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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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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精选10篇)
2023-11-24 00:10:09    小编:ZTFB

演绎是根据已知的规则、原则或前提,推导出新的结论或结论组合的过程。增强文笔和修辞的运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一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二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时、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应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表》上。

二、对于因病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病因,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承担。

三、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及时将统计结果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

四、凡在校学生确诊患有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将患病学生送至相关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学校应做好诊断证明复印件留档和情况上报工作。

五、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患病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严禁“带病上课”。在校期间学生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与家长联系。

六、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八、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体局和卫健委、疾控机构。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三

是传染病学中可能会考到的部分,整理如下:

(一)组织管理。

卫生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四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迹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性肺炎、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院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例,以最快方式报告疾控中心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一经查出,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五

1、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

(1)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漏项: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现地址应填写到最小单位,城市应填写到区(县)、街道、门牌、幢、室,农村应填写到乡、自然村。对于单位内宿舍应在单位前写明××区××路;户口地:卡片除填写现住址外,还应填写户口地,以确定该病人是否为外地人口,否则为不完整卡片。

(2)填报订正卡或转归卡均要做出标记(在原先报病名旁小格内作“×”号,将确诊病名填写在“订正病名”栏目)。

(3)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要详细具体,字迹工整易辨认。

(4)按规定时间报告,初诊日期为医院对病人做出明确诊断的日期,应与报告日期在同一天(进行报告卡消毒者可延迟1天),否则为不及时。

(5)预防接种史:可预防的病例应填写预防接种史,暂无有效生物制品预防的疾病不填预防接种史,否则为不准确卡片。

2、医疗机构负责网络报告的传染病卡片质量,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诊断依据、病名、医生填卡日期、地址,地址应选择到街道(乡镇),否则为不合格卡片。卡片生产日期即为网络直报日期。实行网络报告的医疗机构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保存期3年。责任报告单位应设立《专用疫情登记簿》。在报出《传染病报告卡》的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登记,《专用疫情登记簿》保存3年。

3、责任报告单位要建立核对和每日自查制度,每月和辖区防疫站核对一次,并制作传染病登记月报表于下月3日前报到所辖区卫生防疫站。

4、设立独立的乡镇防保站(所)的地区,该站(所)负责及时收集辖区内的传染病报告卡,在《专用疫情登记簿》上登记转报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六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

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

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文档为doc格式。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八

一、临床医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不得漏登、漏报。

二、临床医生认真填写性病门诊日志,做到字迹清楚,填写内容准确。

三、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填写好患者的性病名称,使用规范化疾病名称。

四、临床医生认真准确做好初诊、复诊门诊日志的登记记录。

五、临床医生必须履行性病患者的隐私权。

六、临床医生认真做好性病门诊日志的保管工作,性病门诊日志必须放在有锁的文件柜中。

七、临床医生要收性病门诊日志至少保存三年。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九

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可以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齡妇女,孕产妇及家庭受益。为了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减少监测着的心理负担,使这一工作常规化并持续开展,特制定我院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保密制度。

1、医院防保人员及知情的'医务人员必须做好传染病疫情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疫情资料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3、任何外单位人员来中心了解、采访有关疫情,需持有来人单位和区卫生局的证明,并经卫生院领导同意,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传媒机构的记者人员透露疫情。

4、凡未单位领导批准,不得将疫情资料复制或借出。

5、疫情保密性文件或资料的存档和销毁,应经卫生院领导批准,统一有关规定处理。

6、自觉接受保密检查和监督。

为加强医院传染病信息安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制度。

1、指定1-2名网报人员。一般由防保科长与传染病管理人员负责。要求网报人员熟悉相关设备与操作,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爱护设备,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网报人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帐号、密码等保密信息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2、指定专人负责网报帐号管理工作。一般由防保科长或传染病管理人员负责。该人员负责帐号密码的定期更改工作,并及时告知其它网报人员。

3、指定专用电脑进行传染病信息管理工作。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相关工作须在专用电脑上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专机专人专用,不得将设备提供给无关人员使用。

5、帐号密码设置尽可能复杂,一定要单独设置,不要与其他密码相同。设置密码时要尽量避免使用有意义的英文单词、姓名缩写以及生日、电话号码等容易泄露的字符作为密码,最好采用字符与数字混合的密码。不要贪图方便选择“保存密码”选项。定期(一个月一次)修改网报的密码。

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篇十

一、咨询员对咨询活动的任何环节及交谈的内容、检测结果均要保密。

二、咨询资料(病历、登记表、化验单等)均应存放在加锁的'柜子内,专人保管。

三、不得将求询者的姓名、检测结果、感染情况及所有相关信息透露给外界。

四、未经求询者同意,不得记录与求询者个人识别特征有关的信息。

五、对求询者的陪同人员的任何信息也要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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