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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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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实用18篇)
2023-11-23 11:50:21    小编:ZTFB

总结需要客观、全面、准确地归纳和总结已有信息和观点,充分展示个人的理解和思考能力。总结不仅要注重事实的陈述,还要分析原因和找到问题的根源。以下是社会学家对于社会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案,值得我们深思。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一

为加强全县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源头治理,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防范化解“两客一危一货”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突出安全风险,11月15日,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祁发忠带领民警,分别深入辖区骋达运输集团客运公司、永靖县骏安货运公司、永通汽车检测站、刘化通达运输公司、黄河三峡旅游出租车公司、三强运输公司等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期间,民警围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通过查阅相关工作台账、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检查车辆违章清零、车辆审验及驾驶员教育培训等情况,并对企业内部gps动态监控运行、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违章查询及处理、安全隐患排查等进行了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最后要求:

二要加强gps监控监管力度,严防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要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开展以事故预防为主的交通安全宣传,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二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从5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已经从违规变成了违法。我们每天都要出行,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密切的关系,认识、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保障我们的切身利益。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护行人通行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2款)。这些规定有利于让机动车驾驶人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还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到严格责任,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于与机动车行车安全实绩挂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利用经济杠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案,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市场,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预防,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罚款处罚标准做了哪些新规定?

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为:

(一)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

1、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可以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第89条):

(二)对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罚款处罚。

1、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并处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第91条第1款)。

2、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并处2000元罚款(第91条第2款)。

3、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载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92条第1款)。

4、货运机动车超载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载5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92条第2款)。

5、运输单位的车辆超载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92条第4款)。

7、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97条);。

9、对无证驾驶,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或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99条)。

10、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100条)。

11、在道路两侧及绿化带种植植物或者设置物件,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排除妨碍,拒不执行的,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第106条)。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哪些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

拘留是最为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适用于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以下7种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拘留的处罚:

(一)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营运机动车的(第91条)。

(二)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99条第1款第1项)。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够成犯罪的(第99条第1款第3项)。

(四)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第99条第1款第5项)。

(五)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第99条第1款第6项)。

(六)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第99条第1款第7项)。

六、《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通行有哪些规定?

1、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3、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七、《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乘车人通行有哪些规定?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4、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5、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应当遵守铁路道口信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没有铁路道,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6、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孰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三

1、不做无盔“骑”士,争当安全“驶”者。

2、头脑绷紧安全弦,行车系好安全带。

3、驾车系好安全带,遵规行驶无意外。

4、美丽昭苏路千条,文明安全第一条!

5、骑摩托,乘电动,带头盔,有保障。

6、驾车出行,请把安全“带”在肩上。

7、文明行车防意外,系好安全带,平安回家来。

8、上车系上安全带,平安旅途少意外。

9、交通与文明同在,和谐与昭苏同行。

10、昭苏风光美如画,依规出行你我他。

11、摩托电动莫图快,上路须把头盔戴!

12、系好安全带始于你我对生命的关爱!

13、天马之乡魅力无限,文明交通精彩有约。

14、一“带”一路,不离不弃。

15、莫忘安全带,家人牵挂系(记)胸前。

16、驾乘轻巧助力车,勿忘头盔始相伴。

17、超速,您将错过天马之乡的美景!

18、一顶头盔半条命,摩托车族请自爱。

19、文明交通人人参与,平安昭苏家家受益。

20、乘车请系安全带,保护生命防意外。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四

为了进一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小学生珍爱生命、文明行走意识,蒙古族实验小学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遵守学校路队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上学、放学的路上,须在人行道上行走。在路上行走时不要玩耍打闹。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遵守人行横道信号灯。

三、爱护交通设施,不翻越、骑、坐交通护栏。不满12岁,不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四、乘坐车辆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等候公共汽车时要在站台上,等车停稳后,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

此项活动,通过升旗仪式、专题讲座、红领巾广播站、校园电视台、主题班会、发放手册及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地进行了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懂得了只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能形成文明、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并积极行动起来,互相监督,把“珍爱生命、文明行走”的观念落实到每天的学习生活中,让家长放心,让学校老师放心!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五

近些年,随着电动自行车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发生了多次触目惊心的火灾事故。为进一步筑牢社区安全防线,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4月1日,缪家寨社区开展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活动中,社区多措并举查隐患,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防治工作。

此次活动由社区居委会委员赵云飞,联合物业经理及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飞线充电、室内充电、地下室充电以及楼道内停放电动车的现象开展排查,重点对小区地下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由社区物业工作人员当场整改规范到位,劝导相关居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规范停放电动车和集中在充电桩进行充电。现场人员力量不足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社区物业公司,就如何做好电动车规范停放、充电等相关工作与物业部门再次进行沟通交流,督促物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尽快进行整改,加强指导督查。

通过此次排查活动,消除了一部分因电动自行车违规使用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下一步,缪家寨社区将继续加大对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提高辖区整体火灾防控水平,为辖区消防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氛围。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六

为切实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10月12日,壮溪镇分管领导陈建波组织交管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群众送上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宣传引导。通过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逢场天设点宣传、组织驾驶员进行专题培训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广泛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交通意识,提高安全出行自我防护能力。

在宣传的同时,壮溪镇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对三轮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违章行为劝导和处罚,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超载超速、不靠右侧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20xx年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按照xx区教委《关于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园积极行动起来,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和班级安全教育活动的时机,选择了一些适合3——6岁儿童认知特点的交通安全知识,向全园教师、幼儿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见知识,本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讲解的.内容主要有:横穿马路行走安全;集体外出安全;乘车安全?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怎样辨别各种常见的交通安全标志等等与幼儿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又浅显易懂的安全知识。

活动共出动警力2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4块,有效增强了农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七

孩子们是祖国的花朵,安全问题不容小觑。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每一位学生,为他们前进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交通事故发生,推动交通安全“进校园”。11月8日上午,曲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里村联合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交通信号灯怎么看呢?骑行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为什么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课堂上宣教民警采取寓教于乐、互动问答的方式,用生动亲切的语言为孩子们细致地讲解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线等标志标线的作用和日常交通安全小常识。通过做游戏的方式,现场与孩子们积极互动,就交通安全知识向小朋友们进行提问,让同学们积极说出自己日常出行中观察到的马路上的'文明行为和存在的陋习,在寓教于乐中提高他们的认知,同时告诉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鼓励孩子们争当小小宣传员,提醒爸爸妈妈开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抽烟、不接打电话、不酒后驾车,遵守交通规则,做个安全文明出行的好公民。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八

今年以来,马坑乡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认真落实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和属地管事责任,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道路保畅通、交通保安全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严重交通行为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乡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我乡一年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马坑乡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乡政府于年初就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乡安办、建、中小学、卫生院及各主任等组成的马坑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各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的工作局面。

2、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在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乡长与各、乡直相关单位签订了《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乡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员和义务交通协管员三支队伍,制定工作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单位,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1、坚持会议制度。乡政府每月召开道安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各级政府有关文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各单位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重大事项,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努力把交通安全宣传从部门业务工作向社会公益活动方向扩展,强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乡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大屏电视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专题片,在乡中心小学和各部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在道路沿线悬挂交通安全横幅标语,通过各部广播宣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手册,发放交通安全宣传页,并在施工路段安置安全提醒等丰富多样的营传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从而引导了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安全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习惯。一年来,我乡共出动宣传车12次,通过广播站宣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手册4次,悬挂宣传横幅26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500份,受教育人数达3千余人次,在全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工作,我乡辖区内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三)坚持管控严查违法。

乡道安办联合派出所、交警等执法部门,在每月10号、重大节日等时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整治行动。随机设点或机动巡逻,联合开展路面巡检查纠,今年以来共出警16次,查处无牌车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无戴安全帽等违法违规行为100多起,坚决做到违法违规必处、必纠,全乡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四)全力排查 消除隐患。

1、有的放矢、从源头消除隐患。我乡与漳平永福、南靖和溪、华丰镇、高安镇交界,道路四通八达,道路等级不够,道路崎岖、岔路口多,各路口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安全事故隐患。针对这一情况,我乡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政府与交通部门协作,在各交叉路口都设立了警示牌,提示过往车辆前面岔路口将有人、畜和车辆上路,请减速、慢行并加大周边群众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加强对临水、危崖、塌(流)方点的排查与整治,一年来共排查整治点8处,已整治8处,有效预防了我乡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今年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年来,我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由于我乡财政比较薄弱,对交通安全的经费投入不足。

2、农公路等级低、路况差、安全系数小,且山区容易出现因大雾等天气问题引起的各种意外。

3、部份路段还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设施、警示设施还有缺陷,特别是处于“镇镇有干线”施工路段的良马线,主要交叉路口还处于施工阶段,无法设置减速设施。

4、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到位。由于我乡落比较分散,群众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对摩托车超员、酒后驾车、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认识不够到位,各摩托车上牌率不高。

(二)20xx年的工作安排。

1、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三员”作用,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2、要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积极争取上级技术、资金支持,加大投入,改造农公路,完善安全设施,改善交通环境。在主要路段施工完成后逐步增加交叉路口减速设施。

3、要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4、要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机动车守法率,遏制交通事故。改善和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预警和预防能力,确实使我乡道路交通为社会主义新农的建设添砖加瓦,为建设“平安马坑、和谐马坑、美丽马坑”做出更好的贡献。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九

20xx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全力"122"交通安全宣传,11月29日下午,鹰潭交警信江大队走进鹰潭市第四小学,为该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教育课。

民警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讲述交通事故实际案例、与学生互动交流等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学生们讲解了文明行走、文明乘车、文明骑车等交通安全知识,告诫学生们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拒绝在公路上玩闹等危险行为;同时也教育学生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安全出行,自觉养成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

9月27日,xxx记者从xx市新会警方获悉,"老年人交通安全"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老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xx市新会公安交警联合政府、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走进辖区各社区、村委会、老人服务中心,持续开展老年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交警宣讲"进社区"。在睦洲村,宣传民警为老年群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小课堂,以典型的涉老年人交通事故为案例,通过图片和视频,剖析事故原因,叮嘱老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做好个人防护,切勿横穿马路,不逆行、不酒驾,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

横幅"挂起来"。在辖区各村委会、社区、农贸市场、公园、老人服务中心以及各大交通路口、重点路段进行覆盖宣传提示,有效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认同度。

屏幕"亮起来"。在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交通要道,及单位、村居、主要街道等区域,通过楼宇电视、led显示屏的形式,以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的'方式,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

走访宣传"动起来"。宣传民警以"走村入户"的方式,面对面向村民们讲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和防范方法,在拉家常的氛围中引导群众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并在村委会、社区等人群聚集的地方派发宣传单张、张贴海报,扩大宣传覆盖面。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一

为全面提高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4日,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走进辖区营田小学,为学生上了“最重要的`一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学校地理位置及学生出行方式、学生年龄和心理特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交通规则、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课后反思、知识问答五个方面进行讲解。从步行、骑车、乘车等各种日常出行方式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出发,结合事故案例,生动形象地向在场同学们传授各种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大家在日常出行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结合校外出行交通安全问题,详细讲解了学生出行时需注意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事故预防知识,重点讲解教育大家在马路上不要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走斑马线,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等,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时刻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建立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力争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每一个家庭,形成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二

6月16日上午,衡阳市南岳区隆重举行了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2017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暨安全文化文艺演出活动。

此次活动由南岳区人民政府主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区住建局、交通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企业代表参加,区政府副区长郭继放主持活动仪式,副区长旷慧忠作动员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安委会主任王燕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区人大相关领导和在家的`区政府领导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主办单位通过安全文化文艺演出、安全生产图板展览、现场咨询、安全宣传知识分发、安全实物演示等多种方式。多角度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职业病防治、交通、建筑、消防、汛期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生产、防护救援知识进行宣传,为广大市民奉上一堂生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课。现场广大市民踊跃向工作人员咨询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自然灾害安全、家庭学校安全知识等内容,领取各类安全宣传资料和礼品。

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发放和赠送安全宣传资料20000余册,发放纪念品4000余件,3000多名群众参加了活动。通过举办咨询日活动,增强了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三

第十一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全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严防重特大事故,努力确保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期,曲沃公安交警深入农村,与辖区劝导员一同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

本次活动主要向村民群众广泛宣传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限超载、农村“两违”(面包车违法超员和农用车、三轮车、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重点提示村民在“上下学、上下工、上下地”期间,坚决杜绝农用车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严格佩戴安全头盔。同时,针对冬季气候特点,民警还向村民重点讲解了雾天行车安全常识。宣传过程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让交通安全宣传“接地气、听得懂、听得进”,入耳入脑更入心,进一步提高村民出行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文档为doc格式。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四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了解,切实提高市民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意识,随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之际,11月28日,互助县公安交警大队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集中入户宣传活动。

活动中,交通民警和青年志愿者走进社区居民家中,将“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当文明市民”宣传资料发放到市民手中,悉心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互助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交警部门推出的便民措施。同时,民警就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如何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知识向市民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通过入户宣传,切实增强了社区居民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思想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五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在县城人民广场,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结合我县近期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讲述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的危害性,用真实的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吸取教训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要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好自我防护同时保护他人安全。

现场群众说:大家在骑电动车、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安全,家庭幸福。

活动中,民警还来到常兴镇,在人员相对集中的集市进行宣传。与县城相比,农村道路上的车流量相对较小,但农村群众不戴头盔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的现象却普遍存在。民警耐心细致地宣传为群众上了一堂深刻的安全教育课。

据民警介绍,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车牌。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暂时不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和领取车牌。根据交通法规,行驶摩托车、电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得超载、超速、闯红灯、逆向行驶。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亮说:广大电动车驾驶员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恶意强行经行入口和转弯,上路时要减速慢行,要多看一看望一望。这样才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

据了解,8月,县交警大队在城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的方式,既组织民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宣传,又通过“两微一抖”平台,进行线上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旨在让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逐步形成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新亮说:在以后的工作中,黑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将会规范对电动车的管理以后将会对电动三轮车进黑山县城禁行,同时也会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黑山县境内交通运输秩序平安有序运行。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六

我校根据区教育局、学区等上级文件精神,在全校师生中宣传发动,并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落实好各类安全措施,并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学生、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每个师生的心里,并形成长效的机制,我校成立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月的计划和措施,努力确保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法制观念,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以“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为主题开展了教育动员大会,使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树立道路交通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在我心中”的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led、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围绕中小学生“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为主题,各班主任在班级,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剖析交通事故案件,帮助学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我校通过微信群向家长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观看安全宣传视频,提高家长们交通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监管,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报废车及超载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事故,告知未满12岁学生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5、开展了一次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活动。

学校值班老师及保安员在值日时,注意引导家长的车辆有序停车,发现有家长接送时,有违交通安全的现象,能及时进行规劝,坚决杜绝校园内交通事故的发生。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七

4月1日,集宁区交管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常青街道佳美社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观念。

活动中,民警向辖区居民宣传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讲解了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居民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酒驾、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的交通环境。

居民侯占荣听了民警讲解后,受益匪浅。她说:“今天的活动,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醒我们在日常出行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

集宁区交管大队宣教办主任刘彩玲说:“这次活动旨在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和辖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文档为doc格式。

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简报汇总篇十八

3月6日上午十一点,恩施市交警大队黄念敏大队长一行人来到白杨坪乡进行白杨坪乡道路交通安全培训,为白杨坪乡的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会上白杨坪乡交安办主任李昌友和派出所所长金伟分别就白杨坪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和今后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方面的.打算做了简要的讲话。市交警大队黄大队针对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结合近段时间来我州的交通事故案例,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以及超员驾驶等违法交通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分别作了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驾驶员们内心深处都得到深深感触,呼吁广大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文明行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努力参与“文明交通”共建活动,改善我乡交通环境。最后,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郑昌德同志做了总结和强调,他要求要继续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严格“五个必查”,同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这次会议的组织得到市交警大队的高度赞赏和驾驶员的由衷好评。据悉,马上白杨坪乡将组织到的驾驶员培训,挨对驾驶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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