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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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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通用15篇)
2023-11-18 15:48:0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我们奋斗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如何提高自己的阅读效率,成为高效阅读者呢?我们可以从下面的总结案例中学习如何更好地整理和总结自己的经历。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一

对于在农村长大的我来说,我最想做的就是调查农村的环境问题。因为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环境关乎我们的健康,环境将会直接的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在寒假期间,我对农村的环境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以提高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寒假期间我走访了我县卫生环卫处,调查了我村垃圾堆放、清运输和处理的情况。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农村环境治理明显滞后,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已成为目前建设新农村工作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采取问卷调查与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形式,对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表明,由于居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 环卫资金投入不足、环境保护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 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严重地破坏农村水土资源和和村容整洁。所以必须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总体上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以人为本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势下,中央作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具体化。依据自身条件创造性地探索出符合村情的新型垃圾处理模式,对于改善农村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加快农村化建设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一整套的方法体系,以此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向前因此,必须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增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管理等措施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首先是沙尘暴问题:这次回家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当我走进家乡的那片土地时,我的心突然一惊,这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之前在沟边上长得参天大树全都不见了,为此我走访了相关的部门,我得到的答案是为了方便农村的生活,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给农民挖沟,放水。这种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我表示支持。但,今年在家短短的一个月时间,我能明显的感觉到,家里从尘土飞扬,从家往外走只是感觉到外面空空如是也。虽然还会载小树,但那得需要多少年那个小树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啊,还要需要多少年这课小树苗才能挡风固沙啊!

其次最为严重的是垃圾问题 ,这个我看到的比较多,所以我说的也会比较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一下:

垃圾在人们生活中是必然存在的。仅就生活垃圾来说,我县每人每天要生产天近一斤垃圾,意味着每人每年就有近四百斤垃圾要处理,从整个腾冲县来看每天将有很多垃圾急需处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大量的垃圾随意堆放,长期囤积就会占用土地,产生臭味,造成对大气、水域和土壤的严重污染,而且导致了苍蝇、昆虫、老鼠和大量细菌的滋生,威胁居民的健康,因此垃圾是城市和农村的一大负担。垃圾处理起来并不容易,可以归纳以下几点:从垃圾的平均组成来看主要是废弃物组成的白色污染,体现为混有一定的玻璃、塑料和坏弃物等杂质。在我们农村垃圾存在的形式主要是成堆或成片随意的堆放;用这种杂质的垃圾施肥,就会使土地喳化,所以,可能很严重的污染农村土地;农村垃圾随意堆放没人管制,成为很严重的问题,以城市相比,农村垃圾没有具体的处理措施,是垃圾存在的主要原因。当然有很多的城市垃圾拉到农村来随意堆放,环卫工作没有落实到最后,或者是挖坑埋在地下,现已发现埋在地下会污染破坏地下水,填埋后的场地也不能很好的利用,何况现在生活生产的垃圾也越来越多,垃圾的回收利用也没有做到最大。所以,寻找垃圾净化出路,迫在眉睫。还有,虽然国家有出台保护环境卫生的规定,但由于不能严格执行,成效不大,随地乱抛垃圾的情况到处存在,垃圾量也在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垃圾,确实是当务之急。

1 调查地生活垃圾处理成因剖析

20xx年统计年鉴显示,在农村地区日产0.92万吨垃圾中,处理总能力仅为0.77万吨/日,占83.6%。统计资料显示农村地区垃圾处理能力比较高。但从实地调查情况看,整个地区垃圾产生量和设施处理能力之间存在比较大的缺口。目前,为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目标,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大多处于超负载运行状态,处理设施使用寿命降低,垃圾污染控制难度增加。

生长阻碍毒性等等。建垃圾焚烧处理厂虽然具有占地小、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可回收热能等优点,但投资很大,农村地区因财力不足不易采用。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建垃圾填埋场,只是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隔离问题,不产生任何经济回报,运行费用天天都要支出。

2 农村的垃圾清运量和管理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的城市数量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逐年增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急剧上升,垃圾成分日趋改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等问题亟代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我国1990~20xx年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基础,分析影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变化的主要因素,以此为基础提出基于预测后续有效度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最优单项预测模型和基于预测有效度一致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最优组合预测模型,并分别利用两种模型对我国“十一五”期间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进行预测,为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环境卫生规划和垃圾管理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本文还对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进行了初探,分析了我国垃圾处理技术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约因素。 研究分析表明,在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我国未来几年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将大幅度增长。垃圾清运量和成分的变化将影响我国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我国将在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的基础上,对填埋、焚烧、堆肥等单一处理技术提出发展要求,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首先是农民观念意识问题。由于农民对垃圾危害了解不足,因此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上显得极为随意。比如有时对动物尸体、农药瓶等,不经任何处理,就随意丢弃;有时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将能烧、不能烧的垃圾都堆在一起随意焚烧。没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就无法正确处理垃圾,也就不能真正杜绝垃圾给环境和人类带来的危害。

其次是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农村垃圾的处理流程必须经过村、镇(乡)、县的收集网络才能有效分类处理,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村还不具备条件开展户建垃圾池、村设垃圾回收点、镇建垃圾压缩中转站、县有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再次是垃圾处理量大成本过高问题。这就告诉我们,农村垃圾将无法按城市垃圾处理模式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有效处理农村垃圾呢?很多学者专家认为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垃圾,并协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首先要遵循下列原则。一是分户堆沤减量化原则。农户将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内,定期分捡可降解垃圾和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可降解垃圾定期分散填埋或堆肥,可减少垃圾总量的60%。二是分类回购资源化原则。以镇成立环保合作社,向农民回购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合作社再进行二次分类,将可利用垃圾送至废品公司资源化处理,可减少垃圾总量的30%,并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弥补合作社运行。三是集中处理无害化原则。将合作社分类出的有害不可降解垃圾集中送至镇压缩中转站,然后统一运送到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集中填埋,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 其次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可按照县级政府监督指导,镇、村组织实施,村民联合自治,合作社常年运行的管理模式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流程。

再次要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户有垃圾收集池、村有垃圾回购点、镇有垃圾中转站、县有垃圾处理场基础设施网络。

最后要健全运行机制和提供经费保障。垃圾清运处理系统资金到位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专款专用,避免挫伤广大村民对整治环境的积极性。这启示我们,只有形成户分类、村回购、镇中转、县处理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为农村垃圾的有效处理开辟一条新路。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一项事关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事关生态环保建设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民生工程。按照绩溪县美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和《绩溪县农村清洁工程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绩溪县瀛洲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精心谋划,在总结以往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和今年上半年文明创建集中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四项举措完善该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清洁工程,有力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生活垃圾生物降解是多种微生物共同协同作用的结果,因而在筛选这些有效微生物菌群时,要考虑不同微生物菌群间的拮抗作用,以确保有效菌种的优势。目前将筛选到的有效微生物菌群,接种到生活垃圾中,通过好氧与厌氧联合处理工艺降解生活垃圾,是垃圾生物处理的发展趋势。但其前提条件是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提高垃圾有机物含量,这在许多发达国家都已付诸实行。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二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签订日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运输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运输项目:

1、货物名称:

2、货物重量:约为吨,(图纸重量),偏差范围正负吨。

3、收货单位:;。

4、收货地址:

5、发货时间:具体时间提前十天通知。

二、托运方责任:

1、提供主要货物的外形尺寸及重量,收货方联系方式及联系人。2、负责货物本公司吊装,装车。

3、提前通知承运方到指定地点装车。

三、承运方责任:

1、合同签订完毕承运方需向托运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运输保证金,在货物安全运输完毕后托运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

2、提供合适车辆承担每批运输任务,保证运输车辆在指定时间到达装货现场。

3、负责货物装车后运输中的货物质量及安全(如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电器件受潮、零部件锈蚀、腐蚀、碰伤等),由承运方负完全责任,并进行全额赔偿。

4、车辆在运输中的一切费用由承运方自负。

5、承运方必须向托运方提供每次运输车辆的车牌号,司机姓名、驾证证号、手机号等,并保证联系通畅。

6、配合托运方、收货方装卸货物的工作。

7、向托运方开具能够抵扣的运输专用发票。

8、每次运输后,向托运方返回托运方打印的有收货方接收人签字后(最好加盖收货方的公章)的运输回执及每辆车的交货磅单,直至全部货物运输完毕。

四、运输费用:

1、包干总计人民币(大写):

2、运输途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承运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分批次发货,从第二批次发货起分批付款;全部货物运输完毕后如数交回回单及磅单并向托运方开具能够抵扣的运输专用发票后付清运输款,运输款以转账支票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三

2021年是我处环境卫生建设稳步推进、不断提升档次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区的有关精神,我处针对辖区环境卫生现状,明确目标,切实把环境卫生长效处理落到实处,为此特制定2021年上半年环境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在环境卫生整治上突出服务于民,在服务中完善处理,在处理中提升服务,为构建和谐彭城打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二、工作目标。

(一)服务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处理,落实“净化家园”目标,切实有效改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

(二)服务发展。建立起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环境卫生处理,不断推进环卫基础设施系统建设。

(三)服务居民生活。从居民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努力提高处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提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创新意识,不断提高保洁队伍服务意识,推进环卫处理信息化、社会化。

三、重点工作。

(一)抓服务,落实社区环境卫生长效化处理方案。围绕“服务”做文章,突出环卫服务人性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抓基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各社区必须加强环卫设施的配备与建设力度。

(一)加强道、小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做到辖区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垃圾箱、池不外溢。加强对野广告的青睐工作、特别是加强橱窗广告整治工作。

(二)完善对保洁公司的长效化考核制度,每天派人员到辖区进行全方位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保洁公司,按照整改情况对白洁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落实奖惩。

(三)抓好环卫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力争实现“三个提升”即公共设施的配套水平提升、保洁质量的提升和处理水平提升,有效改善辖区环卫生面貌。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四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872号),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设市城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凡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县城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也应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并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为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的单位,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同时要兼顾当地居民和单位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情况,逐步到位。

生活垃圾处理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后,垃圾处理单位的收集、运输、处理过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代收手续费和税金等。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省级价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对不同的收费对象可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

生活垃圾处理费可按月或季度收取,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等困难家庭应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办法、减免办法和监管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条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应取消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已实施物业管理收费的,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应扣除已计入垃圾处理收费的相关费用。有条件的地方生活垃圾处理费与现行的卫生清洁费应合并收取。

第八条要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应针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措施,促其按时缴纳垃圾处理费。鼓励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统一收费和代扣代缴等方式。确保垃圾处理费的足额征收。对代收单位,允许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不超过1%的代收手续费,各地的代收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在不超过1%的范围内,制定垃圾处理费标准时予以明确。

第九条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已经投资在建的垃圾处理设施,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在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拨付专款用于补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但在建项目必须3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

第十条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合理规划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改善投融资环境,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最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生活垃圾处理应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其应负的责任、义务和支付处理费用等,降低处理成本,切实保证垃圾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生活垃圾的处理应逐步由垃圾收集企业负责居民住宅、小区、社区等源头产生的垃圾的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

第十二条城市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对处理标准和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两次以上屡查不改的,终止其经营权;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垃圾处理厂,应责令其提出改造方案,限期整改。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及其周围环境质量的监督检查,对造成二次污染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物价部门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挤占、挪用垃圾处理费行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十三条根据《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从事生活垃圾处理的单位应向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12月1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广东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五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账)。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应当在加工工艺上具备全过程封闭化处置的条件。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市容环卫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三)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六)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年4月1日起施行。1年12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的《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关于饭店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3.食品安全卫生相关制度。

4.最新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新版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六

太平寨镇大岭寨村的垃圾处理工作,在太平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驻村工作组的'协助下,按照县农村改造提升办公室的安排和部署,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资20多万元,积极推进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认真学习县农村改造提升办公室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到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此项工作是改变农村面貌,提高村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一环,必须当做第一要务来抓。

年初村成立了以村书记王坤同志为组长的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村主任段连清担任,其他村委为成员。由段连清负责垃圾处理的具体工作,使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今年三月份开始,村两委干部和驻训工作组多次召开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并组织全体干部到各自然村实地查看,根据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岭寨村的垃圾处理工作计划。同时制订了大岭寨村垃圾处理工作管理制度。

垃圾处理工作任务艰巨,村两委对此项工作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组建5人组成的垃圾处理专门小组,配备一辆清洁车,对主要街道每天进行清扫,并当日清运。二是配备10个垃圾桶,村民将自家垃圾倒入垃圾桶,村统一外运。三是根据村内的实际情况,对村内垃圾清理,按情况分别清理。村民院内和房前屋后垃圾、杂物及堆放的物品按照各扫门前雪的原则由村民自行清理,房内、院落达到清洁整齐、有序;对村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组织党员、群众及村卫生清洁人员进行清理;对村内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本着谁堆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清理,对村内欺街占道,私搭乱建的非法建筑物依法进行清除,确保村内街道整洁畅通。此项活动,共组织干部群众出动人力200多人次,装载机1台,清理垃圾80多车,约计500多吨,使村内基本上达到了净化、美化。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七

自开展“四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活动以来,xxx镇人大紧紧围绕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组织各代表小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调研方式,全面了解全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情况,现将调研报告汇报如下:

xx镇共有17个村,集镇区主要集中在xx集镇和xx集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突击清理暴露垃圾阶段,借助村庄环境整治,各地突击清理村庄内的垃圾,尤其是河道沟塘的暴露垃圾;二是建立管护机制阶段,建设和完善了一大批垃圾收运设施,基本形成了村收集、镇中转、市区处理的机制;三是探索多元处置、分类减量阶段,xx镇从20xx年以xx村、xx村作为垃圾分类试点村,逐步到20xx年实现全覆盖,达到一户一桶,每天村保洁员上门回收,集镇区和园区安排专人巡逻清运,基本做到日产日清,近三年累计投入200多万元用于购买垃圾分类设施。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来说,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暴露垃圾现象仍较为严重。虽然建设了一大批垃圾设施,但农村暴露垃圾仍然存在,垃圾不入池、清运不及时、垃圾随手扔现象仍较为普遍。每到重大活动,清理垃圾仍然成为必不可少的突击行动,长效机制不健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垃圾量较大带来清运难度。由于垃圾分类减量没有完全到位,垃圾混堆现象严重,干、湿混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混堆,有的将建筑垃圾与装修垃圾投放到生活垃圾中,在农村杂草、秸秆等更是问题严重,给清运工作带来较大的问题。据统计,全镇农村垃圾总量达到人均每年0.11吨,镇年产生活垃圾就有近6000吨。

(三)处理方式较为简单。目前,建筑垃圾仍然以乱倒为主,再利用方式简单或缺乏,清理后大多集中存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以焚烧为主,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处理能力不足,一旦设备运转不畅,后果难以想象。工业垃圾处理重视程度不够,偷倒现象严重。

(四)垃圾收运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收运不及时,垃圾箱池易发生腐臭。由于农村散居现象普遍,垃圾箱池分布较多,虽然要求日产日清,但收运者为减少工作量,偏僻地方往往几天清运一次,且一般需要人工装车,清运人员的健康得不到保证。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群众生活习惯没有转变,对垃圾投放缺少积极的分类投放意识,大多图省事,打包投放,且没有真正投到垃圾箱池内。基层干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认识上还有偏差,没有真正启动垃圾源头分类、垃圾减量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有的只注重示范村建设,缺少由点及面的系统落实。

(二)收运机制不健全。收运承包方式简单,收运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大多是农村闲散劳力,有的甚至是高龄人员,未引入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收运设备简单,机械投入不足,很多村都是靠搞单一的突击行动,长效化机制建立和运行不足。

(三)利用回收体系滞后。前期推广的每村设置可腐烂垃圾堆肥点存在选址难、实际操作难度大等因素,影响了推广程度。另外农村历来有回收废旧物品的习惯,村民在垃圾丢弃前进行分选,将其中可以卖钱的部分保留下来,按照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实际意义不大,同时垃圾收运车辆也未进行改造,垃圾回收时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混倒,导致未能实现垃圾减量的目的。

(四)管护资金不足。目前,我区农村大多没有开展垃圾收费或收取保洁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主要以财政投入为主,全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长效管护费人均32元,包括环境整治和垃圾清运,白米镇一个中等村一年仅有4万元左右,村集体经济收入有限,即使今年镇财政拿出80多万元设立专项考核资金,但与实际支出仍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实行高质量的收运,如实施垃圾分类,村保洁员人数增加,相应的人工工资支出增多,镇村难以承受资金压力。

针对存在的困难、不足和问题,下一步需要着眼于“长效”,围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加强宣传引导,推进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是关键,减量是目标。要采取多项措施,向群众普及相关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好处,提高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觉行动,从“政府要我分”转变为“我要主动分”。要进一步转变干群观念,清醒认识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是应付上级考核,而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措施,是生态文明新内涵的要求。机关干部、党团员要带头,人大、村民代表要做表率,共同支持和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共同营造浓厚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新闻媒体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二)加强资金保障,引入市场运作。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增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进度。各级财政要通过“优化资金结构、适度增加总量”的办法,落实好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专项资金。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设施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参照城区居民水费中包含保洁费的做法,在水费中适当增加垃圾处理费,通过经济手段鼓励群众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处理能力。为避免“分后又混”挫伤群众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机械设备建设,尽早实现餐厨垃圾生态处理设施全覆盖。要培训农村垃圾分类技术骨干,积极探索智能化运维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管终端站点运行情况,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长久正常运行。

(四)加强回收利用,增加社会效益。要加大对可腐烂垃圾堆场建设的推广力度,真正实现“变废为宝”。要完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机衔接,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科学、绿色的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发展,同时也要建立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体系,减少有害垃圾产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法治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以及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其覆盖面大、牵涉面广、复杂性强,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群众的幸福获得感,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得到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从机制、氛围、资金、技术、制度等层面,加强支持和保障,确保农村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八

为完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环卫收费管理工作,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办法》(苏府〔2007〕65号)精神,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规定垃圾系指在日常生活或为日常生活、生产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

二、城市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城管局负责征收,专款用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补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按户收取,标准为4元/月户;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单位)标准为3元/月人;对符合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范围的低保户、特困人群等家庭,实行减免征缴,减免对象以市民政局和市总工会登记核实的为准。征费方式:暂由市城管局委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派人“上门收缴”。

五、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资金专项用于环卫部门对市区公共环境的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住宅区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市区环卫事业。

六、单位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委托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代运和保洁服务的,需缴纳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

七、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主要用于单位垃圾的收运和粪便的清运等。具体内容为:生产和生活垃圾、粪便的清扫、清运;单位内厕所粪便的清运,化粪池的疏通以及厕所保洁、蝇蛆消杀;个体工商户店面、临时摊点的卫生保洁;单位、住宅装修垃圾的清运;路面作业的污染清理等。

八、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收取标准。

(一)垃圾清运费(生活垃圾、普通废弃物)。以吨为单位计收,每吨每次40元;以桶为单位,每桶每月300元;以斗为单位,每斗每次150元;消杀费每桶每年80元。

(二)粪便清运处理费。粪便以池为单位计收,每池每月150元;以车为单位计收,5吨车每车500元、3吨车每车300元;消杀费每池每年80元。

(三)受单位委托冲洗的厕所保洁服务费。以蹲位为单位计收,每只蹲位每月10元,独立式小便池也按每只每月10元收取,其它形式的小便池按米为单位计收,每米计1个蹲位。

(四)住宅装修垃圾清运费。初次装潢按住宅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米3元,在购房时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代收。二次装潢按吨计量收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取。

(五)个体工商户店面垃圾清运费。以营业面积为单位计收,根据经营项目分类收取。其中:水果店每月每平方米2元;餐饮店、旅店每月每平方米1.5元;其它行业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元;经批准设置的沿街摊位按每天每只1~2元计收。

九、根据“收管分离”的原则,环境卫生有偿服务费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收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必须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并持《收费许可证》到市财政局办理《财政票据购领证》,购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十、环卫部门要制订具体的服务措施。收费前先签定服务协议,协议书应包括委托的事项,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十一、市物价局、财政局要加强对环卫有偿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实施年检和验审制度,对收支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收费和支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十二、各乡镇的垃圾处理收费可参照本办法明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并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局备案。

十三、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九

鉴于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实践,本文主要从该收费的性质、收取单位等方面展开探讨.根据科斯的.产权定律、国内税收制度、付费者选择服务对象、收费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等理论和制度现状,本文认为,将现阶段国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性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更合乎实践情况,并且更公平和易于操作.建议为实施垃圾处理收费立法,为收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作者:熊洪斌作者单位:郴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湖南郴州,43刊名:当代经济英文刊名:contemporaryeconomics年,卷(期):“”(15)分类号:x7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载体与通道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十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按期将托运人的货物运至目的站,交与收货人的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大宗物资或整车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名称要写全称,要写详细的地点和联系电话;发站和到站;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零担货物用货物运单代替合同,货物运单应载明以下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包装、标志;货物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承担日期;运到期限;运输费用;货车类型和车号;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铁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1.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和要求向铁路承运人提供运输的货物。

对运输货物进行包装,以适应运输安全的需要。铁路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改善货物的不良包装,如果托运人拒绝改善,或者改善后仍然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包装规定要求的,铁路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之一。危险品货物必须按照危险品的规定运输;鲜活货物要按照鲜活货物的规定运输。以免造成铁路运输事故。

按规定凭证运输的货物必须出示有关证件。

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是保价运输的,必须申报价格,并按保价运输支付保价费。

2.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认真清点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在与货物运单核对无误后,即可签认。铁路承运人一旦签认,承运手续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以保证即时运输。

由托运人装车的货物,要负责将车辆送到装车地点。铁路承运人应当指导特殊货物的装车,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及时通知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

发现多收托运费要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3.收货人的基本义务。

及时到车站领取货物,逾期领取要承担保管费。

补交托运人未交的运费以及运输途中发生的垫付费用。

规定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要及时组织卸车。卸货完毕后,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洗刷消毒。

(三)签订铁路运输合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

铁路货物运输方式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要用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的,按零担托运;符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零担托运、集装箱运输,货物快速运输都应按照相应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2.铁路货物运输的一批托运要求。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为一批。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一批的重量和体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质重货物重量为30、50、60吨(不适用货车增载的规定);二是,轻浮货物体积为60、95、115立方米。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投保运输与未投保运输;性质不同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3.要车计划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整车大宗物资运输合同的,须同时提出月度要车计划表,其他整车货物可用月度要车计划作为运输合同,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

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编制按《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4.货物的托运。

货物的托运是签订合同的重要阶段。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货物运单的填写,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的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他单据代替物品清单。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借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5.运输保险和保价运输。

托运人在托运每件价值在700元以上的货物、每件价值在500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和不是上述限额的货物时,可投保货物运输险。

托运人托运不属于国家定价的货物或个人托运的在货物运单上不明确填写货物具体名称的货物(如搬家货物、行李),分为声明价格和不声明价格两种,由托运人决定按哪种方式运输,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个人托运货物按《个人物品运输办法》规定办理。按声明价格运输的货物,铁路部门核收保价费。

6.货物的运输包装与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距离、运输种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颁包装标准(专业标准)进行包装。对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车站应与托运人共同研究制定货物运输包装暂行标准,共同执行。

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应在每件货物上标明清晰明显的标记(货签)。用坚韧材料制作标记,在每件货物两端各粘贴或钉固一个,包装不适宜粘贴或钉固的,可使用拴挂的办法。不适宜用纸制标记的货物,应使用油漆在货件上书写标记或用金属、木质、布、塑料板等材料制成的标记。对于托运行李,搬家货物的,除使用上述标记外,还应在货物包装内部放置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按照国家标准,在货物包装上做好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货件上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记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必须撤除或抹消。

7.铁路运输货物的数量确定。

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重量或者单按重量、件数承运。下列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散堆装货物;成件货物规格相同(规格在三种以内的视作规格相同),一批数量超过件;规格不同,一批数量超过1600件。

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按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填记的件数承运。

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托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和有过秤清单以及一件重量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外,由承运人确定重量,并核收过秤费。货物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的确定,必须准确。

8.押运。

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必须派人押运。押运人数每批不应超过两人,特定者除外,托运人要求增派押运人或对上述以外的货物要求派人押运时;须经承运人认可。对押运人应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派有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明文件名称及号码,经发站审核后发给押运人须知,并在货票甲联注明,由托运人签收。

9.货物运输费用。

货物运输费用,按照《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计算。托运人应在发站承运货物当时支付费用。对18点以后承运的货物,车站应在货票承运日期戳记下注明“翌”字,其运输费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于临时发生抢救、救灾,防疫等情况,在发站支付确有困难,经发站铁路局同意,可以后付或由收货人在到站支付。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十一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我乡农村垃圾,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农村面貌,促进和谐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着力建设环境整洁、生态优良、乡风文明的新农村。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促进我乡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全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洁净、和谐、宜居的农村环境。

按照“试点示范,逐步铺开,基础先行,不断完善”的思路,20xx年以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并大见成效,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逐步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环卫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各村根据实地情况计划修建垃圾池个数,对于垃圾池修建地点应选择公路边以方便垃圾的清运。每个村要设立保洁人员至少2名,有一定数量的收集运输转运设备,有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投放转运的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

2.实施农村垃圾有序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农民快速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集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每半月组织学校、村组干部和群众对永花线沿线、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村组道路的生活垃圾进行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由各村专职环卫人员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2.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形成全面覆盖乡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3.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

4.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管理、垃圾收运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分发清扫工具,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1.在全乡范围内结合实际配置大型垃圾收集箱和生活垃圾倒放点。

2.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每个村设立保洁员至少2名。根据各村规模和农户居住点分布情况,每个行政村、村民小组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堆放池。

3.全乡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集、村收、乡处理”的模式,由垃圾外包老板安排人员拖运到花江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置。

4.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队伍。由各村负责,建立村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落实村组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和道路、通道、水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5.合理配备环卫设施设备。由各村负责,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安放分类垃圾箩筐、手推式保洁车和移动式垃圾收集箱等设施。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十二

1、村民自己设置垃圾堆,有各种污染;垃圾按照就近原则处理,村里没有相应的机构去处理垃圾,去维护环境。

2、村附近的可利用垃圾收购站数量少,而且大多数村民也无收购兴趣,无进行整理后出售的动力。当然也有个别村民认识到垃圾处理的重要性,但是政府并没有设立有关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我村对于垃圾处理,虽然建立了垃圾池,并且安排了相应的人员来处理垃圾,但是对于垃圾的后期处理却也没有办法,只是倒在村后或是河边。

3、垃圾危害意识和垃圾自分类观念不够,某些地方垃圾遍地.无人处理,自觉性不强,随意焚烧,空气污染严重。由于农民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因此在处理垃圾上就显得极为随意。村里虽然建了垃圾池,但村民总是就近将垃圾倾倒在河里等;有的人对动物尸体等不经任何处理,随意丢弃在河边;村街道也没有垃圾桶,可见从村委那里就没有认识到垃圾污染的严重性,没有给村们一个要保护环境建立一个意识。

1、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村们对于垃圾的危害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只是知道垃圾很脏,很臭。但是更为严重的他们并没有都认识到。村委也没有对垃圾的危害方面的知识对村们进行宣传教育。其次是政府对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视还不够,给个村用于处理垃圾的经费还不够。

2、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生活垃圾增多。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活变好,但是生活垃圾也随之增长。不益腐蚀的“白色污染”也增多了。还有一些不必要的包装产品也走向了农村。

3、垃圾的最终处理问题。村里虽然有相关的垃圾清运安排,但是垃圾运走后,也只是堆放到河边或者是填埋焚烧,这是不够的,它不能解决问题。而且还会带来问题,可能会污染了土地和空气。

1、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对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村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要进一步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治理污染的紧迫性。

2、要号召村民,尽量减少日常生活垃圾,或是回收利用。并且提倡使用那些能够在短时间内自然风化的塑料“垃圾”,减少“白色污染”。村民也像城市一样,“零包装”。要简化、减少包装、同时也使用可利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

3、要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理体系,对垃圾做集中处理,不能随意的堆放。而且政府也应该要重视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要性,对各村要给予经济上的支持。还要组织一些垃圾处理的专家到农村进行宣传和帮助指导,毕竟村们和村委都没有着方面的专业知识,也没有足够的认识。

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做好垃圾处理都不是政府或是公民单方面就可以做好的。它需要所有的力量都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才会有进展。在次,希望大家不仅从个人做好环保,也要告知身边的人。还有政府也要去支持和鼓励农村的垃圾处理工作的进行。最后,我们所生活的大家庭需要每个家庭成员都来维护他的美丽。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十三

甲方(承运方):

乙方(托运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大件物品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运方):签订地点:乙方(托运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运输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承运货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货物名称:。

2.货物数量:。

3.最大重量:。

4.最大外形尺寸:。

5.配备车型:。

6.运输线路:。

7.装车时间:。

8.总运费:人民币:元,大写。

9.运费结算方式:。

10.收货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甲方职责。

1.负责设备货物的运输、绑扎、加固和运输过程中的清障、挑线、办理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行证等工作。

2.负责和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事物和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将货物按期、完整、无缺、及时运到并办理交接工作。

3.负责货物的安全运输,保证所运货物、设备无丢失和损坏,运输车辆必须满足运输条件,绑扎必须使用麻绳、钢丝绳、拉链等捆扎牢固,不刹车、道路颠簸等原因而松动。

4.装卸车的同时,甲方司机(代表甲方)与乙方共同检查货物,并对乙方填写的“设备、货物运输调拨单”(数量准确性、表面有无磕碰、变形等)进行核查交接。

5.负责及时向乙方通报运输过程中发生有可能影响乙方设备、货物安全的突发问题。

6.其他:。

第三条乙方职责。

1.必须如实提供设备、货物的真实名称、性质、数量、最大重量、最大外形尺寸和装、卸车的具体位置,收货人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有隐瞒谎报的,货物超重、超体积者、装卸车具体位置超公里以上的,甲方有权拒载或留置货物。

2.必须实现查明沿途路段的畅通情况(道路、桥梁、隧道、限高、塌方、山体滑坡)等,如遇特殊情况需择路绕行公里以上的,双方应订立临时协议,乙方需承担其绕行费用。

3.必须协调收货人及时收货,并在甲方完成运输任务后,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全额或者余额运费。

4.负责甲方车辆、人员出入现场,组织现场装车和卸车,货物的清点和检验。

5.负责提供设备、货物明细及各部件的最大外形尺寸、重量、性质等,填写“设备、货物运输调拨单”。

6.其他:。

第四条通知。

甲方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乙方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

第五条特别说明。

1.双方一致达成运输协议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的运输预定金。在预定时间内装货落空、卸货延时超小时的,乙方需承担其车辆空放费和延期的台班费。

2.运输途中遇特殊情况,双方理应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协议,并积极配合装、卸车,各支付全额运费等各项事宜。

3.有关限时和定时运达货物业务的约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甲方应偿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2)甲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再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甲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元/天.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乙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其他:。

2.乙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乙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乙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等费用及违约金。

(5)其他:。

第七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小时内向对方通知,并应在天内提供权威机关的书面证明。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其他: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由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提交中国石化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条廉政条款。

双方应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执份,甲方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十四

合同编号:

甲方(承运方):签订地点:乙方(托运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运输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承运货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货物名称:。

2.货物数量:。

3.最大重量:。

4.最大外形尺寸:。

5.配备车型:。

6.运输线路:。

7.装车时间:。

8.总运费:人民币:元,大写。

9.运费结算方式:。

10.收货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甲方职责。

1.负责设备货物的运输、绑扎、加固和运输过程中的清障、挑线、办理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行证等工作。

2.负责和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事物和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将货物按期、完整、无缺、及时运到并办理交接工作。

3.负责货物的安全运输,保证所运货物、设备无丢失和损坏,运输车辆必须满足运输条件,绑扎必须使用麻绳、钢丝绳、拉链等捆扎牢固,不刹车、道路颠簸等原因而松动。

4.装卸车的同时,甲方司机(代表甲方)与乙方共同检查货物,并对乙方填写的“设备、货物运输调拨单”(数量准确性、表面有无磕碰、变形等)进行核查交接。

5.负责及时向乙方通报运输过程中发生有可能影响乙方设备、货物安全的突发问题。

6.其他:。

第三条乙方职责。

1.必须如实提供设备、货物的真实名称、性质、数量、最大重量、最大外形尺寸和装、卸车的具体位置,收货人的真实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如有隐瞒谎报的,货物超重、超体积者、装卸车具体位置超公里以上的,甲方有权拒载或留置货物。

2.必须实现查明沿途路段的畅通情况(道路、桥梁、隧道、限高、塌方、山体滑坡)等,如遇特殊情况需择路绕行公里以上的,双方应订立临时协议,乙方需承担其绕行费用。

3.必须协调收货人及时收货,并在甲方完成运输任务后,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全额或者余额运费。

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汇总篇十五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1、拟定垃圾分类处理办法,依其性质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等类。对于有毒垃圾,尤其应谨慎处理,避免污染中毒事件发生。配合环何部门回收清除计划,制定阶段回收目标,予以逐步完成。

2、办理资源回收计划,利用各种集会,向学生加以宣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概念,进而影响社区。诸如纸类、瓶罐类及金属类等均应分类收集、储存并妥善加以利用。

3、办理资源减量工作,将每日全校师生午餐的废弃物清除、回收、自理。每日午餐及校园落叶等有机垃圾,含有大量水分不易处理,做堆肥处理,减少垃圾处理量。

4、学校垃圾应每日清理,并于校内适当场所,设置标示明类之垃圾容器,保持容器四周清洁,检查有无堆置杂物等情形,以常保校园环境整洁。

执行实验及实习废弃物管理。

1、本办法指废弃物包括自然科学实验室及其它专用教室等产生的.废弃物,可分三项:固体:实验所产生有害固体废弃物,如药品器材、容器、玻璃、陶瓷等。液体:化学药品、油墨、废水等。气体:粉状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气体、恶臭气体等。

2、实验室内放置红色及蓝色储存桶,用以分别存放放弃物。蓝桶:放置无毒害之一般废弃桶。红桶:放置无毒害之可回收废弃物。

3、实验室内放置标签废酸类、废碱类、废金属类及废有机溶剂之储存桶,存放一般无毒之实验液,避免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4、各类废弃物妥善处理后,卫生组定期联系环保单位外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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