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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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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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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一

&ldquo消防安全指预防和解决扑灭火灾的安全措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意思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即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当然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依靠群众的原则。

消防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群众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灾抗灾能力;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防火、灭火工作。

(三)依法管理的原则。

依法管理就是单位的领导和主管或职能部门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要依照法规办事,加强对职工群众的遵纪守法教育,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严肃追究,认真处理。

消防法规不仅具有引导、教育、评价、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而且具有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强制作用。因此,任何单位都应组织群众学习消防法规,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依照法规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或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管理走上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管理的原则。

科学管理,就是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规范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管理程序、方法、途径、翻度、工作方法等,从而有效的实施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消防安全管理要实行科学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富有成效。首先,必须遵循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要知道火灾发生的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领域的扩大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火灾成因与人们心理和行为相关的规律;火灾的发生与行业、季节、时间相关的规律等。其次,要学习和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与实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以取得最佳的管理效果。

(五)综合治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在其管理方式、运用管理手段、管理所涉及的要素以及管理的内容上都表现出较强的综合性质。消防管理不能单靠哪一个部门,只使用某一种手段,要与行业的、单位的整体管理统一起来;管理中不仅要运用行政手段,还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进行治理;管理中要考虑各种有关安全的要素,即对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国务院在批转《公安部关于全国消防重点保卫工作现场会的情况报告》中提出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这是评价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程度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

(2)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处处有人管。

(3)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4)有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

(5)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7)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8)对学校师生普及消防知识,对消防责任人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9)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做到切合实际,能够收到预期的效果。

(10)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为确保辖区幼儿园的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6月23日下午,衡水深州消防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各幼儿园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检查发现大部分幼儿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比较到位,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到具体个人,消防设施器材能够保持完好有效,但也有部分幼儿园存在疏散距离不够,疏散通道堵塞等现象,消防人员责令幼儿园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期改正。

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法律职责,落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2、教育幼儿不玩火,不触摸电源开关。电源插座装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提醒家长来园时不吸烟、不乱丢烟蒂。

3、加强晨检工作,不让幼儿携带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品入园。

4、各班教师应根据实际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启蒙教育。

5、发生火灾时,各楼层教职园工应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引导班级幼儿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

6、厨房人员应管理好火源,餐后及时清理厨房环境。

7、认真制定消防预案,在消防人员的专业指导下,组织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拨打电话“119”,按照“消防预案”紧急处理。

8、保护好消防设施,灭火器药剂应根据消防要求定期更换。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二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七、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云阳县盘龙街道盘石小学。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三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七、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十、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安全管理,规范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大坝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辖的大坝。其它部门管辖的大坝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和过船等建筑物。

第三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辖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以下称鉴定审定部门)按本条第四、五款规定的分级管理原则对大坝安全鉴定意见进行审定。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地)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流域机构审定其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水利部审定部直属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

第六条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

第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三)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第八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按本办法的要求,定期组织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二)制定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

(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

(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六)筹措大坝安全鉴定经费;

(七)其他相关职责。

(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

(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五)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六)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

(一)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

(二)组织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

(四)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五)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它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鉴定承担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业绩表现差,成果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鉴定承担单位应当取消其承担大坝安全评价的资格。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第三章工作内容。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检查包括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第十五条鉴定审定部门应当将审定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时印发鉴定组织单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及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并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结果汇总后报送相关流域机构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大坝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度管理措施,加强大坝安全管理。

对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第十七条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第十八条鉴定组织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大坝安全评价。

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附则。

费用中列支。

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时废止。

附件: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略)。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五

1、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之中,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6、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3、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

督促其落实。

5、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6、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7、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8、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9、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

10、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11、指挥本单位初期火灾的扑救。

12、办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3、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酒店安保部员工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安保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酒店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拟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4、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负责用火、用电的管理,纠正违章行为。

5、加强对消防监控设备、灭火设备、器材的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使用状态。

6、分析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参与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负责协助实施。

1、组织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

2、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3、与工程部共同对酒店消防设施的使用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4、负责组织或督促对酒店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训练和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5、负责建立和健全消防档案。

6、在火灾情况下,当好领导参谋,组织指挥扑救和宾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组织交流消防工作经验,不断促进酒店消防工作的开展。

工程部经理职责。

1、负责制定酒店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2、负责消防设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消防设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处理,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安全检查及预防性试验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4、监督承修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的检修记录。

5、积极当好领导参谋,逐步做到对酒店重要消防设施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改造,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

6、严格消防设施验收移交手续,做好消防设施技术档案的收。

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导酒店其他部门的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酒店消防设施全员管理制度。

8、经常检查工程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电视机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配电房.锅炉房.水泵房)。

9、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对使用喷灯、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业,做到定人、定点、定防范措施并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

10、在酒店发生火灾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协助指挥扑救、疏散工作,并保证内部通讯电话畅通。

11、对酒店新建.改建.装修项目应将防火设计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

12、监督在新建.改建.装修项目进行期间的现场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项目竣工验收。

13、做好在酒店进行土建.安装.装饰项目等单位资质证书的审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单位与酒店签订《改建装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15、经常检查和教育本部门员工和施工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防火意识,避免事故的发生。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辖区内消防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禁止员工携带电热器具在酒店范围内使用,不得动用明火。

6、部门辖区内不得擅自乱接电气线路和设备(特殊需要时应报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电设备下堆放物品。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门员工,应经常向宾客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梗应放在烟缸内,入睡前应将电器关闭等防火知识。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督促本部门员工禁止宾客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客房或在客房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等电热器具,禁止在客房区域内燃烧物品和燃放烟花爆竹。

7、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演练,一旦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对本部门的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气的防火措施及火灾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5、加强对卡式炉.酒精炉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气炉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须经安保部批准同意,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负责组织对烟道.抽油烟机开展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烟道.抽油烟机积垢过多引起火灾。

7、督促保持餐饮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严禁超员营业。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及时妥善处理。

8、营业结束后,督促工作人员对营业场所内的设施和客人遗留的残物及时检查和处理。确认无隐患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9、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的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带头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负责娱乐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将消防工作纳入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

总结。

.同评比。

竣工验收工作。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证营业期间各疏散通道畅通。对仓库.厨房.配电室.音控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报警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宾客和员工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进入营业场所;禁止在营业场所或工作区域焚烧可燃物品。

8、建立夜间值班制度。营业结束后,全面检查各营业场所安全情况,确认无误,切断照明电源。做好夜间巡查工作。9、定期组织开展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的训练,不断提高员工防火灭火和疏散宾客的能力。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消控中心。

2、坚守值班岗位,严密监视各种消防信号,对报警信号必须到现场查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发生火警.火灾时,按酒店规定的火警火灾处置程序进行操作。火灾时要沉着冷静,正确操作好消防设施,当好酒店领导的参谋,配合消防部门组织灭火。

4、认真学习掌握酒店内各种消防设备.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内卫生,做好交接班手续。

电工职责。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1、电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必须遵守电工操作规程和《电器安装维修标准》,严禁超负荷运行。

3、新增设或更改电气设施时必须经工程部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4、电工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和清扫积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须提供临时电源的,电工应在现场值班负责安全。

5、电工应熟练掌握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6、发生火灾事故时,电工应立即到火灾现场待命,高配间电工要坚守岗位。

电焊工职责。

1、电焊工必须经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电焊工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向消控中心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3、电焊.气割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做好清除电焊.气割地点周围的一切可燃物,专人监护并备灭火器材。

4、电焊间内严禁吸烟。氧气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不能倾倒。

5、经常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是否漏气,软管有无破损,接口螺丝是否拧紧。应使用年检后的氧气瓶和乙炔瓶。严禁瓶阀及减压阀里沾上油脂,以免发生钢瓶爆炸。

6、电焊工应熟练掌握防火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设备,能扑救初起火灾。

1、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储存.保管物资的火灾危险性和预防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会扑救初期火灾,并经常保持灭火器材的清洁.完好。

2、把好物资进出库“三关”,即进库验收关.入库保管关.出库复验关。

3、为库内物资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加以处理并报告。4、库内不得乱接乱拉电器线路和使用电热设备。5、库内严禁闲人入内,严禁吸烟和焚烧可燃物品。

6、下班前对库内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楼层疏散引导员职责。

1、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负责引导人员的疏散逃生。2、熟悉本单位应急疏散预案内容,掌握疏散顺序。3、每日检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4、做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5、熟悉掌握通道位置及走向,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从就近疏散出口逃生。

厨师职责。

1、厨师应认真学习掌握管道煤气的理化性能和应急事故的处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气前应检查各管道.灶具.阀门是否漏气,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炼油.炸制食品时应随时注意油温,控制油量,不得离开岗位,以防油温过高引起火灾。

4、烘烤食品应控制好烘箱温度和烘烤时间,以免烘烤温度过高或烘烤时间过长引起火灾。

5、厨房内的电器设施应由电工负责,厨师不得随意接拉电线,确属工作需要必须经工程部同意,由正式电工接拉。6、营业结束必须认真检查管道煤气阀门是否关闭,烘烤箱是否短电,确认无误后,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一般员工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要求,不违反酒店纪律,不违章操作。

2、学习和掌握安全工作常识,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自觉保护安全设施,做到不损坏,不擅自挪用或拆除、不堵塞消防通道。

4、熟练掌握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险,会组织疏散人员。

5、营业期间,发现火警行为要立即报告并拨打“119”电话报警,使用消防器材积极扑救初起火灾。6、交接班时,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六

广东省河流众多,以珠江流域(东江、西江、北江和珠江三角洲)及独流入海的韩江流域和粤东沿海、粤西沿海诸河为主,集水面积占全省面积的99.8%,其余属于长江流域的鄱阳湖和洞庭湖水系。全省流域面积在100平...(查看详情)。

鄱阳湖和洞庭湖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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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省水利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全省358座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包括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

《通知》要求,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辖区内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于3月底前报送省水利厅备案。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尤其要重点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度汛责任,确保度汛安全。地方政府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督领导责任,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重大问题;主管部门责任人要承担水库大坝安全运行监管职责,指导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日常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管理单位责任人对水库的安全与管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

《通知》要求,各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加强与同级能源、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文化与旅游、国资、林业、农垦等大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落实辖区内所有水库的大坝安全责任人,并会同各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督促业主、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努力实现水库工程安全、有效、良性运行。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七

(四)制订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七)组织管理微型消防站,落实初起火灾扑救职责;

(二)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三)巡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对违法行为予以劝改;

(四)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发现缺失、损坏的及时报告;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发现在通道、楼梯间停放、充电的进行劝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居民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八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3、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6、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6、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提请医院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6、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7、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8、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7、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九

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组织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单位,或委托大坝安全管理单位、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报告,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分析评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大坝洪水标准复核,包括水文和洪水调度计算的复核;。

2.大坝抗震复核,包括地震烈度和大坝抗震的复核;。

3.大坝质量分析评价,包括施工期和大坝现状质量分析;。

4.大坝结构稳定和渗流稳定分析,包括变形稳定分析;。

5.大坝运行情况分析,包括工程老化分析;。

6.大坝安全综合分析,提出大坝安全论证总报告。

第十三条大坝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由安全鉴定主管部门主持,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参加,大坝的运行管理单位密切配合,检查后,应编写出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现场安全检查内容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大坝安全鉴定过程中,发现尚需对工程补作探查或试验,以进一步了解情况作出判断时,鉴定主管部门应根据议定的探查试验项目及其要求和时限,组织力量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受委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交探查、试验成果报告。

第十五条在对大坝安全进行分析评价和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的基础上。专家组应认真审查,充分讨论。对大坝的安全作出综合评价,并评定大坝安全类别,提出安全鉴定报告书。安全鉴定报告书格式见附件。

第十六条大坝安全分类标准: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部颁规范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大坝工程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坝,鉴定材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坝。

第十七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结束后,鉴定主管部门即应进行。

总结。

并将总结和安全鉴定报告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全部鉴定资料成果均应存档长期妥善保管。

第十八条大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根据安全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运行意见和有关措施,对三类大坝,应即立项,安排计划,进行除险加固,限期脱险。在未除险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大坝管理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列经费解决。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完善大坝安全鉴定制度,保证大坝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大坝。坝高小于15米、库容1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发电和过船建筑物。

第三条大坝安全鉴定实行分级负责:大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70米以上的中小型水库大坝由盛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中型水库大坝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米以上小型水库大坝由地(市)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坝高15米以上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型水库大坝,由县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水利部直辖的水库大坝,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组织鉴定。

第四条大坝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对大坝按期进行安全鉴定。大坝建成投入运行后,应在初次蓄水后的2~5年内组织首次安全鉴定。运行期间的大坝,原则上每隔6~10年组织一次安全鉴定。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鉴定的,属违章运行,导致大坝事故的,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鉴定的组织和程序。

第五条大坝的安全鉴定应逐个分别进行,鉴定工作由组织鉴定的主管部门负责主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

第六条大型水库的安全鉴定专家组一般由9~11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人数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中型水库的专家组人数一般由7~9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名。小型水库专家组一般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2名。专家组应包括下列各方面的人员:

1.大坝主管部门的技术负责人;。

2.大坝运行管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运行管理单位的专家;。

3.有关设计和施工部门的专家;。

4.有关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的专家;。

专家组中应含有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等各方面的专家。

大坝安全鉴定专家的资格应经上级大坝安全主管部门认可,认可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应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程序可适当简化。

1.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主管部门下达安全鉴定任务,编制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十

法人代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

(1)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规定,指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主管、各部门责任人和安全部门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指示、规定和要求。

(2)审批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统筹安排,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拟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4)经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并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5)每月听取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十一

大家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多回归教材的重要知识点上,下面百分网小编当大家整理了安全工程师中,关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职责的知识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简短篇十二

2.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

3.检查公司消防设备的设置、安放及维护。

4.定期排查市场区域内外的不安全隐患,作好检查与消除隐患的防范工作,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惩罚措施。

5.组织义务消防员的专业技能训练和基础知识的培训,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常识和专业技能的宣传、教育工作。

6.认真作好组织抢险与自救工作,必须做到:在严禁吸烟的场所,绝对禁止吸烟;在允许吸烟的场所不得随意丢弃蹄;在堆放易然物品的场所杜绝一切火种。保持市场通道的畅通无阻,确保商城的人生、财产安全和正常运营。

7.负责对消防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的工作,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上报、及时与厂商联系。保证消防设备的完整无损。

8.作好各项巡视、检查等交接班的工作记录。

9.配合接待消防部门的检查工作,协调好消防机关和业主物业部门的衔接工作。

素质标准。

1.具有丰富的消防安全专业知识和组织工作能力;

2.有良好的公共关系和社会活动能力;

3.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做事认真讲原则,秉公执法,团结为公,不谋私利;

5.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风尚;

6.顾全大局,维护公司利益,有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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