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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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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优质11篇)
2023-11-12 21:36:10    小编:ZTFB

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需求,并解决问题的根本矛盾。方案的成功与否,还需要领导的支持和组织的重视。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一

目前已进入年末,气候干燥、冰雪冷冻等自然灾害因素增多,安全事故进入多发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教体局及学校统一安排,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科室、级部要把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作为当前科室、级部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室管理”和“下包一级”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汤阴县职教中心“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内容。

各科室、级部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着重排查学校关于本科室、本级部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消防设备配备、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管理及校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并上报限期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政教处: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校园治安、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环境卫生、流行病防治、学生日常行为安全、楼道防踩踏安全、安全教育等,负责治安室、学生宿舍。

教务处:教学活动、体育课、实验课、教学设备、体育器材、运动场地等安全,负责图书室。

总务处:食品卫生、食堂卫生、用电安全、饮水安全、校舍及建筑工地安全、校产安全等安全,负责餐厅、锅炉房、配电室。

实习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负责实验室、实训室。

产业处:卫生安全,负责卫生室、服务部、文印室等相关安全管理。

办公室:校车安全、信访安全。

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相关安全管理。

信息办:校园网安全、信息安全,负责机房、校园网、监控系统。

级部:负责级部教师、学生管理及相关教育教学设施管理。

具体内容见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

四、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12月1日-3日)。

为开展好“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让每一位教师都参与进来,各科室、各级部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把活动内容宣传到每一位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地向社会进行宣传,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参照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12月3日前报政教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一份(包括电子档),本科室、级部存档一份。

(二)自查阶段(2015年12月4日-10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根据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中的要求,查找不足,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10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排查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排查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三)整改阶段(2015年12月11日-25日)。

各科室、各级部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任务。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25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整改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整改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四)督导阶段(2015年12月26日-31日)。

坚持“下包一级”原则,各科室、各级部要不定期对所辖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学校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科室、各级部进行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五)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1日-15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对本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好的经验和汲取的教训,修订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建立本科室、本级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是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各级部负责人是“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各科室、级部分包校长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审阅资料等形式,按照检查具体内容,逐校督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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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从解决影响学生乘车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治理,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我市学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通过整治,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控制,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遏制和杜绝接送学生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校车安全整治和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交接手续登记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完备相关工作记录并存档保管;督促学校认真核定每辆校车每次接送学生的乘坐班次、人数和姓名,并造册登记;督促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人、跟车教师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对校车源头超员现象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将校车车牌号、驾驶人、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信息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督促学校制作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画、挂图和宣传卡片等,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学校完善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范暴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适时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无校车标牌、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在交通流量大的道路沿线学校门前,设置学生上下学“护学岗”,检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积极配合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在学生上下学必经处,设置学生接送车辆停靠站点。集中对校车进行一次临检,对校车重新发牌、发证,并制作校车统一标识,对不按要求行驶的校车驾驶员及车辆适时曝光、严肃处理。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严格经营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市场经营准入关,严肃查处各类从事经营性非法营运的“黑车”,打击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全面细致排查和整治校车沿线的省道、县乡道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合理调整公交线路,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乘车方便;积极推进镇村公交规划建设。

安监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校车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宣传部门:负责统筹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一)摸底排查阶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逐校逐班逐生对出行方式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接送学生车辆逐车逐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执法队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路面运行情况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教育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每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各相关部门针对校车安全存在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员资格,查处超员、违章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长效管理阶段。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纳入长效管理。

(一)迅速启动摸底调查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制定调查方案,周密组织摸底调查工作,填写《市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登记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统计表》(附件1-3),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排查结束后,教育部门要根据汇总情况,编写调查报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二)迅速开展专项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制定校车整治行动专项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并纳入考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并提供宣传资料。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召开一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管理人、驾驶人会议,通报事故情况,逐一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集中开展一次师生、家长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逐一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等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三)集中开展校车检验和驾驶人审查。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安监部门,对全市校车和驾驶人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健全完善校车和驾驶人档案,重新办理校车标牌。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校车标识》(gb24315-)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xxxx),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备案制度,开展一次辖区内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集中审查。对自备车辆,要督促家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四)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治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从事非法营运校车的查处力度,发现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有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校车运营公司,加强公共交通的运营调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支持客运企业、社会各界等有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购置安全系数高、技术含量大的大中型客运车,建立校车运营公司,从事校车营运业务,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合理运用现有公交资源,结合学校布局,重新规划农村公交线路,实现农村公交线路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施教区的全覆盖。根据乘车学生数、上下学时间、乘车线路等情况,统筹安排好接送学生车辆和停靠点,解决远路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搞好配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通运输和安监部门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严密工作程序的衔接配合,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排除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和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的政策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三

河东区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现在起,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甄文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江,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士连,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春任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内容:(一)人员密集场所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9、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10、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2、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四、工作步骤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政府挂牌督办五个阶段。(一)宣传发动(9月16日―9月25日)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全区整治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单位自查整改(9月26日―10月25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当地街道办事处。(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10月26日―11月5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理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11月5日前,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将单位自查整改汇总情况和部门复查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11月6日―11月10日)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行业、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已整改火灾隐患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开展自查、复查并上报情况。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协调解块。(五)政府挂牌督办(11月10日―11月15日)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做好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并及时与各成员单位交流情况,突出重点,积极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2、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所管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一个不漏地严格检查,摸清底数,找准存在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在组织检查阶段,要逐一实地查验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进行销案,确保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区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3、建立长效机制。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排查、整治中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4、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单位、各行业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着力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四

为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涉及学生交通安全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xx]2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为目标,坚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非客运车辆作为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一)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12月20日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教体、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全县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不具备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资质的驾驶员要坚决停用;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要坚决处罚;对“黑校车”,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强化学生出行的日常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准确掌握各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载员等基本情况;要随时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检验,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坚决杜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带病”上路。

(三)规范校车台帐管理。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建立校车日志,对每天出行前的检查情况、行驶情况、检查检测情况、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教体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并作好分析,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常规化。

(四)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主管部门的职责,排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并将排查出的非法营运车辆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通报给公安交警部门。同时,认真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逐车逐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详细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及站点的确定和设置工作;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明确规定校长、班主任职责;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向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2、公安部门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基本情况;建立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及各种安全防护不到位的车辆;负责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作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重点单位;在冰、雪、雾等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要增派警力,全力维护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道路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营运的校车,打击黑车非法运送学生;对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通行安全;合理设置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消除学生行路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把学生安全出行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责任追究。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施《固始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问题。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长是本乡镇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起此项工作的领导职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交通安全。

(二)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把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资质车辆和无资质驾驶校车人员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制不落实、失职失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五

为扎实推进全街道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管理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各级各部门协同共治,为学校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从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在全街道范围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多方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切实解决车辆违法违规运载学生和学生交通违法等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分析研判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文明风尚和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确保涉在校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同比均有下降的目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居)委、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道安办,由街道综治办、兴城中队、派出所、中心小学、宁中中学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刘维宾同志担任。

(一)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对辖区学校进行人、车、路的隐患排查,全面摸排涉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并填写《学校交通安全情况摸查表》(附件)上报市教育局汇总至市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按职责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各村(居)委、中小学校牵头,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二)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要深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在校学生非法驾驶机动车行为,坚决查处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禁止驾驶拼装、报废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运载学生的行为,及时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由兴城中队、派出所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三)全面加大涉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学校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的意识,营造重视、支持、参与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家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发放《致学生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组织家长参与上下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等形式,指导学生、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促进学生与家长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中小学校牵头,街道宣传部门、村(居)委、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完成时间:本学期结束前)。

1、全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校讯通、家长微信群、家访、家长会等方式,提醒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宣传栏目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安全驾乘车辆相关知识,教育学生不得非法驾驶机动车、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辆及未取得许可的校车等,增强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在上下学时段,组织教师和行政人员在学校门口及周边路段,开展交通安全现场劝导,按照“有牌证、戴头盗、限两人、靠右行”的要求,提醒督促家长和学生规范驾乘车辆,及时制止学生和家长驾乘无牌照、超速、超载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及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和责任管理意识,明确双方责任。

2、兴城中队、派出所、联合中小学校,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增设交警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通行。要在上下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校门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查处无牌无证的校车和其他接送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盗、逾期未年检未报废,在校学生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临时牌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对发现超出期限的接送车辆进行严厉处罚。要及时将查处的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3、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派出所、兴城中队、学校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交通安全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整改,并及时报送;充分发挥村(居)委劝导站的作用,把好出村口,加强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路面监控,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4、街道道安办将组织学校、派出所、兴城中队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检查督导,推动落实常态化检查督导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并将暗访检查情况通报全街道。(街道道安办牵头,村(居)委、中小学校、兴城中队、派出所配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各村(居)委、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迅速部署落实相关工作,尽快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工作成效。

(二)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合管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村(居)委、中小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学校要把各项管理措施和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位、到人,坚决防止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加强联动,及时上报。各村(居)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把本学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街道道安办,由街道道安办收集整理后上报市道安办。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好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携手共治交通环境、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制定如下方案: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xx”建设。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各地公安交警、文明办、网信办、教育、交通、安监、司法等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2.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结合《xx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xx〕23号)精神,检查、落实以“守法出行安全自护”为主题的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情况,是否通报了“10.22”泉港、“11.13”永春两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是否组织观看了《关注学生出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确认各学校是否已经与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专题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要积极开展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的征文、演讲、知识大赛等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让广大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学校负责人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密切协作,推广“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课”视频、示范课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3.各地文明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宣传活动,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进社区、进农村广泛张贴宣传,通过自有的led电子显示屏、固定式宣传栏、辖区楼宇电视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播放警示片、文艺表演、法律咨询、签承诺书等方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对普通市民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

4.各地交通、安监、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组成宣传小组,深入辖区内所有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知识讲座、观看专题宣传片、签署承诺书等方式,组织企业管理人、安全责任人和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全覆盖宣讲,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交通、安监部门要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二)组织“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

5.各地公安交警、交通、教育部门要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摩托车、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曝光无证驾驶、超员载人、拼装、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违法载人以及货车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

(三)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

6.各地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如交通安全教育的光盘和挂图等,大量印制、发放、传播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部分宣传品电子版附后)。

(四)举办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7.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交通等部门要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举办先进典型展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集中宣传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案例和“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故事,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8.各地各部门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要以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活动为契机,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全市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邀请相关部门领导走进“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9.各地教育、司法行政、文明办要联合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等122协同治理公益宣传活动。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宣讲、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发放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组织开展以路口引导、车站服务、扶助事故受害者等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六)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10.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微信,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一)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市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全市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级部门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要认真收集当地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照片、总结等),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收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前期宣传工作情况请于11月25日前上报,122当天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总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和州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推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细防范措施、逗硬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全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月15日起至8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阶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5日)。各地要瞄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逐项对照工作内容进行检查,认真填报问题清单(附件1),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切实提出自纠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强化逗硬督查督办(6月16日—7月15日)。督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进一线、到现场、找漏洞、查问题进而帮助基层改进提升安全工作为主。

第三阶段狠抓整改落地落实(7月16日—8月15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道路隐患方面。各地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迅速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确保国、省、县、乡、村道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因客观原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加强安全警示,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局安全股、局养护股、局工程股。

排查重点:

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

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穿乡过镇路段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

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国省道、旅游干线等重点路段指示信息是否明晰、标志是否完好完备。

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6、隧道是否存在排水不畅、照明、消防等应急、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隐患。

(二)道路运输方面。各地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和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培训教育。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xx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清理重点:

1、客货运企业是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是否严格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是否严把车辆运营挂靠关、企业是否定期排查所属车况和营运状况。

2、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是否一致,有无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是否督促提醒乘客全程正确系安全带,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等关键部件是否按规定检查。

3、长途客运车辆是否规范接驳运输,是否落实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

4、货运源头“四类企业”“四类场站”是否安装出场计重设施,有无放任超限车辆出场站行为。

5、超限检测站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认定标准,是否严格执行联合执法流程,是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6、危险货物运输是否严格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运行全链条安全监管。

7、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机动车等行为。

系统各单位,局相关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排部署,拉网排查,整改落实“三个到位”,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形势稳定。系统各单位及局机关相关股室要依照“分级负责”等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八

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霞美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争取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力争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3.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密切,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4.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入人心。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村级绩效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纪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路长办乡村道专管员要加强巡查,对辖区内路面破损、积水路段等问题及时上报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霞美派出所、镇路长办、镇道安办。

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校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培训,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2.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各村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上报至镇道安办,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四)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落实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省、县道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各村农村劝导员在重点时间段和节假日,要上岗进行路面疏导,确保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中队要联合各村村级路长协管员加强巡查,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对占道经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霞美行政执法中队、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1.加大道安文化主题宣教力度。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派出所、文化站、宣传办等部门定期组织文艺团体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各村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协管员、老人协会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人员的积极作用,定期进村入户,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文化站、镇宣传办、镇道安办。

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

每逢节假日或寒暑假,要落实好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中、小学要加强上、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及学生安全。

责任单位:红星职专、宝莲中学、柳南中学、霞美中心小学、镇教委、霞美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每季度分析研判本辖区道安形势,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安办按照不低于“乡镇级3人”的标准。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村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要对交通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方面落实足额保障。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公路局[20xx]305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灞桥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各站、及各工程项目部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公路站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灾害路段、养护作业路段、运营桥梁隧道的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业务科、质监站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包含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排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尽快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计荷载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技术复杂的桥梁,是否按施工阶段进行了结构验算,明确了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构几何尺寸、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是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省厅《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xx】557号)精神,加大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四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治方案,特别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安全隐患要尽快安排隐患处治工程及时处治。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二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三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四)养护作业。

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五)做好运营桥梁隧道排查工作。

一是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回头望”。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重点对四、五类桥、高墩大跨、中长隧道复查和监管。

二是核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是否到位。

三是核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h11—20xx)、《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xx)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四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

五是核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监控和治理。

六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

七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排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各自负责的内容认真组织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法,立即整改本单位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二)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出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回头望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在每个阶段完成时,分别于9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向局业务科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包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排查项目及里程、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里程、灾害路段项目及里程(见附表1、2)、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排查(见附表3)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及整治效果等方面内容。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切不可由于无计划、无资金就不进行整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事故发生,将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十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工作方案篇十一

根据县道安办关于《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迅速有效开展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汲取“3。7”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和“3。8”福安交通事故教训,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道安综合整治,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使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改消除率达90%以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确保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一)开展重点路段排查。加大对临水临渠临崖、急弯陡坡、下长坡路段、涵洞、桥梁、交叉路口、通往寺庙道观、水电站等道路的隐患排查,加强公路建筑红线控制区、非交通标志牌建设的安全监管,组织各村开展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及时进行深度研判整改。

(二)重点车辆:重点排查检验农用车辆和农村面包车、学生接送车交通安全技术状况(农用车辆由乡农机站负责排查、农村面包车由辖区派出所负责排查;学生接送车由乡交通办和派出所负责排查,各村配合)。

(三)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闯红灯、涉牌涉证、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化车证件不全、不按审批路线行驶以及农村地区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政府组织、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认真调研,合理施策。要对当前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调研,研究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以推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以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led、版报等媒体,全面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进企业、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活动。

(四)认真分析,加强研判。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坚持月通报、季总结制度,及时发现引发事故的倾向性、多发性问题,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开展专项治理对影响本地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性的整改和治工作,做到预警及时,对策清晰,措施得力,落实具体。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乡政府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凡发现隐患排查走过场、制度规定不执行、责任分工不明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部门监管不力的,一律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六)信息汇总,及时报送。各村、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及时《隐患排查整改登记表》报至乡交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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