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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 旅游消费者行为学课程总结(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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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 旅游消费者行为学课程总结(八篇)
2022-12-18 08:43:37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总结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一

姓名

name (as appeared on

passpor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gender 男 male 女 female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护照号码

passport

numb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访问目的(探亲、访友、旅游等)

purpose of visiting china (visiting relatives, friends, tourist, etc) ________________

访问城市

cities to visit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华日期

date of arrival in chin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谁将承担往返中国及在中国的费用?

who will pay for travel & living expens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邀请人姓名或单位 name of

invit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被邀请人的关系

relationship between inviter and the invit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邀请人联系电话

inviter's chinese phone number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邀请人地址

inviter's address in chin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邀请人签名

signature of inviter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二

九寨沟三日游计划书

出发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目的地:九寨沟

交通工具:长途工具: 长途汽车

短途工具: 公车 步行

沿途抵达:涪陵火车站—重庆北站—成都东—都江堰—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

旅游时间:元旦假期:三天

旅游前的准备:旅行包带上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少量生活用品,应急医药用品、证件、手机、钱包、少量干粮和饮水、帽子、相机、地图、足够的现金(零钱方便乘车)

旅游重点:品尝美食、看大自然神奇的杰作、了解当地风土人情

旅游花费:800元(车费:300 住宿:100 吃:240 门票:70 其它:90)

第一天

早上六点出发,沿途经过涪陵火车站—重庆北站—成都东—都江堰—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

中午到成都吃饭

晚上抵达九寨沟:到之前在网上预定的旅馆落脚

沿途经过都江堰—汶川—茂县—松潘可以逛逛那些风景名胜,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吃一些当地小吃(如果有时间的话允许到处看看、玩玩、买一些小礼物什么的留作纪念)

今日花费:300元(住宿:50 车费:180 其他:70)

早上六点起床: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安原计划进行

据了解:九寨沟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九寨沟县境内,以有九个藏族村寨而得名。九寨沟海拔在2千米以上,遍布原始森林,沟内分布一百零八个湖泊,有“童话世界”之誉;九寨沟为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并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九寨沟特别美丽,国家中唯一获得“世界自然遗产”我们的“童话世界”。

九寨沟的主要景点包括:宝镜岩、盆景滩、芦苇海、五彩池、珍珠滩、镜海、犀牛海、诺日朗瀑布、五花海、树正海和长海等。

然后依次玩耍,一天玩转

今日花费:250元(门票:70 玩耍:100 其他:80)

早上六点起床:整理自己的随身物品吃完早餐后返回

下午到学校

今日花费:250元(车费:180 其他:70)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三

甲方: (或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 个。分别是 、 、 .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 元至 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 .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 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 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 、 、 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 %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 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 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四

为扩大旅游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为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提供支持,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1号)精神,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扩大旅游消费领域,拓展旅游消费市场,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围绕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整合资源、培育品牌、创新服务,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新型业态为特色、精品线路为依托的旅游产业体系,力争到20xx年,全省年接待海内外游客7.8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800亿元,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重明显提升。

二、扩大旅游消费领域

(一)发展休闲旅游消费。重点推进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南太行和小浪底、鄢陵花都等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力争到20xx年,创建2—3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成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完善提升旅游度假区的休闲度假功能,推进度假酒店等度假设施建设。创新发展休闲产业,加快开发登山运动、漂流、保健养生、温泉滑雪、房车旅游、低空飞行等休闲产品。大力发展城市周边休闲旅游消费,在城市近郊开发一批以康体休闲娱乐、农业采摘观赏、体育赛事节会、教育培训等为主题的周末休闲度假产品。

(二)培育乡村旅游消费。加快推动旅游业与农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带动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销售农副产品、改善农村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大中城市及重点景区,发展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特色旅游乡村、魅力休闲乡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结合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和国家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集中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型、特色景观型、产业规模型等不同类别和功能的旅游小镇、特色旅游村。

(三)拉动旅游购物消费。加快旅游商品开发,完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流通体系,推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与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开展合作。实施全省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重点扶持创新能力较强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优旅游商品品牌。以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为依托,建设旅游购物广场,大力推进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和旅游购物商店建设。实施亮化工程,打造夜间景观,开发夜间购物休闲产品,鼓励商场、餐饮店、酒吧、娱乐场所延长夜间营业时间。

(四)扩大文化娱乐消费。大力培育旅游演艺娱乐业,支持《禅宗少林·音乐大典》、《大宋·东京梦华》、《水秀》等文化旅游演艺节目提升水平,鼓励重点旅游城市、旅游小镇和旅游景区建设演艺场、酒吧、茶吧等休闲娱乐场所。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曲艺、戏曲、杂技、民俗表演、文化巡游等活动,推出一批艺术水准高、市场潜力大的旅游演艺节目,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拉动综合消费。

(五)提高住宿餐饮消费水平。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推动住宿餐饮业向品牌化、连锁化、特色化转型升级,进一步释放住宿餐饮业消费潜力。合理规划星级酒店布局,推广连锁经营方式,发挥其价格、服务、品牌优势,带动整体消费水平提高。依托各地资源优势,发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主题酒店、度假酒店,建设形式多样的乡村休闲度假中心,满足各类消费需求。培育本地美食品牌,支持特色餐饮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名店。

三、拓展旅游消费市场

(一)开发康体养生和老年旅游市场。发挥医疗资源优势,开发特色医疗、疗养康复、美容保健、中医药体验等医疗旅游项目。依托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等,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开展以养生、保健、药膳、中医药实践体验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活动。支持旅游度假区、自然疗养区、度假酒店开发以中老年为主、适合各类人群的健康养生、养老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与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激活研学旅行市场。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重大工程设施、知名院校、工矿企业、科研院所,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

四、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发展,依托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现有设施,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或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完善游客集散功能。加快旅游公共交通建设,实现机场、车站、码头等设施与外部交通无缝衔接。旅游景区要加强旅游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旅游城市要合理布局建设旅游厕所和停车场。加快自驾车营地、旅游房车营地建设。做好旅游气象预报服务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天气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需求。制定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推动建立全方位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

(二)加快智慧旅游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鼓励传统旅游企业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快河南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应用。

五、强化旅游消费保障

(一)完善落实旅游消费政策。进一步健全对组织大型旅游团队、系列旅游团队、旅游专列的激励机制。落实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政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举办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在相应科目中列支报销。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旅游休闲。落实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门票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旅游景区按照市场需求变化,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旅行社加强合作,积极开展个人旅游贷款业务,增强居民旅游消费能力。支持各地广泛开展旅游惠民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到旅游发展成果。

(二)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建立行业检查、旅游监督员巡查、游客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旅游监督机制,引导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五

县地处泛珠三角地区中南部,处在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黄金廊道上,位于市南面、区东北部,隶属桂北经济区的南部,县人民政府则处于桂东北重要交通枢纽国道323与国道321的交界处。

旅游产业是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县地处优拓区,与大旅游圈阳朔县仅相距40km,不仅交通便利同时旅游资源丰富,1994年我国加大了旅游产业的推广力度和政策支持,到1998年我国旅游正式进入产业化转型阶段,并从以接待为主的旅游产业转化为以经济发展为主的旅游产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稳步提升,使旅游成为了闻名天下的重要旅游地点,尤其是以阳朔镇为中心不断辐射的旅游产业。2005年县在旅游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正式将旅游提升到产业化发展阶段,到2008年底,县已基本实现了“四大旅游景区,五大旅游线路,六大旅游特色”的总体发展格局。

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照县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经过认真思考,现将县乡村旅游发展有关调研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县具有秀丽的田园山水景观、特色民居景观、丰富的岩溶资源、浓郁的民间文化,依托这些资源开发的旅游项目主要有田园风光游、岩洞探险游、攀岩登山活动、竹筏漂流及寻幽访古游,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由于有强烈的致富愿望,县广大村民对发展乡村旅游认识超前,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许多村民主动开办家庭旅馆饭馆。但是,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县乡村旅游还存在着旅游资源整合不够,从业人员的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民居建筑有待进一步改善,可供游客购买的商品比较少等问题。另外,参与性、体验性的活动还不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旅游经济呈现“餐宿经济”显著特点,旅游综合效益尚需提高

县游客结构以散客、观光为主体。旅游经济呈现“餐宿经济”特点,综合带动作用没有得到显著体现。旅游总收人中餐饮、住宿收入比重占绝对优势,其他如门票、导游、娱乐、购物等方面收入比重小,旅游综合效益不高。

(二)旅游产品质量较低,类型较单一,体验参与性活动项目尚需进一步开发

县一些饭馆厨房设备简陋,基本消毒设施缺乏;排污排水通道不畅;从业人员也缺乏必要的健康保证等。此外,民居旅游仍停留在单纯的餐饮和住宿服务上,对于挖掘民俗和利用农家生活开展的参与性项目较少,缺少“农家乐”的“干农家活、享农家乐”的体验。

(三)规划布局不够合理

县乡村旅游的规划设计布局由于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总体情况良好,90%村民建了新房,县赏月路两侧已改造成具桂北民居特色的饭馆、旅馆。但由于乡村旅游具有分散性、松散性等特点,很多规范管理是事后管理,事前较难控制,造成县主村一些饭馆旅馆在规划布局上缺乏必要的科学依据,乱建设、乱开发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县目前尚有大量旧房保存的现象,同时县主干道尚未改造完成。

(四)乡村旅游的内涵挖掘不够深人

县对独特的田园山水、民俗文化、饮食文化等旅游资源的培育开发不够。县优越的旅游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文化品位尚需进一步提高。

(一)乡村旅游日益成为全省旅游产业的重头戏

2010年到2012年,各级政府和组织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响应国家提出的“乡村旅游年”和融入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切人点,积极规划景区,推出线路,培育产业龙头典型,合力推进。虽然起步较晚,但行动迅速,很快由落后地区跃升为全国乡村旅游的巾上游省份。到***年,全省评比推出了涉及乡村旅游的各类省级示范区(景点)***家,其中涉及“三农”的示范区(景点)**家。到2012年末。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整合全省各类旅游资源,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柱。

(二)形成了较高水准、品牌独特的乡村旅游线路和景区

黑龙江省根据国家旅游局确定的“中国乡村旅游年”的“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的主题,将“旅游产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全省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推出了多条乡村游线路,集中展示了县众多的农业产业、田园风光、山水森林、地质奇观、乡村古镇、休闲养生、民风民俗、乡村古迹、农耕文化遗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风貌等独特景观,推出了***区旅游区、**狩猎场、**森林动物园、**山庄、**生态湖、***农场等一大批乡村旅游精品。

(三)极大的推动了全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宏观经济建设

乡村旅游的发展,推进了全省的旅游产业,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保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到2012年,全省共接待入境旅游者***万人次,创汇***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接待国内旅游者***万人次,旅游收人***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和***%;旅游总收入实现***亿元,比上年增长***%。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乡村旅游经济总量估计占全省旅游经济指标的***%左右。

(一)政府主导战略,加大宣传力度

县政府应将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提升到经济发展的战略层面上,将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并根据社会、经济以及环境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同时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联合网络、广播以及电视等媒体,扩大县乡村旅游的对外宣传力度,此外,对县旅游资源进行整合,突出重点旅游资源,并实施对旅游周边产业,配套产业进行引导,为旅游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进而实现推动县乡村旅游业稳步发展的目的。

(二)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品牌建设

品牌塑造差异,精品铸就品质,推动精品化战略发展,树立起“打造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总体发展目标,发挥乡村旅游示范作用,对各示范点的特色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打造县旅游示范基地,将**示范片作为县发展的龙头示范片,纵深推动**、**等示范片的旅游资源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形成具有特色的溶洞旅游精品,使旅游形象和品质得到彰显,进而塑造起独有的旅游品牌。

(三)推动特色产业,营造民俗氛围

是一个多民族居住地,这里集合了壮族、汉族、苗族和瑶族等多个名族,其中壮族和瑶族只要集中于茶城、新坪、龙怀、东昌、马岭以及杜莫等乡镇,他们长时间居住于此,形成了独特的精神和物质文化,也为县营造了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本土特色旅游项目,使田园和民族特色成为吸引游客的亮点,通过构建茶场游、民族园等游园项目,重点对民俗风情游进行开发,为游客营造一个民风特色和乡土氛围浓厚的旅游园地,让游客能够在旅游中体验到不同于当代的特色文化,进而使其魅力得以充分展现。

(四)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新农村建设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乡村旅游专项资金,将其全部用到县乡村旅游发展中,重点用于乡村旅游资源的保护、项目贷款贴息和补助、乡村宣传促销奖励等上,同时给予新农村建设优先扶持,加大生态环保、水电路气等设施建设中,将农村饮水和建设工程作为重点,通过推动休闲林场、休闲农村、绿色茶园、庭院大户延伸、规模果园等发展,针对以农业为依托的旅游项目应优秀安排、优先考虑。组织农民参与到乡村旅游服务培训中,尤其是针对导游、营销、管理以及民俗文化传承等人员应作为重点培训对象。

(五)结合农业发展,打造生态旅游

县不仅拥有享誉国内外的“皇室贡品”芋,同时县的生猪、马蹄、生姜、夏橙、八角以及食用菌等均非常闻名,故应将发展的重点放到花卉、桑蚕、速丰林、中草药等上,以“生态、绿色、体验、休闲”为主题,真正实现生态旅游的构建,同时将市场需求作为发展向导,在农村的依托下,打造一个民俗文化、自然生态、农林牧渔以及田园景观的特色农业产业,培训其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乡村旅游点,使其真正成为推动县旅游发展的动力源。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六

全局干部职工:

旅游是一项发现美、欣赏美、享受美的活动,更是一项创造美的活动。在旅游活动中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了个人的文明水平,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主要体现和重要标志。

倡导文明出行、倡导文明旅游、提升个人综合素质,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文明旅游素质。

认真学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学习文明礼仪,严格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行为公约》,切实掌握《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要识别不文明行为的各种表现,明辨旅游活动中的是非、美丑,不断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二、积极参与,塑造文明旅游形象。

全局干部职工在旅游活动中应从自身做起,守公德,讲礼仪,文明游览。在旅行途中,拒绝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无视禁烟标志、无视禁止拍照标示、随意插队、破坏文物、浪费食物等陋习。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文

化习俗,主动提醒、制止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三、提升文明素养,争做文明使者。

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不是靠一个人就能建立起来的,需要社会各方面一起努力,共同打造。面对有损城市形象、违背社会公德的旅游陋习,应勇敢说不,用公众监督的力量,推动文明旅游良好风尚的形成。

美景供人欣赏,美德让人敬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提升旅游文明素质,展示人的'文明素养和文明风采!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七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 ·维修合同样本 ·购房合同样本 ·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 用 条 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2023年旅游消费者行为课程总结八

调查目的: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提高,大学生的消费支出逐年增加,且增幅越来越大,大学生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特殊消费群体。本次调查主要是了解目前我校大学生消费状况及消费心理,分析学生的消费构成,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调查对象:在校大学生

调查资料:学生收支情景,学习支出情景,一是消费情景,电子通讯情景,电子通讯消费情景,消费观念。

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形式,针对在校大学生可能出现的消费现象设计问卷调查资料,并对调查的结果进行分析。

调查结果与分析:

1、月消费总额有必须的差距。目前在校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城市占比重较小,大学生总体的月消费额主要集中在400元~500元和500元~800元这一幅度,少于400元或多于1200元的两极分化现象比较少。而备案贫困生的消费额基本是少于400元。贫困生的生活标准与消费本事与普通学生差距较大。

2、饮食方面开销大。饮食开支在消费总额中占了绝大部分,这是贴合健康的消费构成的。调查发现,大学生中还兴起一股外出聚餐和请同学吃饭的热潮,这方面的开支虽然不算大,但也是造成大学生消费高的一个原因,这说明大学生已经逐渐有了社会交际方面的消费。

3、平常购买学习资料的钱。在校大学生每学期购买学习资料的钱,10元以下的占41.5%,10元~50元占49.5%,50元~100元占6%,100元以上占3%。可见大学生平时买书的并不多,除了一部分考研、考各种资格证的学生外,一般不买教科书以外的书。

4、通讯网络费用过高。被调查人群中,对手机的拥有率为100%,mp3使用率70%以上,调查发现,大部分同学每月的手机费用集中在30元~80元,也有14%的同学每月的手机费用高达100元以上。电脑的普及率在学校中也是较高大概在30%左右,按照学校网费预算,每月收取网费20元,没有电脑的同学每月的上网费用也差不多20元以上。

5、当手中有余钱时最愿意选择的消费项目。吃喝,旅游,穿着打扮占比重最大,30%选择储蓄,5%选择买书,1%选择其他。可见民以食为天,吃喝还是主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学生们也重视自我的穿着打扮,追求时尚成为部分学生的副业。女生中购买化妆品衣服的比重较大,男生用在交际娱乐方面占比重偏高些。

6、在校大学生在购买衣物,生活用品方面,品牌意识有所增强,更多的学生愿意购买品牌较好的用品,异常是女生对衣饰化妆品方面。这也证明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整体上有所提高。品牌虽然很重要,可是不能盲目的只相信品牌,我们要结合自身的情景,以自身的需求为主,以质量为主。

7、日常资金来源和家庭收入。调查发现,大学生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家里供给。其中勤工俭学的人数比普通学生多出十个百分点。而有些学生对于外出兼职比普通学生有更热切的期望,也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家庭月收入方面,大学生家庭月收入整体上以1000元~4000元居多,而有些同学的家庭月收入以800元~20__元居多,有8%还是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分析结果:调查发现目前大学生消费情景呈现出这样两个主要特征:一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大学生消费水平的提高,表现为数量和结构两方面的变化;二是大学生群体内部的消费情景存在明显差异。

大学生的消费构成跟与社会发展逐渐接轨。从调查中可至,大学生外出聚餐、请朋友吃饭、外出旅游、通讯网络方面的费用较多,俨然大学生圈子也成了一个小社会,大学生更多地意识到了要提早接触社会上的一些新的生活消费方式,进而提早融入社会。而银行卡、信用卡等消费方式逐步得到认可和理解,可见,大学生作为社会上一个活跃的群体,虽然在经济实力上未能跟上社会,但消费意识上却早已和社会发展同步。

理性消费仍为消费主流。大学生的绝大部分支出是用于饮食方面,而娱乐方面的支出不算多。由此可见,大学生还是清楚明白自身的使命还是以学习知识为主,而不会沉迷于玩乐。由于消费本事有限,大学生消费时都会较为谨慎,尽量精挑细选,不会一味求贵,或者只注重便宜的价格而不注重质量。所以较为理性的消费是大学生消费的主流。

消费呈现向多元化发展。大学生在实现温饱的同时,也在服饰装扮这一方面明显消费。而作为饱读圣贤书的天之骄子们,学习之余也会不忘逛逛学习用品店和书店,为取得各类证书的补课充电也成了大学生的一个消费热点。可见,大学生的消费取向逐渐向多元化发展。

合理理财和储蓄观念仍十分淡薄。调查中,极少数的大学生会有规划自我的消费组成的意识。他们大多会在不知不觉中地追随了流行于学校中的消费大潮,而缺乏了必须的规划。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大学生都感觉钱不够花,有许多的东西需要购买,仅有少数的学生能够有必须的积蓄。

对策与提议

针对大学生中存在的不合理消费,提出如下提议:.合理规划自身消费构成,增强理财意识。做好开支计划,控制自我的消费,养成节俭的好习惯。注意克服攀比心理,不要盲目追求高消费。正视自身消费现状,养成良好的消费心态,注重精神消费,养成健康习惯。把握消费时机,学会利用很多大商场换季时衣服的低折扣销售。生活费由父母按月给,不至于开学第一月就成为“月光族”。

如果自我是控制不住花钱欲的人,出门前最好根据当天需购品的大致价格带定量的钱。理性消费意识需加强,学会合理利用银行卡,相对限制住自我的盲目消费。不要盲目追求所谓的“高品位”,这会引起高消费,不适合学生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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