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请假休假制度(汇总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0:22:57 页码:7
请假休假制度(汇总10篇)
2023-11-11 00:22:57    小编:ZTFB

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总结能够让我们停下脚步,反思思考,并找到提升的机会。在总结中可以添加一些关键词或关键句,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重点。精选几篇优秀的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探索写作的奥秘。

请假休假制度篇一

1.病假凭我院的疾病证明书、请假条请假;事假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护士长有审批1天病事假的'权利,1-3天者,经护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超过3天者,经护理部同意、院长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如果因急症在院外看急诊,应尽早通知所在科室,其急诊病假条我院只认定1-3天,病休后回院就医或上班。

有病或有事,须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后可按补休处理,电话请假须接受相应处罚。

2.应上夜班,但因疾病不能上夜班者,必须当日下午4时前交假条,以免影响工作和人员安排。

3.因病来院看病,当日不能上班者,必须按上班时间到病房向护士长请假,然后去看病交假条,超过上班时间半小时未来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凡节假日、周六、周日及夜班,因病因事须请假者,必须经护士长批准,一律按病、事假处理,不能用补休代替。

5.原则上个人进行业务学习,学历教育,不能占用工作时间,护士长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个人的休息或补休),安排不开时,以工作为重,不能因学习影响工作。

6.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禁止干私活、扎堆聊天、看电影、看电视、看非业务性期刊书籍、、穿白大衣上街、脱岗和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 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科护士长请假,科护士长休假或外出需事先向护理部主任请假。

(1)实习期间,实习生必须认真执行实习计划,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实习生所在学校不得随意说情或出具证明抽调实习生。

(2)病假:以病假单为准,必须由医院出具,急诊病假可由家庭附近医院出具。病假证明单(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上班前6小时交所在科室带教老师或护士长,在得到科室护士长同意后方可生效。实习护士所在科室不接受电话请假。在外地急诊病假必须由家长或学校老师签名。

(3)事假:必须先提交申请,同时出具学校或家长证明,经科室护士长同意后方可生效。

(4)实习护士返校必须经护理部同意,如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实习,需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假期经科室护士长同意,二天以上要经医院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经学校领导同意报护理部批准,在实习中凡连续请假一周以上者应补实习,如需外出(出市区范围)无论请假几天均需经学校领导同意报护理部批准。

请假休假制度篇二

一、请假。

(一)、(1)员工需要请假时,须提前一天(突发情事例外)到办公室领取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时间,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由临泉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把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备案,需市公司领导签字的,待签字完毕后,方可离开。

(二)、审批权限:按照市公司下发请假制度执行。

(三)、如因员工在休息时公司组织活动,员工不能参加者,需向临泉公司总经。

理请示,同意后方可不参加。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应休假尚未休假,可申请补休。加班员工须填写加班申请表。员工需补休假,须提前一天到办公室领取调休单,写明调休事由,加班时间及调休时间。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由临泉公司总经理签字后调休单交至办公室后方面离开。

三、事先确实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需以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示,由部门负责人告知临泉公司总经理,统一后方可执行,并于事后迅速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临泉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2014-2-11。

请假休假制度篇三

1.请事假需按照规定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扣请假日的工资,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和综合部联合批准,超过一天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写假条,事假扣请假当日100%工资。

2.请病假需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病假一天及一天以上需要就医证明,当月请病假不超过两天(含)的不扣除请病假当日工资,两天以上按规定扣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3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2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1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不扣工资。

4.婚假规定:职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满25岁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共10个工作日,应一次性使用,如因工作岗位原因需要分段休假,需经部门经理及综合部联合批准。

5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岁的为晚育,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3个月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45天。

6丧假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岳父母公婆和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去逝,经单位批准,酌情给予1-3天有薪丧假。

若是外地的员工涉及路程的,路程假另给,但路费自理。

双休日安排员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请假休假制度篇四

第一条 为使员工请休假有所依据,保障工作纪律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休假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十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等)和工作休假日。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其它工作日期调换。

第四条 员工假期分为以下六种,即:

1、 事假:如因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而请假,则应提前半天申请,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件,则应于两日内出具证明并提出申请,经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准予补假。

2、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须持诊断证明并经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病假期间享有60%的工资。

3、 婚假:因员工本人结婚需持《结婚证》等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晚婚者享有7天有薪假期)。

4、 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享有3天有薪假期。

5、 公假:员工因履行出庭作证等法定义务而休假视为出勤,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核准后方为有效。

6、 产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应政策规定执行。

第五条 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

1、 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条〉;

2、 员工凡请病假者,均需医务部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方视为病假;

4、 医生、医技人员请假除向所在科室主任申请外,必须报医务部主任审核或审批。

7、 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

第六条 员工请假除因病不能亲自请假可由同事或亲属代为办理外,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手续或虽行续假手续但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九条 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给其他员工;若请假者为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则必须指定或有限范围授权给本部门人员,由其代行职责,并在〈请假条〉上注明受权人的姓名。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与修改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假休假制度篇五

(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

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

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

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1、副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1、实行请假条制度。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

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

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5、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6、并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1、休假可串不可占,根据工作需要可分别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计天数不可超过规定休假期。

2、集体休假,由局领导议定。

3、个人休假,须提前7天向分管领导申请,报局长审批后执行。

4、加班补休的,由个人提出申请、股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示、局长审查批准后执行。

5、休假应按规定时限休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逾期不归的按无故旷工论处。

1、对轻微的违纪以教育为主,令其自觉改正;

3、对休假逾期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需请假的,都要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的具体事由、时间、天数、以及前往何地等。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口头、电话、短信请假一律无效。

二、一般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由站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至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事假不得超过七天,病假应出具医院证明。

所有请假都要有站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注意见。

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站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局长报告,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三、一年内累计请假超过三个月者,扣发第十三个月奖金。

四、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或经请假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作旷工。

五、各站室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实事求是,切实履行职责。对因弄虚作假,引起干部职工较大反映的,不仅要追究本人的责任,而且要对站室负责人提出批评。

六、经领导批准后的请假条,一律交到办公室保管,由办公室登记归档。 

员工请假共分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现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职工请假制度如下:

一、病、事假

1、员工请病假需凭病历及医生诊断证明,及时填写假条,经上级批准,假条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的病假还需附医院病假单。本公司工龄不满3年(含)者病假期间工资按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本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者病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补贴(如有)的50%计发。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达到6天(不含休息日)则取消当月满勤奖。非业务人员另扣除当月对应的年终考核奖金。

2、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原由,两天(含)内由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假条报行政人事部备案。事假期间停发本人工资、补贴(如有)。员工一个月内事假达到3天(不含休息日)则另扣除当月满勤奖。非业务人员另扣除当月对应的年终考核奖金。事假最小计时单位为半小时。

3、实习期或试用期人员按病、事假时间相应延长实习期或试用期。

4、病假可用调休假、年假冲抵。事假必须先用调休假、延至次年的年假冲抵。

5、凡请病、事假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论处。

二、年假

1、在我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假。其中,在我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2、员工休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在公司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b、在公司工作累计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当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c、在公司工作累计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请休年假,须经直接上级签字批准,并于休假前将《休假单》报人事部备案。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假的,可累计至次年。次年因工作安排,书面请休未批的.,可按天数以员工本人日工资3倍折算为现金发放。

三、婚假

1、员工需凭结婚证申请婚假。法定婚假三天,达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

岁)的初婚者可享受晚婚假十五天(含休息日,法定节日及法定婚假三天)。婚假自领证日期起一年内有效,如领证时非我司员工,需提交上家公司未修婚假的书面证明。

2、婚假期间不影响工资、奖金;本公司工龄不满3年者婚假期间无补贴,本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者婚假期间享受相关补贴(如有)。

四、产假

1、女员工本人在怀孕第八周后,应及时告知直接上级,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2、女员工怀孕期间累计享受11个半天的产前检查假。

3、女员工法定婚育产假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符合晚育年龄(24周岁后)的顺延产假3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符合晚育政策的男员工可在妻子生育后,享15天护理假(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4、女员工在公司工龄满3年以上生育并符合晚育条件者,生育期间的各项待遇为:

由社保局发放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标准以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工资进行计算),公司停发工资以及产假期间的奖金。

5、女员工在公司工龄未满3年以上生育并符合晚育条件者,生育期间的各项待遇为:

由社保局发放员工产假期间工资(以生育津贴形式发放,标准以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工资进行计算),公司停发工资、补贴及产假期间的奖金。

6、女员工需自产假后5个月内将办理生育报销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人事部办理社保报销手续,否则产生的损失由员工自负。生育报销包括三项内容: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生育津贴,具体可报销部分与标准,参照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7、符合晚育条件者的女员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可享受哺乳假,每天两次,每次半

小时,两次可合并使用或累计为天。哺乳假至婴儿周岁时期满。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须赴外地办理丧事的,可视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

2、员工休丧假不影响工资、奖金。

六、其他

1、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即向原准假部门销假,正常上班。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2、凡未请假擅离工作岗位的,或续假未被批准,继续休假的,均按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工资、奖金停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直至除名。

3、本规定从2015年二月起修订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相关情况处理,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请假休假制度篇六

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原则

1、公司实行员工每周6天工作制,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依据公司生产情况而定。

2、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

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四、请假审批手续

1、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1)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

厂长审批。

3)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和厂长批准后报总经

理审批。

4)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办公室备案。

5)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6)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100元罚款。

7)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五、请假分类

1、事假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 将《请假单》交与办公室。

2、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治疗或休息,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机构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特殊情况无法先行请假者需及时向上级部门说明真实原因。

3、婚假

1)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者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

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但必须出示结婚证明。

2)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4、工伤假

1)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因工负伤,在取得规定的因工证明材料后,凭医院的医疗证

明方可批准休假。

2)员工因工致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必须长期休息者,由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医

疗鉴定部门根据《劳保条例》研究处理。

5、丧假

1)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假三天,其死者在外地可另加往返路程假。

2)员工书面报告(或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

3)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6、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1)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

2)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3)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4)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1.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1天/周的轮休假,一般为每周周六或周日,即每月4天。员工向主管提出申请后,主管领导根据情况批准后写出轮休条,转办公室文员保存并登记在考勤汇总表中。

2.轮休一般不能连续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连续休息者由主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超出轮休时间者,需书写请假条,请示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转交办公文员保存并登记在考勤汇总表中。

3.请假时间一般不能连续,特殊情况下,由主管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4.请假按公司规定从工资(不含奖金)中扣款,请假一天扣该员工日平均工资一天,少于一天者,按一天8小时工作时间之标准按小时扣款。

5.请假超过3天(不含3天),每增加一天,除上述5条的标准扣款外,另加扣日平均工资的50%。

6.每月轮休不超过4天者,公司给予全勤奖奖励,一天未休工作30天或31天满勤者给予超工作量奖励。

7.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者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少于0.5小时者忽略不计,超出0.5小时者以1小时计,加班时间按数×50%计算。

鸿安电梯销售公司

2015年7月5日 ×小时

一、请假

1、请假必须填报请假条,如确有困难的应在上班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2、公司部门经理级请假一天以内者由总经理批准;一天以上者须由公司总裁批准。总经理请假均须由公司总裁批准。

3、部门主管、主办级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人事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须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者须由公司总裁批准。同时,报批请假时必须说明工作临时接替人。

4、其他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人事部经理批准;五天以内(含五天)者由总经理批准;五天以上者须由公司总裁批准。

二、病事假

1、员工因病或因负伤请假,凭医院证明,公司支付基本工资,但每月病假不超过三天。

2、员工因公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经济特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3、因患各种疾病,在连续治疗超过二个月以上仍未康复的或年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公司有权作停薪留职或病退处理。

4、请事假不发工资。

三、婚、丧、产假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在经上级批准的下述假期享受工资:

a、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发放基本工资;

b、婚、丧假为三天,在批准的假期和路程时间以内发放基本工资(丧假只限于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等)。

请假休假制度篇七

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连续工龄当年满5年、10年、20年,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工作人员年休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经组织安排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若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时间的,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可以一次性休假,也可以一年内分几次休假。工作人员申请休假,在休假前3天向处室负责人提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处室科级领导休假,在休假前5天逐级向分管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申请人被批准休假,应在休假前及时完成当前工作并做好交接。分管副指挥长应明确休假人在休假期间的岗位职责代理人。工作人员休假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相关请假审批手续一律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2)探亲假

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1次探亲假,假期30天(路途除外,下同)。若其配偶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工作人员本人则不再享受探亲假。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未探望或本人自愿两年探望1次的,可两年合并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计45天。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工作人员探亲假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人员探亲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均不补假。

(3)婚假

婚假是工作人员结婚而享受的假期。婚假一般为5个工作日;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另增加婚假20天。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产假

产假是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而享受的假期。女职工

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母乳喂养增加30天。24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可给予护理假15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30天假期;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假期。职工休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满后,因本人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务部门证明需继续休息的,其继续休息期按病假处理。

(5)丧假

丧假是职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为料理丧事而享受的假期。丧假为5个工作日(另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国家法定节日假

按规定执行。

(7)公休日及其它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两天公休日,公休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可享受半天假期,如遇双休日不补休。

(1)病假

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各处室负责人的病假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 (若来不及书面请假,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相关请假审批手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2)事假

工作人员请事假,在1天以内的经处室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经指挥部分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处室科级领导请事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电话向分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指挥长请假。相关请假审批手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3.其它

(1)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应填写《休、请假申请表》,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

(2)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衔接,不得贻误工作。工作人员休假应服从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统筹安排。

(3)以上请休假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或新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不一致,按国家现行政策或新颁布的政策规定执行。

请假休假制度篇八

工作人员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的,每年休假5天;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的,每年休假10天;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连续工龄当年满5年、10年、20年,从下年起分别按规定的时间休假。工作人员年休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经组织安排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5天,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若休假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时间的,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可以一次性休假,也可以一年内分几次休假。工作人员申请休假,在休假前3天向处室负责人提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处室科级领导休假,在休假前5天逐级向分管副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申请人被批准休假,应在休假前及时完成当前工作并做好交接。分管副指挥长应明确休假人在休假期间的岗位职责代理人。工作人员休假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相关请假审批手续一律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2)探亲假。

工作人员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1次探亲假,假期30天(路途除外,下同)。若其配偶当年已享受探亲假,工作人员本人则不再享受探亲假。未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未探望或本人自愿两年探望1次的,可两年合并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计45天。已婚工作人员探望父母,每4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20天。工作人员探亲假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人员探亲假期间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均不补假。

(3)婚假。

婚假是工作人员结婚而享受的假期。婚假一般为5个工作日;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者,另增加婚假20天。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产假。

产假是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而享受的假期。女职工。

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母乳喂养增加30天。24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晚育女职工增加产假30天,男职工可给予护理假15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享受产假待遇。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30天假期;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假期。职工休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满后,因本人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务部门证明需继续休息的,其继续休息期按病假处理。

(5)丧假。

丧假是职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为料理丧事而享受的假期。丧假为5个工作日(另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6)国家法定节日假。

按规定执行。

(7)公休日及其它。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两天公休日,公休日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可享受半天假期,如遇双休日不补休。

(1)病假。

工作人员请病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各处室负责人的病假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若来不及书面请假,可先电话或口头请假)。相关请假审批手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2)事假。

工作人员请事假,在1天以内的经处室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的经指挥部分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同意。处室科级领导请事假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指挥长批准。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及时电话向分管领导、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指挥长请假。相关请假审批手续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管理。

3.其它。

(1)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应填写《休、请假申请表》,依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

(2)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衔接,不得贻误工作。工作人员休假应服从单位的工作需要和统筹安排。

(3)以上请休假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或新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不一致,按国家现行政策或新颁布的政策规定执行。

请假休假制度篇九

一、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不影响福利、工资。

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1.病假。

病假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住院者以6个月为限。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的不在此限。特准病假以一年为限(工伤除外)。

病假必须在上班前15分钟至上班15分钟内报批,事后凭病历或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补办病假手续。

病假每日工资的支付标准: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每日工资80%。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事假。

事假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7天(外地员工的路途时间不计在内),续假不得超过3天。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经核实者除外。

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期间,工资不予计发。

三、休假。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产假。

1.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探亲假。

享受条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及集中休假期间与之团聚的员工享受探亲假。

假期规定:

(1)已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路途时间另计。

3.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享受3天婚假;

(2)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根据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享受15天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4.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给予丧假1天。路途时间另计。

5.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产假。

(2)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在90天的基础上,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

(3)男员工享受7天的护理假。

(4)有不满1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路途时间另计。

(5)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予42天的产假。

请假休假制度篇十

1.请事假需按照规定填写请假条并按规定扣请假日的工资,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和综合部联合批准,超过一天以上的需要提前一天写假条,事假扣请假当日100%工资。

2.请病假需告知公司相关负责人,病假一天及一天以上需要就医证明,当月请病假不超过两天(含)的不扣除请病假当日工资,两天以上按规定扣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3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2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1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不扣工资。

300%。

4.婚假规定:职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满25岁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共10个工作日,应一次性使用,如因工作岗位原因需要分段休假,需经部门经理及综合部联合批准。

5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岁的为晚育,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3个月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产假45天。

6丧假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岳父母公婆和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去逝,经单位批准,酌情给予1-3天有薪丧假。

若是外地的员工涉及路程的,路程假另给,但路费自理。

双休日安排员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end。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