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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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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实用12篇)
2023-11-12 08:20:44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利益。方案的制定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关于方案制定的有效方法和技巧,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一些经验和建议,供您参考和借鉴。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原则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五条加班时间限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

第六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七条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三章加班的种类

第八条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外的延长。

第九条公休日的加班:每周周六、周日的加班。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加班:全年规定的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班申请单,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每月人力资源部统计加班情况。

第四章 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需安排员工补休,不另行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需按月支付不低于日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第六章 补休

第十七条员工补休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补休申请表》(附件二),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补休审批权限

情况

审批

请假天数

第十八条补休时数按实际加班时数换同等时数计算,连续补休时数最多不超过三天。

第十九条补休时间以六个月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加班餐费及加班交通费

第二十条加班餐费

1、员工在工作日加班至晚八点以后,可报销15元工作餐费。

3、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加班交通费

1、员工无论工作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至晚九点以后,打车费采取实报实销。

2、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手续,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一条 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 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 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 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科室,村卫生室可部分参照执行。

第三条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00分至11:00时,下午12时30分至4时,周六周日不上班。值班科室和其他周六周日开设科室按照科室安排工作。因节假日或应急工作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医院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医院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职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分(扣除绩效考核工资20元/次)。

第六条 医院每天安排门卫监督职工上下班打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每月由院办公室负责统计职工出勤情况。

第七条 所有职工须先到医院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科室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 职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科室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医院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医德档案记过一次扣除当季绩效考核工资50元。

第十一条 职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除当季绩效考核工资50元,达五次者扣除100元,并给予医德档案记过一次处分。

第十二条 职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100元,并给予医德档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五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 职工因公外出,须事先到科室主管处登记批准;各科室正副科长因公外出由分管主任批准;院部行政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须报院办公室去向。工作紧急无法或特殊情况时,须在院办公室备案,回院后补登记。凡未及时登记者,不予报销因公外出费用,特殊情况须报院部审批。

第十四条 各科室主管合理排班,根据科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在工作安排许可情况下,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年内积休顺延至下一年度一月截止,预期作废。每月将排班情况和考勤情况报院办公室。

第十五条 职工请假(事假、病假、公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应事先书写请假单,请假2天之内由科室主管同意登记备案即可,3天以上需报分管主任同意,6天以上需报主任同意。请假累计3小时为半天。如有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立即电话通知科室主管口头请假,并报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回院后补办手续。如未办理请假手续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 在规定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医院应急事项,必须参加工作者为加班,职工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如需加班需事先报科室主管,由科室主管报院办公室登记,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加班。加班费用由科室主管按照规定计算报院部审核后由财务室发放。

第十七条 各科室主管需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及时登记。每月5日前上报所管科室职工因公外出和因私调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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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四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3、加班规定。

(1)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被指定的员工不得无故拒绝。

(2)员工核报加班是以公司安排的休息日为前提的,依据岗位的不同有不同的核报标准。

(1)标准工作制员工,经部门安排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因节假日需要加班的,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参《考勤管理流程—加班申请流程》程序申报。

(3)员工在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进行打卡考勤。加班期间如未及时打卡,应于次日前到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处作好考勤异常记录,并请负责人签字。4)对于每日加班情况,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加班情况进行检查。

(1)由部门合理安排加班及换休,保证员工有适度的休息时间。部门未安排换休的,员工不可强行要求换休而离岗,否则按旷工计。

(2)部门安排换休的,员工可先填《请假单》,按照正规请假程序得到批准后,在本部门考勤员处注明。人力资源部凭《请假单》将预换休的《加班单》调出,相互对冲。

(3)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当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可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延至季度内补休,人力资源部预留相应的加班单暂缓发放。若季度内员工未能将加班时间换休的,年底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折算成现金发放。

(1)因本人或部门正常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自愿加班的。(2)未按要求填写《加班单》。

(3)加班时未打卡,也未作出书面说明的(必须证明人或其他证据,书面说明交部门考勤员)。(4)将离岗时间、餐饮时间算入加班小时数内的;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不服从加班管理人员指令的。(5)加班期间未按工作程序或标准要求执行,导致返工的.。(6)加班期间违反公司制度,或预期加班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7)计件制工时超额完成的奖励工时属考核奖金发放内容。(8)不符合本制度及附件中核算细则所述要求的。

(9)其他公司领导认为不应批复的加班申请。

(1)加班时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的,除不能享受加班加点待遇外,同样按照《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2)超出权限审批加班,公司不予核算加班费,并追究审批人管理责任。

(3)未按加班管理规定及时、正确地上报相关表单的,核对发现漏报、错报扣20—50元/次。(4)因考勤人员工作失误、部门信息传达错误造成加班费误发的,罚款20—50元。

(1)《员工加班规定、核算细则》作为附件1,与本制度配合使用。(2)《考勤管理流程-加班流程》作为附件2,与本制度配合使用。(2)本制度自颁布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各部门协助执行。附件1:

《加班申请流程》。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五

2、管理职责2.1部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批。

2.2人事部文员负责酒店员工加班及调休的'统计及抽查。

2.3人事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调休事项的审核。

3、操作规程3.1工作时间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用膳时间除外),具体工作由部门安排。

3.2超时工作3.2.1如酒店有需要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员工须与合作,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事培训部审核。

3.2.2员工超时工作1小时由部门作超时工作记录,累计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1天,并在每月26日前报人事培训部。

3.2.3超时的工作时间,可申请补休或由部门经理决定给予补薪。

3.2.4员工在法定假期加班一律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具体加班费标准如下:1)临时工加班费为17元/天。

2)实习生加班费为20元/天。

3)计时工、计件工在原标准上加倍。

4)其他各岗位加班费为40元/天。

5)行政人员(上行政班)、销售人员不发加班费。

6)法定假期间适逢休息天,不再补发调休卡。

3.2.5员工在其他时间加班,不发加班费,部门文员每月根据出勤表统计员工的加班天数,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培训部,经人事部文员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个月,逾期失效)。

3.2.66级以上管理员加班不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但当值。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六

为规范加班管理 ,提倡高效率的工作,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现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办公室管理人员

二、加班申请与记录

6.       公司员工日常工作时间,每日工作至19:00以后方可计算加班。

三、加班餐补

1.  员工周一至周五,加班至19:00以后的`,可享受加班餐补1份(每份加班餐补标准为15元),单次连续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餐补2份。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单次连续加班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可享受餐补1份,单次连续加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可享受餐补2份,每人每天最多享受2份加班餐补。

2.  员工已报销加班餐费的,不再享受加班餐补;

3.  加班餐补随月工资发放。

四、加班交通

1.       经部门经理同意,因公司安排加班至晚8:30以后的,可打车回家;

2.       费用报销时,报销人员需填写《交通费用报销明细表》。

五、调休

1.       经部门经理批准后的加班,如加班至晚9点-10点,第二天可以晚到公司上班半小时,并以此类推。此调休办法可在不影响部门整体工作的情况下使用。使用方法:

3)  第二天员工上班后,持《加班申请表》到前台处补填《员工休假申请表》并由部门经理补签字。

3.       员工申请调休时,应在《员工休假申请表》注明调休及加班日期;

4.       员工参加公司培训、开会不记加班;

5.       加班年度内有效;

8.       遇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员工遵照执行。

六、加班、调休管理

1.       加班审批权限

1)  员工加班的审批权限为员工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

2)  部门经理加班的审批权限为总经理。

3.       员工的加班信息由人事行政部进行手机、整理、存档;

7.       违反本制度中相关规定的,违反一次扣除2个绩效分。

为规范党政办公室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 。根据相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

1. 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 12 小时补助 100 元。

2. 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电话开通、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带班值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 12 小时补助50 元的标准发给值班补助。

五、加班补助标准

1. 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 4 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按 2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 休息日 ( 周六和周日 ) 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 5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 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 100 元补助。

六、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 ; 对出差、 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 定。

八、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九、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十、本暂行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七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加班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严格按加班程序执行。

2、法定节假日,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共计11天按100元/天计发加班工资,其余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则可以安排调休。

3、本加班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对于公司部长、主任职位以上人员则不适用。

4、加班程序:

凡确需加班者,须在指定日期前填写加班预报表进行申请,经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预报表由人事部核查备案。加班预报表以统一格式为准(详见表一),如不按样表报送的加班均不计入。加班完毕后在考勤表上如实反映登记,月末经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人事部按统计的加班情况,支付加班费。 5、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理可突破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6、本规定从2015年5月 日起实行,原加班的有关规定自本规定实行之日起停用。

1. 目的

1.1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 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 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 。

2.3 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 适用范围

3.1 本公司全体员工。

4. 原则

4.1 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 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 内容

5.1 加班种类

5.1.1 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 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 加班认定

5.2.1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 .2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 .3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 .4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 加班审批程序

5.3.1 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 16 : 00 前 , 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 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 加班免除

5.4.1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 计算加班工资。

5.4.2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 .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 .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 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 5.4.1 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 .1 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 .2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 .3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 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 .1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 : 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 .5 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 200 %计发工资。

5.5.2 加班调休

5.5.2 .1 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 .2 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5.6 罚则

5.6.1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 并记警告一次处分 , 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5.6.2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 “ 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 “ 虚增工作任务” 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 , 扣罚绩效工资500 元。

5.6.3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 5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 3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 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 .附件

7.1 《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注: 1 、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 、 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 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 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 、 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重庆人力资源管理,加班管理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 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kpi绩效指标 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 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医疗知识 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 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八

为规范公司的加班管理工作,明确加班的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加班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四、 加班范围及规定

1.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工作为加班。

2.因生产需要员工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提供劳动,并通过加班审批确认为加班。

3.员工加班结算加班工资或办理补休。

五、加班申请、审批、撤消步骤

1.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时,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于加班前提交经理审核批准。

2.公司经理对加班申请审核并估算加班时间,批复发回申请部门。

3.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4.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者, 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因特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经理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

6.《加班申请单》上填写加班人数及名单、预计加班时间,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7.《加班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批复后,不得擅自改动,否则一律无效。

六、 加班确认

1.加班完成后,加班时间需经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确认。

2. 加班结算有补休与计酬两种方式。员工加班后,负责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根据实际加班情况填写《员工加班表》,并由公司经理审批确定加班结算方法。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行政部进行考勤处理。

七、加班结算

1.补休

1.1员工的加班补休

为了保证员工有充分的时间休息,公司尽量安排加班员工补休,补休时间等同于员工加班时间,补休条由行政部根据《员工加班表》发放,员工自行保存,补休条有效期为一年。

1.2凡补休的员工均应填写假期申请表并附上补休条,按审批权限报批。

2.计酬

2.1当月给予计酬的加班内容如下:

2.1.1国家法定节假日

2.1.2因离职等原因引起人员不足的加班

2.1.3驾驶员接送客户或者正常公出。

2.2年终结算后计酬的内容如下:

2.2.1预计不能安排的年假、补休等

2.2.2其余时间加班若无法在当年12月底内安排补休的,员工提出申请可给予计酬,也可继续持有补休条。

2.2.3属年终结算计酬的于次年3月前结算完毕。

2.3不予结算的

2.3.1未办妥离职手续的不予结算。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九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门经理要加强本部门员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如遇截稿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时,由部门经理于当天下午5:30分前到前台填写《加班申请登记表》(如遇周五则还应同时登记周六、日加班情况),注明加班工作内容和加班员工的姓名并签名。

当部门有员工需要加班时,其部门经理也要同时加班。以便指导工作和督促员工工作结束后尽快离开公司,回去休息。

由第一个申请加班部门经理领取加班钥匙。加班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门经理之间传递;持钥匙的部门如先于其他部门结束加班,可将钥匙转交给还在加班的.其他部门的经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记录。

持钥匙经理负有值班经理对整体的监管责任;对未列入加班申请登记表的员工不按时离开公司或有员工随意出入公司时,要及时予以劝说和清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值班经理有权对其处以20元―50元的处罚(将处罚决定报知运营和财务)。

最后结束加班的部门经理负责关好窗户、电源和锁好门,钥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台。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十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

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十一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原则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第五条加班时间限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

第六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七条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三章加班的种类

第八条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外的延长。

第九条公休日的加班:每周周六、周日的加班。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加班:全年规定的十一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假日加班。

第三章 加班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前,将经过部门经理批准的《员工加班申请单》(附件一)(紧急情况除外)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员工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加班申请单,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四条每月人力资源部统计加班情况。

第四章 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需安排员工补休,不另行支付其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员工在公休日工作的',需按月支付不低于日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第六章 补休

第十七条员工补休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补休申请表》(附件二),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2、 员工补休审批权限

情况

审批

请假天数

第十八条补休时数按实际加班时数换同等时数计算,连续补休时数最多不超过三天。

第十九条补休时间以六个月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加班餐费及加班交通费

第二十条加班餐费

1、员工在工作日加班至晚八点以后,可报销15元工作餐费。

3、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加班交通费

1、员工无论工作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至晚九点以后,打车费采取实报实销。

2、员工报销需提供有效票据,并于每月10日及25日到财务部进行报销手续,报销单需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签字认可。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1. 目的

1.1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职责

2.1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 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 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 。

2.3 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 适用范围

3.1 本公司全体员工。

4. 原则

4.1 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 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 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 内容

5.1 加班种类

5.1.1 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 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 加班认定

5.2.1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 .2 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 .3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 .4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 加班审批程序

5.3.1 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 16 : 00 前 , 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 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 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 加班免除

5.4.1 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 计算加班工资。

5.4.2 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 .1 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 .2 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 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 5.4.1 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 .1 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 .2 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 .3 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 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 .1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 : 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 .5 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 200 %计发工资。

5.5.2 加班调休

5.5.2 .1 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 .2 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5.6 罚则

5.6.1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 并记警告一次处分 , 扣罚绩效工资 100 元。

5.6.2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 “ 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 ” 、 “ 虚增工作任务” 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 , 扣罚绩效工资500 元。

5.6.3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 5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 300% 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 50 %由部门经理承担, 50 %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7 .附件

7.1 《加班审批单》见附件一。

加班申请单(附件一)

申请人(本人签名): 加班类别:口 延长工作时间 口 休息日 口 法定假 年 月

加班时间

加班事由

结算方式

部门经理签字

主管副总签字

日期

小时数

补休

支付加班工资

注: 1 、加班时间、加班事由、结算方式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申请单(背面)

说明:

1 、 本表格必须由加班员工本人填写

2、 每次加班必须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为无效加班

3、 请加班者月末将加班申请单交部门,由部门统一交人力资源部

4 、 加班工资随当月工资发放

5、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分管副总和部门经理

员工加班管理的制度方案篇十二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做好员工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主管、经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 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_____,分公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由财务一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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