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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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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优质9篇)
2023-11-23 17:14:19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自己在某个时间段内的成果和表现的回顾和总结。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我们需要注重逻辑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我们的观点和结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一

近年来,xx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青少年的优势,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进一步全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培育安全、和谐、健康的青少年成长环境。镇团委重点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的身心特点和实际需求,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开设一个法律讲堂进社区活动,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服务工作,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展有效地宣传了法律知识,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了思想保障,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二

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铮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二、“违法”“犯罪”的概镉肭别。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镉肭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去年,在乌桥村发生一起案件,外来民工学校的五名同学相约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于是一起到一家厂里躲雨。当他们看见这家厂里闲置的电机时,便回家拿来手钳、改刀、扳手等工具,将电机撬烂,把里面的铜线取出拿去卖掉,后来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更是才只有九岁。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永远的留下一条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靠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价值。面对着铁窗电网警卫,他们想到的是迟到的后悔和深深的忏悔。

资料共享平台。

前段日子在我们镇上刚宣判了一起案件,两名主要嫌疑人一个被判无期徒刑,一个被判了。其实他们也就是为了生活中的一点小矛盾几句话和对方过不去,就咽不下这口气,一定要去出头。结果一刀下去就将对放的生命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也给葬送了。被判无期的那名嫌疑人也就20岁左右,比同学门也大不了多少啊。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

1.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强,社会责任意识差。多数青少年犯原在家庭中是“小皇帝”,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家庭环境里,家长对其处于服从地位,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各种愿望和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十分任性,自私、贪婪和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享受,只想自己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玩得好,却不顾及他人或社会的利益,更别说什么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做什么有益的事,什么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爱心,都与已无关。这种人崇尚金钱,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消费,争强好胜而缺乏进取精神,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2.独立意识强,承受挫折能力差。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己做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下,萌发违法犯罪的锿罚走上犯罪道路。

3.情感丰富,自我控制能力差。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他们渴望朋友,渴望交流,渴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但由于他们辨别是非能力不足,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敢爱敢恨,敢做敢为,在日常生活中常交上一些“情所意合”、够哥们、讲义气的朋友,在他们的熏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追求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

4.模仿能力强,辨别是非能力差。多数未成年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在社会交往中具有探索未知、学习新鲜事物,模仿他人行为的求知欲,但由于他们年幼,缺乏是非辨别能力,把坏的当成好的,把腐朽当作神奇。把打架当成勇敢,把酗酒当作豪爽,把一起干坏事当作义气,把挥霍当作潇洒,把吸毒涉黄当作探索。这些人极易被社会上存心不良的人拉下水,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5.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精神差。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供其挥霍,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不知创业的艰难。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因为你一旦跟着去,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三

感谢石横镇派出所李警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我校的这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同学们,刚才李警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讲座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不要在校园出现暴力倾向,勾帮结伙,打架斗殴、同学之间敲诈钱财、小偷小摸现象等。

2、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阻止他人违法犯罪。

3、同学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4、我校将乘这次讲座的东风,掀起一场“法制进校园,法律伴我行”教育活动。各班级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每位同学写一篇听法制教育心得。每个班办一期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主题法制教育宣传板报。

我希望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让每位同学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希望各位同学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李警官对法制工作的关怀与支持。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区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扎实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全党全社会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大好形势下,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让法制走进校园,创建和谐校园,接受法制教育,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的各位领导为我们全体师生做禁毒、交通安全的教育讲座,让我们以最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大会第一项:介绍来宾。

有请各位领导及嘉宾就做。

参加本次讲座的领导有:

大会第二项。

下面有请做禁毒宣传教育,大家欢迎!

下面有请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家欢迎!

下面有请讲话大家欢迎!

下面有请讲话大家欢迎!

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领导的精彩报告!

结合这次报告,我再提几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同学们吸取教训,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于律己,认真反思自己的言行,遵规守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希望老师们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求各班在6月4日上午召开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进一步巩固本次法制教育大会成果。要求七、八年级同学结合自身实际,写一篇心得体会。

老师们、同学们,本次大会到此结束,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对本次参加的各位领导及来宾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五

我们通过班会的时间,在教室里观看关于法制教育的影片,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守法和犯法就一步之遥。

法是什么,简单理解就是公平公正,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说道规范,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似乎就有些身不由己了,比如说早上上班赶公交车,对面正是你要乘的车子而且是最后一班车,但是现在正巧红绿灯跳在红灯上,不过马路上一辆车子也没有,你说怎么办?很简单,我们应该等绿灯,走斑马线,但是生活中绝大多数人会冲过马路,尽管我们都懂得"生命诚可贵",都了解交通法,可有些时侯,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所以说,知法、守法应从我们身边的小事情做起。

我们正值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有太多美的向往,在对美好梦想追寻的同时,不要忘了自己的方法,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一代青年,应当在今后继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爱法,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并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做好自己应当做的事,遵纪守法,成为一个阳光,积极向上的青年。

在平时的生活中,每一寸的点点滴滴都应该要用心去做。注意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都应当三思而后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当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懂得法律的重要性与普遍性。

目前,青少年的犯罪率急剧上升。由于学业,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许多学生的心理问题也急剧恶化。从开学到现在,报纸上关于学生犯罪的报道各个都让人触目惊心。这更说明了学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们都还未成年,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等着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葬送了一生的幸福。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我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我们青少年应当学会辨认是非与自控,为了自己,也为了父母和老师,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让我们做一个人生的计划——不做浪费时光的事,不做自己后悔的事,不做伤害别人的事;做对自己有益的事,做对别人有益的事,做可以创造价值的事。总之,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向往,正确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努力创造生命的价值。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六

利用农民夜校、升国旗等日常活动,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高墙”为主要内容,抓住“3.15”、“6.25”、“7.1”、“12.4”等重要节假日,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阵地作用,采取以案释法面对面法制讲座、宣传橱窗、手机报、广播、电视、网络、电子屏、标语、横幅、咨询台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宣传指南、宣传画册、纪念册、小手册、宣传单、挂图、展板,利用赶集日、大走访等活动,直接发放给群众,解答群众法律问题。五年来,我村共计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课15场。

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实行法制教育与帮助扶持相结合,通过拓宽安置渠道,加大安置就业力度,帮助解决扶贫资金,从源头上控制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

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机制。以重大节假日、社会敏感时期、特别防护期为重点,全面推行“大排查、细调处、重预防”工作,)坚持每周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严格按照“五个一”和“三个不放过”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七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我从事了几年的幼儿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幼儿,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幼儿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幼儿,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教育家和教书匠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教育家有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创新精神。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索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推崇权威、崇尚特权的行为倾向,使得人们缺乏对先辈和权威的怀疑、批判精神。创新思维的核心特征是“求异”,是打破常规,调整视角,突破思维惯性。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读书上知识的书呆子。

当然,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幼儿的教育者,幼儿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儿之“惑”,传为人之“道”。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殊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八

感谢海坨乡派出所张龙所长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我校的这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同学们,刚才张龙所长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讲座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不要在校园在撕疯打闹,勾帮结伙,打架斗殴。

2、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阻止他人违法犯罪。

3、同学们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要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专心致志学习,抛除所有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4、我校将乘这次讲座的东风,掀起一场“法制进校园,法律伴我行”教育活动。各班级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每位同学写一篇听法制教育心得。每个班办一期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主题法制教育宣传板报。

我希望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让每位同学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希望各位同学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遵纪守法,既避免伤害别人,又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领导对法制工作的关怀与支持。

法制教育讲座活动总结篇九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特意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是意义重大。

这堂法制教育课里面讲了很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真实案例,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原因展开论述,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

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

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累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第三,便是自身原因。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就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就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总之,作为一名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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