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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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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精选9篇)
2023-11-20 05:38:52    小编:ZTFB

制定方案是为了增加工作的效率和达成预期的结果。方案制定需要我们对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有清晰的了解和遵守,以确保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我们将向大家展示一些经过实践验证的成功方案,希望能够为你的方案制定提供一些参考。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一

关岭自治县果树蔬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目录。

一、概况。

(一)名称:麻江紫皮大蒜试验示范种植。

(二)示范种植单位。

1、实施单位:关岭阿依苗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监管单位:关岭自治县果蔬办。

3、技术依托单位:关岭自治县果蔬办。

(三)建设时间:2013年9月——2014年4月。

(四)建设地点:示范点建设在关索镇落叶村。

(五)示范规模:50亩。

二、试验目的及意义。

麻江大蒜香味浓郁,外型美观,外表呈淡紫色或紫白色,瓣肉细嫩致密,蒜包紧实耐贮,生食香脆辛辣,熟食香味浓郁,品质优良,营养丰富,既是佐餐之佳品,又具药用之功效。经贵州大学生化所、省理化测试中心化验分析,麻江红蒜除含有丰富的无机盐、蛋白质、维生素等物质外,还有人体所需的16种氨基酸,尤其四种人体必须的氨基酸(天冬氨酸、谷氨酸、精氨酸、赖氨酸)含量较高。同时麻江大蒜栽培管理简单,市场好,经济效益高。

通过试验示范种植,观察麻江大蒜在我县气候条件下的适应性,并探索整理出麻江大蒜在我县的丰产栽培技术措施,同时,通过示范生产带动我县农户进行商品化、规模化生产。

三、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在关索镇落叶村示范种植麻江紫皮大蒜50亩。

四、资金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资金概算。

1、大蒜种子:300斤∕亩×6元∕斤×50亩=9万元。

2、复合肥:1包×175元∕包×50亩=0.875万元。

3、生物有机肥:6包×48元∕包×50亩=1.44万元。

4、土地租赁费:835元∕亩×50亩=4.175万元。

(二)资金筹措及来源。

试验示范种植总投入17.99万元,其中:大蒜种子9万元由果蔬办用试验示范费购买;肥料、土地、人工、管理费共计8.99万元由阿依苗公司承担。

五、进度安排。

2013年9月10日前:采购种子。确定示范种植地块,做好大蒜栽培技术培训;

2013年9月10日—30日:播种大蒜。

2013年11月—2014年2月:田间观察大蒜生长过程,并观察记录主要农艺性状。

抽薹期记录:株高、假茎粗、假茎高、叶色、叶长、叶宽、抽薹时间。收获期记录:单株蒜薹产量、蒜头纵横茎、外瓣数、总瓣数、蒜皮色、单株蒜果产量等。

2014年2月20日前:蒜薹、蒜果采收方法及蒜果贮藏技术培训。2014年2月20日—3月10日:蒜薹采收。2014年4月10日—20日:蒜果采收。2014年4月底:资料收集整理,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果蔬办负责人为组长、果蔬办副主任为副组长、果蔬办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种植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示范种植的规划、实施及组织协调,确保示范种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技术保障。

技术依托单位为县果蔬办,果蔬办现有技术人员4人,本科以上学历3人,大专学历1人,果蔬办技术人员多次参与我县大中型蔬菜生产项目建设,对项目的实施、管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确保示范种植的顺利实施。

七、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平均亩产蒜薹250公斤,按6元∕公斤计算,每亩收入1500元,平均亩产蒜头700公斤,按6元∕公斤计算,每亩收入4200元,每亩蒜薹和蒜头共收入5700元,50亩可实现收入28.5万元。每亩的成本包含种子、肥料、人工、地租等共需要3598元,除去生产成本,每亩纯利润达2102元,示范种植50亩紫皮大蒜纯收入达10.51万元。

2、社会效益。

通过引进麻江紫皮大蒜试验示范种植,寻找麻江紫皮大蒜在我县的种植适应技术,为农民致富提供有效途径,对丰富我县蔬菜品种资源、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积极的作用。

八、附件。

1.大蒜栽培技术。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高科技为先导,坚持科学规划、区域布局、规模经营、集中管理的原则,用工业化理念新视角,推动蔬菜种植技术的大改进和蔬菜种植模式的大普及,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标准化品牌,形成市场带动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把农业发展园区建成海拉尔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使农民和企业从中受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通过实施该项目,进一步提高海拉尔区蔬菜产量和品质,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基地,打造一批绿色无公害蔬菜品牌,促进蔬菜规范化、标准化、设施化、集约化发展,促进项目区群众增收致富。

(一)经济效益。

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示范200亩,亩增产8%,可有效地促进农民节本增收。

(二)社会效益。

通过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可培训农民技术骨干,普遍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可以加快海拉尔区蔬菜产业化进程,实现蔬菜种植标准化、脱毒化、自给化、专用化,进一步抢占蔬菜市场,把奋斗镇建成全市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

(三)生态效益蔬菜基地种植标准化的大面积推广运用,使得农户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减少,生态系统化学污染减轻,毒害性物质积累和残留减少。极大地减少了农药、化肥对土壤、空气、水源的污染,同时也增加了植被覆盖,有利于海拉尔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

1、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广泛收集资料、综合考察分析、科学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实际,从综合规范、良种推广、种植管理、害虫防治等方面入手,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标准推广,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蔬菜种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2、全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相关镇和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采用各种方法,大力宣传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大力发展蔬菜种植产业,尽快将政府的决策变成群众的实际行动,为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奠定良好基础。加大对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扩大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的知名度,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4、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蔬菜种植技术规范和操作技术规程,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质监总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办法》,逐项进行自查完善和巩固提高,保证示范任务全面完成,并按时上报项目验收申请报告,迎接上级对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全面考核验收。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海拉尔区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发改、科技、财政、水务、农业、质监等部门和奋斗镇及海拉尔农业发展园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奋斗镇,具体负责项目立项、规划审核、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和验收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全面做好蔬菜种植标准化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蔬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是一项以标准为技术支撑的科技示范项目,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形成职责分明、运转协调、反应迅速的组织保障体系。

3、强化技术保障,广泛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加大示范区内农户的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一批种菜示范户和种菜大户。积极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调动农户科学种菜的积极性,使所有种植户掌握蔬菜种植标准化及综合配套技术。

4、严格督促检查。蔬菜种植示范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同相关部门,严格项目建设考核,并定期对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按时完成阶段和年度任务的单位和有贡献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四

15.5。

万亩。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酉阳营销服务部。

各乡镇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玉米保险的保险对象:

1.

玉米种植的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面积不低于。

30。

亩的种植大户;

2.

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符合下列种植条件的玉米(不含种植在屋前屋后、零星土地的玉米),可作为玉米保险的保险标的:

1.

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

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

生长正常;

4.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进行投保,也可选择性的投保。(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保险标的。)。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玉米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

25%。

(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

2.

玉米螟、大螟、大小斑病、纹枯病、蚜虫、鼠害、野猪等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玉米保险责任期限玉米保险定苗时(每年。

3

4

月初)起,至成熟(每年。

7

8

月)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4。

年水稻、玉米、马铃薯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农发〔。

2014。

45。

号)文件精神,玉米种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

300。

/

亩,保险费率为。

6%。

保险费为每亩。

18。

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40%。

每亩补助保险费。

7.2。

元;市财政补助。

25%。

每亩补助保险费。

4.5。

元,县财政补助。

10%。

每亩补助保险费。

1.8。

元,农户自缴每亩保费为。

4.5。

元)。

1.

保险玉米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赔偿金额。

=

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

=

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

/

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2.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小于其可保面积时,若无法区分保险标的与非保险标的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与可保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大于其可保面积时,保险人以可保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

1

5

月底完成农户资料的整理和核定,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出具保单。

各行政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每家承保土地面积为基准,结合农户实际种植玉米面积,将本村实际栽种玉米进行投保。

单个被保险人投保数量在

50。

亩(含)以上的以个体方式投保;投保数量在。

50。

100。

亩(含)以上。

1%。

抽查,单张保单至少抽查。

1

户不超过。

5

户,现场核实投保数量。一是填写《种植业。

/

森林保险投保数量现场核实调查表》(附件。

2

/

森林保险投保数量现场核实调查表》作为承保要件上传影像系统核保。同时收取农户应缴部分保费。

各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协保员)将收集的农户资料进行汇总审定并公示。经公示后,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上交各村投保资料及收取农户负担的保费,乡镇汇总审核后报县农委、财政局和保险经办机构。

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承保资料后进行审核,并现场勘验投保地块玉米生长情况。确认后,收取保费,出具保险单,并交付至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以保险公司正式出具的保险单起保时间为准。

玉米种植保险的试点工作费用由承保公司按市金融办、市农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的通知》渝金发〔

2010。

4

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各试点乡镇玉米保险承保面积,按每亩。

0.45。

元承担乡镇工作费用。待各试点乡镇玉米保险农户自缴保险收齐,承保公司出具保险单后支付。

1.

gis。

数据采集系统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认可。保险玉米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保险公司会同农业技术等相关部门共同查勘定损。各受灾地相关人员积极宣传和帮助种植户采取各种方式的生产自救,边自救边统计受灾数据,使受灾数据更精确。

2.

申请赔付。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正本、保费收据、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县以上气象部门出具的真实合法的实测气象证明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

理赔公示。查勘定损后,县农委会同承保公司将查勘定损结果记录在案。保险案件处理后进行赔款清算,同时组织出险地乡、镇或村将理赔明细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由保险公司将赔款划到被保险人帐户上,确保理赔公开、赔款到户。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篡改出险时间、开具虚假证明、扩大损失程度、标的串户理赔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违法行为。

4.

理赔保障。成立以农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农技总站、承保公司业务技术骨干为成员的理赔定损工作小组,具体指导理赔定损工作。

5

.资金管理与拨付。玉米种植保险试点的财政补贴资金,承保机构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承保期结束后,由县农委、县财政局共同核实承保实际面积、农户缴纳保费金额以及承保公司保单签订情况,县财政根据审核结果,按政策比例筹措中、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并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一次性将资金划转承保公司,年终承保公司应向政府及保险监管部门报告保费收支执行情况。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玉米种植保险试点的有关政策、保险条款、承保理赔流程等内容。按保险流程要求对村干部(协保员)进行业务培训。

承保机构深入村组全程参与指导玉米种植保险试点的资料整理工作,村组干部(协保员)入户登记、核实种植面积和投保面积,记录被保险人相关信息。

县农委、县财政局和承保机构共同对种植业主的承保面积、承保地址和承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定后,承保机构与种植业主签订保险单。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我市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本市蔬菜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要求,结合上海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项目实施,本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两减两提”目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少化学肥料用量、提高蔬菜品质和土壤质量)。“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用量较上年减少5%。“二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推广光诱、食诱、性诱以及防虫网“四诱一网”等物理、生物防治集成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数量。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万亩次。组织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设备、新产品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溶肥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2万亩次。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5万亩。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

(五)启动5个蔬菜保护镇建设。开展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编制,促进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聚焦蔬菜生产保护区,尤其是蔬菜保护镇,实施基地一般是已纳入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支持已获绿色食品认证的绿叶菜生产基地。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防控技术、生物炭和水溶性肥料等推广补贴以及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建设、蔬菜保护镇建设补助。其中:

(一)绿色防控技术包括杀虫灯技术、性诱剂技术、食诱剂技术、防虫网技术、地布覆盖技术等。相关技术按市农业技术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实施,每亩补贴建议不超过300元。

(二)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在菜田中推广使用文丘里施肥器滴灌模式、比例式注肥泵滴灌模式、比例注肥泵喷灌模式等技术模式,通过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种类进行追肥。水溶肥种类及使用方法按市级农业技术部门推荐使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240元。

(三)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是指在菜田里施用生物炭,利用生物炭提高土壤孔隙度、ph值、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作用,提高土壤养分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作物生长,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具有明显的改良作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500元。

(四)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是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生态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确保实现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基地补助建议不超过1000元/亩。

(五)蔬菜保护镇建设是指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保护镇编制农业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强化蔬菜产销顺畅对接。每镇补助资金建议不少于300万元。

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

实施主体: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光明食品集团。

实施期限: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一)抓紧编制方案。该项工作采用专项加任务清单的方式,由各实施区和实施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项目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并择优遴选实施基地,工作方案在20xx年4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

(二)积极落实资金。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相关扶持资金可在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列支。各区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和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资金保障。

(三)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制度,对接实施基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落实好绿色标准化生产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措施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纪律,确保专款专用。相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传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各区和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报道,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促进全市蔬菜绿色生产、土壤质量提升。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六

1、从理论上分析: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不要让学校的大门把儿童的意识跟周围世界隔离开来”。《课程标准》也指出,要“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

2、从学校的资源来分析:

二、活动目标:

1、认知与技能:

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能说出一些蔬菜、农作物的名称、生长特点等,懂得种植需要“整地——施肥——播种——管理”等环节,初步掌握一些种植方法,学会栽种一种植物。

2、过程与方法:

三、活动时间:

3月至12月四、活动人员一至八年级全学生。

五、活动设计与指导者全体教师。

六、活动的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三月份)。

2.查阅有关种植研究方面的资料,了解各地对此相关的研究。

第二阶段:种植实践(四月份-十一月份)。

1.了解植物的品种、特点、生活习性等,懂得种植的环节,掌握简单的种植方法,学会栽种一种植物。

(3)制作调查表或列出访问提纲,向家长、技术人员、农民采访、调查一些种植蔬菜、花卉的有关知识。

(4)各小组讨论交流,确定想在红领巾种植园种植的植物;

收集种子、幼苗或可以扦插的枝条。

2.当一回校园美容师,进行美化设计。

3.展示、评价。

1.各个小组能够根据自己所选的子课题进行有步骤,有计划的活动。

参考案例、活动实施过程:

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立子题阶段(3课时)。

1、确定子题。

调查表班级姓名。

种植园都有哪些植物?你最喜欢的是哪种植物?

你知道要种植这种植物,需要哪些环节吗?你对其中的'哪个环节最感兴趣?为什么?

你认为怎样才能做好这个环节的工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你还想了解哪些知识?

2、指导分组。

“播种快乐,收获幸福”活动分组一览表。

第一小组调研小组。

第二小组物资小组第三小组种管小组第四小组采摘小组。

第五小组摄影小组。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阶段(3课时)。

种管小组的任务:

1、种植。

2、管理种植园(比如:浇水、施肥)采摘小组的任务:

1、采摘成果。

2、保管。

摄影小组的任务:

1、整个过程的摄影。

2、配文字说明。

1、这一阶段主要是先由调研小组按照本小组制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计划去实施。制作调查表或列出访问提纲,向家长、技术人员、农民采访、调查一些有关种植的知识。如:针对学校种植园区的位置、日照时间、土质等特点,调查适宜种植哪些植物等。

2、根据调研小组的调查结果,确定要种植的植物名称。

第四阶段:成果交流阶段(1周)。

在多媒体教室组织了各小组活动的展示与交流。

(1)采摘小组进行采摘、保管并展示种植的植物。

(2)用他们喜欢的方式展示活动中各组的收获与成果。

(3)交流、评价。

第五阶段:总结整理阶段(1周)。

附评价表:

班级组员姓名。

备注:

1、各个小组的任务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的高度,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重要意义,推动大豆玉米兼容协调发展。聚焦关键技术、补齐生产短板、强化技术支撑,在全省建设一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示范区,筛选和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绿色高效、机械化程度高的集成技术模式,实现稳产高产,提质增效,提升大豆玉米供给水平。

(一)提高重要农产品供给水平。坚持以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总目标,科学设置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尽量增加大豆产量,实现“一季双收,稳粮增收;一田多用,用养结合”,提高单位土地生产率。

(二)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主体参与的实施模式,以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相对集中连片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对承担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必要的补助,引导和带动农户自愿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三)因地制宜确定种植模式。各地根据省厅印发的《关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技术指导意见》,结合当地主体意愿、适宜品种、农业机械、水肥条件等,科学确定种植模式,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提高机械作业和轻简化栽培水平,尽力降低投入成本。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即通过大豆玉米带状间作,充分发挥玉米边行优势,最大限度利用光温资源,提高土地产出率。根据专家研究成果,结合我省生产实际,确定我省采取的种植模式为大豆4-6行,玉米2-4行,推荐4:2、4:4、6:4三种模式。

对自愿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在符合大豆4-6行,玉米2-4行种植模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种植的耕地面积,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操作方式上,可以补现金,可以补实物,也可以购买社会化服务,要重点用于种子、化肥、农药、机具及病虫草害防治等环节,具体补助方式由项目县统一确定。

(一)分解种植任务。按照“大面积示范、全方位带动”原则,省厅已将种植任务分解到各地。各地要根据下达的任务,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进行政策宣传,深入调查掌握种植意愿,将任务落实到新型经营主体、落实到地块,并签订种植协议。种植协议要明确种植模式和面积,存档备查。

(二)核实种植面积。各项目县要组织乡、村两级,通过查验土地流转或托管合同、实地查验等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承担任务的面积进行登记造册。采取四至信息采集、遥感监测、导航定位播种等方式,建立准确的面积核查机制。提倡在播种时选择带有导航定位或面积信息化监测的播种机械进行播种,实行信息化监测管理,并将信息化监测数据作为核实面积的主要手段。

(三)公示兑现补助。各地要建立种植主体台账,准确登记主体名称、种植面积、种植模式、地块位置等信息。采取现金补助的项目县,要在播种后组织力量核实种植面积和种植模式,并在种植地块所在的乡或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资金兑付给实际承担种植任务的主体。采取实物补助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项目县,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统一采购,在严格进行面积核实确认的基础上,将实物或服务提供给承担任务的主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粮食作物处,统筹推进复合种植工作。根据全国大豆油料扩种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项目县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地结合本地生产实际,进一步筛选适宜本地的种植模式,细化操作方式和操作程序,科学遴选实施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各项目县至少选择一个主体进行种植模式和关键技术的试验,试验不同的种植模式、品种、农机、除草剂等,全程真实记录试验数据,开展测产和效益分析,为下一步更大面积推广做好技术储备。各地实施方案于4月22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粮食作物处,试验方案报省农技总站。

(三)加强技术指导。省厅成立了由河南农大、省农科院、厅属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等关键环节,包市开展技术培训和全程指导服务。各地也要成立专家指导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细化技术指导意见,明确主推种植模式,实行技术人员包村包主体制度,开展全方位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活动,手把手带着主体干,确保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人到田。

(四)做好机具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复合种植配套农机装备保障工作,按照“造改结合”“长短结合”的原则,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种植模式、机械化技术现状,围绕满足复合种植的播种、植保、收获环节农机作业需要,抓好现有机具适配改造应用,加快复合种植专用机械推广,提前对接机具装备供给和作业服务供需,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为复合种植提供有力的机械化支撑。

(五)强化工作指导。各地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报送政策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机具落实、技术指导落实等情况。省厅将加强工作督促和指导,建立定期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各地面积任务、种子、农机保障和技术服务等进展落实情况。各省辖市也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指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面积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田。

(六)强化资金保障。省级将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购置补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重大病虫害防控、农业保险等方面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给予重点支持。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实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市县要配套一定资金,提高补助标准。要严格执行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兑付给实施主体。采取实物补助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项目县,要加强对采购的实物或服务的监管,确保物资和服务质量。

(七)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复合种植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资金执行情况、技术服务开展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情况等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八

附件2:

黑龙江省2010年深化。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农业部《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清理整治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着力构建农药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全省无公害生产基地县无公害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销单位违法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行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的监测、监控。

四、整治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农药产品质量与标签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乡村经营门店等重点区域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标签违规及重点产品的质量抽检。一是严查无证生产。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查不合格标签。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重点,严厉查处产品标签不规范,夸大药效,误导农民行为;三是对重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对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标签严重不合格、涉嫌有效含量不足或可能添加违禁成分的农药产品重点抽检,确保违规、违禁农药不漏检。

虫剂产品进行专项抽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坚决杜绝国家禁限高毒农药的使用。三是对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四种作物用药进行专项抽查。

(三)查处大案要案。坚持重点打击与专项抽查日常监管相结合,组织精干力量,明查暗访,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联合有关部门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机制,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行为。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去年对省内农药经营单位和网点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将农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统一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名单。加大对合法生产和经营企业宣传力度,对在历次农药监督检查中产品质量和标签均合格的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统防统治,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六)落实属地责任。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继续实行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同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信息,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制定细化实施和推进方案,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建立起由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业务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六、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加强学习,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时间安排:3月1日—3月底。

第二个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利用各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适时启动整治行动,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农药市场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禁限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农户农药合理使用技术水平;组织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安全使用情况检查;农药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基地农残监测。时间安排:4月1日—10月底。

第三个阶段:检查评估,总结提高。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认真总结。主要总结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时间安排:11月1日—11月底。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119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牛尾岭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保障北海供水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北海主要水源地有牛尾岭水库、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洪潮江水库等三个地方。

(一)种植情况。

1.牛尾岭水库水源保护区376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银海区平阳镇孙东村委耕地面积2000亩,其中,联队耕地1500亩,种植甘蔗100亩,余下的1400亩早造全部种植瓜果类蔬菜,品种有苦瓜、节瓜、豆角等,晚造900亩种植水稻;下坡村耕地面积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400亩、木薯100亩。

(2)银海区平阳镇东星村委耕地面积56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木薯。

(3)合浦县廉州镇中站村委耕地面积1200亩,其中,东山村6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520亩、木薯80亩;文子冲村耕地面积4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320亩、木薯80亩;旱一村耕地面积2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150亩、木薯50亩。

2.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保护区890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耕地面积1420亩种植农作物是蔬菜。

(2)海城区高德办事处马栏村耕地面积4000亩,全部种植瓜菜。

(3)银海区银滩镇龙潭村耕地面积3480亩,种植农作物有蔬菜1000亩、玉米800亩,木薯980亩、红薯700亩。

3.洪潮江水库的水源保护区17565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乌家镇岭顶村委耕地面积8600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2500亩、甘蔗1200亩、木薯2900亩、玉米1000亩、菠萝1000亩。

(2)石湾镇红锦村委耕地面积2465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1000亩、甘蔗1000亩、木薯200亩、玉米150亩、花生115亩。

(3)星岛湖镇采木村委耕地面积3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000亩、木薯1500亩。

(4)洪潮村委耕地面积30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500亩、木薯500亩。

(二)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通过对以上村委(村小组)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调查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

1.农药使用情况。

(1)瓜菜类:使用农药较多,主要是杀菌剂的使用,每造施药7-10次,每次每亩用药150-350g,农药种类以保护、治疗、铲除剂的有机硫类、铜类、有机氮类、取代苯类如代森锌、可杀得、疫霜灵、大生、甲托、多菌灵、百菌清等。

(2)水稻:防治卷叶虫及螟虫用药以阿维菌素等复配药为主,一般每造施药2-3次,每次用药150g/亩;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一般用井岗霉素,每造用药约两次,每次用药200-300g/亩。

(3)甘蔗:种植时为防治地下害虫用药较多,亩用1.8%的阿维菌素3-4kg。

(4)玉米:主要在中后期用甲维盐、定虫脒等防治蓟马等害虫,每次用药10g/亩。

2.肥料使用情况:亩均化肥用量约为23.4kg(折纯),较全国亩均21.9kg高出1.5公斤。

加强供水水源地种植业产业和品种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技术和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的污染,到20xx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业面源对城市供水水源地不再产生污染,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一)种植结构调整。

调整水源保护区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绿色、有机、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把水源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较多的水稻、蔬菜、甘蔗、玉米等农作物改种施用化肥农药较少的农作物,如南瓜、木薯、毛薯(俗称田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水库校核水位以下及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主要技术措施。

1.加强水源保护区农作物病虫绿色综合防治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实现农药“零增长”。在水源地保护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要采用绿色综合防控技术,重点推广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集成技术,通过使用频振式杀虫灯、篮板、黄板,性诱杀虫,推广应用放蜂治螟等生物技术,充分利用生物农药,减少农药的使用。

2.减少化肥使用。推广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施肥方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堆沤腐熟有机肥,根据不同作物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1500-2500公斤,在此基础上根据作物长势按方配肥,减少污染,实现化肥“零增长”。

3.推广应用生态循环种植模式。加强水源保护区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培养水源保护区优良生态农业,改善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其中重点推广“猪—沼—果(菜)—灯—鱼”等种养结合的优良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4.开展“清洁田园”治理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处理指导,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设施设备,明确回收主体,指导农民对废弃塑料秧盘、肥料包装袋、农药瓶(袋)、废弃塑料薄膜等的农业生产垃圾及时回收利用或转运处理,减少废弃物造成的农田污染。

5.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区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管,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严禁农资投入品对水源保护区水源产生污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指导,明确有关单位、人员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长抓不懈。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要将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以解决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生态农业种植资金需求,解决推广引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所需费用和退耕还林补偿,对种植结构调整造成暂时性效益不佳进行适当补偿等。

(四)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供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督查指导,定期检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落实情况,对种植业结构调整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将该项工作开展纳入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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