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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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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通用16篇)
2023-11-12 14:24:5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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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一

尊敬的领导:

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少,学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的东西,我想这不仅是工作,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一个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xx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xx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四年的大学学习,学到的更多的是专业基础知识再就是一种自学能力,而实践经验、社会经验则十分匮乏。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发展机遇,让我很快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员的转变。能够正确面对挫折,辨证的看待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努力开展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一年,是积极探索、逐步成长的一年。当然,初入职场,难免经验不足,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但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成熟,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考虑得更全面,专业技能也得到了加强。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公司领导的悉心栽培以及同事对我的入职指引和帮助,感谢他们对我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和指正。我也深知,毕业只是求学的一小步,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找准自己的定位,尽自己的所能为公司作出贡献,为公司创造真正的财富,同时也为自身谋求一个更大的进步。

特此申请。

请予批准!

申请人:

时间: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二

为了规范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用人标准,满足公司用人需求,健全公司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新员工的转正管理工作。

第2章转正申请与审批。

第3条新员工直接上级需按照试用期员工考核方案的要求推进考核工作,协助员工填写“试用期月度报告表”。

第4条新员工试用期满前__天,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及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转正考核,办理转正审批手续,发放“试用期员工考核表”。

第5条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并完成入职培训的全部内容,由人力资源部提醒新员工填报“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和“试用期工作总结”,并执行转正审批流程。

第6条新员工工作表现突出,用人部门负责人可提出缩短试用期,但试用期最短不应少于一个月。

第7条对通过转正审批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即时发放“转正通知书”。

第8条对未通过转正审批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及时将审批处理意见反馈至相关人员(包括员工、部门负责人等)。

第3章转正面谈与手续办理。

第9条公司根据员工的试用期工作总结对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第10条转正面谈内容包括对新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需改进之处进行点评,对员工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与期望进行沟通和交流。

第11条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转正面谈,具体面谈安排如下图所示。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做转正面谈。

2.经理、高级经理级员工由人力资源总监做转正面谈。

3.总监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做转正面谈。

转正面谈资料需与转正手续在规定日期内一同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12条转正资料准备。

转正员工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试用期月度报告表”“试用期员工考核表”、“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转正面谈表”“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等。

第13条更新员工信息。

人力资源部及时更新员工信息,将转正员工信息录入员工个人信息库,办理员工岗位及薪资变更相关手续。

第4章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14条提前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人员及表现突出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其试用期,审批程序同转正流程。

第15条推迟转正。

需延长试用期的员工(延长试用期不可超过3个月),继续按月填写“试用期员工月度报告表”,延长试用期满前10天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转正审批手续。

第16条延误转正。

试用期满,未按规定办理转正申请审批手续的,试用期自动延长至审批手续办理结束之日。

第5章附则。

第17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亦同。

第18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三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部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及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1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6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办批准方可。

4.2.2主管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如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办批准方可。

4.2.3组长及技能人员、文职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3.6工作流程及心德:对日常工作中的流程的编写和工作心德。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人事部提前10天通知员工领取《员工转正审批表》并认真填写,报于直接上级、隔级上级审核,直接上级、隔级上级通过对员工的试用期的考察如实对员工进行考评,指出员工的缺点与不足,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七职等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呈人事部审批;六职等及以上人员《员工转正审批表》呈人事部审核、总经办审批;五职等及以上人员《转正考核评估表》呈人事部审核、总经办审批。

注:直接上级、隔级上级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将延迟1月转正。

4.4.2人事部根据已审批转正资料维护员工在职状态,调整员工转正后薪资。人事部将转正结果正式通知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人通知员工本人,并与员工进行面谈,对员工提出新的期望。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1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1.3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5.2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1延长转正,试用期最长不可延迟超过2个月;。

4.5.2.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2个月转正或辞退。

5.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人事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四

为保证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及行为规范,特制定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细则。

2、适用范围。

公司新招聘进来的员工。

3、录用标准。

(1)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

(2)(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3)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大专学历者,占()%,职业高中、中专及同等学历者,占()%。

(4)具体标准依据各招聘岗位的岗位任职条件而定。

4、录用时间。

录用员工原则上于每年4月和11月进行定期的大规模招聘,对于不定期的招聘,用人部门可以填写《部门人员需求表》报人力部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招聘;对临时需求人员,用人部门可以填写《临时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力部批准后即可进行招聘。

二、试用期限。

试用期是指员工经公司考核或面试合格后被录用,已与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但处于试用阶段、尚未正式转正的期间。

试用期:普通员工的试用期限一般为1-6个月不等,如表1所示。员工具体试用期间因具体工作岗位的需要和员工工作表现而定。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表1:不同职位试用期一览表。

岗位试用期限。

高级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岗位3-6个月。

基层管理岗位2-3个月。

经理助理及以上的助理岗位3-6个月。

职能部门一般办公人员2-3个月。

后勤工作人员、流水线生产岗位1-3个月。

三、应聘资料。

应聘者来本公司应聘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个人简历。

(2)求职申请表。

(3)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的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1)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试用期工资()元/月,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2)假期。按国家规定有薪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其中:

元旦:1月1日。

清明:1天。

五一劳动节:5月1日。

端午节:1天。

中秋:1天。

国庆节:10月1、2、3日。

春节:3天。

(1)员工衣着要得体、大方。

(2)上班时间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对待上司及同事要尊重。

(4)爱护企业的公共财产,保持办公室内的整洁。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高质高效的完成工作。

2、考勤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理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人力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3)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代打卡者和被打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天工资。

(4)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0-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论处,旷工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1天处理,旷工三倍工资扣罚。

(5)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两个小时以上者,记过一次。

(6)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者做自动辞退处理。

(7)员工请假。

1)员工因病因事请假一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提交请假单报人力部。

2)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单。

3)员工请事假,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4)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新员工培训。

(1)新员工入职要接受公司企业文化和企业基本规章制度两项基本培训,由人力部负责。

(2)新员工在培训时,应按时到达培训地点,遵守纪律。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其直接上级与人力部门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本部门员工及业务流程。

2)试用期间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指导、培训,并对其工作表现持续跟踪。

(4)企管部对所有培训做好签到记录,人力部还要做好培训考核成绩记录,作为员工升迁、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4、密制度。

(1)保密的内容。

1)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项目、经营决策以及合同、协议等。

2)企业的财务信息。

3)公司重要人事资料信息。

4)商业秘密。

5)重要公文。

6)企业秘密核心技术。

7)集团公司领导确定的应当保守的其他集团秘密。

(2)保密制度规定。

1)任何员工都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如有违反者,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对保密管理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企业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六、员工转正考核内容。

1、考勤情况。

2、工作态度。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率。

4、责任感。

5、团队合作精神和学习能力。

6、发展潜力。

7、工作能力,这是考核的核心内容。

七、员工转正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分为笔试、面试和实操演练三种。

1、笔试。

笔试主要是针对工作的基本常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的测试。

2、面试。

面试一般由部门经理及以上的领导来考核,除了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还有对岗位任职者的综合素质的考察。

3、实操演练。

实操演练主要是针对技术性强的岗位,采取的方式是让岗位任职者到现场进行操作。

八、员工正式录用。

1、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员工,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其工资水平依据双方的协议而定,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

2、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可以调到其他缺员岗位,并在新岗位开始新的试用期;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或公司无其他缺员岗位的,直接辞退。

3、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直接上级应将相应事实书面报人力部审核,查实后立即予以辞退。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五

一、总则:为规范康复医院新入编制外员工试用考核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卫校(康复医院)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试用期考核管理。

1.新员工被录用后,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2.根据情况,新员工在入职试用内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成绩作为转正条件之一,考核成绩满70分以上者与之签订派遣合同。

3.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试用,不录用:

3.1无故旷工1天及以上的;。

3.2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

3.3每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的;。

3.4试用期结束考核成绩为“差”的;。

3.5单项考核成绩不足50%的;。

3.6明显不能胜任工作的;。

3.7违反规章制度规定的。

4.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试用期一个月:

4.3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一般”的;。

4.4医院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5.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或在。

集体组织的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经单位批准,可以申请提前签订派遣合同,但。

6.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7.1新入职员工考核由其医院办公室负责,卫校、门诊部新入职员由校办公室负责。

7.2考核内容及标准:见《试用员工转正评价表》。

为“一般”,70分以下的为“差”。

四、转正、延长和试用终止。

1.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填写《试用员工转正自我评价表》,提交办公室,合格者在试。

用期满医院与其签定派遣合同。

2.根据第三条第4款延期转正的,由办公室下发书面延期转正通知单。延长试用期内。

仍不符合要求的,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终止试用,不录用。

3.根据每三条第3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下发终止试用通知单,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康复医院办公室.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六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沟通和考核,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三、定义: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在被录用者与公司协议期限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公司进一步考核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试用期限严格按照被录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协议约定试用期限。

2、转正:转正是指新员工试用期满,达到岗位要求,并按时向人资部提交转正材料后,通过审核后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四、考核原则:

1、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考核员工试用期间展示的技能与所在岗位达到的匹配程度及工作态度;因本考核办法针对试用期员工,故着重考核其工作态度。

2、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3、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差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延期转正、调岗或中止试用,乃至解除劳动关系。

五、职责:

公司为新进员工指定专人进行指导、考核,指导人必须对被指导人的岗位工作熟悉,能够及时进行行之有效的指导。指导人由组长及以上管理者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担当。

1、指导人职责:

1.1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交接人。

1.2为新进员工解释岗位职责,协助新员工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和阶段目标。

1.3定期与新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建议至少每月一次),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1.4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

2、人资部职责:

2.1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审核考核结果,必要时,需找指导人和新员工面谈,了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情况,作为判断考核公正、合理的依据。了解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2.1.1是否给予新员工适时的指导和足够的关心。

2.1.2是否给予新员工提供足够的资源以做好阶段性工作。

2.1.3是否有与新工进行阶段性面谈。

2.1.4是否按期填写并提交新员工转正材料。

2.1.5考评的结果是否能提供的事实依据。

2.1.6新员工对指导人的评价。

2.2负责处理新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对于指导人与新员就考核结果有争议提请仲裁,由人资部调查了解后给出仲裁结果。

3、部门负责人职责:

3.1按期检查、督促本部门指导人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期填写转正申报材料。

3.2及时督促相关人员向人资部报送转正材料,同时审核材料填写的完整性、正确性。

六、考核内容:

1、工作业绩(权重值:40%)。

履行职责:岗位职责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是否符合岗位需求。(10%)。

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10%)。

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2、工作态度(权重值:30%)。

积极性:表现出的工作热情和对业务知识的求知态度是否饱满。(10%)。

协作性: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团结协作能力是否能满足岗位需求。(10%)。

责任性: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10%)。

纪律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标准遵守及表现出应具有的职业素养。(10%)。

3、工作能力(权重值:20%)。

知识与技能:履行及独立完成岗位职责所应具有的专业知识及能力。(10%)。

理解与表达:对职责内容理解、判断及队员相互沟通、表达能力。(10%)。

4、负荷考核(20值%)。

精神负荷:完成工作内容所表现出的理智与忍耐性。(10%)。

时间负荷:工作时间内投入工作的程度和出勤率。(10%)。

七、考核方法:

指导人评价:指导人综合各方面收集的信息作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包括以下几种(但不限于):

1、指导人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结合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3、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4、员工定期及不定期的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5、员工的历次培训反馈记录。

6、主管与员工沟通(面谈)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7、提报至人资部备案。

八、考核结果处理:

1、可以转正: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为优秀,即可转正。

2、延迟转正:员工考核成绩为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为一般,延迟转正。

3、终止试用或岗位调整:考核成绩低于60分,经人资部确认,终止试用,特殊情况的调至其他岗位再试用。

九、投诉及仲裁:

被考核者如果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考核者的上级主管或人资部投诉或双方请求仲裁。

投诉或仲裁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投诉人或请求仲裁的双方。

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人资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部。

20xx年x月x日。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七

为规范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二、转正考核管理规定。

1、员工试用期限。

1.1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期限届满前10天可以提出转正申请。

1.2员工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自己或直接上级可以提前提出转正申请。

1.3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手续的办理。

2.1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2通过直接上级的考核,经审核合格。

2.3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态度、工作任务完成符合要求,试用期间没有严重违纪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2.4符合以上条件者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3、转正考核时间规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间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可以提出转正申请,由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考核。各考核部门和人员应在员工提出转正申请10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能超过员工的试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项目,并作出考核决定。

4、转正考核形式。

采取上级主管考核评价的形式。

5、转正考核权重划分。

5.1转正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5.2基础类人员的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专业考试成绩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70%、专业考试分数10%。

5.3主管及以上人员总成绩为自评、直接上级评价、管理中心评价三项。其权重比例为:自评20%、直接上级评价60%、管理中心评价20%。

6、考核成绩结果的运用。

6.4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不再试用,立即辞退。

第1章转正考核流程。

1、转正考核通知。

1.1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日前统计出当月可转正人员名单。

1.2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传达给被考核人员,并安排进行专业考试。此工作须在每月12日之前完成。

2、填写转正相关表格。

2.1被考核人员收到通知后须填写《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交至部门负责人处。

2.2此工作须在每月14日之前完成。

3、被考核人上级进行考核评价。

3.1部门负责人复核员工表格填写的完整情况后,签署相关意见后交至分管领导处审核并签字确认。

3.2此工作须在每月16日之前完成。

4、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4.1被考核人部门负责人将《转正申请表》、《员工转正考核表》、《新员工试用期自评表》、专业考试试卷及分数一同交予人力资源部。

4.2由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员工转正考核表》相关位臵填写分数后,根据所交资料及分数的权重,计算出最终考核结果,在《员工转正考核表》及《转正申请表》填写相关意见。按相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得出最终考核结果,最后备案。

4.3此工作须在每月25日之前完成。

4.4转正考核结果须在次月6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工资核算人员处核算工资。6日以后报送的将延迟在次月工资中补发。

5、考核结果通知与考核面谈。

正式考核结论形成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被考核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传达给当事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将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与被考核人进行考核结论面谈。

第2章操作管理规定。

1、未按时间要求提交转正资料,导致转正延误者,人力资源部不担负任何责任。

2、人力资源部在办理员工转正考核的过程中,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转正要求,将不予办理转正考核手续,并追究部门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各级考核人员应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予以降职一级处理。

4、有权限建议薪资调整(加薪、降薪)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本管理办法的条款进行考核操作。

第3章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与实施。

2、本制度经总裁审批后,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八

一、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规范酒店员工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工作遵照实用、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需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人力资源部根据酒店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要求,结合员工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三、本制度所指的"部门"系指酒店组织架构中人力资源部之外的其它部门。

四、人力资源部为酒店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

五、本制度适用于在编受薪员工。

第二章培训分类

酒店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两大类。

一、入职培训

1、酒店所有新入职员工均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时间统一为3天,培训内容以总经理批准的入职培训教材为准。

2、新入职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后均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在职培训

1、以老带新培训:新员工到岗后,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或出品部负责人)必须指派资深员工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一对一"指导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业务知识和技能、操作流程等,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人填写《新员工培训记录表》(见附件一)并交部门负责人事培训的管理人员存档。

2、在岗培训:各部门每月至少应组织本部门全体员工开展一次专题培训,以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服务意识。营业部门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礼仪礼貌、主动服务"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对象、人数、时间、地点、培训方式由部门自行决定。部门负责人每半年至少须组织实施一次部门员工的专题培训。

每次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老师填写《员工培训报告表》(见附件二),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ci知识培训:ci知识培训统一于每月25、26日进行,参训对象为上月新入职的员工。员工参加ci知识培训视为正常出勤,所在部门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4、脱产培训:脱产培训由酒店统一安排,全体员工均需参与。酒店员工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为:主管或主任级以下员工不少于2天,主管或主任级员工不少于3天,经理级及以上员工不少于5天。

5、交叉培训:交叉培训是指员工到其他部门或岗位的工作现场所开展的学习或接受的培训。交叉培训可分为不同部门之间的交叉培训及部门内部不同业务之间的交叉培训。

1)不同部门之间的交叉培训可由总经室安排,亦可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审定后(主管(任)级及以上员工的个人申请还需总经室签字同意),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须予以配合。

培训实施部门须在交叉培训实施前制订培训计划,经部门培训员签字同意后,于培训实施3个工作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培训结束后,需组织相关培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部门内部不同业务的交叉培训可由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安排,也可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部门培训员统一安排。

交叉培训实施前,培训人员需制订培训计划,并于培训实施3个工作日前报部门培训员备案。培训结束后,需组织有关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部门培训员备案。

第三章培训经费管理

一、酒店年度培训经费预算按酒店当年员工工资预算总额的3%计提,其中70%用于酒店公共知识培训,30%用于各个部门业务知识的培训。

二、每年年末,人力资源部根据次年各部门工资预算总额,编制各个部门培训经费预算和酒店整体培训经费预算,报送财务部审核、总经室审定。财务部将总经室审定的培训经费预算分别划入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费用计划。

三、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教材费、外聘教师费、培训设备(施)购置与维修费、部门培训员津贴、外部培训场地租用费、员工外出培训及参观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四、培训经费的申领程序:

1、外聘教师费、外部培训场地租用费,由人力资源部或使用部门填写《培训经费使用申请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总经室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

2、申领培训设备(施)购置与维修费时,人力资源部或使用部门按酒店《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或《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相关程序执行。

3、部门培训员津贴由人力资源部申请,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总经室审批后执行。

4、员工外出培训及参观的学费、交通费、食宿费按酒店《行政管理 制度(暂行)》第十章相关条款执行。

5、培训经费的借款及报销等手续,按酒店《财务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经费只作为员工培训专用,不得转作其他用途;当年经费只限当年使用,不可跨年度累积使用。

第四章培训老师

一、培训工作一般由培训老师组织实施,培训老师分为专职培训员和部门培训员两类。

1、专职培训员隶属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酒店公共知识培训。

2、部门培训员由各部门员工兼任,负责实施本部门业务知识和总经室指定教材的培训。

二、部门培训员任用条件

1、熟悉本岗位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工作流程 、规章制度等;

2、热衷于从事培训工作;

3、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主任或主管级以上人员(有特别专长者不受此限);

5、无有效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在案。

三、部门培训员甄选及任用

1、部门推荐或员工本人自荐,填写《部门培训员推荐表》、(附件四),经部门负责人签批意见后,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被荐人的`资历、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及考核,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反馈部门。

3、考核合格者,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即作为部门培训员任用。该员工自任用为部门培训员次月起享受部门培训员津贴。

四、部门培训员工作职责

1、对部门员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了解,并对结果汇总、分析;

2、制订部门培训计划;

3、收集资料和典型案例,编写部门培训教材;

4、组织并实施部门培训工作;

5、负责对部门的受训员工进行考核;

6、建立及更新部门员工培训档案;

7、配合并支持人力资源部开展的各项培训,完成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其他培训任务。

五、享有权利

1、有优先参加酒店组织的外训的权利;

2、有权参照制度建议对培训迟到、早退及缺勤员工进行处理;

3、有参与培训管理和对培训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4、有权享受部门培训员津贴。

六、考核与津贴

1、人力资源部每年1月和7月对部门培训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训态度、培训能力、教材质量、员工评价等方面(详见《陪训员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报总经室审定。

2、考核分为a、b、c、d四级,c级及以上为合格,d级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按其考核级别分别享受对应部门培训员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部门培训员资格及所享受的部门培训员津贴。

3、部门培训员津贴:a级800元/月、b级600元/月、c级400元/月;原则上新任用的部门培训员享受c级津贴,直到每年度例行部门培训员考核(每年1月和7月)为止。

4、部门培训员津贴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当月请假7日以下者,不扣当月部门培训员津贴;当月请假7日及以上者,部门培训员津贴计算方法为:

部门培训员津贴=部门培训员津贴标准(月)×(30-部门培训员请假天数)/30天

第五章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根据来源不同分为自编教材和外购教材,培训教材根据不同类别又分书面教材和电子教材。

一、书面教材

1、书面教材的编写和修订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计划、统筹安排,各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

2、酒店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写。

3、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管理 班子商讨后,安排部门培训员编写。

二、电子教材

1、电子教材主要指录有培训内容的录像带、vcd、dvd或光盘等,它能配合书面教材,使部分操作性强的内容(如餐饮部门摆台、客房清理房间等)或须统一规范的行为(如迎送宾客、员工仪容仪表等),在讲授时能达http://到更直观的效果。

2、电子教材制作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报总经室审批;制作单位的选定由人力资源部按酒店《项目外协发包管理规定》执行。

3、公共知识电子教材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需用时到人力资源部借用,专业知识类电子教材由人力资源部及使用部门各保存一份。

三、外购教材

1、外购教材主要为辅助性教材或行业规范教材,包括书面教材和电子教材。

2、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申购、验收和保管;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部门培训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和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批后进行申购,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申购部门负责验收,部门秘书负责保管。

3、所有外购培训教材均须将目录录入酒店办公网,以便于其他部门借用;公共知识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专职培训员将目录录入办公系统公告栏,部门业务知识培训教材由各部门秘书将目录录入办公系统公告栏。

第六章培训计划与实施

一、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及部门应通过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员工个体差异,并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酒店及各部门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分为年度培训计划和月度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计划

1)酒店年度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人力资源总监审核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经理室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

2)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管理班子商讨后确定,部门培训员负责拟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月度培训计划

1)酒店月度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发至各部门。

2)《月培训计划表》(附件五)由部门培训员负责填写,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培训计划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培训计划的实施工作实行人力资源部与部门两级共同负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管理酒店的培训工作,制订酒店整体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共知识的培训,并指导部门的业务培训;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业务知识培训,并配合人力资源部开展培训工作。

1)公共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入职培训、管理知识、外语、服务案例、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安全知识、海悦卡、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部门业务知识的培训,主要包括部门制度、海悦卡使用、到岗培训、岗位职责 、服务案例、业务流程、设备运作、产品推介等方面的培训。

2、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按已审批的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3、各部门在实施培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对原定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计划调整后应及时以内部通启的形式知会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需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三、培训总结

1、月度培训总结:每月5日前,各部门培训员须对上月部门的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月培训报告表》(附件六),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送人力资源部。

2、年度培训总结:每年1月10日前,各部门培训员须对上年度部门的培训情况进行总结(须包括上年度部门培训的开展情况、主要业绩(用具体数据说明)、存在的问题、改进计划及措施等),经部门负责人签署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第七章培训纪律

一、参加培训的员工要认真、积极地对待培训,要尊重培训老师,遵守课堂纪律。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员工将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附件七)予以处罚。执行办法如下:

1、各部门组织安排的培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者,各部门培训员可将情况记录在《员工培训报告表》交部门培训员,由后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对违反培训纪律者进行处罚。

2、部门培训员违反培训纪律的,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处罚。

3、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的培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者,专职培训员可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对其直接进行处罚。

4、专职培训员违反培训纪律的,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对其进行处罚。

二、参加人力资源部安排培训的员工如需请假的,应填写《假期申请单》,经部门培训员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可提前以口头方式请假,事后补写请假单。无故缺席或事前不请假而事后请假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三、参加部门安排培训的员工如需请假的,须向部门培训员当面或以口头方式请假。无故缺席或事前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者按《违反培训纪律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第八章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培训记录卡及各种培训资料。

一、员工培训记录卡

1、员工《培训记录卡》(附件八)记录了员工自入职以来所接受的历次培训及所取得成绩,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主题、培训考核结果等。

3、每次培训完毕,各相关培训员须及时将参加该次培训的有关情况登录到员工培训记录卡。

4、员工培训记录作为该员工晋级和晋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培训资料包括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资料、部门培训计划表、部门月度培训情况报告表、培训通知、在职培训课程评估表、员工培训出勤表、考试试卷、外部培训机构的来函等。

1、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资料由培训主管负责归类存档。

2、各部门的培训资料由部门培训员负责归类存档。

三、员工离职后,部门培训员需将该员工于部门的培训记录卡转交人力资源部,由后者将其归入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一起保管。

四、培训档案保管期参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一章执行。

第九章员工进修

酒店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丰富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同时酒店将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学费。

一、申请报销进修费用的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忠于职守、敬业乐业,认同公司文化;

2、在酒店服务满1年或以上(含集团其它控股公司服务年限)。

二、进修费用报销原则:预先申报、学前审批、学后报销。

三、报销费用的项目包括:报名费、学杂费、教材费、考试费、培训费、证书费等费用;不含交通费、食宿费(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除外)。

四、进修费用报销上限

进修费用报销上限根据员工在酒店的服务年限(指员工取得证书时,已经在酒店服务的年限)确定:

1、满1年不足2年的最高可报销1万元;

2、满2年不足3年的最高可报销3万元;

3、满3年不足5年的最高可报销5万元;

4、满5年不足7年的最高可报销7万元;

5、满7年以上的最高可报销10万元。

五、进修费用报销标准

5、实际可报销的费用不得超出进修费用报销上限;报销金额如超出报销上限,则按报销上限额度报销。

六、进修费用申报程序

1、申请:员工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附件九),附上招生简章或课程介绍等学习有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交人力资源部。

2、审核: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报的进修课程进行审查,根据报销标准的条款提出建议。

3、审定: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室审定,并按总经理室审批意见执行。审批后的申请表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人力资源部复印一份交申请员工的部门文员或指定人员,后者转交申请人自行保存)。

4、员工进修:经审批同意报销进修费用的员工,应按照申请表中所列课程进行报名和学习,直至取得毕业证或有效资格证书。

5、报销:在取得毕业证或有效资格证书后,员工需将有关证件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即向该员工提供已审批的《学费报销申请表》原件,员工本人持《学费报销申请表》及进修的相关缴费单据原件等材料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七、进修费用支付办法

1、财务部按已审批的《学费报销申请表》向员工支付进修费用。

2、员工在取证后可报销进修费用50%,剩余的50%按员工须继续服务的年限均摊支付。继续服务年限为:报销3万元及以下的需继续服务2年,报销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需继续服务3年,报销5万元以上的需继续服务4年。

3、员工持相关材料到财务部报销学费时,财务部以现金形式向员工支付报销费用的50%,剩余的50%由财务部按年限均摊后,与该员工每年12月份的工资一并支付。

4、员工在继续服务年限内如辞职或被解聘的,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报销。如员工以假文凭或证书欺骗酒店的,酒店保留向其索偿所报销费用的权利。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总经室。

二、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自己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  公司新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四章  新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五章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新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 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第七章  新员工培训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八章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试用期满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九章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仍不合格者,考虑辞退或降薪使用。

第十章  行政人事部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新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三章通识培训

第十一章  通识培训是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有关管理流程的培训,使新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二章  通识培训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行政人事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三章  新员工通识培训内容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设计,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第十四章  通识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  公司的发展历史、规模和发展前景;

2.  企业文化、公司的理念、规范等;

3.  公司的组织结构、相关中高层管理人员;

4.  职业道德教育;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  薪酬制度

2.  费用报销

3.  培训制度

4.  考核制度

5.  奖惩制度

6.  考勤制度

7.  内部参观

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

第十五章  部门工作引导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七章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八章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十九章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章  通识培训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培训。

第二十一章  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应将该员工辞退。

第二十二章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三章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九

为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及转正的要求及办理程序,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于地产公司、物业公司、xx、xx等试用期员工转正。

3.1.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3.1.2接受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2.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3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的权责。

3.3.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3.3.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3.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3.3.4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3.5新进职员入职的三天内须持有并签名的《岗位工作说明书》。该岗位工作说明书是其工作的要求与标准,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体请参阅《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3.4转正申请的批准。

3.4.1董事长负责审批职员以上的转正申请;。

3.4.2行政人事总监负责一般员工转正申请审批。

4.1.1员工入职当天,填写员工档案的同时,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其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规定如下:。

(1)合同期不满一年者,试用期为一个月;。

(2)合同期达一年,不满三年者,试用期为二个月;。

(3)合同期达三年及以上者,试用期为六个月;。

(4)需要缩短试用期或免试用期者,由用人单位申请,经行政人事总监加注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方可。

(3)试用人员工作未超过三日而离职的员工不予发放工资。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或其他请假达三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请假时间达三十天者,如非特殊原因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申请并经过同意,否则不得转正。

(3)试用人员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加、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评估报告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4.1.5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其试用关系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4.2转正管理规定。

4.2.1正常转正。

(1)普通员工正常转正程序。

用人单位的考核表与报告经用人单位主管逐级审核后,在试用期满前七天递交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所有职员,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均须在在试用期满前七天与需要转正的员工约见访谈(远程则以电话约谈),并将访谈内容与意见加注在考核中,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4.2.2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之处理办法。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原则上不予录用,特殊情况,须在试用期满前七天向总部行政人事中心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可按转正员工处理。

(2)试用不合格员工由行政人事中心在期满前一天内(最迟不得超过期满的当天)为其核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用公告栏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发布公告,告知相关部门及与我司相关有业务来往的合作伙伴。

4.2.3提前转正程序。

(2)注意:用人单位任何人均不可擅自承诺员工提前转正,而必须将其优秀事迹整理成书面文件上报至总部行政人事中心,经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员工转达提前转正、提前调薪的口头通知。若因用人单位擅自承诺提前转正而未能经批准者,员工应提前获得的`调薪待遇由承诺者承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或金额的大小向该承诺者予以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所有免试用期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我司工作超过6个月,且没有被考评不合格或没有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2)特殊人才有免试用期的特殊要求者;。

(3)满足上述二个条件的人,由本人在入职时即申请,由总行政人事中心向董事长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同意免试用期。

4.2.4转正相关报表的递交时限规定。

4.2.6社保事宜。

(2)普通员工的社保按用人单位的预算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购买。

4.2.7各类考核表原件作为调薪依据保存于总部行政人事中心薪酬核算部门。

4.2.8试用不合格者,总部行政人事中心在试用期满前二天内约谈当事人。

4.3本办法经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解释权在总部行政人事中心。

5.1《xxxx岗位工作说明书》;。

5.2《工作说明书管理办法》;。

5.3《物业基层员工工资标准》;。

5.4《xx公司各岗位工资与出勤时间标准表》;。

5.5《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十

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

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试用期管理程序

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有关需求部门负责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该员工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提出具体的人事建议,包括转正待遇等,并签署转正意见。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新员工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转报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审批。

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负责人,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公司分管用人部门的.高层领导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工作日内,按公司投诉程序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公司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

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须履行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

试用期员工应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公司,以备公司验证员工劳动资格的合法性。

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劳动纪律,并且接受严格的考察措施。

试用期薪酬福利

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但必须书面明确指出。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十一

为了实现zz物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帮助新员工理解和接受zz文化,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与转正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试用期管理办法。

1.总经理。

2.人力资源分管副总经理。

2.1指导试用期与转正管理的全面工作;。

2.2具有对试用期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3.综合服务部。

3.2负责试用期中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3.3负责外派人员的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4负责新员工转正过程中的审批组织工作。

4.用人部门。

4.1具有对新员工转正的审核权。

试用期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须在新员工入职后一个月之内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员工均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

1.新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为基数的80%,转正后按100%发放。

2.住房公积金转正后次月缴纳,社会保险到职后当月缴纳。

(四)试用期新员工融入计划。

试用期间,公司开展相应活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到公司氛围中来。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估。

2.对于外派人员的新员工,由综合服务部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专门的试用期考核,包括任务绩效考核与德能勤廉考核两部分,各占50%权重。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综合服务部和主管上级应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环境,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并对其绩效与能力进行反馈。

(七)新员工转正。

试用期员工须在试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向其直接上级递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八)转正程序。

1.试用期员工须围绕本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撰写转正述职报告,重点应包括:实际工作成果与不足,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转正后的工作思路等。

3.综合服务部与申请人的上级进行沟通,综合服务部审核通过后,请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进行复核。

4.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5.根据各方审核与审批意见,由综合服务部对新员工进行沟通,指出优点与不足。

(九)提前转正。

(十)未获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不能通过审批的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部应在决定做出后,试用期结束前通知试用期员工所在部门和其本人,并办理离职手续,详见《zz物业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本制度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2.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关试用期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审批后执行。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十二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1—____个月,最长不超过____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成绩在60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的.规章、制度、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执行。

一、试用期员工档案管理

(一)档案内容:

1、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2、员工学历、职称、资格、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3、员工个人简历;

4、员工近期2寸相片2张;

5、员工体检表

8、录用审批表。

(二)以上1-5项由员工本人提供,并保证真实无误,若发现虚假,即刻辞退。

(三)档案管理: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试用期限

1、有过本岗经验的,试用期为      ;无本岗实际经验的,试用期为     。

2、表现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岗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完全胜任者,辞退。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1、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三     、考核转正

1、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2、考核转正程序:                  

3、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考核合格,将转为正式员工;

四、辞退条件规定如下: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

4、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5、不胜任本岗工作的;

7、不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

8、业务发展所必须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调动试用期员工积极性。

2、对营销人员看业绩,量化   业绩评价标准

3、对管理人员看效果;量化   团队融合程度、对岗位的适应状况等综合考察 (岗位说明)

4、对普工看能否正确使用工具,和对工作的熟练程度(老员工速度的   %)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十三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体会公司文化,同时明确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的员工都要进行岗位试用期考查。公司内部岗位调动人员视情况需要试用的,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共同商议制定其新岗位试用期,纳入试用期员工管理范围之内。

第三条试用期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指导人)负责新员工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对其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在工作中认真考查其人品、能力和态度,定期作出评价。第四条部门负责人应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接口人。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规章制度,并接受试用期间的.考查措施。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指定指导人为新员工顺利交接工作提供帮助,并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使其能尽快适应本职工作。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在日常工作中,定期同新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根据新员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给予适时的鼓励和指导,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试用情况的跟踪和汇总,每月与试用人员进行一次交流和沟通,及时处理试用期出现的问题;对新员工进行公司制度培训。

第九条办公室对新员工的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和奖励证明等复印件、简历、照片、体检表、员工登记表和应聘表等,进行临时归档;并及时发放各种办公用品。

第十条在试用期月末前两天,人力资源部督促新员工撰写本月工作总结,并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和《转正申请表》,然后按流程规定,对新员工组织考核。

第十一条为达到公平、公正考核的目的,由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和平行员工三方同时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其中部门负责人测评比重为60%,人力资源部测评比重为30%,平行员工测评比重为10%。

第十二条试用期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65分以上者及格,可以转为正式员工,50分以上者,可以继续试用一个月(两次不及格者将予以辞退),50分以下者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所有职员的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对考核结果具有一票决定权。

第十四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具有向经理办公室申诉的权利;经理办公室应对考核流程进行监督,并需要对考核表格进行审查,以及对考核表格进行存档等工作。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于每月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

第十七条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三天内组织对培训内容进行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到当月《试用期员工考核》的人力资源测评分数中。

第十八条试用期员工各方面表现优秀,非常胜任其工作岗位,部门负责人建议提前转正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提前转正申请》。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接到提前转正申请后,需按规定及时组织对新员工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符合提前转正者,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给予提前转正。

第二十条新员工测评成绩65分以上者,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可予转正。由人力资源部领导与试用者面谈,并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程序。

第二十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合同期限为一年,并在到期后续签。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交本人申请和工作总结,并申明个人档案转移和保存方式,以及原保险福利的办理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如试用部门在试用期内决定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说明调岗理由,协商一致后对岗位进行调整,并重新进行试用和考核。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间员工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部门经理和人事部,并提交《辞职申请》,除试用期工作日期的劳动报酬(工资)外,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不予转正并有权给予辞退处理。被辞退的员工,除试用期工作日期的劳动报酬(工资)外,公司将不支付其任何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对于试用期员工未按时提交录用时要求提供的有效相关材料,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核实与其他单位仍然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或试用期累计请假达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员工离辞时,应按公司《离辞管理规定》完成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试用期员工未过按《离辞管理规定》办理交接等相关手续,而擅自离辞的,公司有权扣发其当月工资直至其办理完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统计并结算离辞人员的工资,工资结算至离岗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为公司基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监督执行权归公司总经办。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十四

xx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十五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因此,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有权自主确定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为了体现劳动报酬中的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与用人单位本岗位的工资标准一致,但是由于劳动者尚处在试用期间,其工作水平、业务能力与正式员工还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的标准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试用期员工制度通用篇十六

目的.:确保公司所有正式员工都能胜任其本职工作,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与公司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具有献身精神,同时保证公司能给每一位员工都提供一个公平发展平台。

试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内的员工转正的办理。

基本作业流程:

1、试用期间,需要转正的员工必须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件一)。

2、基础员工只需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件一),由人力资源部配合其直属部门经理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3、领班/主管级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件一)和撰写《述职报告》提报其直属部门总监或总经理考核、评估。(《述职报告》以ppt格式提报)。

4、经理/总监级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件一)和撰写《述职报告》提报总经理考核、评估。(《述职报告》以ppt格式提报)。

5、对于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办理正式转正手续。正式转正的员工,可享受社保等福利待遇。

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可相对延长其试用期,或另外安排、调配工作,或给予辞退。另外安排、调配工作的,须重新开始试用期。

附件一员工转正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一、工作描述二、工作心得(收获)三、自我评价四、个人发展计划五、工作建议(详细的、对团队、对公司)。

备注:此表格仅做参考,具体大小都申请人所写内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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