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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如何写 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预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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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如何写 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预案(五篇)
2022-12-21 08:07:5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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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如何写一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集会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有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如何写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教职工、幼儿的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疫情报告人)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1.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幼儿园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疾控中心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园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卫生保健主管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执行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监测报告流程

2.处置措施

幼儿晨午检

严格晨午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传染病缺勤等情况时,由班主任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上报。

(1)保健医生把好第一道晨检关。对早晨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告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班级教师把好第二道晨检关。对进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及时报告医务室。保健医生进行进一步排查,根据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在家长来接之前,由保健医生带幼儿在隔离室隔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3)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情况,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

(4)保健医生及各班班主任,应当全日观察幼儿健康状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午检时要对全体幼儿加测一次体温,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按照处置措施(2)的监测要求执行。

教职工晨检与健康日报告

(1)建立教职工晨检制度,早晨在门口对教职工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异常者建议就诊,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正常者可上岗。

(2)教职工自行利用钉钉进行健康情况日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2.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2)当发现师生中出现ncp或疑似ncp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应立即逐级上报幼儿园所在社区、区(县)教育局、总园长,并配合疾控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与卫生消毒。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3.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或执行园长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qq等)向长师附幼总园长、区(县)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报告。如果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则还需同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有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如何写三

1一旦发现汛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抗洪抢险果断采取措施.2抢险人员立即将旅客转移到安全地带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3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及处理方案并听从指挥.

消防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组织各成员立即扑灭火源控制火势蔓延.

2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关掉电闸气源.

3组织专人打开消防井盖打开楼内消防栓和干粉灭火器进一切可能控制火源蔓延.

4组织人员疏散旅客抢救被火围困的旅客.

5消防队进入现场负责人汇报火情并一切行动听从消防队的指挥.

报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999

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惯彻落实治安保卫条例,规范酒店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保护人身、酒店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本酒店人员工作、生产、经营秩序,正确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地方性法规及办法、并结合江南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南邨饭店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以及较大社会影响的治安突发性事件或事故。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专项应急预案。

五、工作原则、纪律及奖惩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以人为本,迅速扑灭,减少损失;力争把突发治安事故的危害与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不得(亦不得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不得阻碍应急工作;不得拒绝履行应急职责,延误应急时机;违抗命令,否则予以处份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事故等级

1、一般事件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并且不满足重大突发事件条件的事件与事故。该类事件与事故采用江南邨饭店规定的程序处理;

2、重大经济损失事件:重大经济损失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含)元以上;

3、重大突发事件:给酒店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事件;造成两人以上重伤死亡的事件;给酒店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件;严重影响酒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件;因生产经营所依赖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国家重大法律、政策调整,导致酒店不得不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的突发事件;酒店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规、犯罪的事件;因经营管理问题,导致酒店发生重大信用危机的事件;员工聚众闹事、停工怠工、破坏酒店正常经营秩序的事件。

七、酒店危险源

江南邨饭店发生治安事件的主要类型

1、重大斗殴事件;

2、群体性极端人员寻衅滋事;

3、重大盗窃事件;

4、针对重点人员和部位的恐怖袭击事件;

5、危害酒店正常生产与经营的其它治安性质的事件。

八、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基地二级应急小组架构

(二)三级小组成员职责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加强全体员工法制培训教育,增强、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2、加强管理,严格按照酒店门禁、治安管理制度执行;

3、对酒店全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将一切可能发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十、预警及措施

(一)按照突发治安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

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二)根据“有备无患”的原则,对有关信息进行评估,当符合“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突

发事件”的突发治安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

(三)进入预警状态后,根据应急事件或事故的类别与性质,可能采取的措施(不限于此)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在适当范围内传递关于预警状态的信息,必要是广泛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物资,并妥善安置;

4、指示江南邨二级应急小组组员、相关专业工作组及救援抢险组进入应急状态。进行初步应急资源整合,做好调配准备;

5、需要报集团“一级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四)应急响应

治安事件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向周边人员发出预警警报,拨打保安队长电话、保安室值班电话,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情况严峻时拨打110,在拨打外部应急电话应先征得部门领导同意。现场人员应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正确处置初起事件。

保安队长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值勤保安和备勤人员前往事故发生点,组织应急处置,并将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同时安排现场人员拍摄好第一现场照片和其它资料以便事件调查。

十一、针对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一)突发刑事案件应急处置

1、突发治安、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事件处理小组)人员接报或发现斗殴、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时间通知保安当班人员及事件处理小组领导赶往现场,保安队长应立即组织保安人员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2、查明闹事人是否带有凶器及其人数、地点,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向小组领导报告事件发展情况,根据事件发展的严重性,建议是否报案,并及时赶赴现场;

4、小组值班领导3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保安人员制止双方的过激行为,通过劝说、诱导或强制方法,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更加恶劣的影响;

5、对现场进行保护,对外围人员进行观察,对可疑人员进行监视;

6、如实向公安机关讲述事件过程,积极配合其工作。

(二)突发盗窃事件应急处置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门岗严守工厂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3、门岗保安接到报警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出入证件,对去过案发现场的和怀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4、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应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方进行盘查;

5、对可疑作案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让其滞留,并报告公安人员前来调查;

6、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7、警方调查取证时应将事主和目击者的情况如实向公安机关作出详细报告。

(三)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处置

1、严禁非本部门人员进入生产区域,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2、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厂内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厂部办公室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5、经请示领导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7、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

8、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四)突发抢劫事件应急处置

1、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有公开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强行掠取个人或厂内公共财物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人员的职责,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须立即进行制止处理;

2、迅速制止犯罪,设法擒获或召集组织其他人员擒获罪犯;

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013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9月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客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馆、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洗浴场所、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

第三条国家依法征收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所占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六条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自律规范,指导和规范旅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厂(库)的间距符合国家规定;

(二)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的旅馆,通风、照明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有两个以上宽敞、通畅的出入口。

第八条开办旅馆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三)已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监控设备设施、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材料;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还要提供已安装由公安部颁发销售许可证的安全管理系统的相关材料;

(四)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

(五)旅馆方位图及标明内部房间号、服务台、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平面图;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九条建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旅馆,建筑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客房数在20间以上50间以下或床位数在3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其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应当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前款规模以下的该类旅馆,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取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第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如何写四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范围: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出现突发化学毒物污染事件、急性传染病疫情,以及不明病因急性传染病疫情。

2、在饮用水生产环节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所致污染事件或生产区出现传染病疫情时。例如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出现的化学品物品污染水质:饮水生产等相关人员患有急性传染病。

3、饮用水输送环节和使用环节发生突发事件,如新铺设自来水管道、改管、并管等工程造成对水质的污染,自来水输水干管爆管造成对水质的污染。

4、二次供水使用环节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对水质的污染。

(三)本预案适用于郓城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区直相关部门应对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和应对准备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本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后勤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进行监督、监测、预警、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与县疾病控制机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根据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断或造成2万户以上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3、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饮水污染事件;

(三)较大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卫生自然灾害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制定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措施,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1)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卫生应急预案。

(2)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依法统一组织、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3)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灾情、疫情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4)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社区的救灾防病应急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指导意见。

(5)加强与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6)组织演练;组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建卫生应急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三个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实行24小时负责制(手机24小时开机)。当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时,立即按各自职责分工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各科队要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各科队的信息报告,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小组间直接联系。

1、卫生应急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负责值班电话的值守,保证领导小组与应急专项处置小组间信息畅通,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有关决定和指示。

(2)负责对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3)负责对各专项监督小组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

(4)负责与医疗机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单位所有信息和信息员的管理工作,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和网络报告情况,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报告。

(6)及时对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2、现场处置组

2.1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一组主要职责:

(1)对现场进行调查,开展对发病情况、分布特点的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1、1)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工作和预防控制动物源性、虫媒传染病工作的卫生措施的卫生监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包括:是否开展肠道传染病、动物源性、虫媒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1、2)对流调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对可疑人群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1、3)是否对疫点、灾区现场进行粪便管理、监督检查其消、杀、灭处理的范围、时间、次数、用药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对消杀灭处理进行效果评估。

(1、4)是否对肠道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标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采取了安全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

(2)对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2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二组主要职责:

(1)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及时抢救受害者或妥善处理病人,保护好现场,负责证据收集,对事件发展采取控制措施。

(1、1)详细询问灾情及事故发生的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

(1、2)围绕公共场所卫生应急处置,开展灾区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的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对各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条件、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3)及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明污染源的所在,掌握污染对居民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趋势(污染物来源及污染事实经过,污染物主要理化及生物学性状,污染物波及范围,污染程度及其暴露人群,暴露人群中健康损害的病征、病种、人群数量及人群分布等)。综合各方面的资料,分析可能引起疾病、中毒、污染的因素,采样送检,制定预防措施,防制事故再次发生。

(1、4)针对不同的污染原因进行现场处置。加强公共场所的空气流通,迅速排除污染空气。对因化学性污染造成的突发事故,应针对具体的污染源,尽快切断、疏散人群;对因微生物造成的污染应选用化学消毒药物进行消毒处理。疑似传染病的要早隔离、早治疗,对于密切接触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人员(从业人员、旅伴、同房间居住的人员),应作医学观察或留验,进行必要的医疗诊查。

(1、5)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通报事件处理情况,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写出业务总结和处理报告。资料整理及时归档。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3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三组主要职责:

(1)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件的情况,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参与现场污染事故的控制处理。

(1、1)做好现场调查,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以及事件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形成初步印象,制定水质实施方案,及时掌握水质污染范围趋势和动态。如发现病人,立即督促相关组织人员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时进行隔离,暴露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

(1、2)负责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对被污染的食品进行销毁,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采取停止供水等行政措施。监督落实被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及相关物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

(1、3)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在做好集中式供水消毒的同时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推行用漂白粉和漂精片等进行缸、桶水消毒,消毒措施必须落实到每家每户。宣传教育群众“喝开水不喝生水”。在水源受污染的地方划定临时饮用水水源区域,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定期监测饮用水的消毒效果。

(1、4)对供水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具体意见,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并监督其实施。通知有关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和临时供饮用水措施,并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污染的水。

(1、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确定污染源调整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对污染范围广、危害重的事故,要及时通知有关临近地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水源、除四害处理,同时填写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表。

(1、6)整个处理过程中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卫生健康局汇报事件的调查经过与处理结果,提出相关建议。

(1、7)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污染原因消除,水质经检测合格后,及时解除控制。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认真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执法所需经费、及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储备机制。负责交通工具、工具书等方面的物资准备和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完成临时任务。

(一)监测

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预警和报告体系,包括:监测计划、预警方法、报告程序。

(二)预警

根据生活饮用水监测等有关信息,分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特点及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三)报告

1、报告时限

相关业务科队或值班人员在接到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应上报单位主要领导,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由县卫生健康局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并进行网络直报。

2、报告内容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间、地点、单位、污染范围、受影响的供水人群、中毒(患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污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报告方式

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迅速启动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同时,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级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经排查,针对不同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如属于水源水污染,则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源水污染进行应急处置;如属于法定传染病,则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怀疑是投毒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参与处置。

1、接报和应急准备

(1)接到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或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出现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病例,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的事件时,应详细记录和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和事件的影响情况;罹患者的主要症状和表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救治情况;报告者姓名、地址、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记录和核实后,及时报告。

(2)做好应急采样检测器材、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调取证据清单等)、调查取证器材、取证工具、水质快检箱。及时通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疾控中心互通信息。

2、现场调查

⑴到达现场后,应迅速调查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开展现场调查,采取控制措施。

⑵现场调查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

②污染物的来源、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途径、范围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扩散趋势。

③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和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和分布。

④对事件地区影响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个案调查、采集水样、人体排泄物及生物材料、粪便、血液等,以确定中毒原因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程度。

⑶对可疑污染的生活饮用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结合现场调查的相关情况,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⑷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3、控制与处置

⑴经现场调查和监测,初步分析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时,应提请县政府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范围、程度,如停止排放、关闭闸门、打捞污染物、引水冲洗等,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时,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⑵当确定生活饮用水水源和水质污染时,应通知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工艺的净化效果。如水源水污染以现有净化工艺不能控制时,及时上报建议停止供水,启动临时供水措施,提请县政府通过各种媒体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饮用污染的水。

⑶在启用应急储备水源或采取临时送供生活饮用水时,对送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做好输送水管道、送水车、储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对送供水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水质污染。

⑷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情况,增加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监测样本和监测频次,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⑸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继发性介水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生,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中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⑹在生活饮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单位恢复取水时,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4、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把握正面引导原则,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一)终止条件

生活饮用水污染物已消除,水污染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二)终止程序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卫生部报告。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上级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一)后期评估总结

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和公众心理及健康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调查结论、有关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等。

(二)资料收集整理

参与调查处置人员应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档案。

(三)责任追究

对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要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报告控制体系,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技术保障

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机制;要改善卫生应急处置基础设施;要加强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现场调查处置能力;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水处理剂、消毒药械和水质现场快速检验设备等)。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所需。

(三)经费保障

要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预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快速检测等应急处置的各项经费。

(四)宣传教育

要加强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预防和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有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如何写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教职工、幼儿的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订本制度。

组长:

副组长:

主要成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疫情报告人)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1.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幼儿园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疾控中心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园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卫生保健主管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执行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1.监测报告流程

2.处置措施

幼儿晨午检

严格晨午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传染病缺勤等情况时,由班主任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上报。

(1)保健医生把好第一道晨检关。对早晨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告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班级教师把好第二道晨检关。对进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及时报告医务室。保健医生进行进一步排查,根据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在家长来接之前,由保健医生带幼儿在隔离室隔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3)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情况,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

(4)保健医生及各班班主任,应当全日观察幼儿健康状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午检时要对全体幼儿加测一次体温,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按照处置措施(2)的监测要求执行。

教职工晨检与健康日报告

(1)建立教职工晨检制度,早晨在门口对教职工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异常者建议就诊,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正常者可上岗。

(2)教职工自行利用钉钉进行健康情况日报告。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2.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2)当发现师生中出现ncp或疑似ncp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应立即逐级上报幼儿园所在社区、区(县)教育局、总园长,并配合疾控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与卫生消毒。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

3.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或执行园长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qq等)向长师附幼总园长、区(县)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报告。如果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则还需同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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