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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 市场营销定价策略论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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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 市场营销定价策略论文(八篇)
2022-12-21 06:11:4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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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 理销售“奥东”牌pvc地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 “奥东”全自动麻将机。

2.商标:“奥东”

3.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奥东”pvc地板。

2. 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 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 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 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 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 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麻将机,并维护好“奥东”品牌的良好声誉。

7. 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 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台。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 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 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 展览:在 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 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 价格

1. 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adma-33e价格为 元、adma-36e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 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 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 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 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 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 保密

1. 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 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 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月,自 至 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 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二

在商务谈判中,为促进交易,双方在价格上都要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在让步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作无谓的让步,要服务于己方的整体利益。

2、在未完全清楚让步的后果之前,不要轻易让步。盲目让步会影响双方的实力对比,让对方占有某种优势。

3、让步要让在刀刃上,让得恰当好处,使己方以较小的让步获取对方较多的满意。

4、在对己方重要的总是上,力求使对方先让步;在较为次要的问题上,根据情况,己方可能考虑先让步。

5、不要承诺作同等程序的让步,如对方提出此种要求,可以己方无法承担予以拒绝。

6、让步要三思而行,谨慎从事,不要过于随便,给对方留下无所谓的印象。

7、如果作出的让步欠妥,要及早收回,不要犹豫。

8、即使作出的让步不大,也要使对方觉得让步来之不易,倍加珍惜。

9、一次让步幅度不宜过大,节奏也不宜太快,应该做到步步为营。

10、接受对方的让步要心安理得。不要一接受对方让步就有义务感、负债感,马上考虑是否作出什么让步给予回报。否则,争取到的让步就失去了意义。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

关于印发《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的通知

发改价证办〔20__〕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局、价格认证局、价格认证办公室、价格鉴定监测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价格认定规定》,规范价格认定行为,统一价格认定程序和方法,保障价格认定客观、公正,我们根据《价格认定规定》对《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__年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价格认定行为规范》。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中心反馈。

附件:《价格认定行为规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

20__年4月15日

附件:

价格认定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价格认定行为,统一价格认定程序和方法,保障价格认定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认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价格认定,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价格认定机构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确认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提出机关,是指依法向价格认定机构提出价格认定协助的各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情形中的价格认定工作:

(一)涉嫌违纪案件;

(二)涉嫌刑事案件;

(三)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

(四)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

(五)国家赔偿、补偿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价格认定应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 价格认定程序

第一节 价格认定的提出

第六条 价格认定机构办理价格认定事项,应当具有提出机关出具的价格认定协助书。

第七条 价格认定协助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价格认定机构的名称;

(二)价格认定目的;

(三)价格认定标的的名称、数量以及质量等基本情况;

(四)价格内涵;

(五)价格认定基准日;

(六)提供材料的名称、份数;

(七)提出协助的日期;

(八)提出机关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价格认定协助书和相关材料应当加盖提出机关公章。

第八条 价格认定协助书应当完整、准确地反映价格认定协助的内容。其中:

(一)价格认定目的是指价格认定结论的用途;

(二)价格认定标的是指价格认定的具体对象;

(三)价格内涵是指对价格认定标的所处不同环节、区域及其他特定情况的价格限定;

(四)价格认定基准日是指价格认定标的状况及其价格所对应的时间。

第二节 价格认定的受理

第九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按照提出机关所在的行政区域,分级受理价格认定。

第十条 价格认定机构办理所辖价格认定事项确有困难的,经与提出机关协商,可以将价格认定事项报请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同意后,由提出机关向其出具价格认定协助书。

第十一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根据提出机关提供的价格认定协助书和相关材料,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价格认定。不予受理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出具价格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价格认定:

(一)提出机关不符合本规范第九条要求的;

(二)价格认定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进行价格认定的;

(四)具有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书面告知提出机关补充相关材料:

(一)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

(二)相关材料不齐全的;

(三)应当提供有效的真伪、质量、技术等检测、鉴定报告而未提供的;

(四)提出价格认定时,价格认定标的已灭失或者其状态与价格认定基准日相比发生较大变化,提出机关未确定其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状态的。

提出机关补足相关材料后,符合价格认定受理条件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及时受理。

第十四条 价格认定机构受理价格认定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价格认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

第三节 价格认定人员的指派

第十五条 价格认定机构受理价格认定后,应当指派2名或者2名以上符合岗位条件的价格认定人员组成价格认定小组,办理价格认定事项。

第十六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回避:

(一)是价格认定事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价格认定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价格认定事项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价格认定公正的。

价格认定人员的回避,应当由价格认定机构决定。

第四节 实物查验或者勘验

第十七条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对价格认定标的进行实物查验、核实或者勘验,并记录查验或者勘验情况。

第十八条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要求提出机关协助并参加查验或者勘验。有必要的,可以要求提出机关通知价格认定事项当事人到场。

第十九条 价格认定标的类型复杂的,可以分类查验或者勘验;价格认定标的数量较大的,可以抽样查验或者勘验。

第二十条 对属性特殊、专业性强的价格认定标的,查验或者勘验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参加。

第二十一条 查验或者勘验结果与价格认定协助书内容或者提出机关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符时,价格认定机构应当要求提出机关书面予以明确,或者重新出具价格认定协助书。

第二十二条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制作查验或者勘验记录并签字,同时要求参加查验或者勘验的其他有关人员在查验或者勘验记录上签字。其他有关人员未签字的,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在查验或者勘验记录上载明情况,查验或者勘验记录的使用不受影响。

第五节 听取意见

第二十三条 对重大、疑难的价格认定事项,价格认定机构认为必要或者提出机关提出申请,价格认定机构可以通过听证、座谈等方式,听取提出机关、相关当事人、专家对价格认定事项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价格认定机构听取意见时,可以要求提出机关协助组织。

第二十五条 听取意见时,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做好听取意见记录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相关人员未签字的,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在听取意见记录上载明情况,听取意见记录的使用不受影响。

第六节 市场调查

第二十六条 价格认定人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市场调查,并记录调查情况。

第二十七条 市场调查记录应当有调查人和被调查人签字。被调查人未签字的,调查人应当在记录上载明情况,市场调查记录的使用不受影响。

第二十八条 价格认定人员在进行市场调查时,可以要求提出机关协助查阅有关账目、文件等资料,或者向与价格认定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

第二十九条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对市场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

第七节 分析测算及作出结论

第三十条 价格认定小组应当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数据处理,按照价格认定相关规定、规则,结合价格认定标的特点,选择合理的技术路径和方法进行测算,并形成测算说明。

第三十一条 价格认定小组应当根据测算说明,按照价格认定文书格式的相关规定,撰写价格认定结论书。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价格认定事项描述;

(二)价格认定依据;

(三)价格认定过程及方法;

(四)价格认定结论;

(五)价格认定限定条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节 内部审核及集体审议

第三十二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对价格认定结论及相关资料进行内部审核。

第三十三条 对重大、疑难的价格认定事项,价格认定小组应当将价格认定结论提交集体审议,形成集体审议意见。

第三十四条 集体审议时,价格认定人员应当记录集体审议内容。参加集体审议的人员应当在集体审议记录上签字;未签字的,应当在集体审议记录上载明情况,集体审议记录的使用不受影响。

第九节 签发及文书制作

第三十五条 经过审核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由价格认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发。价格认定结论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制作价格认定结论书正式文本并加盖价格认定机构公章。

第十节 送达及归档

第三十七条 价格认定结论书、通知书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提出机关。

直接送达的,应当要求提出机关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注明接收日期及份数。

邮寄送达的,应当同时邮寄送达回证,并要求提出机关寄回送达回证。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应当在邮寄凭证上记明情况,以邮寄凭证作为送达回证的附件,邮寄凭证上注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三十八条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将反映价格认定全过程的各种资料和文书整理归档,并统一保管。

归档资料和文书主要包括:

(一)工作程序单;

(二)价格认定结论书正式文本;

(三)签发单;

(四)价格认定协助书及相关材料;

(五)实物查验或者勘验记录及相关资料;

(六)市场调查记录及相关资料;

(七)测算说明;

(八)送达回证;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节 价格认定的中止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中止价格认定:

(一)提出机关书面提出中止价格认定的;

(二)提出机关不能按规定或者约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

(三)其他原因导致价格认定工作暂时无法正常开展的。

第四十条 价格认定中止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提出机关,并说明原因。

第四十一条 中止价格认定的原因消除后,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恢复价格认定。

第十二节 价格认定的终止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终止价格认定:

(一)提出机关书面提出终止价格认定的;

(二)提出机关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且不能补正的;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价格认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其他原因导致价格认定工作需要终止的。

第四十三条 价格认定终止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提出机关,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 价格认定复核程序

第一节 复核的提出

第四十四条 提出机关对价格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价格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提出复核。提出复核不得超过两次。

经提出机关提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在必要时,可以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作出的二次复核进行最终复核。

价格认定事项当事人对价格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提出机关提出复核申请,提出机关认可后,按规定提出复核。

提出机关提出复核时,应当向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提交价格认定复核申请书。

第四十五条 价格认定复核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价格认定机构的名称;

(二)复核标的的名称、价格认定基准日、价格内涵;

(三)复核的异议事项;

(四)提出复核的理由和依据;

(五)提供材料的名称、份数;

(六)提出复核的日期;

(七)提出机关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价格认定复核申请书应当后附原价格认定结论书或者原价格认定复核决定书。

价格认定复核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应当加盖提出机关公章。

第二节 复核的受理

第四十六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根据提出机关提供的价格认定复核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决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复核。

不予受理复核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出具价格认定复核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不得受理复核:

(一)提出机关不符合本规范第九条要求的;

(二)价格认定复核申请书所提异议事项不属于价格认定范围的;

(三)申请复核的价格认定事项中,价格认定标的、基准日或者价格内涵与原价格认定协助书所载内容不一致的;

(四)提出机关提供的相关材料不齐全,或者提供的材料相互矛盾,且提出机关又不能明确的;

(五)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已作出最终复核的;

(六)司法机关按照当时法律已经结案,且未进行另外司法程序的;

(七)其他不予受理复核的情形。

第四十八条 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受理复核后,应当及时告知原价格认定机构。原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向上一级价格认定机构提供原价格认定档案。

第四十九条 提出机关有确切证据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作出的二次复核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认定机构可以进行最终复核:

(一)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二)适用依据错误的;

(三)选用方法不当的;

(四)采用参数不合理的;

(五)测算错误的;

(六)具有其他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

第五十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在受理复核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

第三节 复核范围

第五十一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对提出机关提出的异议事项及相关部分进行复核。

价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不受异议事项限制,对原价格认定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复核。

第四节 复核决定

第五十二条 价格认定机构对原价格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后,认为原价格认定程序符合规定,原价格认定结论适用依据正确、选用方法适当、采用参数合理并且测算准确的,应当维持原价格认定结论。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撤销原价格认定结论:

(一)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二)适用依据错误的;

(三)选用方法不当的;

(四)采用参数不合理的;

(五)测算错误的;

(六)具有其他应当予以撤销的情形。

第五十四条 价格认定机构撤销原价格认定结论的,应当作出新的价格认定结论。

第五十五条 价格认定小组应当按照价格认定文书格式的相关规定,制作价格认定复核决定书。

价格认定复核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复核的范围及内容;

(二)复核过程要述;

(三)复核结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十六条 价格认定复核决定书应当抄送原价格认定机构。

第五节 复核程序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七条 价格认定机构对原价格认定结论进行复核,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价格认定程序相关规定。

第四章 价格认定方法

第五十八条 价格认定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专家咨询法等。

价格认定人员应当根据价格认定标的、价格内涵、价格认定目的及取得的相关资料选择一种最适宜的方法进行价格认定;也可以一种方法为主、其他方法为辅进行价格认定。

第五十九条 市场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选择3个或者3个以上与价格认定标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可比实例或者参照物,分析比较价格认定标的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并进行调整,从而确定价格认定标的市场价格的方法。市场法的适用条件:

(一)交易市场发育充分;

(二)参照物及其与价格认定标的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可以搜集到。

第六十条 成本法是指在办理价格认定事项时,按照价格认定标的在基准日的重置成本扣减各种损耗来确定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方法。成本法的适用条件:

(一)具备可以采用的成本资料;

(二)各种损耗可以量化。

第六十一条 收益法是指将价格认定标的的预期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从而确定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适用条件:

(一)价格认定标的的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衡量;

(二)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衡量;

(三)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第六十二条 专家咨询法是指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所收集到的有关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专家意见进行分析处理,从而确定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方法。专家咨询法的适用条件:

(一)价格认定标的属性特殊、专业性强,难以采用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二)价格认定标的价格不取决于成本,其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历史价值等方面差异悬殊,可比性差。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六十三条 价格认定机构应当建立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价格认定资料应当在价格认定工作结束后30日内归档。

第六十五条 归档的各种价格认定资料,应当编写档案索引,并按价格认定项目分别立卷归档,以一定顺序编号存放。

第六十六条 价格认定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管期限届满,价格认定档案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影响的,价格认定机构应当继续保管。有历史和研究价值的,应当长期保管。

第六十七条 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上级价格认定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价格认定工作档案。提出机关在履行职责时,需了解价格认定情况的,在办理必要的手续后,可以查阅。查阅档案时,涉及保密事项的,查阅人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第六十八条 保管期限届满的价格认定工作档案,价格认定机构应当编造清册,并按有关规定销毁。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文件中对价格认定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本规范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十一条 本规范自20__年7月1日起施行。《价格鉴定行为规范(20__年版)》同时废止。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四

购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销方:________(以下简称已方)

本着公平、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甲方确认乙方为甲方车辆所需轮胎定点采购供应商,现经双方商定,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价格和质量

一、本合同购销产品为适合甲方需求的车辆轮胎。品牌为____轮胎,具体供货规格型号、价格详见轮胎价格表。

二、轮胎价格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轮胎价格包含增值税费、运费等。

三、乙方确保销售给甲方的轮胎均符合国家3c强制安全认证及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第二条 信用承诺

一、乙方按照服务承诺,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工作(附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乙方有义务免费对甲方车辆轮胎的正确使用方式进行指导、培训,提高甲方车辆轮胎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交付方式及验收

一、甲方所需轮胎采购,应由乙方填制轮胎销货清单,经甲方授权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后结算。

二、乙方销售轮胎的交付方式为:

1.由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负责免费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甲方车辆直接到乙方营业工作场所,由乙方作业人员现场对所需更换轮胎免费安装更换。

四、甲方应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乙方交付的轮胎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项目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赔偿。

第四条 费用结算支付

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天内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发票全额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额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因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致使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不能按甲方需求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客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的,乙方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因错发、错装轮胎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五、因乙方轮胎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严守商业机密,不泄露有关商业经营信息,一方出现违反协议的行为或由此而产生损害另一方利益,任何一方有权终止该协议继续履行。

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三、如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生效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有效期两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五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服务价格,是指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保障客户获得服务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 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销售甲方供应的轮胎,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销售区域、轮胎品牌:

1、甲方作为厂方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省总代理商,同意并限定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不低于甲方限定的市场价格经销轮胎,同时负责该品牌轮胎在该区域内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代理品牌乙方只能以甲方为进货渠道。

2、品牌任务量: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

(二)产品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按甲方价格表执行。

2、若厂方价格变动,甲方有权按相应比例调整。

(三)结算方法及期限

1、原则上要求现款现货,对信誉良好的客户,甲方提供少量资金周转且周转金不能大于双方约定的乙方月平均销售额,当月回款小于周转金的客户甲方次月将停止供货;周转金必须于当年12月25日前全部结清,结清货款方能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四)售后服务

1、甲方只对本公司售出的三包轮胎提供售后服务(以出库胎号为理赔依据),若因乙方窜赔导致甲方无法给予理赔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人员,必须按照厂方“三包”政策认真执行,同时保存好三包胎,定期送往甲方交厂方复检。

3、乙方若在三包胎是否有质量问题与甲方有不同意见时,以厂方鉴定结果为准,若对厂方鉴定结果仍存异议,交由相关技术部门鉴定。

(五)合同期限、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七

首先,消费者为什么需要护肤品? 一.来自彩妆化妆品的副作用。(健康)

不少女性在化妆时追求时尚、讲究美观,而对各类化妆品的副作用往往重视不够。其实,化妆品(包括各种洗发、染发剂、指甲油等)都是化学合成品,它既有对人体保护和美化的功能,也会挥发出各种有害物质,对人体皮肤有较大的刺激作用,有的还会引起皮肤水肿、瘙痒、斑疹等“化妆品皮炎”。此时需要护肤品做及时补救与日常保养。而由于世界不同地区的人种的皮肤状况各有不同,制定针对不同人种的护肤产品能提高护肤效果。

二.来自对自身肌肤的重视,且对护肤品的需求已经不止仅止于女性。(变美)

肌肤护养”——女人并不陌生的一个话题。《中国美容时尚报》在每一年的读者调查中都有一个调查项目,了解读者最关心的美容项目,结果表明,肌肤护养总是排在首位。同时,这份报纸在每年进行的全国美容院消费调查的报告中显示,肌肤护养的消费量和消费人次也是高居榜首,这说明了女人对肌肤护养的需求是最大和最迫切的。现今社会,人们已经不仅仅着重于化妆后的效果,更为重视“素颜美女”,现在的“自然系美女”“素颜美女”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与欣赏,不论男女。

其次,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重视外表也成为一个男人内在修养的体现。ac尼尔森的一项调查显示:男性对仪表的日益注重,正推动全球个人护理产品市场迅速增长。男性护肤美容渐成时尚,从而带动了个人护理用品的热销。近年来,全球男士美容护肤品的销售涨幅超过百分之五十,在欧美国家,男士护理用品的市场份额已占到整个化妆品市场的30%以上。美国男士化妆品年消费额高达23亿美元。

相对于欧美国家而言,中国男性护肤品的市场起步相对较慢,但近几年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市场容量不断扩大。从消费者的消费结构来看,目前中国的男性护肤品消费还是以功能性消费为主,消费动机主要是基于护理功能的需求。

三.其他(安慰)。

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对护肤品的需求依然来价格,新鲜感,人群,权威人士的推荐(如美容界达人)以及对品牌的信赖忠诚度等。

综上所述,消费者选择护肤品的本质动机在于健康,变美,安慰。于是我们对这三个因素再次展开分析。

其次,这三个因素能否激起消费者购买药妆的动机?什么样的药妆是中国人真正需要的?

一.健康。

根据最新的医学数据调查,因为使用化妆品或者护肤品而对人体产生伤害,健康方面出现问题的案例正与日俱增,有不少的皮肤科专家提醒大家,为健康着想,不要轻易使用化妆品和护肤品。同时,检测部门也检测出一些美其名曰“采用纯植物草本精华”的化妆品中其实含有很多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即便如此,对于女人们来说,化妆品仍然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健康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这就要求护肤品需要更安全,且有品质保证。相比一般护肤品,药妆作为由医生配伍应用,完全从医学的角度来解决皮肤美容问题的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产品,更具有权威性和系统针对性。根据市场情况来看,由于使用不良化妆品、美容产品而导致美丽不成反毁容的案例在中国时有发生,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渐提高。所以现代女性对于化妆品的使用非常谨慎,已经从最基本的肌肤保养上升到安全疗效的要求,而药妆的严谨性和安全性迎合了消费者的需求。

(数据支持:有一项调查显示:在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女性选择医学护肤品的比例占到整个护肤品行业的60%~70%;在国外有63%的女性每年在药店选购化妆品,药妆产品占她们全年化妆品消费的60%;在日本,连锁药房中药妆产品和日用品占其生意构成的70%。化妆品消费习惯正在向医学护理方向转变。在发达国家购买药妆品已经成为他们的生活习惯,也是一种时尚。随着问题肌肤的日趋增多,回归大自然依旧是人们渴望化妆品纯净、安全、并能解决自己肌肤问题美好愿望的体现。)

二.变美

变美是一个过程,需要时间和坚持,但最重要的是效果的好坏。换句话说,变美的本质在于效果。与一般护肤品相比,药妆的效果依然更胜一筹:药妆品的配方精简,一般不含色素、香料、防腐剂甚至表面活性剂,有效成分的含量通常较高,功效显著。一方面可以调理肌肤,另一方面又没有药物的副作用。并且我们发现,对国人而言,如果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国内的药妆效果会比国际知名药妆更显著。

这是因为,一方面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在这个国家里消费者存在许多特殊的使用习惯与认知。就比如科学研究表明,东方与中国女性与西方皮肤素不相同:西方女性皮肤白皙,更容易衰老;东方女性皮肤偏黄,不太容易衰老。目前大多数国际药妆品牌源自西方科技对东方皮肤需求并不能完全贴合。如中国人的崇尚的美白概念,去斑、去黄气的需求都是非常大的;中国季节温差及天气变化较大,因此干、冻、裂成为秋冬季节皮肤存在的最大问题。而中国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中草药资源,许多种中草药均具有抗皮肤衰老的功效,包括熊果酸、沙棘油和霍霍巴油等,许多化妆品业界常用的原料均需要从中国药用植物中提取。中国可以说是世界药妆原料的重要产区。

另一方面,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药妆行业正在兴起。据数据显示,20xx年-20xx年间,中国药妆市场的销售额年增长率均高达10%-20%;20xx年-20xx年,中国药妆市场预计将维持这一增长率,这一数字是欧洲市场的两倍;到20xx年,我国化妆品市场销售总额可达1200亿元,而作为其中细分领域的药妆市场,份额将由20%增长到40%,总额达480亿元。如此利好的数据,使得我国很多企业都将眼光投入到药妆这一块来。

这样的结果出现使我们发现,中国人需要一套适合自己的药妆品牌,且中国的药妆前景潜力巨大。选择国内企业的药妆,在把好质量这一关的前提下,对比国际药妆,国内药妆更优廉的价位将是国内消费者更明智的选择。

三.安慰

这涉及到品牌知名度的问题。目前对于药妆的消费,国外的药妆品牌一直占据优势。因此,国内需要树立一个旗帜鲜明有特色的本土品牌。综上所述,这三个因素能激起消费者购买药妆的动机,中国人真正需要的。是中国本土知名药业集团生产的,价格合理的,针对中国人皮肤特点的针对性药妆。通过对前两个问题的分析,我组成员继续分析研究对象—三九药妆品牌树立的可行性,经过讨论发现,基于中国药妆市场的广阔前景,答案是肯定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该系列的产品投入市场的时间不长,但口碑很好,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品牌。以下是我们的分析结果。

最后,三九药妆是否符合消费者的核心需求?

一. 健康--确保效果的前提之下,实现安全性的保障。 三九药妆所推出的珍草名方针对每一个年龄阶段进行了量身打造,可以给女人们最全面的护理,在这个前提之下,其在安全性上的效果更是有目共睹的。自从三九集团用百年古方,融合现代科技,以制药的标准来打造药妆品牌,推出了珍草名方之后,到目前还没有收到过任何一条投诉,在经过了无数专家检测之后发现,在珍草名方的所有产品中都不含有不含对人体和环境不利的成分。

在配方上,珍草名方结合了古代医学古方以及现代皮肤科学,在技术上,它推陈出新,独创了尖端中药精华提取、靶向精准传导等技术,不仅保证了配方上的有效性,也保障了肌肤几近百分之百的吸收率。除此之外,大家应该都知道,欧洲药品gmp质量标准和iso9002质量认证要比中国的标准高出很多,三九集团在生产的时候,完全按照欧洲的标准进行研发,并且在上市之前严格经过两三年的临床皮肤测试以及配方校对,从两个方面同时保障珍草名方的安全性。二.变美-效果显著,适合中国人,并为每一个年龄阶段量身打造。三九集团药妆在研发过程中研发人员在研发之初便对每一个年龄阶段的人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从而推出了四大套餐,有适合年轻人的祛痘套餐和美白套餐,也有适合中年人的祛皱套餐和美白套餐。祛痘套餐针对痘痘生长的每一种原因进行了全方位的祛除,5种产品同时使用,强效解决被痘痘困扰的问题;针对中年人的祛皱套餐从人体每一个部位全天候进行祛皱,不论是眼角这一类容易被忽视的部位,还是晚上这一类不被重视的时间,都进行了祛皱护理;要解决年轻人的美白问题就一定要了解年轻人的皮肤特质,对于亚洲人来说,年轻人之所以很难美白因为黑黄色色素的沉积,如上图所示的美白套餐就是针对年轻人所打造的美白专门套餐;三.安慰-价格合理,知名度高,口碑良好。三九药妆珍草名方目前的累积使用人数已超过90000,自问世以来就深受女性朋友的喜爱。它在不断创新的同时改变了药妆行业被国外品牌所垄断的局面,也给任何一个年龄阶段的女性都带来了福音,目前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成为中国化妆品市场上的一颗新星。且价位在平均水平左右,更加地平民化。通过三个问题的探究与分析得出,三九药妆的市场前景广阔,其推出的四套药妆套餐基本符合消费者的核心需求。如果要扩大市场份额,我组在查阅国内其他药妆品牌建设历程(如上海家化推出一款“玉泽特润保湿乳”,便是精确针对防治湿疹、银屑病、冬季瘙痒症等皮肤病的临床验证的科研成果;再如,马应龙推出的八宝眼霜也正是瞄准眼部细分产品而成功突围而出。)后提出建议,由于跨国药妆公司在少数竞争要素上的优势有扩大趋势,三九企业需要田忌赛马式的智慧,积极发现细分下的空缺位置,在国内药妆市场一步步成熟之时抢占先机。采取“要素错位”的不对称竞争方式,成功地避开跨国公司的优势竞争要素,让强大对手的优势消失于无形

关于价格竞争与营销战略组合研究论文如何写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在武汉市 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乙方前一天(时间节点:下午四点前)将所收集的订单提供给甲方,甲方在第二天中午12:30__13:30间将货直接配送到双方约定的自提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产品的价格必须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同意的价格(不含税,不含快递费)。甲方单方面确定的价格,乙方不予采用。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发现确认的价格不适应市场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价格变更时,双方应当及时沟通,新的价格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重新签订价格协议保证书。价格波动期间,以乙方下单时间的价格为准。

4、乙方在武汉市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产品时,享受同城价格保护待遇,在销售过程中,如乙方发现本区域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该商品的价格

低于乙方的售价,或有顾客投诉乙方所售该商品价格高于其他销售商时,乙方将对甲方损害乙方经营形象的行为实施处罚。第一次处罚 元,第二次处罚 元,同时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经营损失。

6、当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因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约定产品在约定区域无法销售时,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提供的一些法律文件同时废止。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3年。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续签新协议。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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