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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植实施方案(模板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4-05 01:00:06 页码:8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模板13篇)
2024-04-05 01:00:06    小编:ZTFB

方案是一种有条理、有计划的解决方案,它能为我们提供具体的行动指导。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可能的风险和变数,并有备选方案做好准备。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依靠团队的协作和配合。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一

四、项目经济分析。

1、合同价2、成本控制额3、预计盈亏4、资金需求计划5、资金来源。

五、项目进度计划1、技术工艺准备2、采购。

3、制作4、安装5、验收。

六、项目安全控制要点。

七、项目质量控制要点。

八、项目风险评估1、资金2、安全3、质量4、工期5、施工环境。

九、其它说明。

政府应急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决定于20*年10月27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字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好活动方案,高质量制作展板、宣传单等,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县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宣传周活动进行检查。

文档为doc格式。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二

2022年全乡小麦总计划播种面积为1.5万亩,比上年增加1.23万亩。根据冬灌、整地、种植习惯集中连片安排种植基地,加大优质早熟品种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光热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麦后复种大豆、油料、蔬菜、饲草,扩大麦套玉米,提升春麦综合效益。

立足灌水条件,坚持应灌尽灌、能早则早,扎实做好春小麦播种工作。一是在已经冬灌的前提下,提早落实好种植田块,做好种子、化肥、农机具等物资准备,适时整地提墒播种,确保小麦种在适播期内,实现一播全苗、苗齐苗壮。二是在高效节水基础设施完备的区域,鼓励引导群众优先使用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种植方式扩种春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量和品质。三是引导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种子企业、加工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土地流转、代耕、代种、代管、租赁、入股等方式参与生产,带动集中连片种植,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一)麦后复种。积极发展麦后复种蔬菜、大豆、饲草等一年两熟模式,增加小麦种植综合效益,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合理利用乡镇代管已征收土地或复垦地,在满足灌溉条件下,安排种植春小麦。

(二)麦套玉米。加大宣传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户恢复扩大麦套玉米种植。同时,做好灌溉用水保障工作,确保麦套玉米种得下、稳得住。

(三)发展规模化生产。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订单生产、共建基地等方式,带动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农户等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春小麦生产基地。

积极争取区市政策支持,提高春小麦良种化率和绿色发展水平,提高春小麦单产和品质,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胜利乡春小麦种植协调推进小组,全面推动落实春小麦种植任务落实。

(二)加大督导考核。将扩大春小麦种植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各村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高质量推进胜利乡扩大春小麦种植工作任务落实。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3.5万亩,武清区5.5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0.5万亩;津南区0.5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0.5万亩,滨海新区0.5万亩。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四

15.5。

万亩。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酉阳营销服务部。

各乡镇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玉米保险的保险对象:

1.

玉米种植的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面积不低于。

30。

亩的种植大户;

2.

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符合下列种植条件的玉米(不含种植在屋前屋后、零星土地的玉米),可作为玉米保险的保险标的:

1.

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2.

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3.

生长正常;

4.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玉米进行投保,也可选择性的投保。(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保险标的。)。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玉米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

25%。

(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

2.

玉米螟、大螟、大小斑病、纹枯病、蚜虫、鼠害、野猪等病虫害造成的损失。

玉米保险责任期限玉米保险定苗时(每年。

3

4

月初)起,至成熟(每年。

7

8

月)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4。

年水稻、玉米、马铃薯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农发〔。

2014。

45。

号)文件精神,玉米种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

300。

/

亩,保险费率为。

6%。

保险费为每亩。

18。

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40%。

每亩补助保险费。

7.2。

元;市财政补助。

25%。

每亩补助保险费。

4.5。

元,县财政补助。

10%。

每亩补助保险费。

1.8。

元,农户自缴每亩保费为。

4.5。

元)。

1.

保险玉米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赔偿金额。

=

不同生长期的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损失率。

=

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

/

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2.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小于其可保面积时,若无法区分保险标的与非保险标的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与可保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大于其可保面积时,保险人以可保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

1

5

月底完成农户资料的整理和核定,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出具保单。

各行政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每家承保土地面积为基准,结合农户实际种植玉米面积,将本村实际栽种玉米进行投保。

单个被保险人投保数量在

50。

亩(含)以上的以个体方式投保;投保数量在。

50。

100。

亩(含)以上。

1%。

抽查,单张保单至少抽查。

1

户不超过。

5

户,现场核实投保数量。一是填写《种植业。

/

森林保险投保数量现场核实调查表》(附件。

2

/

森林保险投保数量现场核实调查表》作为承保要件上传影像系统核保。同时收取农户应缴部分保费。

各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协保员)将收集的农户资料进行汇总审定并公示。经公示后,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上交各村投保资料及收取农户负担的保费,乡镇汇总审核后报县农委、财政局和保险经办机构。

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承保资料后进行审核,并现场勘验投保地块玉米生长情况。确认后,收取保费,出具保险单,并交付至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以保险公司正式出具的保险单起保时间为准。

玉米种植保险的试点工作费用由承保公司按市金融办、市农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的通知》渝金发〔

2010。

4

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各试点乡镇玉米保险承保面积,按每亩。

0.45。

元承担乡镇工作费用。待各试点乡镇玉米保险农户自缴保险收齐,承保公司出具保险单后支付。

1.

gis。

数据采集系统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认可。保险玉米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保险公司会同农业技术等相关部门共同查勘定损。各受灾地相关人员积极宣传和帮助种植户采取各种方式的生产自救,边自救边统计受灾数据,使受灾数据更精确。

2.

申请赔付。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正本、保费收据、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县以上气象部门出具的真实合法的实测气象证明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

理赔公示。查勘定损后,县农委会同承保公司将查勘定损结果记录在案。保险案件处理后进行赔款清算,同时组织出险地乡、镇或村将理赔明细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由保险公司将赔款划到被保险人帐户上,确保理赔公开、赔款到户。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篡改出险时间、开具虚假证明、扩大损失程度、标的串户理赔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违法行为。

4.

理赔保障。成立以农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农技总站、承保公司业务技术骨干为成员的理赔定损工作小组,具体指导理赔定损工作。

5

.资金管理与拨付。玉米种植保险试点的财政补贴资金,承保机构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承保期结束后,由县农委、县财政局共同核实承保实际面积、农户缴纳保费金额以及承保公司保单签订情况,县财政根据审核结果,按政策比例筹措中、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并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一次性将资金划转承保公司,年终承保公司应向政府及保险监管部门报告保费收支执行情况。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玉米种植保险试点的有关政策、保险条款、承保理赔流程等内容。按保险流程要求对村干部(协保员)进行业务培训。

承保机构深入村组全程参与指导玉米种植保险试点的资料整理工作,村组干部(协保员)入户登记、核实种植面积和投保面积,记录被保险人相关信息。

县农委、县财政局和承保机构共同对种植业主的承保面积、承保地址和承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定后,承保机构与种植业主签订保险单。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我市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本市蔬菜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要求,结合上海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项目实施,本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两减两提”目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少化学肥料用量、提高蔬菜品质和土壤质量)。“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用量较上年减少5%。“二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推广光诱、食诱、性诱以及防虫网“四诱一网”等物理、生物防治集成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数量。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万亩次。组织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设备、新产品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溶肥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2万亩次。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5万亩。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

(五)启动5个蔬菜保护镇建设。开展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编制,促进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聚焦蔬菜生产保护区,尤其是蔬菜保护镇,实施基地一般是已纳入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支持已获绿色食品认证的绿叶菜生产基地。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防控技术、生物炭和水溶性肥料等推广补贴以及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建设、蔬菜保护镇建设补助。其中:

(一)绿色防控技术包括杀虫灯技术、性诱剂技术、食诱剂技术、防虫网技术、地布覆盖技术等。相关技术按市农业技术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实施,每亩补贴建议不超过300元。

(二)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在菜田中推广使用文丘里施肥器滴灌模式、比例式注肥泵滴灌模式、比例注肥泵喷灌模式等技术模式,通过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种类进行追肥。水溶肥种类及使用方法按市级农业技术部门推荐使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240元。

(三)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是指在菜田里施用生物炭,利用生物炭提高土壤孔隙度、ph值、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作用,提高土壤养分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作物生长,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具有明显的改良作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500元。

(四)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是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生态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确保实现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基地补助建议不超过1000元/亩。

(五)蔬菜保护镇建设是指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保护镇编制农业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强化蔬菜产销顺畅对接。每镇补助资金建议不少于300万元。

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

实施主体: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光明食品集团。

实施期限: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一)抓紧编制方案。该项工作采用专项加任务清单的方式,由各实施区和实施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项目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并择优遴选实施基地,工作方案在20xx年4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

(二)积极落实资金。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相关扶持资金可在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列支。各区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和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资金保障。

(三)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制度,对接实施基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落实好绿色标准化生产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措施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纪律,确保专款专用。相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传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各区和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报道,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促进全市蔬菜绿色生产、土壤质量提升。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我区种植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带动农民增收,特制定高档花卉大棚种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升种植业的产业化水平,实行以市场为导向,以园区为载体,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通过政府扶持、民间投资、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等方式,大力发展花卉大棚种植,提升农业现代装备水平和产出率,把顺德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优质花卉产业基地,并为解决本地人就业,培养新一代现代农业创业者开辟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

循序渐进。通过办好试点,摸索经验,凸现高效农业商机,调动民间力量参与,逐步扩大大棚种植规模,使之成为顺德农业的新增长点和新的投资热点。

市场带动。实行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调整和优化结构,促进花卉产业从中低档品种为主向优质高值方向发展。

产业牵引。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品种引进、技术支撑、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作用,促进优质花卉产业从分散走向联合,从粗放走向集约,有效提升产业化水平。

化投资体系,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设高标准花卉大棚4000亩,实现年产值8亿元,把顺德打造成国内重要的高档花卉产业基地。

(二)发展步骤。

试点阶段。2010年至2012年,为大棚种植的试点和启动期。每年建设高标准大棚100亩,3年内由区政府安排扶持资金,牵动民间投资,约带动150户农民参与。通过试点,探索设施农业高投入、高产出、高回报的发展路子,为大规模发展大棚种植积累经验。发展阶段。2013年至2019年,为大棚种植的持续发展期。一方面,建设和完善高档花卉出口等各项设施,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尤其是大规模扩展欧美市场。另一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优质花卉产业园区,每年约建设500多亩,争取到2019年全区建设优质花卉基地达到4000亩。

三、发展方式。

(一)园区互动。

2010年,陈村镇花卉世界兰花基地建设高标准大棚50亩,以种植蝴蝶兰成花为主,约带动25户农户参与种植。北滘农民创业园建设高标准大棚50亩,以种植红掌、凤梨等优质花卉为主,约吸引25户农民入园创业。2011至2012年,每年在陈村、北滘两镇建设高标准大棚100亩,共带动农户100户。

(二)企业带动。

组织带动性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入园种植农民挂钩,进行全方位的服务,实行“三提供”:提供种苗,由企业向农民供应种苗;提供技术,参与种植的农民到相关企业学习,掌握种植技术后才可入园种植,并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相关企业对入园种植农民提供技术跟踪指导服务;提供收购,相关企业对入园农民生产的产品定价收购或协助销售。

(三)扩大发展。

从2013年开始,在园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每年建设约500亩的优质花卉产业园区。

四、扶持办法。

2010年至2012年,在高档、优质花卉大棚种植推广试验期间,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对建设高标准大棚的投资者给予每亩5万元的补贴。陈村、北滘两镇财政对入园租赁大棚种植花卉的农民给予首年的租金补贴。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大棚种植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带动农民增收的一项全新工作。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区经济促进局要做好大棚种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全程推进项目的实施。区财税局协助做好资金安排和监管。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组织大学生进行农业创业实践。相关镇、街道积极配合,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引导农民参与设施农业。

(二)规范项目管理。

大棚种植项目要实施项目申报、合同管理、项目建设施工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严格资金监管,成立由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等部门组成的设施农业项目监督验收小组,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进行监督验收。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七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文件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优质稻产业发展(稻米区域品牌)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xx]10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设施蔬菜发展,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为契机,以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强力推进“菜篮子”建设。通过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扩大蔬菜产业规模、调优蔬菜品种结构、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和加工水平、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实现蔬菜产业向“生产发展稳定、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迈进,更好地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2.发展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增设施蔬菜面积7500亩的目标任务,全县设施蔬菜总面积达10000亩以上。其中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20xx年新增设施蔬菜2500亩。

(一)加快蔬菜基地建设。

1.制定发展规划。建设以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黄花镇、棉船镇的露地和设施蔬菜为主,龙城镇、杨梓镇、定山镇、东升镇、马当镇、太平关乡等乡镇设施蔬菜为补充的蔬菜生产基地,上述11个乡(场、区)镇要制定本地蔬菜基地建设的详规性实施计划,其它各乡(场、区)镇也要做好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障本集镇常规蔬菜的市场供应。

2.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打造芙蓉墩镇、芙蓉农场、太泊湖综合开发区、棉船镇蔬菜生产规模化基地,抓好大棚早春蔬菜、秋季露地蔬菜、冬闲地轮作蔬菜生产。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达7万亩,产量达16万吨,综合产值超8亿元。

3.培育新型主体。以土地流转为工作抓手促进规模化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加快培育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其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上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种苗统供、肥料统配、病虫统防、产品统销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三是通过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来我县兴建蔬菜基地,以“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全县设施化蔬菜基地建设。

(二)健全蔬菜流通体系。

1.加强产销衔接直销点建设。在加快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鼓励蔬菜基地与县内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场地挂钩”,支持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超对接”,培育流通组织、经纪人,实现蔬菜生产与市场流通的“产销结合”,大力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进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办点直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农贸市场内预留部分摊位,让城郊菜农进行蔬菜鲜销。农业农村局指导蔬菜基地种植适宜本地产销的新产品,推广新技术,促使早上市。引导和开展蔬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解决蔬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菜霸”和搞价格同盟的垄断经营行为,建立蔬菜生产、销售网站,链接各大蔬菜基地和批发市场蔬菜生产及销售,及时向市场发布信息。

2.加强批发零售市场建设。建设、规划部门做好蔬菜批发零售市场的规划安排,大力发展蔬菜贮运加工营销一体化。各乡(场、区)镇负责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市场建设,构筑以产地交易市场、城区农贸市场、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为主,直销点为补充的市场流通体系,畅通蔬菜从田间到市场、从农产品到商品的渠道。

(三)提高蔬菜产业经济效益。

1.调优蔬菜品种结构。引导蔬菜生产企业,大力发展水生蔬菜莲藕、茭白、荸荠和茄果类、瓜菜类、菜用豆类、叶类蔬菜。

2.提高蔬菜产品质量。鼓励蔬菜生产企业或蔬菜种植合作社进行绿色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有机肥和绿色防控,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运用和种植技术培训,加大蔬菜产品抽检力度,全面提升我县蔬菜优质化、绿色化水平,提高蔬菜产品质量,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提升蔬菜加工能力。大力引进蔬菜加工型企业办厂、建仓储和开展物流业务,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蔬菜加工项目,开展产品分级整理、蔬菜保鲜冷藏和深加工,推动一批鲜菜加工、腌菜加工、酱菜加工企业的发展,扶持芦笋、黑木耳等特色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升蔬菜产业发展水平。

4.加快蔬菜品牌创建。做好绿色蔬菜基地申报工作,优选一批蔬菜品种创建绿色、有机产品和品牌,实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推进标准化生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蔬菜绿色安全,提升蔬菜产业的竞争力。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推进设施蔬菜建设,保障蔬菜产品稳定供应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

2.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发展设施蔬菜建设,县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设施蔬菜发展予以奖补。

3.严格考核体系。“菜篮子”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保障民生的重点,是政府为民意识、责任意识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对照设施蔬菜建设任务表(见附件)及时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县农业农村局将设施蔬菜发展建设列为对乡镇三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年终对各乡镇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通报。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八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城市供水水源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xx〕119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牛尾岭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保障北海供水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北海主要水源地有牛尾岭水库、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洪潮江水库等三个地方。

(一)种植情况。

1.牛尾岭水库水源保护区376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银海区平阳镇孙东村委耕地面积2000亩,其中,联队耕地1500亩,种植甘蔗100亩,余下的1400亩早造全部种植瓜果类蔬菜,品种有苦瓜、节瓜、豆角等,晚造900亩种植水稻;下坡村耕地面积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400亩、木薯100亩。

(2)银海区平阳镇东星村委耕地面积56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木薯。

(3)合浦县廉州镇中站村委耕地面积1200亩,其中,东山村6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520亩、木薯80亩;文子冲村耕地面积4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320亩、木薯80亩;旱一村耕地面积2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150亩、木薯50亩。

2.冯家江和鲤鱼地水源保护区8900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海城区驿马街道办事处驿马村,耕地面积1420亩种植农作物是蔬菜。

(2)海城区高德办事处马栏村耕地面积4000亩,全部种植瓜菜。

(3)银海区银滩镇龙潭村耕地面积3480亩,种植农作物有蔬菜1000亩、玉米800亩,木薯980亩、红薯700亩。

3.洪潮江水库的水源保护区17565亩。

涉及的农业种植主要有:

(1)乌家镇岭顶村委耕地面积8600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2500亩、甘蔗1200亩、木薯2900亩、玉米1000亩、菠萝1000亩。

(2)石湾镇红锦村委耕地面积2465亩:种植农作物有水稻1000亩、甘蔗1000亩、木薯200亩、玉米150亩、花生115亩。

(3)星岛湖镇采木村委耕地面积35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000亩、木薯1500亩。

(4)洪潮村委耕地面积3000亩,种植农作物有甘蔗2500亩、木薯500亩。

(二)化肥农药使用情况。

通过对以上村委(村小组)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调查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

1.农药使用情况。

(1)瓜菜类:使用农药较多,主要是杀菌剂的使用,每造施药7-10次,每次每亩用药150-350g,农药种类以保护、治疗、铲除剂的有机硫类、铜类、有机氮类、取代苯类如代森锌、可杀得、疫霜灵、大生、甲托、多菌灵、百菌清等。

(2)水稻:防治卷叶虫及螟虫用药以阿维菌素等复配药为主,一般每造施药2-3次,每次用药150g/亩;防治水稻纹枯病、稻瘟病一般用井岗霉素,每造用药约两次,每次用药200-300g/亩。

(3)甘蔗:种植时为防治地下害虫用药较多,亩用1.8%的阿维菌素3-4kg。

(4)玉米:主要在中后期用甲维盐、定虫脒等防治蓟马等害虫,每次用药10g/亩。

2.肥料使用情况:亩均化肥用量约为23.4kg(折纯),较全国亩均21.9kg高出1.5公斤。

加强供水水源地种植业产业和品种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技术和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管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的污染,到20xx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业面源对城市供水水源地不再产生污染,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一)种植结构调整。

调整水源保护区种植业结构,引导农民发展绿色、有机、生态、环保现代农业,把水源保护区内施用化肥农药较多的水稻、蔬菜、甘蔗、玉米等农作物改种施用化肥农药较少的农作物,如南瓜、木薯、毛薯(俗称田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水库校核水位以下及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责任单位:合浦县政府、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

(二)主要技术措施。

1.加强水源保护区农作物病虫绿色综合防治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实现农药“零增长”。在水源地保护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要采用绿色综合防控技术,重点推广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集成技术,通过使用频振式杀虫灯、篮板、黄板,性诱杀虫,推广应用放蜂治螟等生物技术,充分利用生物农药,减少农药的使用。

2.减少化肥使用。推广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的施肥方针。充分利用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堆沤腐熟有机肥,根据不同作物每亩施用腐熟有机肥1500-2500公斤,在此基础上根据作物长势按方配肥,减少污染,实现化肥“零增长”。

3.推广应用生态循环种植模式。加强水源保护区生态农业种植技术推广,培养水源保护区优良生态农业,改善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其中重点推广“猪—沼—果(菜)—灯—鱼”等种养结合的优良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4.开展“清洁田园”治理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处理指导,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设施设备,明确回收主体,指导农民对废弃塑料秧盘、肥料包装袋、农药瓶(袋)、废弃塑料薄膜等的农业生产垃圾及时回收利用或转运处理,减少废弃物造成的农田污染。

5.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强水源保护区农资经营门店的监管,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严禁农资投入品对水源保护区水源产生污染。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供水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有序推进。加强监督指导,明确有关单位、人员及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长抓不懈。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要将水源地种植业结构调整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以解决实施种植业结构调整及生态农业种植资金需求,解决推广引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资所需费用和退耕还林补偿,对种植结构调整造成暂时性效益不佳进行适当补偿等。

(四)加强督查。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供水水源保护区农业结构调整的督查指导,定期检查种植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落实情况,对种植业结构调整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将该项工作开展纳入绩效考评。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九

10。

万亩。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酉阳营销服务部。

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油菜种植保险的保险对象:

1

.油菜种植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面积不低于。

20。

亩的种植大户;

2

.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符合下列条件的油菜种植可作为保险标的:

1

2

.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政区;

3

.生长正常。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油菜进行投保,也可选择性投保。

保险期间自保险油菜秧苗移栽成活起至成熟收获止。具体起止日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油菜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

25%。

(含)以上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规定的约定负责赔偿:(。

1

2

)油菜菌核病、霜霉病、白锈病、病毒病、蚜虫、菜青虫等病虫害造成的油菜损失。

2014。

38。

号)文件精神,油菜种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

300。

/

亩,保险费率为。

5%。

保险费每亩。

15。

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40%。

每亩补助保险费。

6

元;市级财政补助。

25%。

每亩补助。

3.75。

元;县级财政补助。

10%。

每亩补助。

1.5。

元;种植业主承担。

25%。

自缴每亩保费。

3.75。

元)。

(一)保险油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赔偿金额。

=

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损失率。

=

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

/

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保险油菜如多次遇害,则每亩赔款累计不超过保险金额上限标准。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小于其可保面积时,可以区分保险面积与非保险面积的,保险人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为赔偿计算标准;无法区分保险面积与非保险面积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与可保面积的比例计算。

9

11。

月底完成农户资料的整理和核定,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出具保单。

各行政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每家承保土地面积为基准,结合农户实际油菜种植面积,将本村实际栽种油菜进行投保。

各村村干部(协保员)按照承保公司要求,协助收集本村农户资料(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种植面积、座落地点、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情况),同时收取农户应缴部分保费。

各村村干部(协保员)将收集的农户资料进行汇总审定并公示。经公示后,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上交各村投保资料及收取农户负担的保费,乡镇汇总审核后报县农委、财政局和保险经办机构。

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承保资料后进行审核,并现场勘验投保地块油菜的生长情况。确认后,收取保费,出具保险单,并交付至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保险责任生效时间以保险公司正式出具的保险单起保时间为准。

油菜种植保险的试点工作费用由承保公司按市金融办、市农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管理的通知》(渝金发〔

2010。

4

号)文件的规定,根据各试点乡镇油菜保险承保面积,按每亩。

0.45。

元承担乡镇工作费用。待各试点乡镇油菜保险农户自缴保险收齐,承保公司出具保险单后支付。

保险油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农户的报案记录,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电话:

4000500000。

gis。

数据采集系统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认可。保险油菜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保险公司会同农业技术等相关部门共同查勘定损。各受灾地相关人员积极宣传和帮助种植户采取各种方式的生产自救,边自救边统计受灾数据,使受灾数据更精确。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正本、保费收据、索赔申请书、损失清单、县以上气象部门出具的真实合法的实测气象证明以及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查勘定损后,县农委会同承保公司依照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将查勘定损结果记录在案。保险案件处理后进行赔款清算,同时组织出险地乡、镇或村将理赔明细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后,由保险公司将赔款划到被保险人帐户上,确保理赔公开、赔款到户。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篡改出险时间、开具虚假证明、扩大损失程度、标的串户理赔等弄虚作假的违规违法行为。

成立以县农委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农技总站、承保公司业务技术骨干为成员的理赔定损工作小组,具体指导理赔定损工作。

种植业保险试点的财政补贴资金,承保机构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承保期结束后,由县农委、县财政局共同核实承保实际面积、农户缴纳保费金额以及承保公司保单签订情况,县财政根据审核结果,按政策比例筹措中、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并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一次性将资金划转承保公司,年终承保公司应向政府及保险监管部门报告保费收支执行情况。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标语、横幅、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种植业保险试点的有关政策、保险条款、承保理赔流程等内容。按保险流程要求对村干部(协保员)进行业务培训。

承保机构深入村组全程参与指导油菜保险试点的资料整理工作,村组干部(协保员)入户登记、核实种植面积和投保面积,记录被保险人相关信息。

县农委、县财政局和承保机构共同对种植业主的承保面积、承保地址和承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定后,承保机构与种植业主签订保险单。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十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按照“增夏粮、扩油菜、提质量、升效益”的总体要求,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公路沿线、高产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推进马铃薯、小麦、杂粮种植和油菜扩面增效,打造更高质量、更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全面提高秋冬种生产效益,推动全县秋冬种农业生产工作稳步发展。

20xx年,力争完成秋冬种播种面积27.01万亩,其中:夏粮面积8.3万亩、油菜面积5.71万亩、蔬菜面积13万亩。

(一)科学抓好种植规划。科学规划秋冬及明春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小麦、马铃薯、杂粮杂豆种等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立足坝区,分侧重、分层次加快坝区建设及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针对发展较为成熟的坝区和产业,继续扩面培育,持续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针对种植规模散、杂、面积较小的坝区和产业,加快土地流转,选准产业,提高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充分利用今冬明春有利时机,重点加强“一线三区”(高铁、高速、国道、省道、县道及城市干道等主要交通沿线和坝区、农业园区、风景名胜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坚定不移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杜绝耕地撂荒,建好粮油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和利益联结机制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推动农业产业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二)狠抓秋冬季粮食生产。突出重点作物,拓展发展空间,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在马铃薯、小麦和杂粮种植上下功夫,做好区域布局,扩大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生产。一是在马铃薯种植上,根据耕作制度和产品用途择优选择品种,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稻油”水旱轮作、旱地分带间套作等种植绿色高效耕作制,提高产量水平。把好种薯质量关,引导农户选择生育期适宜、适销对路的高产、优质、抗病品种,加强种薯质量监管,做好种薯调运、脱毒种薯推广等工作,加强田间管理,搞好病虫害防治,确保夏收马铃薯安全生产,满足市场需求。二是在小麦种植上,充分利用“马场水磨面”的品牌有优势,抓住秋冬种有利时机,扩大小麦种植面积,积极发展多种优质专用小麦,重点推广抗白粉病、锈病、耐瘠抗倒、丰产性好的品种,同时根据加工企业的需求种植适合加工、酿酒等专用小麦品种。三是在杂粮种植上,充分利用气候和环境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种植大麦、荞麦、燕麦等杂粮,生产绿色产品,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推进油菜扩面增效。扩大油菜种植面积,提高油菜种植技术与指导力度,推广油菜机械化、轻简化、高效化种植,降低生产成本。积极打造油菜种植示范样板点,挂牌试点油菜种植保底订单模式,积极推广“稻油”轮作“菜油两用”“一菜多用”等种植模式,重点发展低芥酸、低硫酸“双低”品种,以及高产、高油、高油酸“三高”新品种,大力推广油菜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积极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油菜多功能开发利用,实现油菜油用、菜用、花用、蜜用、肥用和饲用等“一菜多用”的用途,因地制宜拓展油菜多种功能,促进油菜保质保量、提质增效。

(四)做好秋冬季综合开发利用。立足大农业、大生态发展理念,加大秋冬季农业综合开发利用,统筹安排粮油生产、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等各项工作。加大冬闲田土综合利用,防止土地撂荒,大力发展豌豆、胡豆等种植,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把加绿肥种植同耕地保护、化肥减量化行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相有机结合起来,把发展绿肥等豆类种植作为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措施落到实处。合理安排,专用、兼用绿肥并举,积极扩大种植范围向果、茶园拓展,推广田间套种紫云英、光叶紫花苕、决明子、箭豌豆、肥田萝卜和绿肥专用油菜等绿肥品种,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在牧草种植上,充分利用冬闲田土,搞好秋冬季农田种草,大力发展黑麦草等优质饲草种植,提高优质饲草供给率。在蔬菜种植上,与产业发展目标相衔接,按照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区域布局,提高种植水平,建好“菜篮子”基地,确保今冬明春市场供应。

(五)抓好各类要素保障。提前谋划种苗和农资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县乡供销社和农资供销商的作用,采取集中采购、集中配送等方式科学调度农用物资储备。继续抓好农资打假工作,保障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结合秋冬种工作和全省持续开展“冬季充电”的有利契机,分批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和企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切实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特别是病虫害防治工作,提前开展技术指导。抢抓全省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机遇,根据区域内发展的特色主导产业,制定基础设施配套区域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六)持续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快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大力推广“林地经济”“立体种养”等农业优良组合模式,提高土地复种指数、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一年多季”“一地多收”。加强普定县农产品品牌培育,抓好农产品品牌营销,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全国、全省知名的优质区域公共品牌,提高主导产业、主打产品附加值和影响力。持续强化资金支持、科技服务、农业设施“三个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帮扶、东西部帮扶资金、现代化发展基金等政策支持。坚决落实高标准农田刚性建设任务,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增强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挥农机行业协会和农机合作社作用,加快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提高秋冬种进度和质量。积极鼓励农业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科研力量合作,加快精深产品的研发,延长产业链,不断突破现代农业发展瓶颈。

(七)抓好产销有效衔接。提前谋划好明年的产销对接工作,多推介、多交流,争取更多销售渠道,争取更多订单。积极拓展省内省外市场,发挥好流通龙头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村电商销售三大主力军。有效利用扶贫产品销售专区、花都对口帮扶协作,持续拓展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青岛等省外市场。利用招商引资、农产品推介、旅游宣传等营销渠道和平台,多形式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切实提高普定农产品知名度。继续推动农产品“七进”,扩大本地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解决种与销的难题,确保种得出、卖得好,保障农民的利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秋冬种工作的重要性,把秋冬季作为统筹推进明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把秋冬种生产作为全年农业特别是粮油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农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谋划秋冬种农业生产,合理布局,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推进农业精细化管理,确保全县粮油保障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以上率下,层层抓好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完成今年秋冬种工作任务。

(二)强化目标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早安排、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始终把保障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将各自的秋冬种目标任务,特别是夏粮任务分解到村,村落实到户,夏粮生产实行台账和图斑化管理。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每一个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农技培训,搞好防灾减灾,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秋冬种农业生产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等项目,保障秋冬种的资金和物资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秋冬种生产第一线,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群众会、小组会、院落会和上门动员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秋冬种粮油种植的宣传力度,做深做细农户思想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农户发展特色高效产业,激发和调动群众参与秋冬种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街道)秋冬种工作进度、任务完成情况、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土地撂荒等进行调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摸排和掌握秋冬种农业生产情况,搞好工作调度,总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考意见。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十一

附件2:

黑龙江省2010年深化。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农业部《2010年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清理整治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强化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着力构建农药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全省无公害生产基地县无公害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生产环节。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经销单位违法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行为,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的监测、监控。

四、整治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农药产品质量与标签日常监管,突出抓好农药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乡村经营门店等重点区域监管,严查无证生产、标签违规及重点产品的质量抽检。一是严查无证生产。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查不合格标签。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重点,严厉查处产品标签不规范,夸大药效,误导农民行为;三是对重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对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大、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标签严重不合格、涉嫌有效含量不足或可能添加违禁成分的农药产品重点抽检,确保违规、违禁农药不漏检。

虫剂产品进行专项抽查。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坚决杜绝国家禁限高毒农药的使用。三是对水稻、玉米、大豆、小麦四种作物用药进行专项抽查。

(三)查处大案要案。坚持重点打击与专项抽查日常监管相结合,组织精干力量,明查暗访,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联合有关部门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集中整治,坚决查处。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机制,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行为。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去年对省内农药经营单位和网点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将农药生产和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测结果统一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名单。加大对合法生产和经营企业宣传力度,对在历次农药监督检查中产品质量和标签均合格的生产企业及经营单位,在媒体上进行宣传。

统防统治,确保农药使用安全。

(六)落实属地责任。将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继续实行农药市场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在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市场秩序混乱状况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地区,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使用者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宣传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同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信息,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制定细化实施和推进方案,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建立起由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业务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

六、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加强学习,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各环节的衔接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时间安排:3月1日—3月底。

第二个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利用各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适时启动整治行动,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积极开展农药市场整治,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和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和禁限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农药科学知识,提高农户农药合理使用技术水平;组织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安全使用情况检查;农药管理机构适时开展基地农残监测。时间安排:4月1日—10月底。

第三个阶段:检查评估,总结提高。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认真总结。主要总结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时间安排:11月1日—11月底。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农业种植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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