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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号的英文通用 产品型号的英文怎么写(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18 08:51:37 页码:10
产品型号的英文通用 产品型号的英文怎么写(5篇)
2022-12-18 08:51:3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产品型号的英文通用一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产品:

品牌: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带给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带给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带给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贴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色彩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职责。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带给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理解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带给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带给,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带给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带给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带给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透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状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用心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带给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带给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状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相关法律知识

供货合同已签,但买方未执行,是……

成都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带给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到达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产品型号的英文通用二

许可人_________,是一家根据_________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

与被许可人_________,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被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前言

a.许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b.被许可人是中国一家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c.被许可人希望从许可人获得许可证,而许可人愿意授予被许可人许可证,许可其制造_________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d.许可人同意按照有关部门法律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被许可人授予制造许可产品的许可证。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签署许可合同。

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1.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合同的解释规则及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见附录一。

2.授予许可

2.1许可的授予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由其本人实施、不可让与或转让给他人、不可分割的权利:

(a)于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许可人经批准的设施内,使用许可人的技术资料、专利权和相关工具制造被许可产品的(非独占)(独占)权利;

(b)向被许可人的独占客户并且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被许可产品的独占权利,以及在遵守产品供货协议、经销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在被许可人非独占区域内销售被许可产品的非独占权利。

2.2许可期限

第2.1(a)条项下授予的各项专利权许可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或相关专利证书颁发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关专利权保护期届满;

(b)许可人有权授予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

(c)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

3.许可费

3.1入门费和提成费被许可人应当:

(a)向许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门费);并且

(b)在合同期限内按照下列方式向许可人支付提成费,数额为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3.2其他费用:被许可人应当就与本合同项下第三方软件的修订有关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贝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复制支付额外的费用。

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发出有关付款通知后六十(6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上述费用。

4.记录和支付

4.1许可费支付日期:许可人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入门费。

4.2提成费报告:在合同期限内,每半年(截止于每年月日或月日)结束后十五(15)日内,从截止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开始,许可人应大体上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格式,向被许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发出一份提成费的书面报告(提成费报告)。

提成费报告应由(被许可人的授权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予以确认。

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数额不得由于被许可人对其买方的付款义务进行宽限、没有或者不能从许可产品买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进行扣减。

为确定提成费的数额,许可人会不时要求被许可人提供有关信息,对于许可人的合理请求,被许可人应予以满足。

4.3提成费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结束后六十(60)日内,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支付当期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明的提成费数额。

4.4电汇提成费:根据许可人向被许可人不时发出的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应将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以电汇方式付至许可人的银行账户。

4.5税收支付:除对向许可人支付的款项中应付的税项代予扣缴外,被许可人应负责缴纳本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收。

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时应从中代予扣缴有关的税务预提,并在三十(30)日之内向许可人提供有关政府机关出具的关于税务预提已经及时缴纳的纳税凭证。

为协助许可人在其本国就在中国支付的税务预提获得税收抵免或减让,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该外国税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

4.6迟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许可人支付某一笔费用,被许可人应承担自该款项到期至该迟付款项足额支付之日的利息。

相关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贷款利率加2%,逐日计算。)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相关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没有支付)提成费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项,许可人则没有义务向被许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改进或工具,或者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或培训。

4.8保存销售纪录:被许可人应就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

许可人有权自付费用对与提成费计算有关的所有记录进行审计。

许可人的该项审计应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进行,每日历(季度)(年度)不超过

(一)次,并且应至少提前两(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许可人。

如果通过审计发现任何提成支付期内的提成费计算有误,应对该期提成费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通过审计发现在该提成支付期内有到期应付的其他款项,被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

如果通过审计发现被许可人支付的款项超过当期应付的提成费,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将超出部分退还给被许可人。

5.软件和固件:

5.1操作软件许可: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使用操作软件的非排他性的权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许可产品且须遵守第5.4条的规定。

许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软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保留被许可产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软件的所有权利。

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大体上根据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制作的书面协议(软件分许可)的规定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授予使用操作软件的分许可。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被许可人不得拥有或者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或其他任何人许可或试图许可操作软件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

5.2软件分许可:被许可人应对各软件分许可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各买方/分被许可人遵守有关规定。

如果买方/分被许可人违反了软件分许可的规定,被许可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许可人(或其指定关联机构)并采取许可人不时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协助许可人(或者指定关联机构)行使作为分许可人的权利并采取救济措施,或者由许可人行使有关权利和采取救济措施。

5.3固件权利:对于固件,被许可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审慎的程序在该固件上表明版权标识和/或其他标志,告知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及其他任何人,严格禁止对固件的复制、分拆或其他类似行为,以及许可人对该固件享有专有权等。

5.4被许可人自用产品:如果被许可人将合同产品或被许可产品用于自用,包括进行本合同允许或许可人另外书面批准的测试、培训或展示活动,被许可人在使用相关操作软件时,必须如同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分被许可人一样遵守分许可合同的规定。

5.5第三方软件许可授权:就操作软件中构成与之不可分离的、被许可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第三方软件,如果许可人有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和合同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申请,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专门用于本合同项下目的。

进行分许可时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和条件以及许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内容:

(a)被许可人应遵守许可人与每一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之间签订的许可协议的所有有关条款和条件;

(b)被许可人应就使用和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及时向许可人进行报告并支付费用,以使许可人能够满足其对第三方软件提供商的合同义务;被许可人向许可人的付款中应包括许可人就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许可人为使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进行的复制和其他行为的合理收费及相关管理成本;以及

(c)被许可人应就其使用或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所产生的损害、损失、费用或开销的索赔和责任(包括律师费和开销)向许可人及其关联机构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5.6第三方软件许可请求:对于并非操作软件有机组成部分的第三方软件,如果被许可人不能及时获得,而许可人有将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或合同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应遵从并按照第5.5条的规定合理考虑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

5.7第三方软件许可帮助:对于许可人没有法定或合同权利对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人应当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协助被许可人从第三方软件供应商处获得该第三方软件的相关许可,被许可人承担相应成本和费用支出。

5.8第三方软件修改:如果许可人对第三方软件进行了修改,许可人应在其法定或合同权利范围内将这种修改结果提供给被许可人。

5.9相关源代码转让就第三方软件源代码而言,许可人无义务向被许可人授予任何性质的分许可。

6.技术资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许可人的交付:许可人应合同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开始向被许可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

6.2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合同项下初次提交内容的技术资料和工具应采用许可人于合同生效日在其_________(地点)的厂房中所采取的形式。

(在合同期限内,如果许可人对技术资料进行任何改进,用于许可人在其于_________(地点)的厂房内进行制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许可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被许可人。

)

6.3视为交付:被许可人应指定一名普通承运人并组织技术资料和工具的运送工作,费用由_________支付。

许可人在其厂房内向被许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运人提交技术资料和工具后,视为完成交付。

6.4被许可人对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许可人都没有任何义务就工具、操作软件或涉及第三方软件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向被许可人提供源代码。

被许可人不得对工具进行拷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订,不得将工具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许对于制造许可产品不属于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触工具。

6.5被许可人接入设置:被许可人确认其未因本合同取得以下行为的任何权利:接入被置于由许可人或其关联机构运营的各个主机电脑系统、局域网、广域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站及与之相连的个人电脑)之上或者构成其一部分的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或服务。

3.6.6资料返还:本合同终止后,或者被许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术资料的任何部分后,被许可人应立即(1)根据许可人的指示,向许可人归还并/或销毁(包括从其控制的计算机存储器中删除)位于任何介质中的所有体现该技术资料和/或工具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件);并且(2)在许可人提出请求后的十(10)天内向许可人书面确认,所有上述材料已经归还或者销毁。

7.技术支持和培训

7.1许可人培训义务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7.2额外培训和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按照许可人的收费标准向被许可人提供额外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这种收费应包括基于所使用人员的相关成本得出的按日给予的津贴(包括工资或薪金、额外福利和管理费用)以及上述人员的差旅、起居和有关的费用开销(例如对有关设施的使用、获得外部资源、服务和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等)。

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就上述费用发出付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足额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8.部件采购、分包

8.1许可人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按照部件供应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许可人处购买许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有权根据(经批准的条款)(被许可人和经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条款)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处购买第三方部件。

8.3分许可技术资料:被许可人(应有权)(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经批准的条款确定的分包商)进行技术资料的分许可,(但需经)(毋需)(据另行订立的书面协议取得被许可人的书面许可。

分许可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制造被许可产品中的组件或元素)。

8.4被许可人的义务尽管本合同可能有其他规定:

(a)被许可人应对本合同项下所有(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以确保本合同项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应许可人的请求,被许可人应将其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合同权利转让给许可人。

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张其在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合同项下的权利,许可人有权采取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所有措施,确保本合同规定得到履行并保护许可人的合法权利。

8.5被许可人披露技术资料:根据本合同上述规定,在采购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许可产品的组件或元素进行分包)过程中,被许可人应有权将技术资料向该(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进行披露。

但是被许可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对某一供应商披露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b)对任何供应商只披露与其提供该第三方部件(或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术资料:并且

(c)在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前,应从该供应商处获得下列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承诺:

(1)遵守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被许可人承担的保密义务;

(2)遵守该部分技术资料的相关标准;

(3)对于获得的技术资料在任何时候只能用于制造和/或向被许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组件或元素)的目的;并且

(4)接受8.4和8.5条规定的义务,但被许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条规定的义务。

8.6被许可人的确认:被许可人确认并同意本第8条对于确保被许可产品的质量达到许可人的质量标准以及保护许可人技术资料的合法权利是合理必要的。

9.质量保证

9.1被许可人的质量保证:被许可人承认达到并保持许可人在制造中通常达到的高标准非常重要。

以此为目标,被许可人承诺被许可产品的制造必须严格遵守:

(a)技术资料和相关制造程序;和

(b)技术规格。

9.2被许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许可人拟对制造被许可产品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设备进行重大修改,应书面通知许可人。

拟进行修改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拟进行改动的日期前六十(60)天内提供给许可人,以使许可人得以评估该修改是否会对被许可人按照技术规格制造被许可产品的能力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只有获得许可人书面认可后,被许可人才可根据该书面认可进行相关改动。

9.3设施检查:许可人可以自负费用,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被许可产品的制造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以及被许可人是否遵守本合同项下义务。

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检查可以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之内的任何时间进行,而无论是否给予事先通知,但许可人应遵守被许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规定。

9.4修正被许可产品:如果许可人对上述检查不满意,许可人应将其检查意见书面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的六十(60)日内按照许可人的建议采取所有适当的修正措施以改进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10.技术改进

10.1由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在合同期限终止前,许可人对于其在制造合同产品中采用的任何技术加以改进(不论这种改进是否获得了专利),应提前(最长一年)通知被许可人。

这种通知和建议应于许可人在自己的合同产品制造过程中开始使用该技术改进后的合理时间内做出,最长不超过(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条规定的前提下,被许可人应被授权使用并且许可人应将技术改进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交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这种技术资料,专门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c)除非满足下列规定,许可人没有义务提交本第10.1条项下的技术资料,被许可人也无权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1)双方就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达成一致;

(2)被许可人已经就许可人以前提交的技术资料成功的进行了被许可产品的制造;且

(3)被许可人已经获得并在经批准的设施中安装了全部制造设备以及其他事项和设施,或者己经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采用了其他对于成功实施这种技术改进来说是必要的改动或改进。

10.2由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被许可人应将其开发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技术改进信息立刻披露给许可人。

如果许可人经研究认为这种技术改进将提高被许可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商业潜力,可以授权被许可人使用该授权技术改进制造被许可产品。

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书面授权通知书前,被许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

(b)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授权通知书后,被许可人可以免费将授权技术改进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许可人应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无论其是否获得了专利保护;并且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c)被许可人有权以自己名义并承担费用就该开发的技术改进在其选择的任何国家申请专利,并且授予许可人非排他性、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该专利有效期内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并且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d)如果被许可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没有申请或保持第10.2(c)条规定的专利,应及时通知许可人,并应许可人请求,全权授予许可人以自己名义申请和保持该专利的权利,相关费用由许可人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许可人放弃在专利有效期内对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的任何权利。

1

1.被许可产品的销售与营销

1

1.1许可人采购被许可产品(许可人有权根据(产品供应协议)(和)(经销协议)的规定收购被许可产品。)

1

1.2被许可人销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第2条项下的出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包括将被许可产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过经销商或转售商出售或出租给买方的权利,以及按照第5.1条规定将操作软件分许可给被许可产品买方的权利。

1

1.3营销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按照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向被许可人提供营销支持和培训。

1

1.4被许可人权利的限制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在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或向许可人的独占客户营销被许可产品。

1

1.5许可人在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销售:根据产品供应协议,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其制造的合同产品或者销售从被许可人处购买的被许可产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销售发生时,由于不可归责于许可人的原因,被许可人没有进行制造并且没有在要求的交付时间内交付订购的被许可产品;或者

(b)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或任何相关部门对被许可产品的质量不予认可,或者要求得到许可人或其其他授权分包商制造的合同产品;或者

(c)被许可人向许可人书面通知或确认,其出于任何原因,不愿意向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报价或者销售被许可产品。

12.商标

12.1无商标许可: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被理解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商标名称)商标、其他任何商标或商号的权利。

使用(商标名称)需另外签订许可协议。

为避免歧义,本合同没有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商标的权利。

12.2对许可人商标的使用: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只能根据包装和标签规格在被许可产品上或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的商标。

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任何竞争性的产品或者被许可人或任何其他主体制造的产品上或在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商标或容易造成混淆的类似商标。

被许可人没有因本合同取得任何有关商标的权利。

被许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许可产品上歪曲、遮掩或改变任何许可人商标。

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上放置被许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关联机构所开发或使用的商标。

12.3被许可产品使用的字样:在本合同期限内,被许可人应在被许可产品的文书和广告中使用(许可人名称)授权许可字样或其相应外文翻译,并在被许可产品上固定载有上述字样的铭牌。

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遵守许可人提供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包装和标签规格以及技术资料,许可人可以撤销合本许可合同项下授权。

13.不竞争

13.1禁止竞争性产品: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制造、营销或者销售任何竞争性产品,不得发出要约或与他人达成协议(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从事上述行为。

13.2许可人的竞争者:被许可人不得与许可人的竞争者就与被许可产品属于同一种类的其他产品的制造、营销或销售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13.3对许可人权利无限制:在合同期限内,无论许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制造的现有产品是否构成本合同项下的竞争性产品,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解释为以任何形式对许可人上述产品的制造或营销的权利进行直接或间接限制。

14.商业行为政策

14.1禁止的开支或支出:许可人有一项商业政策,除了公开支付并足额记账的小额的社交礼仪以及约定俗成的合法的商业费用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客户的雇员或其他人提供金钱、实物或服务,以影响某购买合同产品的决策的做出:当许可人知悉有上述给付行为发生或将要发生,亦不得签署或完成任何交易。

被许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许其雇员或代理人为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或潜在销售机会进行上述给付行为。

(被许可人应遵守有关美国反国外腐败行为法。

)

14.2遵守相关法律: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同意遵守中国的所有有关法律规定,以实施适当的和合法的商业行为。

14.3独立审计师的报告:应许可人的要求,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一份由独立审计师出具的报告,确认被许可人遵守本条上述规定。

15.知识产权侵权赔偿

15.1许可人的补偿:就针对被许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许可人使用技术材料、操作软件或工具的行为侵犯了在中国注册的任何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任何诉讼、索赔或程序(侵权指控),许可人同意根据本第15条规定对被许可人进行补偿。

15.2赔偿的范围:许可人同意在发生侵权指控时为被许可人进行辩护,并支付所有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和解费以及该侵权指控终局判决中确定的损害赔偿。

15.3赔偿的先决条件许可人履行本第15条下的赔偿义务有以下先决条件:

(a)被许可人应该将任何侵权指控及时通知许可人;

(b)被许可人应在处理该侵权指控过程中与许可人进行充分合作;并且

(c)被许可人应允许许可人对该侵权指控的辩护或和解有唯一的控制权。

15.4赔偿的限制: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之一的,许可人对由此引起的侵权指控不承担本第15条项下的赔偿义务:

(a)被许可人没有以许可人认可或合同规定的方式或目的使用技术资料、操作软件或工具;

(b)被许可人对技术资料、操作软件或工具进行了改动,而该改动未得到许可人的授权;

(c)被许可人将技术资料、操作软件或工具与其他并非由许可人提供的产品混合使用,而该混合使用导致侵权。

15.5针对被许可人的禁令:如果根据侵权指控,被许可人被法院或其他机构颁发的禁令禁止使用技术资料、操作软件或工具的任何部分,许可人应有权选择采取以下行为:

(a)为被许可人取得继续使用该技术资料、操作软件或工具的权利;或者

(b)更换或修订技术资料、操作软件或工具,使被许可人的使用行为不再受该禁令约束。

15.6被许可人的权利范围:本第15条的规定是被许可人在发生侵权指控的情况下享有的唯一的和排他性的权利和救济手段。

16.陈述和担保

16.1许可人的陈述和担保许可人陈述并担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a)许可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工具、操作软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足以让被许可人制造被许可产品,且制造出的被许可产品与许可人在其自己工厂中制造的产品具有相同或类似的质量和功能,但前提是被许可人在其制造过程中使用的技术人员、制造设备、物料、方法和程序以及管理人员在技能、标准和能力上与许可人在其厂房中使用的上述各项相同或相当;被许可人确认,制造被许可产品能否成功取决于各种因素,如其雇员的技术水平、勤勉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其有关设施、程序和设备的质量等;

(b)许可人对技术材料、工具和操作软件拥有或有足够的法定权利,使许可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给被许可人并授权被许可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c)(根据有关法律,包含该技术资料、操作软件和工具的技术毋需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包含该技术资料、操作软件和工具的技术所需的任何出口许可证已经取得并合法有效)(许可人已经申请包含该技术资料、操作软件和工具的技术所需的任何出口许可证。

)

16.2被许可人的陈述和担保被许可人陈述并担保,自合同生效日起:

(a)根据国务院颁布并于年月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条例),该技术(包括技术资料、操作软件和工具)属于自由进口的范围;并且

(b)被许可人已经取得或完成进口本合同项下的技术资料、操作软件和工具所需的所有必要的批准和登记。

16.3相互陈述和担保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相互进行陈述和担保,自合同生效日其:

(a)根据其成立地的法律,该方为独立法人、依法定程序设立、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b)该方有全权订立本合同已经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c)该方已授权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d)该方签订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1)不会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

(2)不会违反有关法律或任何政府的授权或批准;并且

(3)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或受之约束)的其他任何合同,也不会导致其被认定在该合同项下未履约;

(e)不存在将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的、已经发生且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申请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而且据其所知无人威胁将采取上述行动;并且

(f)该方已经向对方提供可能对其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政府机构颁发的所以文件,并且该方此前提供给对方的文件中没有对任何重要事实的不实陈述或者漏述。

16.4陈述和担保不实的后果

(a)如果完全由于许可人过错,许可人在第16.1条(a)款下所作的陈述和担保的任何一项与实际情况有实质性不符,则许可人唯一的义务(及被许可人唯一可获得的救济)是提供适当的补充技术信息以补救上述不符合实际的陈述和担保。

(b)如果一方的其他陈述和担保在做出时有任何一项与实际情况实质性不符,则构成该方重大违约。

17.合同登记、其他批准

17.1文件的报送:根据技术进出口条例的要求,被许可人应在合同生效日起(十(10)日内)向登记机关报送以下文件:

(a)合同登记的书面申请书;

(b)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副本;以及

(c)公司成立证书、营业执照以及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的文件。

17.2许可人的协助许可人应就本合同的登记事宜向被许可人提供所以合理的协助。

17.3登记证:登记机关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后,被许可人应立即从登记机关取得该证明。

被许可人应保存该证明的原件,同时应在其收到该证后立即向许可人提供一份副本。

18.合同期限

18.1初始期限本合同初始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但可根据18.2条延期和第19.1(b)、(c)和(d)条的规定终止。

18.2延期:本合同于合同期满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期满日之前至少(六十(60))天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19.合同终止

19.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照第18.2条的规定延期。

(b)合同到期日之前,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随时终止本合同。

(c)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随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1)对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某一主要义务,且未在通知方根据第2

1.1(a)条规定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中规定的补救期内对违约予以补救;

(2)对方违反任何附属合同(其为该合同中的一方)项下的主要义务,且未在适用的补救期内对违约予以补救,或者任何附属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将要或被宣布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包括由通知方或其关联机构的原因导致的上述结果);

(3)对方破产,或者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对象,或者歇业,或者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4)不可抗力(如下文所定义)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六(6)个月,且双方无法按照第22.2条(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达成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或者

(5)根据有关法律,本合同的某一基本条款(如果没有该条款则一方或双方不会订立本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或成为无效条款。

(d)如果被许可人的股权资本(或法律上的所有权或受益所有权)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或更多被某个人或实体获取,且该个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地)制造或销售的产品与许何人产品或被许可产品竞争,或在其他方面与许可人的业务存在竞争,则许可人可随时向被许可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

19.2合同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

(a)根据本合同授权被许可人的许可证及其项下的权利立即终止,被许可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技术资料、工具和操作软件,并立即停止制造、营销或销售被许可产品,但第19.2(e)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b)在遵循第19.2(f)和(g)条规定的前提下,被许可人应(1)根据许可人的指示,立即向许可人归还并/或销毁(包括从其控制的计算机存储器中删除)位于任何介质中的所有体现该技术资料和/或工具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件);并且(2)在许可人提出请求后的十(10)天内向许可人书面确认,所有上述材料已经归还或者销毁。

(c)被许可人应立即就其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情况清理账目,对于到期应付的提成费和其他款项应立即支付。

(d)许可人本合同项下义务就此终止。

(e)尽管有上述第19.2(a)条的规定,如果在合同到期日或并非由于被许可人的过错导致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被许可人没有执行完被许可产品订单的制造工作或者之前发出的要约还未失效而产生新的订单,则在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被许可人仍有权就上述订单制造和销售被许可产品,但是被许可人必须:

(1)向许可人提供该要约或订单的有效说明;并且

(2)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和付款义务;

(f)尽管有上述第19.2(b)条的规定,在合同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被许可人有权继续保留部分技术资料,但该资料必须是对于被许可人继续维护并支持在合同终止前根据本合同销售的被许可产品来说是绝对必要的,且只能用于上述目的。

(g)尽管有上述第19.2(b)条的规定,如果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有权继续按照分许可协议的规定使用操作软件。

19.3持续性义务:本合同终止后,第3条(许可费)、第4条(记录和支付)、第19条(合同终止)、第20条(保密)、第21条(违约)(仅限于在合同终止前产生的或者与其他持续性义务有关的索赔请求)及第23条(争议解决)继续有效。

20.保密义务

20.1保密义务:本合同订立前以及在本合同期间,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对方(接受方)披露该方的保密资料(保密资料)。

在本合同期限内以及随后_________年间,接受方必须:

(a)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b)不为除合同明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并且

(c)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雇员(或其关联机构、该方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的雇员)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须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其中保密义务的严格程度不得低于本第20条的规定(合称允许披露方)。

20.2保密义务的除外规定上述第20.1条的规定对以下信息不适用:

(a)接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书面记录证明其己经掌握;

(b)并非由于接受方违反本合同而已经或者在将来进入公共领域;或者

(c)接受方从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

20.3保密规则:每一方应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告知该方(以及该方的关联机构)董事、高级职员以及其他雇员本第20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20.4材料归还:本合同到期后(或经披露方随时提出要求),接受方应(1)向对方归还(或经对方要求销毁)包含对方保密资料的所有材料(包括其复制件〉;并且(2)在对方提出此项要求后十(10)日内向对方书面保证已经归还或销毁上述材料。

2

1.违约

2

1.1违约救济: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如果一方(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某项主要义务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某一主要义务,则对方(受损害方)除享有有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外,还可选择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a)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违约的性质以及范围,并且要求违约方在通知中规定的合理期限(补救期)内自费予以补救(但是,如果一方在第16.(c)、16.2、16.3条项下的陈述和保证的实质性内容不真实且不正确,或者如果一方违反第20条项下的义务,应不存在补救期);并且

(b)如果违约方未在该书面通知中规定的补救期内予以补救(或者如果没有补救期,那么在该等违约后的任何时候),则受损害方除可主张第19.1(c)(1)条项下或有关法律赋予的权利外,还可就违约引起的可以预见的直接损失提出索赔。

2

1.2责任限制:除违反保密义务或侵犯对方知识产权外,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有何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担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收入或利润丧失、商誉丧失或任何间接或附带性损失的赔偿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一方因本合同的履行或不履行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补偿索赔所承担的责任累计总额不得超过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或等值的人民币。

22.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指超出双方控制范围的、无法预见并且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该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

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国际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2.2不可抗力的后果

(a)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b)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十五(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c)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

23.争议解决

23.1友好协商:如果发生由本合同(或其违反、终止或者无效)引起或者与其相关的争议、纠纷或者索赔(争议),双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23.2仲裁:

(a)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书面提出进行磋商之日后六十(6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会)在北京进行。

(b)仲裁庭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双方各指定一名,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在仲裁规则具体规定的时间内指定一名仲裁员,贸仲会主任将参考本合同第23.2条载明的标准指定仲裁员。

(c)第三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应由双方协议指定,且如双方在仲裁规则规定的具体时间内仍未能达成该协议确定第三名仲裁员,则贸仲会主任应参考本合同下述第23.2(d)和23.2(e)条载明的标准指定该仲裁员。

(d)任何一名仲裁员都不应具有(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2)乙方所在国国籍。

(e)除非双方另行书面认可首席仲裁员(及其继任者或任何代替原先指定担任首席仲裁员的人选)应具有以下任一国籍:_________

(f)仲裁程序应当以英语进行。

(g)所有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仲裁员费用和法定费用和支出)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庭另有决定。

(h)无论赔偿请求是否总计达人民币_________,仲裁规则第三章条款(关于简易程序)在尽可能允许范围内排除适用。

)

23.3遵守程序性规定双方保证:

(a)在任何仲裁或与仲裁相关的任何活动中采取任何步骤或实施的任何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仲裁规则具体规定的时间限制;且

(b)全面地、无迟延地遵守并执行所有程序性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临时保全措施)或任何由仲裁庭做出的任何(临时或终局)裁决。

23.4裁决的执行:各方不可撤销地:

(a)一致同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b)保证其将全面地毫无迟延地签署并履行仲裁裁决。

在法院对仲裁裁决予以司法承认并发布强制执行令的情况下,双方明确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所有权利,包括任何以主权豁免为由提出的抗辩事由以及任何基于其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机构或部门的事实或主张而提出的其他抗辩事由;且

(c)放弃其所拥有的对本条规定的仲裁协议有效性提出异议或对相关仲裁机构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任何权利。

当某一争议发生并且正在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解决时,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同时继续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除外。

23.5禁令救济:无论本合同前述条款有何规定,双方同意每一方均有权就任何违反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向任何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机关寻求临时或永久禁令或其他类似的救济措施,或申请实际履行的执行令或其他相关法律允许的禁令救济。

23.6适用法律:本合同的效力、解释以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法律(但不适用有关法律冲突的规则)。

24.其他规定

24.1合同双方之间的独立关系:合同双方签订本合同仅仅在他们之间产生独立合同关系。

本合同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

(a)在合同双方之间形成合伙关系或其他导致共同责任的关系;

(b)使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或者

(c)授权一方为另一方招致费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义务(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24.2出口许可证:作为一家(美国)公司,许可人必须遵守(美国)关于出口的法律规定(出口管理法)。

因此,双方协议如下:

(a)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许可人从(美国)或其他国家进口技术信息,则许可人(或其母公司或有关关联机构或分包商)应负责根据出口管理法获得有关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

(b)被许可人承认根据出口管理法签发该出口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1)被许可人及其分包商、供应商和客户使用技术资料,只能在中国和其他被允许的国家内进行,必须在经营业务范围内专门用于民用目的;并且(2)未经许可人事先书面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分包商、供应商和客户不得转售、转让或再出口许可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将被许可产品或相关技术资料用于(或者允许他人用于)任何非民用目的。

24.3合同拘束力本合同的受益人为本合同双方以及该方合法的继受者和受让人并对其有法律拘束力。

24.4修改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24.5合同内容保密:本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应视为保密资料的一部分,双方应遵守第20条的规定对其保密,并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但向以下各方的披露的除外:(1)向允许披露方披露;(2)依据有关法律或按照该方为规制对象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得到授权的证券市场监管官员或交易所;(3)依据有关法律,向有关政府机构的官员披露;(4)为了满足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或者(5)一方为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义务或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权利。

24.6禁止招揽对方雇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一(1)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直接向另一方参与本合同执行的雇员发出招聘要约,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24.7通知

(a)本合同规定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或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所有要约、书面文件或通知)均应以(语言)制作,并通过以下方式送达相应一方:当面递交;或专递信函;或传真。

(b)在以下时间通知被视为已经送达:如果以当面递交方式送达,送达指定地址并签署回执或其他送达证明;如果是以专递信函方式送达,为递交日后的第(五)个营业日;且如果是以传真的方式送达,为发送传真方的传真机发送的报告确认书(表明已向相关传真号码发送完整的、未中断的传真)上标记的日期后的下一个营业日。

(c)在合同期限内,一方可随时根据第24.7(a)条规定通知另一方变更通知送达地址。

许可人:_________(通信地址);传真号码: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被许可人:_________(通信地址);传真号码: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

24.8不放弃权利: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行使过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权力或特权。

24.9可转让性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

24.10可分割性本合同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4.11全部协议:合同及其附录(和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双方之间此前就该标的进行的所有磋商、谈判以及达成的协议,包括,_________与_________于_________达成的备忘录,_________与_________于_________达成的意向书)(指本合同签订前双方签订的所有备忘录、意向书)。

24.12进一步努力:在使本合同条款具有完全的效力的(合理)必要范围内,应另一方随时要求,一方应签署(或促使第三方签署)有关文件、协议、合同、契据并实施或促使实施相关行为。

24.13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每一方应承担与本合同的制作、磋商及订立相关的该方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费用。

24.14本合同中文正本_________份,英文正本_________份。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型号的英文通用三

合作协议

甲方: 贵州xx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贵阳国家高新区8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合作产品类型:

消费金融 部:

消费金融专员:

风险控制专员:

协议签订日期:

鉴于:

甲方是北京银行个人消费金融业务贵州地区的业务合作伙伴且是该业务的连带保证责任人,为充分利用甲、乙双方的有利资源,共同为乙方经营产品的消费客户提供消费金融服务,实现互利共赢,乙方自愿注册成为甲方合作商闪银消费金融云平台商户,为了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定义

1、消费金融云平台:由甲方负责提供平台技术及app终端,乙方尊重并接受使用甲方所采用的平台,包括对客户信用评估及授信,充分主动及配合甲方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服务;

乙方的消费用户自愿选择以分期方式订购乙方产品,由甲方平台对消费用户进行信用评估,并为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担保和代为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资金授信,在贷款发放后,实现消费用户委托甲方支付乙方购物货款,消费用户再分期还款给贷款银行,从而实现分期支付的目的,达到三方共赢。

2、平台用户:经过消费金融云平台审核通过获得授信的实际购买乙方产品的消费者;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1、乙方自愿注册为甲方平台的商户,进行自身商品的销售,以分期付款模式在线销售产品。本协议所注明的产品完全由乙方提供并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

2、甲方负责在收到银行发放给授信客户的贷款资金后,将其授信客户在乙方处购买商品应付的款项足额支付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消费金融平台后台技术支持及消费金融产品的培训指导工作。

第三条 资金结算条款

1、双方对账结算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结算负责人:【 】联系方式【 】

乙方结算负责人:【 】联系方式【 】

乙方如有变动,须以书面方式说明。

2、乙方指定资金往来的专用账户,基于账户信息进行交易出现的问题,由信息提供错误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指定的账户信息如下(须为对公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3、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授权任何公司工作人员以现金或有价票据等方式收取乙方保证金、返点等款项,甲方指定如下唯一账户,作为双方结算或往来账户,乙方在此账户以外的任何与甲方有关的资金往来甲方均不予认可及负责。

甲方指定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4、支付时间:甲方授信客户在乙方购买货物的,并向甲方提供提货单和退货后,甲方在收到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实际货款。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单方面对乙方合作资格进行审核并授信合作,也有权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暂停合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消费客户进行审核授信;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培训和技术支持;

4、甲方按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单方面暂停、终止和甲方的合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将授信客户消费的货款及时支付给乙方。

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资质文件,并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等负责;乙方对交易的真实性负责。

4、乙方对为消费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及售后负全部责任;

5、乙方承诺不会利用甲方的授信进行虚假交易(包括且不限于以次充好、低价高卖、甚至无真实交易等),达成乙方自身或乙方知情其他消费客户及团体进行套取我公司授信款项的目的,由此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及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不可抗力或无主动过失造成的损失,双方相互配合,积极处理,互不担责,可视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第七条 特别约定

1、乙方不得进行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拟客户,客户身份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如因乙方虚假交易造成信贷风险,贷款造成逾期的,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合作获得的对方用户资料及专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2、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合作协议之解除、撤销、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鉴于网络与数字资源所具有的特殊性质,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政府行政干预等影响系统的正常运作的情形。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协议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效期【 贰 】年,自【 】年【 】月【 】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前一个月可协商另行签订协议;

3、本协议首部签署的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约定的相互送达文件

的地址,甲方地址如有变化,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站公告形式发布,乙方地址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甲方;

4、本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同时,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甲方已经明确提醒乙方理解和注意,各方均无异议;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特别备注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报告查询授权委托书

根据信贷业务需要,特委托贵行查询本单位或本人信用报告,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 );本人身份证号为( ),如出现任何与信用报告发生的纠纷,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授权效力在未还清借款和利息前不得撤销。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日期:

个 人 声 明

本人授权 及贵行代表获取有关我本人或本企业以及第三方的额外信息,包括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系统进行查询,及贷后管理。使用并保存所获的信用信息,并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征信系统报送贵行所记录的信用信息。本人(我们)承认在贷款调查过程中汇编的任何资料信息(包括相关文件的复印件)都是银行的财产。本人(我们)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及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授权

授权人身份证号: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型号的英文通用四

甲方: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基俊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厨房所需的各种农产品配送(即蔬菜、水果、粮油、家禽等农副产品)。

2.供货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合作期间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

一、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可对乙方的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12点前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报给乙方,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和时间。

4.乙方提供的商品经双方协议在当月30好结算确认后。货款在次月的5日前,由甲方一次性用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清。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贰拾万元(100000元)的蔬菜质量和单价保证金,保证金在第一次结账货款里扣出,甲方须填写收据并盖上单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终止甲方反还乙方的保证金。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

食品,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所有商品价格需每十天报价一次,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供应。

4.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过称进库。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在销售过程中造成客户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产品型号的英文通用五

甲方: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以代销形式经营甲方产品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销商品类别

1.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代销乙方产品,商品的具体类别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销商品的具体名称、数量、结算价格、货款总值均以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商品清单》为准(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代销期限和地点

1.甲方代销乙方商品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代销范围:___________全国范围内。

3.代销地点为甲方各商品经营点,共计_______________处。如甲方业务需要,乙方也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安排在甲方下属的其他经营场所代销该商品。

第三条 代销价格

代销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第四条 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交易成功后该定金转为货款,凭证以汇款回执为准。

2.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付地点卸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货款。货款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榉木柱子货物和数量为准。

3.甲方采用银行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要求的正规票据,因乙方提供票据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结算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其委托甲方代销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商、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及其他说明),并对其商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为:a级榉木方料,5.8mm厚度实际要求达到6.5mm,如厚度比例低于6.5mm以下双协商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4.8mm厚度实际要求达到5.5mm。如厚度比例低于5.5mm以下双协商解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含水率12%以内,无结巴,无水线,无心材料,无蓝变,无开裂,四面平行。ab级榉木方料无结巴,允许一面水线,无心材料,无蓝变,无开裂,四面平行,300mm长到700mm长a级比例不能低于70%,850mm-950mm长a级比例不能低于40%。超出5mm弯曲按照废料计算。

3.验收方法:榉木方料卸货入库后由双方验货,如出现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提出合理索赔或者拒收榉木方料货物,在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所产生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退还甲方保证金,如甲方利益受到损失由乙方承担,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甲方如发现已验收但未售出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异议,代销商品无质量保证期的可以随时提出异议。

乙方对甲方提出异议的商品应当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________日内予以更换或取回。

乙方取回商品应当由双方代表制作《退货清单》(详见附件二),在结算时依据《退货清单》予以扣除。

乙方逾期不更换也不取回的代销商品,甲方可将其视为乙方抛弃物,自行处理,并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5.由于乙方商品问题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乙方应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产品包装要求

乙方对产品包装时应当使用铁皮带或者塑料带包装并带垫木托盘,包装好保护膜,包装不合格造成材料各方面品质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产品运输及交付事宜

1.乙方负责运费以及海运保险并送到甲方指定交付地点,并由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检验。

2.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在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进行更换,经初步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双方代表应制作《商品清单》并签字确认。

3.产品指定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4.预计到货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定金及货款。

2.甲方应当在产品到后及时进行验收。

3.甲方享有在全中国范围内代理销售乙方的上述产品,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交由其他人代理销售。

4.乙方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并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

5.乙方应当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

6.乙方在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后应当及时与甲方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发货的,应当负责补足或更换。因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延迟交付商品总金额30%的违约金;延迟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由于乙方商品问题导致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因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曝光的;因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虽未被曝光,但因商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他人认为甲方的商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其他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双方均应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向对方足额赔偿。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2.如购货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销售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或者解除合同通知书"寄给对方,并于合同解除后__________日内办理货款结算并取回剩余商品。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无法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中止,待该不可抗力结束后,本合同是否恢复履行,如何恢复履行,由合同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6)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当事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负有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终止处理

因合同约定的代销期限届满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进行清货结算,甲方应将库存的乙方商品一次性退还乙方,并就已销售的乙方货物,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货款。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签字或盖章后各自一份为复印件有效,法律效力视同原件。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名称(章):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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