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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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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通用18篇)
2023-11-24 04:12:47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对个人成长与发展的一个重要记录和反思。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注重哪些要素的表达和阐述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几篇优秀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灵感。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一

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煤矿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作为一名煤矿工人,我亲身经历了许多煤矿安全事故,深感煤矿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反思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学习他人的教训,我对煤矿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以下是我对煤矿安全的心得体会。

首先,对煤矿安全的重视是关键。煤矿作为一种特殊的作业环境,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好煤矿安全工作,首先要树立起对煤矿安全重视的观念。只有认识到煤矿安全的重要性,并将其放在首位,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根弦。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安全的高度警觉,积极参与煤矿安全培训,了解煤矿安全知识和技巧,并将其付诸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有效避免和预防事故发生。

其次,认真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煤矿工作存在着许多高风险的作业环节,需要矿工们认真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并尽可能减少人为操作的风险。煤矿是一个危险系数高的高风险作业场所,任何轻视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的行为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时刻关注自身的安全行为,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再次,加强煤矿安全措施的推行和落实。煤矿安全事故大多是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而造成的。要杜绝煤矿安全事故,必须加强煤矿安全措施的推行和落实。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并向矿工们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矿工们应当积极参与安全会议、安全演习和安全检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向煤矿企业反映安全问题。只有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做到安全抓得牢、安全有保障。

最后,煤矿安全事故的教训不能忽视。每一起煤矿安全事故都是悲剧,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煤矿安全事故往往是由于不合理的管理和低效的监管而造成的。矿区管理人员应当借鉴其他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拓展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模式,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政府部门应当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和政策,加强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矿工们要密切关注煤矿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学习他人的教训,从中吸取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质。

总之,煤矿安全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加强煤矿安全意识,严格履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措施的推行和落实,总结煤矿安全事故的教训,才能真正保障矿工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每一位矿工都能够时刻警惕煤矿安全风险,牢记安全规范,做到自己的安全意识与行为完全契合,为煤矿安全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二

公路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不仅可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还能保证施工现场良好秩序,有利于施工任务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完成,防止延误工期情况发生。同时还能保证现场施工有效开展,保障施工人员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公路工程建设效益。但目前在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片面强调工程效益,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制度未能严格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淡薄,制约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措施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不到位等[1],需要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三

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效益。安全是职工的最大福利,抓安全是对职工最大的关爱,抓好安全就是天地良心。确保了安全生产,最受益的是我们职工自己。

虽然现在煤炭企业都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可一些事故还是时有发生,给社会、给企业、特别是给职工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分析事故原因,大多都是因为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造成的。对我们煤矿而言,只有抓好了安全,其它诸如指标、效益、产量之类的东西才有可能实现。如果把煤矿的生产经营比做一座大厦的话,实现了安全生产,就可以说它有了一个较为稳固的根基。

我们北宿煤矿是薄煤层矿井,安全管理难度很大,要想持续实现安全生产,就需要我们职工立足本职,用心工作。

用心工作,一般职工的理解就是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岗位的生产工作,其它可以一概不问。可对于我们从事特殊行业的煤矿工人而言,不能只是做好生产工作而已,做好安全工作才是重中之重。做好安全工作,首先,要做好自保。要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煤矿工人,不忘自身所处的工作环境对人身的危害性,内心牢固树立一种危险意识,其次,要做好联保。不但要按章作业,自我保护安全,而且在考虑到自身的安全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到他人的安全。再次,要做好联保。要有一种团队意识,或者说集体意识,把做好安全工作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到“四不伤害”是一名优秀员工的底线,也是做人的美德。

任何先进的企业,机械或生产工艺的先进固然重要,但是人的思想的先进更重要,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企业的存在,首先要有一批优秀的员工。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以尊重人的先进的意识和思想为本。我们煤矿职工在工作中,只有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规守则,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才能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才能实现我们煤矿的本质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四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地下矿山更是重中之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5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2号,以下简称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施行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包括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同时明确了矿山企业带班下井领导应当履行的三项职责。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及为其提供采掘工程施工服务的采掘施工企业都必须严格按照此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15)的规定,新进地下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师傅带徒弟制度,进一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5〕70号)要求,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师傅带徒弟工作落实。

“三项岗位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国家对“三项岗位人员”实施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

地下矿山设置安全出口是为了确保在井下发生灾变时,井下作业人员能安全撤出,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条件之一。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一是每个矿井至少要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间距不小于30米;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必须要有至少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通道,并要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必须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二是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要熟悉安全出口,并且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三是安全出口必须可靠通畅。四是严禁独眼井开采。

4.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

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是为了保证向井下连续输送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矿尘,为矿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矿井实行机械通风、合理设置通风构筑物、正确布置局部通风机及风筒是控制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的前提。加强通风系统维护与运行管理,保障安全可靠,是杜绝中毒窒息事故的有效措施。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以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5-2015)相关规定要求,加强通风系统维护与运行管理。一是要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通风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是必须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机,严禁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三是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所有通风机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风压传感器,回风巷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四是及时封闭废弃井巷,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5.必须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配备自救器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备是对地下矿山企业保证安全提出的新要求,是防范中毒窒息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aq2031-2011)明确要求,要确保每个作业班组均配置至少一台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时,应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从进风侧进入,一旦报警应立即撤离;《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要求,要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量,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同时,要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入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

6.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应有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一是加强顶板管理。要落实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确保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稳定性、撬浮石、进行支护作业的人员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回采作业前,必须“敲帮问顶”,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方准进行作业;处理浮石时,应停止其他妨碍处理浮石的作业,严禁在同一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发现冒顶预兆,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危险预兆,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二是及时支护加固。在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永久性支护至掘进工作面之间应架设临时支护;围岩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应及时修复;围岩不稳固的矿山主要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和主要硐室等必须采取永久性支护措施。主要井巷严禁采用木支护作为永久性支护措施。三是强化地压和采空区管理。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以及800米以上的深井矿山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必须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应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地表塌陷区应设明显标志和栅栏,通往塌陷区的井巷应封闭,严禁人员进人塌陷区和采空区。此外,新建和改扩建矿山项目经论证符合充填条件的要强制推行充填采矿方法,从根本上减少空区产生。

7.必须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

井下透水事故是造成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群死群伤的主要因素之一。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是预防透水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要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水害隐患严重的矿山要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排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是要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露天开采废弃采场)、老采空区,本矿井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要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预判矿井透水的可能性。三是要完善排水系统,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四是要强化应急保障,不断完善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复杂或有透水风险的地下矿山,要至少在最低生产中段设置紧急避险设施,并配备满足抢险救灾必需的大功率水泵等排水设备;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透水事故的能力;严禁相邻矿井井下贯通,严禁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

8.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近年来,地下矿山坠罐、跑车事故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提升运输设备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要求定期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运行安全管理不严格等。为遏制坠罐、跑车事故的发生,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一要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要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提升机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二要确保提升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地下矿山必须使用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提升运输设备,用于提升人员的竖井应优先选用多绳摩擦式提升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01号)要求限期淘汰相关提升运输设备;三是严格落实防坠罐跑车措施。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必须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必须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提升矿车的斜井要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要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要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要设置轨道防滑装置,斜井人车要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应相互连结,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还应附挂保险链;四是强化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要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要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停用,及时整改,严防提升设备带病运转;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严禁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和物料。

9.必须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近年来,一些矿山企业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民爆物品非法流失情况比较突出,违章违规爆破作业时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下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等的相关规定加强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一是要严格落实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井下爆破器材库的建设、通风、贮存量、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井下爆破器材库储存炸药不应超过3天生产用量、起爆器材不应超过10天用量,并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入库、保管、审批、发放、清退、24小时值班值守等管理制度,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在井下爆破器材库30米内区域进行爆破作业。二是严格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爆破材料必须用专车运送,严禁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送;严禁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停放、分发爆破材料;井下工作面所有炸药、起爆器材应分别存放在加锁的专用爆破器材箱内,严禁乱扔乱放;爆破器材箱应存放在顶板稳定、支护完整、无机械电器设备的地方,起爆时必须将爆破器材箱放置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材料,必须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丢弃或自行处理。三是规范爆破作业管理。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爆破工程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制定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打眼装药,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卸药、边装药,边联线、边装药。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能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援协议。

近年来,由于应急预案不完善或者应急演练不到位,导致金属非金属矿山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屡见不鲜。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必须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要在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强化应急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在面对事故灾难时能够正确应对。

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还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的,不得生产。

矿山属高危行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则应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的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应当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工程外包现象非常普遍,但很多矿山企业往往“以包代管”,导致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5年8月23日公布施行了62号令,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62号令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外包工程施工单位事故频发的势头。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项岗位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国家对“三项岗位人员”实施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39号令第十二条要求“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这一要求有力地推进了矿产资源整合,对解决小型露天采石场“小、散、乱、差”的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个别地区仍然存在一个山头多个采石场,各采石场之间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同时,部分地区对39号令中“开采范围”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有的认为是指“设计开采范围”,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应该是采矿许可证划定的采矿许可范围。为进一步推进小型露天采石场矿产资源整合,纠正部分地区的错误理解,再次强调“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

4.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5.1.2条及39号令第十五条中均要求: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同时,针对部分地区小型露天采石场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无法实现台阶开采的情况,39号令第十五条中规定: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露天矿山分台阶分层开采,一方面可以改善作业人员在采场边坡上的作业条件,减少高处坠落事故;另一方面,台阶可以承接上部采场边坡滑落的部分浮石,减少滚石伤人事故;同时,也有利于采场边坡的稳定,降低边坡大范围坍塌的可能性。

同时,在坚持分台阶分层开采的前提下,必须按照设计严格控制台阶或分层参数,尤其是台阶或分层高度、坡面角。近年来小型露天采石场发生的坍塌事故,基本上都是由于没有按照设计进行开采,造成台阶或分层高度过高,坡面角过大,形成高陡边坡,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求“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5.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

露天矿山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安全。

中深孔爆破技术具有安全保障程度高、作业条件好、开采能力大、生产效率高、爆破周期长、飞石少、爆破器材配送管理方便等特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自2015年起在露天矿山尤其是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取得了明显成效,矿山生产效率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则明显下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露天矿山尤其是小型露天采石场继续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39号令第十三条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不具备实施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采用浅孔爆破开采”。

6.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当前部分露天矿山尤其是小型露天采石场环保和职业危害防护意识淡薄,往往采用干式凿岩,导致产生大量的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还会加快机器设备磨损,缩短设备使用寿命。采用湿式凿岩作业是降尘、捕尘的经济有效方法,因此要求“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7.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2004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小型露天采石场强制推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促使小型露天采石场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现场作业人数大幅减少,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事故总量和较大以上事故均明显下降,基本没有发生因爆破二次破碎而导致的飞石伤人事故,成效显著。因此,有必要在小型露天采石场继续强制推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39号令第十七条要求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第二十二条要求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

8.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随着我国矿山开采技术的发展,露天矿山的开采深度不断加大,边坡高度和面积也不断增加,造成边坡不稳定的因素随之增多。同时,部分矿山企业没有制定并落实边坡安全措施,开采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控制台阶参数和加强边坡管理,致使台阶过高、过陡,甚至没有形成规程要求的边坡,导致边坡坍塌事故时有发生。为预防边坡坍塌事故的发生,必须切实加强边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边坡安全措施。首先、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控制边坡参数,确保台阶高度、坡面角、安全平台宽度和最终边坡角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其次、必须建立边坡管理和检查、监测制度,定期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对坡体位移等主要参数进行监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第三、采用合理的爆破技术,减少爆破作业对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如在靠近最终边坡时应采用预裂爆破,在岩石整体性差、节理裂隙发育、岩石风化程度不一、难以形成预裂面的情况下采用光面爆破等;第四、对高陡边坡或稳定性较差的边坡应进行专题研究,对存在滑坡可能的,应采取削坡减载、人工加固等方法及时整治,改善边坡稳定性。

9.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排土场是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的重要生产设施之一,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2015年8月1日,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的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尖山铁矿南排土场发生特别重大垮塌事故,造成45人死亡。但目前部分露天矿山企业对排土场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往往忽视排土场安全管理,不按设计排土,存在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等参数不合理,排洪排水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周边人员和设施构成严重威胁。为确保排土场安全稳定,必须严格按设计排土,确保排土场排土顺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等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此外,《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15-2015)和《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gb50421-2015)等有关标准中对排土场安全生产均提出具体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要求,加强排土场管理和监测监控,防止发生排土场垮塌等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有关法规、规章也据此对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预案制定等作出了相应规定。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没有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还应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同时,39号令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预案的管理,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

近年来,由于应急预案不完善或者应急演练不到位,导致金属非金属矿山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屡见不鲜。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必须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分别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次,要在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强化应急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在面对事故灾难时能够正确应对。

三、金属非金属尾矿库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备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

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除应有按矿山企业设立所需的采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照外,还应取得独立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不全或不在有效期的,不得生产。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令)第四条规定: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尾矿库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据此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58号)要求,强化作业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尾矿库技术管理,每座尾矿库至少配备1名熟悉尾矿库相关业务的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项岗位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国家对“三项岗位人员”实施安全资格准入制度。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三项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必须按设计放矿、筑坝,确保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符合要求。

放矿和筑坝是尾矿库生产运行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是判断尾矿库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安全技术指标,《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15-2015)中对坝体稳定性验算、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均有明确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放矿和筑坝作业,使尾矿库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等尾矿库安全技术指标符合《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确保尾矿库运行安全。

4.必须确保排洪、排渗设施设计规范、建设达标、运行可靠。

排洪设施是尾矿库必须设置的安全设施,其功能在于将汇水面积内洪水安全排至库外,它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尾矿库防洪安全。排渗设施是尾矿坝防范渗流破坏的安全设施,有水平、竖向和竖向水平组合排渗等三种基本类型,可及时降低库内水位和浸润线埋深,有效防范管涌、流土和冲刷等渗流破坏。

这里提出确保排洪、排渗设施设计规范、建设达标、运行可靠,是鉴于排洪、排渗设施作为尾矿库的重要安全设施,必须严格设计、建设、运行环节的安全管理,使之能够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规范设计,并按照设计进行严格施工,严控施工质量,在运行过程中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加强管理,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5.必须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并有效运行,落实定期巡查和值班值守制度。

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在于监测尾矿库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是为判断尾矿库运行状态是否正常提供科学依据的安全监测设施的统称。38号令、《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2030-2015)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5〕219号)等均对尾矿库监测提出了相关要求:尾矿库的安全监测,必须根据尾矿库设计等别、筑坝方式、地形和地质条件、地理环境等因素,设置必要的监测项目及其相应设施,定期进行监测;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鼓励四等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本条规定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尾矿库的等别,按照设计建立尾矿库监测监控系统,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需要指出的是在线监测系统不能代替人工监测系统,建立在线监测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应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定期对坝体位移、干滩长度、安全超高、浸润线埋深等进行人工监测。

38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本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定期组织尾矿库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本条规定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尾矿库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治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加强尾矿库日常值班值守,特别是汛期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及早发现隐患和险情,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必须限期消除病库安全隐患,严禁危库、险库生产运行。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中根据尾矿库防洪能力和尾矿坝坝体稳定性,将尾矿库安全度分为危库、险库、病库、正常库四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尾矿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排查出的危库、险库要责令停产,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并履行闭库程序;对病库要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使之达到正常库标准,争取到2015年底基本消除危、险尾矿库,全国病库数量控制在已取证尾矿库总数的5%以内。

本条规定是指:对危库必须停产,采取应急措施。对险库必须立即停产,及时消除险情。对病库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必须加强“头顶库”安全管理。

“头顶库”是指下游很近距离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且坝体高、势能大的尾矿库,这样的尾矿库隐患重、风险大,危害严重,是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全国约占1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头顶库”的治理。要摸清底数,按下游1公里距离计算,确定坝下有居民、学校、厂矿及重要设施的尾矿库。要进行风险评估论证,研究制定治理和预防事故的对策措施。要明确治理责任,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对“头顶库”要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设计等级或按设计等级上限加固坝体、完善防洪设施。要根据尾矿库坝高、库容量、服务年限和下游居民数量情况,科学制定居民搬迁计划。

鉴于“头顶库”安全监管和管理难度大、要求高,且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严重,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必需切实加强对“头顶库”的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8.必须按设计及时闭库。

38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第二十九条规定: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闭库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提出闭库设计时尾矿坝整治内容为:对坝体稳定性不足的,应采取削坡、压坡、降低浸润线等措施,使坝体稳定性满足本规程要求;完善坝面排水沟和土石覆盖或植被绿化、坝肩截水沟、观测设施等。排洪系统整治内容为:根据防洪标准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当防洪能力不足时,应采取扩大调洪库容或增加排洪能力等措施;必要时,可增设永久溢洪道;当原排洪设施结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或受损严重时,应进行加固处理;必要时,可新建永久性排洪设施,同时将原排洪设施进行封堵。闭库工程施工及验收可参照《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864-2015)等有关规定执行。

这里提出必须按设计及时闭库,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及时履行闭库程序,按照闭库设计组织闭库施工,严格进行尾矿坝整治和排洪系统整治。闭库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9.必须加强闭库和回采安全管理。

38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应当进行回采勘察、安全预评价和回采设计,回采设计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回采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回采设计实施尾矿回采,并在尾矿回采期间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防止尾矿回采作业对尾矿坝安全造成影响。尾矿全部回采后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尾矿库注销手续。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尾矿综合利用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5〕115号)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尾矿综合利用的安全监管,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按照尾矿回采设计进行尾矿回采,加强尾矿回采期间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避免尾矿回采作业对尾矿坝安全造成影响。要加大对尾矿综合利用的执法力度,对于未履行尾矿综合利用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直至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行政关闭。凡未履行尾矿综合利用“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尾矿库企业,均不得进行尾矿回采和尾矿充填作业;对于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履行尾矿综合利用“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尾矿库企业,应当依法暂扣其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停产整改。

由于尾矿库闭库施工和尾矿回采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放松安全管理,极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故作出此规定,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尾矿库闭库和回采的安全监管和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在闭库和回采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10.必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及应急演练到位。

尾矿库应急救援是指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而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

3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汛责任制,实施24小时监测监控和值班值守,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垮坝、漫顶、排洪设施损毁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影响尾矿库运行的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重大险情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第二十四条规定:尾矿库出现下列重大险情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权限和职责立即报告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

(一)坝体出现严重的管涌、流土等现象的;

(二)坝体出现严重裂缝、坍塌和滑动迹象的;

(三)库内水位超过限制的最高洪水位的;

(四)在用排水井倒塌或者排水管(洞)坍塌堵塞的;

(五)其他危及尾矿库安全的重大险情。

第二十五条规定:尾矿库发生坝体坍塌、洪水漫顶等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立即报告当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种类包括:尾矿坝垮坝、洪水漫顶、水位超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坡深层滑动、防震抗震和其他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包括: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应急通讯保障、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应急行动和其他。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应急管理。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熟悉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认真落实汛期或极端气候下企业负责人值班值守制度,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保障能力。建立与周边村镇的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抢险应急预案,为下游居民和重要设施安全提供有效的应急保障。

这里提出必须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是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和尾矿库周边村镇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在尾矿库发生事故或险情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立即停止生产、疏散人员、消除险情等紧急措施,有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的项目部承担施工作业的,发包单位除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承担施工作业的项目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包单位不得向该承包单位发包工程。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

(七)违约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文本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第九条发包单位是外包工程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提供保障施工作业安全所需的资金,明确安全投入项目和金额,并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到位。

对合同约定以外发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地下矿山通风、支护、防治水等所需的费用,发包单位应当提供合同价款以外的资金,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第十条石油天然气总发包单位、分项发包单位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其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履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承包单位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的,应当督促其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分项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出入井统计、特种作业人员、民用爆炸物品、隐患排查与治理、职业病防护等管理,并对外包工程的作业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金属非金属矿山总发包单位对地下矿山一个生产系统进行分项发包的,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避免相互影响生产、作业安全。

前款规定的发包单位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

第十三条发包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的技术交底,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发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承包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

第十五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总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督促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承包单位编制的外包工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六条发包单位在接到外包工程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如实地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外包工程发生事故的,其事故数据纳入发包单位的统计范围。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三章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承包单位有权拒绝发包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八条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禁止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外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九条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和闭坑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作业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二)总承包中型、小型地下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三)总承包其他露天矿山工程和分项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的,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相关的专业承包资质,具体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承包尾矿库外包工程的资质,应当符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承包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探工程的资质等级,应当符合《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承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的资质等级,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确定。

第二十条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

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50%。

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及时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落实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承包单位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发包单位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地下矿山工程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严格依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

第二十四条承包单位应当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五条外包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统一组织编制外包工程应急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分别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外包工程实行分项承包的,分项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以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配合发包单位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六条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承包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发包单位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七条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外包工程概况和本单位资质等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承包单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承包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邀请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下列事项:

(一)发包单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投入等情况;

(三)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将承包单位取得有关许可、施工资质和承揽工程、发生事故等情况载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档案,实施安全生产信誉评定和公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外包工程发生事故的,事故数据应当纳入事故发生地的统计范围。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与分项承包单位未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有关发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向承包单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

第三十五条对地下矿山实行分项发包的发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发包单位投入的安全资金挪作他用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

第三十八条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项目部疏于管理,未定期对项目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或者未对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承包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九条承包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登记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施工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单位取得有关许可和施工资质,以及所承包工程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外包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五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之一,煤炭产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然而,由于行业内的竞争激烈以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凸显,煤矿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面临着各种挑战。本文将分享一些关于煤矿企业生产管理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重中之重。

煤矿企业的生产管理包括许多方面,但安全生产是其最重要的层面。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其中包括进行定期培训和演习、购买适当的安全设备和保护装备等。此外,企业管理层还需注意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强员工的意识和责任感,以致使每个人都能发挥他们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段:质量管理是提高效益的关键。

有效的质量管理可以帮助煤矿企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质量管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生产过程的管理、产品质量把控、供应商的审核评估等。通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企业的生产过程进行考核和检查,以确保所有的产品都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的要求。

第四段: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生产效率。

人才是煤矿企业的核心资源,人才培养是提高生产效率的重要途径。煤矿企业应该重视人才的培养和技能的提升。通过加强员工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可以让员工更好的适应企业现代化生产的要求,从而提高企业的煤炭产量和生产效率。

第五段:结语。

煤矿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生产管理对煤炭产业和我国经济乃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都有着重要影响。为了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等等。本文介绍的心得和体会是我们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做法,希望能够对各位从业者提供一些帮助。只有在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注重安全的基础上,煤矿企业才能实现更好的发展和更大的成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六

煤矿企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开采单位,对于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能源需求具有重要作用。在煤矿企业生产管理中,安全和效率是企业运营的两个关键指标。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要求,而高效生产则是保持竞争力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对于煤矿企业,合理的生产管理不仅可以保证安全和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煤矿企业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生产安全隐患、劳动力缺乏与培养不足和生产流程不规范等方面。生产安全隐患是历史性问题,在生产过程中会出现各种事故造成大量人员财产损失;劳动力缺乏和培养不足也是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生产流程不规范则不能有效保证生产流程的稳定性和效率性。

煤矿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的意识和素质,使生产过程中减少安全事件。企业应招聘专业技能人才,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技能,从而增加员工的劳动力;此外,企业应制定合理的生产流程,优化生产流程,减少重复性工作,增加生产效率。

第四段:分析生产管理规范化对企业的影响。

生产管理规范化可以带来以下几方面的优势。一是提高生产效率,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二是加强企业管理和控制,使生产流程得到精细化和规范化;三是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生产故障,提高生产安全性;四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主动性,提升企业的市场份额。

第五段:总结。

煤矿企业需要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并完善规范化的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利润收益,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除了要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并提升员工技能外,还应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加强和规范化企业的生产流程,建立规范化的生产管理制度,从而有效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七

1.1.本文经过研究、分析总结出机械制造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开展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下,首先,生产计划于作业计划存在不协调因素。我们知道,一年之计在于春,生产计划对于机械制造企业生产也是一样,对一年的生产工作具有指导性,对于生产活动的有序开展意义重大,因此,生产计划的制定需要由专业的工作人员结合企业的生产实际情况来科学拟定,并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产开展的科学化、合理化。但是,现阶段机械制造企业的生产计划制定工作开展的并不容我们乐观,生产计划合理性存在大量的问题,如企业生产计划于实际生产情况存在大量的冲突,二者之间不协调,为产品供不应求以及产品储存量的增加等问题埋下了隐患,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可持续发展。同时对于国内大多数机械生产企业来讲,企业生产计划的制定往往都是以产品为单位,并且将生产任务下达到各个车间。

1.2.成产成本得不到有效的控制。我们知道,产品生产成本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的重要因素,如果生产成本得不到科学、有效的控制,那么企业的生产效益也就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就目前国内大多数机械制造企业来讲,大多仍在沿用粗放式的生产管理模式,生产成本核算、预期收益等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益。虽然,现阶段许多企业都已经将这一问题重视企业,但是在专业人员上、管理理念上、管理方法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使得生产成本控制工作仍流于表面,无法落实到实处。

1.3.生产管理范畴过大。对于现代机械制造企业而言,企业的生产管理涵盖了企业从原材采购、库存、生产到销售和售后的全过程,企业不仅需要开展产品的制造活动,同时需要开展销售和售后等工作。随着企业生产管理范畴的不断扩大,企业生产管理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生产管理面临更多挑战。显然目前我国多数生产制造企业生产管理能力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2.1.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首先,机械制造企业必须从生产计划入手,着力提高管理水平。生产活动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生产计划的制定直接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秩序。在生产计划的制定时,企业必须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和及时性的特点。科学性,即企业的生产计划必须要以产品零部件生产数量为单位进行下达,将生产计划和作业计划相统一,确保实际生产数量。同时,企业生产计划必须合理,企业生产计划的制定需要围绕企业的实际现状出发,如市场情况、企业生产能力等因素,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2.2.科学合理的对生产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生产成本是企业发展的命脉所在,科学管控生产成本是一个永远不变的话题,因此,机械制造企业一定要将这一问题重视起来,要求我们相关工作人员转变管理、控制理念,企业也要重视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实现对生产成本的科学管控。同时,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要做好财务预算工作,使企业的生产有序开展,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来最大化的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益。

2.3.缩小生产管理范畴。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快速发展的企业而言,企业的生产范围、生产能力在不断扩大,如包括企业生产中的采购、产品的生产、产品的加工、产品的运输、产品销售、产品售后等内容,这就给企业生产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所以,企业要想提高机械制造产品的质量,就必须不断强化企业生产管理,对生产环节不断加强控制和优化,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结语。

企业生产管理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可谓意义重大,所以,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机械制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将生产管理工作重视起来,做好生产计划的制定工作,采取有效的方式、手段来控制产品库存,采用专业的工作人员来对成本进行科学管控,来全面提升机械制造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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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八

煤矿企业是一个与人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业,每年为国家能源建设和人民生活保障作出重要贡献。但煤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导致了生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更影响了行业的形象。为此,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煤矿企业生产管理的心得体会,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

在生产管理方面,煤矿企业应当注重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采用更加科学的煤炭开采方案,根据地质构造特点和煤层地质条件,合理制订生产计划和作业方案。同时要注重煤炭的保护,减少废煤率,提高经济效益,大力发展尾矿综合利用。

三、安全生产方面。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是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生产设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同时,应当关注职工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体系,关爱从业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环境保护方面。

煤矿企业是一个能源和环境交叉影响的行业,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污染物排放,采用清洁能源、节能减排技术,加强生态修复,合理利用矿山资源,保护环境,确保生产中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经济效益方面。

经济效益是监管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都比较关注的方面。煤矿企业应当采用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思路,注重成本控制,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实现合理分配,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煤矿企业的健康发展,满足国家能源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六、结语。

作为一个重要的能源产业,煤矿企业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通过以上几方面管理措施和思路,我们可以更好的把握现代煤炭生产的要求和新的发展机遇。只有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管理、环境保护、效益优先”的原则,才能更好地建设煤炭企业,为人们创造更多更好的价值和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九

安全是我们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安全是广大职工的最大福利,只有确保了安全生产,我们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切切实实、真真正正的对其自身生活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无论事情如何,我们都要把握好一切,在发展中,一定要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安全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安全是职业的底线;在安全和效益面前,重要的是先安全,再考虑效益,我相信事故都可预防;我更坚信所有事故都可以在管理上找到原因。

我参加工作以来,让我牢记的就是:安全管理上的一个核心就是责任,需要我们服从他人的管理,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好任务,最终实现事故不再发生。

谁安全、谁生存;谁安全、谁幸福。要实施“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执行者要“以人为本”,积极调动起员工自主责任安全感,自我管理成为自觉行动,人活着生活才会美好。

1三违,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甚至我们煤矿的本质安全。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运用心理学,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尽可能地提高本质化安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安全管理培训后,使我感受很深,对安全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让我认识到了:培训把安全放在首位,以便提升员工素质和思想意识为根本,坚持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执行:安全是员工第一权益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以“安全文化”为灵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

2己最大的努力消除安全隐患,让我们的矿区多一分安全,多一份欢笑。让我们的矿区更加的平安、和谐!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

煤矿安全条例是我国煤矿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为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和标准,旨在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健康。这篇文章就作者从煤矿安全条例学习的心得体会进行阐述。

首先,需要认识到煤矿安全是任何煤矿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煤矿是危险的'工作环境,矿工们需要时刻保持警觉,注意安全。煤矿安全条例中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个煤矿生产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降低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其次,关注职工、特别是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为新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新人能够正确掌握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我们作为矿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生产事故。

再次,需要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煤矿安全条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煤矿各类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测试、验收和监督检查。同时,还需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矿工们在生产过程中更需要因地制宜做好日常检查及排查,并按时反馈报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整改。

最后,要正确对待灾害预案和应急演练。灾害预案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事故,对于矿井内的职工来说,往往是生死攸关的。煤矿安全条例中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煤矿企业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预案制定的可靠性及执行力,同时做好应急演练。矿工们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应急预案,认真练习如何逃生及怎么样采取应急措施,有效降低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

总之,煤矿安全条例是我们矿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我们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法规。从煤矿安全条例中我们应学到如何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通过不断地培训和演练,提高我们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救能力,进一步强化我们的防范意识,减少并避免不必要的生产事故的发生。因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安全生产才是煤矿生产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好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一

为提高企业效益,保障选厂正常生产,维护工人切身利益。特做如下规定:

一、一选车间必须保证月产7000吨,品位保证61%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二选车间必须保证月产1吨,品位必须保证65%以上。低于66按30%计算工资。

二、奖罚政策,对完成厂部下达生产任务的车间主任、班长及工人进行适当的'奖励,连续3个月在本车间产量、品位名列前茅奖励每个工人100元。

三、工资今年打破以前保证额。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四、关于工人劳动保护发放规定:实行按原物所值30%先扣下,待下次发放退还本人。从而解决因中途不干,所发东西无法收回的问题。

五、关于年终奖励及过节所发放的米面等。中途不干的不享受,由后来人享有。

六、所有设备实行消耗承包,因设备而定金额,超扣节省奖,超出部分按80%扣工资,节省部分按70%返还工人,月底发工资一并发放。大宗设备除外;如:大轴承、磨衬板、破碎机输送带。指正常更换。破碎齿板、调节座、肘板:说明一下,以上指正常磨损。

七、修理工实际固定包片,设备消耗和车间工人同等。工资享有本班50%,下班50%,加在一起再上浮30%。检修两天以内不记零工。超出部分每工作8个小时记一个工给(40)元,工人一天(30)元计算,检修停车每班(24)元计算。一般停车不计发工资。

八、工资计算方式:一选车间每生产一吨,按0.56元。二选车间每生产一吨按0.28元计算。一选、二选全部取消加班。

九、装载机司机享有车间工资,和修理工一样。

十、全厂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后勤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回家。但最多不能超过两天,超出扣发工资。工人实行翻牌考勤,此工作有专人负责。如有旷工迟到早退按制度严肃处理。

十一、保管、警卫、收料、化验、人员实行单项考核。

十二、加球换甩子由专人负责,工资由厂部决定,但必须与产量挂钩。

十三、工人因工负伤。住院治疗生活费,每人每天不超过25元,陪床人员每人每天20元生活费,家属探视一般不予报销。一般小病仍实行以前政策。其中误工不发工资,药费保险公司报多少是多少,选厂不在进行任何赔偿。

以上规定从1月1日起执行。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二

加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的重要工作,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提高工程建设效益具有积极作用。但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存在一些问题,其原因既有人为的,也有制度的。而认真分析这些问题,采取适当措施来保障施工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2.1建立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有效开展。

首先要加强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评定体系。其次是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和水平,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监测和安全监督。最后,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机制。例如,建立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专家库、储备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质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体系,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甚至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2加大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资金不足严重制约公路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甚至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因此,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首先要制定相关的制度措施,合理安排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促进资金充足,满足安全管理需要,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制约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同时,对安全管理的资金使用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防止资金浪费。加强对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当中[2]。设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安全管理到位的班组实施物质奖励,以激发他们的责任心,确保他们严格遵守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3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施工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推动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具体来说,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制定并落实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学习和借鉴其他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结合公路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符合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使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结合工程建设需要,修改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根据公路施工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出台相关的安全管理对策,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层面。此外,还应该建立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机制,保障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调动工作人员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定期和不定期做好现场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和完善,促进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2.4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监测。

要保障公路施工安全,就必须改变现有的对安全管理不重视的局面,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测。首先,必须对公路施工现场的污染物进行清理,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废弃物和污染物堆放在施工区域内。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测,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针对公路施工路线长、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分布较散的局面,可以设立多个监测点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测。此外,还要加强安全管理的研究工作,制定科学的、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监测措施,推动安全保护和施工现场安全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3]。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缺陷,有效排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保障公路施工安全。促进公路施工生产管理的安全,必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安全问题。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公路工程施工中推广安全生产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使“安全第一”的理念得到有效落实。尽量减少垃圾排放,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公路施工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提高技术含量,避免施工现场垃圾堆放而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引导现场施工人员严格遵循规范要求用电,掌握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不得出现违规违章操作现象。提高安全意识,实现对安全事故的提前预防,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为公路施工安全创造良好条件。

2.5提高施工人员素质,有效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注重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安全事故防范意识,为公路施工顺利进行提供保证。施工单位应该重视高素质施工人员引进,加强施工队伍建设,为施工活动有效开展奠定基础。注重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和培训,采取现场授课、参观学习、撰写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让他们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包括机械设备安全操作的技术要求,用电规范要求等,不得出现违规违章情况,从而保证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同时也有利于这些施工机械设备更好发挥作用,防止因安全事故发生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促进工程建设效益提高。通过安全事故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而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严格遵循规范要求施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为公路工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2.6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

将公路施工安全事件纳入应急管理体系,为保障施工安全,有必要制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公路施工安全突发事件纳入应急管理当中,提高安全事故应对能力。根据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加强公路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应对公路施工安全事故水平。具体措施包括:对公路工程现场施工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各种应急设备,制定应急措施[4]。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措施,保证现场施工尽管恢复,避免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保障施工安全。重视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人员开展演习,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让他们更为有效地掌握应急处理方法,明确自己的职责。这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量降低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损失,为公路工程施工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也有利于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3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公路工程建设数量不断增多,同时对施工安全也有更高的要求,公路施工安全引起了人们的进一步关注。然而,由于受到资金、制度、人员等多方面的影响,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制约公路工程施工效益提升。因此,探讨研究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和措施,无疑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实际工作中应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现场巡视,提高施工人员责任心,实现对安全事故的有效预防,促进公路工程施工效益提高。

参考文献: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三

一周的煤矿平安培训活动圆满结束,回忆整个培训,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培训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时机,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师和同事们请教,认真学习煤矿平安规程,事故典型案例,掌握了一些根本的平安根底知识,进一步稳固自己平安理念和防护能力,为平安生产打下根底。

针对培训内容,利用短暂的培训期,我认真听讲师讲课和做笔记,通过整个培训,深刻理解、领悟煤矿平安对正常稳产高产的重要意义。自身对煤矿平安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平安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搞好煤矿平安培训是做好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在要求,是“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重要治本之策。因此,对广阔煤矿职工的平安健康高度负责态度,增强做好煤矿平安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扎实做好煤矿平安培训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平安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平安,促进经济开展,应严格遵守平安生产法。工作中,平安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平安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确保平安生产。

获得平安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平安生产方面的义务。灵活应用平安管理的五种手段;催促,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在工作,应突出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四级平安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未经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平安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平安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平安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平安技能,平安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平安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平安生产的平安保障工作。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只有短短一周,但我系统的学习到了平安理论、平安管理知识,从授课和讨论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平安工作的精髓,充分了解到做一名合格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平安工作如不能保障,所有的一切将一笔购销。经过这次的培训,让我对平安管理这个领域有了充分认识,今后将与他们一道努力工作,以平安为重,以平安为魂,以平安为旨,共同托起企业平安的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四

近10天的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圆满结束,回顾整个培训,感触是很深的,收获是丰硕的。培训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师和同事们请教,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供配电系统、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等,掌握了一些基本的安全基础知识,进一步巩固自己安全理念和防护能力,为安全生产打下基础。

针对培训内容,利用短暂的培训期,我认真听讲师讲课和做笔记,通过整个培训,深刻理解、领悟煤矿安全对正常稳产高产的重要意义,对煤矿安全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培训的意义,自己也有全方位领悟。搞好煤矿安全培训是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内在要求。因此,对广大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高度负责态度,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脚踏实地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1故。在工作,应突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为一名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每天的工作应在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文明,安全的生产环境。做好单位安全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只有短短一周,但我系统的学习到了安全理论、安全管理知识,从授课和讨论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安全工作的精髓,充分了解到做一名合格管理人员的责任。而安全工作如不能保障,所有的一切为零。过这次的培训,让我对安全管理这个领域有了充分认识,今后将更加努力工作,以安全为重,以安全为魂,以安全为旨,共同托起企业安全的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

(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六

煤炭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煤炭安全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之一。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文章,欢迎阅读参考:

我国是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的大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煤国。它的煤炭产量占全世界总产量的40%左右。但是,我国也是世界上煤矿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产量作为基础能源在历史上已经具有一定地突破性。但是,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来说,处于比较高的态势。由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的疏漏,从而导致85%的矿难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煤矿企业,国家在某个时期内也采取了一些举措,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得到了一些改进。但是,从根本上并没有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从而使安全生产处于十分严峻的趋势。

1、煤炭行业的整体水平无平衡性。由于长期实行粗放发展的煤炭工业,一些突出的矛盾仍存在。近年来,全国各类煤矿企业年均产能逐步地下降,产业集中度低以及出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地去解决。目前,虽然我国具备世界一流开采技术和装备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及企业集团,但是也有一些普遍井型小、生产工艺落后、防灾抗灾能力低的小型煤矿。这样会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受到了一定地制约性。

2安全基础具有一定地薄弱性。近年来,由于采取了一些方法,比如对煤矿安全质量的标准化、班组的建设、安全培训等等,使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取得了一定地成效。因此,一些刚进入煤炭行业的主业非煤的企业,缺乏工作经验以及一些技术上的管理,这样就促使煤矿安全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地加强。

3、 从业人员素质低又缺乏安全意识性。煤炭开采工作是一个高危行业,需要一些专业技能和高素质的复合性人才。对于过去,人们盲目地认为煤矿开采工作是一项体力劳动,从而造成招工上产生的误区,导致从业人员素质的偏低。所以,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一些自我保护意识。在生产过程中,他们会出现一些违规违章作业情况,从而导致“三违”现象经常地发生,这样就具有一定地严重性。

1、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了能够实现经济效益,它的前提条件是安全。随着现代化生产建设的发展,安全具有一定地保障地位。只有对煤矿企业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文化理念,才能使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能够进一步地提高,从而使企业的经济效益能够得到增加。

2、统筹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政策。煤矿企业能够避免一些事故的出现以及减少一些生产的成本,都是取决于科学合理的安全政策。只要安全化管理模式能够建立与实施,这样使矿山安全风险能够得到控制,这也是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最终目的。作为一个安全管理者,要从思想上去认识,把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列为整个管理体系的优先事项之一。

3、对于一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单位是一线班组。一般情况下,煤矿安全事故大多数都是发生在班组。其中,班组是第一现场。因此,要对井前一线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够使职工们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生产理念,从而使煤矿企业得以保障,这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之一。对于井下安全生产来说,也是班组,但核心在于员工。在培训过程中,要员工牢记 “三违”的危害性,并贯彻一些采掘安全作业规程,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避免一些事故的发生。

4、对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从技术上进行强化。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也随之快速地发展起来。对于一些现行煤炭行业的工艺制造,都不是体力劳动了,而是大量的计算机涌入各个领域,在技术上以及管理中所使用。员工们对工艺操作技能不熟练,会造成一些事故的发生。因此,要建立一条安全技术防线,对员工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以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要进一步地加强。对于操作者来说,要对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要认真地学习,熟练后才可以正式上岗操作;并使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够得以完善,这样才能够使它正常稳定地运行下去。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更是一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的工作。因此,我们要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本质出发,并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贯穿在整个工作实践中。同时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还要坚持“先安全后生产”的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操作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并达到管理的最终目的。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七

 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总结积累经验。以下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煤矿安全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为进一部提高煤矿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煤矿各种事故的沉痛教训,近日,根据公司及矿的总体要求,我们再一次对____煤业集团“3·2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进行视频观看和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着重营造“安全警示教育”的氛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主题,切实用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____煤矿“3·21”事故,是闻者惊心,听者落泪。事故不仅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更残忍的夺走了十三个鲜活的生命,十三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变得支离破碎,是任父母声嘶力竭的哀痛,妻儿伤心欲绝的呼唤,也不能挽回的痛苦。

我们是否认真的反思,这一次次血与泪的事故教训,让我们从中汲取了什么,是否我们也存在有同样的失误和不足,该怎样去改进和避免。煤矿本身就是一个高危的行业,无时无刻不与大自然作斗争,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到了井下,在现场我们的工人思想上却这么想,又是怎么做的,一些工人总是对身边或自身的违章行为抱着侥幸的心理,这也没事,那也无妨。有人会说:“在煤矿干活,发生点事故是很正常的。”凭心而论,你真的觉得是正常的么,那是事故没有发生在你身上而已。试想一下,当有一天由于你们个人的疏忽和失误,不幸降临到你们身上,你们的亲人该怎么办,是否他们能承担起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是否他们就该承受你的失误造成的悲痛后果。这些你们是否都曾想过。

对于日常的业务技能的培训和学习,很多工人都甚是厌烦,时常抱怨,可你们都是否知道,这是为了你和大家能在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是多么的重要。或许当你掌握了某些应急措施或其他的救援救助能力,你就能挽回一条甚至多条生命,避免巨大的财产损失。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直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怎样去预防,我们都在说要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可你真正做到了么,你真正的转变了思想么。我想这个答案大家都知道。安全意识的淡薄必将造成事故的发生。从今天起,转变思想,提高意识,做一名安全文明矿工,让事故不再发生,让悲剧不再重演。

四川省泸州市桃子沟煤矿“5.11”事故警示教育片后,让人感到极大的震撼,使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该矿违法开采未经批准的煤层,安全管理混乱,采煤方式采用淘汰的前进式采煤法,通风混乱且不安装瓦斯传感器,上层违法违章指挥,现场工作人员违法违章作业,为了个人利益,将人的生命置之度外,造成了重大事故。

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人为本,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更应当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我们主要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

二、要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不仅要有安全意识,还要做到自我保安,我们必须具备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我们要主动的学习,在实践中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到“四不伤害”。

三,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要将《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以人为本,注重安全工作,从思想到现场扎住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从开班前会、换工作服,到现场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都要时刻,以安全为前提,做好“四保”,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是我们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就无从谈起生产。安全是广大职工的福利,只有确保了安全生产,我们职工的辛勤劳动才能切切实实、真真正正的对其自身生活产生较为积极的意义。安全是人生重要的一课,安全是职业的底线,在安全和效益面前,重要的是先安全,再效益,我相信事故都可预防,我更坚信所有事故都可以在管理上找到原因。

参加工作以来,让我牢记的就是:安全管理上的一个核心就是责任,需要我们服从集团公司的管理,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完成好各项任务,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谁安全,谁生存,谁安全,谁幸福。要实施“以人为本”,积极调动起员工自主责任安全感,自我管理成为自觉行动。我们管好了人的因素就会避免事故,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细心点、认真点、勤快点,事故就不会发生。任何先进的企业,不在于机械或生产工艺的先进,而在于人的思想的先进,一个优秀企业的存在,首先要存在一批优秀的员工。以人为本,首先是以人的生命为本,以尊重人的先进的意识和思想为本。

只要我们每位职工,从自身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遵规循章,抵制三违,迎难而上,奋力拼搏,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去做工作,就可以促进我们自身的本质安全,直至我们企业的本质安全。

作为一名煤矿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矿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现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通过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提高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立足安全发展、强化现场管理,完善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不断提升人、机、物的安全;以“安全文化”为灵魂;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实现可持续安全发展。

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安全,我们更要珍惜安全。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会不断丰富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工作目标,确立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在学习中、在工作中不断提高,确保安全,伴随我在企业中成长、奋斗,做一个合格的管理者。

20__年x月x日号》文件《黔府办发电〔80学习《黔府办发电〔20__〕80号》文件之心得体会20__年x月x日,我矿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全矿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深刻汲取新华煤矿“6·11”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__〕80号》文件,这起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也暴露出思想松懈、管理混乱、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起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的企业。

首先要从思想上有清醒的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其次要落实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制度。国家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及行业法规,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罚的态势。各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着重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要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第四是煤矿安全无小事。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生产中,我们需要将各项规章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通过对细节的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坚持井下安全隐患的全方位排查,持续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性问题。

_煤矿事故再次引起了我们的反思,作为煤矿工作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沉痛!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忒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通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事故,相信谁都会应此痛心疾首!也许这是一时疏忽,只是一不留神,然而,就是这么一次违章!给他,他们的家庭和我们的企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让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失去笑声和欢乐,让原本充满生机的家顿感悲惨和凄凉,这是多大的痛苦!在这里,面对为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时时牵肠揪心的领导、同事、家人,我不能断然做出否定的回答,因为之所以会出现疏漏,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我矿的安全发展。

我们在学习的同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自己区域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通过学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现在,请大家查查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吧,安全措施完备了吗?安全帽带了吗?安全带、保险绳系好了吗?一颗心里带着警觉吗?“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不久,血的事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与脑后,如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而努力。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意识到了我的责任所在,我会把每一起事故作为警钟,努力排除安全隐患,尽我的努力,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通过学习集团公司今年以来的几起事故案例,我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长效性,同时也对自己日常工作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通过反思,认识到我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在安全意识方面。

1、在思想认识上,“安全第一”的意识树立不牢。

虽然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但不能每时每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不善于从他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训,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2、在对待安全的态度上,对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认识不足。

虽然经常告诫自己重看问题,轻看成绩,但安全长期稳定,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出现松懈,不能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随时反省,检讨自身的工作,对安全生产没有时刻保持一种高度的敏感性和深入的洞察力。

二、在安全管理方面。

1、管理的针对性不强。

虽然对分管班组进行检查,但工作一多就转移了视线,安全控制力弱化。

2、管理持久力不够。

表现在管理紧一阵、松一阵,尤其是日常管理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

三、在工作作风方面。

1、存在一定程度的好人主义。

在管理上,发生问题批评教育多,责任制追究少,客观上存在着好人主义思想。

2、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没有做到盯住不落实的人,追查、分析和处理每个环节的失职行为。没有狠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者的责任,查摆深层次原因,出现力度衰减,影响了管理的实效性。

四、对今后工作的打算及对策。

1、强化安全意识。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正确地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

2、理顺管理关系。

认真落实分工负责、逐级负责、岗位负责、专业负责制,增强职工问题意识。

3、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转变思想跟上安全形势。

将安全防范落实到每一个角落。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除加强批评教育外,必须严肃考核,消除好人主义和考核避重就轻的现象。

20__年8月2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8月份安全视频会议。会议上通报了集团近期发生的四起安全事故,集团领导李董事长、翟总、吴总和唐总对近期集团严峻的安全形式作出了具体的原因分析,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进行了重要安排。会议强调到年底前集团安全“零容忍”,实现“零工亡”。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本次视频会议的精神我部门也积极组织召开贯彻安全科务会,结合实际,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涉及到本专业的相关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讨论,及时找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制定了相关措施,并认真落实,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状况:

一、地质方面:

1、超前钻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239号文的规定,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各掘进工作面布置钻孔不少于5个。每次钻探实施开钻验收、单孔验收和循环验收制度。

2、地质预报:每月5日前发放地质预报月报,遇特殊情况发放临时预报,指导本月安全生产。

二、测量方面:

1、巷道进尺日报:每天八点班我部门联合施工单位对所有掘进巷道进行进尺验收,划定巷道剩余可掘距离。对剩余距离不足5米的巷道下发停掘通知单。

2、贯通控制:岩巷20米,煤巷30米开始对巷道的贯通距离实施日报,并严格执行贯通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距离剩余5米时用钎子打透,再次确定距离,保证准确安全贯通。

三、防治水:

1、每月组织相关生产性科室进行一次井下防治水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五定落实,并到期复查。

2、矿井涌水量观测:每旬进行一次水量观测,及时掌握井下各淋水点水量变化。

3、巷道积水和水沟情况:每次技术人员下井对各工作面的巷道积水情况和水沟的通畅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301工作面三条顺槽以及主副切眼都处于下山掘进阶段,施工用水和巷道淋水不能靠水沟自然排出,巷道迎头极易积水,影响施工的同时,也给安全造成较大的问题。各施工单位的排水设备仅限于风泵或潜水泵,造成的问题就是风泵扬程不够,对于距离较长的下山巷道不能满足排水要求;备有潜水泵的工作面只有一台,没有备用水泵,而放置潜水泵的水窝往往清理不及时,导致潜水泵堵塞,造成水泵经常损坏,影响工作面排水。

整改措施:

2、工作中,九月份组织两次井下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对井下排水设备进行更换和补充。

亮点工作:

1、日进尺和旬进尺验收工作的开展,对井下各类情况能够及时掌握,防止超掘。

2、井下物探的实施,巷道掘进到位后,先物探后钻探,对前方区域的地质情况进行探测,同时指导钻探的进行,使钻探更有目的性,真正达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目的。

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因此,深刻吸取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李村煤矿建设管理处地测部。

20__年8月26日。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心得体会怎么写篇十八

煤矿生产管理中存在大量分工,客观上造成安全生产需要不同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共同合作来实现煤矿正常运行、安全生产。在现行煤矿生产中调查发现,工程技术人员作为煤矿生产中的基本构成因子,其自身所发挥安全管理效能却很低,这与严格管理体制、专业人才培养及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很不协调。这主要是由于大部分工程技术人员没有形成安全管理意识造成。大部分工程技术人员仅仅偏重于“技术”,但却偏离安全主线,认为“安全管理”是有安全部门负责,不属于自身工作范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主要负责煤矿在运行各种技术,如机械设备、电力照明、通风排气等。事实上,这些技术的'专业性恰恰也反映出工程技术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性。一方面,技术专业性存在较高门槛[2],在各司其职前提下,其它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鉴别生产条件,即便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也无法有效及时排查。另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最基本因子,彼此之间配合很重要,如缺乏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很容易造成各自为政的现象,引起操作不当而造成人为安全事故。

2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在煤矿生产环境下存在因素繁多、环境复杂、危险系数高等情况,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基层操作者,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相比,具有更好的安全管理优势。如在技术施工方面,可有效了解、判断瓦斯故障、通风系统故障等;为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保障措施展开。

作为煤矿生产中重要的人员组成部分,技术与安全之间密切联系,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比一般工人更强的安全意识。否则,无论安全体制多么完善、多么严格,都不能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作用。这是因为人作为执行的唯一主体,只有在思想上形成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认识,才能具备将技术转化为安全要素的驱动力。据中国煤矿生产管理现状[3],要积极对工程技术人员展开安全思想教育,使其具备企业主人公精神,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结合中国煤矿自然环境、作业模式、设备特点等,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程技术人员身上。换而言之,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要求及开采进度管理规划,要制定安全、环保、高效的施工测量。在这方面,煤矿井施工之前,需对工程技术人员展开专业培训,使其了解安全、技术和管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同时,在施工、开采过程中,根据需求及时调整技术方案,号召工程技术人员积极沟通、协调,制定符合现实情况、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

2.2科学制定生产方案关注安全技术实践。

煤矿生产方案制定是一个大型计划,而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大多从事不同领域专业性工作,如机械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地质专业等,煤矿工作现场往往是针对技术方案展开。相应地,技术内容直接影响整体生产,所以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相关需求,要灵活制定科学生产方案,并及时做出整改。技术具有创新性,尤其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引入过程中,绝大多数情况都会影响安全管理现状。为保障安全技术实践,不能仅考虑技术质量标准,更不能仅依赖数据和资料,还应结合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部门共同验收技术实践,并决定是否进一步推广。此外,工作交接制度不仅适用于煤炭工人,也适用于煤矿工程技术人员,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可制定相应交接表,在一项技术实施之前、之后,基于安全生产管理需求填写核心要素。

2.3专家定期安全检查企业动态安全抽查。

煤炭资源生产主要包括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其中开采是获取煤炭资源的过程,也是整个煤炭资源生产主体,存在安全隐患最多。从技术角度来说,不同煤矿资源类型、不同地质区域、不同安全标准需求下,使用开采方法也有很大差异,这些问题都与安全息息相关[4]。为确保安全,仅依赖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是不够的,可通过组织专家小组的形式定期安全检查,以专业角度来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应保持日常生产模式,而不做刻意改变,这有助于发现问题。同时,也可以以煤炭企业为主导展开动态性安全抽查或安全状态鉴别;检查内容包括各个方面,如设备安全、照明安全、通风安全、瓦斯安全等,尽可能扩大范围。由于中国国情特殊,煤矿工作环境本身比较恶劣,如考虑不周,就不能发挥安全检查(抽查)的作用。

2.4加大煤矿安全培训构建培训考核制度。

通常情况下,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主要针对领导层和安全管理部门展开,但工程技术人员却被排除在外,这显然不科学。因此,除在思想方面安全意识提升外,还要不断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到业务性安全培训活动中,使其与自身专业工作相结合,提出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建议[5]。在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时,也应构建相应考核制度,考核内容除一般性安全常识外,要设定一些与技术相关的安全考核内容,并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自身特点展开。

3结语。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是关系到煤炭资源稳定供应、煤矿企业安全效益、从业人员生命健康的重要问题,在以技术为生产力先导的时代背景下,针对工程技术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是非常必要的,同时,通过培训的方式,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在工程技术人员身上体现,发挥未雨绸缪的效果。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才能保障中国煤矿生产正常运行,为国家创造更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参考文献:

[2]王庆双.浅谈煤矿安全生产与工程技术人员的关系[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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