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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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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
2023-11-22 20:57:08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绪,梳理逻辑,更好地表达我们的观点和想法。总结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让读者易于理解。接下来就是一些精选的实例,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及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月安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讨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讨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领导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及功能室通持畅通,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体育活动责任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做到快、静、齐,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辆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6、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7、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四、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五、班主任、各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六、微机室、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办公室、宿舍五个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八、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臵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九、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6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严禁携带管制刀枪具进入校园,切勿随身携带管制刀枪具。

4、青少年严禁携带、出售、转让、购买、保管管制刀枪具、弹药、易爆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5、严禁浏览黄色反动网站,不购买、观看、传播、藏匿、保管黄色反动音像制品。

6、严禁在校内外聚众赌博,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未成年人不得参与购买各种性质的彩票。

7、不要因为好奇,试吸毒品,不得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8、在校园不得拉帮结派,打击报复他人,打架斗殴,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9、未成年人要认清邪教反社会、反人类的本质,提高识别和防范邪教的能力,严禁加入邪教组织。

10、中学生应理性的'看待早恋,将心底这份纯真的感情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共同促进。

11、严禁贩卖、使用假币。

12、赃物便宜买不得,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窝藏、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3、禁止毁坏、藏匿、丢弃或者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者处以一年以下徒刑。

14、严禁偷窃、故意损毁或者藏匿他人财物。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一、为了保护校园网的安全、促进我院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根据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和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系统,是指由学院出资购买、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三、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单位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一、校园网主要设备和系统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管理,分散在各部门的网络设备由各部门网络管理员(兼职)协同网络信息中心管理。

二、需增加接入或变更接入我校校园网的任何服务器或工作站需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领取网线并按网络信息中心指定的网络地址连接入网。

三、各用户局域网ip地址,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四、校园网各类服务器开设的帐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五、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

六、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确需移动线缆者,应先征得网络信息中心同意。施工后要及时恢复。

七、除网络信息中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八、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信息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校保卫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九、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学院主页上公共信息及新闻由学院党办及院办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和制作上传。

十一、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十)有损学院声誉的信息。

十二、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各级行政单位、教学业务单位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院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上网人员必须出示学生证、教师证,机房工作人员记录上网人员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留一年。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信息中心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等。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及校领导批准,各单位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四、因扩展信息点而在有关部门安装的网络设备,如交换机、集线器、服务器光纤转换器等,应由安装点所在部门指定兼职管理人员,协助网络信息中心对该设备进行监控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网络信息中心解决。

十五、所有用户有义务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十六、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一、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现代化发展重要组成部份,是学校数字化教育资源中心、信息发布交流技术平台,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重要场所,务必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发挥效益。

二、中小学校园网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网建设指导意见》设计和建设,装备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

三、中小学校园网涉及网络技术设备管理与维护、网络线路管理与维护,终端用户管理与监控,教育资源管理与开发、网络信息管理与安全、教学管理与效益等技术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具体业务工作,务必设置管理机构,校级领导主管,配置精通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电子维修技术,具备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作。

四、中小学校园网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拆卸或改动布线结构;不得移动或改动网络设备位置;不得干扰、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所有设备、成套软件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

五、校园网所有用户应以实名字注册,对自己所发布信息负全责,接受上级部门与公安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不得盗用他人账号,不得在校园网上发布不健康、非法信息,不得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游戏。学生用户要严格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六、网络中心应全天24小时开机,设备和线路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网络设备安全运转。

七、严禁在办公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信息。

八、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九、管理人员应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随时屏蔽有害网页,出现异常情况应根据需要立即关闭服务器系统,及时处理。出现危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主管部门。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填写中心机房工作日志。

十、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应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十一、学校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按权限、由专人完成,并作加密处理。

十二、收集整理网管中心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备份资源。打印涉密资料应按权限保存,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

十三、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实行安全巡查值班制度,严防漏电、着火、雷击、被盗、磁化、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黑客入侵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带入机房。

十四、中心机房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随意外借。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认识。

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马路后才骑行,避免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学生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要及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学生出校门过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可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眺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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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1、各课任教师要全面落实《课堂安全制度》、《学校活动课、体育课安全制度》、《学校实验课安全制度》、《学生学习用品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2、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按《未到校学生处理程序》规定的办法,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查明没到校原因,进行相应处置。

3、学校或年段组织的跨班级学生活动和全校性活动,除制订活动安排计划外,必须制订书面的较详尽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规定操作。

4、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严格实行《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人员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事先对活动场地及活动线路进行考察,排除隐患。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适时指导,全程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5、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包干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劳动中按规定程序操作,且有教师监护。

6、走廊、楼梯等狭窄通道,是事故多发地带。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和走廊活动的教育和规范行为指导。值日教师要随时监控,对上下楼梯的规范行为和在走廊的不文明行为、激烈动作等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每天课间操或学校有大型集会活动,值日教师要按学校规定,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在楼梯口醒目处贴警示牌,严禁学生在楼梯滑扶手,任何教师发现此现象,都要及时制止,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7、严格执行《防溺水、游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到河水游泳。午睡时间,安排值日教师到河边巡查,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8、严格执行静校制度。学校把学生放学时间和静校时间告知家长。静校时间,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值日教师必须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不让学生在校园内有失控时间。

9、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因家离校较远,有必要骑车的,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批准,并报学校教导处备案。

10、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严禁鸣笛,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人利用校内场地练车。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不得占用消防应急车道,造成安全隐患。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5、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指导安全规范使用车辆。

6、凡遇上学、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驶或准备进出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7、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

1、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4、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

(四)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一)校园网由信息技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运行、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各科室、教研组、各上网用户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四)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即时备案。

(五)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未经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允许,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六)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通过网络中心分配的专用帐号进行发布。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

(七)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技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信息中心可向所在科室或年级组提出警告,停止其网络使用。

1.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7)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3. 盗用他人帐号或ip地址的。

4. 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5.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6.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7.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8.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凡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学校一定损失的,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使用者负责。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本管理制度中由学校校长室、信息技术组负责解释。

(二)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保护南乐小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网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连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ernet在内)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房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上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在校园网网管中心备案。

第八条校园网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由校园网网管中心向校保卫处及龙游县公安机关报告。

第九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第十条校园网及其子网上应使用具有合法版权的软件,维护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第十二条未经校园网网管中心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第十三条校园网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

(2)可向校内公开的;

(3)可向本系(单位)公开的;

(4)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

(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由校园网网管中心会同校保卫处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停机整顿,以至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及子网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网络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网络服务器、工作站的管理单位(及个人)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网管中心目前是指南乐小学校园网网络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学校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网管中心与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为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设立的代理服务器、email服务器。

十二、服务器必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出人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治理规定:

1、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开车进人校园的外来人员,要在学校传达室进展车牌号登记,否则不许进入校园。

3、凡进人校园的机动车必需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4、全校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5、教职工及学校机动车出、人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顶峰时段,限速5千米/小时,严禁鸣号和开启大灯。在中午和大晚自习放学时,机动车一律延时10分钟(比照下课时间)出入校门,门卫有权对违规车辆限制通行,严防事故的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时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7、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存放。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抢救、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别状况除外)。

9、在学生进校期间、播送操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垃圾清运车辆限制在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出人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10千米/小时。

10、机动车进人校园,应遵守交通规章,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治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11、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惜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准时关锁好门窗,钱包、珍贵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校园门口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根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生进出校园作出以下规定:

1、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纠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学生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园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须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原因。全体学生必须配合门卫人员的管理,尊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学生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学生迟到后应向值日教师说明情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3、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园,如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学生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4、禁止学生在校园里面边走边吃东西,禁止带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校。

6、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园。有小车进校要听从门卫指定区域停车。召开家长会时,校内不准停车。

7、教职员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学生自行车一律停放停车区域并上好锁。

8、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9、进出校园严禁翻越围墙。

10、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保持校园整洁;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11、严禁在校园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传品。

12、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须张贴在布告栏内。

13、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统一安排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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