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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散文阅读父女(优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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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散文阅读父女(优质19篇)
2023-11-22 22:28:40    小编:ZTFB

道歉信是一种用于表达歉意和向他人道歉的书信。总结要有所得和启示,能够给读者带来思考和收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散文阅读父女篇一

站在阳台上,倚靠着护栏,我的影子在黄昏中被无限的拉长,周围有些凄凉。很热,汗水顺着脸慢慢的滑落下来,一些渗到了嘴边,咸咸的,很象泪水的味道。

看着那些在昏黄的天空中飘荡的云,觉得它们好象在嘲笑我,带着诡异的味道,笑的那么透彻。我也同样寂寞的笑了,笑的有些心痛,也有些无助。

身后的影子越来越淡,最后归于沉寂。

于是,我转身离开。

阳台上的花在大片的'开着,不知名的花散发出寂寞的味道。

晚上,我睡着了。觉得很累。

所有的日子都是一个漫长的等待。我望着墙上的钟,数着自己的脚步。一年一年,小桥楼台月色幽香,从此没有了季节......

在梦中,我听到的传来谁的声音,像那梦中呜咽的小河,我看到远去的谁的步伐,遮住告别时哀伤的眼神,不明白的是为何人世间总不能溶解你的样子,是否来迟了明日的渊源早谢了你的笑容我的心情......

散文阅读父女篇二

(一)秘密。

“忍着点。”云溪低沉着声音,小心地拨开伤口,伤口很深,血已经成了暗红色,结成一块一块的。

灰暗的油灯下,青衣男子将头转向了一边,豆大的汗珠正顺着脸颊往下滑落,一颗一颗,溅落在地上。他的脸色苍白,应该是失血过多的缘故,因为疼痛,两道剑眉紧紧地皱在一起,不过,他始终没有喊一声疼。

伤口看着就}人,都可以看见骨头。云溪轻轻地将金疮药往伤口上倒,只见那个青衣男子的身体微微地颤了一下。

“痛就喊出来。记得,下次你保护好自己,我不用你来救。”云溪阴沉着脸,声音中有着丝丝不悦。

“没良心的。”青衣男子转过头骂道,由于动作有些大,牵动了伤口,使得他不由得“嘶”叫了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

青衣男子叫流觞,给他上药的叫云溪。两人都是孤儿,被杀手盟一起带回了总部。成长的残酷与血雨腥风是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换来的,所幸的是,他们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

都说杀手无情、无心,可他们俩一起走过的路实在太多太多,他们也是人,人都有心,而杀手一旦动了心,入了情,会更真。

夜,黑夜笼罩着这个血雨腥风的江湖。疲惫,一种深深地疲惫席上了心头。两人肩并着肩,躺在一起,眼睛盯着屋顶的方向,这是他们放松的一种方式。

“云溪,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流觞,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俩人一起打破了这份沉静。

“嘿嘿!”他们相视一笑。

“你先说!”

“你先说!”

“哈哈。”俩人再次笑出了声。

云溪没有回头,眼睛盯着屋顶道:“你先说,你是弟弟。”

“恩。”流觞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冰冷的脸上漾起一私柔情,他问道:“云,还记得我们月前去总坛接任务吗?”

“恩。”云溪淡淡地应了一声,心中还在想着自己的心事。月前,他们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也就是在今天的这次任务中,流觞受伤了。

流觞的眼中流露出一股柔情,与平时做杀手的他截然不同,“你知道吗?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流觞转过头,看了眼身边的兄弟,声音中有着一股甜蜜的味道。是的,他们就是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

云溪没有说话,流觞接着说:“她叫紫燕,我已经打听清楚了,她是盟主的女儿,杀手盟朱雀坛的坛主,紫燕。”

云溪觉得心咯噔一下沉入了谷底,绝美的脸上,忽然漾出一朵凄美的笑容,他喃喃自语着:“紫燕……”

“是啊!”流觞高兴地接过云溪的话语:“就是紫燕,从那天以后,我就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我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至少,可以和她一个高度,我要做玄武坛的坛主,那时候,我才有资格走到她的面前,对她说出我的心事。”

流觞没有发现云溪黯淡的眸子,有着一种压抑的痛。

流觞高兴地说着自己的秘密,忽然,他看了看身边的云溪,问道:“对了,你的秘密是什么?”

“哦,我忘记了!”云溪的声音犹如梦呓一般,浅浅的,有些遥远。

月前,云溪与流觞两人一起去总坛接任务。阳春三月,桃红柳绿,但对于他们来说,这些风景都只是路过,他们是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美丽的风景的。因为他们的双手粘满了太多的血腥,血腥味注定会污染了这些美好。他们不知道是否还可以看到明天的太阳,他们没有心,没有情,更加不能有爱。

但是,就是在这一天,他们都动了心。没有人可以拒绝美好,没有人可以拒绝心动,更没有人可以拒绝那颗最初萌动的心,哪怕,他们的名字叫做――杀手。

杀手的爱恋,只适合藏在心中。对于杀手来说,他们习惯了冷漠,习惯了孤独,无情似乎是他们的代名词,可是,他们同样是人,他们也渴望着阳光,也渴望着温暖。心,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谁无法去拒绝心动的瞬间。

每天,云溪与流觞除了练武就是接任务,这就是他们全部的生活,为了生存,他们别无选择。但自从那天以后,他们都渴望着属于自己心中的那缕阳光。

云溪怎么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兄弟同时爱上一个女人。那天晚上,他什么都没有说,这个属于他的秘密,将永远埋在他的心中。他知道,如果是自己先说,流觞也一定会将这个秘密永远埋在心中的。

云溪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百花盛开的日子里,那串银铃般的笑声,如一阵清风掠过了他沉寂已久的心湖。不曾心动,不会知道魂牵梦萦的滋味,那一刻,他清晰的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从此,梦里梦外心中多了一份牵挂与眷恋。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当他抬起头时,看见了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姑娘在秋千上欢笑着,那甜美的笑容,就这般刻入了他的脑海。心,就在那一刻沉沦,时光也仿若不再,他的眼中,只剩下秋千上那个嫣然浅笑的女子。

她是谁?她的笑容是那般的干净。是的,干净!让在刀光血影中活下来的他,心中一片柔软。她的笑就仿佛阳光一般照耀了他黑暗的心,这一刻,他动心了。

惊鸿,一眼万年。终于,当云溪与流觞完成任务归来时,在总坛的议事厅里,他意外的见到了她。原来,她是杀手盟朱雀坛坛主紫燕,也是盟主的女儿。传闻中的紫燕,轻功了得,一身暗器功夫更是出神入化。

云溪仔细地看着一身劲装的紫燕,此时,在她的脸上早已经没有了那天甜美的笑容。她冰冷着脸,看不出一丝喜乐哀愁。云溪的心,在一瞬间,被刺痛了。他知道,此时的紫燕已经带上了杀手的面具,而那天阳光下笑靥如花的她,才是真实的她,才是她,最想要的生活。

(二)生死。

杀手盟在江湖上来说一直都很神秘,不过,他们也遇到了自己的对手。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可他们这次惹上的对手,是东厂的主子。江湖人称“冷面阎王”。几次交手下来双方各有损失,谁也没有讨到便宜,但这对于杀手盟来说,无疑是惊心的,要知道,杀手盟纵横江湖数十载,几乎没有在谁的手上栽过这么大的跟头。于是,盟主对冷面阎王下了必杀令。

流觞与云溪是玄武坛的杀手,一大早,他们接到坛主命令,将对冷面阎王执行暗杀行动,参加行动的还有朱雀坛坛主紫燕。

行动定在三天以后,这将是一场生死的较量。

行动的前一天晚上,月悬高空,月光皎洁,大地仿佛被镀上了一层白沙。风清云淡,星星眨巴着眼睛,冷冷地注视着世间的万物。

屋顶,两壶酒,一碟牛肉。云溪与流觞开始对饮起来。这是他们这些年来的习惯,每次做任务的头一天晚上,他们就会在屋顶上喝上一壶。

“云,要是这次能够活着回来,我就去跟紫燕说,我要告诉她,告诉她,我喜欢她。”流觞说着,举起酒壶,喝了一大口,喝得急了,酒一滴一滴溅落在瓦上,酒香弥漫开来。

“说什么呢?我们都会活着回来的。”云溪喝道。酒入愁肠,可今夜的酒是生死酒,他们彼此心中都十分清楚,每次的任务,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次生死的劫难。他们永远不知道前面是否有路,但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前行。

“云,你看,今天的月亮,是不是很美?”流觞说。

“恩。”一个字,里面似乎包含了太多太多的无奈。

天为被,地为席。两人就这般畅谈到了天亮。流觞将自己记忆中小时候的事情全部告诉了云溪,并且将自己自小戴在身上的护身符送给了云溪。听流觞说,他小时候也曾有个幸福的家,有着疼爱自己的父母,而护身符更是他父亲亲自给他戴上的,自小没有离开过他,后来仇家追杀,一夕之间家破人亡,而流觞被杀手盟的人带回了回来,从此开始了他的杀手生涯。

夜色,树影婆娑,风吹起树叶沙沙的作响,蛐蛐在草丛中吵闹不休。忽然,夜色中一群黑衣人打破了夜的喧闹。城郊,陆家大院,杀手盟的人悄悄地将屋子包围起来。

静,静,静……。

忽然,一声巨响惊醒了城郊的宁静。烟花在夜空下绽放着美丽的色彩,照耀了半边的天空,好美,如同年轻的生命一般。

好美的烟花,可是没有人来得及去欣赏,这是一场夺命的烟花,随着烟花绽放的瞬间,本来平静的陆家大院里,忽然冒出了众多的锦衣卫。箭,如雨一般的射向了院子里的杀手。惨叫声四下迭起,血,染红了泥土。有的甚至来不及哼一声就倒下了,在他们眼睛最后的色彩里看到的,或许就是那绽放的烟花吧!生命,今夜谁在概叹,死亡之神悄然地收割着一个又一个年轻的生命。

路,早已经没有了。路,早已经到了尽头,但他们怎能甘心,谁会愿意做任人宰割的羔羊。杀手也是人,从哇哇落地的那一刻,他们的心也曾如一张白纸般纯净,是生活,是命运给了他们别样的人生。生存,只是为了生存,哪怕是用别人的生命来交换。

“云溪,你带着紫燕离开,我去引开他们。”流觞捂着自己受伤的手臂,冷静地对着云溪吩咐着。

“不,你带着她离开,我去引开他们。”云溪说着就准备将已经受伤的紫燕教给流觞。

“云,你武功好,照顾好紫燕,你还记得我们的秘密吧!记得就不要多说,带上紫燕冲出去。”流觞不允许云溪多说一句,话音未落,人已经跃出了藏身的地方。

云溪就这般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不远处的森林,随着传来的还有敌人的吆喝声:“在那里,不要让他跑了……”

(三)无心。

他更冷了,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就连紫燕也无从知道。三年了,云溪在杀手盟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卒,到玄武坛坛主,没有人知道,他的手上究竟沾染了多少生命与鲜血。

杀手盟的人都知道,朱雀坛坛主紫燕,喜欢玄武坛坛主云溪。可是,云溪却从没有给过紫燕好的脸色。

紫燕喜欢上了云溪。她清晰地记得三年前,云溪为她挡下了致命的一击,带着她闯过了重重的包围,但是,当一身是血的他回到总坛第一句话就是“救她”。

三年来,云溪一直收集着所有关于“冷面阎罗”的消息,他们之间的交手,也各有胜负。明天,就在明天,云溪决定再次对“冷面阎罗”展开暗杀行动。

“危险!?”紫燕转向云溪,脸上瞬间绽放出喜悦的笑容,“云溪,你是关心我的,是吗?你看着我的眼睛,你为什么不敢看我,你不许我去,是不是因为你怕我受伤,怕我会死。”

云溪没有说话,冷冷地转过身,向着坛内走去。

“云溪,不许走,你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微风轻拂,人影一晃,紫燕已经挡住了云溪的去路。

“云溪,为什么?为什么……”

没有回头,云溪听见了紫燕幽幽地哭泣声,原来,心依旧会痛。

“如果,你一定要问为什么,那么,我只能说,我是个杀手,我本就没有心。”

一句话,犹如铁锤一般重重地落在紫燕的心上。

杀手,无心。紫燕喃喃地自语着,杀手,真的就没有心吗?没有吗?

(四)随心。

陆家老宅,云溪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还会回到这里。此时,他肩头的血,已经凝结成了暗红色。他终还是低估了“冷面阎罗”的实力。

他们躲进了陆家的老宅,有那么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夜里,没有风,没有蛐蛐的叫声,有的只是如血的月色,还有血一般盛开的烟花。

透过门缝,云溪冷冷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他们已经被包围了三天了,对方并没有主动攻击他们。云溪心中十分清楚,对手是想从心里瓦解他们,没有吃的,喝的,让他们一点一点感受着死亡的靠近。

忽然,外面一阵嘈杂声响起,云溪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往屋子的方向而来。“是她!”没有来得及思考,身形一闪,云溪已经消失在了屋子里。

紫燕是悄悄跑出来的,他的父亲将她锁在院子里已经三天了。当她寻来的时候,东厂的人已经包围了陆家院子三天了,她顾不上危险,从外面就开始往里面闯。

冷面阎罗冷冷地看着拼命往里面闯的女人,手轻轻一挥,他的人已经停止了动作。这时,一个带着帽子的人走了过来,轻声询问着:“都督,您这是要……”

“她既然想进去,我们就让她进去。猫捉老鼠的游戏,你可曾看到过?”冷面阎罗勾起一丝笑,冷冷地说着。

紫燕还没有呼喊出口,人已经被云溪紧紧地搂在了怀里。

门,哐啷一声紧紧地关上了。

“谁叫你……”云溪的话还没有说完,紫燕香软的唇已经覆上了他的唇,疼,有血在唇齿间流窜。

“你不该来这里的。”云溪的眼中有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的声音中流露着一种深深地担忧。

四目相对,千言万语在彼此的心头划过。紫燕踮起脚尖,轻柔地吻再次落在云溪的唇上,她已经什么也不管了,即使是死,她也只想和他在一起,她知道自己心中的感觉。

谁也没有说话,紫燕轻轻地倚靠在云溪的怀里,他们都害怕这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外面又是一阵喧闹,打杀的声音再次响起。门从外面被推开……。

“明叔,你怎么来了。”紫燕惊喜地看着来人。紫燕口中的明叔是她爹爹身边的高手,他几乎没有出手过,据说,只要他出手,没有不能完成的任务。

“跟我回去。”明叔说。

“不。”紫燕不由得向云溪靠得更近了,她绝美的脸上,刻满的决绝:“明叔,我不会和你回去的,我要和他在一起。”

“你必须跟我回去。”明叔嘴里说着,眼睛却看向了云溪。

紫燕没有想到云溪会忽然出手,只觉得身体一僵,人已经被点了穴道。

“云溪,云溪……”紫燕绝望地呼唤着他的名字,泪,一颗一颗的灼伤了云溪的眼睛。

“明叔,带她走。”云溪不敢看那双绝望的眼睛,转过身,他的身上散发出一丝冰冷的气息,一瞬间,他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让人无法靠近的杀手。

(五)诛心。

看着明叔带着紫燕安全的离开了,云溪的心也松了一口气。此时,他的手下已经全部倒下了,路,似乎真的已经到了尽头。但是,作为一个杀手,只要没有走到生命的尽头,那么,他的任务就还没有失败。

他的浑身散发着阴狠的气息,倔强地站立着,冷冷地注视着自己的对手,此时他的胸口正汩汩地流着血,或许,这次他是真的,败了。

“你是个不错的对手。”冷面阎罗看着眼前这个倔强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他的心竟然微微地有些触动,要是,要是他的觞儿没有死,应该也这么大了吧!

“你也很不错。”云溪擦了一下自己嘴角的血珠,吐出了几个字。

“哈哈,哈哈!”冷面阎罗的笑声响了起来,笑声传的很远很远,树上的知了听了,都不由得停止了嘶叫。

风,没有风,阳光显得那般的刺眼,空气中弥漫着,血的味道。

忽然,掐住脖子的那双手,松开了。

“你,你脖子上的护身符是从哪里得来的?”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他的手一把抓下了云溪脖子上的护身符,这个冷血的男人,在这一刻眼中竟然有着点点的泪,就仿佛一个慈祥的父亲,是的,慈祥的父亲,他看着云溪的眼神中,有着父亲才有的眼神。

云溪笑了,原来,只要是人,都会有心的,强大如眼前的这个人。看着他颤抖地拿着护身符热泪盈眶的样子,云溪知道,冷面阎罗已经死了,因为他也有心,就如同自己一样。

“还给我。”云溪冷冷地说着。

“告诉我,告诉我,这是从哪里来的?只要你告诉我,我便不杀你。”冷面阎罗激动地说着。

云溪冷眼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早已经没有了杀人时的狠劲儿了。

“你真的想知道吗?”

“是的!”

“这是我父亲亲手给我的生日礼物,在我六岁的那年。”云溪的话,一字一句的落在冷面阎罗的心上,他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正一点一点被抽离。

“我叫……”云溪顿了一下,他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流觞的亲生父亲。

冷面阎罗颤抖地握着护身符,眼睛一闪不闪地盯着云溪。

“不……”冷面阎罗的声音颤抖着,发出了一位父亲最后的呼喊声,只是……。

一瞬间,冷面阎罗老了!他的手下都清楚的知道,江湖上再也不会有冷面阎罗这个人了,因为,他的心,已经死了。

散文阅读父女篇三

一阵风觉得耳朵越来越沉甸甸的了。

又有东西掉进你的耳朵呢,树医生对一阵风说,让我给你挑出来吧?

不一阵风捂着耳朵,我怕疼。

啊让我再想想。一阵风赶紧跑开了。

一阵风不是真的怕疼,而是担心再掏出点意外来。

一阵风也觉得难过极了,可是,他怎么跟大伙儿解释都没用,熊大伯的罐头店只好关门了。

上一次,树医生掏出来的,竟然是远方的树妈妈对树医生的思念,树医生忍不住泪流满面。

你说说,有了这样的经历,一阵风还敢轻易去掏耳朵吗?

可以试一试。树医生想了想说。为病人保密,是医生的职责。

树医生找来一个透明的空瓶子,给瓶口装上自动控制的掏耳器,噜——只听树医生按了下什么按钮,一阵风就觉得耳朵一下子被掏空了,舒服极了。

喏。树医生把变蓝的空瓶子递给一阵风,这次,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掉进了你的耳朵。你自己保管吧。

太好了!一阵风抱着蓝瓶子,开心地往外跑去。

不好了,一阵风发现大家都有了问题——小鸭子的羽毛蓝了,小灰鼠的尾巴蓝了。

我们怎么会得这蓝蓝的怪病?树医生的`诊所里,一下子全是蓝怪病的小动物。

这树医生也从没有见过这种病,手足无措起来。

对呀!对呀!大伙儿全看到了那只蓝蓝的大瓶子。

哈,我发明了这能让一切变蓝的魔药,一定要让大伙儿试试,我把蓝药放到溪水里,谁洗手谁的手就变蓝,谁洗脚谁的脚就变蓝只可惜这个蓝药的功效只有一天,大家会不会被这个玩笑吓坏呢?瓶子里钻出蓝狐狸的声音。

啊大伙儿都听得清清楚楚,一阵风也一样,原来,他的耳朵里,是掉进了这样一个恶作剧呀!

呵,这不是一个蓝色的节日吗?看到碎在地上的蓝瓶子,树医生松了一口气,大家可以来开一个蓝色的舞会呀!

对呀!对呀!大伙儿都高兴地直点头——反正,一天过去,这蓝色就消失了,趁现在享受一下蓝色的心情,多棒啊!

散文阅读父女篇四

在我觉着,没什么预备与准备有所想与所安排的事可做,可能就属于时间的空白段。至于不想做,好像也该属于此范畴,总之是自己想给自己身心放假了!

其实,空白没什么不好。至少可以想起什么,便是什么,随意的想象添加与描绘,没有什么可以纠结。所谓的因素与元素,统统可以置之不理,只要这一刻感觉愉悦自在!

难得的空白,那些眷恋我的文字与感言,也会知趣的躲开或出去玩耍。思绪停在最简单的意识里,触摸着具体与现实的感知!

幸运可笑的是,在相对的感觉里,俺还是没忘记为空白叫好!

很久了,每天所触及的,总会有写作与酝酿的冲动,我便认为,大脑亦是被思想占据的。只有今天,是觉着解放了,空旷了,而且此时现刻持续着这种状况!

有感于空白,是在这种情形的差使下,便滋生了眼下这些不成文的文字。空白是一种闲散与舒适,此时完全没有写作的愿望,只有这些实际的理由,愿意充当空白懒惰的说客!瞧瞧……不知不觉的俺又中了文字与思想的圈套!世上真的没有绝对的事情,任何一种感觉,都有其表达的方式!空白也是如此!

生命只是一团泥。

一座深山上有个小庙,庙里住着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徒弟。

这天,来了一个达官贵人,为小庙捐了很多财物。他在庙里住了一段时间,得到了老和尚和小徒弟的热情接待。他告辞后不久,又来了一个书生。

这书生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饿得晕倒在庙门外。老和尚见了,叫小徒弟将他扶进庙里,同样吩咐端上最好的茶,准备最好的斋饭。

书生住在庙里的那段时间,小徒弟没给他好脸色看,有时候趁着师父不注意,就端出已经馊掉的斋饭,还不给他吃饱。

书生告辞后,老和尚用泥巴塑了一个菩萨,放在庙堂正中,对小徒说是庙里新近请的菩萨。

小徒弟每天都很认真地给菩萨上香,对着菩萨叩头,虔诚地念经。

一个月后,老和尚又将那泥菩萨削琢成一只猴子放在庙堂当中。小徒弟发觉菩萨变成了一只猴子,吓了一跳,几天都没去上香。老和尚问:“怎么不去上香了?”“师父,那菩萨变成一只猴子了。”小徒弟回答。

老和尚拿过那猴子,再次削琢,一尊菩萨又栩栩如生地出现在小徒弟的面前。小徒弟愣愣地望着师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老和尚用棍子在小徒弟的头上敲了一下,慢慢念经,不再理他。

这一敲打,使小徒弟顿悟过来。他说:“师父,我明白了。其实每个人的生命就像这团泥,都是一样的,只是塑造了不同的表象而已。心性却是一样的,而我之所以对前面的达官贵人谦恭对后面书生无礼,都是因为被其表象所迷惑啊。”

老和尚笑了:“其实,认识那平平淡淡却奇妙得可以捏塑出无尽形象的觉性奥秘生命之泥,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所在。”

保持一颗宁静心。

宁静是一种感觉,一种人生觉悟之余的获得。

漫漫人生,人生淡淡。在某个生命的路口,某个夕阳西下的黄昏,回望来时路,不等垂暮之年,不等来生可触的悬崖。此时,你想到了什么?童年的无邪、孩提的天真,青春的懵懂、年少的轻狂……那些芬芳印迹繁华旧日,仿佛被时间的碎片凑成了一幕光鲜华丽的电影,在脑海里飞快地穿梭放映,不过那只是一幕剧而已,一幕由你当主角属于你的纪实剧本翻版。忽然一声清脆的汽笛响起,把你从剧中拉回到现实,那回忆却成了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恍然一梦,剩下只是一声叹息或莫名地笑罢了。

宁静是一种心态,一种生活历练之后的坦然。

经历是一种宝贵财富,一种不可或缺的生活教科书。苦乐悲喜,成败得失,经历过才更懂得。失去与收获并存,苦难与欢乐交错,短暂的挫折失意又算得了什么,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样想着,你该坦然,你该庆幸,因为你已经有过这种经历,相比一直生活顺畅的人,你已经少了些人生路上的绊脚石。因此你该微笑,笑着说这一路风光独好。

宁静是一种态度,一种浮华社会之外的淡定。

每个人都有向往的远方,每个人都有拼搏的方向。有些人追求物质的享受,有些人追逐官场的威风;有些人钟爱利益的呼风唤雨,有些人偏爱隐者的飘然若仙。凡此种种千姿百态人生相,你我都未能置身于外。在你追我赶讲究速度的时代,某些人成功地抵达了远方,得到了他所愿望的东西,却丢失了最初的单纯。一切所得到头来只是过眼烟云,只有我们在其中经历时品尝的滋味,我们开不开心才应该注重,而不因只看结果。拥有一颗平常心,荣辱不惊坐看世事变幻,得意时淡然,失败时坦然,这样才有更多的快乐追随。

宁静是一种气质,一种不染尘埃的淡雅。当岁月洗去了铅华,时光带走了记忆,风霜侵袭了容颜,似水流年缓缓流淌。曾经的执着慢慢地淡之又淡,最后趋于平静,也许偶尔会泛起一丝丝涟漪,却再无先前的盲目,更多地从容不迫。

宁静是一种懂得,一种知足,一种来自心灵的感恩。保持一颗宁静的心,犹如荷的清香兰的幽雅,不管世俗何等嘈杂纷乱,孤芳自赏怡然自得,也别有一番风味。

平凡像别人。

特立独行是极容易引起别人关注的,只是这些又是极容易骗人的。你会难以分辨特殊与普通、平凡与个性,掩人耳目的劳碌,辛苦的让人感知不到自己的存在。

很多人以为,与众不同的生活是高尚的;可我以为这些或许并非只是存在的话题。因为,简单到生存的时候,任何人都是孤独而无措的;反倒是简单到生存的时候,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莫名忧虑。

我知道不会有人摆脱自身孤独内心的缠绕,拉罗斯福哥认为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内心,这样算来,每个人都是那么特别,那么与众不同。即便你用心引领一场诡异的青春,也抵不住提前夭折的时光如梭后苍白一瞥。

该强调眼神不好,还是思维不善呢?我喜欢看路上的行人,匆匆形色,却是那么实实在在的生活着。可能我们该喜欢上这样的表象,然后加入早起晨练的队伍,加入傍晚下班的队伍。看夕阳,看日出。

朋友说,这或许是一个切到现实的事情,面对这样一个世界,你总免不了俗,也总要活着,总要坚持的融入然后忘我。可我不便认同。就像生活的瑕疵在大部分人心里放大以后一样,你无法释放自我。弗洛伊德对人格结构分析时提出了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中的一切是完全无意识的,而自我却是制约监督本我的,但自我中还可能有仍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东西。

无意识的东西是近乎可怕的,本我中一切无意识的看起来会很自然,但谁会冒险呢?可即使如此,谁也不曾否认我们自身欲望的好与坏。如同众多人心中的幸福,否认只能是绝对而蛮不讲理的。你在担心自己的同时,往往是对自身周围世界的恐惧。我们总是标榜自身的特殊性,连吃饭喝水都是要考究一番,反倒做点正经学问是万万不能搞独创的。

今天穿了怎样的衣服和鞋子,戴了帽子吗,走起路来要不要快或慢,步子该大还是小。当然,这必须是要和别人存异的,这样才不能落了套。

有些人总是聪明的让人感到寒冷,那些心照不宣的温暖变得微弱,甚至没有温暖。我们总是不能安静的接受生活,亦不能左右经历属于自己的合适生活,拥有的遇见的多了,空白也越多。

平凡像别人,不是逆来顺受。而是真诚的融入,积极的去生活。有更多的东西我们无奈错过,无私才能无畏,因为特别也是平凡的。平凡像别人,不是模仿,而是如别人在自己眼中的存在一样,坦然经过。

你或许没有把微笑留下,可你会留下一个身影,完全属于你的。平凡是一种大境界,无需赘述。当每一个人都沉浸在任性、叛逆、执拗、特立独行之中,这世界不再是平和的,这让人感到疑惑。

是该换个角度生活的时候了。不用相信什么能逼迫我们就范,那是荒谬,只有脆弱的人才会善变,也只有善变的才会妥协。平凡是大智慧和强控制力的体现,保持安静的状态,不是与众不同,更不是伪装异样。

让一切归于真切吧,即使是春天也未能让我的思维显的多余,却是担心或许是多余的。归于真切,归于平凡是心寻找安逸的方式。这样的安逸不是颓废,是对生活的原始态度,没有疲于奔命,没有歇斯底里。

平凡像别人,没有刻意的做作,没有伪装。别人的`平凡,是悄然经过带走的一阵微风,最值得称道;别人的平凡,是张开嘴就有一脸的微笑,喜怒坦然。

平凡像别人,找得到自己,安的了舒心。不要疲倦的高尚,只有平凡的雅致。

平凡像别人,不必想太多,更不必难过太多。

细雨飘飞,路漫漫。

散文阅读父女篇五

最近天公不作美,阴云密布,细雨纷飞。但我校的秋季运动会还是风雨无阻地举行了。

雨前,吹吹风。

清早起来,看得出路面斑驳的痕迹,干一块湿一块的是因为昨天的夜雨。同学们早早来到大田湾体育场门口,相互攀谈,等待运动会的开始。天渐渐睁开了眼,光亮伴着热闹的气氛让大家激动起来。可是风还是狠狠刮着,树叶在风中哭泣飘零,就连空中的鸟也不愿停留太久,盘旋一会儿就飞向远方,不见了踪影。

雨中,加加油。

天气预报不可信,说什么天晴天,比赛正看得入神,突然间,手上脸上就感觉有丝丝凉意,往天上一望,只见灰蒙蒙的一片,点点雨滴刷刷刷地往下掉,我赶紧从书包里把雨衣拿出来穿在身上。雨水落在我的雨衣之上,发出啪啪声响,简直是在敲打我的心房。

无非是风。

无非是雾。

无非几滴雨水。

无非几片落叶。

运动员们不减冲劲,伸伸手,蹬蹬腿,跃跃欲试。这点雨根本算不得什么:台上观众打伞的打伞,披雨衣的披雨衣,玩手机的玩手机,看书的看书,吃零食的吃零食,看比赛的看比赛。

只有到了寒冷的.时候,才见温暖的明朗。

几个同学围在一起,交谈着,打闹着,嘻嘻哈哈不绝于耳,为队友加油也丝毫不落架势:打鼓吹哨,狂吼嘶叫,捶拳拍掌,加油式真的是“无所不用其极”。

雨后,慢慢走。

由于大雨的肆掠,各项比赛提前了时间,这让同学们高兴不已,早就想离开这个空旷冷寂的地方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雨时落时停,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多数同学都已收拾好了行李,站着看比赛,静待放学的时分,多么激动啊!

“在雨中行走,我从不打伞,我有自己的天空,它从不下雨。”

相忘于江湖,

人影在水面泛起涟漪......

散文阅读父女篇六

秋天的心情再美再浪漫,总伴会随着一些没落,一些惆怅。或许我们迷恋与向往的正是这些没落与惆怅,伤感与怀念,孤寂与凋零。年年四季变化,却怎么也看不够这金色的秋,就算看着落叶伤怀,看着人来人往,感受这秋的诗意,慢慢融化在秋的怀里,微笑着安睡。

四季里,我独爱秋,只因它不似春的娇媚,夏的炙热,冬的寒烈,它就像天空里柔柔软软的云,可以千姿百态的恣意存在。它,总是在一场场的秋雨里渐渐消瘦,缓缓的走向冬季。可是,在这之前你却总能在任何地方看见它的模样。或柔媚,或温熙,或调皮,或忧伤,或欣喜。你看,它总是这般让人猜不透,看不够。

在阳光的照射下,湖面在微风的吹拂下泛起阵阵涟漪,你看那盛开在夏季的田田荷叶像是身受重伤般垂下高傲的头颅,显现这颓败的模样。而你在河边的柳树,似乎还能听见夏蝉那最后悲鸣的欢唱。一切在时间的摧残下,失去了原来的颜色,而秋,却用另一种鲜艳的颜色凸显它的存在。金色,灿烂而耀眼。

秋,在世人的眼里,从来都是收获与希望的代名词。似乎,在这样的季节里,那些沉淀了许久的收获会在这样的季节里破土而出,落入人们的`眼里,心里;而在微风和阳光的滋润下那些希望又会被人们埋在那片片肥沃的土地里,等待下一个秋的来临。周而复始,似乎一切在循序渐进,却又不按规律而来。秋,欢矣。

人常说,最美的不是下雨天,适合你一起度过的屋檐。于是,于秋雨缠绵时,撑一柄油纸伞,和心爱的人走在那细雨幽幽的青石板上。混合着轻灵的雨声,以及那脚步落在道路上的声音,凑成了秋雨里最温馨浪漫的乐章,岂不乐哉。

总是笑言爱秋,那么,不懂秋,又怎会轻易爱上它。与我的眼中,秋像最温柔的女子,看似孱弱却坚韧像钢铁侠,倔强着不愿服输;它像鲁莽的汉子,看似彬彬有礼却肝火旺盛,任性着不愿屈服;它像调皮的孩童,看似纯真却顽劣的让人啼笑,快乐着不愿归家。你看,它总是这样的千变万化,让人抓狂。

也许在悲伤者的眼里,万物萧瑟在秋季,于是在他们的眼里秋是悲凉的秋,可是在快乐者的眼里,万物生长的姿态不一,于是在他们的眼里秋是欢乐的秋。可是,在我的眼里,秋是淡然的秋。它悲伤的时候可以让全世界随着它的节奏哭泣,它快乐的时候晴空万里,蓝天白云,但是不论它是怎样的情绪,它总会回归淡然的模样,静静的悄无声息。

这就是秋,是我眼里最美最真实的秋。我爱它,只是因为它就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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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阅读父女篇七

春天魅力无穷,有形、有色、有味,可以看得到,听得到,尝得到。

山里人品的第一口春,就是鲜嫩的香椿芽。

香椿树在春日里泛着紫红光泽的嫩芽,是报春的始者。那芽丰厚娇嫩,绿叶红边,状似,一般五或六枝为一株,外观浅棕色,遇热呈绿色,生食熟食均可,初闻异香扑鼻,食之馨香可口,营养丰富。

我老家,许多人家的都栽有香椿树。香椿木的木质色泽偏深红,又细又硬,做家具结实,还不走形。三月的微风吹开春天的门扉,气候渐暖,香椿树的枝丫的顶端就冒出了一个个赤褐色的鲜嫩小芽。春天各家炒的第一把香椿芽,香味浓烈,左邻右舍都能闻得到,诱惑着行人吞口水。

记得早年我家也有棵香椿树,树干弯曲苍老,树皮皴裂多疤,有三粗,长到两米多高,就努力让它分杈,这样树形好看也便于摘香椿。从香椿树上轻轻采摘一段段香椿芽小心地放在篮子里,唯恐折断树枝。摘的仿佛不是树叶子,而是天鹅纤长的羽毛。后来,我到外地求学读书,便离开了家乡原野上熟悉的香椿树,那掰椿芽、吃香椿的情景,已成了遥远的过去,只能在梦中重温。

掰香椿芽,是十分虔诚和圣洁的事情。通常头天晚上先给椿树浇饱水,让它吸收足够的水分,第二天采摘的时候,香椿芽会更加鲜亮。清晨太阳刚露出山头、露水未干的时候采摘时机最佳,这样椿芽味道好、对树损害也轻。清明前后,农家屋前房后的香椿树枝头长满第一茬椿芽,其实每棵树的椿芽口味不同,家人就合计着哪天摘、摘多少,尽享这纯天然的美味。三两天工夫,在风中摇头晃脑、生机勃勃的香椿树,就光秃秃的了。

香椿芽越掰越旺,刚采了一茬,一周时间就能又蓬勃地长出新的一茬。第二茬的春芽就不那么嫩了,颜色也变成了绿色,把最嫩的.那部分采下来,吃法也有不同。通常的吃法就是、,还有拌凉面。真吃不了或者舍不得吃的香椿芽,便被腌制。把香椿芽洗净,晾去水分,加适量精盐一起搓揉,使盐渗进去。小心翼翼地放进干净的瓦罐,盖好,三五天即可食用,能保存大半年。

开春时节,我多次在城里找饭店再品尝香椿芽的美味,无论怎么做,那口味永远没有老家香椿树那独特的香味;节假日在蔬菜市场闲逛,偶尔看到有卖香椿的,但大多已叶片萎缩,且价格昂贵,令人摇头却步。

过去山乡日子穷,乡村人喜欢吃春、品春。春天除了吃香椿芽,还吃刺槐花、榆树钱、地菜、荠荠菜、苦菜、野葱、野韭,尽情享受春天赐予的一切。过去的土吃法,如今,却更有滋有味,更让人留恋,甚至成了一种时尚和新潮。

每到春天,思念故乡、感恩亲人的情感就会像香椿树一样发芽,伸展一树美好的记忆。我们迈着轻盈的脚步,去慢慢品味春光、春花、春风、春月、春水,仔细品味春天的味道,就收获春天蓬勃向上的力量。

岁月总会翩然走过。保持乐观向善的心态,人生的春天就扎根心窝,一生春意盎然。

【习题】: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围绕香椿展开丰富的联想和想象,为读者展现了香椿不同的形态:鲜嫩的香椿芽、苍老的香椿树、明年的小树苗,给人全面而深刻的印象。

b.老家的人掰香椿芽的“虔诚”和“圣洁”表现在掰香椿芽的头天晚上,先给椿树浇饱水,让它吸收足够的水份;使香椿芽更加鲜亮。

c.文章按照时间顺序,分别写了摘第一茬香椿、采第二茬香椿、腌制香椿,现在吃不到儿时的香椿的遗憾,表达了怀念逝去的美好时光的主旨。

d.品春,除了吃香椿外,还可吃刺槐花、榆树钱、地菜、荠荠菜、苦菜、野葱、野韭;除了吃外,还可以看春之形,听春之声。只要乐观向善,即可一生春意盎然。

e.文章如朋友拉家常一样娓娓道来,又时常穿插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使语言兼具平易朴实、生动形象的特点。

2.纵观全文,作者笔下香椿最主要的特点是什么?作者从哪些方面描写出了这一特点?

3.句子“山里人品的第一口春,就是鲜嫩的香椿芽”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4.作者说城里饭店的香椿芽,“那口味永远没有老家香椿树那独特的香味”。这“香味”独特在哪些方面?试结合文本,以自身经历或阅读经验加以探究。

散文阅读父女篇八

阅读的过程就是吸收消化的过程,来不得半点囫囵吞枣。

阅读是一个人自己的事,比起看电影,听演讲,自在了许多,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去品味,去咀嚼。近日,我去听一个讲座,一位年轻的教授与我讲,现在是快餐时代,无论汲取物质的营养,抑或精神层面的营养,都是讲求速度的,你倘若在那里慢慢品味,思索,甚至回味就会落伍,就会误事。看来,时代阅对阅读时代也提出了挑战。

是的,阅读一旦与人生粘合,加快阅读速度的铃声就会不绝于耳。小区里有一户人家,爷爷到了知天命之年,属于老眼昏花的那种,还雄心勃勃晋正高职称,只争朝夕的'阅读。儿子儿媳从事教育行业,为了深造,拿到更高的学历,自学不辍,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拼命读完一定的资料。那一天他在社区门诊打点滴,还在孜孜不倦的阅读,治病不忘读书的精神让人感动。孙子上小学,不时会看到孩子背着重重的书包放学,却很少见到出来玩耍。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你走进书店,那些铺天盖地的辅导读物、励志读物、理财读物,无不在唤醒人们如何速成,何以快捷地取得成功。物质主义时代的阅读大约就是为了获取物质的。阅读步入这个时代,就直截了当地和物质利益挂起钩了,你不苦读,快读,你就难以进入高等学府,你就难以立足谋生。你不去豁着命阅读,就进不了高级职称,不但戴不上乌纱,看着人家拿到比你多的钞票,心里还纠结,阅读越来越被功利所同化了。人们在通过快速阅读获得物质的同时,却有意无意的淡漠、甚至忘记了另一种更为重要的阅读:陶冶情操,滋养心灵的阅读。

曾经:清风朗月,一卷在手,心与书默默的交融,两耳无闻窗外事,身心皆在阅读中。夜深人静,与文字心语,心情随着读物之中人物的命运起伏,喜怒哀乐,无法自已。让你或漫步于古时的悠远,或置身于当今的喧嚣。让你与金榜题名者一起欢悦,让你于名落孙山者一起遗憾。忘我的阅读,会使你更加的珍惜生命,倍加的珍爱生活。这样的阅读,总会在心灵之春播下爱与善的种子,使你懂得何谓缘分,何谓真诚,何谓丑陋,何为壮观。阅读会给予读者力量和智慧,让读者的人生倍加淡泊与优雅。

阅读状态也是一种生活状态。无论何时,阅读全然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物质的一种行为。就像到超市买一袋面粉,进去就拿,拿到就走,而冷落了琳琅满目的商品,甚至忽视了急需购买的商品。有一种教育叫熏陶,有一种成长叫积淀,有一种阅读叫品位。世界如此广阔,生活如此多彩,值得我们细细翻阅,一个劲儿地囫囵吞枣,走马观花,岂不是亵渎了一程风景的旖旎!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心灵的成长更需要耐心。

一个物欲日趋膨胀的时代,更加离不开时代的精神去掌控的。那些真诚,善良,友爱,怜悯等关乎精神境界的章节,因为久远,因为厚重,要有足够的耐心,需要毕生去书写,去阅读的。

无论时代的步伐何以匆匆,阅读该是永葆从容的态势的。在阅读中收获回味,保存记忆,延展鲜活,这大约才是阅读的本真。

散文阅读父女篇九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当自己不情愿去读一本书的时候,总能想起曾经在父亲的书籍上写的激励阅读的座右铭。

父亲是个喜欢阅读的人,记忆深刻的是有一年甚至逢年过节父亲竟也能在吵闹的麻将声中静静的阅读,父亲喜欢阅读的习惯对我的影响也是深刻的,父亲常年在外地工作,一到寒暑假便会带回来成套成语故事,古典名著之类对我学习生活有益的书籍,记得那时候还小,偶尔对一些相对那个年纪较深奥的词语或故事并不理解,父亲会耐心解释,会要求我看教育类的电视节目促进阅读理解。那时候,便爱上了阅读。

童年对阅读是深爱的,却不知从何时起竟慢慢变淡了,或许是学业的压力,也或许不管什么理由借口,都不应该荒芜了这个好习惯,虽然在大学也曾偶尔去图书馆阅读,但现在想起来也是“可笑”的,毕业后更是唯一能和阅读扯上关系的可能也就是找工作需要看的相关书籍了吧,更惭愧的是心中明了却仍没有勇气重拾阅读。

新的一年,搬了新的住址,和友人去商场本是趁闲暇之余买几件心怡的衣裳,搜寻几处久久垂涎的美食,不料发现一处很有意境的书屋,本是好奇一览,而后被深深吸引,重新爱上了书屋,爱上了阅读,遗憾的是,当天因为行程匆忙并没有太久的`驻足。

之后的几天,心中总是惦记定要在一个安静的下午好好在书海中驰骋,说来也巧,本是一时兴起出门散步,不知不觉竟走到书店门口,便点了一杯花茶找了两本心怡的书在一个角落沙发坐下了,阅读的时间自己掌控不了时钟指针的转动,只是最后突然听到书店广播中“感谢大家的光临,今天陪伴即将结束”才意识到时间原来不早了,只能不舍的起身,一看其中一本书竟看了一大半,仍是意犹未尽,或许是许久没有这么安静的阅读过了,求中的内容更是让我的心更加平静,便买下了,离开书店才发现外面风雨加交无法平静的天气,即使提前带了雨伞也必须紧紧抱着书本才能确保不被淋湿,到家第一件事仍是继续阅读,不知不觉竟然看完了一整本书。不由觉得能领略到些许冰心老人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理解。

曾有人说过“我们之所以阅读,是希望人生在世有更多自由和可能”,虽说不同的人对阅读有不同的理解,但相信每个人对阅读的热爱都是真实的,重拾阅读的感觉真好,爱上阅读,爱上生活。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

我买了五个手拉坯的瓷盘,是在路边看见,并不是什么名家的作品,它是宝蓝色的底,上面写着白色的“风、花、雪、月、梦”,每盘各书一字。

通常我特别喜欢的东西都不是很贵的,因为贵而喜欢是平常的心,廉而宝爱才算特别。风、花、雪、月、梦的盘子,我每次看见,都仿佛有什么东西被唤醒,看了就有喜欢的心情。

我把它们拿来盛装茶点,招待朋友,就像连盘子也是最好的招待,每一回,吃到物穷字现的时候,会有一声惊呼,如同暑中听风、沙漠开花、三月融雪、偶然见月、得一好梦。

有一天,我的孩子倒瓜子要招待客人,突然惊呼:“梦被打破了!”一室诧然,才知道是打破了写着梦的盘子。失去梦,就只剩下风花雪月,真是令人惋惜。

“没关系,我们顶去补一个梦。”我安慰孩子。

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找到梦的盘子,甚至卖风花雪月梦的摊子都找不到了,如梦相似。

如今我每次看“风花雪月”的盘子,就想到打破的梦。在实际的生活,梦是多么重要,无梦的人生是多么枯寂的人生。

蝴蝶的种子。

我在院子里,观察一只蛹,如何变成蝴蝶。

那只蛹咬破了壳,全身湿软地从壳中钻了出来,它的翅膀卷曲皱缩成一团,它站在枝桠上休息晒太阳,好像钻出壳已经用了很大的力气。

它慢慢地、慢慢地,伸直翅膀,飞了起来。

它在空中盘桓了一下子,很快地找寻到一朵花,它停在花上,专注、忘情地吸着花蜜。

我感到非常吃惊,这只蝴蝶从来没有被教育怎么飞翔,从来没有学习过如何去吸花蜜,没有爸爸妈妈教过它,这些都是它的第一次,它的第一次就做得多么精确而完美呀!

我想到,这只蝴蝶将来还会交配、繁衍、产卵、死亡,这些也都不必经由学习和教育。

然后,它繁衍的子孙,一代一代,也不必教育和学习,就会飞翔和采花了。

这个世界不是有很多未经教育与学习就完美展现的事吗?鸟的筑巢、蜘蛛的结网多么完美!孔雀想谈恋爱时,就开屏跳舞!云雀有了爱意,就放怀唱歌;天鹅和娃鱼历经千里也不迷路;印度豹与鸵鸟天生就是赛跑高手。

这些都使我相信轮回是真实的。

一只蝴蝶乃是带着前世的种子投生到这个世界,在它的种子里,有一个不可动摇的信念:

“我将飞翔!我将采蜜!我将繁衍子孙!”

在那只美丽的蝴蝶身上,我看到空间的`无限与时间的流动,深深地感动了。

变色茉莉。

乡下的侄儿来台北过暑假,那时我种的茉莉开得正盛,有紫色和白色,看到盛放的茉莉,会感受它们的雄辩,以为它们用鲜明的颜色在风中辩论——呀!不是辩论,是在朗诵某种诗歌。

这些茉莉的种于,正是三年前的夏天,侄儿在家乡的古山顶上摘给我的种子,因此,他看了特别开心,一直对我说:“叔叔,古山顶的茉莉有一些已经变种了,有的一朵花可以开出三种颜色,你回去的时候,我带你去采种子。”

我回乡的时候,就和侄儿到古山顶去找变色茉莉。果然,有的茉莉变成双色,也有三色的。采回种子种在花盆,现在开花了,和它们的父母一样,也是变色的。

变色的茉莉为什么要变色呢?为什么一变色就世世代代变色呢?为什么连植物都有习气呢?我找不到答案,不过,觉得这些问题都不只问茉莉,也可以拿来问人,人就会有答案了吧!

不南飞的大雁。

在加拿大温哥华,朋友带我到海边的公园看大雁。

大雁的身躯巨大出乎我的意料,大约有白鹅的四倍。那么多身体庞大的雁聚在一起,场面令我十分震慑。

朋友买了一些饼干、薯片、杂食,准备在草地上喂食大雁,大雁立刻站起来,围绕在我们身边。那些大雁似有灵性,鸦鸦叫着向我们乞食。

朋友一面把饼干丢到空中,一面说:“从前到夏天快结束时,大雁就准备南飞了,它们会在南方避寒,一直到隔年的春天才飞回来,不过,这里的大雁早就不南飞了。”

为什么大雁不再南飞呢?

朋友告诉我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在这海边喂食大雁,起先,只有两三只大雁,到现在有数百只大雁了,数目还在增加中。冬天的时候,它们躲在建筑物里避寒,有人喂食,就飞出来吃,冬天也就那样过了。

朋友感叹地说:“总有一天,全温哥华的大雁都不会再南飞了,候鸟变成留鸟,再过几代,大雁的子孙会失去长途飞翔的能力,然后再过几代,子孙们甚至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了。”

我抓了一把薯片丢到空中,大雁咻咻地过来抢食。我心里百感交集,我们这样喂食大雁,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如果为了一时的娱乐,而使雁无法飞行、不再南飞,实在是令人不安的。

已经移民到加拿大十七年的朋友说,自己的处境与大雁很相像,真怕子孙完全不知道有南飞这一回事,因此常常带孩子来喂大雁,让他们了解,温哥华虽好,终非我们的故乡。

“你的孩子呢?”

“现在都在高雄的佛光山参加夏令营呢!”朋友开怀地笑着。

我们把东西喂完了,往回走的时候,大雁还一路紧紧跟随,一直走到汽车旁边,大雁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不南飞的大雁,除了体积巨大,与广场上的鸽子又有什么不同呢?一路上我都在想着。

感谢困难。

我做了一个梦。

梦见我在街上问人:“请问您可不可以给我一些困难、一些挫折,一些痛苦?”

所有的人都拒绝我,我着急地恳求别人:“那么,我雇用您,每小时五百元,请您给我一些折磨!”

那些陌生人摇摇头,沉默地离开,我因找不到愿意折磨我的人而惊醒。

我深深地感谢着困难、挫折与痛苦。

也深深地感恩那些曾经折磨过我的人,他们是多么慈悲呀!我并未花钱聘雇他们,他们却以宝贵的时间来考验我、提升我,为了增长我的智慧。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一

书上说,哲学是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辩证法认为事物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之中,而这些是由事物内部矛盾引起的。但有人认为,辩证法其实就是宿命。

宿命是一个比较具有偏激和悲观意味的词语,其实每个人多少都有些宿命的心结。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又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古代圣贤告诉我们,天命不可违,君子应明天理。一个人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古人还喜欢说冥冥之中,喜欢说渊薮和一语成谶。正如佛说,一切皆有定数。

关于宿命论还有很多,如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它告诉我们为人处事要善良,不可留下孽障。因为“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不是不报,是时侯未到。

鲁迅说,性格即命运。一个人的个性成长和言行举止决定了他的命运。但性格是否可以改变呢?这就看一个人的后天造化了。总之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一切似乎都有定数。

尼采说,对生命最高的爱,就是愿意永世轮回。我们热爱生命,是因为希望生命给我们以回报。但一个悲观透顶的人是不会珍惜生命的`,有些人甚至希望来世不再做人,或变成一只鸟在天空自由翱翔,或变成一条鱼在水中游来游去。

缘份天注定。有些人三妻六妾、醉卧桃花,有些人却孤独孑然一生,总是找不到生命的另一半。那么财运呢?有些人注定大富大贵,有些人注定穷困潦倒。有些人在创造财富时一帆风顺,有些人却一亏再亏,屋漏偏遭连夜雨。

一个圆形的跑道,两个人正在赛跑,你能说到底是谁领先呢?

在宿命论的影响下,中国人越来越懒惰了,麻将馆遍地开花,许多人沉湎其中。许多人信奉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而懒得去顾忌眼下的境况,说是要顺其自然。

如果说这种生活态度可以让我们长寿(或者说苟活),那么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也许是智者的选择。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二

父亲在世人眼中如此伟岸,但在我眼中却如空物;父爱在众人心中如此高贵,但在我心中却如此低廉。只因父亲给予了我最珍贵的生命,却忘记了将他的爱一并付出。

人们常说“母爱无私、父爱有旨”,父爱的获得往往比母爱更加难得,所以父爱是有条件的,以致我们在追寻父爱的道路上是如此辛苦艰难,可为何我的路途始终看不见终点。

我的降生对于父亲来说可能是一种意外,刚过弱冠的年纪结婚不到三月就有了我的存在,任谁都没有做好准备,何况还是他那样的人。父亲面若冠玉,生得一副好相貌,能算是一个偏偏美青年,但除了这个,他根本无一点可取之处。作为家中幼子,独得父母恩宠,责任什么的被两个哥哥分肩挑之,剩下给他的尽是无忧的生活。尽管家中贫寒困苦,他仍然安稳度过了他的前半生,可这却也为他苦难的后半生埋下了祸根。

父亲少时生活的太过安逸,以致长大后依旧是那颗少年心。他像是被蛀虫侵蚀的大树,纵使外部风饶,其实内部早已残破不堪。父亲作为一个没有承担的人,从对这个家庭的态度就可看明一切。奋斗十余载,家里却仍是当初的那一副青瓦,按着自己的心思做了许多的事,却每每半途而废,历经了一场病痛,从此便一蹶不振。整日里浑浑噩噩,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问,一下子就过了三年的时光。他如此作为,不知寒了多少人的心,辜负了多少人的期望。应是从那刻开始,他便没了作为一个父亲的资格。

我成长的十九年里,前期的他充满暴力和严酷,对我的爱也是若有若无,但我的心不冷。因为父爱与母爱总是相对的,一严一慈是他们教育我成长的方式,就像一块钢铁的形成,炙热的浇筑构成了基础,在经过千锤百炼的敲打之后方能成器。我以为父亲是这样的,可最终发现这竟是我的一场天真。钢铁在被敲打时仍需要三不五时的增添温度,坚硬的钢铁尚且如此,何况是脆弱的人类呢?人心易冷,若不好好维护,迟早会有冻结的那天。

他一向吝啬,一毛五角的小票时常舍不得,没为我买过什么,也很少为我做过什么。温柔细语从未听说,霸道宠爱仿若浮云,连眼睛里流转的目光也很少为我驻足,对我最多的可能就是那一声声斥责和一下下鞭打了。我与他做了十九年的父女,却很少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唯一教会我的就是让我知道无用的人的结局有多惨,作为那种人的女儿,我真的感觉耻辱和可悲。对我残酷了半生,以致我的内心凉薄,与我的想象也天差地远,直到严父的形象瘫倒,他在我眼里什么也不剩了。

我与他算得上是一对陌路父女,血缘只是牵扯,没有情感的维系,两人的关系比一盘散沙还要不如。我常常在想:倘若上天能给我选择父母的机会,那我一定不会做他的孩子。他没有一个作为父亲的觉悟和承担,所以请原谅我也没有一个作为孩子该有的想法和责任。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三

这是个动荡的年代,雪的味道还在空中戏谑。

我,依旧在沉睡着。

隔着冰冷的尘土,隐约听到――抽泣声,哀怨声,锣鼓声,嘶叫声,呐喊声,惨叫声,最后却只能听到隐隐的呻吟声了。

这时,有股温暖的液体渗入了泥土里,融化在我的体内。那种温度,足以将冰雪融化,让我误以为到了阳光灿烂的春天。

当我满怀憧憬地从泥土里钻出来,却被眼前的世界怔住了……。

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浓烈的硫磺和硝酸的味道,中间夹杂着让人呕吐的血腥味,那是死亡的味道。

从那天起,我便成了一棵被诅咒的青草,细嫩的根丝不由自主地吸收着人类的痛苦,不甘心,憎恨,思念,恐惧,无奈,悲伤,还有野心。

冰冽的寒雪,试图将我冻结。但最终却是失败了,因为内心早已冰冻,继续冰冻又何妨?我的内心充斥着人类的血液。我开始变得麻木,甚至变得冷酷,就连自身的唯一本性,也丧失了。

春天最终还是到来了,只是这里依旧荒芜,四周的空气依旧弥散着死亡的气息。

或许是吸取了人类的鲜血,也或许是我内心变得冷酷的原因,身体竟悄悄变得墨绿。

一棵墨绿色的草,看起来会显得很与众不同,或说是显眼吧,我想。

而我的颜色,会成为这片土地的象征,是不详,是诅咒的象征吧,我认为。

而我的味道,会永远地缠绕,永远充斥着血腥的味道,那种死亡的味道吧,我觉得。

……。

然而,或许这仅是我自己的独角戏罢了。

直到……。

雨,开始倾洒着大地。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雨,第一次感受到雨的存在,第一次嗅到血腥以外的味道。第一次被大自然的恩泽甘润。

细雨轻吻着大地,瞬间融化在泥土之中。湿润的甘霖在我的体内流窜,将我的心灵狠狠地洗刷了一遍又一遍,狠狠地洗净了这份土地的诅咒,狠狠地把世界刷新了一次。

人和自然,咬合着不同转速的齿轮。

水,为生命之源,或雪,或冰,又或是泪。雨便是它的执行者,它负责孕育着世界,净化着大地,洗涤着人类污秽的心灵,唤醒着人们感恩之心,报答之心。

我开始认清楚了自己,仿佛灵魂被得到了救赎,整个世界也充满了爱。

我细细地聆听着这首自然骊歌,不仅视觉和听觉,似乎就连心灵也被感染了。仿佛我也融进了这个大家庭,学会了感恩,也学会了报答。

沐浴细雨,化作浅浅的雾气,甘甜,滋润,冰凉,柔滑,舒心。

大自然有着它独特的魅力,我感谢它带给我如诗如画的世界,感谢它赋予我美丽的悲伤,感谢它赐予我与众不同的人生。

雨停了,太阳悄悄将天空染得绯红,仿佛张露着浅浅的笑容。

这时,从我身旁不知什么时候便多了几棵青绿色的草,摇头晃脑的,像在向我招手。感觉有些怀念,又有些温馨。

我知道,我的人生,我的世界才刚开始……。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四

车内男生开口:爸,为什么我们一定要让她来咱们家?不单单是因为她是你的女儿吧。

男人笑了笑:不愧是我季朝明的儿子,聪明!但是,季颂阳,这你就不懂了,她和杨家二少指腹为婚,只是季夏安不知道而已,杨家二少又从小对她情有独钟,眼看这要过十八岁了,杨家二少可是一直追着我问季夏安在哪里,你想想啊,杨家的企业在全国可是数一数二的,我们就可以和他们联手,顺便获得更大的利益,不是吗?男人笑了,露出了嘴角的金色牙齿。

那个被叫做季颂阳的男生点点头,嘴角划出了一丝让人发抖的笑容。

季夏安晚上提着饭菜回家以后,看见的却是被夷为废墟的老屋,手里的饭菜掉落在地上,扬起一片灰尘。

她发着抖,眼眶中早已闪烁着泪光,紧紧地抿着嘴唇才默默地流出了第一滴眼泪。

难道,那个男人说的是真的?说拆就拆?季夏安坐在一块水泥板上,把头埋在臂弯里,死死地咬住嘴唇,直到口腔里传来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她努力地在废墟里搜寻,在朦朦胧胧的月光里发现了一条淡蓝色的袋子,那一定是书包带。

季夏安心想,从石缝里拽出了自己的书包,包里有自己的积蓄和书本。

还好,找到了。

她背起自己的书包,从地下捡起了自己粘着泥土的晚饭,简简单单地将就了晚餐,疲惫了一天的她倒在石板上就睡着了,丝毫没有注意到有车开来。

一辆黑色的高档轿车开来,车窗被缓缓地摇下,车内的季颂阳黑色的眸子里映着深深的笑意。

第二天清晨的明媚阳光照在季夏安白皙的面庞上,在石板上睡了一夜的她腰酸背痛,背带裤下修长的双腿也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疼痛难忍。

季夏安站起身来,看看自己的手表,七点十三,离上学时间还有三十二分钟,她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从书包里取出昨晚剩下的僵硬的面包,用白开水硬是咽了下去,一顿早餐就这么凑合了。

她走到院子旁边的酒店里,洗了脸和手,买了口香糖,就向着学院进发。

到了校门口,发现门口涌了一大堆的人,季夏安无奈地摇摇头,正想抬步往里走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过头,一个硕长的身影站在季夏安的面前,是季颂阳。

季夏安没有里他,继续迈着步子大踏步往里走,身后传来季颂阳气急败坏的声音:喂,想好了么?什么时候搬过来?当然要催催才行,这关系到季颂阳零花钱的问题,如果这事成了,爸爸可是答应他再买辆车给他的。

季夏安稍稍愣了一下,接着头也没回就快步走掉了。

留下季颂阳一个人站在烈日之下,他的粉丝团很快就发现了他,于是疯一样冲了过来,很快地将季颂阳团团包围。

经历了房子被拆的季夏安这一天都跟丢了魂似的,连老师叫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老师见一向品学兼优的季夏安目光空洞,于是很温柔地问季夏安怎么了,季夏安只能编了一个理由,说是家里出了大事。

季夏安又来到空手道社,篮球社,排球社可没有人愿意录用她,一天就快过去了,夜幕悄悄降临,季夏安捂着咕咕叫的肚子,来到一家小旅馆里,拿着最后的一百元钱,想找个舒服的地方住上一晚,可老板娘一听见她的名字就面色发青,拿着鸡毛掸子很快地将她赶了出去。

季夏安无助地顺着街头马路走着,昏黄的灯光照的她的脸色更加苍白,本来打算到超市买方便面,可没有一家卖给她,到最后在一条幽暗的小巷子里还被抢劫,季夏安的肚子咕咕大叫着,最后只能在一条长椅上呼呼大睡。

那个男人穿著名品的西装,身边坐了一个大概十七八岁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穿着白色衬衫和深蓝色牛仔裤,斜拉的刘海盖住了眼睫毛,不用过多地看就知道是一个长得俊俏的少年。

看来是翻身了啊。

季夏安冷哼了一声:怎么,出现在这里,就不怕弄脏你的西装?季夏安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明澈的眼眸里折射出一种厌恶。

男人笑笑:安安,来看看你,怎么,不认识爸爸了?别叫我安安,我没有你这个爸爸。

季夏安走到饮水器旁,自从妈妈死后,在没有人这么叫她,她接了一杯凉水,自顾自地喝着:再说,妈重病的时候,甚至是在葬礼上你都没有出现过,我帮你还完债款,你就跑来找我,我真想从来没有认识你。

男人身边的男生开口了,声音和他的人一样好听:喂,爸和我是好心来接你走的,这楼都荒废这么多年了,马上要拆了,爸是不想看你流落街头,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季夏安的脸上闪出一丝错愕,把头转向男人:他叫你爸爸?私生子?男生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扬起一片灰尘:那又怎么样?季夏安冷笑着:想不到啊想不到,不过,是你的风格。

一想到妈妈的笑容,季夏安的泪就总是忍不住,她闭上眼睛,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颤抖的手指向木门,用平静的声音说:出去,快点,我不想见到你。

男人的脸一块青一块白:好啊!明天我就让施工队来拆了房子,我看你还能去哪里!说完拉着男孩走了出去。

听着木门被人使劲地关上,季夏安缓缓睁开眼,泪水悄无声息地落下,这时她在妈妈去世后第一次没有忍住泪水。

她走到自己的房间,取出一本相册,上边有他们一家三口的全家福,季夏安想起爸爸以前把自己放在他的肩膀上,然后带着她到处跑,妈妈就在一旁笑,住着小别墅,开着公司,日子快快活活的。

可是有一天,爸爸突然变了一个人,身上散发着酒精的味道,动不动就打自己和妈妈,还卖掉了别墅,住进了散发这霉味的旧房,她问妈妈为什么爸爸会变成这个样子,妈妈说了两个字:赌。博。

她怕,怕这样的爸爸。

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哭就是三天,撕心裂肺,心痛到麻木,流不出一滴泪水,她无声地哽咽着,自己那快快乐乐的岁月,就这样被一只残忍的手一瞬间粗暴地翻了过去,她把自己美丽的笑容掩藏了起来,变得不敢让人接近,她去学习各种武术,总是把教练打在地上爬不起来,她要报复那个男人,保护自己的妈妈。

可是有一天,男人在打伤妈妈之后便消失地无影无踪,季夏安回到家时妈妈虚弱地躺在血泊之中,努力地冲她微笑,笑容妖娆地像绽放在鲜血中的玫瑰,凄美沧桑。

她吓得赶快抱起比自己重好多的妈妈向医院跑,每一步都非常吃力,到了医院,幸好没有听到医生说那句让人丧失心智的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季夏安跑到病床边,妈妈的脸色苍白,无力地睡着,她把妈妈的手放在手心,紧紧地握着,好像下一秒妈妈就会消失一般。

为了自己的学费,为了那个男人欠下的债款,为了妈妈高昂的医药费,季夏安奔波在学校和跆拳道社之间,一边学习,一边赚钱。

终于有一天,她用奖学金和赚来的钱,还清了一切,可是,妈妈却无声无息地走了,留自己在这个孤独的房子里。

她不会原谅那个男人,那个杀害自己母亲的男人。

她想着,安静地倒在床上睡着了。

楼下男人抻着雨伞掏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阿泰,明天就把咱们说的那栋废楼拆掉,还有,租下这个地区所有的房子,包括旅馆里的,我就不信她不回来。

说完挂了手机坐上了身旁停着的一辆高档轿车里,轿车飞驰,激起一片水花。

雨下着,积了一地的黑水,肮脏如世间邪恶的心灵,没有人会记得它降生时的清纯。

季夏安安静地举着伞安静地走着,大波浪的墨色及腰长发顺着脸上柔和的线条轻轻地搭在肩膀上,一身白裙如一株百合一样绽放在风中,精致的面庞却没有一丝表情,脆弱地好似水晶娃娃,稍微一动机会破碎。

季夏安推开了早已生锈的单元大门,一双绿眼在黑暗中闪烁,分明是人们在黑暗中渴望的光,却让人感到孤独绝望,像是在光与暗的边缘行走,脑袋沉沉的,潮湿空气似乎可以让人窒息,却想不出任何应对的方法。

那只黑猫挪动着臃肿的身体,稍稍一跃就跨过了门槛。

果然,连黑猫都不愿意呆在这样的环境里吧。

季夏安想着看了看周围被血字写满的墙壁,想起了那些讨债人凶狠冰冷的语气,就一阵心悸。

还好,还好。

自己还清了那个男人所欠的所有债款。

她吸了吸鼻子,没有托着病重做饭的母亲做出来的饭菜的香味,只有淡淡的生锈的气味,但是还好,自己已经习惯了。

照常推开嘎吱作响的木门,映入眼帘的是两个男人。

其中一个,她永远也忘不了。

那个抛弃母亲和自己,留下一大堆债款的男人。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五

就像一支带刺的玫瑰花。

很想接近他,但却有刺。

我只能用心去欣赏,呵护它。

曾经以为我懂得爱,但在我父亲身上。

我完全看清了我自己,那仅是一种伪装的爱。

在我的观念中,“父亲”似乎只能用惧怕二字来形容。

我的快乐只建立在父亲的笑容上。

在他威严的脸上,我只能保持缄默……。

消除内心的恐惧,那是一种残酷的舍己。

让心中充充满真诚的爱,那是在冰封雪地中燃起的火焰。

有一次,我做错了。

父亲却是一种严肃与沉默,这比打我一百下更让我痛苦。

我不知道原因,只能带着恐惧的心低着头……。

有一次,我和父亲两个人在一起。

却弥漫着一种异常冷清的气氛。

我们什么话也没说,因为无话可说。

我知道原因,但我只能带着恐惧的'心低着头……。

我很爱你,父亲,真的很爱你,但又怕碰你。

因玫瑰虽美,却有刺伴。

要想与您亲近,唯一只有把您的刺拔掉。

拔的时候可能会有痛苦。

但它能使任何人与您接触都不会受到伤害。

父亲爱你,没有惧怕的爱,因为爱里没有惧怕。

有一天,您突然变了,开始笑了。

在你那样的笑容之下,卸下了我一切的疲倦,挣脱了一切幽暗的缠索。

您说,那是因为您心中拥有了神圣的爱――从上头而来的爱。

那一天,你给了我二十年来深刻的一次拥抱。

它打开启了幸福之门,解开了奥秘之锁,拔除了伤人之刺。

我知道,我的父亲,他变了。

您不再是带刺的玫瑰了。

而是沙仑的玫瑰,谷中的百合。

我要把您比作最让人可羡慕的。

久久,我发现自己在您的爱里暴露无遗。

您的笑容让我无地自容。

可怕的自我,孤傲,固执立刻消融在您爱的火焰之中。

啊!父亲,玫瑰很美,没有刺的玫瑰更能让人无惧地接近他。

而您,我的父亲就是那支最美且没有刺的玫瑰。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六

退休后,老爸一下子闲了下来,看得出他有些怅然若失。

以前,爸爸喜欢在业余时间拉拉二胡,打打太极,劳逸结合,生活倒也惬意。现在时间陡然充裕起来,爸爸除了“旧相识”,最近又有了“新欢”——象棋。

不止一次,我在街头碰到爸爸看别人下象棋。下棋人一人一个小板凳,就地摆开棋局,一兵一卒针锋相对。看客则或站或蹲,围成一圈,看得全神贯注。爸爸看得极为专注,我在他身旁站立许久,他都浑然不觉,叫他几声,他竟听而不闻。

看爸爸饶有兴味,我给他买了一副象棋,让他向邻居韦伯伯讨教,韦伯伯是个象棋高手。

过了个把月,爸爸已经按捺不住,想亲手尝试一番,看棋艺是否有长进。那天下班后我被爸爸一个电话招了去,说要我陪他下棋。一进门,棋局已摆开,一会儿工夫,爸爸就把我这个门外汉杀得落花流水。看着爸爸脸上的光彩,我深感欣慰。

回家后我暗自思忖,既然爸爸的棋下得有了水准,我若是止步不前,逢年过节聚在一起,爸爸没有对手岂不遗憾?于是,我网购了一些书籍,仔细研读,一有空,就请高手指导。而这一切爸爸全然不知。

从此我和爸爸各自苦练棋艺,逢年过节就在一起切磋,老爸的晚年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人也精神了不少。不但如此,我们也在其中感受了别样的父女情。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七

想给你讲一个女孩和她的爸爸的故事:

女孩今年高三。

女孩不是那种温柔腼腆的小女生,不像爸爸想象中的花季少女应该有的样子——她不喜欢粉色;不喜欢蕾丝;不喜欢蝴蝶结;更不喜欢穿裙子。她也不喜欢被爸爸搂着,牵着,不喜欢黏着爸爸,更不喜欢跟爸爸撒娇。女孩甚至嫌弃爸爸,嫌弃他的脚气和身上的烟味;嫌弃他不喜欢换衣物;嫌弃他不洗漱就上床睡觉……她不喜欢爸爸的邋遢。爸爸拥抱她、亲她的时候她会有一种被“骚扰”的感觉,浑身不自在——尽管爸爸很享受这么做。

都说女儿的找男友都是照着爸爸的标准来的,可她却下了“毒誓”说绝不嫁爸爸一样的男人——当然,这让爸爸很恼火。

爸爸有时会觉得很失落,郁闷女儿为何会如此“不同寻常”----尽管现在大多这个年级的女生都这样,但爸爸还是不能接受——他想不通那个穿着短裙缠着他抱着他的小女孩,怎么会和自己如此疏远,他想不通为什么女儿身上没有一丝一毫他心中女孩儿应该有的特质。

女孩儿也会失意,她不解自己印象中那个宠她看着他就会满脸笑意的爸爸为什么会突然变得严格,开始在意她的成绩,开始皱着眉头和她讲话。她开始会怕他。

父亲不知道,他在她生活中消失了整整三年半,九百多个日夜,错过了她生命中从女孩到女生的蜕变。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她身边,她如同天翻地覆的成长,他没有亲眼看见。他怎么可能不失落-----在他眼里,她还是那个黏他抱他亲他的小女生啊。

爸爸在女孩的'生活里消失了三年半,消失得很彻底,消失得几乎无影无踪。女孩不知道父亲究竟去了哪里,去做了什么,只知道爸爸不在身边,去了很远的地方,一个远得仿佛这个世界触不到的地方。她常常坐在窗边,对着窗外的天空想:爸爸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那个时候,她仿佛更深刻地明白了从小背的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爷爷奶奶和妈妈一直告诉女孩,爸爸去读书了,会回来的。可是女孩不相信,直到现在,她都不相信。

每当妈妈告诉女孩爸爸的失落之后,女孩总是会对妈妈说:怎么可能像过去一样,三年半的时光里,“父亲”这个字眼,在她的生活中,一直是块空白。三年半里,她和他错过的、失去的都太多太多,谁也无法弥补。

爸爸有时会认为女儿不关心他,或者说,不像关心妈妈一样关心他。他可能不知道,女儿每天晚上坐上妈妈的车后问的第一句话都是:爸爸呢?像孩童在寻找心爱的玩具,像少女在挂念异地的恋人。每当她放学远远地望见那辆街上随处可见她却能轻松辨认出的白色轿车时,她的嘴角,会有抑制不住的弧度。而每当她有放学是爸爸来接她的预感,而出门看见的依旧不是那盏明亮的,她一眼就能认出的车灯的时候,她心里会有些空落落的,可她还是会用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语调问妈妈:爸爸呢。仿佛这对她来说,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像朋友在文章中写的一般,梦里失去他,她会痛哭,从梦中哭到醒来,就算清楚只是个梦,她也无法停止哭泣。

女孩嘴上说她不会嫁像爸爸一样的男人,可在心里她也告诉自己,没有他一般的责任和担当,她亦不嫁。

女孩喜欢写诗,心情好的时候写,心情不好的时候也写。她喜欢把自己内心微漾的波澜,揉进小小的诗里。

女孩儿在诗里写道:

我和你说话总是用着没大没小的口气。

那是我渴望与你,拥有朋友间的距离。

未料这玩笑,却激起你的脾气。

我总是不屑打电话给你。

那是我矜持的本能。

让我难以启齿内心的细腻。

不曾想,却冷落了你的惦记。

或许女孩儿越长大,越能发觉父亲的魅力。

异性相吸,或许也适用于父女。

父爱如山,沉默于心底。

而不是所有的女儿,都善于将心间的思绪洋溢。

其实我比你想象的更在乎你。

只是,你的爱无言,我的爱,亦不语。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八

阴沉的天,微冷的空气,低眉举首间觉得好无措,苍茫中,才觉得有些东西正在慢慢的逝去,沉默间才觉得是有些情感是该好好的挽留,或者说珍惜些什么。

——题记。

这些年,我在追寻些什么呢?每走一步总是心中微微的问着自己。或许随意惯了,才发觉一无所有。有时候仿佛觉得自己丢了些什么,没有当初的莫名的“冲动”,那一身白衣,神采飞扬的去见某人,也没有了大喜大悲的心情跳跃,整个人如今变得很懒散。我不知是有些心情,有些文字看的多了,还是想好好的让岁月在自己身上慢慢的沉淀。这一种淡然的心情,淡然的心境就是时光给予我的么?在繁花落去的今天。

走过的路如今再次经过,内心没有半点起伏,写过的字再翻阅,内心没有半点波澜。站在这,远远的眺望,有些人已经走远,有些事再不回来。我还在追寻些什么呢?注定朝着前方走去,路过的点滴不过是岁月的痕迹。看着当初写下的文字,略略隔着一段悠长的时光看着自己,我想,我也会心安理得的微微笑着吧。执笔流年,爱恨天涯,不辜负过去的一段时光,也不辜负你我。搁浅岁月,四处张望,才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写着,写着,才觉得文字的主角由你到我,就连最初的那点心情都没有了。我曾迷茫着,在文字中试图寻找着,翻越千山万水,只为有你的'方向,但最终,只和你天涯相望。累了,倦了,才觉得是该好好的生活了,为那片共同的蓝天下,也为那米共同的阳光里。或许从那时起,有你随意,无你也随意。因为你不是消失在这座城市里,而是我早已站在没有你的世界里。

日子很快,也很慢,那穿过窗前的那缕金色的阳光,那吹过窗前摇响那串风铃的柔风。我只用一支笔细数流年的痕迹,只当是在闲暇时稍微的追溯以往。那如歌的岁月,那如歌的流年,还有那如歌的往事。风停了,那是船儿进入梦乡了,鸟飞了,那是黎明到来了。我想,只需一个稍微的起身,我便可以欣然的或是遥望夕阳,或是凝望朝阳。

岁月流逝,与梦同行。或许就跟这篇心情一样吧,是一时所感才想起来的,很随意的一个内心触动,如风,如云,亦如雨。这便是我喜欢它们,喜欢用文字抒发情感的原因,不必被人追问为什么。只是一时的心情,一时的情感所绽放的素净而又淡然的花。

散文阅读父女篇十九

买书多读书少,每每买回一大摞新书,总是很兴奋地计划着如何去读完它,实际情形却大多浅处游狎一番后,便搁下了。

散文集却另当别论。谈到偏爱的读书,散文妙品,尤其是随笔小品,其所赋予我的愉悦和美的享受,的.确是其它任何读物所无法比拟的。随便抽出一本张岱的《陶庵梦忆》,抑或梁实秋的《雅舍小品》,书斋灯下,常自不知不觉晨光熹微方悚然惊悟!而每读至妙处,先乃颔首微笑,继而抚掌雀跃,乃至拍案而起,连声称绝……人生之乐,莫过于此!某期《读书》杂志上说:不可不读董桥的散文。初,不以为然:什么书还非读不可?试着买回一本《董桥散文》,却硬是为我翻得烂熟了。……这一切,全处在一种潜移默化的心态里,没有半点勉强的成份其中。真正“拿起一本书,没有不一口气读完的。”(孙犁《谈读书》)在我还只有散文集。

“学者读书当于无味处致思焉。”(《朱子语类》),这些道理我懂。然而朱熹批评这种读书观为“人言读书当从容玩味,此乃自怠之一说。”——我这种性情使然而偏爱散文的“自怠”弊病,不知何时才能改变。

“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袁宏道随笔》)——当不来学者的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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