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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大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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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大全16篇)
2023-11-23 16:00:19    小编:ZTFB

经济是社会资源分配和利益协调的学科,关系到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好的总结应该突出重点,将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清晰明了地呈现出来。总结范文可以激发我们撰写总结的兴趣,让我们更有动力去写好总结。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一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到处把爱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急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老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准时排解担心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损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老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生疏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缘由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爱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实行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担心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老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爱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常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帮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掌握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爱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准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支配、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加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争论月安全工作方案,讨论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争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老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争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准时排解、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养。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二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特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磻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镇食品安全形势,评估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协调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对于涉及监管责职界定不清、处于监督盲区的有关领域,由食品安全办的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置。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当进行,特殊制定以下措施。

1、遵守大路、铁路交通规章,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赶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1、无大人伴随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同学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任凭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修理、形成制度。

1、禁止同学在校内及走廊上追赶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班级学校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急性的地方活动。

1、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同学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老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老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爱护工作。

1、合理支配同学参与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同学参与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同学接触有毒、有害物品、留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当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留意安全。

5、要让同学留意肯定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老师应在上专业课前叙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学问教育。

7、劳技课场全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1、组织同学集体参与校外活动,肯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方案、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同学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四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五

一、消防水泵房是重要的消防设施,各单位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将泵房改作它用或乱放杂物,保持室内整洁,四周道路畅通。泵房的管理应纳入设备创完好管理活动中。

二、在泵房临近操作的明显位置应设有工艺操作流程图和操作程序说明,操作流程图醒目、直观,操作程序简洁、准确、实用。低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系统消防水泵能在接到火灾报警后2分钟内投入运行,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为自动控制。

三、消防泵房机泵、备用泵、仪表、电器、罐等应保持完好,零部件齐全,机泵运行时振动符合规定,压力、流量满足设计要求。

四、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事故照明,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消防泵房应设报警电话。

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有专人负责,对于消防泵房出现的故障要立即处理,时刻保持战备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泵等按照公司《机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润滑、维护和保养,每周试运行1次,内燃机每周试机一次,认真填写运行和润滑记录。内燃机的优良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匀转6小时的要求。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水池应设水位标志,确定警戒水位,应安装自动补水系统。

七、使用后的泡沫灭火系统应立即清洗,吹扫干净,防止锈蚀,泡沫罐及时填加灭火剂。

八、泡沫液贮存到期前,必须取样送到专业部门化验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025-89620xx9鉴定书复印件送到质量安全环保处部门备案。化验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做好登记。

九、更换泡沫液前,应对灭火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灭火试验,查看系统是否完好,有异常情况应检查修复。

十、每年应利用消防演练等时机对消防水系统的功能进行全部测试,通过水泵控制柜现场启动、自动启动、消防控制室远程启动等方式来启动消防水泵进行测试。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六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务必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务必具有高度的职责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持续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持续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务必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持续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7.持续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理解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职责追究。

1.小卖部务必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务必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贴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务必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1.电工务必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务必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务必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务必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群众中毒事故的发生。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务必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务必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个性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务必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职责制,任何状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状况、进水状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理解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理解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礼貌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礼貌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状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潜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职责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潜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职责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职责制和职责事故追究制。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七

1、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美国一项研究显示:暴露在辐射中可能会触发癌症。然而最近有专家们说,做乳腺x射线检查的结果所带来的负面作用,可能比强烈的x射线辐射对人影响更大。当然,这个结论只是提醒那些年龄小于30岁的妇女,应该谨慎进行乳-房x射线检查或者其他胸部x射线检查。

少量辐射也会增加患癌风险

对于有患乳腺癌高风险的妇女,以及那些有高风险基因突变或有乳腺癌家族史的高龄妇女来说,提前做x射线检查是非常重要的。但对于年轻妇女,尤其是年龄小于30岁的低龄妇女,应该考虑用谨慎的方法进行检查。最新研究表明,当乳腺癌高风险妇女在年龄比较小时经常接触和暴露于辐射,即使低剂量辐射也会增加她们患癌的风险。

建议年轻女性最好用乳-房核磁共振来代替x射线检查。

研究人员发现,那些很早就接受乳-房x射线检查或接受其他胸部x射线检查女性,在40岁时,乳腺癌诊断率是那些没有进行筛选检查的乳腺癌高风险妇女的1.5倍。一些超过5次暴露在x射线下的,以及另一部分在20岁之前即进行过x射线检查的`、本身就有患癌高风险的妇女,她们患乳腺癌的风险会比其他人多出不止2.5倍。

检查结果常导致不必要的治疗

在过去30年中,进行乳-房x射线的常规检查,已导致超过一百万妇女因为乳腺癌而接受了一些不必要的治疗。据最新的科研报告称,进行乳-房x射线筛查的有效性值得怀疑,因为有将近三分之一的被初步诊断可能患有乳腺癌的妇女,并不会发展成完全乳腺癌——如果她们没有接受那些不必要的治疗的话。

在初步检查出患有乳腺癌的情况下,病人通常不得不忍受一些“入侵性治疗”,诸如外科手术、放射性治疗、激素治疗及化疗等。而患者们在不得不忍受这些痛苦的过程中,结果可能会更可怕。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八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3、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4、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5、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6、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7、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八、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 具体负责校园网网络安全的管理,协调各部门实施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有关管理措施

7. 定期检查有关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日志,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园网进行安全检查

11. 做好校园网及学校各计算机的安全涉密工作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九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当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进展顺当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完好,干净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同学进出。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报标示、留意行人标志或留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准时处理,协作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内周边简单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内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连接纳入治安管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规范经营,并保持干净卫生。

(16)校内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嬉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组织力气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同学的安全意识。特殊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同学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大事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同学,要求凡接送同学车辆必需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爱护同学安全。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十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十一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保持政治稳定,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罢课、失泄密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校园治安安全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任务的完成。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校园治安安全目标的要求与下属教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制定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进行核查登记,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按照《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根据《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书》考核合格的部门,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对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xxx责任部门负责人:xxx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十二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一条 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 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 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 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住宿,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十三

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校风、学风,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师生员工对有关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通过正常渠道积极向学校和当地政府反映。所有人员举行集会(指非学校、管理部门、教学单位组织的正常的学生或学术活动,下同)、游行必须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校园内禁止书写、张贴大小字报。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外国留学生如需在圣诞节等带宗教色彩的节日举行活动,需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办公室批准,且只能在外国留学生范围内举行。

第五条:校内组织讲座、报告等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批;涉及校外人士的讲座、报告等活动,组织者应当在72小时前向学校主管部门递交申请,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核。申请中应写明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报告人和负责人的姓名以及场地的安全措施情况。学校主管部门应至迟在举行时间4小时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通知组织者。逾期未通知的,视为许可。

第六条:各单位组织的活动,安全问题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并应就活动安全措施报保卫处备案。

第七条:全校师生员工均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破坏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其它活动。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的,学校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组织者以及其他当事人立即停止活动。对组织者、策划者和不听劝阻的参加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违法犯罪者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损害国家财产的,学校有关部门可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九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所有学生一律不准佩带和私藏管制刀具。

第十条:所有师生员工应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校园内禁止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等活动。

违反第九条、第十条者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对偷盗公私财产者,除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外,是本校临时工的,还要追究临时工的`负责人和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国内新闻记者人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经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同意后,方能在校采访。

第十四条: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及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进入学校采访或进行其他活动,必须持省、市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并征得学校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意后方能按指定对象进行采访。

第十五条:校园内各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不得采用违反安全措施的方法进行操作和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校园内禁止乱接电源、私拉电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用电用火。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擅自动用和损坏消防器材及设施。

违反第十五、十六、十七条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治安处罚。

第十八条:所有人员应爱护校内公共设施,禁止践踏草坪、攀摘花枝、在校园内遛狗等行为;人人都有义务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九条:在校内使用计算机网络,应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传播虚假和有害信息。

第二十条:车辆驶人学校,必须按校内交通标志行驶,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并遵守学校关于车辆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需在校园内从事宣传活动、摆摊设点,须经学校办公室同意,校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保卫处指定地点.,方可进行。未经允许禁止在校内从事宣传活动、摆摊设点,一经发现,学校有关部门有权取缔。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十四

学校师生饮水安全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必要保障,对老师的健康、同学的成长具有现实意义。为此,特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师生要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饮水卫生工作,详细负责后勤的老师应加强对饮水安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存水室要讲好卫生,桶摆放整齐,水的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5日。

三、每学期要对饮水机进行清洗和检修,搞好饮水机的`卫生,确保饮水安全。

四、班级要加强对饮水机的爱护,要有专人负责,如有损坏准时送交管理员检修,是人为损坏的,损坏者要包赔损失,并扣班级考核1——3分。

五、要建立索证制度,每一期送水都要索要饮水质量合格证。

六、要建立饮水机检修记录,要具体记录饮水机检修记录。

七、学校要加大对饮水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管理员每年要进行体检。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十五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怎么写篇十六

目的:为进一步做好绿化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所属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及各单位的办公室是绿化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本单位的绿化管理工作。

程序:

一、公司绿化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公司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综合部(简称绿化办)。绿化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公司绿化规则的制定、执行,公司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和责任区的维护。

3.为了使员工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公司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各部门员工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部门工会、团总支具体组织员工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维护公司绿化的若干规定

1.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者,必须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监察办批准。

2.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践踏草坪。

4.不准采摘花朵、果实、剪折枝叶。

5.不准向草坪、花坛和水池等绿化场地抛扔果皮、纸屑、吐痰、泼倒污水。

6.不准在草坪上、廊亭内、园林桌凳上吃饭、饮酒。

7.不准进入花坛及养护期间的封闭绿地。

8.不准污损园中绿化小品及建筑设施。

(三)损坏公司绿化的处罚办法

1.损坏树木、花草以市价3~5倍罚款。

2.采折花朵,每枝以3角一3元不等罚款。

3.损坏草皮按每平方米五元罚款。

4.在绿地、草坪进行踢球等体育活动,每个罚款x x元。

5.采摘花果,以每枝?元罚款。

6.损坏园林小品设施者,按修理价两倍赔款。

7.无发票或出门证将花卉、盆景、苗木携带出门者,门卫有权扣押,并处以市价5~10倍罚款,由公司报派出所执行。

8.偷捕水池观赏鱼,按每尾x x元罚款。

9.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或已造成损坏、损失而又不接受处罚者,情节严重的除执行处罚外还要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四)爱护绿化人人有责

望全公司员工自觉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并积极向一切损坏绿化的行为作斗争。对积极维护本办法,保护绿化有功者,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成活:新种树木特别管护,及时浇水、修剪、培土、扶正、绑桩、治虫等,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常年树木成活率达到98%。

2.植保状态。防治病虫害,大面积防治每年不少于4次。无病害率达到85%,无虫害串达到90%以上。

3.草木花卉种植。常年定型花坛,指令性草花种植区,全年更新两次。身苗由苗圃供给,种植后要及时管养,要求长势良好。

4.树木修剪。常年按季节进行修剪,全年不少于3次(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女贞球、绿篱等易疯长树木应不定期修剪。要求无枯枝、死树、陡长枝。

5.除草。杂草高度不超过10厘米,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草势旺盛期应适当增加除草次数。

6.浇水施肥。按树木长势进行不定期抗旱浇水或排涝,全年冬春施肥不少于两次。

7.清理。绿化区域土地平整,无杂物,无枯枝烂叶,砖石不超过3立方厘米,除下的杂草,修剪的废枝应及时清理处置。

8.种植及临时劳动。及时完成当年树木种植,搬迁任务,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校庆、节日、会议会场的绿化。

9.检查评比。按照每个所承担的绿化种植、养护责任,每月检查评比一次。

三、苗圃、温室管理制度

1.苗圃及温室是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逐步减少公司投资。

2.苗圃必须为美化公司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繁殖,每年自行嫁接套接,培育及补进新品种各2~3个。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向等情况。

5.苗圃、温室不准存放私人花卉。全公司员工需要在温室寄放越冬的花卉,苗圃负责人视温室场地的可能性,可办理寄放手续,并收取一定的管养费。对私人寄放的花卉,必须另册登记,插好标志写明品名、数量、拥有人姓名,并必须与收费收据三者相符,否则一律视作公司产。

6.非苗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进入苗圃或温室。

7.苗圃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花卉、盆景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8.苗圃负责公司公共场合、、会议室的花卉布置、更换和养护。

9.负责公司大型会议会场用花和节日公司单项性美化布置,可收取适当费用。

10.苗圃努力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种植各种时令草花、苗木制作盆景出售,对花卉爱好者进行管养技术指导。

四、公司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个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两遍,并全天候保洁。

3.环卫清扫人员还负责房屋下明沟的清扫、冲洗,并要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路边废物箱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面处理。

(二)沟路疏通

1.环卫组必须备有地下管道及大小窖井,化粪池分布图,并对各个窖井编号管理。

3.沟路工的固定任务指标,大窖井每月清掏一次,小窖井每半月清掏一次。

4.工作制度先保污水道(特别是粪便管),然后废水道,再次雨水道。

5.做好化粪池窖井的密封工作。

(三)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并罚款1元;不接受批评教育者,罚款2元。

2、禁止在食堂、宿舍、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并罚款1元;不接受教育者罚款2元。

3.禁止向公司河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并根据不同性质处以5元以上罚款。

6.禁止在室内、走廊、门厅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并处以每人2元罚款。

7.不准在办公楼、宿舍楼的门厅、走廊、盥洗室、教室、综合部、宿舍等非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校内不准乱停放各种车辆。违者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元。

8.不准在公司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杈枝、树干上挂晒衣被等物。违者根据情况处以1元以上罚款。

9.不准破坏公司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许可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损坏花木和公共设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如有损坏,按原价5~10倍罚款;对屡劝不听或清除不力者,虽无损坏公物,亦应处以10元以上罚款。

10.各部门应划定环境卫生责任区,在责任区范围内保持人行道、墙脚清洁,地面无痰,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室内由各部门承包卫生。对执行不力者按情况处以20~100元罚款。

11.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并处以2元以上罚款。

12.不准在公司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违者就地清理,并处以10元以上罚款。

13.垃圾箱内只准倾倒生活垃圾,并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乱倒生活垃圾者处以5元以上罚款,建筑垃圾不准倒人生活垃圾箱内,违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处以2元以上罚款。

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违者就地清理并处以20~100元罚款。

15.施工现场要有指定的材料和垃圾堆放点,不准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在两周内要清理好材料和垃圾,如过期不清,公司将派车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同时追加罚款费(清理费的10%)。

16.对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公司管理部门工作量增加,公司管理部门有权收取适当的费用。

17.对拒不交纳罚款者,将由公司管理部门请财务部强行扣款,并将姓名、单位公布于众。如有辱骂、围攻、殴打执勤人员者,予以纪律处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8.此条例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希望员工自觉遵守。

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是“城市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九届四次会议和全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加强对全市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管养的指导,“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特制定昆明市园林绿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类城市绿地园林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

二、原则

(一)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统筹兼顾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保持现有绿化存量,大力发展园林绿化事业,着重生态环境改善,使每一块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城市绿地建设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原则,因地制宜,各类绿地功能合理,满足不同人群的使用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们身心健康。

(三)坚持科学规划、科学种树的原则

科学规划各类城市绿地,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做到建设必须有规划,施工必须有设计。以科学的态度,按照季节栽种不同树种,适地适树,大力发展乡土树种。

(四)坚持“三高”、“三化”、“三精”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城市园林绿地规划、施工和养护管理做到精心、精品、精细。

(五)坚持建设节约型园林的原则

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与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中最大限度地节约各种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取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城市绿地建设

昆明四季如春,年温度变化不大,但干、湿季分明,每年一月份和六月作为植树月,一月份栽种以落叶树为主的树木,六月份栽种常绿树为主的树木,广泛开展城市绿化义务植树活动。

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保证500米服务半径,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打造城市风景林。

城市改造项目中的绿地履行报批手续,以保存现有绿化为原则,不得随意砍伐、移栽修剪树木。

新建道路绿化以常绿乔木绿化为主,满足道路绿地率指标要求。

树木栽种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树木种植月历”(见表一)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树木进行栽种。保证栽种成活率达95%以上。

四、绿化指标要求

(一)公园绿地绿化指标必须满足《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中绿化面积不得少于公园用地陆地面积的80%,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二)居住区绿地率新区建设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三)道路绿化: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城市干道绿化普及率98%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在80%以上。

(四)附属绿地、防护绿地满足绿化用地内树木的绿化覆盖面积不得少于绿化用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的数量不得少于乔木总数量的80%的要求。

五、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15)》、《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昆明市公园绿化规划种植设计导则(试行)》、《昆明市绿色图章制度》、《昆明市城市绿线管理规定》、《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试行)》、《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六、城市绿地规划设计编制要求

(一)城市绿地规划设计包括总体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项目施工设计阶段。

(二)城市绿地布局应以批准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确定其绿地的范围和性质,编制规划设计。

(三)城市公园绿地按照不同地域、不同地段、不同服务人群进行规划设计,因地制宜,设置休闲、康体锻炼、儿童游嬉等内容,设置避灾场地,绿化以植物造景为基本原则,适地适树,创造多种植物生存空间和小环境。营造出物种丰富、配置合理、群落稳定、景观优美的植物景观。

(四)城市道路绿化以组织车流、方便行人行走为主要功能,兼顾绿化、美化环境,提高绿化覆盖面积的功能。坚持经济、适用、美观、自然的原则,遵循本地自然环境和物候特征,利用丰富的本土植物和自然景物,修建道路时保留原有的古树名木和绿化效果良好的原有树木,凸现城市地域绿化特色。

(五)居住区绿化要满足居住环境的需求,布置相对集中的中心绿地,并设置老人、儿童活动场所。

(六)城市绿地设计克服铺张浪费、苛求形式、贪大求洋,或硬造人工景观等做法,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施工节约,中水回用、管养方便。

(七)城市中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不得移栽。

(八)各类城市绿地的规划设计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方案按规定报县(区)、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七、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审批管理

(一)各类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在经规划部门审批,获得《规划许可证》后,报市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绿化指标、绿化方案审批。

(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程序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指标进行“绿色图章”审批,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图纸和绿化方案前往实地查看,并按规定进行指标核算,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

(三)主城范围内建设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需报市园林绿化局审批后,方可实施。规模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公园绿地规划方案由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提交审批的绿化规划方案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深度要求提交图纸和说明书。即:现状分析图、竖向规划图、总平面规划图,植物规划配置图,重要位置的纵剖面、横剖面图、1-2个主要园林建筑单体方案和说明书。

(五)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对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成果进行归档。

八、园林绿化种植

(一)种植原则

1.严格按《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和《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进行树木种植和栽后养护。

2.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绿化树种。

3.绿化施工场地要清运原有的建筑垃圾、按照规范配置土壤,不得在原有的建筑遗留硬质场地上覆土进行绿化。

4.栽种树木要按照不同季节、不同的气候特点进行栽种。

5.引进外地苗木时,运输尽可能在冬春季节;如反季运输,必须经过假植成活后,才能进行种植。

6.反季节栽种树木要选择熟苗,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开高温时段、及时栽种和喷水、3-5月是蒸发量最大的季节,种植树木以发芽较晚的落叶树、根系恢复生长需要较高温度的树木和萌发力强、耐修剪的树木以及萌发新笋前的竹类为主。

7.每种树木种植前都必须有充足的准备期,以做好大树的断根、种植备苗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种植技术要求

1.萌芽力强的树种可在反季移植,移植时需对树种进行适当修剪;萌芽力弱的树种,反季移植时,可疏叶、疏枝,并在干季,每天对树木进行喷水。

2.冬春开花的树木要抓紧落叶后至花芽萌动前的短暂时间进行移植,并在移植时尽量不进行修剪;夏秋开花的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移植时,可适当进行重剪,这样可以促使移植树木来年萌发更多的开花枝,并提高成活率。

3.对于肉质根类、根系不发达或不宜恢复植物要采取消毒、撒生根粉等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后方能栽种,保证成活率。

4.移植时要对土壤进行消毒,施足基肥;带土球移栽树木的土球直径不得少于移植树木胸径的10-12倍。

5.松柏类植物移植,为保持树型,不宜进行修剪。

6.为确保树木成活,干季至少每周浇水一次。

(三)树种推荐

1.常绿树木

常绿阔叶树:香樟、大叶樟、天竺桂、石楠、滇润楠、长柄桢楠、头状四照花、小叶榕、云南山茶、红花木莲、乐昌含笑、云南拟单性木兰、银桦、金江槭、桂花、大叶女贞、广玉兰、山玉兰等。

针叶常绿树:翠柏、雪松、华山松、南洋杉、柳杉、塔柏、龙柏、干香柏、罗汉松、藏柏等。

棕榈类:加拿利海枣、棕榈、加州蒲葵、董棕等。

2.落叶树木

观花落叶树:云南樱花、冬樱花、腊梅、梅花、白玉兰、朱砂玉兰、紫薇、垂丝海棠、紫叶李、桃花、碧桃、李、梨、云南紫荆、滇合欢、合欢、滇刺桐、楝树、流苏树、滇楸、蓝花楹、云南复羽叶栾树、海棠石榴、木芙蓉等。

观叶(色叶)、观果落叶树:银杏、枫香、檫木、柿树、蓝果树、乌桕、滇朴、黄连木、云南无患子(皮哨子)、金钱松、鹅掌楸、五角枫、青榨槭、复叶槭、紫红鸡爪槭、水杉、池杉、墨西哥落羽杉、滇杨、山杨、垂柳、紫叶李、紫叶碧桃、盐肤木、板栗、麻栎、栓皮栎、枫杨等。

3.竹类

油勒竹、黄金间碧玉竹、小佛肚竹、青皮竹、绵竹、孝顺竹、观音竹、凤尾竹、小琴丝竹、料慈竹、慈竹、龙竹、大叶慈竹、人面竹、紫竹、金竹、美竹、桂竹、黄杠京竹、灰金竹、花杆毛竹、云南方竹、筇竹、扫把竹、秀叶箭竹、云南箭竹、棉花竹、大姚玉山竹、苦竹、油苦竹等。

九、城市绿化苗圃建设

城市绿化苗圃建设按照国有、集体、私人等多种方式培育城市绿化用苗,解决我期以来苗源靠外省,绿化无特色的问题,通过政府扶持,各届参与,提高我市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一)市、区级国有苗圃必须有计划地按照现有的道路行道树培育行道树树苗,保证各条道路行道树缺塘补栽有树种,新建道路有苗源。

(二)动员集体、私有苗圃按照城市绿化需求和《昆明绿化树种规划》培育我市城市绿化树种。

(三)支持鼓励发展民营苗圃,对国有苗圃进行改制,凡是改制到位的,按扶持苗圃政策进行奖励。

(四)为保证道路行道树“同规格,同树种”的更换需求,县、区级绿化部门必须有计划建设行道树专业苗圃,市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每年年底对苗圃进行检查,鼓励、支持以乡土树种为主的苗圃,对使用苗木情况进行考核,对苗木自给率突出的县、区绿化部门给予奖励。

十、绿化施工管理

(一)绿化施工要求

绿化施工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制定的相关园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城镇绿化施工规范化。

(二)绿化施工单位责任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有城市绿化施工和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施工和监理。

2.承担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或承接工程项目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凡进行城市绿化施工的绿化企业,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缴纳绿化施工保证金;凡向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植城市绿化树木经过批准的,要与辖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死一补三”合同书,保证移植树木的成活。

4.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

5.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人员应按照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若有不符之处,应提交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6.根据绿化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规定。

7.绿化工程中适宜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须达到98%以上,反季节栽植的绿化苗木单个品种成活率达到95%以上;死亡树木经认定必须在5日内全部补植完成。

8.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施工场地特别是道路两侧产生的各类垃圾(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多余泥土、修剪下的枝条、树叶等)必须于当日清除,场内物品堆放整齐一致。树池开挖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种植完毕。

9.园林绿化企业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严格按工程合同执行,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10.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必须绘制竣工图,做好工程决算和竣工报告,以便建设单位验收审计。

(三)绿化工程规范要求

1.施工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需具有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

(2)施工人员应按照图纸进行现场核对,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

(3)植物栽植成活率达98%以上。

(4)种植土严格按照“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的要求进行处理。

(5)行道树需同树种、同规格、等距离、无障碍连续栽植。

2.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

十一、绿化施工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验收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经批准的绿化设计图纸;

2.绿化工程竣工图纸;

3.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4.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设计变更文件;

6.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7.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8.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9.施工总结报告;

10.填写《昆明市城镇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表》

(二)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l.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l5天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三)绿化工程验收将按照《昆明市城镇绿化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评分标准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四)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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