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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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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大全17篇)
2023-11-23 17:01:38    小编:ZTFB

学习是一种持续不断的过程,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进步。如何提高记忆力和学习效率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经验分享,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启发。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一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3、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4、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第二条工作行为规范。

1、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4、各部门应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5、保守企业秘密和施工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与施工质量、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等有关的事情。

7、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8、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第三条就餐制度。

1、开饭时间:早7:30中12:00晚6:00。

2、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员另外做饭。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员预留饭菜。

3.、公司所有人员,除事假和出差之外,无论是否在项目部吃饭,均扣除生活费。

4、就餐人员要理解炊事员的辛苦,尊重炊事员的劳动。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办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进。

5、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第四条办公用品购买。

1、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经理同意后采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1、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2、办公室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点,库存不足及时申请和购进。

3、已配发的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

5、公用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期做好登记。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条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

第八条出勤规定。本公司工作人员节假日实行轮换休息制度,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到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第十条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一条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二条印章种类。

1、公章:是单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单位的权利、凭信和职责。

2、专用印章:是项目为了使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专业性职责而发给部门使用的印章,这种印章有单位名称及用途。

3、领导人名章:是项目领导或部门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职权的标志。

4、其他印章:是起标识作用,如财务用的各类标识章、竣工资料特定章。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

1、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第十四条印章使用。

1、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授权。

2、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6、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盖章。

7、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

8、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第十五条印章丢失。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

第十六条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七条批准事假权限。

1、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理审批。

2、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十八条出差。

1、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2、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第一条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第一条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二

社团英文名:massorganizations是由具有共同特点和爱好的人组成的互惠互利的组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学生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美术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美术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绿点社”打造成一流的美术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美术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学生。

(1)学生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学生有积极投稿、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3)学生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4)学生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四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学生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九条:学生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鉴于美术社团成员超编严重,为了保护学生学习积极性,加强管理,保证实效。美术社团将通过以下管理措施精简人员,提高社团质量。

1、考勤。

每学期旷课三次者自动除名(迟到15分钟以上算旷课、病事假三次算一次旷课)。

2、公物。

在美术中心活动期间,凡是有故意损坏公物或作品的行为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3、手机。

社团教学活动期间,未经老师许可使用手机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纪律。

自律能力差,教学活动期间聊天说话,屡教不改(一节课提醒3次)者开除。

5、卫生。

课后多次不能自觉清理卫生、归位使用过的物品,一学期有三次以上者开除。

6、学习。

无法完成专业教师指定任务的底线,学习兴趣缺失者将被除名。

注:美术社团被除名、开除者,不得加入其它美术社。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经许可自动退出者,不影响加入其它美术社团。

考勤说明:公假(集体原因,在微信群内向老师请假、说明。当日因病事假没到校也算公假)、病事假(个人原因,社团活动时间临时请假)、旷课(事假提前请假、病假课前请假。否则均为旷课)。

美术兴趣小组宗旨。

课外美术兴趣小组,在于培养学生对美术的兴趣、爱好、增长知识、提高技能、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为今后培养美术人才起着积极推动的作用。为了给爱好美术的同学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将本学期美术小组的活动安排制定如下:

一、美术兴趣小组活动目的。

通过美术兴趣小组的活动,使学生的美术特长得到更好的发展,进一步了解美术的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欣赏水平及创造能力。

二、兴趣小组活动要求。

1、组织学生按时参加活动,并保持室内清洁。

2、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进行活动,小组成员必须准时到达美术室。

3、美术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准在美术室大声喧哗,不准做与美术学习无关的事。

4、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学生都应按时完成。

5、爱护美术教室内的设施和用品。

三、兴趣小组活动内容。

1、使学生了解一些简单的美术常识知识,(美术种类、常用工具、基本的使用方法、尝试几种儿童绘画方法)。

2、以儿童画、重彩画、线描为主,以手工制作为辅,以创作画为主进行教学。

3、给学生自己创作作品的时间和空间。

4、欣赏名人名画名作提高欣赏水平。

5、进行手工制作教学,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和造型能力。

四、采取的措施。

(1)美术教师要认真负责,把它看成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使小组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丰富。

(2)做好组织工作。

在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要挑选各班有一定美术基础、成绩较好的学生参加。要选出有工作能力、成绩也好的学生担任组长。兴趣小组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骨干力量。

(3)安排好活动时间和活动地点。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要坚持课余活动的原则。

(4)订立必要制度,抓好思想工作。

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准时参加美术学习。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的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期结束时,要举办全校性的美术作品展览会,展示学生的学习成果。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兴趣小组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组长负责清点组内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小组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组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组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出。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组长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组长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组长负责锁门。

2、组长、副组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组内的各项活动。

3、组长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组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1、设置班主任1名,授课教师2名,共同对社团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班主任实时跟班管理。

2、由社团班主任将参与社团的学生名单发到各班班主任手里,确定每次上课人数。如有人数变动须经班主任、年级主任确认后进行安排。

3、每次上课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签到。并及时与各班班主任沟通到班人数,便于全校统计学生返校上课人数。每次上课学生必须严格服从管理。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画室。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或原班主任打电话告之请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勤累计达3次课时,将对其进行警告并通知家长,累计达5节,对其作开除处理并通知其班主任及家长。

6、社团上课不允许使用管制刀具,要求每名学生自行配备卷笔刀,且自行保管。

1、课堂组织教学由授课教师负责,班主任协助,要求学生上课之前必须将自己的学习用品准备齐全,学习期间杜绝一切扰乱画室正常秩序的行为。课堂内出现纪律问题由班主任及时处理。

2、按照学校政教处的学生管理办法,保持仪容整洁,发式大方、不浓妆艳抹、佩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不得将手机、平板等通讯设备带入画室。

3、上课期间精力集中,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不能影响他人,认真学习,按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4、在画室学习期间要团结一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帮助,你追我赶,共同进步。

5、放学后及时回家或回教室,不得在画室逗留,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不得私自带出画室里的公共用品,不得私自移动、调换画室里的一切画具、设施、静物等。

2、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自行配备小锁,每次上完课后将自己的物品锁在自己的画箱内,以免用时找不到。

3、借用画室里的图书资料、范画,进行登记,并要爱护、使用完毕应及时完好归还。

4、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上完课后随手关门关窗、风扇、灯具等。

5、因不服从管理致使画室设施设备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按照学生人数进行分组组织值日,固定时间打扫画室卫生、要求每名同学保持自己所在位置的卫生。值日生应在下课后尽快打扫好画室,清理垃圾,不乱涂乱画,不乱到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废纸。每次安排的小组必须打扫干净。

2、保证画室里的画具排列整齐,铅笔灰要削入垃圾桶内,作业要及时带走或自行保管不得随意乱丢。

3、上课期间不得在画室吃零食。美术社团管理办法范文是网友投稿分享,属于学校管理公文,共有2955个字。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1、设置班主任1名,授课教师2名,共同对社团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班主任实时跟班管理。

2、由社团班主任将参与社团的学生名单发到各班班主任手里,确定每次上课人数。如有人数变动须经班主任、年级主任确认后进行安排。

3、每次上课由班主任负责点名签到。并及时与各班班主任沟通到班人数,便于全校统计学生返校上课人数。每次上课学生必须严格服从管理。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画室。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或原班主任打电话告之请假,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勤累计达3次课时,将对其进行警告并通知家长,累计达5节,对其作开除处理并通知其班主任及家长。

6、社团上课不允许使用管制刀具,要求每名学生自行配备卷笔刀,且自行保管。

1、课堂组织教学由授课教师负责,班主任协助,要求学生上课之前必须将自己的学习用品准备齐全,学习期间杜绝一切扰乱画室正常秩序的行为。课堂内出现纪律问题由班主任及时处理。

2、按照学校政教处的学生管理办法,保持仪容整洁,发式大方、不浓妆艳抹、佩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不得将手机、平板等通讯设备带入画室。

3、上课期间精力集中,不喧哗、不打闹、不闲谈;

不能影响他人,认真学习,按时、独立、保质、保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4、在画室学习期间要团结一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帮助,你追我赶,共同进步。

5、放学后及时回家或回教室,不得在画室逗留,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不得私自带出画室里的公共用品,不得私自移动、调换画室里的一切画具、设施、静物等。

2、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物品,自行配备小锁,每次上完课后将自己的物品锁在自己的画箱内,以免用时找不到。

3、借用画室里的图书资料、范画,进行登记,并要爱护、使用完毕应及时完好归还。

4、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上完课后随手关门关窗、风扇、灯具等。

5、因不服从管理致使画室设施设备损坏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按照学生人数进行分组组织值日,固定时间打扫画室卫生、要求每名同学保持自己所在位置的卫生。值日生应在下课后尽快打扫好画室,清理垃圾,不乱涂乱画,不乱到垃圾、污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废纸。每次安排的小组必须打扫干净。

2、保证画室里的画具排列整齐,铅笔灰要削入垃圾桶内,作业要及时带走或自行保管不得随意乱丢。

3、上课期间不得在画室吃零食。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三

在现如今的大学校园里,社团组织的数量十分庞大,每个社团都有着其自身的文化和特点。然而,在众多社团中,管理不善、困难重重的社团也不在少数。因此,寻找高效的社团管理办法成为至关重要的任务。以下是本人在社团管理中的体会和心得,希望能对新的社团管理者或相关人士有所启示,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社团。

一、目标明确。

首先,在管理一个社团时应当明确其目标和定位,避免盲目发展和偏离初衷。在社团成立初期要明确社团宗旨和目标,以及社团人员的责任分工,清楚各自的职责范围,规划好社团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计划,以此来为社团的日常管理提供指导。社团管理者还需要针对不同的社团目标,制定出不同的解决方案,让社团发展更有针对性、有计划性。

二、人员管理。

其次,在一个社团中,人员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招募新成员、进行内部培训、制定志愿者招募和分工安排计划等都是不能忽视的工作。为了让成员更好地融入社团中,需要设置一个良好的团队氛围和文化,让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和价值。在成员管理方面,管理者还应该积极引导团队成员自我激励,培养更好的企业文化,从而提高团队整体的凝聚力。

三、时间管理。

社团管理人员应该先制定好全年工作计划,并且在每月初时为下一个月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表,明确每项工作的负责人。在整个社团运营过程中,时间管理,特别是合理安排时间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社团成员来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同时还有着诸如课程安排、考试准备等等事宜,因此,就更显得时间管理的必要性了。管理者首先需要为社团成员定下所需参与的工作,紧接着再给定相关的截止日期,以作为勉励之用。

四、沟通管理。

沟通管理,是社团管理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个社团中各成员之间的沟通顺畅,协调度就越高。如果发生了任何争论或无法解决的问题,管理者应该及时介入并进行积极的沟通。此外,建立良好的组织决策机制,允许所有成员发表意见,积极听取成员的建议和想法,让大家参与到决策中,这样会让管理团队与社团成员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这种沟通方式也是团队协作、凝聚力和团队文化传承的关键因素之一。

五、效率监督。

最后,社团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团队效率和成员参与度。管理者应该注重有关团队和成员的能力和规划,并对整个流程进行监督,从而保证整个运营流程的高效运转。效率监督涉及到绩效评定和奖惩制度,通过与制定明确的绩效标准,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来激励社团成员以最佳状态参与到整个社团运营活动中,同时也想方设法地调动社团成员积极性,从而达到提高团队效率和成员参与度的目的。

在总结自己的管理体验时,我认为管理者更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让成员发展、团队和谐地协作,以及如何建设一个优良的团队文化。随着社团成员的增加和参与,管理者在管理整个社团活动流程中所需关注的事项也会千差万别。但是,只有明确目标,正确的管理方法,注重人才管理,合理安排时间和创造一个良好的团队文化,才能实现高效社团管理和成功的社团发展。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四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2019]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5)有具体活动项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8)有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高校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团委提交下列文件:

(1)负责人签署的登记。

申请书。

(3)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络地址;。

(4)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

(5)业务指导教师名单及基本情况;。

(6)业务指导单位的资格审查文件;。

(7)成员范围及数额;。

(8)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活动场所;。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业程序及权限;。

(6)经费来源、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团委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传成立。公布前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以会费、组织筹备成立以外的活动。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十四条学院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3)对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院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文化活动进行审查批准;。

(4)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社团进行活动且不听劝阻者,团委将协同学工处强行停止其活动,对组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学校团委申请注册,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持相关资料向院团委申请注册。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团委批准。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报团委批准。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团委批准。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团委有权对违反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

工作报告。

(3)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4)修改社团章程;。

(5)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团委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负责人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会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团委审查后产生。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3)经补考仍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4)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的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与自筹相结合,以自筹为主的原则。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勤工俭学、社会筹资等渠道自筹经费。社团举办活动可向团委提出经费申请,并附详尽预算报告,学生社团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经费。

第二十七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取一定会费,学生社团联合会可视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社团会费标准。经费开支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团委将不定期对各社团的会费使用和财产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提请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团委报告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二十九条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和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会员有按社团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

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登记团委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7日内报团委核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当向学校团委申请注销登记: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5)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查。清查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查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当自清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团委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处置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四十一条院团委每年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一批“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成绩特别突出者,推荐到湖北省参加“湖北省高校标兵社团”和“湖北高校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

第四十二条凡是在学院注册的合法社团的干部均有评选资格,优秀社团干部的名额为10名。

第四十三条优秀社团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院团委联系紧密,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及时上交审批。

第四十四条团委定期对全校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社团和负责人给予奖惩。评估细则及标准:

(1)社团基本建设情况(30分)。

a.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用良好;。

b.社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c.社团负责人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d.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

e.社团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2)社团活动情况(50分)。

a.社团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

b.活动次数、参加人数、活动规模;。

c.活动在学院中的知名度、影响力及社会反响;。

d.活动是否对学生素质的提高有较大帮助;。

e.活动形式、内容等是否有创新。

(3)社团获得的荣誉(10分)。

a.社团获得的各级荣誉;。

b.社团活动情况在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

(4)社团工作展望(10分)。

对日后社团发展方向、活动计划等方面内容。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3)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接受各团委的规定和指导;。

(4)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

(5)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6)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7)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

(8)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9)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12)社团连续两学期末进行活动的。

第四十六条社团开展全省范围的校际活动实行委托制。

第四十七条每年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从命名的“湖北高校标兵社团”中委托部分社团负责组织下一年度全省相关类社团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行。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部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所办企业的劳动工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企业劳动工资管理的法规 、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部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出资举办的、经批准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所主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按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部属事业、社团组织(以下简称主办单位)所办企业的人员编制、劳动工资实行单列管理,不占事业、社团编制,不执行事业单位的劳动工资制度,一律按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主办单位新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自登记之日起的30天内,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批准文件,向部人事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劳动工资管理户头,核办《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现已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人员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加以规范。

第五条主办单位应加强对所办企业的劳动工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明确划分管理权限,并做好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前提下,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条件的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

第七条主办单位所办各类企业作为企业职工的用工主体,均要按规定与企业的全体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所办企业破产或因故停办、中止经营后,其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将依有关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除。

第八条企业经理(法定代表人)要与主办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企业职工要与经理订立劳动合同。由主办单位派到所办企业的管理人员,其工资、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由企业发放,并不再占用原单位编制。

第九条事业、社团组织所办企业的初期工资总额一般在5至15人的人数范围内,按不高于主办单位的人均年工资额水平,由主办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报部审核后纳入部的劳动工资计划。

第十条企业在其运营初期一般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包干使用的工资总额由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核准的工资总额计划范围内审定并报部备案。企业发放的全部工资总额应列入《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并经部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审核签章。企业应逐步建立工资总额的正常增长机制和约束机制。职工工资的增长要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并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企业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主分配。企业职工的工资应当主要根据其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四个基本要素确定。

第十二条由主办单位委任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其工资及福利待遇须报主办单位审定。

第十三条企业要严格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要求各类企业统一执行的劳动工资政策、规定,依法参加失业、养老等各类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主办单位在按规定编报当年本单位工资计划以及有关劳动工资统计报表时,须同时分别报送下属企业的工资总额计划和下属企业的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和年报。

第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外经贸部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保障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民政厅登记并管理的全省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社会团体实行财务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原则。其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经费收入

第四条社会团体经费收入:

1、会费收入。个人会员会费由会员本人负担;企业团体会费从税后留利中列支;行政单位会费从预算外收入中开支;事业单位会费从预算包干结余 (收支结余)或预算外收入中开支。

2、国内外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3、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对社会的团体经费补助及委托承担某项事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

4、有偿服务收入。社会团体按章程开展的咨询、科技开发、技术转让和出版刊物、举办培训、展览、比赛、医疗等服务项目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5、经营性收入。社会团体举办各类经济实体所取得的收入及上交的'各项管理费用。

6、其它收入。社会团体按有关规定购买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利息,下属单位上交的收入,经国家批准发行的奖券、彩票等收入和社会团体举办国际活动所取得的外汇收入。

第五条社会团体有偿服务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作为有偿服务内容。

第六条社会团体在开展重大活动需要社会或有关企事业单位资助时,不得变相摊派。

第七条社会团体举办国际展览、国际会议和学术交流所取得的外汇收入为合法外汇收入。

第三章经费支出

第八条社会团体的经费支出:

1、事业活动费:主要用于开展学术交流、科学考察、调查研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承担委托任务、举办宣传展览、人才培训等。

2、会议费:经批准召开的年会、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会、报告会、工作会、表彰会等。

3、社团办公费: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日常办公、通讯、旅差、设备购置维修、租用办公用房、订购业务书籍、报刊及上交团体会费等项开支。

4、印刷费:出版、发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书刊、报纸;编印有关资料、简报、文件等。

5、社会团体办事机构聘用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

5、其它合理开支。

第九条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兼职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团体领取工资、奖金和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条社会团体召开的各种会议,开支标准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社会团体购买控购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控购手续。

第十二条社会团体的外汇开支主要用于出国费、接待费、进口仪器、设备、材料、资料及其它活动的外汇开支。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由社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并根据团体实际,设置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具体承办。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十四条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应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社会团体的财务审计,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审计部门负责受理。

第十五条社会团体执行国家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编报的预算提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六条社会团体收取的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性的收费,使用《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属于纳税的收费项目,使用税务部门印制或监制的发票;会费统一使用《四川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社会团体收取的除上述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余收费,一律按川财综 (1992)46号文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票据的具体核发由各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承办。各团体应将收费的项目、标准报同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领取“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各会员单位和个人对社会团体出具的不符合要求的收据应予拒付。

会费的收据和管理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川民政 (1992)社80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凡经省民政厅核准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一般应在银行开立帐户,办理财务收支业务。经费较少的社会团体,也可委托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代管财务。社会团体的银行帐户,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八条年终决算后的结余资金,除基金会的基金和行政拨款外,可按规定结转专用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不得低于50%,集体福利基金不得高于30%,奖励基金不得高于20%。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的各项收入 (暂不包括基金会基金),除财务拨款和会费外,其他收入均应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储存。

第二十条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经费收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用。

第二十一条自行终止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解散、撤销处理的社会团体,应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并将处理结果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严格现金库存限额、使用范围和发放手续。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和设立小金库。

第二十四条坚持“帐钱分管”的原则,建立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清、帐帐、帐实相符。

第二十五条经费收支除发放工资、福利、劳酬、奖励费、加班费、误餐费、津贴费、旅差费和一百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外,一律通过开户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六章财会人员职责

第二十六条财会人员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对社会团体的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护社会团体的财产和资金安全。

2、依据年度活动计划和经费来源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开展经济分析,提供会计核算资料,保证和监督社会团体计划的正确执行。

3、认真办理各项会计事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算帐、结帐,定期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市、地、州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办法,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社会团体的财务规定,凡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六

公司管理制度分三部分《员工手册》、《市场管理执行手册》、《行政管理执行手册》。分别针对员工行为、日常行政、市场运营和财务等进行有效管理,每个手册由若干管理章节组成,下面是《员工手册》资料。

员工守则。

1.、忠于职守,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搪塞的行为。

2.、爱护集体、关心集体,讲求职业道德。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及处理私人事务,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索贿受贿等。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无关的物品及人员进入办公场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盗。

5.、经手公司财产(包括货款)必须按规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经手的财务单据凭证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6.、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有关财务经营状况、技术资料、经营销售、客户资料、公司机构等,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向外传播、提供或交给无关人员,违者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7.、严格执行个人薪资,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询问,对工资计算或发放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财务查询。

8.、不得超越职权向客户做业务上和利益上的承诺,包括奖励、补贴、损耗等。

9.、服务要细心、周到,对客户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不能满足的要作出解释;耐心倾听客户投诉,找出事情发生的原委,并迅速解决或向主管提出建议。

10、在公司内不得吵闹、斗殴、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影响团结或扰乱工作秩序;任何个人利益都必须服从公司集体利益,将个人努力融入集体奋斗中;不言有损公司声誉之语,不做有损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公司重视诚实、文明、相互帮助、有团队精神、追求高标准和高效率的员工,作为公司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公司将以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富有挑战的激励机制凝聚更多的傲博人。

一、从整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励员工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锐意革新,敢于在强手如林的同行中创出一流的水平。

2.公司鼓励员工有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关心社会问题,关心公益事业。在公司和住所都要处理好与社区的关系,争创最佳的社会形象。

3.公司参与社会的公平竞争,以合理的价格,周到的服务,服务于社会。

4.公司要求员工全力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并宣扬公司名、公司徽标、公司商标、商品名、商品的包装等。

二、从个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为公司朝气激情的创业团队中的一员,各位员工的仪表、仪容、谈吐、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每一位员工的个体形象息息相关。

1.、形象意识。

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个人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

3、社交、谈吐。

(1)在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隐私,不要言语纠缠不清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采用迎送礼节,主动端茶送水。

(3)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不涉及同行机密。

4、举止、行为。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另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员招聘。

1、人员任用流程。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结合各部门业务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用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行政后勤部联系招聘事宜。应聘人员在通过部门负责人的初试与考核后,经总经理复试,确认录用人选。

2、新进员工报到时应提交资料。

(1)人事资料登记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张;。

(2)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所在地户口复印件;。

(4)其它能证明本人经历和成绩的证件;。

(5)部分职位需提供担保书;。

(6)人事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请在5个工作日内交人事部门。

3、试用期。

所有应聘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合格者,经部门负责人考评后报总经理批准,聘为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工作表现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聘用。如有必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延长试用期,否则通知办理离职手续。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4、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前,部门负责人要按员工表现做出评核,经总经理签署,报人事后勤部正式录用,转为正式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5.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公司与员工都严格遵守合约。但下列情况将终止雇佣关系:

(1)合同期满,双方不续订劳动合同;。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3)不可抗力等原因,公司无法正常进行经营活动;。

(4)合同期内,员工不适合该岗位工作;。

(5)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管理制度,屡教不改;。

(7)员工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8)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薪酬。

1、薪酬原则。

公司员工的薪金发放,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担任的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实行岗位工资发放制度。

2、薪资构成。

(2)销售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提成。销售人员以月基本销售定额、基本货款回收率(回款额/销售额)作为业绩的考核标准,达到公司所定标准,才能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多少由部门主管按当月工作表现评定。销售提成依据销售回款额计提。

3、薪资发放。

雇员薪酬每月以30天计算,于次月10号发给。

4、薪资调整。

公司可依个人绩效、个人考绩及公司营运状况对员工薪资进行调整并按受聘前约定予以适当调薪。

5、年终双薪。

员工服务满一年可得相当于当年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年终双薪,服务少于一年的按比例发年终双薪,发放年终双薪的日期定为次年的春节前。

三、福利。

(1)公司按规定为每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

(2)公司为每位员工办理的各项保险,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公司将在当月薪资中予以扣缴。

(3)生日贺金:员工生日的月份,经确认可获100元的生日贺金。

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为本人离职、公司辞退、协议遣散等形式。

2.员工离职的手续办理。

(1)办理程序:离职申请、核准申请、办理移交、结清借支款项、离职。

(2)离职申请: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

(3)离职手续未办理者,薪资不予发放。

(4)离职员工薪资于办妥离职手续后按规定日期发放。

3、公司辞退或协议遣散的手续办理。

(1)办理程序:辞退通知或遣散通知、办理移交、结清借支款项、辞退或协议遣散;。

(2)遣散或辞退通知:公司提前发辞退通知或遣散通知;。

(3)辞退手续或协议遣散手续未办理者,薪资不予发放;。

(4)辞退人员或协议遣散人员的薪资于办妥公司一切手续后按规定日期发放。

4.注意事项。

(5)由公司辞退的员工,在收到公司通知离职的当天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结清劳动报酬后离职。

考勤管理。

一、出勤。

(1)正常工作周期:周一至周五。

二、加班。

(1)公司不提倡加班,力求高效率工作,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3)员工需要申请加班的,需先请示主管上司,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4)加班补贴由主管上司视实际情况按公司奖惩条例报请给予奖励。

三、上班登记制度。

(4)上班准时到达公司后没有签到的员工,因考虑考勤表的功能作用及影响考勤管理,一律按签到时的时钟显示时间登记。

四、外出规定。

(2)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五、请休假及薪资事宜。

1、年休假。

(1)服务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给予年假5天;。

(2)服务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给予8天;。

(3)服务满五年以上者,每年给予10天;。

(4)年休假应事先申请并经部门经理(以上)同意,方得休假,休假最小单位为半天,年休假应在当年度用完,如因业务之需经总经理批准,可延长半年。

2、带薪病假。

员工每年有五天的带薪病假。但是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或得到上级主管的批准。

3、事假。

员工确有需要请事假的,按规定签批请假单后方可休假。若因突发事件无法亲自办理者,应急速告知主管并请同事代为办理。请事假将按基本工资/30天_事假天数扣减。

4、婚假(含节假日)。

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可享有三天的有薪婚假,若符合晚婚规定(男满25岁,女满23岁)的增加十天的有薪婚假,申请放婚假的有效期为取得结婚证的三个月内。

5、产假(含节假日)。

符合计划生育的转正女员工按实际情况可享有下列的有薪产假。

(2)男员工可享有10天的陪产假;。

(3)哺乳期一年内,每天可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6、计划生育假(含节假日)。

实行节育手术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7、慰唁假(含节假日)。

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该员工可获三天有薪慰唁假,而嫡亲去世可获一天的有薪慰唁假。

8、公伤。

员工因公受伤(有医院鉴定证明),医疗期视作正常出勤,并按规定予以各种保障。

9、公众假期。

公司员工享有国家及政府规定的休假权利。

(1)元月1日1天。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半天。

(3)5月1日(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5)春节3天。

奖励与惩戒。

1、奖惩原则:

行为表现优异,或有特殊贡献者,给予奖励。行为不符合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者,给予处罚。

2、奖惩方法:

奖励记嘉奖一次奖励奖金50元年度考核加0.5分。

记小功一次奖励奖金150元年度考核加1.5分。

记大功一次奖励奖金450元年度考核加4.5分。

惩罚记警告一次扣当月薪资50元年度考核减0.5分。

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薪资100元年度考核减1.5分。

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薪资450元年度考核减4.5分。

以上功过,必须在同一考核年度互相抵消。

3、奖惩关系:

3.1嘉奖三次等于小功一次。

3.2小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大功三次可以考虑晋升。

3.3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3.4大过二次,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职或留用察看处分。

3.5记大过三次予以开除。

4、奖惩流程:

4.1奖惩建议人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相关部门经理,并依事实提出建议。奖惩建议人所提的奖惩建议,可以针对本人,也可针对其他同事。

4.2建议人所属主管签核。

4.3由行政后勤助理送单至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对所建议事实进行会签。

4.4手续完成后,行政后勤部出公告,并登入该员工个人档案,月末将奖惩资料转财务部,财务部门根据奖惩金额拨入该员工薪资。如属辞退、开除,则于当天办理好离职手续,发放薪资(另见离职相关规定)。

5、奖励实施细则:

5.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嘉奖奖惩:

(1)当月全勤(无迟到、早退、事假、病假)。

(2)当月的月度评定被评为优秀。

(3)工作勤奋,责任感强,工作业绩突出。

(4)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明显提高工作效率。

(5)管理有方,业务推广成效显著。

(6)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其它突出贡献的行为。

5.2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小功奖励:

(1)参与配合公司咨询项目并成功获得资格审查。

(2)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成效者。

(3)预先制止或检举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属实。

(4)遇突发事件,积极配合解决,且处理得当。

5.3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大功或酌予奖金奖励:

(1)连续3个月度评定被评为优秀。

(2)参与公司咨询项目并成功获得资格审查,并承担主要角色。

(3)研究创新或有其它特殊贡献,使公司获得重大利益。

(4)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确有成效者。

(5)办理重要业务时成绩特优。

(6)适时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失。

(7)年底综合评定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

6、惩罚实施细则。

6.1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警告处分: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

(2)当月的月度评定被评为差。

(3)连续3个月度考评被评为一般。

(4)工作怠惰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但未造成损失。

(5)工作疏忽或未依作业规定作业,影响业务正常运作或公司声誉,情节轻微。

(6)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或口角,不服规劝。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行为不检点,仪容不整或未按公司要求着装,有损公司形象。

(9)不听从主管人员的工作安排及指挥。

(10)未经主管许可,上班时间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

(11)督导下属无力,致使工作不能按时完成。

(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文件以致延误工作时效。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性文体活动累计达2次以上。

6.2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小过处分:

(1)因工作疏忽或未依规定操作,致使机器设备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

(2)严重影响工作场所秩序或同事士气,不利于公司业务正常作业。

(3)捏报请假事由,经查属实。

(4)对同事恶意攻击、中伤或诬告制造事端。

(5)当月无故旷工1次。

6.3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处分:

(1)未经准假而撤离职守,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2)一个月内无故旷工两天,或以不实理由、证明请假者。

(3)散布谣言或泄露公司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4)遗失重要文件或物品,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5)拒绝接受主管的工作安排或监督,情节严重。

(6)督导下属不力,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6.4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辞退处分:

(1)试用不合格。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合理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在应聘时伪造证件、相关证明资料或履历。

(4)确认患有精神异常,短期内(1年)无法痊愈。(5)试用1个月后,仍然公开刊登个人求职资料或到人才市场进行应聘活动。

(6)一个月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达三次。

6.5员工如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开除处分:

(1)利用职务之便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损失。

(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资料或业务机密,使公司遭受损失。

(3)在工作时间内或工作场所兼营个人事业。

(4)冒充主管签名或编造、盗用公司印信。

(5)恐吓、侮辱主管或同仁,或以暴力威胁,情节严重。

(6)煽动或组织罢工、怠工,或有罢工、怠工行为。

(7)非法集会或聚众要挟,妨碍工作秩序。

(8)聚众赌博,或酗酒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

(9)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

(10)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或收受贿赂。

(11)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

(12)工作中未经公司指派或许可,而往他处工作。

(13)触犯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拘传或判处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

(14)其它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情节严重之过失行为。

7、绩效考核规定。

7.1员工奖惩列入每月及年度绩效考核档案表。

7.2如有记小过处分者,当月绩效不得评为优秀;。

7.3如有记大过处分者,当月绩效不得评为合格﹔。

7.4如有受开除处分者,当月无须进行绩效考核﹔。

7.5年度内累计小过三次者,年度绩效不得评为优秀﹔。

7.6年度内累计大过二次者,年度绩效不得评为合格。

保密规定。

1、严禁对外泄漏薪资结构、操作规范、对外订单、采购订单及其它公司文件。

2、本手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包含各种相关之技术、发明、创作材料、人事、财务、营销计划、客户资料、经营策略等。不论是口头、书面等形式,凡经本公司公布应保密或未公布但依一般商业观念,可判断为机密文件的信息、物品等。

3、入职员工应保证于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三年内均严守保密义务,决不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知悉或持有本公司的商业秘密。更不得自行利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非法利用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从事与本公司相似的竞争行为或其它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

4、无论有意或无意造成公司资料外泄者,均将受到公司惩罚。

5、有意泄漏公司机密造成公司损失者,公司将保留起诉权利。

手册约定。

1、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任何人不得以未知为由而免除责任;。

2、管理规则不尽之处,将随时修订;。

3、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傲博网络技术开发公司。

4、每个员工持有的手册,离职时须归还公司。

文档为doc格式。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七

为加强工程部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工程部应根据各项合同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四、工程部实行“专业工程师责任制”。各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五、工程部处理各项事宜应遵守“小事不过周、大事不过夜”的原则,若超出此时限,应把原因及时上报上级负责人。

工程部公章使用规定。

一、工程部公章由工程部经理负责管理。二、公章使用前必须在工程部登记。三、不得将公章携带外出使用。四、所有现场签证、材料认价,以及所有涉及到经济、工期、合同变更、方案变更的文件,必须由工程部经理审核并有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五、四项以外,只涉及到技术、现场管理、合同执行的文件,必须由专业工程师签字、工程部经理审核并有工程总监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专业工程师责任制度。

一、为提高工程部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防止工作推诿、贻误情况发生,制定本制度。二、专业工程师为本专业工作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为审核人,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为最终批准人。三、承办人作出具体工作行为之前,应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四、承办人对所承办事宜应详细调查研究,提供可靠数据、汇报真实情况,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为审核人、批准人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文件收发、存档规定。

一、工程部派专人为档案、文件责任人,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文件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二、工程部所有接收和签发档案、文件,经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负责人处理完毕后,原件必须在公司存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三、各类工程合同、设备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公司归档,工程部留复印件供随时查阅。

四、接受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签收。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收日期和时间,并应在接件后即时转交专业工程师或工程部负责人处理。

五、签发的'文件由档案员负责发送。档案员应详细记录签发日期和时间。

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由公司统一制定。

二、工程部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档案员处登记。

三、工程部周六、日和其它法定节假日安排两人值班,值班计划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工程部考勤情况,由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工程部办公室。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档案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废弃纸张、物品摆放整齐、图纸摆放整齐;桌椅摆放端正;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轮流值日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全体员工监督执行。每天的卫生达标情况由档案员统一记录。

四、为保持好办公室卫生,每位员工应加强自律:档案、文件查阅后及时归位;图纸翻阅完后及时整理;废弃纸张统一摆放,定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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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八

随着思政教研室教学科研管理水平的提升,社团实践活动已经成为了思政教师开展实践教学和德育活动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学生发展实践能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途径。目前思政教研室开辟的社团已有三个:和促会、成功素质训练营、国情国力论坛,预计3-5年内思政教研室开辟的社团将达到5-6个。为了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确保社团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特制订下列社团管理章程。

一、社团的性质和目的

1.大学生社团性质上是在学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大学生群众组织,在团委内部直属社团部管理。思政教研室开辟的社团管理上归属团委统一管理,在业务上归属思政教研室管理,思政教研室负责对自己开辟的社团进行活动组织和理论指导。

2.思政教研室开辟的大学生社团的`目的:第一,满足学生成长、成人、成才过程中的个性化需求,通过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提高学生的理论水平和道德境界、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思辨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第二,满足教师对实践教学和个性化教学的需要,促进教师走进现实社会、走进学生心灵、走进灵魂塑造工程,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实践能力,有利于开拓教师的视野,促进教师的自我成长。

二、活动形式

1.课内活动:专题讲座与理论学习、心理辅导与素质训练、案例分析与讨论、即兴演讲与辩论赛、专题研究与论文撰写。

2.课外活动:社会调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参观考察活动、宣传广告活动。

三、管理制度

1.社团成员

社团成员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根据报名参与人数,指导老师可以进行适当的遴选。每个社团的成员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如属大型社团也不得超过80人。

2.受训时间

每届社团受训时间为一年(每年10月至次年10月),结业时有结业照、结业证(结业证上有受训内容、教师评语、获奖情况登记、社团公章)作为受训依据。老社团结业前完成招收新社团成员的工作任务,并进行社团干部换届选举,新老社团干部进行工作交接。根据实际情况,老社长可留任1个月,指导新社长过渡期间的工作,并积极参与新社团的实践活动。

2.社团费用

长和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形成监控机制,确保活动的安全、经费的有效使用。

3.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应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坚持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活动的原则。每届(一年)社团课的安排标准是:教师理论授课8-10次,学生一般实践活动不得8-10次。校内外重大实践活动1次。

指导教师必须抛出每周的活动和学习主题,设计出学习方案和调查问卷的内容,通过分组活动和竞争展示,增强活动的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保证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思想境界得到提升。

(1)校内一般活动:理论讲座、即兴演讲、项目研讨、沙龙论坛、课堂展示、舞台展示、论文写作、辩论赛、校内调查等。

(2)校外一般活动:节假日小组分散志愿服务活动、节假日个人调查活动、暑假寒假社会调查活动、寒暑假志愿服务活动。

(3)校内外重大活动,校内舞台大型展示活动和租车外出的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均属于重大活动,每届社团不得超过一次。以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的特殊社团,可以组织两次大型活动。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有效的原则,外出前必须向团委和思政教研室申报,并配备2-4名教师带队保证学生安全。大型活动应力求对社会和校内学生能产生较大的积极正面的影响,有条件的社团可进行新闻媒体报道,以扩大影响力。

四、文档管理

1.社长和指导老师一定要有档案意识,及时收集资料、及时摄影、及时进行新闻报道,将学生作品及时发表刊登和参赛评奖。

2.每届社团培训时间为一年,一年期满应总结所用材料,并装订成册存档。(包括社团活动周历、活动图片资料汇编、调查数据汇编、学生论文汇编、社团申报项目材料汇报、社团获奖材料汇编。)

五、教师职能与课酬

社团活动总课酬原则上全期不超过32课时,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36课时。 社团指导老师(班主任)按每学期8-10个课时(大型社团每学期管理课时10课时)的课酬计算,对社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制定全年活动计划、活动指导、活动管理、文件归档、安全监管、经费监管、全年总结等工作。

理论授课、学术讲座、指导课外活动、指导论文均按每次2-4课时计算(策划和指导大型活动、外出指导活动、申报项目算4课时)。

六、社团提升

思政教研室的社团以促进学生成长、成人、成才,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所有社团均应该参与申报本年度的湖南省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参与申报省市团委的评奖项目,以促进管理水平和指导水平的提升。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研室

2011年10月

一、教学常规工作

1.组织教师做好全学期的教学运行工作,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各项教学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归档,配合办公室按要求完成教学资料的检查和归档。

二、科研与教改工作

2.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3.在2017年荣获甘肃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的基础上,力争冲击省级一等奖.

4.整合教研室优势,冲击省级教学团队.

5.由费翔老师牵头,准备申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精品课”。

三、实践教学

1.我眼中的“两会”。活动时间3月份。要求教师把“两会”的精神及时在课堂上进行讲授。

2.改革开放伴我成长——大学生论坛。活动时间5月份。全体任课教师参加。要求每一位教师在所在班级进行演讲,选出优秀者在全校进行交流,时间另定。

3.经典著作读书交流会。活动时间6月份。全体任课教师参加。要求任课教师在自己所代课班级成立经典著作读书会,指导学生阅读经典著作,6月在全校进行一次经典著作读书交流会。

四、督导工作

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安排积极开展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督导工作,拟对蔡静、刘宏周、张玲佳、张吉军等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听课评估。

参加人员:教研室全体教师

五、其它工作

1.本学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并进行讨论。

2.拟在5月底进行一次教学工作研讨会,全体教师参加。

3.积极配合和做好甘肃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实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百千万工程》活动,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九

社团是大学里重要的一部分,它是让大学生们学懂团结合作、锻炼社交技能、提高管理能力的重要平台。而高效社团管理是社团健康运转的前提。本文将分享我在社团管理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那些想要管理好社团的同学一些建议和启示。

第二段:明确目标。

在开始社团管理前,首先要明确社团的宗旨和目标。对于每个社团来说,它的存在必须有其一定的能够服务于社会和社员的价值意义。明确目标,可以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制定活动方案,规划社团未来的发展,也可以激发社员的激情和参与度。如何更好地明确目标?可以通过与社员开会讨论,也可以依据社团官方文书或其他权威文件的规定,加以分析研究,从而明确社团最终的目标。

第三段:合理分工。

合理分工对于社团的管理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合理分工意味着管理者可以把工作量分配给不同的人处理,减轻一些社员的压力,同时让每个人集中精力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此外,合理分工可以让社员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管理者还需注重配合,做好信息沟通,确保每个分工的成员彼此协调顺畅地开展工作。

第四段:及时反馈。

及时反馈是社团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管理者需要定时向社员反馈工作进程、结果和企划,以便社员更好地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在开展活动中,管理者还需对社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纠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及时反馈有利于管理者与社员之间的沟通建立起更全面和友好的交流关系,而在团队内部形成的良好反馈机制也能够激发社员的激情和参与度。

第五段: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神乎其神,但对于社团管理也非常有用。在管理和组织社团活动的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此时如果只是按照以往的套路解决,难以实现成效的提升。因此,管理者需要不断的从问题归纳总结中寻找解决方法,在工作实践中,将自己的创新思维付之于行动之中,这样才能在日后的工作中保持创新活力,提升工作水平和效益。

结尾:

社团管理需要管理者在实际工作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理论与实践能力。合理规划与明确目标、合理分工、及时反馈、持续创新是成功的社团管理的重要要素,管理者在实际工作中应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让社团团结起来,共赢未来!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

社团部长作为一个管理者,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才能和管理能力,才能带领社团成员共同实现既定的目标。在日常工作中,社团部长还要与上司、下属和社团成员进行沟通和协调,这就需要我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本文从部长的角度出发,结合自身经历和实践,就社团部长管理办法这一主题进行了研究,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给社团部长们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借鉴。

第二段:了解社团成员。

作为社团部长,首先要了解自己所带领的社团成员。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多关注成员,关注他们的性格、喜好、兴趣等方面,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通过这些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与社团成员进行沟通,在管理过程中更好地运用权威和热情来激励社团成员的积极性,使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段:建立目标,制定计划。

经过对社团成员的了解,我们需要建立清晰的工作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计划。首先确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然后考虑问题所在,制定科学的计划和流程,使社团成员的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同时,我们也需要根据自己和部门成员的实际情况,不断推进目标的实现。这也需要我们灵活应变,不断总结前方实践的经验,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以最佳的管理方式推进目标的实现。

第四段:注重沟通和反馈。

作为一名合格的社团部长,好的沟通能力和反馈机制是必不可少的。沟通能力决定了我们是否能够与成员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反馈机制则能让我们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工作可能出现的弯路。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与社团成员沟通交流,分享思想和经验,为共同达成目标努力奋斗。同时也需要建立广泛的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各种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出现的问题我们也要即时调整方案,以达到更好的工作效果。

第五段:不断学习和改进。

最后,作为一名社团部长,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改进自己的管理技能。在日常工作中时时刻刻积极总结,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寻找更好地改进的方法,使自己的管理技能也得到不断的提高。同时,在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同时,我们也要善于团队合作,在团队的配合和帮助中共同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

本文结合自身角色和经历,从社团部长管理办法的角度出发,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凭借适度的领导才能和合理的组织运作,作为一名社团部长可以取得一定的成就和提高。希望这些心得能给社团部长们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和实用性的建议,让同学们的社团工作更加高效地开展。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

一、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

1.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特殊商品。药品是否安全有效以及其价格的高低、市场供应的充裕程度、使用是否正确合理等,都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国家有必要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药品的质量、价格、广告等各个方面,实施必要的监督管理。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法律的手段更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是更为重要和有效的手段。同时,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采用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也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早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就开始了药品管理法的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4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药品管理法,从198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较早制定的经济法律之一。药品管理法的颁布施行,将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为了保证药品管理法的有效施行,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先后发布了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等9部行政法规;卫生部、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在以前发布了《新药审批办法》等200多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9以后,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又陆续修订或制定了一批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也相继制定了有关药品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的配套法规、规章,有关部门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药品管理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对于依法规范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情况看,当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

(1)制售假劣药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药品质量状况仍不容乐观。在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分别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是国际上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要求,是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药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制药企业均已强制实施gmp,而我国至今经gmp认证合格、取得gmp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车间),仅为现有6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0%左右,难以保证药品质量的可控性和安全性。我国众多的药品经营企业中完全符合gsp要求的数量比例更低,药品经营企业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小、水平低、人员素质差的问题,如不加以规范,既不能充分保证药品的安全,又难以抵挡入世后国外带来的冲击。

(3)药品流通秩序尚未得到根本好转,一些地方还相当混乱。

(4)药品广告过多过滥,一些虚假药品广告对群众造成严重误导。

(5)药品价格虚高现象严重,药品购销中的大折扣、高回扣,造成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加重了患者和企业的负担,滋生腐败,社会反映强烈。

这些问题的存的,既有执法不力的原因,也有药品管理法本身还不够完善的因素。针对实际上存在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国务院于7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对草案进行了多次重要修改。在2月28日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上,委员们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从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药品管理法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修改后的药品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对药品实施监督管理的若干基本制度,主要包括:

(1)药品生产、经营和进口的行政许可制度。依照本法规定,设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后,方可取得生产、经营药品或配制制剂的资格;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每一种药品,包括新药和仿制药,都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取得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配制每一种制剂,都要经过批准。药品进口,必须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

(2)全国执行统一的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度(中药饮片炮制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省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

(3)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各环节,必须分别执行相应的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度。即药品生产必须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必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物的非临床研究应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的临床试验应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并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分别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强制认证制度。

(4)对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范围内的生物制品和首次在我国销售的药品等,须经法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的制度。

(5)在对药品进行审批时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一并进行审批的制度。

(6)药品包装和标识必须符合法定要求的制度。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的制度。

(8)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制度。

(9)对已批准生产的药品实行再评价,以及对已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实施不良反应监测的制度。

(10)对药品广告进行审批以及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的制度。

(11)对药品价格依法实施监管的制度。

(1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告的制度;(1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有关材料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制度等。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这些基本制度,既为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提供了法律依据,又为有关部门对药品监督的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了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制定药品管理法,依法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原药品管理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有关执法机关依照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大了对药品监督抽查检验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使药品质量在总体上呈稳中有升的趋势。全国药品质量抽验的合格率已从1985年前的73%提高到的87%左右。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药品质量状况仍不尽如人意,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影响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此次修改后的药品管理法,从保证药品质量的根本目的出发,总结我国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补充、强化了若干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了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保证药品质量,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维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法,依法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方面各自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依法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使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依法规范药品广告,防止对用药者造成误导;依法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等,都是为了保护药品直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制定本法的一项重要目的。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一、法律的适用范围,也称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即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效;法律的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法律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对什么人(包括具有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适用。关于本法适用的时间效力问题,本法第一百零六条作了规定,本条则是对本法所适用的地域范围和主体范围的规定。

二、本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或称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内。法律空间效力范围的普遍原则,是适用于制定它的机关所管辖的全部领域(法律本身对其空间效力范围作出限制性规定的除外)。药品管理法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效力自然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领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当然,按照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只有列入这两个基本法附件3的法律,才能在这两个特别行政区适用。药品管理法没有列入这两部基本法附件3中,因此,药品管理法不适用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药品管理立法,应由这两个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自行制定。

三、本法适用的主体范围包括:

1.一切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有关的科研机构、各类企业、医疗机构及个人。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讲的药品的“使用”,主要是指医疗机构为临床治疗使用药品的活动,而不是包括患者本身的直接用药行为。患者本身直接用药的行为不属于本法调整范围。

2.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按照自己各自的职责对药品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都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药品的科研、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和药品的质量、价格、广告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本法明确规定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的基本方针的规定。

一、我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依据宪法,本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现代药和传统药都采取鼓励发展的方针。一方面,我们要大力促进医药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现代医药理论的指导下,研制、开发、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现代新药,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另一方面,对于在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中药(包括各种民族药物),即所谓传统药,也要大力加以继承和发展,充分利用我国民族医药的宝库,发挥传统药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二、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国家对中药材资源实行的基本政策。中药是我国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结晶,是祖国医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然是我国人民防病治病的重要药品。中药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三大部分。中药材是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基本原料,没有中药材就没有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中药材资源,是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为此,本法在总则中规定了国家对中药材资源实行的基本政策,包括:

1.保护野生药材资源。我国有着较为丰富的野生药材资源。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我国有包括植物类和动物类的药材资源1万2千多种。但是,我们在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却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些地方对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乱挖滥采,对野生药用动物资源乱猎滥捕,造成对野生药材资源和当地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中药生产技术水平差,资源利用率低下,造成中药材资源的严重浪费。这种情况如不尽快加以改变,将会造成中药材资源的枯竭,严重影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务院曾在1987年10月发布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规定了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具体措施。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资源分为三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为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为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为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属于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禁止采猎。采猎国家二级、三级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采药证后,在批准的计划内采猎;并不得在禁猎区、禁猎期内采猎,不得使用禁用的采猎工具。

2.鼓励培育中药材。由于野生药材资源的有限性,还不能满足中医药发展对药材资源的需求。因此,我们在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的同时,还应积极进行中药材的人工培育。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从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鼓励培育中药材。要鼓励科研人员培育中药材的良种,扶持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中药材生产,建立中药材生产基地,提高中药材生产质量,并将发展中药材生产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既满足中医药发展的需要,又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实行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的方针的规定。

一、广义上的“新药”,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行的管理规定,“是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狭义上的“新药”,是指我国新研究和创制的药品,不包括我国虽尚未生产过,但国外已经研制、生产出的药品。

二、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满足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是国家的一贯方针。国家运用资金、价格、税收、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手段,鼓励、支持新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充分调动新药研究开发的积极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我国1993年修改的专利法,明确将新药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符合取得专利条件的新药可以依法申请取得专利,研制者通过依法享有专利权而获得经济利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制定了《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条例》,对未取得专利的新药给予行政保护。该条例规定,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新药证书后即获得保护。保护期按新药类别不同,分别为6年到不等。在保护期内的新药,除因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决定许可他人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得到新药证书(正本)拥有者的技术转让,都不得仿制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不得受理审批。按照这一保护性规定,新药证书的拥有者具备药品生产条件的,可以自己生产新药取得收益,也可以通过向他人进行技术转让取得转让费而获得收益,新药研究和创制者通过专利保护或者新药的行政保护,得以将自己的创造性劳动变成自己的财产性权利,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显然有利于鼓励进行新药的研究开发,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释义】本条是关于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规定。

一、本条第一款规定中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的国务院机构设置,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组建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原国家医药管理局行使的药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职能、卫生部行使的药政管理职能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使的中药流通监督管理职能集中起来,交由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使,以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保证药品质量。

本条第二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206月,国务院批转了《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对地方政府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作了规定。该方案规定,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垂直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领导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法定的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地、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直辖市和较大市所设的区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

二、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前置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制定药品标准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审批新药和仿制药,对符合生产条件的发给新药证书、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审批进口药品,对符合进口条件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审批医疗机构制剂室,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品种;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广告的审批,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发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的公告;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在法定范围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

三、本条第一款规定中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包括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各部门“三定”方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例如,国家计委依据本法和价格法的规定对药品价格实施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本法和广告法的规定对药品广告实施监督管理,卫生部对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国家经贸委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对药品生产、经营实施行业管理等。本条第二款的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则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及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对涉及药品的相关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

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承担药品法定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的规定。

一、药品检验按照其检验的性质及检验结果的效力,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药品生产者、经营者、医疗机构等因自身的需要对药品进行的检验。对于这类药品检验,法律没有必要强制规定检验机构;需要进行检验的药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医疗机构自己具备检验条件的,当然可以自行检验;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可以自愿委托社会上具备检验条件的机构进行检验,既可以委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检验机构,如有关的科研机构等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归送检者自己使用,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

另一类药品检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所需要进行的检验,包括审批新药和仿制药所需进行的药品检验;审批进口药所需进行的药品检验;对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范围内的生物制品和首次进入市场销售的药品进行的监督检验;实施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进行的抽查检验等。这类药品检验属于法定的强制检验,其检验结果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技术依据。对于这类检验,应由法律规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实施。

二、依照本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审批及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法定药品检验,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即这类法定检验,既可以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己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也可以根据情况,交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具备检验条件的检验机构承担。目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包括国家级的一个,即直属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省级的31个,即直属于各省级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检验机构;还有300多个地、市一级的药品检验机构;上千个县级的药品检验机构,总的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数量过多,需要进行必要的精简调整。地方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承担药品法定检验任务的范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本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作出的法定检验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检,由上一级的药品检验机构作出复检结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作出的检验结论,在司法程序中作为证据,应依照有关证据的法律规定确定其效力。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二

作为一名大学生,加入社团是丰富自己大学生活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社团的管理层则是社团能够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作为一名社团部长,我深刻体会到社团管理的重要性,从而总结出一些管理办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设定管理目标。

社团的管理从目标设置开始。作为一名部长,我们需要清楚地设定社团管理的目标和方向。在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全力以赴、志存高远。只有设定明确的管理目标,并在决策、筹划方面下功夫,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第三段:建立正确的管理观念。

管理观念是指对管理活动所涉及的一系列问题的认识和态度。作为一名部长,我们需要具备正确的管理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首先,我们需要与社团成员建立良好的关系,秉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关爱和支持社团成员。其次,我们需要始终以团队发展为己任,注重团队合作,互相配合,克服困难,一起成长。

第四段:加强沟通与协调。

在社团管理中,沟通和协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好的沟通和协调可以促使社团成员之间能够更加紧密地合作,有效地圆满完成社团各项任务。因此,作为一名部长,我们需要尽可能加强与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积极开展会议和其他形式的交流活动,增进团队内部成员之间的了解和互信。

第五段:总结及建议。

作为一名部长,我们需要时刻保持谦虚、高效并不断改进自己的管理水平。通过不断的实践、学习和反思,不断改进自己的管理方法,促进社团更好地发展。同时,我们还需要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从而更好地在实践中应用所学,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相信,我们的社团定会越来越好,成员们也将在这样的氛围里生长发展。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三

作为一名社团干部,如何高效地管理社团,使其在日常运作中更加稳健,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每个社团领导人都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在我的社团管理实践中,我总结出以下几点高效社团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对广大社团领导人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制定清晰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社团日常运作的基础,有了明确的规章制度,才能更好地加强社团管理和监督。因此,在社团管理中,必须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社团章程、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明确每一个社团成员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在制定运营规划的同时,充分了解社团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根据它们来创建、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二、加强沟通与协调。

社团管理必须基于全员沟通和协调之上,只有社团成员相互交流合作,才能在社团运作中发挥各自的才能和特长。社团管理者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各种交流活动,以及加强组织内外部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交往感情、沟通协商,以达到情感交流和知识输出的双赢效果。

三、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

良好的奖惩制度是激励社团成员积极性,增强社团凝聚力和战斗力必不可少的一环。在社团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执行社团规章制度条例,对违纪行为进行及时惩处,并对积极成员给予鼓励和表彰,这样才能树立规矩和权威,保证社团的运营稳定和成员的积极参与。

四、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

社团管理者必须要注意,社团成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是社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应该建立完善的培训和学习机制,从新成员的招募到老成员的培训,让每一位成员都能够得到适宜的培训和进修机会,并逐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领导力。

五、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积极向上、乐观向上的团队氛围是推动社团发展的重要力量,有利于提高社团的凝聚力和执行力。社团管理者应该利用各种手段,鼓励社团成员积极参与,让大家充分感受到互相支持、鼓励和尊重,从而形成良好的互助互帮的团队环境。

结语:

以上是我在社团管理实践中总结的几个有效的高效社团管理办法,这些方法需要我们在社团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以推动社团不断进步和发展。在实践过程中,社团管理者要注重团队合作、开放创新、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让社团成员以高度的自主性和责任感参与社团实践和管理,激发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发展。相信如果我们能够秉持这些原则,高效社团管理便不再遥远。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四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了加强对公司派遣员工的管理,更好地为委托派遣单位服务,建立和-谐的劳务关系,使劳务(人才)派遣工作合法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是指上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用工单位是指委托公司派遣员工的单位。

第三条  派遣员工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派遣员工(含劳务派遣、人才派遣)是指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由本公司管理人事关系、员工档案、薪酬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服从本公司派往指定单位从事相应工作的员工。

公司实行劳务(人才)派遣后,用工单位与公司签订《劳务(人才)派遣协议》;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协议》,双方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五条 招聘原则

(一)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 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 坚持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 坚持统一招聘,统一派遣的原则。

第六条 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具备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术、技能、工作经验及经历;

(三)符合公司招聘工作岗位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公司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和标准,负责制定招聘方案和录用考试,办理招聘录用手续、资格审查和派遣工作。委托用工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报名、体检等工作。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  公司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用工单位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公司、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的范本由公司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需要,确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十二条  派遣员工按照用工单位的规定,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上岗培训,达到用工单位上岗条件后,方能上岗。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终止后,若用工单位生产需要,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公司、用工单位及员工三方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员工自愿辞职,应由本人提前30日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经公司与用工单位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  经与员工协商,在劳动合同条款中明确: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节追究有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因个人行为,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经济纠纷,被新闻媒体披露,造成社会影响的;

(四)泄露用工单位商业机密和重要资料的(本公司具有起诉泄密者和另一方的权利);

(五)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

(七)员工拒不服从用工单位岗位调整、工作安排的;

(八)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

(九)有贪污、挪用公-款或窃电、以电谋私行为的;

(十一)未经公司同意,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十二)隐瞒真实身份、学历、业绩或有其他情况的;

(十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十四)因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章  岗位变动

第十七条  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十八条  员工在同一岗位序列之间进行岗位调整的,由用工单位和员工协商解决。

第五章  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服从公司或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

第二十条  员工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由用工单位按加班审批程序确定加班事宜。

第二十二条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一)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按旷工1天处理;

(三)在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

第六章  薪酬福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委托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依法为员工建立各项保险。

第二十五条  用工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员工提供相应福利待遇和发放劳保用品。

第二十六条  员工因公培训期间的薪酬水平按照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员工旷工,用工单位按照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扣罚工资待遇。

第二十八条  员工休探亲假、婚假、丧假、护理假等工资待遇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产假执行生育生活津贴。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为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和公司的绩效,对员工实行绩效考核。

第三十条  绩效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月(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及专项考核等。

第三十一条  用工单位负责掌握员工个人绩效计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季)由用工单位按照绩效考核规定对员工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考核,按照单位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惩,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绩效考核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有差距)、e(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培训与开发、绩效工资发放、岗位调整、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位晋升、解聘等方面的依据。

第八章 职业技能鉴定

第三十四条  为加强企业员工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员工素质,公司组织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所需材料由公司或由公司委托用工单位收集。

第三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第三十六条  职业技能等级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

第三十七条  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派遣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与工资水平等紧密结合,标准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奖  惩

第三十八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用工单位可按本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或晋职。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由用工单位扣罚员工薪酬待遇或由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四十条  用工单位根据员工试用期及月度、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和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的员工予以解聘,并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予以解聘,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章  优秀员工

第四十一条  优秀员工的评选范围:生产岗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十二条  公司制定优秀员工评选表彰办法,根据用工单位上年末实有人数、员工综合素质等因素,依据用工单位相关规定,确定优秀员工名额,下达优秀员工评选方案。

第四十三条  被评为优秀员工的,按用工单位的员工录用条件,优先推荐其参加录用竞聘考试考核。其每次的评审材料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四十四条  优秀员工的评选每年一次。

第四十五条  对优秀员工给予的适当奖励,由用工单位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负责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员工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  新录用员工的档案必须转入公司。员工档案的转移要履行相关档案转移手续。

第四十八条  对员工的档案要规范管理,按照人事档案达标管理要求,及时收集、甄别、整理、归档,按照公司统一制定的人事档案盒进行装订,妥善保管。

第四十九条  用工单位负责履行审查手续,严把档案材料的归口关,杜绝不规范档案材料装入员工档案。凡涉及到有关出生年月、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学籍材料等应严格审查、核对,保证其真实性。

第十二章  其  它

第五十条  员工可自愿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组织。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党、团关系可由公司或者由公司委托用工单位管理,员工有权参与公司或者用工单位相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五十二条  员工的计划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用工单位负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合本办法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为【员工手册】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里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四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外,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临时工 ) 。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奖惩原则

第十条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必须公开执行;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目的重在教育,对于被处罚的员工,应坦诚的与其进行交谈,了解事实原因、讲明道理、指出错误,并允许当事人申辩,通过做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第四章奖惩种类

第十二条 奖励可分为:

a、 嘉奖 :每次嘉奖给予现金20 元的奖励;

b、 小功: 每次小功给予现金60 元的奖励;

c、 大功: 每次大功给予现金180 元的奖励

d、 晋升: 岗位级别晋升一级

第十三条 惩处可分为:

a、 申诫: 每次申诫给予现金20 元的罚款;

b、 小过: 每次小过给予现金60 元的罚款;

c、 大过; 每次大过给予现金180 元的罚款;

d、 停职或开除:

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嘉奖:

1) 尽忠职守,工作勤奋,有具体事迹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 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3) 主动或协助主管开发业务有实质贡献者;

4) 除尽心本职外,主动协助他人克服作业困难,顺利完成任务者;

5) 爱护公物,节省资材成效优良者;

6)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7)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8)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一定效果者;

9)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小功:

1) 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具成效者;

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4)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6) 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成效者;

7)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8) 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

第十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或技术,有重大革新而提出具方案,经公司采纳,确有重大成效者;

2) 全年累计获小功三次者

3) 热忱服务,发扬公司信誉,为社会机关,团体公开表扬者;

4) 适时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对已发生事故予以有效控使公司避免严重损失者;

6)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7)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第十七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以晋升:

1) 绩效评比如期达到公司预定目标表现优良者;

2) 服务满5 年,考绩优良者,未曾有旷工或处分者;

3) 有事实证明对公司有特殊功勋表现者;

4) 一年内累计记大功三次者;

5) 其他具有特殊功绩者;

第六章惩处标准

第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申诫:

1) 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有隘工作之进行者 ;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者;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5) 不遵守工作规则或作业流程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者;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第十九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小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 积压公文或公事、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之进度者 ;

3) 因工作疏忽导致物品材料严重受损者;

4)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5)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7) 在禁烟区吸烟者;

8)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者;

9)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大过:

1) 拒绝服从上级主管及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2)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或上工前酒醉不听劝阻者;

4)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5) 擅自涂改或撕毁公司重要文件者;

6) 不遵守规定或指示、或擅自改变工作方法、程序、发生作业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 以私人单据报销公账、或以浮报赁证报销公账 ,经查核实者;

8)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

9)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11)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停职或开除:

1) 擅离职守或违反劳工安全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损失,情节严重者;

2) 偷窃同仁或公有财物者;

3)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者;

4) 伪造、 变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印文者;

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者;

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者,故意泄漏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 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

9)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日,一个月累计旷工3 天,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

10) 携带刀或其它违禁品、危险品进公司危害公司员工安全、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1)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者;

12)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者;

13)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以致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14)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15)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

16)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7)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8)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9)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者;

20) 一年中记大过累计满三次、末经功过抵消者

21) 试用其间不符合任用资格者;

22)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受奖惩情况均记入人事档案中,作为其当年年度考评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在同一年度中,功过可以相抵和转换,方法如下:

1 )1 次嘉奖可与1 次申诫相抵;

2 )1 次小功可与1 次小过相抵;

3 )1 次大功可与1 次大过相抵;

第二十五条 员工奖惩由直接主管或相关部门酌情填写奖惩申请单,呈报奖惩;

第二十六条 奖惩之实施,依具体事实即可执行,功(过)核准颁布;

第二十七条 本作业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五

作为一名社团部长,管理社团成员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团成员,学校制定了“社团部长管理办法”,给予部长们一定的指导和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感这项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在此分享我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履行职责,起到榜样作用。

社团部长是社团的灵魂和骨干,对整个社团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起了一个榜样,让其他成员跟随。在活动策划中,我积极发挥自己的优势,将会员的创意和建议全部融入其中,确保活动能够顺利开展。同时,我将劳动分配得当,让每个成员都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和特长,提高整个团队的效率和水平。这也让我成为了全体成员口中的“领袖”。

第三段:善于沟通,建立良好的氛围。

在社团管理中,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个良好的沟通过程,可以让大家的意见和想法得到充分的表达,更好地实现决策和分工。而失误的沟通会给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困难。因此我注重在和成员沟通时,避免冷嘲热讽,彼此理解,换位思考,协助解决问题。

此外,建立一个良好的协作氛围也是非常必要的,我善于通过关注每个成员的相互关系,让团队的合作变得更加愉快和现实。这也有利于我们创造更加优秀的成果和效益。

第四段: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全面的考核体系。

管理制度是一支社团正常运行的基础核心,一个优秀的部长应该善于维护社团制度。在社团工作中,我制订完善的管理办法,解决制度规章问题,并构建一个全面的考核体系以保证社团成员之间负责任的习惯。在制度的实施中,我也注重用严格的考核方式、不断加强成员督导等方面实现对制度有效管理。

同时,我认为,建立全面考核体系所实现的是对整个社团对于目标有清晰认识并持续的追求的目标意愿,这对于团队的协作和成员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总结。

社团部长是整个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团管理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此“社团部长管理办法”,则为部长们提供了准确的指导和规范。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作为部长,要时刻以身作则,在管理中注重和成员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氛围、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等,从而不断推动社团成员及社团整体发展。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六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怎样写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__社团"。

第二条:__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__学校高一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各种不法行为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动言论。

组织制度。

1.社团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会员在会内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3.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社团经费来源。

1.本社团是立足校园,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2.捐赠和赞助。

3.社团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社团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内部管理。

1.社团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计算机水平为目的。

2.凡本社团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集体上机时,会员必须保持安静和室内卫生。

4.上机时,严禁玩游戏,不得损坏机房的一切设施,不得改变机器原来的位置,上机时间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

5.凡本社团,有义务服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6.会员平等地亨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7.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8.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9.会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10.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11.社团成员凡在上课期间不予合作,对社团有不良影响者,社长有权免去社员资格。

12.希望社团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社团。

奖惩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社长或副社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1.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2.对社团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社员资格。

附则。

1.社团会员尊重中博大局、服从学校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社。

3.本章程自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及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第一章总则。

1、社团是一个开放性的文娱部门。

2、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第二章社员制度。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5、会员义务:

1)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团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2)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积极向大家讲坛社团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4)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音乐社团以学生才艺展示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课余时间,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三)活动内容:

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

2、组织:由活动负责人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负责人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人主持活动。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4、大家讲坛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晋中学院师范分院数学系学生组织;。

3.本社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第二章权利。

1.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2.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4.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第三章义务。

1.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2.本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3.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5.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6.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7.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8.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1.社团以集体利益为重,提供平台的同时,作为社员需做好监督,保护,美化的义务,如设备,安全,卫生等等。(关于卫生,社团每天都有人出入,因此社长部长们需要安排部署每天的卫生清理,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在社团交流中,你们同样也需要让社团每一份子懂得设备的使用和安全问题。)。

2.关于设备出租问题,价格由现任社长部长共同商议,制定后不得以关系修改价格,出租前需要拍细节照,出租后同样需要拍细节照对比,如因错漏而发生设备故障由出借人和借的人共同承担责任。(这项规定需要提醒每一次需要租借的单位,如其他社团组织需要租借社团设备或场地必须要有一位社长或部长在场。)。

3.学校一切先由社团出人演出的活动,都以社团为名义,不得以私人名义去参演,这关系到社团的利益。(任何社员在你能够接到活动邀请时,请想一想最初是谁给予你们的这个平台!)。

4.社团是处于时刻运作,改变的状态,在社团运行情况下,社团每一分子都有权利去改善社团的环境,同样也有义务去承担社团运作所带来的利弊得失。社团的好坏很大部分取决于你们的选择和行动,所以大家都要有一颗责任心。

5.社团是对内也是对外的,有它自身的形象,而形象体现在你们的言行举止。因此,当你们在进行有关社团的一切活动和微信群聊天等等时,请注意你们的姿态,言语,事关社团,也事关你自己。(晚归切记不得以社团名义登记,个人纠纷同样不能牵扯社团整体)。

6.社团每一年有最应尽的职责二者,品牌活动和音乐教学。当每一届候选或者上心者的出现时,应加强做好这两方面的策划和准备。不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尤其作为社团管理者,你们需要做好带头作用。

7.关于工作问题,自愿报名参加社团活动的工作人员或表演人员必须准时到场否则不予以加分。工作人员及表演人员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需向社长部长或活动负责人报备,负责人同样需要设定严格的签到程序,不得包庇。工作人员和表演人员需协助负责人带好整个活动的流程,负责人也需要做好活动带领。

8.社团冲突难以避免,但请不要在社团,其实是个人冲突的事情影响到社团运作。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冲突严重到影响到社团大局,请双方自己成熟一点自行解决,如若屡教不改,社团管理者有权力和责任请你退社,若是管理者有冲突,其余管理者可以选择私下解决或者投票弹劾选出新的管理者。

9.社团每一届都会出现新的社长部长,这是社团不变规律,也是每一年模式的改变和突破。作为社长部长,有退任后选择社长部长候选的权力,但是一旦换届,前社长部长无权干涉社团或者社长部长的任何决策,即便你自认为对于社团来说很好,你也只能给予建议,最终决策的决定权归当任社长部长所有。请记住,过去是不能干涉,更不能以负能量去影响现在,如果你当年是社团一份子,社团利益不需要你的保障,但起码也不需要你带来的反作用。

10.希望社团的每一份子,不做损人利己之事,不做舆论伤害之事。尊重他人,便得他人尊重。也请你们记住,人人平等,在社团集体中,一视同仁。保持你们的初心和努力,相信你们在社团期间会得你所应得。

社团管理办法总则范本篇十七

信息化是以现代通信、网络、数据库技术为基础,对所研究对象各要素汇总至数据库,供特定人群生活、工作、学习、辅助决策等和人类息息相关的各种行为相结合的一种技术,使用该技术后,可以极大的提高各种行为的效率,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提供极大的技术支持。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

规章制度。

;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文章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1总则。

1.1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

1.2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

2管理体系。

2.1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from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2.2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2.4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1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3部门间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协调信息需求部门落实,实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滞留在部门或个人的现象,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独占信息资源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

3.4各级下属单位的内部信息除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时提供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

1总则。

1.1为适应分公司信息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服务,保证各类信息合理、有序流动,保证信息安全,遵循总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信息资源是分公司的重要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必须加强管理,使信息的采集传输、日常维护、信息平台建设、信息整合、信息共享各方面,以股份公司信息化建设“五统一”原则为指导,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水平。

1.3本管理办法所涵盖的信息资源范畴,主要是指分公司内部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信息(以下称内部信息)。[cjh1]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由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使用计算机编制的信息、专业系统采集的原始信息等,包括各类文本信息、数据库信息、web页面信息、图形图像信息、多媒体信息等;印刷品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尽可能进行电子化的处理,也纳入信息资源管理之内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2管理体系。

2.1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依照信息化管理“一个整体,两个层次;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建立,信息中心归口管理,各业务部门专业管理。

2.2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分公司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负责审定分公司有关信息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负责审核有关标准、规范、重要需求等。

2.4各级业务部门既是信息资源的使用单位,也是专业信息资源的主要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有关信息资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信息中心全面开展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3.1信息中心负责分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内部信息的需求分析,各业务部门依据业务职责提出各种内部信息需求,并分别按本部门形成和管理的信息(下称“部门内自管信息”)、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分别汇总,确定信息内容、信息提供时间和信息提供方式等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重要信息由分公司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审核确认。

3.3部门间共享信息源由信息中心协调信息需求部门落实,实施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只滞留在部门或个人的现象,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独占信息资源。

3.4各级下属单位的内部信息除供本单位内部使用外,按要求及时提供给上级相关部门及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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