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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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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大全9篇)
2023-11-09 22:17:41    小编:ZTFB

汉字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学习和使用汉字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语文能力。怎样写好一篇有说服力的议论文是我们需要探索的问题之一。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一

摘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网络环境,高校应提高对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创建的重视力度。文章强调了创建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并对具体创建策略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网络时代;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创建策略;。

就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整体情况来看,存在边缘化、形式化等问题,无法满足网络时代大学生法制教育实际需求。如何改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构建长效教育机制,是现阶段高校教育工作中的当务之急。

高校是培养社会人才的主要阵地,通过开展法制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大学生道德品质、强化其法律意识,而且还是坚持依法治国,践行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以及推进国家法治化建设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1]。在互联网迅速发展背景下,复杂的网络环境容易导致大学生价值观念出现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但是网络平台也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开展提供了新的工作路径,对此,必须从网络背景下出发,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

二、网络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创建策略。

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创建,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才能顺应网络时代的发展。

1.强化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

我国从1987年开始便相继颁布实施了网络法律法规,但是因为宣传教育力度不足,导致大学生缺乏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深刻认识[2]。对此,应提高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力度,在原有法制教育体系中增加网络发展教育内容,通过提高大学生网络道德素质,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强化其明辨是非能力和法律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道德教育的预防作用,使伦理道德成为网络时代最深层的支持和依托,实现更加理想的法制教育效果。

2.采用丰富多样的教育形式。

课堂授课和法制宣传是最为传统的两种形式,但是存在单一化和形式化缺点,难以实现较为理想的教育效果,对此,应以网络渠道为基础支撑,创新教育形式。第一,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将生活案例引入到课堂上;第二,可以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定时推送法律法规知识,加大网上法制教育宣传力度;第三,可以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如旁听庭审、参观司法机关或机构等,都能够强化大学生网络法制观念。

3.组建一支高素质教育队伍。

教育队伍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组织实施者,在创建长效教育机制时,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教育队伍。教育队伍应由校园领导、骨干教师、专家教授等人员组成,既能够及时宣传网络法律法规,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又可以利用网络渠道加强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进行在线答疑解惑。与此同时,高校应重视对网络法制宣传员的培养和培训,既要对国家网络法律法规有着深刻的认识,又要熟练掌握各种网络技术,为网络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3]。

4.推动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

在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观念时,必须充分认识到网络技术优势,加快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首先,应及时转变传统工作观念,以网络技术手段为支持创新工作模式,既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堂传授学生法律法规知识,又要借助网络平台开辟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在线教育,为传统法制教育注入新的内涵。其次,可以利用网络通过在线交流,促进师生之间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大学生思想状态,纠正其不正确道德观念及错误的法律认知,确保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结语。

大学生法制教育不仅会对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造成影响,而且还与和谐、稳定校园的构建存在紧密联系,对此,在网络背景下应提高对长效法制教育机制创建的重视力度。各高校应充分认识到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采取有效策略,对原有教育机制加以优化和改进,进而才能满足网络时代法制教育需求。

参考文献。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二

学生的价值观教育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价值观是形成学生道德观的基础和核心,是社会结构中各种复杂的经济、文化因素整体作用的产物。当前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价值观多元现象,严重地影响、干扰了学生的思想发展及价值取向。作为教育主渠道的新课程已将目标定位于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然而,当我们面对青年教师占半数以上这一现实情况时,不禁要问,青年教师自身的价值观又树立得如何呢?现实告诉并提示我们:一部分青年教师的价值取向也并不理想。如果能将培养学生的价值观问题与青年教师的教育问题综合起来思考,如果能将价值观培养同新课程目标整合在一起进行研究,就此探寻其治本方略,岂不更好?那么,作为青年教师应该怎样利用新课程的实施,探究正确价值观的形成过程,进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呢?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使命,勇于实践。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改革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这表明价值观培养是新课程的核心目标之一。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现在虽然实施的是新课程,但一些学校和教师往往还是忽略了教育教学过程应带给学生的经验和体验,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如何提高学科成绩上。如此功利化的.教育模式,严重影响着原本价值观尚未牢固的青年教师,也贻误了培养学生形成正确价值观的最好时机。人本主义学家罗杰斯认为:情感、态度、价值观是一个人参与实践过程中对各种经验的体验结果,这种体验,一方面取决于他自己在参与实践过程中直接产生的积极或消极的机体体验;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因教师、父母、同学对自己作出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而产生的经验或体验。教师作为新课程的实施者应清楚地知道,新课程肩负的时代使命就是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二是教学相长,敬业爱生。

优秀教师不仅是使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还要将自己对学科知识的深入探索、钻研的精神以及热情带给学生。教师的科学执著精神会引发学生情感上的共鸣。教师的敬业精神不仅有利于激发和培养学生对本学科知识的学习热情和兴趣,而且能自然地影响到学生的价值观。师生间的情感会通过交往活动直接作用并最终影响教育教学的效果。爱生是融洽、和谐的师生情感基础,是构成“尊师爱生”这一师生人际关系的情感主基调。情感的迁移作用表明,一旦师生情感交融,学生会不知不觉地将对教师的良好情感迁移到教师所涉及的某些对象上,亲其师,信其道。其实,敬业爱生的结果还不仅停留在对教学活动的积极优化作用上,在师生融洽、和谐的情感氛围中,教学相长的特点会得以充分体现,互动与分享过程是对师生身心的陶冶塑造过程,也是滋养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三是激发情感,注重体验。

新课标提出了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在教学中要达到这样的培养目标,必须要清楚地认识三维教学目标的内在联系并使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整体结构。认知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问题,都是依附于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之中的,是在探索知识的过程中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同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对知识领域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决定认知的水平和发展方向。因此,教师要在教学设计上给予学生相应的体验和感悟空间,应尽可能多地给学生提供观察、思考、参与、表现等实践的机会,强调学生的亲身体验。积极探讨与尝试新课程所倡导的以主动探究、亲身实践、分享与合作为特征的积极学习方式,注重引导学生理解知识的意义,了解知识与现象的内在联系,发展他们的创造力,并使之体验到探究过程的各种感受,激发情感,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

四是以人为本,注重评价。

评价对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学生某种良好的行为出现之后,如能及时得到相应的认可,就会产生心理满足,形成愉悦的心境,并使同类行为继续向更高层次的发展作出积极努力。在教学评价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的个性发展要求,尊重和认可学生个性化的价值取向,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评价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提倡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价语言,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激发学生积极的情感、态度,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三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四

摘要:法律传统课堂的教学受教师被动的讲授模式的限制而无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在这种模式下,学生被动接受课堂传授的知识,课后无法有效消化,导致教学成效偏低。而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的引入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以法律小故事的微课视频制作,建立课前、课中和课后的学习机制,从而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配以学习效果评定机制,进而实现在寓教于乐中的课堂教学创新改革。

关键词:微课堂、翻转课堂、教学模式。

一、微课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特征。

在法律传统教学过程中,课堂教学是唯一的教学模式。课堂上教师负责全面传授法律知识,学生则埋头苦记笔记。至于课后学生是否复习,如何复习则不是教师的任务,教师与学生唯一的交集就是课堂。因此,这种教学模式要想得到如期的教学效果,关键在于学生的积极性。但实践证明,学生往往听完课程之后,几乎没有记下什么。雁已飞过,却没有留下痕迹,教学效果并不如意。而微课程则是指时间短、内容简单,一次微课只涉及一个教学知识点,并运用网络开展的一种新型教育方法。佛山市教育局胡铁生老师对微课的定义为:“微课”又名“微课程”,是“微型视频网络课程”的简称,它是以微型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设计开发的一种情景化、支持多种学习方式的在线视频课程资源”。微课程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具有新颖性、生动性的特征外,它还是一种新型的“课程”组成单元,具有开放性、动态性的资源结构表征,微课在我国推行伊始就受到学生的喜爱。微课和传统教学相比较虽有诸多的优势,但是如果不与翻转课堂相结合进行教学,那也只是一种教学理念而已。所谓翻转课堂是指将传统传授模式裂变为三个教学过程即课前,课中和课后。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以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获取自己想要的知识,不再单纯依靠教师的课堂传授。翻转课堂的课前阶段是让学生自己通过网络大数据去寻找微课中所涉及到的知识点;然后将通过网络得到的知识点在课堂中进行讨论,总结,消化。课堂结束后,学生带着课堂讨论中的疑问再次通过网络去寻找答案。这样,学生通过这三个阶段能够学习到学科最前沿的知识.以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这种学习方法针对于中国学生的教育现状而言,其效力如何还需要经过我们长期实践才能得到答案。但在9月美国教育部曾发布一份在线学习的研究报告表明学生通过在线学习至少和教师面对面讲授的学习效果一样。

二、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建设现状。

在国外的实践中,与“微课程”相关的名词有minicourse、microlecture和microlesson等,但人们对微课程的研究方向并不完全相同。在国内的研究中,与微课程相近的概念有“微型课程”、“微课”等不同提法,目前学术界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但基本已达成这样的共识:微课将引领教学改革。我国率先提出微课程建设的胡铁生认为:“微课程是指按照新课程标准及教学实践要求,以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针对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教与学活动的各种教学资源有机组合”。微课程在法律教学中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促进了法律课堂极大丰富,但这种教学模式仍处于不断探索之中。微课程不仅仅作为配合教师上课的教学资源而存在,还应该与“翻转课堂”这种新型教学模式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变教师单纯组织课堂教学的方式,形成双向交流机制。目前,微课程教学取得显著成果的是美国可汗学院,他们的课程主要是以讲授知识点为主的“小”课程.每段课程影片长度约10分钟,由易到难的方式将相应的微课程衔接起来进行视频教学。可汗学院已突破了传统学校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甚至被认为正在翻转课堂。20,美国中小学开始了利用可汗学院课程进行翻转课堂的实验。在国内,利用微课程进行翻转课堂实验最初是从基础教育开始的。其先进的创新理念和创新教学思想逐渐被推广到高等教育教学应用,并迅速“火爆”起来。如上海交通大学于推进了在线教育平台———“南洋学堂”的实施,在校内试验与推广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应用,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教学改革措施来推进在线教育的发展。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的结合正在悄然声息的改变的中国教育传统模式。

(一)意识形态转变需要长期的过程。

我国现行的教育模式自新中国建立起来已经推行了几十年,家长和学生已经习惯了传统教授的教学模式。学生从上学伊始就被灌输课堂认真听讲,课后大量做题的机械性学习思想。这种思想根深蒂固的扎在家长和学生的心里。所以,要想改变他们的思想并非易事,需要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量变是质变前提,只有经过大量的量变的准备,才能成功推行新的教学模式质变。

(二)网络还未达到广泛的普及。

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的核心武器就是网络。学生通过网络熟悉现行的法律法规,阅读法院的各种判例等,为翻转课堂做好前期的准备。所以离开了网络,微课程和翻转课程就难以实施,终究只是纸上的实践而已。就目前而言,不仅仅是高中以下的学校,甚至包括大学教室里没有安装网络。一方面这是传统教学模式带来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杜绝学生利用网络进行教学以外的其它行为所致。所以要在全国范围了立刻推行翻转课堂是不可能的,需要时间和资金的支持。

(三)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的运用可能造成部分学生的惰性。

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的教学效果取决于学生积极参与。虽然这种教学模式比传统教学模式具有极大的先进性,能带动大部分学生积极的参与。但是对于那些习惯于被动得到知识、动手能力差、思维不活跃的学生来说,这种课堂也许是一种负担:他们不知道如何去利用网络进行问题的提出与思考;不知道如何分析法律现状以及法律运用的恰当性。还有一部分学生并没有把学习当成一件神圣的事业完成,他们仅仅是为了文凭而学习,学习的动力不足。那么新的教学模式对他们来说成效也是不如人意,毕竟课堂的教学时间是固定的,无法照顾到每一个学生的需求,所以可能会造成部分学生学习的惰性。

(四)国内部分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

在我国应试教育模式下,传统教育模式更适合学生参加应试教育。如果采取翻转课堂这种新的教学模式,部分学生因为课程的教学的灵活性而没有认真积极准备,这样会影响学校的升学率。因此,部分学校特别是高中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不愿意采取这种新的课堂教学模式。根据我们对某所高中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我们一共发出300份问卷,收回来278份。问卷中30%(取整数,以下百分比均取整数)学生认为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有意思,想尝试;51%学生认为他们目前最关键任务是考上好的大学,希望老师积极讲授各方面的知识;12%学生认为无所谓;7%学生不知道什么是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由此可见。在高中学校推行翻转课堂的阻力比较大,这种现状的转变需要长期过程。

四、微课程和翻转课堂有机结合,推动法律课程创新机制。

(一)法律微视频的拍摄与运用。

项目参与人于至今,在学校一直从事法律教学工作。在教学中,经常给学生播放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视频。《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中,有案情的介绍,有专家的评述,与动于静的有机结合,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因此,在运用微课程与翻转课堂时,亦借鉴《今日说法》的模式:先让学生就一个法律问题拍摄一个微视频,在微视频中进行角色的分配,完成一个小的案例故事。拍摄完后学生先就案例中所牵扯的法律知识进行课前准备;在课堂上,专家的角色由几位同学担任。先由学生案例知识进行发言,讨论,辩论;后由学生专家总结。这种形式很好的将微课与翻转课堂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笔者在一线教学中一直采取这种教学模式。实践证明,学生的积极性非常高,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将法律知识运用于实践,摆脱了死记硬背的苦恼和缺陷。

(二)建立“有教有类”的个性化学习主义理论。

学习主义理论是本杰明.布鲁姆创立的,其理论核心就是要求学生有足够时间去主动学习。只要老师给与学生足够的时间,并帮他们找到学习的方法,所有的学生都可以掌握学习的内容,使他们达到良好的发展水平。建构学习主义理论中包含了两个大的方面,首先是对新的法律法规的信息的建构,同时也要对传统的教学经验进行改造。学习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主动的构建自己的知识框架。学习主义意义的获得,是每个学习者以自己原有的知识经验为基础,对新信息重新认识和编码,建构自己的理解。在这一过程中,学习者原有的知识经验因为的的知识经验而进入发生调整和改变。第二,教师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担任知识建构的帮助者和改良者,是学生在学习中的合伙人,进行角色定位的转化,教师的身份由主导作用更换为伙伴,积极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愿望和动机。而个性化学习主义理论认为,学习过程即是个性展现和养成的过程,也是自我实现和追求个性化的过程。个性化学习强调学习过程应该针对每一个学生独特的个性和独特的潜能而采取不同的方法、手段、内容等,促进学生在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的过程。

(三)翻转课堂的教学设计要科学适用。

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分为三个阶段即课前,课中和课后。课前阶段以进行教学内容选择与展示为目的。课前的微课程是翻转课堂关键一步,我们可以在这个阶段将本单元要掌握的法律知识点,法律课程的核心内容,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等以微视频,图片或ppt等形式向学生进行展示,学生带着这些问题认真学习,把握知识点,然后分组进行微视频拍摄。视频的拍摄无需专业化,普通的相机即可,避免给学生造成经济上的压力。课中的环节需要教师参与和重点关注的环节。在课中,以学生微课视频展示为主,通过法律微视频引发讨论点,并对学生进行个别化指导来解决课前学生自学中存在的问题。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在课中阶段,教师要善于对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教授,如何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生活中案件,而不是单纯问题答案的给出。针对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引导学生开展讨论并点评,然后根据联系情况来制定下一步的学习计划,做到有的放矢。这一阶段的核心是师生在互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课后阶段是总结和反思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学生要总结本单元的知识点掌握程度;而教师也要反思:本单元的教学目标是否完成,学生的自主学习探索知识的能力有无得到锻炼;教学模式是否引起学生的强烈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通过师生的总结和反思,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按质按量的完成教学任务。

(四)建立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的教学体系。

法律学科与其他人文学科最大不同点在于实用性强。法律知识全在于运用。而法律学科学生就业最多的地方有: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公司法务。就业所处的地方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亦不同。因此,在微课程和翻转课堂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按照岗位的不同,将学生未来想从事的职业进行分组,按照小组进行分项工作,完成岗位要求的任务。如在法院的法官是站在公平的角度进行客观公正的审判,他所解决的案件要考虑全局,照顾到原被告双方的利益;而如果站在律师的角度,律师就是为当事人服务的,在合法的范围内完全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无需考虑对方的'感受。公司的法务人员要从风险控制的法律体系中建立风险控制的意识等等。学生在完成各自工作项目时对学到的知识进行归纳,总结,提取对不同业务岗位的岗位要求。从而提升学生对待问题的分析能力,培养他们对待工作的责任心。

(五)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新机制。

传统教学中,评定学生学习效果的唯一手段就是期末考试分数,于是乎就出现了在期末考试前为应试而占位所出的千奇百怪的招数。临时抱佛脚的场景每个学期都在上演。这样的评定机制根本无法客观的评价学生的学习优劣。而微课中的翻转课堂教学就是要打破现有有教师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的传统做法,建立一种新型的评价机制。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观看自己的任课教师的视频来学习,也可以观看其他老师的视频来学习,因此,只要能够顺利通过学习,不管是微视频的制作,还是课中的讨论和点评等都应该计算学分,打破传统的试卷定分的评分机制。这样的机制,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对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也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结语。

微课程与翻转课堂的创新成败取决于教师的专业素养的高低和学生的主动学习的态度优劣。它不单单是对传统课程讲授模式的补充和发展,更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一种颠覆。翻转课堂的讲授模式是教学模式和学习方法的变革,但在资源利用方面并无深度的变化。因此,我们仍可以在现有的教育资源基础上进行翻转课堂的创新与发展,重点调动学生积极学习的动力。翻转课堂当然也没有那么神秘,只是将传统的传道授业、答疑解惑辅助以现有的数字化工具,进行角色变更。虽然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有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等诸多好处,但在研究中,也有诸如以下的担心:这种教学模式是否适合所有的学生?如果学生并没有强烈的参与意识,仅仅当成一种学习负担怎么办?如何将该方法进行广泛的实施?哪里寻找更多的优秀教学视频?这些问题要想解决,需要进一步扩大翻转课堂的实验范围,然后进行数据的整理归纳才能得到答案,这需要长期的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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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唐晓勇.翻转课堂:数字技术引发的学习变革[j].教育教学,,(9).

〔7〕桑海翎.微视频教学模式在计算机类课程中的应用[j].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3).

〔8〕石世刚.学案导学搞笑课堂教学模式的尝试与反思[j].教育实践与研究,,(5).

〔10〕李广,姜英杰.个性化学习的理论构建与特征分析[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3).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五

摘要:法律意识是当代大学生必备法律素质的重要内容,不仅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特征,同时,也对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大学生法律知识较为匮乏,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逐渐增多,因此,高校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已经迫在眉睫。本文就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学生;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需要具备的一种基本社会意识,能够充分反映出人们对现有法律的看法以及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识程度,并影响着人们法治观念和日常行为。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其法律意识的培养更需要受到高校的重视,因此,要求高校能够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增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规范其日常行为。

法律的学理性较强,没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难以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1]。而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主要是依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获得,但是很多高校在这一课程的安排上,课时相对较少,教授的知识内容也较为浅显,再加上学生过于注重学分,对课程学习的要求不高,能够通过考试即可,导致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仅是一知半解,甚至存在错误理解的情况。例如硫酸烧熊事件中的当事人曾表明,自己学过这一课程,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是并不知道用硫酸烧伤动物也算违法。由此可见,现今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不足,其法律知识水平已经难以支撑起自身法律意识。针对现阶段大学生法律意识单薄的情况,还需要学校能够加强教育,创新课程,是学生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加快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创新方法。

(一)教学观念的创新。

高校必须意识到法律教育不是德育教育的从属,应有自己的独立地位[2]。从而加强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并要求授课教师能够转变原有教学观念,实现自身观念的创新,明确认识到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仅是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更是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的过程,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作为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从以往教学中单纯理论知识的培养,拓展到知识运用等方面的教学,提升大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发展。

(二)教学方法的创新。

教学方法是帮助教师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内容的重要手段,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对提升学生学习效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教师应加强对教学方法的创新,以增强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传统教学方法过于枯燥、单一,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较为感兴趣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教学。例如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事情较为关注,教师可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利用案例对学生实施教学,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更贴近大学生的实际生活,从而引发学生的情感共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多媒体技术在高校教学中也得到了广泛运用,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同时刺激学生的视觉、听觉神经,以提升教学效果。例如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利用多媒体为学生播放《法律讲堂》、《社会与法》或者《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激发学生兴趣,使学生能够通过节目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以支撑其法律意识。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创设情境的方法,设计课程相关的法律课题,为学生创设辩论、法庭等情景,使学生融入情境之中,切身体会法律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情感体验,从而实现法律意识的提升。另外,还要求教师能够尽可能多的为学生安排教学实践活动,例如旁听法庭审案、担任社区矫正志愿者等,使学生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意识熏陶,引起其对法律的深思,实现其法律意识的有效提升。

(三)考核制度的创新。

为有效解决学生过于重视学分的问题,实现法律意识培养有效性,高校应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创新,采用多种考核方法,例如写论文、开卷考试等,并充分结合学生的考勤、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态度等对学生进行综合、公平的评价。

三、结论。

法律意识是大学生的必备素质,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因此,要求高校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作为培养途径,加强对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以实现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培养。

[参考文献]。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六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专业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四年我学习的是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最好的归宿也许就是从事关于本专业有关的职业吧。20年前历史学家黄仁宇对此已有了预测:“……我们想见今后几十年内是从事中国法制生活人士的黄金时代。他们有极多机会接受挑战,尽量创造。……即是立法程序不及,也仍可以利用司法机关审案的机会补救。”

法律职业者是法律规范的具体操作者,即法律规范的从业者。法律的创制,只是为以法律为根据而创造法律秩序提供了前提条件,法律并不自发地构成法制秩序。只有通过法律职业者对它的具体操作,呆板、枯燥的法律规范才能生成生动、理性的法律秩序。所以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近现代以来,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规模迅速扩大。这一分工将社会从业者具体分为公共职业者和私人职业者。前者从业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益;后者从业的目标是实现个人自利。法律职业就是公共职业。即使像律师业这种典型的法律职业者,在强调其以法律作为就业和解决生计问题的途径之外,更应强调他对整个社会的责任,强调其正义感。

在绝大部分意义上,法律人”本身与其说是一个特定群体的称谓,不如说他更代表一种内在的价值取向和理性思考方式,或者对一种共同经历的认可。台湾著名学者型律师陈长文先生在他的新书《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中所提出的“法律人为什么做不好”的问题,其实可以转化为另一个问题:“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人”。不能适应这个社会,固步自封在精英群体想象中的,不会是合格的法律人;包揽了整个社会的资源并且包揽了整个社会责任的法律人,也不是合格的法律人。优秀的法律人不仅仅要懂得“实现正义”,更要懂得“分配正义”。能做到前者,他只个法律工匠,至多成为一名法学家;能实现后者,他才能是一个优秀的治国人才,一个社会真正需要的法律人。

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具有双重的使命,一方面,他必须为法律负责,另一方面,他又必须通过对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获得其财富的增长。这样,律师职业事实上就具备了两样的职业内容—该职业既是法律职业,同时也是商业职业。律师作为法律职业,人们不会有任何分歧。因为律师是最为典型的以法律为业者。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律职业的中轴与核心是律师业。可以说,律师对法律的责任基础就是因为该职业的这种双重性而导致的。在律师那里,只有向其经济利益负责,才能真正向法律负责。显然,律师职业的商业特征最终是建立在其对当事人、从而对法律负责的基础上的。

那么怎样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呢?首先在心理上要维护法律公正,真正从心中志愿做律师,志愿为人民服务,心中有法律,从思想上确立法律在心中崇高无尚的地位,从思想上确立律师在心中神圣的'地位,要从心里中为之奋斗。其次在素质方面,要具备律师专有的法律常识。要认认真真的熟悉了解。运用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等等基础常识。背诵法条法理,结合实际案例,运用到实际事例中。多记,多想,多运用。具备了律师的基本条件。心里上注重律师行业,行动中实践律师职责,逐步完善律师素质。当具备了这些基本条件后,我应当备考司法考试。从政治上考取律师证,得到国家的许可。然后从经济上挂靠律师事务所,从事务所中接取案件。调查案件出处,重视人证物证的重要关系。处理案件的矛盾,这些基本常识自己要牢记与心,要掌握这些技巧。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从事律师行业还需要具备很多其他的素质。而其中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是最不可或缺的。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应遵守职业道德。要遵守职业道德,首先要很好地做人。做人必须要遵纪守法,诚实信用。但是如果只有好的品德,而缺乏律师应有的业务素质,就不能从事律师职业,也就是说,要从事这一职业就必须有相当的法律理论功底和法律事务的操作能力。因此,一个人要成为称职的执业律师,就应不断地学习和不断地实践,并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以解决当事人需求的各种难题。尤其在中国刚刚入世的今天,只有更加努力学习和努力实践,才有可能与时俱进。想要成为出色的律师,就必须在上述基本素质基础上,具有很高尚的品德和很强的业务能力,真正达到出类拔萃的程度,否则得不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

人们常讲:法官是法律的守护神。在所有法律职业中,唯有法官在从业活动中直接向法律负责。对法官而言,正如马克思所言:“……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即法律是法官唯一的上司。不论某法官是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还是终审法院的法官,他在从业活动中的直接使命就是向法律负责。法官、检察官是政府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是代表政府利益从事法律活动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的工作对于法学专业的人来说无疑是一项“正途”。传统理论上,人们看到法官、检察官首先看到的是“官”,而不像律师之类的是“自由职业者”。通过这些心存公正、知行合一的法官、检察官的秉公执法,使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使法律成为社会道德的有力保障,使法律超越工具主义的层面、实现法治精神的价值要求。既然法官、检察官有很大的司法权力,那么中国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官检察官的培养模式就相当重要了。

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是一个有里程碑意义的举措。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后,在司法官职业养成方面做出切实的努力。建立与司法官准入制度相配套的“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晋升资格培训考试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实施这些相关制度,来提高司法官的司法实践技能和素质。要进入法院、检察院担任法官、检察官,首先通过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入法院或者检察院,是成为一名法官或检察官的基本条件;然后再通过内部的培训和考核,再经过法定的程序,经人大任命,就能成为一名人民法官或者检察官;当然前提是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这里重点介绍一下成为一名法官应具备的素质。

做为法官首先应当具备相当程度的文化素质,因为有文化的人才能真正具备对事物的了解能力。法官每日面临的是涉及到法律上的纠纷,而法律又是一个广博的知识市场。其次做为法官应当具备深刻理解法律的思想素质。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是为执政者管理政权和社会事物而服务的。所以,做为不同社会性质的法官应当具备与其所身处的社会性质相吻合的思想素质。再者做为法官应当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法官每日所面临的服务对象,有的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被告人,有的是政府的执法部门,有时还要牵涉社会上的方方面面,而大部分则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深谐法律知识的代理律师。法官在其所服务的对象面前应当持有平衡和冷静的心态。只有在持有平衡和冷静的心态的状况下,才能的以正确的眼光审查案件内容和公正的对待案件的审判。然后做为法官还应当具备语音素质。法官在法庭上说话,面对的是各式各样的服务对象,而实际上是代表法律说话。法官所说出的几乎每一句话,都应当围绕案件内容依法地说话,没有权利也不应该随意性地按照自己的性格说话。最后做为法官最主要的应当具备业务素质。其实,法官的业务素质可以说是涵盖了上边的应当具备的各种素质。国家颁布实施司法考试制度,就是考虑到做为法官今后的业务素质问题。法官做为法律的代言人,本身就应当具备深谐通晓法律内涵的业务素质。

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而企业法务部员、法律顾问很多时候要在某些领域内要比律师更加专业。很多律师,在面临象劳动争议中社会保险实务操作上,在商业秘密保护的某些课题如竞业禁止方面都与他们进行合作。企业法律顾问或者是企业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专员,这个职业(职位)他的性质是:“企业”——说明了他们所面对的服务群体只是企业,这是区别与律师等法律业者面向社会各阶层提供法律服务的“特征”;“法律”——他们不是什么都管,只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到的公法与私法领域内进行服务;“顾问”——只是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内部雇员,这个顾问实际上是内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进行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的审查制定,以及一些法律手续的办理。综合来看,企业法律顾问实际上是企业的内部雇员,是个经营管理者,而不要把自己单纯定位于法律工作者。从某种角度上说,我们是“企业管理者”与“法律服务者”复合的“边缘人”。

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很多学生毕业后也许会进入企业法务部门工作,关于法学专业的学生要想进入企业法务部工作,最重要的就是有一定的实践经验。首先最重要的两点就是专业对口和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专业对口也就是说要进入企业的法务部必须是法学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这是由于法务工作的特殊性和严谨性所决定。这里所说的一定得实践经验是并非只严格意义上的实践,而是指进入法务部之前,对该部门相关工作和整个企业有大概的了解,能够在短期内顺利适应工作坏境,处理相关法律事务。除此之外,还需要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文字功底深厚,擅长各类公文写作。当然,工作细致认真,谨慎细心,条理性强等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要求也是作为培养法律高素质人才需要的。

结语: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才能有效学习并获得知识和技能,才能选择到合适自己发展的职业并通过职业生涯实现理想和目标。奋斗成就梦想,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不得不时刻做好准备掌握这种难得的机遇并迎接这种残酷的挑战。特别是即将要从事法律职业的毕业生们,要懂得并做到“法律的作用就是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学习法律决不是简单的让自己、让周围的人过得更好,而是让全社会更好。”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七

在知识经济时代,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创新教育对高职学校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十分重要。国家近年来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法规,各地高校也开始开展创业教育试点工程,如增设创业教育课程,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竞赛等,高校的创业教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由于起步较晚、经验不足等原因,我国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缺失。高职院校大学生大多是非法学专业的,一般不具备充足的创业法律知识,这成为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短板。很多高职院校也没有足够重视创业法律教育,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不完备、师资力量不足、实践教学条件不具备等,这将会给高职大学生创业活动增加很多困难和法律风险,甚至容易导致创业失败。因此,法律教育应成为创业教育过程中重点完善的部分。目前,我们国家的创业教育起步晚,仍有很大的差距,教育理论尤其是创业法律教育的理论还不够成熟,缺乏实践经验,只有以实战的创业经验为基础,才能提炼出具备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创业法律教育理论。本次研究笔者会在理论研究较为成熟的前提下,在笔者任教的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尝试创业法律教育实践教学,经验教训,希望对于广东省乃至我国高职院校创业法律教育在理论探索方面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并对其进一步研究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在现实意义层面上,一方面,对于大学生个人来说,通过创业法律教育可以帮助大学生掌握创业过程中必备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来降低创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能够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薄弱而创业失败,提高了自主创业的成功率。而在企业今后的运营过程中,良好的法律意识可以让创业者们学会运用理性思维看待和处理各种市场经济关系,制定合法有效的企业经营战略,采取合法手段创造竞争机会和积累财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对大学生进行一系列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法律等综合性创业教育,培养出一批批优秀的创业人才,形成全社会良性的创业环境和氛围,最终也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提供生机勃勃的原动力。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八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上有很大的进步,并且已经取得比较骄人的成绩,同时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也日趋完善,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利益分配出现比较大的差距,当前社会出现许多影响社会治安形势的不安定因素,同时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象越来越频发,并呈现低年龄化趋势,犯罪倾向组织化,暴力化和手段成人化。这些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

2调查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1调查研究的目的。

未来的大学生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中流砥柱,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如何卓有成效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一个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课题。我们要通过研究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扫除培养他们法律意识的障碍,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

2.2调查研究的方法。

我们通过积极汲取现有的关于法律意识培养的理论成果,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研究,更加理性地思考与改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目前存在的不足,笔者这次所做的调查主要采取问卷形式,综合运用比较分析法、归纳与演绎法、心理分析法等,试图多角度、多视野来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进行调查,通过分析调查结果,归纳出目前该群体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原因,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工作的开展和推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

2.3调查研究的意义。

2.3.1有利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等多方面。其中影响他们最重要的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而法律意识作为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低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遵纪守法、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也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维权能力,同时还可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2.3.2有利于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

大学生群体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成熟,加之其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造成他们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存在着欠缺,导致他们在遇事后会比较盲从并易冲动,从而诱发犯罪的产生。大学生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因而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这样不但可以引导大学生做到自觉守法、用法,还可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维护校园的和谐与安全。

2.3.3有利于实现法治的现代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实现法治现代化能够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法律意识尤其是法律信仰,是实现法治现代化的内在动因。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法律至上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厘清民主与法治、自由与秩序、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而推进法治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3调查研究设计。

3.1调查研究的方法。

在本次调查中,根据我们的调查内容,调查目的,我们此次选择的调查方式是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收集资料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填问卷法,二是结构访问法。

1月26日至2月24日,我们通过发送问卷进行网络调查和在校调查,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此次问卷调查共发放600份,收回问卷573份,其中有效问卷566份。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3.2调查问卷的设计。

在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中,我们参考了诸如殷发志撰文的《上海市市民法律素质抽样调查的统计分析报告》等研究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的文章,参考了诸如张萍、强昌文的《大学生法治意识现状及分析报告》等以大学生法律意识为调查对象的文章,以及参考了舒国澄、李宏勃的《法理学阶梯》等法理学著作,吸取了检察院、法院工作者提出的中肯建议。

调查的对象:

本组人员在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燕山大学和石家庄铁道大学实施研究调查,以获取最新、最真实的数据。

4调查问卷的剔除类别。

(1)整份问卷答案呈规则作答的,如同一性作答、波浪形作答等。

大学生法律的论文通用篇九

(1)当代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较强,对创业有着浓厚的兴趣,渴望成功,充满生命活力,有创业的激情和梦想。

(2)大学生想通过创业展示自我生命的价值和才能,为社会和自己创造财富。

(3)当代大学生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创业潜能,他们往往在人际交往、协调沟通、想象空间、运动空间、团队合作、组织管理、敢想敢干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才华和活力,在非智力因素和创业心理素质方面有较大的优势。

二、大学生创业的劣势。

(1)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主动性不够。很多大学生都是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前提下,才会去考虑创业。

(2)当代地方高校大学生对自己的创业能力缺乏客观的评价,在心理上对创业的难度准备不足,很多学生都带有急功近利的思想,总是希望自己能通过创业快速发财,缺乏长期创业心理准备,对在创业过程种要遇到的风险和困难预计不足。

(3)地方高校有不少大学生形成了个体学习的智障,成为创业行动的绊脚石。

(4)不少地方高校大学生对创业有心理障碍。主要表现在:怕苦怕累。怕竞争,不愿从基层干起,在做人做事方面欠缺等方面。害怕失败,怕出差错。怕丢脸,死要面子,对自己缺乏自信,低估自己。不敢接受挑战,不敢尝试冒险。总担心自己不行;缺乏敏感度,事事漠不关心。不善观察和思考。

三、大学生创业的机会。

(1)具备一定的创业环境和条件。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逐步健全和完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大量的基础服务机构和设施如电力、通信、交通、金融、保险等条件也得到改善并逐步完备,为自主创业提供了较好的环境和条件。

(2)高校的支持。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各高校及其就业指导部门也作了大量的工作。如开设大学生创业选修课。邀请创业成功人士谈创业经历,让大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政策和知识;开展大学生创业策划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培养学生创业兴趣,在实践中锻炼学生的创业能力。

四、大学生创业的威胁。

(1)越来越大的创业竞争压力。大学生创业,可能会面临同学、校友的竞争,传统从业者的竞争。来自大陆以外地区和国家大学生的创业竞争,尤其是港、澳、台地区的大学生的竞争。

(2)大学开设的创业教育课程少,也缺乏对大学生创业能力的训练,造成大学生自主创业缺乏相关的氛围和环境。

(3)经济危机的威胁。在这种全球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社会创业政策保障不力、创业环境不善也是—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4)从家庭来看。很多家长要求自己的孩子有一份安稳的工作,而不要一进社会就承担太大的风险。这种潜在的对创业不信任的社会心理对想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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