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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章制度简短(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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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章制度简短(汇总13篇)
2023-11-12 16:54:01    小编:ZTFB

总结是对已有知识和经验的提炼和归纳,使其更加有价值和稳定。如何培养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下面是一些时间管理的建议,帮助你更好地安排工作和生活。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一

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

2、机关工作人员每天要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市社机关会议一般不提供瓶装矿泉水。

3、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社务信息》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提倡双面印刷。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尽量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尽量做到在打县里的电话前加拔966015,长途电话前加拔11808,以节约电话费。

6、笔记本要双面记录,禁止单面记录,用完后才能领取第二本。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距离较近时不使用车辆,2、3人以下的外出人员一般不安排商务车,办公室要严格把握。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五会务费和接待费管理。

1、实行会议审批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

2、对确实需要举办的会议,坚持勤俭办会的原则,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住宿标准,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坚持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分工负责、严格审批。

4、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二

xx县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地质灾害频发,为了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94号)和《xx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xx省人民政府第33号令),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值班人员按值班规定要求,实行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填写值班记录表、及时报告和处置地质灾害灾情。对灾情实行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

局矿权环境管理股拟订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由县人民政府批转各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执行。

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增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值班人员,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及人员应按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赶赴现场(必要时还要请专业技术队伍参加),做好应急调查,控制灾情,积极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局机关将组织相关股室至各乡镇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并督促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6、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和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落实隐患点监测人员;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有效减少和避免灾情事故的发生。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社区各项事业发展服务,根据《档案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是指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实施“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对档案的利用。

第四条社区要按照“形成一套机制、明确一套程序、留存一套档案”的要求,加强对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将其纳入社区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五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保管柜(架)、有档案实体保存。

第六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1上级部门有关“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办法、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等文件材料;

5每个决策事项的内容和有关原始资料;

6推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工作中形成的宣传稿件、工作经验等。

第七条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会议记录等工作;

3对全部档案实行安全规范保管,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密切配合社区各项工作,积极提供档案利用;

5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在离职前办妥有关档案交接手续。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实施,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依法追究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规定的责任,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涧西区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违反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主要是城市社区不履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贻误工作或有损群众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人的责任:

2对推行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指导不到位,决策程序不规范,造成上访事件的;

4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对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情况监督不到位,致使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流于形式的。

第六条违反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社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社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随意变更已通过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违背群众意愿的;

5其他违反社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七条责任追究措施:

3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是机关工作人员、不是党员的`可给予政纪处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是社区干部、不是党员的提请居民代表或居民大会讨论确定处理,是党员的可给予党纪处分;责任人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第八条实行追究公开制度。建立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职责体系,对进行责任追究的人和事在全区公开曝光。

第九条实行综合考核制度。区委组织部要把推行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三级联述联考联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负责。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工作细则。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街道办事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街道办事处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街道办事处建设与管理、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3领导、支持和确保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政府管理职能;领导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协调好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及其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关系;切实关心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党工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负责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5指导社区、非公企业、社会团体做好党建工作,根据机构的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党的组织设置。对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宏观指导,审批所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所属党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

6协同区纪委抓好街道办事处各级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协同区纪委查处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办事处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积极向区委推荐优秀干部。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党工委会议。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应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街道办事处的重大事项均由党工委会议按照规定的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集体讨论决定。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上级指示在本街道办事处的贯彻执行。

2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所属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重要工作。

3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本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奖惩、调配及确定。

5向区委、区政府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6街道办事处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建设以及群众组织提出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8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党建工作会。按照党建全覆盖的要求,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参加对象一般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成员和所属党组织负责人。

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街道办事处管理和服务工作;交流社区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情况;研究协调区域性大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工作。

(三)民主生活会。按照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x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班子成员。

(四)中心组学习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会每月不少于x次。参加对象为街道办事处党政班子成员。

三、运作机制。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街道办事处工作实行全面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工委的工作运行机制。

1议事决策机制。凡属街道办事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会议根据本级的议事范围,按照确定议题、预先告知、会前准备、集体讨论、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的程序召开会议决定。对决定或决议的内容应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抓好贯彻落实。

2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根据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党工委作为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领导核心,对街道办事处党建、街道办事处建设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根据分工抓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党工委要建立对所属党组织的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其工作的领导、指导,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

3指导协调机制。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动员辖区单位的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要发挥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会议、结对共建等组织和活动载体的作用,加强对驻区单位参与“三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健全资源整合和共享的长效机制。

4党建工作支撑保障机制。街道办事处党工委要加大对社区党建工作人、财、物的投入,为社区党建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抓好专兼职党群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要将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预算,为党建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要为基层党组织日常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保障。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四

一、幼儿园成立保教组,负责组织和管理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等业务工作。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各级组长、保健医生组成。保教组由幼儿园保教主任向幼儿园园长负责。

二、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实际,认真讨论确定幼儿园学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有计划地、高效地组织幼儿园保健、保育,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幼儿园保教组应根据幼儿园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向园长汇报,按时向幼儿园园长提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园长工作指导、督促。园长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提交计划和总结的时间:

学期工作计划应在新学期开学半月内;。

月周工作计划应在月周开始前一周内;。

其它工作或活动计划应在工作或活动开始之前;。

学期工作总结应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

月周工作总结应在本月周工作结束,下一个工作周期开始之前;。

其它工作或活动总结应在工作或活动结束(阶段结束)后一周内;。

四、保教组应与各级组、班组讨论交流,在研究基础上指导各级、各班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龄特点及发展水平确定学期、月目标,在幼儿广泛的兴趣点和关注点上生成课程和开展具体活动,有目的、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有效组织和安排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并评估级组、班组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促进幼儿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五、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师行为规范。

六、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激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把激作为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同构建教育、教学活动,主动向激交换幼儿在园情况。向激宣传新《纲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正确引导家庭教育。对激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积极落实,件件回复。

七、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为幼儿身心发展创设和提供良好心理环境和物质环境,积极制作教玩具并引导幼儿同参与。根据活动和幼儿发展需要及时投放材料,为幼儿的操作、发现、探索活动提供充分的条件。

八、保教组应督促保教人员认真做好班级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持环境和内务整洁。做好幼儿保育工作。无工作疏忽造成的护理不当和安全事故。

幼儿平均出勤率达标:中大班为%以上,小班为%以上。幼儿体重、身长和血色素增长达标。

确保消防安全、场地安全和幼儿活动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凡住院和缝针事故都属严重事故范畴。

九、保教组应督促各班教师协调配合,做好本班工作。定期召开班务会,及时讨论、总结班级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班级工作有记录,资料保管好。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五

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七项工作制度:

工作室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包括)每学期召开一次计划会,讨论本学期计划,确定成员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教育科研课题及送教或专题讲座内容;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每学期其中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一要按时学习。工作室成员平时学习以自学为主,同时要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并利用工作平台交流学习心得。

二要按需学习。工作室成员在每学期自我发展计划中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按需有选择性地进行学习。

工作室成员要不断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成员每学期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读书笔记。

1、工作室成员定期在本园开展研讨,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

2、指导帮扶青年教师2—3名,每学期园内听课评课不少于8节。

3、工作室建立“每学期一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每月集体研究一次。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

2.工作室主持人审核工作室成员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等工作,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有研究成果。工作室建立定期主题研讨制度。由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定期集体研究,将研讨成果发在工作室网站上。

3.工作室网站、成员博客及档案资料要及时更新,建立工作群、开通评论、留言服务,公布成员电子邮箱等方式,确保交流效果。工作室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成员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

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名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考核。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主持人和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由专人管理。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能以电子存档的不使用纸质),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1、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标准,每年通过考核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由教育局发证、可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

2、对于不求进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员进行劝退工作。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六

1、准时上班,不能随意换班,上班时穿整洁的工作服,上班期间不准玩电脑,听音乐,少接打私人电话,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2、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人员,接诊程序包括询问病情(病因、用药情况、有无药物过敏史)——诊断疾病(区分常见病与传染病)——开具处方(发热、腹泻病人做好详细病历记录)——发放药物(三查七对)——医嘱(服药时间、饮食注意、疾病卫生宣传)。

3、值班期间应做好预防保健、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对诊疗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应处理到位,不能擅自推脱,对诊疗范围以外的疾病或急重症疾病应及时向正规医院转诊。

4、对需要去医院治疗的患病学生,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如姓名、班级、发病病因、疾病诊断,医嘱、联系方式。同时告知其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

5、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传染病知识的学习,对发热、腹泻病人应进行传染病筛查,对疑似传染病,应送县卫生防疫站或市八医院确诊。任何个人不能瞒报或漏报。

6、静脉给药应严格执行注射制度,以防发生医疗事故。对不在规定的输液时间和携带青霉素等皮试药物要求输液的患者应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7、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处置制度,高压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七

目的:为加强管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提高生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控制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车间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班组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做生产准备工作。

如大吵大叫、嘻笑、看书、看报、听歌、打电话、玩游戏等。

不得假报或虚报、少报现象,一经查实后果自负,以欺骗公司钱财定处,视情况轻重作有效处理。严重者送当地执法机关或开除处理,轻者按《工厂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便改工艺,如有不按规定作业者一切后果自负。

决不允许说三倒四、拉帮结伙、诽谤他人,否则按规处理。

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七、上班离岗管制。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和随意换工种,如有事离岗要经批准和带离岗证同时必须在《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离岗登记如(离岗原因、时间等)。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八

为完善舞蹈兴趣小组的内部管理,增强各队员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其才华,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从而树立一个优秀的团体形象,特制如下制度:

舞蹈兴趣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处理。舞蹈兴趣小组实行不定期会议制,讨论解决存问题,表扬提出,批评不足并加以改正。舞蹈兴趣小组每周二、周四下午课外活动进行练习,有特殊情况可作变动。依时参加会议,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或遇特殊情况要向指导老师或队长请假,经批准方才有效。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兴趣小组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德育处负责人内部讨论、学校批准,开除出队。排练时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

队长、副队长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可申请,经批准后可参加换届改选。

舞蹈兴趣小组队员正常情况下不允许退队,因私人原因可申请退队(以书面形式),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舞蹈兴趣小组章程。

第一条舞蹈兴趣小组是德育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兴趣小组队员的宗旨。

第三条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热爱舞蹈工作,有敬业精神,经本队指导老师及德育处负责人考察、批准后均可成为本队队员。

第四条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可优先参加本队组织的各种活动。优秀者可推荐参加“文娱积极分子”的评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义务:自觉遵守本队章程,积极为本队争荣誉,并维护本队的声誉。开会、搞活动不迟到、不缺席。积极配合各队员完成工作,并且要认真高效、高质量完成。

第五条本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队员大会,执行机构是负责人。

第六条负责人由指导老师、队长及副队长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指导老师:负责教学工作及小组的日常工作。

队长:负责本队的纪律、队伍排列及练习。

副队长:协助队长管理工作。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九

为了加强网络部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整体高效的合力,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现制定网络部人员工作制度如下,需内部人员谨记遵守。

1.网络部工作人员应本着团结、协作、高效、严谨的作风完成内部各项工作计划与任务。

2.网络部上班时间:早上8:00到12:00,下午13:30到17:30,每周日休息,个别岗位除外,如需调休需提前向主管说明,经同意后方可调休。

3.为严肃上班纪律,办公室制度规定如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允许迟到或早退。

(2)严格完成每天工作安排,上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当天在办公室加班完成。

(3)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需向主管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才能外出。

4.保密制度:网络部、咨询部工作泄密(含工作流程,培训治疗,培训方式,来院数据,消费情况等)。

5.每周一下午四点召开部门会议,汇报一周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6.办公桌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

7.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及影响工作的事项:

(1)在工作时间吃东西、化妆、聊天、睡觉;禁止在办公室吃饭,保证室内空气清新。

(2)任何时间不得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包括qq游戏),工作时间内不得占用网络资源下载非工作用视频、音频、软件、及其它文件。

(3)在办公区域内高声喧哗(含高声传呼电话);

(4)工作时间看小说或其他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

(5)对公司要求协办的临时事宜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

(6)无论任何原因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与主管、经理发生正面冲突;

(7)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拨打声讯台;

(8)在办公区域内下棋、打扑克、干私活;

执行时间:20xx年3月18日开始。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十

为加强部机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保密责任制度。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密级。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干部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汇总名单。

(五)干部档案、干部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干部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才、公务员、领导班子配备情况和后备干部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九)市管后备干部情况。

(十)反映市管干部和部管干部问题的信函、摘报、谈话记录、报告调查和审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

(十一)部内各科室计算机存储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资料及计算机安全保密措施。

(十二)其它保密事项。

(一)定密工作是指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文件、资料、光碟、软盘、u盘、移动硬盘、计算机终端等),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确定密级坚持谁生产谁确定的原则,做到合法、准确、及时、经常、依法管理。

(二)部机关秘密及其密级的确定。承办人员根据中组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组织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组发〔2001〕14号)进行对照,准确“对号入座”,提出拟定密级的意见。从拟定之日起按照拟定密级保管。密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拟定的密级进行审核。

(三)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予以确定。

(四)涉密载体密级已经确定的,应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

(五)国际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及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无特殊规定的自行解码。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因情况变化,不需继续保密的可以解码。

2.对解密后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可作为内部事项管理。

3.对部机关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变更密级,变更保密期限或解码,由承办人员提出意见送办公室审定,报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批。

(一)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要害部门和部位,根据涉密程度确定。

(二)要害部门: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一室(举报中心)、干部监督二室、组织员办公室。

(三)要害部位:部领导办公室、干部档案室、统计工作岗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公务员)、干部考察任免工作岗位、干部监督工作岗位、各科室综合工作岗位、各科室兼职保密员工作岗位。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保密领导小组与各科室兼职保密员签订《工作责任书》。

(二)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所在科室应制定相应的重点防范措施,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形成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

(三)对产生秘密较多的重要工作,或在一个时期内传递秘密比较频繁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性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核心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核心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离岗各个环节制定严格规定,实行严格监督。

(五)加强对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管理。严格管理涉密计算机,严格执行计算机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u盘、移动硬盘和光盘等存储介质,无特殊情况不得将涉密载体带回家中或在其他公共场所使用。不得擅自复制、留存工作中有关涉密信息。

(一)各科室对发出、收进和内部传递的涉密文件、电报、刊物、资料等必须认真登记、编号,呈阅转办应迅速、准确,退回时应及时销号,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二)涉密文件应确定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下,保管涉密文件人员与指定阅读人员之间只能是直接的交接,不允许他人间接转递,以免涉密文件丢失。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如外出,应指定专人临时接替其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涉密文件传阅完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涉密文件传阅周期一般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电报、快件、急件必须快传、快阅、快退。办公室每半年对涉密文件进行一次清理。

(四)由于工作需要借用涉密文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借阅一般涉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调阅部长办公会记录,需经部长批准。一般不向外单位借阅涉密文件原件。

(五)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机要人员外出递送绝密文件应配备专车,实行二人护送制。

(六)领导同志必须在自己办公室阅读重要涉密文件,阅后亲自交保密人员。办公室负责部领导保密文件的清退工作。

(七)涉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制的需经制发机关允许,再经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复制文件应加盖单位戳记,并视同原文件管理。

(八)涉密文件的成文草稿,应同正式文件一样登记和管理,除必须存档的以外,应当有监督地销毁,涉密文件装订后的剩页,也必须监督销毁。

(九)销毁文件必须由办公室或保管涉密文件的人员登记,交保密局实施。销毁的全过程应有专人护送并进行现场严密监督,销毁干净,不留残屑。严禁将涉密文件当作废品出售或当作垃圾随意扔掉。

(十)文书和保管涉密文件的同志调动工作时,必须对自己经办、管理的涉密文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经有关领导签字,与接替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平时严禁乱放涉密文件;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将涉密文件收存好。节假日期间应封存文件,并对重点保密部门进行查封。

(十二)应销毁文件可暂时存放在相对安全的指定地点,定期由办公室统一交市保密局销毁。

(一)召开涉密会议前应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对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进行必要的保密检查。

(二)涉密会议应当选择在具有保密条件、保证会议秘密安全的场所召开。

(三)严格掌握出席、列席涉密会议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明确会议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露会议内容;绝密文件只能在会议室内使用,会后立即收回;凡规定不准记录的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或录音。

(五)禁止使用无线扩音设备。

(六)需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稿件,必须送会议主办方和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审核。

(七)涉密会议应指派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和材料,管理人员必须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和材料进行全程保密管理。

(八)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本要妥善保管。

(九)会议结束时,要求收回的文件、材料应如数收回;需要与会者带回传达贯彻的文件、材料应严格按照携带密件外出的规定携带;文件带回单位后,应及时交保密员按密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十)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清点文件,清查会议场所及住地,以防文件、资料、笔记本等散失。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安全的地方存放涉密文件。

(九)不通过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或移动存储设备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涉密人员未严格执行本制度,造成涉密文件和存有涉密内容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设备遗失的,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一

1、深入各小区进行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

2、总体部署本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总结小区创建活动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

3、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创建活动,解决小区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一、安全文明社区、小区定期研究走访制度。

1、安全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每季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并且进行双向走访,保证底数清、情况明。

2、对安全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予以研究解决。

3、对安全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安全文明社区、小区联合巡逻防范制度。

1、派出所在安全文明社区、小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社区、小区建立内部防范机制,协助建立整顿组织、民调组织等防范组织。

2、联合巡逻中,要对重点地区加强巡逻密度,提高巡逻防范效果。

3、联合巡逻由派出所民警带队,佩戴统一袖标。

4、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活动情况,积极预防犯罪。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奖惩并重、共同防范。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校内外活动及校内外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依照本规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学校党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七条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

第八条负责安全管理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验规程。

(三)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

(五)其他安全工作。

第九条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政治稳定工作的传达、部署、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安全保障体系和危机处理应急系统。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宣传审核安全,负责网络及各类媒体的舆情安全管理工作。

(三)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团委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团委管理的各社团组织和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四)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总体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上课学生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全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

(五)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工作处组织的集体活动安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负责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各类设施及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各学院处置学生外出和在校伤亡事故有关事宜。

(六)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负责校本部校园范围内的政保、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和户籍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园范围内的总体安全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等公共基础设施、校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汛防风等安全管理。负责校园食堂及其设备设施和食堂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处牵头签订合同的相关单位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校医务室医药卫生、防病防疫等安全管理。负责在校园内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定学校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后勤服务安全管理。

(八)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内的各类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图书馆内的消防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图书馆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多媒体、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及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体育学院:负责校内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在体育课授课前或授课后,负责检查体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校内体育设施完好,负责体育活动、体育教学的安全管理,负责体育器材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

(十一)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办公楼、实验室等区域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

(十二)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工作规章制度简短篇十三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形成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贯彻生命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四季生命教育模式,体现小班化教育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通过“四季文化”建设,实现“青青校园、绿色课堂、阳光教师、绿鹰少年”的目标,成为z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小班化教育优质学校。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小学制学校,学制六年。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和及时总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四、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经营管理学校,对学校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全面负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九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中层干部有提名报审权,对学校内部基层干部有任免权。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和课时津贴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体艺、卫生、团队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工会负责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职工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完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及有关法规文件,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各门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新时代学生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建立德育领导小组,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队,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六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八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九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加强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过程管理,提倡集体备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二十条、不断探索改革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

第二十一条、依照学校《卫生、体育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上好“两操”和活动课。每学年举行校田径运动会一次,并选拔、组建校运动队。建好卫生室,配备好专职健康保健人员,开设健康教育课,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和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第二十四条、教导处认真组织管理和积极使用理化生实验室、电教室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办好师生食堂,改善师生伙食,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及时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财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结算。财会人员岗位变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移接交手续。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校提倡教师修身、敬业、爱生。做到“五要”:要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要增强教育现代化观念和技能;要培养扎实、深厚、广博的专业知识;要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要练就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三十一条、教师工作的岗位、任务由学校安排。教师必须服从校长领导,遵循教育规律,勤恳工作,教书育人。

第三十二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教师工作进行学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提拔、晋升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宴请,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继续教育。

第三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由班级学生民主选举,学校政教处及团委、少先队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每学期评选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进行表彰,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做四有新人。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节约用电、用水,善于、敢于同一切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四十一条、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十三条、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该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四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政教处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第四十五条、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雨天、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六条、每学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七条、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对直饮水检查、消毒。

第四十八条、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领导对值班工作要认真负责。

2、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第四十九条、门卫管理制度。

1、、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校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准入校。无特殊情况,不准外来人员在上课期间进校找老师或学生。

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凭班主任出具的“出校证明单”。

3、、做好学校安排的安全保卫等其它工作。

第五十条、总务处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十一条、学校从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校内禁止流动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

第五十二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地点摆放,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严禁设摊。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江干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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