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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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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实用16篇)
2023-11-22 21:35:50    小编:ZTFB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如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以下是一些总结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为了实现公司费用报销明确化、规范化、流程化、及时化的要求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部门据此执行。

(一)差旅费。

1、员工出差前应提交《出差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报销标准。出差人员每次报销来往车费、住宿费按实际发生额凭票据报销。

3、报销时间。出差人员在返回公司两个工作日内,须到财务部门按报销程序核报本次差旅费,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有借支款项行为,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支,借支款项均需在月内冲销或还款,否则将从本月工资内扣除冲抵。

4、差旅费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理,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报销单须由本人填写齐全,不得涂改,不得填报与本次出差无关的费用,凡经财务人员及审批人员发现有违规报销的,除追回所报款额外,违规责任人员须承担等额赔偿责任。

5、报销程序:出差(报销)人员按要求填写报销单---交会计审核(真实性、合理性)核对金额签字---总经理审批---出纳处领去现金。

(二)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须严格执行“先批后支”和“领导陪同制”的原则,由财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原则上员工不得擅自单独发生业务招待费,否则费用自理。

2、业务招待费金额在150元以内经部门经理同意批准,金额在150元以上经总经理同意批准后方能进行。业务招待费的发票必须为正式真实的税务发票,超出150元以上的招待费,在报销时除提供正式发票外,还需附消费清单,并有经办人签字,证明人证明,方能报销。

3、单项招待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需提前申请、研讨、审批。

(三)电话费,手机费。

1、各部门的办公电话,由公司统一制定标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超出部分由部门自行负责。

2、享受电话费报销的员工及总经理,以各自报销标准金额的90%/月封顶,严格执行“低不补高不报”的限额报销制度,每月凭话费发票报销。

注:

1、以上各项费用报销流程均如差旅费报销流程。

2、从即日起,公司将各部门费用与其绩效考核相结合奖罚制度相挂钩。

3、如核对错误造成损失的,由财务人员负责全部责任,并做罚款。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规定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基本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规定重新竞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规定,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负责现金的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收付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保证库存现金余额与现金日记帐的现金余额一致,对现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条负责银行空白票据的领购、保管,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每笔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一进行核对,保证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对帐单一致。

第四条负责发票的填开与保管,填写发票事项、金额,确保每张发票填开完整规范。

第二章现金和支票的管理。

第五条现金管理。

(一)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三)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应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六条支票管理。

(一)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员工如若转帐付款要凭总经。

第1页共4页。

理批准签字后交出纳,然后出纳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支票领用登记簿签字确认领取。

(二)现金支票:由出纳保管。员工如借支或大额现金付款,经总经理批准,由出纳填好现金支票,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支票领用登记簿签字确认领取。经办人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如丢失,后果自行承付,出纳概不负责。

(三)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章由专人分别保管,出纳领用法人章需向总经理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第七条出纳标准操作要求:

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一)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二)出纳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如有未达帐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财务或总经理处理。

(三)出纳人员应当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财务主管或总经理处理。

(四)超出限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确保资金安全。

(五)会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第三章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第八条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如:发票),及经手人签字。

第九条支付审批。履行审批程序,逐级经部门主管、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第九条支付复核。会计应当对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单据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票据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办理支付业务。

第十一条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单据,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流程:

(一)借款: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到出纳处审核,审核无误,出纳方可付款。

(二)出差人员回单位应及时整理出差票据到财务处报帐。

(三)出差人员应如实填写报销金额,规范贴好单据,到财务部审核,然后凭单据逐级经领导批准签字,出纳人员根据审批的金额付款或冲帐,涉及支付现金的应由报销人员签字认可金额。

第十三条出纳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逐级经领导批准签字。出纳要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度,不得超越权限预先支付。

第十四条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票据来源是否合法、日期是否合理、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由领款人签字。

第四章附录。

第十五条本制度使用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目的为本公司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以下简称支援人员)使其善尽工作而无后顾之忧,对其调迁、年终考绩、晋升、年终奖金、退休金、抚恤金及福利等的.办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关联公司系指凡本公司因投资关系、营业往来、技术援助、财务融资等政策上必须派员前往协助经营管理三个月以上的本关系企业外的公司均属于此。

(本关系企业系以包容于连锁商标内的各公司为标的)。

第三条人员派遣。

(一)支援人员应为本公司编制内人员,如为本关系企业内其他公司编制内人员时,可先调属本公司后派遣之。

(二)支援人员由派出部门拟定,科长级(不含)以下人员呈本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呈董事长核准并在本公司办理停薪留职(年资照计)手续后派赴之。

第四条支援人员的籍隶支援人员于派赴后其在本公司的籍隶部门,视情形的需要可归属于总经理室或其他部门(如投资部门)其人事异动悉由归籍部门节制。

第五条支援人员的管理支援人员在关联公司必须遵守各该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则外,本公司应保留其职位、底薪;至于其年终考绩、薪资调整、晋升、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抚恤金、福利等除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及其他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并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年终考绩、薪资调整及晋升于每年年底由归籍部门会同派遣于关联公司中的最高职称(位)人员研核后办理。

(二)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金或抚恤金等的核算,以在本公司当年度的底薪及职位为准并按归籍部门的标准由归属籍部门会同人事、会计部门办理。该等金额在关联公司实际给付额少于前项标准计算的给付金额时,由本公司弥补其差额,上项差额弥补期限,于办理派赴手续时,由主管视实际情况预定改善所需时间一并呈核,但最长以三个年度为限。

(三)派遣人员除有关宿舍部分经呈准后可以住用外,不再给予其他福利待遇。

(一)派遣人员奉准返回本公司服务时,即予办理复职手续,其复职时的薪资职位以复职年度依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所核定者为准,职称则依本公司的实际需要另行呈请核定,原在关联公司的职称(位)薪资等均不予认定。

(二)关联公司归属关系企业内公司之一时,如本公司认为原派赴的人员已无继续留任的必要即予调返复职,否则溯自原派赴日期视同自本公司调任该公司。至于其原核定的待遇差额弥补期限尚未届满部分仍得续予给付至期满为止。

第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为了便于对非本公司人员来访的管理和约束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本公司职工和外来人员遵守。

一、来访人员必须到前台更换来宾证,并说明被访本公司人员姓名并由前台联系证实。在来访结束后到前台退换来宾证方可离开。

二、来访人员必须把来宾证佩带在胸前,在没有本公司职员的陪同下不得在办公区和库区内逗留。

三、来访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来宾证,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我公司办公时间为早8:30至晚17:00,在其它时间段来访人员应到办公区东门警卫处更换来宾证。

五、来访人员进入库区时应自觉登记,认真填写表格并由陪同人员签字。

六、来访人员进入库区时如带有个人物品须向警卫申请衣柜将其物品放入其中钥匙自行保管。

七、来访人员不得携带射像设备进入库区,如工作需要必须向库区主管申请并说明射象区域,同意后由专人陪同。

八、来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库区管理规定,离开时应自觉配合警卫人员的检查,领用物品归还齐全后方可离开。

九、来访人员如需将库区货物带离库区必须将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交于警卫处经确认后方可将其带离现场。

十、来访人员进入库区须有专人全程陪同,如发现有未陪同人员警卫将通知接待部门安排陪同人员如不能及时安排,来访人员将不得在其逗留。

十一、发货区及出货区为控制区域只有员工及访客在工作需要时方可进入,警卫人员可随时进行检查。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项目实施完成后,完善外包人员的规范化作业。保证系统正常生产。

乙方在完成项目终验后,直接转到项目维护,乙方指定的工程师由甲方直接管理。乙方运维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外形象制度,该岗位工作人员无论是本公司职员或外包商职员,一律以我公司员工对外。

2.1运维人员资源要求。

乙方必须给运维人员配备电脑及上网环境及居住环境(要求到达现场,不超过5分钟路程)。必需配备可移动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开机,处于能接通状态。

2.2人员技术要求。

按附件五中人员的要求,该名运维人员必须参与过该项目的实施,有从业经验一年以上。

2.3运维人员考勤要求。

要求早8:30到现场,晚5:30离开。得到最终用户同意,可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4运维人员的考核。

每一个季度,甲方会针对运维人员的巡检情况,故障解决能力,项目的稳定性等综合情况打分,纳入到考核,按考核分值付款。

甲方管理接口人:

许胜凯(甲方一卡通小组组长),电话:xxxx,邮箱:xxxxx。

甲方客服专员:

1、直接客户关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配合直接客户的业务推广,让直接客户零投诉。

2、终端客户关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做好维护巡检及故障及时处理,让终端客户零投诉。

3、潜在客户关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合理详细的解说一卡通相关业务,让潜在客户有良好的印象。

主动巡检要求:

1、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天20:00前提交项目日报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2、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周五20:00前提交项目周报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3、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季度最后一天20:00前提交项目季度总结报告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4、主动巡检内容及表格,详见本规范附件。

故障处理:

维护工程师接到故障任务,要求在10分钟内响应,并处理故障(电话或现场),按最终用户的要求时间内解决故障,并提交case报告。

1、甲方客户专员,每月电话回访移动及最终用户,并统计回访结果,作为考核的一部分。

2、甲方每季度的回访结果,发送到乙方运维工程师及乙方高层管理人员。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了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市政府组成人员外出行为,加强市政府组成人员的管理,依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出是指市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市政府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因公、因私到域外的行为(异地任职节假日回家除外)。

第三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因公、因私离开白城市行政区域到域外,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外出,应向市长请示审批;

(二)副秘书长及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外出,应向分管副市长请示审批。

第四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因公外出,须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请示。请示要真实、具体,详细说明外出目的、具体任务、外出时间、路线和地点、主要活动和安排、陪同人员、经费来源及开支项目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外出要附相关文件。因私外出,口头请示。未经批准同意,不得外出。

第五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报告并经批准同意。领导干部外出期间遇到重大事件也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妥善处理解决。因公外出完成任务后,应在3日内及时将工作情况如实向领导汇报。

第六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外出实行请销假制度。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因公外出应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路线,因公或因私外出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随时取得联系。

第八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外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切费用自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携带家属子女或随意增加随行人员的;

(二)借外出之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或追加顺访城市和地区的;

(三)无故改变往返路线,延长外出时间的;

(四)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五)参加与政府、部门工作无关的会议、考察、庆典、学习、研讨、培训等活动的。

第九条市政府组成人员因公出国,执行白城市政府因公出国相关规定。

第十条本规定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填制。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公司承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

4、负责《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网银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对未达帐项,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本公司审批人为董事长,总经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是小额现金支付可直接从备用金支付,网银支付需要出纳提交申请,会计负责审核,对于手续不全的出纳,会计应拒绝支付。

5、审批、审核流程: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审批人出纳。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

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特殊情况应由支款人设法通知,得到审批人同意,通知出纳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本公司现金出纳),负责保管;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由(本公司法人代表)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为全面落实建筑项目总承包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责任制,确保规划实施、责任到人,根据施工组织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项目经理要认真负责和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严格组织执行施工部署。检查施工方案,落实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组织技术、安全、计划集体审核各项计划。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项目经理是实施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

项目工程师要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对项目施工流向,施工技术,施工段的技术划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的选择、安全施工及技术资料负全责。并且做好各分项工程的进场前的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每道工序的技术资料准备和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不因技术错误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

项目计划员要根据施工部署来编排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安排各工种、分项单元工程计划,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作业人员,每月作好各工种的施工前的任务书的下发,严把数量关并且签发限额领料卡。

项目预算统计员根据现场施工部署,在开工前编制施工预算书及材料预算,每月作好工程量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工程量的‘两算’对比,提供可行的资料报项目经理,每月作好外劳工的工资结算,当月工作量必须算清不得预留,做到“月结月清”,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安排,作好实施作业步骤的总体规划。

项目质量检查员根据施工规范和设计图质量标准要求,严格对施工产品认真检查验收,评定每道工序,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对提出的质量问题要有书面整改联系单,并须操作队或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不按要求操作的施工队或班组有权拒绝在质量评定表上签字,同时对工作量不予验收,并可下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负责材料报验和每道工序的质量报验。

项目材料员要根据施工进度,保证按计划组织各种材料及时进场,作好材料进场的“三证”收集工作。材料进场后,库房保管员必须作好每种材料分类计量,做好单价和时间台账记录、做好对应工程量的材料消耗报表。每月25日前报项目经理。

项目环境、安全员要认真组织施工作业队的进场前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协助项目搞好环境卫生,采取措施降低施工现场的污染物排放和燥音量控制。做到施工不扰民。每周五根据施工现场工作,安排好下周的安全工作。组织学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三宝”利用等学习。在施工现场要勤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根除,并记录在案,不得延误,为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七项管理人员各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必须严格执行,把好各工作的质量关,认真极积的把项目工作提高到运转机制良好的程序上来。坚决杜绝不良倾向的工作态度,积极发挥各业务之间的协作配合精神,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而努力工作。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

总则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就餐的职工。

一、食堂管理委员会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二、食堂管理实行“食堂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即由食堂管理委员会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三、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四、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五、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六、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七、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八、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十、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十一、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十二、肴标准原则上为2荤4素1汤以下。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打菜适量,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

十三、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一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合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相对。月未要编制“银行存款分项调节表”使帐余额要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权债债务帐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拒密码的机密。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人员保管。

对于空白的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一、负责现金收入管理,检查和清点每日各收款点交来的现金,填制送款簿,及时存入银行。

二、负责签收和整理各种支票、汇票等,填制送款簿,及时送存银行。

三、检查一切收、付、缴款业务凭证,做到有凭证,有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内容清楚齐全,大小写金额相符。对检查无误的凭证及时办理款项收、付、缴业务。

四、负责管理外币资金、本币资金、备用金,掌握结算付款的管理规定。

五、负责编制“公司每日资金日报表”和“银行存款每日报告表”。

六、每日上班打开保险柜,由主管监督(或由二人互相监督)取出各收款员交来的“交款袋”与交款签名单,核对是否相符;如出现不相符现象,应立即查找原因。

七、在总出纳与银行送款员互相监督下,将每个“交款袋”逐一打开,不能与其他款项相混,清点现金及支票,与“交款袋”上已填妥的现金数字核对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让有关人员查找,弄清情况,直到相符为止。

八、将现金、支票分别填写“送款簿”,连同“信用卡”汇总单的送款簿一起送交银行办理结算转账,对必须办理托收的外币支票、汇票,须逐一填写托收凭证,并妥善保管,到银行通知托收入账时,与转账凭证一起转给财务办公室银行出纳会计。

九、审查外汇券、现金的送款簿存根,各种支票、汇票、送款簿的存根,收据存根,汇款凭证等,并以此作为“银行存款每日报告表”的原始凭证,再按本币、外币分别汇总编制,报总会计师审查批准、签章,然后存档。

十、严格执行现金清点盘点制度,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确保现金的安全。

十一、妥善保管各种收、付款凭证和公司“每日收入报告表”,每日及时整理归档,做到有条不紊。

十二、完成财务部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二

一、保卫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依法执勤,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作为保卫部的一名成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遵守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服从安排,有意见先保留执行后提出来解决。

二、负责门卫、要害部位守卫警戒和公司内的巡逻工作,保卫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维护公司内部秩序。

三、在部门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作案或潜逃的违法犯罪分子。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排除影响内部安全的事故隐患。

五、负责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发现治安案件和重大事故,并及时向部门值班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报告,采取安全措施,抑制事态发展,保护好现场,等待值班领导处理。

六、做好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和外宾、首长的保卫工作。加强巡逻检查工作,维护良好秩序,防止火灾、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七、文明执勤保持高度的警惕,准时上岗、注意风纪,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办事公道,上班时不喝酒、吸烟,不耍特权,严禁刁难人、打骂人、欺压人、粗暴无礼、侮辱人格的行为。不擅离岗位、不看书报、不做私活、不与他人闲谈嬉笑,不长时间接电话,不玩手机,夜间执勤不准睡觉,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八、保守机密。严守国家和公司内部机密,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公司内部等情况,不得将公司重点部位的位置、报警器分布情况和有关公司领导电话号码等情况向无关人员透露。

九、注意团结、互相学习、互助互爱,共同提高,做到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维护部门内部的团结。

十、在部门领导下执行公司各项治安、安全检查、防范制度,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条高层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层管理者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务,按年度确定和发放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层管理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适当分离,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与风险收入,近期收入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四)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确定应适应社会发展的总水平。

(五)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应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高层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业绩收入构成。

第六条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等因素,并考虑本地区和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七条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根据其经营实绩确定赢利企业,亏损企业的考核指标计算方法有所区别。

对赢利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净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可以按以下规定执行:净资产增值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计提业绩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社会贡献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未完成规定考核指标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对亏损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主要按减亏增盈指标考核,减少亏损的,可按减亏额的1-2%计提业绩收入,增加亏损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名项考核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并参考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经济效益水平、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生产发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基数一年一定。

第八条对董事长主要考核资产保值增长情况,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主要考核资产收益情况。

第九条建立高层管理者任期风险保证金制度,任期风险保证金,由高层管理者个人出资和从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个人出资,以后每年从业绩收入提取50-60%的数额存入高层管理者任期专用帐户。

风险保证金由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负责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高层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负业绩收入。经营者调动,解聘或退休时,经离任审计后结算,风险保证金余额连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十条公司当年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股东大会在年底时进行严格考核,高层管理者的年薪收入应在三个月内确定并兑现。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四

为使本企业外包业务流程顺畅合理,规范参与业务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业务外包期间企业资产安全,维护企业利益,实现业务外包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业务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3条、外包业务的界定。

本制度所指的外包业务,主要是指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通过合同或协议等形式约定由外部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为“承包方”)提供的某些部分或全部业务。

第2章、外包业务流程。

第4条、制定外包战略。

1在决定是否将业务项目外包时,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此项业务是否是利用本企业没有的设备、生产系统、专业人员及专门技术。

(2)此项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3)此项业务外包能够产生比自己运作更多的利益等。

2准确把握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盈利环节,避免将企业核心业务外包。

第5条、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

企业在确定业务外包内容后,指定与该项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编制计划书。计划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业务外包的背景,如企业外部环境要求及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

2业务外包内容,将部分还是全部业务职能交由承包商提供。

3业务外包的具体实施程序。

4业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

5其他相关内容。

第6条、成立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1外包项目计划书通过审核后,成立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咨询专家、外包项目协调管理人员、合同协商管理人员等组成,必要时还应包括法律及财会专业人员。

2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业务外包流程的顺利执行。

第7条、选择承包方。

1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发布投标公告,并与候选承包商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资源配置、报价等。

2归口管理部门对承包方进行资质预审,评估承包方的综合能力。评估因素主要包括5个方面。

(1)承包方类似项目的经验、服务能力、资格认证和信誉。

(2)承包方是否与本公司存在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

(3)承包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4)承包方的性价比是否合适;

(5)其他因素。

3确定标底并进行公开招标。

4组织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开标、评标、定标。归口管理部门给出候选承包方的综合竞争力排名,会同相关管理层及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分析与候选承包方建立外包合同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挑选出一家或几家公司作为业务承包方。

5归口管理部门和承包方就《外包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达成共识,由合同双方代表签署《外包项目合同》。

第8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涉及外包业务流程的员工,确保员工正确理解和掌握业务外包项目相关政策制度。

第9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必要协作条件,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评估项目进展情况。

第10条、项目结束或合同到期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包业务产品(服务)进行验收。如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及时告知承包方进行调整。

第11条、与承包方就最终产品(服务)达成一致后,由承包方提交费用支付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付款证书,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审批,支付承包方费用。

第12条、对于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外包合同未完整履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承包方索赔。

1指定专人对承包方认可的赔偿事项进行跟踪、报告,及时收回相关款项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2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长期未决赔款。

3若终止对承包方的索赔,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详细说明终止索赔理由,报公司总裁以上级别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并备案。

第3章、业务外包流程中的资产存货管理。

第13条、固定资产管理。

1对于企业所有或有优先购买权的固定资产,如因业务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的,要求承包方按照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

2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的情况。

3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权归本企业的资产,只能用于外包业务活动。未经企业相关领导人员同意,擅自将固定资产挪作他用的承包方,相关部门应对其采取警告直至解除合同的措施。

第14条、流动资产管理。

1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原材料、产成品等流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要求承包方遵循本企业制定的相关管理政策,如防火、防盗、防未经授权接触和未经批准转移等。

2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有义务责成承包方赔偿。

3业务外包过程中形成的商业信息材料等,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对承包方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

第15条、存货管理。

1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购进的存货,存货订单应经我方相关授权领导审核批准,而存货的数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负责办理;归口管理部负责按企业存货管理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在存货系统中予以记录和反映。

2对于因业务外包需要由我本企业销售给承包方的存货,承包方只能将其用于外包项目,不得另作他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3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如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及相关人员对承包方的.存货进行盘点(每月x次)。而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应经本企业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交会计人员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所有权归我企业的、在承包方储存的存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承包方是否按本企业存货库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进行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次品、损坏品或过期存货,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分离。

5归口管理部负责指定专人跟踪、调查外包业务中涉及的所有存货的一切变动,查明原因,报财务总裁审核后处理。对于承包方无合理原因过度使用存货,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归口管理部或相关人员有权代表企业要求承包方补偿。

第4章、外包业务流程中断防范措施。

第16条、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承包方竞争机制,选择多家单位作为业务承包方,以降低一方服务失败或单方中止合同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损失。

第17条、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形成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报告,交由企业总裁及以上级别管理层审阅。

第18条、根据业务可持续能力评估报告,业务外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替换不再继续具备履约能力的承包方,避免外包业务的失败造成企业商业活动的中断。

第5章、附则。

第19条、本制度由企业总裁办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20条、本制度自xxxx年x月x日起执行。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五

1、员工要明确公司经营之目的,应始终把服务广大师生放在首位,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协助设备科老师建设智谷校区教学及办公资源,对校区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对校区教学耗材管理核算等;在工作中注意培养职业素质,为全校学员做一个表率。

2、忠于职守,服从设备科老师、各部门经理(含行政助理)的工作安排。遵守员工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到时签到,走时签退)。

3、对于被记过三次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4、所有员工应注重团队协助能力的提高,并经常交流工作心得与经验,增强本公司凝聚力。

5、所有员工应中实行责任到人制,对自己做的事要负责,出现问题要主动承担责任。

6、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优胜淘汰制,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由行政部对员工进行行政考核,员工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员工之间要相互监督、共同进步。

7、所有员工在工作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上班时不得擅自将非本公司人员带入工作区,如有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工作区应立即将其劝导出工作区。

(注:公司内部人员如无特殊原因在非工作时间进入工作区将给予其记过处分。)。

8、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老师办公设备,不得进入中心机房,工作未完成时不得上网、娱乐、聊天。公司会议及集体活动不得缺席,会议中手机一律调为振动或关机。

9、工作完成后,应在关好灯、窗,摆好桌上的东西、放好凳子,清点好工具后才可关门离去。

10、进入机房维护时,应向授课老师表明身份,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机房进行维护。

11、不得在上班期间嘻戏打闹,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

12、每个月由行政部对各员工的表现进行奖惩处理,对优秀员工进行加分奖励。

13、干部应以身做责,严于律己。员工和干部之间应相互监督,互促互进。

14、所有员工严禁泄漏任何与工作有关的电脑及设备的系统密码或配置。

15、所有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任何时间,擅自更改、破坏、移动校区所有教学电脑及其相关的软硬件设置。

16、所有员工进入设备科办公室不得擅自翻阅、开启办公室内的任何文件、电脑及文件柜,不得将办公室的任何工具、资料携带外出。

17、旷工一次记过处分,并内部通告。累计矿工两次,视为自动离职。

18、一个月内凡有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的员工,将取消其参加月度评优的资格。

19、向设备科领取任何物品必须征得设备科老师同意,并认真填写耗材领用单,在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

20、所有员工进入设备科要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21、非当日值日的员工工作时一定要听从当日值班人员的安排。

22、若想退出公司的员工必须至少15提前天写好辞职报告报直接上级同意后亲自交给总经理手中,经允许后方可离职;否则将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给予处分。所有欲离职员工在未批准离职之前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照常工作。

23、工作合格的员工将在毕业时领取由学校颁发的《实习鉴定书》。

出纳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六

一、外包人员管理:外包项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规划与审批,项目的招标由采购部负责,运营、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业务外包部门负责。

二外包项目的范围。非本公司核心业务,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级发展机会的活动与业务,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业务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项目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企业发展的情况,需要将部分业务外包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内容,填写《外包项目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进行公开招标或定向仪标。

四、外包价格的核定。已确定的外包项目由业务外包部门牵头会同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确定对外招标的参考价格和相关条件、制作标书。

五、外包人员管理:招投标管理。由采购部组织外包项目的公告、招标会等相关的招标、评标工作,并与外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三日内将外包项目的有关资料报档案室存档。

六、外包人员管理:外包期间的质量管理。业务外包部门依据合同的规定负责该项目的日常考核与服务质量的监控工作,定期收集信息,并将相应的信息填入《外包服务质量统计表》与付款审批但一起作为付款的依据。

七、外包人员管理:奖励规定。对于在外包期间公司内部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合同,积极发现问题并反映问题,避免企业损失的相关人员,给予不高于节省部分10%的奖励,单笔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具体奖励比例由人力资源部确定。

1、对于未严格按招标程序进行外包项目,对采购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以“记过”处罚,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2、合同期间,业务外包部门没有履行职责定期检查,及时反馈信息的,给予相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3、对于财务人员收到相应信息为在付款时准确的体现,视情况的轻重给予相关负责人200元以上的罚款。

4、外包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达到合同的要求,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对公司形象、财产造成损失者,外包业务部门负责人未提出解决的办法而由其他部门发现后,对外包业务部门负责人按人力资源制度的相关罚则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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