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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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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大全17篇)
2023-11-23 18:09:30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所取得成就和经验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提高自己的能力。写总结时,可以运用一些方法和技巧,使总结更具说服力和可读性。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启发。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胥浦中学处于城郊结合地带,是外来人口集中地区,我校近些年也接收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外务工子女入学就读的意见精神,我们学校从实际出发,做了一些实际探索,下面汇报如下:

从2009年开始,学校就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针对外务工子女父母的基本情况和外务工子弟的生活、学习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很多外务工子弟由于父母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并且忙于生计,整天在外务工、经商,与孩子相处时间太少,很难与子女交流,使得孩子产生了孤独、胆怯心理,形成孤僻性格,并且缺乏对孩子的有效辅导,致使他们的学习成绩普遍偏低。

学校为更好地关爱外务工子女,形成了以校长亲自挂帅,校关工委负责对外来务工子女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班主任则负责他们的学习及生活的体系。这些举措,既确保了关爱外务工子女活动顺利开展,也提高了外务工子女的自我保护,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节的能力。

1、营造关爱氛围,感受温暖。

学校将关爱“外务工子女”工作作为师德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在校园内,在家访中,在课堂上,在团队活动中对“外来务工子女”充分关注,要求所有教师在学习和生活的各方面多“问一问”、“拉一拉”、“摸一摸”,让“外来务工子女”真正感受到学校、班级集体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2、健全关爱制度,明确责任。

为了让确保关爱外务工子女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建立外务工子女档案。我校在调查研究的前提下,建立了每个外务工子女的档案和联系卡。便于老师与家长联系沟通,配合教育。

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老师依据建立起来的外务工子女档案,通过家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外务工子女的在家生活情况,指导孩子与家长的沟通,增强他们与父母的情感交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的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务工子女的父母进行教育,提高他们教育孩子的水平。

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外来务工子女的制度。在每班外务工子女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由班主任、科任老师与本班外务工子女结帮扶对子。帮扶教师经常找外务工子女谈心,随时掌握外务工子女学生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生活、指导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初一(1)班杨琴,四川人,父母离异后随母亲来仪征生活,学习认真,但不爱运动。班主任张继老师发现后,询问后得知其一旦剧烈运动,肚子便会疼痛不已。其家长在张老师的建议下,带她去医院做了详细的检查,被确诊为卵巢囊肿,需手术治疗。但她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手术费用。张老师主动帮她申请了困难生生活补助,并帮她从网上查找相关资料,让她对自己的病情有一个真实的了解,打消了她的顾虑。待她痊愈回到学校上课后,又积极主动安排相关同学照顾她,帮她补习落下的功课,使她在随后的.期中考试中仍然取得了较为优异的成绩。

学校制定了外务工子女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外务工子女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全方位关注外务工子女的健康成长。努力做到对“外务工子女”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参加。”

在经济上,学校尽其所能,对外来务工子弟进行扶贫济困,给予关爱。近几年,胥浦中学在政策允许下,做了大量的工作:让外务工子女贫困生享受“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两年来共帮扶我校贫困学生三十八名,其中外来子女有二十八名。我校初二年级二十名外务工学生还收到了团市委的“青春邀约微梦成真”公益圆梦活动捐赠的心愿礼包。

在生活中,关心他们的思想、身体的健康成长。学校每学期都邀请胥浦卫生院医护人员为外务工子女进行体格检查,让他们免费接种健康疫苗。医生们一边为孩子检查,一边宣讲着保健知识,极大限度地关爱孩子,保证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同时,学校每年都会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外来务工子弟举办一场专题法制教育讲座,以增强外来务工学生的法制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

对于外务工子女,胥浦中学的每一位老师不仅仅“传道、授业、解惑”,更是时时刻刻扮演着他们父母亲的角色,关心着他们的点点滴滴。初二(1)班李方方同学,她总是穿着很破烂,总是脏兮兮的。班主任陈宏香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通过调查,原来她家里有三个小孩,父亲中风不能劳动,一家人的生活靠母亲摆小摊卖水果来维持,家里经济比较困难。于是陈老师利用放学后的时间找她谈心,了解她的思想,鼓励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将来可以改变家庭的面貌。还将自己女儿的羽绒服悄悄地送给她。在我们老师的关爱下,小姑娘身心健康,学习优秀。她的学习成绩一直居于年级第一,她还连续两年被评为“仪征市三好学生”。像这样的事例在我校还有很多。

为拓宽外务工子女的眼界,学校还定期组织校外实践活动。我们学校的外务工子弟大多是来自四川、河南等偏远山区的。由于父母平时工作繁忙,他们很少有机会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针对这一现象,我们主动联系仪征市团市委,说明情况。在仪征市团市委的组织下,在相关爱心企业的赞助下,5月18日,仪征市团市委组织我校二十名家庭条件相对困难的外来务工子弟,到上海参加“榕侨·爱之旅—青春心愿行”活动。两天的行程是短暂的,但留给这些外务工子弟的印象是深刻的。来自河南的班紫薇同学说:“虽然以前我随父母去过很多地方,但从没有真正的看过外面的世界,这次去上海参观,我感到非常高兴。今后我们会更加努力学习,不辜负大家的希望,长大做个有爱心的人。一定报答社会上所有关爱我们的人。”

由于我校给予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特别的关爱,从而使得他们能在我校安心的学习,愉快的生活,健康的成长,使他们享受到了与我们本地学生一样的待遇,较好的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为稳定社会的安定、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以上是我校在关爱外务工子女工作中的一些摸索,还有待进一步创新。以后我们将更务实工作,不懈努力做好关爱“外务工子女”工作,让每一个外务工子女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经过开学初的认真统计,我校现有进城务工子女学生299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占全校学生40.7%。他们普遍来自贫困落后地区,学习基础和自学能力薄弱。针对上述情况,我校充分发挥了教育主渠道作用,齐抓共管,着力抓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工作。本学期我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进城务工子女进行了帮扶教育。

一、学校领导重视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教师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管理的认识。让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大多生活在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他们的环境艰苦,缺乏关爱,普遍存在感情脆弱的情况。进城务工子女来到我校,他们渴望能得到老师的关爱,能与同学们平等交流。能得到学校全体教师的公平、公正地对待他们。

二、把关爱传递给每一位学生。

通过学校在教师中的宣传和要求,本学期基本做到了,教师与学生们之间坦诚相待,交知心朋友,基本满足他们的求助心理,对他们在生活行为上存在的不健康、不规范、坏习惯等问题。坚持“五不”的教育方式:不厌恶;不当众揭丑;不粗暴训斥;不冷嘲热讽;不变相体罚。学校以开展活动的形势,为他们提供表现的机会,努力消除他们的自卑感,培养他们的平衡健康心态。

三、纠正不良行为习惯的措施。

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群体中,文化基础知识薄弱,不讲文明、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现象较为普遍。学校在抓好日常教学的同时,举办各种兴趣活动,开展符合时代要求、儿童心理特征,学生喜爱的活动,如开展文化艺术节、国旗下的演讲、男女学生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势,弥补他们的缺陷。通过活动,让同学们对照自己的言行,清楚地判断是非,真正做到弘扬真善美、摒弃假恶丑。

四、学校开展以“文明礼貌、卫生纪律、两操”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范评比,每周为做到好的班级颁发流动红旗,促进了他们的行为习惯、个人品质、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

五、学校教育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主渠道,社会、家庭的配合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我校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结合的教育网络,如观看法制教育图片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戒毒所等。我校建立家校联系制度,举行家长座谈会,学校向家长宣传科学教育子女的方法,努力培养家长的现代教育意识,使他们重视孩子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学校还重视孩子对家长的影响,要求学生把学到的知识带回家讲给父母听,如环保知识、法律知识等,通过学生的行为使家长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总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管理”,本学期我校教师们以做到了“关注、关心、关爱”他们,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拓展思路,创新教育形式,为我校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发展改革部门、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6号)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要求,现就做好年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是随迁子女大省,进城务工人员规模较大、随迁子女考生较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保障随迁子女教育权利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7号,下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提高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扎实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一)部门职责。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按《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统筹和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具体分工由各地政府结合本地相关部门职能情况予以明确。

(二)报考资格。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8月31日。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7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资格审核的具体情况按《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做好2017年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随迁子女高考工作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学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随迁子女高考工作管理,全力维护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对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提出申请的随迁子女,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进一步提高做好随迁子女高考工作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实施。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为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并公布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流程。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前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审核、认定工作。随迁子女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跨市审核认定的,由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统一汇总并协调相关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务必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有关考生的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及早引导随迁子女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以免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对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12月15日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2012月20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1月17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平稳实施。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为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时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审核、认定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解释工作;对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底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2016年2月5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请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并公布工作流程,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并对2016年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2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7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2016年是我省就读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第一年,根据目前就读随迁子女实际情况,为稳妥推进2016年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按《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统筹和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其中,拥有自有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房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管局或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其他情况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二)实事求是界定报考资格。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对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资格审核的具体情况按《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做好2016年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为适应社会发展,做好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县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誉。20xx年秋季进城务工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随迁子女应入学人数2693人(其中小学1934人,初中786人),100%安排入学就读。目前,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2634人,其中小学1934人,初中786人。公办学校招收1803人,民办学校招收831人。

(一)整合城区教育资源,加强城镇中小学规划,加快学校建设。

1、改扩建学校:城区中小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学校餐厅和宿舍楼等硬件建设,为学校接受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工作奠定了基础。

2、选址再建新校:县教体局积极争取政府学校建设投入,落实经费保障,督促学校建设进度。去年秋期,我县二初中正式建成,招生20班(远期36班),有效缓解了城区就学压力。

1、今年秋期开学前,教体局下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要求城区各中小学校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范围学生同等对待。

2、于今年8月份印发了《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城区招生工作的通告》,明确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原则、招生划片范围、招生办法程序和招生政策,推进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行为的进一步规范。《通告》下发后,县教体局对城区学校的招生工作,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加强了领导,进行了专项督查,推进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有效落实。

3、在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中,县教体局强化服务意识,在方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入学政策和咨询电话,在城区的显要位置张贴《招生通告》,接受家长的咨询。同时,简化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根据城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确保了我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100%入学。

(三)完善优化措施,加强教育、帮扶、资助工作,确保进城务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

1、认真组织城区各学校学习关于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文件、政策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做好了接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的前期准备工作。

2、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证进城务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要求城区各学校完善制度,把做好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工作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城区各学校教师提高思想认识,把教育好进城务工子女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多给进城务工子女以关爱,多从正面引导,重视他们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加强文明礼仪训练,使他们尽快融入到学校及班级中。要求多从生活上关心,学习上指导,对他们学习兴趣、学习水平等,尽快摸清,针对学生不同情况认真拟订出帮扶计划。要求加强对进城务工子女家庭进行走访,做到学校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家长了解学校工作,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要求各学校多创造条件,设计活动,使不同文化背景的同学互相了解,互相认同,努力构建“多一点关心,少一点冷漠;多一点感情,少一点指责”的和谐氛围。今年春期,城区各学校开展了“手拉手、一本书、传友情”活动,充分发挥团队组织优势,通过手拉手结对形式,通过主题队会、红领巾广播、雏鹰假日小队,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服务和帮助,使他们在读到一本好书的同时,交到一个好朋友,留下一份美好的童年记忆。

3、动员各方力量,关心进城务工子女。县教体局积极联系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形成教育合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开展进城务工子女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努力使这一特殊群体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争做优秀学生。

1、我县城东新区再新建一所小学,建成后为城区招生缓解压力。

2、县政府已研究规划并将卫庄小学迁址新建,新建学校计划36班规模,有效缓解城区学校尤其是城区一小、龙城小学的办学压力。现在资产处置工作正在进行。

3、县政府、县教体局和释之街道中心学校正在协调有关方面,整合城关二小、四小资源,在鲁姚路南原南关小学旧址改扩建一所寄宿制学校,由原来20亩地的基础上再征地10亩,学校建成后将容纳学生1500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七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八

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务工人员子女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为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我校在本期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民大量外出务工、经商,有许多成功人士已在经济发达地区购置房产安家落户,使大量生源外流,但仍有一部分的农民在外过着低收入的打工生活,无力支付高额的异地借读费用,只好将子女留在本乡由长辈或其他亲戚帮助看管。为此,我校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网络教育模式,弥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家庭教育的空白,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让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的家长放心在外打工。

1、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学校成立了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计划,实施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学校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每班推荐几名典型学生与我校在职教师结对,每位教师结对12名学生,帮扶教师经常找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谈心,随时掌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思想动态,定期家访、关心他们生活、指导他们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我校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的情况,建立了每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档案和联系卡。通过联系卡的建立,加强的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4、积极开展各种活动。

为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也能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我校在周二至周四的下午课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课外阅读、学习指导、体育活动、兴趣小组活动等。

5、形成关爱合力。

学校在原来的家访制度基础上,依据现有情况,实行不定期的家访,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临时监护人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远在外地的家长定期电话沟通,增进了解,寻求互助,并对农村的老年监护人(如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给予一定的家教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地管教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

6、给父母的一封信。

各班级还安排所有的留守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给父母写了一封信,让学生将自己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等等向父母进行汇报。

经过近一年来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作为当前的一个社会问题,落实到学校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开支,学校这个大家庭也负担不起,经费不足,大大制约了“关爱工程”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学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总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关注。学校更应该站在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政治高度,扎实解决好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问题,为社会培养出一代合格的接班人,学校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努力探索促使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对他们要严慈相济,使留守学生及进程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到同其他学生一样的教育和关爱。锻炼他们的意志,培养坚韧、独立的个性,形成健全的人格。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精神,根据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2〕62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

(一)申请条件。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是连续,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8时至14日20时。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三)提交申请材料。

1.在京居住证明: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户籍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身份证明:身份证。

4.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持前三项证明材料到网上申请时确定的报名单位领取《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单》,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由用人单位、街道(居委会)、工商或市场管理机构等提供的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政府审核盖章。

上述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于2017年11月5日前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初审。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四)申请条件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在2017年11月5日前由相关部门完成审查。市公安局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在京办理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情况审核;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工作居住证审核;街道、乡镇政府负责进城务工人员住所、职业情况审核;市社保中心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情况审核;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情况审核。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汇总各部门审核结果后,于11月12日前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区,通过报名单位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及家长。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应于2017年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区高招办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现场资格确认应在2017年11月26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自行安排。

随迁子女考生必须通过申请条件审核并参加高考报名后,才可以参加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未提出申请、未通过申请条件审核或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在京高职考试招生。

三、志愿填报。

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分为高职自主招生、高会统招和高职单独招生三种形式。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统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会统招,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统考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的志愿;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单考考生可以参加高职自主招生和高职单独招生,填报高职自主招生志愿(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单考高职志愿。

四、考试与录取。

(一)高职自主招生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通过统考参加高职录取(高会统招)的考试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数学(理)、外语;通过高职单独考试参加高职录取的考试科目设置采取“3+x”模式,“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公共文化课,“x”指招生学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设定的综合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的考试。

(二)随迁子女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美术等艺术专业的北京市统一考试或相关学校的校考。不参加全市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业等与本科录取相关的统测。

(三)随迁子女考生在参加高职录取时是否享受照顾加分政策执行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

本年度我们结合学校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具体情况,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今后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特总结如下:

一、学生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

接上级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有户口的学生与上学期相同落实免费确认,核实无误。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县教育局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学期初召开一次由学校负责人参加的“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我校结合实际进行逐户访问、登记、宣传、组织、督促学生按时入学,做好学籍管理,为新学期入学做好准备。

结合目前社会状况,我校落实本校教师在暑假注意学生外出动态。向学生家长、学生宣传义务教育阶段的文件精神。注册人数在预计范围,入学率达到100%,一年级新生达到入学年龄也督促家长让他们入学接受教育。

在入学注册之前我校负责宣传的教师就将注册日期、方法、途径等等的内容进行了大力的宣传,使得学生注册顺利有序。

三、在开学之初,我们就把课程的设置、校历及作息时间列为表格,全面落实,为学校的正常运行做好准备。

新学期中,我们按上级部署制定教学教育规章制度、教学常规制度,课程表的设置能开足课程。落实教学教研工作按照本校指定新的教学计划,各科组教师提前两周备课。

四、“两免一补”情况全面落到实处。

五、在新生入学之前,我们全校的教师就在校长的号召之下到学校准备开学前工作。

在入学前几天我校通讯员就通知所有的教师到校集中开会,布置工作,使得入学工作有条不紊。

六、我校坚持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

在开学前天校长就将安全工作做为重点,认真安排教师值班守校,保持学校全日有人值班,落实到教师。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一

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1.在京居住证明: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户籍证明: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身份证明:身份证。

4.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持前三项证明材料到报名单位领取《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核单》,持房产证或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由用人单位、街道(居委会)、工商或市场管理机构等提供的就业证明到街道、乡镇政府审核盖章。

上述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并于前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初审。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二

1.关于“随迁子女”的界定。本文中“随迁子女”指非广东省户籍,因父母进城务工随迁在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市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8月31日。

3.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未中断,予以认定。

4.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在我市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现持有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予以认定。

5.关于3年学籍的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2017年3月1日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或往届生予以认定。

6.关于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资格审核。按《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中考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认定工作。

(二)确保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或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我市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三

高考犹如一场马拉松,参加马拉松的乐趣就是在于其可以锻炼意志,在跑步的过程中不断地刷新自己的记录,给未来的自己留下回忆。接下来小编整理了2021广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需注意的问题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已建立集中统一管理审核机制或“网上”电子数据比对审核机制的地市,由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电子数据比对结果统一加盖公章认定。

2、审核中需考生及其父母提供的证明材料,请以附件形式附在本表后面。

1、考生注册。

考生应先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ks),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2、报名资格初核。

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所在中学或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核。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报考条件和材料,到报名点集体办理报考手续。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经初核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派发考生号。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

凭考生号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上传的报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2m,其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方便报名时上传。

4、确认报名。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采集指纹等。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进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四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5、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

以上条件全部符合的随迁子女考生网上提出升学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可以报考中职类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五

近几年来,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必然趋势,我校充分认识到关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工作的重要性,随着学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人数日趋增多,如何做好这些学生的工作,开展好相应的活动成为学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学校首先就“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校园生活的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主要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的工作类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比例、学校在此工作方面已做的相关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与难点、以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校的学习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情况。

经调查发现,我校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近年逐渐增多,学习基础薄弱、语言沟通困难,生存边缘化,同时需要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帮助和关心。

结合目前教育部门已采取的行政措施,我校开展了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关爱行动,从学习、生活、心理等全方位地关爱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关爱行动寻求了多方帮助,注重活动的延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1、关注业余生活。

利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业余时间,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养低、工作忙碌,对孩子的教育缺少办法和时间的特点,使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得到心灵上的关怀和精神上的指引,结识更多好朋友,让外来务工人员能安心工作,让他们的孩子能度过快乐、健康的课余时间。

2、关注校园生活。

我们创造条件设计多种活动,使不同文化背景的同学互相了解,互相认同。如,提倡养成良好道德好习惯,培养独立性人格;开展演讲比赛,校园十佳歌手,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对人格教育的评价,起到了导向和激励作用。心理辅导老师为同学做团体心理游戏辅导,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外来务工子女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学习效率。

3、关注个性发展。

针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我们每学期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联系社会有爱心的人士,和外来务工子女结对,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并亲自带领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实现了他们的心愿。

我校动员各方力量关心进城务工子女,通过我们系列活动的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纷纷表示,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全面发展,争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来报答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关怀。进城务工者对于我校的做法纷纷给予好评,我校的青年教师积极响应,主动地投身到关爱行动中,希望奉献自己的爱心,从而形成了一股关心进城务工人员生存情况的浪潮。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是“同一片蓝天下流动的花朵”,他们生活在民权这座城市当中却又只能生存在城市的边缘,他们感受着城市的文化氛围却又难以割舍对故土的眷恋和依赖之情。他们的父辈为这座城市的进步和发展奉献着智慧和青春、挥洒着辛劳和汗水,这些孩子的成长应该得到我们的关注和关心。因此,关心和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我校要继续把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生活工作纳入到少先队工作的服务范畴,让城乡学生共享一片蓝天,进一步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加强领导,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在南华学校这片热土上,构建“多一点关心,少一点冷漠;多一点感情,少一点指责”的和谐氛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关注进城务工子女的生活状况,及时了解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六

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必须是普陀城区幼儿园大班毕业幼儿。

(二)入学对象父母在普陀城区无住宅房产,但入学对象的祖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已取得住宅房产,凭房产证得30分。

(三)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已购营业房的,凭产权证得20分。

(四)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开店开厂的,凭工商营业执照得20分。

(五)父母双方在普陀城区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凭劳动协议及劳动社保证明得20分。父母一方在普陀城区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凭劳动协议及劳动社保证明得10分。

(六)已在城区入园的(据学籍确认),得10分/年,最高不超过30分。

备注:入学对象父母劳动合同协议、社保等项目的时间自登记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计算。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年度工作总结篇十七

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应于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

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及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单考”)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

(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区县高招办的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各区县自行安排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应在2015年11月底之前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

随迁子女考生必须通过申请条件审核及完成现场确认后,才可以参加2016年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未提出申请、未通过申请条件审核或未通过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在京高职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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