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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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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精选19篇)
2023-11-23 08:12:06    小编:ZTFB

总结是进一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总结是一个完善自我和提升自己的过程,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如果你正在写总结,可以参考以下范文,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思路和表达方式。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一

1、严格注意防火、防盗,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放射性及强磁场物品。机房工作人员外出及下班时要锁好门窗。

2、机房工作人员应时刻注意机房空调运行状态,保持机房及设备恒温、湿度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配合解决。

3、为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机房的服务器须每天24小时开机(包括双休日),除《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的情形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服务器。因机房设备检测、维修或其他原因关闭服务器,应事先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4、机房工作人员要定期维护机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如不能解决须报告相关负责人研究处理方案。

5、机房内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配置及更改,须由系统管理员进行。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使用外来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前,要先查毒后使用。

6、机房内的设备、资料、物品只限在机房内用,外借时需经批准并登记,用后及时收回。

7、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每周集中打扫1次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堆放杂物,禁止将食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8、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机房的须经网管中心负责人批准,机房人员陪同并登记,做好记录。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二

为完成运维任务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支持管理制度,使维护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同时对制定的各个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质量考核,对运维团队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促进制度的更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护支持任务。

1、1、1数据中心环境安全管理。

数据中心进出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对不同的访问区域制定不同的安全管控和出入原则。将数据中心划分3类不同类别的管控区域和安全区域。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机房区域。

(1)公共区域:这些区域通常用于数据中心生活与展示的配套区域。该区域经授权并在遵守相关制度的前提下来访者可自由进出。

(2)办公区域:数据中心日常工作区域。这类区域的进入通常为数据中心内部员工及运维人员。需经授权访问。

(3)机房区域:机房区域是数据中心的核心区域。该区域应有严格的进出管控,外来人员进出需提前提出申请,来访者进出机房区域需经授权,进出需登记。

除了数据中心人员进出管理外,还应考虑设备和物品进出的流程。设备和物品的'进出也应得到正式的审批,特别是对于机房区域的设备应重点管控。应通过机房人员/设备登记表详细记录。设备出门需开具出门凭据等。

(1)机房应防尘、防静电,保持清洁、整齐,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工具就位、资料齐全。

(2)机房门内外、通道、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做到无垃圾、无污水,以免妨碍通行和工作。

(3)严格遵照《消防管理制度》规定,机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从事危险性高的工作。如需施工,必须取得领导、消防、安保等相关部门的许可方可施工。

(4)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严格遵照机房进出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在相关部门及领导核准后,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出,机房进出应换穿拖鞋或鞋套。

(5)进入机房人员服装必须整洁,保持机房设备和环境清洁。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行拍照,严禁将水及食物带入机房。

(6)进入机房人员只能在授权区域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设备上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和触动未经授权以外的区域及设备。

(7)任何设备出入机房,经办人必须填写设备出入机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或搬出。

1、1、3服务人员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

1、维护工程师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准则。

2、外部人员因公需进入机房,应经上级批准并指定专人带领方可入内。

3、有关通信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资料不得任意抄录、复制,防止失密。需要监听电路时,应按保密规则进行。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每个维护人员应熟悉一般消防和安全操作方法。

5、机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6、搞好安全保密教育,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节假日的安全保密工作。

7、未经有关领导批准,非机房管理人员严禁入机房。

8、机房内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注重电气安全,严禁违章使用电器设备,不准超负荷使用电器。

10、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更新。定期检查接地设施、配电设备、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触电事故发生。

11、发现事故苗头,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进行维修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杜绝人为事故发生。严禁违规接入大功率无线发射设备。

1、运行维护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体系确保网络安全,维护人员必须确立网络安全第一的意识。

2、在网络建设期必须考虑工程和现网的关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和网络割接准备工作,确保现网的安全,严禁人为事故发生。

3、网络运行维护期应确保维护工作、设备运行、系统数据的安全。

4、客户数据的制作以及对设备的指令操作要严格按照客户数据制作规范和设备技术手册的要求根据工单执行;对设备的所有操作要有详细记录,操作时要一人操作一人核对,准确无误方可执行,操作人员要在工单上签字确认。

5、网络运行维护期的安全可以通过三种控制方法保证,操作控制包括对操作流程、客户分级、权限分级、操作记录、远程管理、密码管理、防火墙技术、数据备份的安全保证;运行控制包括对告警处理、测试、性能分析、应急预案的安全保证;操作设备控制包括防病毒、杀毒软件、非生产应用软件的安全控制。

6、未经许可,严禁设备厂商通过远程控制技术对设备进行修改维护,运行维护部门应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7、为保证远程技术支持的可靠性,需定期对远程维护设备、端口进行检查,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同时确保其可用性。

8、磁盘、磁带等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9、为保证网络安全,远程维护设备在一般情况下要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开通使用。

1、1、5数据中心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无法按时到岗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汇报,由上级领导负责调换班。

(2)值班时间要尽职尽责,禁止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3)参照《机房日常监控及巡检内容》按时巡检机房环境设施,密切注意电源、温度、湿度等机房环境情况;随时监控it系统、网络工作状态,详细记录异常情况。

(4)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时,应严格执行故障应急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并向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做好一线技术支持工作。

(5)对业务部门提出的服务请求,要快速、准确、耐心地做出解答。并做好事件的记录、跟踪及回馈的服务台支持工作。

(6)随时监督机房环境卫生和无关的物品带入,妥善管理设备工具。

(7)遵照机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制止任何违规进入机房人员及其他不当行为。

(8)监督维保厂家对机器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对巡检单据签字确认,留档备案。

(9)遵照《人员/设备进出机房登记表》做好值班期间的人员、设备进出记录。

1、2、1防火墙安全管理职责说明。

1、防火墙的逻辑管理,涉及用户、防火墙管理员、it经理三个角色。

2、用户包括公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公司外部系统服务商以及来访客户。

3、防火墙管理员负责受理解决用户提出的防火墙相关需求,评估防火墙的配置措施和变更风险,并将分析结果报告给it经理。

4、it经理负责审批防火墙相关的配置变更措施,确认防火墙管理员对此配置变更的评估结果符合公司安全策略和规范要求。

1、2、2申请防火墙权限流程及创建策略。

公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开通防火墙端口通信权限时,需要填写“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经用户所在业务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由防火墙管理员受理需求。防火墙管理员按照最小授权原则来评估此权限是否与业务处理需求相符,写出配置措施和风险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交it经理审批。经it经理审批通过后,防火墙管理员为员工在防火墙上实施配置变更创建相应权限策略。

如果用户需要临时在防火墙上开通端口访问权限,则应在“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备注中注明使用时限。其它步骤按照创建防火墙权限策略流程执行。超过使用时限后,由防火墙管理员通知用户并得到用户确认后,撤销此权限策略。防火墙管理员应明确告知用户应对由其所具有的防火墙端口权限对生产系统产生的影响负责。用户应保证开通的端口权限只用于生产业务数据传输,不可供生产业务以外的应用服务使用。

公司业务合作伙伴与公司进行通信需要在防火墙上开通访问权限时,应有公司相应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来提出开通防火墙端口权限请求,并填写“网络服务访问申请表”。其余审批步骤与创建公司内部员工权限策略相同。

如因公司系统服务商与公司进行通信,需要在防火墙上开通端口权限时,应由防火墙管理员自行填写“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经it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创建相应权限策略。在系统服务商服务结束后,必须及时撤销防火墙相应策略。

防火墙管理员应根据最小授权原则,为来访客户ip地址统一在防火墙上配置相应权限策略,并禁止来访客户ip地址访问公司内部网络。

1、2、3变更防火墙权限流程及变更策略。

由于业务或技术变动需要变更公司与外部站点之间的通信方式时,涉及到防火墙相关权限策略的变动,应该由业务部门员工向防火墙管理员提交“网络服务访问申请/变更表”。经业务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防火墙管理员受理需求,分析变更实施过程和相关风险,提交it经理审批。经it经理审批通过后,防火墙管理员在防火墙上实施配置变更,撤销原有权限策略并创建新权限策略。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密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运动和性质类似的在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侵入。

第二条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的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定期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第四条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外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发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第六条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七条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第八条对于需要将服务器托管接入申请表。

第九条对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网络链路需进行冗余,以保证高峰时的业务需求,以消除设备和链路出现单点故障。

第十条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科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方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闭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御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型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五

一. 关于网络的管理、维护(响应)制度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处理故障,现制定如下制度:

1. 故障登记制度:接线人员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应进行登记(表格附后),并根据现象能进行初步判断问题所在,如判断为非用户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

2. 故障响应与反馈制度:维护人员在接到维护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与用户取得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同时填写维修反馈单,对于网络问题及时通知网管。

3. 网络监控制度:网管人员和维护人员应对网络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网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并记录。

4. 紧急响应与通报制度:对于因病毒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网络重大故障,网管和维护人员应及时通报,并与其他部门合作,查找原因,力争尽快解决问题,并由网管人 员形成处理过程的报告。

二. 服务器管理制度:为保证服务器安全、稳定的运行,现制定如下制度:

1. 服务器监控制度:管-理-员应经常性的监控服务器的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安全部联系,并作详细记录。

2. 重要数据备份制度: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器中的用户信息,域名服务器中的域名信息,ftp服务器中的重要文件应进行及时备份,邮件系统的信息应天天更新备份,每周一次完全备份,备份信息应保存一个月。域名信息每次有更新后进行备份;ftp服务器内容根据重要性的不同进行备份。

3. 定期系统升级制度:对于windows操作系统的服务器应每周做一次升级,如遇到安全问题应立即升级。

随着企业it应用的日益增多,it系统也愈发复杂,it运营管理正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人员流失严重,运维质量起伏不定,业务部门抱怨不断,令众多cio备感焦头烂额。

由于对it运维的不够重视,很多企业并没有建立良好的运维团队来系统而规范的进行运维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it运维人员的流失,使得企业的it运维无法在质量上得到最大限度提升。

此外,随着企业it应用的深入,运维已无法单纯依靠几个“运维先锋”以及“技术大鳄”来解决。运维专业化的细分,需要企业能够充分了解it运维以及运维人员的特性,才能让运维人员在合适的细分空间不断进行运维经验的积累,从而提升运维质量。而这恰恰是很多企业无法正视的问题,运维中总是采取消极应对的态度,使得众多“运维先锋”以及“技术大鳄”也因为受重视程度不够等诸多原因选择离开。

对此,专业it运维服务商金道公司高级副总裁王勇总结到,虽然企业it应用增加,但对大多数公司来说,应用始终有限,对于技术型的高端人才来说实战机会较少,而最终用户支持等低端人才的上升空间又有限,从而造成人员更换频繁,影响服务的连续性和知识传递。而企业重新招人后又必需不断对新人进行繁琐的培训,这些都是很多企业极度困扰的问题。

那么针对以上种种问题,专业的`运维服务商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据了解,专业it服务商则主要从管理方面着手来解决上述问题,即打造合理通畅的晋升通道、设置系统标准的培训体系及设立相应检查监督机制。例如,金道公司开展了很多服务层次的细分,可以从桌面到网络、数据中心再到应用等多方面,还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相应开展更多对应的运维服务,运维人员能够获得比较全面的锻炼机会和成长晋升机会。此外,金道还拥有标准的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培训可以实现人员快速上岗。这种专业性的培训在节约企业成本的同时,也使得运维过程和结果更加轻松快捷。

据悉,金道方面一直非常重视人才发展,为每一位工程师提供了开放、公平、共享的发展环境。继08、09年引入国际经理人进行内部管理梳理重整之后,2015年金道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培养机制,全年共对新员工培训 320 人次,现场主管培训 120 人次,继续开展了严格的第二届经理晋升测试,最终14位脱颖而出正式获得“经理”头衔,建立了强有力的运维服务团队。

2011年,金道通过明确各岗位的关键绩效指标及标准,加大激励力度,实行新增利润分享制度,根据员工个人贡献,再次分配奖金,来激活员工潜能,员工个人收益完全取决于个人和团队的效率提升。其次,金道还整合和创新培训工作,帮助员工在工作方法、技能水平和团队领导力等方面获得提升,并将培训作为公司员工发展和晋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员工企业归属感的同时,也最大限度上维护了团队的稳定性。

总之,在运维管理中,团队质量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只有持续投入管理精力,建立相应晋升培训机制方能确保较高的服务水平和较稳定的服务质量。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到位,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20xx年1月12日,我矿由马奉远(法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各种安全管理机构,(矿班子领导小组、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地测科、保卫科、财务科、机电科、卫生科、档案室、工会、安全生产调度室、培训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为使以上各科室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到位,我矿成立了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王知高、副组长:侯开铺、成员:马武富、侯文飞、侯光灿。

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的目的:自检自查小组按照上级规定一周检查两次之外,其于不定日不定时的深入井下检查井下的各类隐患及管理人员在井下履行的职责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罚。

1、各管理人员交接班时间:上班前半小时未到充灯房领取矿灯的,更换其它管理人员,处罚当班管理人员100元。

2、矿领导,片长及挂片管理人员不按煤矿各规章制度,抓好各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要求,领导处罚200元,其他人员处罚100元。

3、矿井分管各项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对矿井不落实各片挂片人员管理工作情况,造成煤矿不安全隐患未及时得到处理和整改的,处罚200元。

4、技术人员:对矿井的采掘计划,图纸追接及管理必须认真落实到位,并能及时给煤矿作出可操作性的方案。若不及时作出方案、计划上报、拖延时间造成采掘失调,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技术人员失职一次处罚500元。

5、矿片区挂片片长及管理人员对井下隐患处理、能处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好又不上报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处片长跟班的100元,管理人员50元。

6、矿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对本片区范围内,存在问题让职工停止安全生产30分钟至1小时,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不追查不处理,也不上报煤矿主要领导,按每半小时处罚50元计算。

7、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对全矿出现的一切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不参与调查、落实、了解、不处理,造成煤矿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者,处罚100元。

8、矿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接到矿井挂片负责管理人员处理不了的隐患和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不积极组织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处罚100元。

9、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若井上、井下停电,缺相5—15分钟,一方面能处理又不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处理不好又不及时上报煤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调查落实,属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0、机电管理人员:对入井的电器设备不进行检测验收,让失爆电器下井,井下电缆悬挂混乱,设备缺螺少件松动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机电管理人员失职,领导处罚100元。电钳工50元。

11、机电管理人员:若煤钻、风机等其它设备停止运行,片区管理人员(当班班长)找到机电管理人员30分钟后,处理好,无正当理由,处罚50元。

12、矿管理人员挂片本片区:质量、数量管理执行不到位,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属挂片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3、财务若帐务票据混乱,台账不健全,处罚200元。

14、矿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有事回家,必须按煤矿的规章制度执行,一月按三天假,指不是当班时间,由本人写出假条,递交矿专管领导(侯开辅或马奉远)审批同意,方可回家。不请假,擅自回家者,处罚100元。

15、所有矿井领导及管理人员设置所需做的记录、台帐,必须按矿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己的记录、台帐,交侯文富存档备查,如不按规定进行工作,造成缺漏的处罚100元。瓦检员缺漏处罚500元,如造成事故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6、矿保安人员出现工作失职,造成管理失误或不到位经矿领导查出处罚200元。

17、凡属于外来人员到矿需要招待用餐的结帐单当面签字,由侯开辅或马伍富签字生效。

18、矿所进材料和设备由陶文磊负责采购,到矿后所有材料和设备由丁恒怀负责清点入库和出库。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七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

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八

为适应新的工作模式,作好班组的各项工作,让班组安全生产及其它工作安全有序地完成,同时也考虑到班组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1、班长实行长白班制,负责班组日常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会议、计划、检查、考核、账务、协调、变电站保安及环境管理、班组车辆管理等工作。

2、其余班组人员,分两小组值班,一组人员工作,另一组人员备用,工作组负责当值内所有日常工作的完成,具体工作的安排由组长负责,人员充足时,组长可不参加小型操作。因工作需要,工作组人员不足时,经班长同意,从备用组抽调备用人员配合工作,备用组必须随时保证至少有2人及以上(正值至少一人)可以备用,由备用组组长具体负责。大型工作或特殊情况时,全班人员统一安排工作。

3、工作组人员,在无外出工作的情况下,每天早上9:00必须来班组报到,熟悉班组当值运行方式及工作情况,并接受相关工作安排,11点后,在保证监控及电话接听工作能顺利完成的情况,其余人员经组长同意,可以于城内待命,但手机必须随时畅通,在特殊情况下, 15分钟能到达班组,超过规定者,按原制度考核。报到人员每次有20元钱奖励。

各罚款20元。换班时,副班原则不得上正班及以上人员岗位,影响工作安排时,视为不能参加工作的人员为脱岗,罚款200元。

4、备用人员的管理。备用人员由各组组长按顺序排列备用,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离开万源城,但必须经组长及班长同意。备用人员离开万源城后,必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有变化时,及时通知及安排。以上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5、控制楼8:0012:00及14:2018:00必须有人,并不得睡觉,违者罚款100元。主控6楼原则上24小时有人值班,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经组长及班长同意,尽快返回,并采取办法,保证不能漏接电话。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未接值班电话现象,违者当事人罚款200元,小组扣2分。有检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服从统一安排。

6、年休安排。班组人员按电业局文件要求,可以年休,但必须于月底前报班长,下月年休,以便工作安排。在工作较多或上班人员较少的情况下,班组有权进行调整。

7、其它未尽事宜,有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无标准的,班组讨论后决定。

8、绩效实行出勤制,每天30分(含备用)。

人/天。

万源运维班

2015-1-3

(二)           值班的交接-班:

4.     交接-班内容主要包括:上级指令、通知;值班工作情况和系统运行状态;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待办事项;维修器材、仪器仪表、工具、资料配套及定位放置情况和报表填写情况等。

5.     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交接事项,如有不明确的问题,应立即核实澄清,并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     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1)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2)     下一班未到或未经主管同意指定合适的代领班人时。

3)     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它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4)     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时。

(三)   值班要求:

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

3.       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       加强设备巡视,网络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报告;

5.       值班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心,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乱写乱画和擅自撕毁;

8.       值班人员应要熟悉机房设备,熟悉网络及线路的基本情况;

10.   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故障险情的处理流程,遇事沉着冷静;   

对于违反值班规定,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九

1、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积极维护公司安全,认真负责地做好保卫和传达工作,当班期间不做与本员工作无关的事情。

2、按上班时间提前20分钟定时开关公司大门,下班后适时关闭。

3、认真巡查厂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放行制度,要认真做好来访询问登记工作,对来访者态度要和善,同时务必问清来访事由。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公司大门。

5、严防公司财产流失。厂内物品出门时,应严格查清原委,做好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后方可放行。如有怀疑,应立即扣留物品,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

7、积极协助办公室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8、夜间当班人员及安排值夜班的其他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巡逻次数,巡逻时要认真检查厂区内及周边各个角落,确保安全。

9、当班人员要确保门房内的一切用电设施安全,不私自使用其它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10、当班人员有权制止一切有妨碍公司安全的一切不良行为。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三、在用压力管道应按有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注册;

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压力管道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七、使用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订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

十、压力管道使用中严禁超温、超压操作;

十二、压力管道的重大检修作业应由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

十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十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硬、软件稳定、安全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度本制度。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二、对信息进行日常操作和维护的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保证系统的政策运行。

三、严格管理操作系统账号,定期检查系统账号和用户权限分配。

四、当管理员监测到可疑的信息安全问题、违规行为或紧急安全事件系统时,应及时修复;若当时无法修复,则需要向上级政务中心管理人员汇报。

五、电脑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除系统维修和维护时间,要保障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

六、备份资料,每月定期检查备份数据,如有损坏,及时重新启用备份。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

2、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根据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

3、建立信息预报制度。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每年组织一次防雷设备的检测工作。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保证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转。

5、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防雷办通报,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6、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每年的4——5月组织专题讲座,以提高师生的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7、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三

保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管理,规范网络运维工作。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资源中心工作人员、网络安全运维的第三方单位及相关运维人员。

(一)外包运维项目招标方案应明确安全管理要求。涉及网络安全内容的运维项目在招标完成后,须与中标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二)信息化运维项目应确保不会带来网络安全隐患。信息资源中心应对校内信息化运维项目进行安全抽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通报,要求整改。

(三)外包运维项目结束后,应针对运维项目相关的信息系统账户进行统一清理和密码修改工作。

(一)运维项目正式实施,第三方运维公司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身份证信息等。对运维驻场人员应进行背景审查。运维工作涉及学校重要信息系统和核心数据,负责项目的职能部门必须与运维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二)运维人员进行远程运维所开设的系统账号,要进行严格管理,及时修改密码,确保账户只能当时使用。驻场运维人员在校期间独立开设系统账户,权限为工作相关的最小用户权限,离职时及时回收账户权限。

(三)驻场运维人员须会同信息资源中心,定期进行网络资产排查工作,编制学校it资产清单,开展安全评估。

(一)本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二)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信息资源中心,此前的相关规定如与本管理规定发生矛盾,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安全使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的保护,燃气器具的经营、安装、维修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是本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的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 燃气发展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公平竞争、方便用户的原则。

燃气经营坚持特许经营、安全第一、保障供应、诚信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编制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并征求建设、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意见,按法定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六条 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燃气管网、站点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项目,应当符合本市燃气管网、站点规划,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经批准的燃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燃气工程的消防及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

第八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依法承揽燃气工程。

燃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燃气工程质量。

第九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文件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整理燃气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燃气工程项目档案,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移交燃气工程项目档案。

第十一条 本市对燃气特许经营权实行安全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西安市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站点设置符合燃气管网、站点规划;

(二)有固定的、符合安全规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四)有符合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

(五)有具备国家规定相应资格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六)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燃气经营的企业必须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批准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燃气特许经营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投标、拍卖的方式取得,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需要延期的,应当于经营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第十五条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建筑耐火要求不低于二级,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照明设施按防爆要求设置;

(三)瓶库面积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保持通风;

(四)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取缔。

第十六条 进行瓶装燃气充装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充装燃气;

(二)向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向超过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第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质量、计量和压力标准向用户供气。

管道燃气设施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降压或者停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前通知用户,并按规定的时间恢复供应;因突发事故降压或者停气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或者歇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 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按照价格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燃气价格的确定与调整,应当实行听证制度。

第十九条 燃气计量表及计量表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燃气经营企业或者产权所属单位负责维护和更新,用户应当给予配合;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和更新。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每两年免费对燃气计量表后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用户。

第二十一条 用户应当依照安全用气规定使用用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改正意见。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改正的,燃气经营企业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采取暂停供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施工。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施工方案,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接通输气管道,保障正常供气,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第二十四条 在燃气输配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三)擅自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作物;

(四)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五)擅自打桩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六)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在燃气输配管道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经营的燃气器具,必须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抽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检测结果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燃气器具经营企业应当在燃气器具的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检测标志。

在本市经营燃气器具的,应当设立安装、维修售后服务站点。

第二十六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燃气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经营、使用、设施保护、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消除。

第二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建立燃气安全预警联动机制,接到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报告后,立即处理。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燃气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发生燃气事故时,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抢修。

第三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安全防护、维修保养、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有关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燃气设施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生故障的,应当及时排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气。

第三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本市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在安装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并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确认上述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工作正常后,方可供气。燃气经营企业、非居民用气单位应当对燃气泄漏报警、消防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新。

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并在重要的燃气设施上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燃气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三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二)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三)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

(四)加热或者在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五)倾倒燃气钢瓶残液;

(六)擅自改换燃气钢瓶检验标志和漆色;

(七)在地下建筑、高层建筑、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钢瓶燃气;(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由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燃气经营企业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降压或者停气时未提前公告或者未及时通知用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燃气器具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及物品,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消防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或者安装后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未按规定与公安消防报警系统联网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设置明显统一的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处2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燃气泄漏事故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对个人处5千元以上罚款,对燃气经营企业处5万元以上罚款、停止经营或者吊销安全经营许可证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生产、储运、输配、供应的各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和计量装置;

(三)燃气工程是指燃气设施和燃气供应站点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四)燃气器具是指燃气灶具、燃气烘烤器具、燃气热水和开水器具、燃气取暖器具、燃气报警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及调压阀和燃气表等。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五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2)安全教育制度:对新进企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使工人掌据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特点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学会使用施工现场配备和设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防护措施。并认真填写“安全教育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每个分单项(体)开始作业前,必须由项目安全员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工人充分了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性防护措施;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本工程项目施工中所需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操作证不得超期使用,名册齐全。并上报监理公司审核批准后,由项目部安全员统一管理。

(6)班组“安全喊话”及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每天作业前由班组长对所属工人进行班前安全喊话,强调当天作业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工人遵章守纪,杜绝违章作业。并监督工人相互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作好记录。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应急措施,在重点防火部位(油漆库房、乙炔、氧气瓶库房、)以及旁边有可燃物的焊接作业点均按要求配备必消防灭火器。并且建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消防应急小组,负责消防应急救援。

(8)按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对各楼层周边、通道和楼梯两侧边以标高大于2米的平台临边均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现场施工人员一律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系紧安全带,并挂在牢固位置。

(9)建立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所有电路、配电箱、电机等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管理和维修,电器、用电机具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要求,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

(10)工伤事故处理:建立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认真做好“四不放过”工作(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隐患未整改合格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周围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1)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采用江宁区安全监督站统一印制的安全管理资料,资料填写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应包括安全责任制、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与验收、工伤事故统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台帐。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切实做好宿舍冬季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管理部总务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员工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利用灭火器、消火栓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本着对公司、及所有住宿人员安全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特制订以下之规定: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等电器(限800w以下)外,其它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等电器的人员需至总务课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其它取暖、制热电器(小太阳、热得快、电热毯等)、自制电器均不得使用。

4.禁止用其它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宿舍电器、线路损坏、故障、异常应及时联系、上报总务课,以便及时维护。

6.禁止在床头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0.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1.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2.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总务,若查到将给予处分。

13.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以上之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尽请各部门主管及时向员工倡导!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七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网吧职责,落实网吧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依法经营。

2、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禁上网消费者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色情、宣扬迷信、暴力等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如发现含有上述内容的网页或网站,应立即向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安机关报告。

3、实名上网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对上网消费者进行实名上网管理,认真录入上网人员信息,坚决杜绝假身份信息上网的现象。

4、安全管理员持证上岗及场内巡查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对上网消费者做好上网安全教育。同时,要经常性的对整个网吧进行安全巡查,发现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吧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保持网吧安全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和使用,防止非管理人员操作、使用或关闭网吧安全管理系统。

6、违法犯罪报告制度。网吧安全管理人员若发现上网消费者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色情、宣扬迷信、暴力等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提供有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7、备份制度。网吧内上网计算机的上网信息内容和记录备份必须保存60日以上。

8、安全防火制度。网吧内不准吸烟,要悬挂禁烟标志;不准使用明火取暖;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配置必要的防火设备,时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八

1.1为了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部门经理是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部门的安全、健康与环境负主要责任,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安全活动制度。

2交接班制度。

3巡视检查制度。

4工作票制度。

5工作监护制度。

8高空作业安全制度。

9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0安全例会制度。

3.1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积极组织与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2部门经理负责编制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及其他规定等。

3.4部门经理负责定期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与计划,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5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生产现场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及其它安全检查工作。

3.6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检修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工作。

3.7部门经理根据检修工作的性质,召开工作前安全交底会并形成会议记要。

4.1交接班制度是保证班组之间有效沟通、连续工作、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4.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部门员工执行交接班制度。

4.3交、接班时,有重要工作事项,班长与班长之间必须亲自交接,做好书面记录,交接清楚后方能离岗。

安全运维管理制度篇十九

1.严格注意防火、防盗,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放射性及强磁场物品。机房工作人员外出及下班时要锁好门窗。

2.机房工作人员应时刻注意机房空调运行状态,保持机房及设备恒温、湿度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配合解决。

3.为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机房的服务器须每天24小时开机(包括双休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服务器。因机房设备检测、维修或其他原因关闭服务器,应事先征得相关负责人批准。

4.机房工作人员要定期维护机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好记录,如不能解决须报告相关负责人研究处理方案。

5.机房内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的配置及更改,须由系统管理员进行。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使用外来的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前,要先查毒后使用。

6.机房内的设备、资料、物品只限在机房内用,外借时需经批准并登记,用后及时收回。

7.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每两周集中打扫1次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堆放杂物,禁止将食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8.其他部门人员可进入机房,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上机操作。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须经信息化研究中心负责人批准,机房人员陪同并登记,做好记录。

技术服务人员主要指:机房设备原厂服务商、系统集成商、第三方服务人员,为机房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1.技术服务人员进入机房前应事先与机房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判断故障出现的原因,拟定故障排除计划,估计故障影响范围。

2.技术服务人员进入机房前,应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进行相关维护、维修操作,并做好所有操作记录。

3.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复制服务器、交换路由、安全设备等相关配置,不得将相关配置告诉第三方,不得将相关信息外泄。

4.技术服务人员在新安装设备时,应告诉机房管理人员设备使用、维护的注意事项。

1.开发人员进入机房前,应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由机房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进行相关维护、维修操作,并做好所有操作记录。

2.未经负责人批准,开发人员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3.开发人员在配置好新系统后,应以书面形式告诉机房管理人员需要备份的数据和备份周期。

4.开发人员从服务器上传和下载数据,原则上使用ftp软件,除特殊需求,并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等便携式设备在服务器上传输数据。

5.开发人员安装新应用系统时,禁止盲目的把程序拿到服务器上测试,应在自己的测试机上测试程序,并确保应用软件的安全性。不得私自在服务器上搭建安装测试环境。

6.开发人员在服务器上操作时,遇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切勿在服务器上进行测试操作。

7.开发人员在服务器上的'主要操作内容为:

(1)上传和下载数据。

(2)对自己开发的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

(3)对新开发的应用系统进行安装和配置。

8.开发人员不得进行以下操作:

(1)修改服务器系统配置,特别是涉及安全方面,如端口的开放,注册表的修改等。

(2)在服务器上调试程序代码。

(3)未经许可重启服务器和系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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