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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 生活垃圾处理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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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 生活垃圾处理总结(9篇)
2022-12-18 16:23:07    小编:ZTFB

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一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确保甲方厂区环境卫生,以及生产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厂区内的生产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产垃圾的地址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垃圾场(公司东南角近锅炉____区域)及油漆车间白坯组厂房门口。

2、清运频次:乙方每天清运一次。如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加频次的,提前天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

3、清运范围: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废木料、木渣及木屑等生产垃圾的清运。严禁清运甲方生产垃圾以外的其他物资出厂。

4、清运时间:中午(12:00-13:00)或下午(17:00-18:00)设备停机时进行,不得夜间清运(18:00-次日早上8:00)。乙方应避开甲方正常休息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允许入厂。

二、合作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__年,从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依据双方协商,废木料、木渣、木屑乙方按车向甲方缴费垃圾回收费,其他生产废料价格按照市价收缴。此价格一经签署确定无论市场价格的起伏都不影响甲、乙双方的协议价格。

2、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同时签订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乙方无异议。

3、交费时间:每月____日前,乙方将款交给甲方负责人,甲方负责人开具收款收据,不得拖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产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产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非指定地点垃圾,甲方可要求乙方给予清理,乙方应予配合。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甲方有权对乙方清理垃圾的质量进行监督,凡没有清理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马上清理好,乙方应予配合。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每天清理一次,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厂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标准为x次起扣。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产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每次清运后,须向甲方领取《物料设备出门单》,并有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名方能出门。乙方须将此单交与甲方保安人员,并在接受甲方保安或相关管理人员的检查并通过后,方可将垃圾运离甲方公司。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产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进入甲方厂房必须空车,不应携带物资进厂,更不应将不属于甲方的废物、垃圾丢弃在甲方厂房,首次发现扣款x次并须当天清理完毕,

第二次发现除按

第一次发现处理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续签与变更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无按甲方要求清理垃圾,每延迟天,扣款。清理不干净的,扣款x次。延迟超过天或x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x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3、本协议到期前x个月,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二

1、工程立项后,工程部主办人员要求设计部门对该项目从设计角度提出处理意见(场内短驳平衡、外运等),同时征得预算部对处理方式的意见,两者相结合确定处理方案。

2、处理方案确定后,设计部在清理方案上给予明确的指导,用书面形式表明土方垃圾应清理至什麽标高。土方造型应做成如何形状等。

3、预算部在价格上应给予明确指导,对驳运、翻土等有定额的严格按定额执行。无定额的,由工程部、预算部共同操作,先进行市场调查,后确立价格、并对价格确定做文字说明。

4、工程部对所属清运的土方活建筑土方垃圾用图纸的方式正确体现原貌,由预算部计算出工程量,由非受益方两人(监理、工程部主办人员活工程部主办人员、预算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5、预算部对以上资料必须进行复核、复查。

6、以上资料齐全才可施工,此类合同原则上实行闭口价。

1、工程施工中间如由于甲方原因要反复施工或更改施工内容,必须按第一条的规定备齐资料。

1、工程竣工后,由工程部将完工后地貌用图纸表示作为竣工图,由设计部和工程部主办人员签字生效。

2、工程结算单必须有施工全过程有效的图纸签证资料,报送计划预算部,计划预算部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现场实际况与资

料相符才能办理结算。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三

1.工资你高我也高,环保意识要提高

2.绿水青山是我家,大家不要破坏他

3.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4.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

5.贯彻环保教育,宣导环保资讯

6.生产绿色产品,节约地球资源

7.全员参与改善,持续环保社区

8.落实环保责任,完善环保制度

9.推展减废运动,做好废弃管理

10.团结一条心,石头变成金

12. 推动全员品质活动,提高全员工作士气

13. 全员参与、强化管理;精益求精、铸造品质

14. 讲求实效、完善管理;提升品质,增创效益

15.预防保养按时做,生产流畅不会错

16.时时寻求效率进步,事事讲究方法技术

17. 老毛病、要根治,小问题、要重视

18. 人人提案创新,成本自然降低

19.团队精神,是企业文化的核心

20. 技术是基础,管理是动力

21.行动是成功的开始,等待是失败的源头

22. 有品质才有市场,有改善才有进步

23. 累积点滴改进,迈向完美品质

24. 以科技为动力,以质量求生存

25.清扫清洁坚持做,亮丽环境真不错

26.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气氛融洽,工作规范;提升品质,安全保证

27.珍惜资源永续利用,绿化环境净化心灵

28.完善环保制度,落实环保责任

29.索取资源力求简单,利用资源转换完全

30.无污染旅游——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除了记忆,什么都不要带走

31.地球资源有限,尽量不用一次性消耗品

32.21世纪拒绝含铅汽油

33.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

34.废塑料的用途

35.拒食野生动物

36.我们的母亲河

37.提布袋购物是一种时尚

38.多乘公交车,少用私家车

39.请选用无磷洗衣粉

40.废旧电池随处丢弃的危害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为配合新能源房产公司进场,确保国庆东路东延及安置房的顺利施工,甲方委托乙方对周曾拆除地块内的建筑垃圾进行转运。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周曾拆除地块内 装修建筑垃圾,交于乙方进行转运,转运至该地块的西北角(政府预留地块内)。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垃圾转运费用:按车计费,甲方支付给乙方每车90元(含所有机械人工等费用);车载垃圾不少于13方。

三、从协议生效后,乙方入场进行清运工作;甲方派员现场进行监督、计数,乙方应服从管理。乙方清运当天应及时通知及提供清运车辆的牌号,双方计数有差议的按甲方为准;周曾地块转运工作告一段落后,甲方和乙方结清转运费。

四、乙方有违法清运行为并损坏甲方名誉,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追究其赔偿责任;乙方在协议期间与他方产生矛盾,甲方应帮助协调、解决。如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有权合理更改垃圾清运时间并提前通知乙方,首次清运时间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能够及时、全面、低污染、低噪音的清运甲方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每接到通知清运一次垃圾,乙方必须在72小时之内执行清运。

(2)乙方不得将其垃圾清运区域转租第三方或擅自改变清运操作内容。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垃圾清运时,清运垃圾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应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清运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掉落地面,如有发生,乙方应及时进行清理。

(4)因乙方操作不当或人为原因而使甲方的场地设施设备、花木、草坪损坏的,乙方负责在当日内按价赔偿或给以修复。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盖章):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经办人:_____ 经办人:_____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五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它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协议另一方:__________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_________,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

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_____,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_____所列举的批准。

仲裁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仲裁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

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本协议时不能合理预见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满足上述条件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暴乱或恐怖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罢工;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它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 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________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

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

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

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收费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收费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帐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帐户,向境外帐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任期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保险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

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入,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保险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

提供保险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它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它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f.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1)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它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保险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保险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威胁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

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3)明确上述规定的各方由于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之前发生的任何作为、不作为、行动、事情或事件产生的义务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的继续有效性。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明确项目公司需要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备案的合同,并列于附件10。并明确上述合同批准或备案的程序。同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合同的批准并不免除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它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

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仲裁解决的机构。

(4)根据仲裁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仲裁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1)明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独立的责任、义务及债务。

(2)明确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采取的方式和文字。

(3)明确一些对于协议条款不视为弃权的行为。

(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任何司法管辖权下对其自己或其财产或收益所具有的诉讼、执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主权豁免,同意不请求主权豁免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上述主权豁免。

(5)明确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6)明确项目公司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要求申请获得的各种执照、许可和审批,均应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交复印件备案。

(7)规定协议文本的文字和数量。

第十二章附件

附件1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略)

附件2技术规范与要求(略)

附件3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范围(略)

附件4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设施与服务(略)

附件5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略)

附件6技术方案(略)

附件7融资方案(略)

附件8项目公司的初始股东名单(略)

附件9所需的执照、许可及批准(略)

附件10需预先批准的合同清单(略)

附件11保险(略)

附件12终止补偿金额(略)

附件13项目公司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格式(略)

附件14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格式(略)

附件15仲裁协议(略)

附件16履约保函格式(略)

附件17运营与维护保函格式(略)

附件18供电购电协议(在利用垃

圾发电的情况下)(略)

本协议由愿受其法律效力约束的双方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字下注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司: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六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维护西大沟镇(场)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西大沟镇(场)各单位、各村队,各外委单位、临时检修单位。

三、职责

1、西大沟镇人民政府对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清运进行监督。

2、民政办负责对道路两侧乱堆、乱放垃圾的确认。

四、垃圾清运程序

1、工业垃圾池容积率达到80%,必须立即当天清运完毕。

2、生活垃圾容积率达到50%,必须当天清运完毕。

(四)质量标准

1、垃圾按指定地点装载。

2、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3、装载车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4、车走场清,垃圾容器周围2米净,垃圾容器外体净。

5、道路上、道路两侧撒落垃圾在最后一车垃圾清运出必须清扫干净。

(六)监督管理

1、西大沟镇办公室不定期对工业和生活垃圾的清运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现场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将工业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内,一次处罚500元。

2、未按要求将工业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处罚500元。

3、随意倾倒、堆放垃圾,一次处罚500元。

4、未按要求清运,一次处罚1000元。

5、清运垃圾车辆或倾倒垃圾车辆沿途抛撒、遗漏的垃圾未清理干净,一次处罚1000元。

6、对检举、揭发乱扔乱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200-500元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七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

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

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的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八

按年初安排,4月份,县政协副主席魏义文带领相关界别委员,深入县给排水管理站所属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部分楼院巷道、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商铺、宾馆饭店对给排水及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供水方面:现建成水厂3个(重兴水厂,城区一水厂、二水厂),水源井15眼(重兴水厂6眼、城区9眼),铺设供水管网101公里。施工期间管材质量和卫生指标经省级检测机构检验,均符合国家标准。自20__年12月起,城区自来水由重兴水厂供给,城区9眼井全部停用,作为备用井。目前,县给排水管理站有供水户16171户,覆盖人口6万,日均供水量8000方以上,水费征收执行20__年县政府批准的“两部制”收费标准。重兴水厂自正常运行以来,水源井静水位深度一直在30cm上下浮动,地下水位变化不大。据甘肃省水文地质勘查院勘查,近20年水源地均衡区地下水储量为410760×104m3,含水层地下水储量可观,水源补给径流区水量充足。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水质检测一次,给排水管理站每月检测一次。通过对2020__年底和20__年1季度水源水、管网水、末梢水监测数据对比,城区供水水质变化不大,符合gb5749-20__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排水方面:现建成排水泵站7座,铺设排水管网75公里,修建检查井3267座,化粪池322座。目前排水户10838户,日均排水量6000方以上,排污泵站运行正常,排水主管网基本满足目前城区排水需求。

(三)污水处理方面:污水处理厂近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万方,于20__年开始建设,20__年5月投入试运行,20__年起正常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5000方,生产中水5000方,生产的中水各项控制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四)服务维修方面:工程维修股21人,专门从事城区内部管网维修;水源地5人,负责水源地至城区管网的巡查保养。工程维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电话半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当天可排除。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尚有差距。一是部分供排水管道老化。供水管网有17.8公里的铸铁管使用了近30年,有33.43公里的钢管使用了15年,排水管网有35公里的砼材质管道使用了10年,均超过使用年限,急需改造。二是重兴水厂至县城只有一条供水管线,一旦发生故障将直接影响城区居民饮水安全。三是位于苏武文化广场的2号泵站管理用房设在地下,与污水池一墙之隔,电路操作系统直接安装在污水池墙壁上,墙面驳离,有渗水痕迹,通风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四是雨季排水不畅,个别区域积水严重。

(二)供水能力和调蓄能力与居民日益增长的供水需求尚有差距。一是随着中陶、西湖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纳入及城北新区、城东工业园区的建设,原设最大径流量为13000方/日的供水量与有效容积为3100方的蓄水池将不能满足城市供水需求,面临较大的供水压力。二是供销社家属楼、畜牧局家属楼等处由于供压不足及自身供水系统老化、管径小等原因,部分居民楼5楼以上楼层在城区绿化及工程建设用水高峰期断水频繁。三是县城北关有近800户尚未接入给排水管理站供水网,仍在饮用水务局供应的自来水,水质较差。

(三)智能化计量设施的使用和节水理念的普及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尚有差距。一是智能化水表安装和使用率较低,水费收缴不平衡、不规范。二是城区绿化多为大水漫灌,喷灌、滴灌、小管出流等节水设施较少。三是城东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及南大街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有未经审批私自开凿自用井的现象。四是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用水观念和用水方式与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一些平房用户冬季为防冻有“长流水”现象。

(四)水源地保护措施的规范和隔离防护设施的配套与生活饮用水的要求尚有差距。水源地未按规定要求将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区域进行围栏,且周边区域设置的警示、标识公示牌较少。

(五)办公条件的优化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与办公现代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办公用房修建于1985年,已使用近30年,房屋及办公设施陈旧破烂。化验室简陋,化验监测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从事化验工作的专业人员仅有1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监测化验的常规指标应为42项,而县给排水管理站由于设施设备和技术能力所限,能开展的监测项目只有6项。

三、意见建议

(一)抓管理,确保居民饮水安全。一是加强对水源地的围栏保护,并按照国家标准制作和安装宣传警示牌,禁止在保护区从事农牧业活动和破坏性挖掘,禁止倾倒、堆放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从源头上保证水质安全、无污染。二是进一步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单位监管台账,对水质定期监督检测,并通过电视和网络及时公示水质状况。三是加强管网的巡线、检漏,配备相对先进的抢修、排污工具及车辆,缓解雨天排水压力,防止积雨成灾。四是做好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二)抓宣传,提高居民节水意识。一是加大智能化水表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水表安装率,建立完善计量收费、定额管理和阶梯式水价制度,引导用户养成自觉节水的习惯。二是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全部设计安装节水型器具和智能化计量水表,使之与新建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安装、同时竣工验收。三是规范对城东工业园区部分企业及南大街部分项目工程施工单位自用井的管理,对未经审批私自开凿的井全部关停。四是城市公共绿地和单位、企业庭院绿化要推广应用喷、滴灌及小管出流技术,城东工业园区绿化用水探索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五是强化城市工业用水、特种行业和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鼓励废水循环利用。六是加大对用户“长流水”现象的查处力度。

(三)抓项目,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加大项目争取力度,通过项目资金和其它融资渠道,对管理用房、运行设施、化验室和管网进行改造。一要改善办公用房,逐步配齐化验监测设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化验工作。二要从安全和发展的角度出发,将铺设重兴至县城辅助供水管线工程纳入近期规划,并争取早日实施。三要对老化的供排水管道和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尽快编制城区管网改造五年规划,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遗留工程,尽快将2号泵站管理用房及电路设备从地下搬出。

(四)抓队伍,提高服务管理质量。一要注重专业人才引进。通过招录、选调等方式引进或挖掘专业技术人才从事远程监控、水表校验、水质监测、管网维修等工作。二要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要注重业务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技术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劳动竞赛,采用“走出去”的方式,派员到化验监测技术较为成熟的地区进修或培训,提高检测水平。

(五)抓创新,拓宽服务管理渠道。一要注重与用户交流。开通“供水服务热线”,对用户反映的管线维修、水表拆装等问题制订“供水服务热线”电话处理单,详细记录,限时办理,并做好用户回访工作。二要注重公示公开。凡涉及服务区域停水停电、管网抢修、收费标准更改等相关情况,要通过电视台和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向外发布,做到公开透明。三要注重便民利民。对营销系统进行升级,开设短信催缴、网上缴费、预存水费等业务,对老弱病残家庭建档立卡,上门收费,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四要注重为民办实事。积极沟通协调,尽快将县城北关水务局供水点800户居民纳入供水网络;下大力气解决水压不足、管道老化等问题,确保饮水安全、供水及时、排水通畅、污水处理到位。

推荐垃圾处理工作总结范文简短九

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垃圾与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等。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达到以下要求: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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