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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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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汇总9篇)
2023-11-12 23:45:19    小编:ZTFB

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或地区独有的精神财富,它是人们共同的文化记忆。总结要简明扼要,而又能准确地反映出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学习和工作表现。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总结案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当天值日的同学要负责好卫生,如不服从,违反者罚扫2天;。

3、不能乱扔垃圾,违者罚扫地1——2天;。

4、热水按量使用,不能铺张浪费,如用来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给钱;。

5、每次上学前,最后一名同学要检查灯、阳台门、风扇、水龙头;。

6、不能在休息期间影响他人,违者罚扫地1—5天。

注:从本周起,我班将实行宿舍达标制,宿管委员与宿舍长每天检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卫生平均分达75分,学生会、教官处零投诉,服从宿管与宿舍长管理的宿舍既可达标。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及《山东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公安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大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枪械、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访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访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访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反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反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访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大学非全日制学生、来访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大学字〔20__〕16号)同时废止。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三

第一条:在xx技术学院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技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网络技术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学生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网络部的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网络技术部在同学们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xx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条例制定本条例,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第二条:网络技术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委员两名,同时部门内部下设三个小组:pc服务组、网络组、秘书组,各个小组设置组长一名,由委员直接担任或者部门投票推选产生。

第三条:部长管理部门,统管网络部总体工作,从全局出发,总体统筹安排,安排日常工作;副部长负责网络组的全面工作,同时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各小组组长积极协助部长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网络技术部下设干事若干名,分工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日常事务分工进行,所有部门成员各司其责。

第五条:作为团委学生会网络宣传和技术支持机构,网络部积极配合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及时准确发布团委学生会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第三条:全面负责团委办公室和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电脑及其外接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排除各种设备故障。

第四条: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改版设计工作;负责北校区团委学生会网站的用户管理,文章审核工作。

第五条:负责团委学生各项活动新闻稿及图片上传发布,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为提高学校的声誉和扩大学校的影响力而不懈努力。

第六条:经过上学期的尝试与努力,我部成立免费上门为同学们维修电脑的pc服务队,pc服务队成员在固定的时间上门免费为同学维修电脑,排同学之所忧,解同学们之所难。

第七条:网络组全面负责网络部成员合资创办的网站,组长负责安排、督促网站更新工作成员按时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组长要做好记录,交给秘书组,期末时按部门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秘书组协助部长的工作,各项制度的下发与实施监督,对工作、活动情况的统计,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每月及每项活动结束后的总结及相关工作。

第九条:报到制度:新学期开学时,部门成员到校后要向部长(或负责人)报到;学期结束时,部门成员离校前要跟部长(或负责人)报到,部长(或负责人)作好记录。

第十条: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在每个新学年第一学期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第二学期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再确定召开例会。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条:网络部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无故一次,当面解释或书面检讨;无故两次,采取内部警告;缺勤三次,将给予自动退出处理。到会人员不得早退,会议过程中必须的保持会议安静,有问题敬请举手,得到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中途有急事离开需向部长或会议支持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值班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上8:30至9:30,不得迟到、不得早退。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做好签到记录,工作时间做到礼貌待人,耐心细致。协助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及处理日常事务。值班人员完成当天的任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对于团委学生会内部统一安排的活动,比如协助学生会其它部门布置活动会场,任何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并要自觉完成分内任务。如果临时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敬请主动跟部长(或负责人)请假及说明缘由。

第十四条:对于有关工作的短信(电话)通知,收到后要及时回复,以免造成工作安排不及时而影响大局。

第十五条:如遇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工作,可在内部人员之间调换(但要向部长汇报),以免对整体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网络部全体成员要相互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推动部门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第十七条:在思想上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积极,配合其它的成员一起搞好网络技术部工作。

第十八条:以部门发展为荣,以防碍部门发展为耻,时刻保持学生干部的使命感。

第十九条:发现假公济私者,给予严重的批评,并开除本部门。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得以网络技术部的名誉进行个人活动。

第二十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义。

第二十一条:部门成员操行分评定具体项目:

1、签到情况分。

2、活动表现分。

3、会议情况分。

4、日常工作表现分。

第二十二条:根据平时日常记录每个学期接近尾声时,对所有成员进行一次评比,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能力较强者,会向主席团提出在工作职务上作适当调整的申请。

第二十三条:操行分的评定方法:依据《xx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的评定细则,原始分数为各个等级分数的平均数,然后根据秘书组日常相关记录进行加(减),最高分不得超过《xx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于学生会干部操行分评定细则中规定的最高分。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xx技术学院北校区网络技术部保留最后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于20xx年9月6日制定,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果有修改以最后修改版为准。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第十四条办理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五条以上住宿、调宿、退宿均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

(三)严格遵守宿舍楼门开关时间,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四)宿舍楼关门期间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客;。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七)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八)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九)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二)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在宿舍楼外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十三)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宗教活动;。

(十五)不得留宿非本楼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十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在值班室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违章电器包括:

1、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

2、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

3、电冰箱、洗衣机、烘(甩)干机等生活家电;。

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五)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九)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文化建设。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宿舍文化活动,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住宿文化氛围。

第十九条积极融入本科生住宿书院制建设,重点围绕“家国情怀、明礼崇德、博学精专”三大任务,积极参与书院思想引领、知识分享、文化交流、生活服务、行为养成等各项育人活动,建设宿舍“家”文化。

第二十条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及时交还钥匙,做到文明清宿离校。

第六章奖励、处分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在宿舍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

(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五

1、学习: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2)上课认真听讲,不得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对老师有教学上的意见向班长、学委反映,在班级内征求意见后,由班长、学委转达。

3)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4)积极配合学委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5)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能玩游戏,要有大学生应有的自制力。坚持上晚自习,规定时间7:00-9:30。

6)按时作息,尽量保证一天八小时睡眠时间,冬令时工作日23:00熄灯,夏令时延长半小时。

2、卫生: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周三按星级宿舍标准,其他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至少每周打扫一次,包括卫生间的打扫和便池的清洁,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院、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4)班费收支每月公示,学期初、末时,由班长作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

5)因公花费或需要因公花费的团队或个人,可申请班费报销。

1、评优、评先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当学期制定的推荐标准,对于平时在班级活动中不活跃、不关心集体的同学及群众基础不够好的同学,视不达标者,不予推荐,名额允许有空余。

3、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中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在评优、推荐时予以优先考虑,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对有着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行为的同学,提高年终测评等级、年终评优予以重点推荐,或给与物质奖励。

6、班委同学必须严格遵守班级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委、舍长工作上的错误,同学们可批评指正,班委必须虚心听取;对于败坏班级风气、工作不积极或滥用职权的班委同学,同学们可以当面提出抗议或向老师、班长、团支书等反映,并提出弹劾。

7、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班内通报批评、降低年终测评等级、取消评优推荐资格等惩罚:

1)在班会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多次的同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2)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

3)不服从班委、舍长正当安排,不配合班委工作,并多次不改的。

4)顶撞老师,不虚心接受批评的。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经查属实的。

6)故意违反班级规定或多次违反班规的。

7)其他不符合合格大学生身份的行为。

8、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团队或个人,予以公开批评或班会自我检讨、年终测评等级给予不合格、取消评优推荐资格等惩罚:

1)在学校取消挂科之前,挂科的同学,每挂一门写一份1000字的检讨。

2)严重违反班级规定并不予以改正者,予以公开批评、班会自我检讨、取消奖助学金和党员推荐资格。

3)其他影响恶劣或较为严重的行为。

9、对所有愿意接受批评与处罚的同学,都给予其将功补过的机会。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六

一、指导思想:

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根据本校实际,为进一步加大对宿舍管理的力度,确保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物安全,故特制订本意见。

二、组织机构:

组长:李兆太。

成员由宿舍管理员、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政教处工作员等组成。

三、管理细则:

1、按学校规定,凡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年级和住宿部负责人指定的宿舍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在校外租住。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熄灯铃关门,学生只能进不能再出去,对夜不归宿者将严厉处理。

3、保持宿舍相对安静。午休时间与晚上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打闹与播放音响,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搞娱乐活动。

4、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带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学生住宿.一经发现严加惩处。

5、未经管理员批准学生不得在上课、自习时间进出宿舍。

6、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

7、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找管理员或班主任托管,外出时关好窗锁好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管理员或政教处保卫组老师报告。

8、讲卫生、爱清洁。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自觉清扫卫生。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入桶或专用篓内。

9、爱护公物。严禁将果皮纸屑和破旧衣袜投入下水道,如因此堵塞将负责赔偿原料等维修费用。故意损坏床铺、墙壁、天棚、灯具等公物要照价加倍赔偿。

10、积极配合学校政教处组织的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寝室活动。

四、实施办法:

1、政教处保卫组蹲点到各宿舍,配合住宿部、管理员处理学生违纪现象。

2、政教处保卫组配合住宿部和宿舍管理员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3、熄灯后班主任进行查寝、查班。

4、熄灯铃后政教处保卫组不定期彻夜巡查。

五、评估奖惩:

1、由政教处组织每月一次文明寝室评比,每学期末一次文明寝室长评比。

2、考核项目有:安全、纪律、卫生、内务整理。

3、奖惩制度:文明寝室颁发流动红旗,脏、乱、差的寝室在升旗集会上通报批评。

4、宿舍违纪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列入班评。

5、政教处落实宿舍管理员责任,加强对宿舍管理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对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七

一、宣传部的宣传工具一般不可外借,其他组织或社团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宣传部申报批准方可使用。

二、宣传部的宣传工具由宣传部人员管理,任何个人及团体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外借。

三、宣传部每周五周六为专业技能练习时间,全部成员进行宣传技能练。

四、宣传周期结束后,按时对前一次宣传工作进行总结。

工作有关规定:

宣传部分为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大致工作岗位分为:

部长负责整个部门的运转情况,确定每个学期的发展目标,在学期之初拟定计划书,在活动中起到统筹的作用,并且完成对每次活动的详细记载和整个学期资料的总结。

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日常工作,具体督促干事的工作情况,并在工作中培养干事的能力。

干事是完成具体工作的实施,可对工作提出自己的见解,参与每次宣传任务的前期创意和经验总结。

宣传部的成员应具备的重要素质有:对宣传有较强的兴趣爱好,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能吃苦耐劳。另外,能掌握基本常用的电脑软件,如office,photoshop,3dsmax等等。如果以前接触过美术绘画更好。同样也欢迎有书法功底的同学加入。总而言之,宣传部欢迎绘画、电脑、书法各方面的人才。

1、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2、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3、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4、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5、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6、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7、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8、凡例会及各种需要宣传部各成员出席的场合,成员必须准时参加。

9、协会任何会员所发的通知,收到后必须回复。

10、宣传海报规格:半张或整张的卡纸。

11、协会在宣传部借宣传用品必须登记清楚。除一次性的宣传品外,其他借出宣传品必须在五天内归还。

12、外借宣传品其协会务必要爱惜,严禁铺张浪费。

13.如协会其他部门将要举行大型活动,请必须在前一个月月底把下个月所需宣传品的详细清单交到宣传部。

14、出宣传板(海报)必须要保证质量,否则不允许其协会粘贴出宣传板(海报)。且落款务必正规:

15、完成宣传板(海报)后,统一交到宣传部进行登记、审查,合格后其协会才能把宣传板(海报)摆出。在展出期间有自然脱落或受到(天气)损坏必须及时补救;摆出的宣传板(海报)到期后必须收回。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八

为了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使建工1—4班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特建立此班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辅导员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5、公共场合,注意文明用语,注意个人形象;

(二)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三)活动。

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相关规定: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1、评优、评先依据《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4、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7、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8、每天由副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9、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班委及团委委员构成:

班委: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6人)。

团委:

室长:根据宿舍安排每个宿舍1个人。

另外,根据需要,将各寝室长纳入班委辅助委员,以便更好配合班级工作。

班委及团委委员职责:

各班委成员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体团员的监督、指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错误,自身要求如下:

(一)在其位,谋其职。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关心帮助同学。

(二)自觉遵守班级纪律,不旷课,不迟到、早退。

(三)积极配合团委工作,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自觉遵守团的纪律。

班长:

“团结班委,凝聚同学,搞好班级建设,同大家一起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总体负责班级工作、安排与协调各班委的具体工作,带领全班同学遵守学校各项守则。

2、协调班级外部关系,为同学提供一个较好的发展空间。

3、发挥联系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院、系、班级信息并努力完成他们交给的各项任务。

4、召开班委会议,对数额较大的班费支出进行审查批准。

5、认真主持班务会,积极协助其他班委处理班级日常事务。

6、协助辅导员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时了解班级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各种例外情况,并向辅导员反应、汇报。

团支书:

团支书是团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首先要在思想上时刻同院党委、团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要求,认真部署,使自己所负责的工作符合院团委及系团总支的要求。

1、搞好班级团支部建设,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2、搞好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3、负责检查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结支部工作,主持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

4、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监督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班级、班委工作资料进行汇总,做好留档工作。

5、及时了解同学当中的思想动态,把握方向,并配合班长管理班级的各项事务。

副班长。

1、配合班长工作,协助班长抓好学习纪律,重点负责学习风气整治。

2、积极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权利,积极配合团支书工作。

3、协助班长召开班会,并及时做好班会会议记录。

4、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出操、考勤、请销假、内务和安全检查等工作。

学习委员。

1、统一负责班级日常学习事务,安排课代表、考试、教务等报名工作。

2、经常与任课老师交流,向他们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3、及时获得各学科的教师笔记和课件以及积极搜集考试复习资料,复印和分发笔记,资料等;负责班级同学成绩查询,做好重修、补考等事项的通知工作。

4、努力提高班级的学习、学术气氛,组织开展有利于提高同学学习能力、专业能力、英语能力的各项活动。

生活委员:

1、管理班级财务;收取班费,发票留档,建立班级财务报表,定期(每月一次)向同学公布。

2、负责安排采购班级活动中所需物品,节日礼物等。

3、了解同学生活情况和存在问题,关心生活有困难的学生。

4、负责宿舍卫生,督促寝室长安排宿舍卫生值班表;卫生大检查时,督促好同学搞好寝室卫生。

5、做好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如运动会的后勤保障,班级宿舍卫生打扫情况的视察)。

6、配合班长,团支书做好班上的其它工作。

组织委员:

“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团的组织建设”

1、团结各班委和团员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收缴团费;并在各次会议中进行会议记录工作。

2、协助其他班委组织各项活动,并制订详尽的活动计划。

3、积极协助团支书及班委其他成员工作。

宣传委员:

1、搞好班级的各项宣传活动,注意班级好人好事等动态,组织同学向校刊,校报,广播站,网站等投稿。

2、协助其他班委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向学院做推广,扩大班级知名度。

3、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保管工作。

4、积极协助团支书及班委其他成员工作。

文艺委员:

1、组织开展班级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业余文化生活。

2、负责组织本班同学参加院系的文娱活动。

3、做好班上的其他工作。

体育委员:

1、组织班级内部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全班同学的身体素质,搞好运动会的后勤工作。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

2、组织有特长的同学参加学院运动会。

3、做好班级出操考勤工作,并积极向辅导员汇报。

寝室长:(寝室长由寝室同学选举产生,履行管理寝室职责。)。

1、统一管理寝室日常事务,关心同学生活状况,并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2、及时反馈同学对寝室的意见,做好和老师沟通的桥梁,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3、对于同学在生活上的困难,上报班长或团支书,尽量提供帮助。

4、做好班级的其它工作。

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九

为了规范本部门各成员的行为,完善部门建设,更好的实现信息部工作职责,配合学院学生会整体规划,促进中医学院学生会和谐发展,信息部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中医学院信息部作为院学生会中各个部门间的桥梁及对外宣传部门,主要负责全院所有学生工作的摄影和简报撰写工作,并及时为《杏林春雨》及校、院两级网站提供新闻稿源。信息部必须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成果,报导教学科研动态和特色学生活动。反应师生心声,同时积极开展各项新闻宣传活动。

第一条:信息部是在院团总支领导下,院学生会指导下,隶属于学院学生会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信息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的统筹安排,并积极完成本部门工作,同时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信息部由一名部长、几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组成。

第四条:信息部部长是本部门的负责人。部长要严格遵守学生会部长职责,全面主持本部日常工作。

第五条:副部长应全力协助部长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及其日后的完善工作,负责主持干事会议,组织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部长拟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第六条:既入本部,即都为兄弟姐妹,并无严格的职务之分。各位干事都可提出合理的建议。部长、副部长应耐心倾听。同时干事需服从部长副部长的工作安排。

1.成员享有的权利:

(1)按照符合信息部规定的民主程序,有权讨论和决定信息部的活动项目。

(2)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3)有权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在允许下的其他部门的活动。

2.部长职责:

(1)服从上级的决定,完成主管老师及主管副主席交办的工作任务;

(2)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与联系,使组织活动顺利进行;

(3)负责统筹规划部门的近期和长期的工作内容及目标;

(4)及时向主管老师或主管副主席汇报工作;、

(5)团结成员,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

(6)关心部内成员,多与部内成员沟通;

(7)组织部门成员定时开会分配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3.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分工负责部门的日常工作;

(2)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3)团结部内成员,以身作则,激发成员工作热情;

(4)部长因故不能正常工作时,代行部长职权;

1.部门成员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良好的判断是非的能力,明确自己行为的意图及有可能出现的结果;

2.部门成员组织纪律要求:

(2)全体员工应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认真向他人学习,有责任心、进取心;

(4)不得擅自以学生会名义组织或举办活动;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学生会财物携出学办;

(7)部门内成员不得在任何时候无缘无故退出部门;

(8)成员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正常工作的行为;

(9)每周有必要的情况下召开例会,无故不得缺席。

3.部门成员对外形象:

(1)在与领导老师和各部门的联系中应保持谦逊有礼的态度,以诚相待;

(3)所有部门成员必须懂得平衡工作与学习,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学习方面最低限度是没有挂科)。

希望部门成员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完成老师交与的一切任务。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有意识的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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