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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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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优秀14篇)
2023-11-23 14:19:2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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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一

康复医学是一个促进残疾人和病人,人的康复医学学科更具体地说,康复医学是恢复功能的预防中的应用目的、诊断、评价、处理,一个医学训练和治疗。康复医学被称为“第三药”(临床医学是第一药,预防医学是第二药)。在现代医疗体系中,预防、医疗和康复已联系在一起形成统一的身体。康复医学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残疾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近百年来,现代康复医学蓬勃发展。它的发展是人类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科学技术进步的结果。

关键词:康复医学、脑卒中、小儿脑瘫、康复治疗、器械训练。

正文:

1.学科起源和认识:

起源:康复医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20世纪中期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它是一门以消除和减轻人的功能障碍,弥补和重建人的功能缺失,设法改善和提高人的各方面功能的医学学科,也就是功能障碍的预防、诊断、评估、治疗、训练和处理的医学学科。体育疗法是现代康复医学的重要内容和手段。

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职业上得到康复,消除或减轻功能障碍,帮助他们发挥残留功能,恢复其生活能力,工作能力以重新回归社会。康复医学是由理疗学,物理医学逐渐发展形成一门新学科。

康复医学主要面向慢性病人及伤残者,强调功能上的康复,而且是强调体功能康复,使患者不但在身体上,而且在心理上和精神上得到康复。它的着眼点不仅在于保存伤残者的生命,而且还要尽量恢复其功能,提高生活素质,重返社会,过有意义的生活。

2.康复案例:

2.1.脑卒中患者的康复治疗:随着医学水平的迅速提高,中风抢救成功率也随之提高,从而降低了病死率,但脑卒中的残疾率却有所增加,因此,早期进行康复治疗有利于训练患者达到最大限度的功能独立、心理应对,有利于对社会的再适应,防止继续残疾,并利用残留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1)肢体被动运动:主要是为了预防关节活动受限,另外可能有促进肢体血液循环和增强感觉输入的作用。先从健侧开始,然后参照健侧关节活动范围活动患侧。一般按从肢体近端到远端的顺序进行,动作要轻柔缓慢。重点进行肩关节外旋、外展和屈曲,肘关节伸展,腕和手指伸展,髋关节外展和伸展,膝关节伸展,足背屈和外翻。在急性期每天做两次,以后每天做3遍。患者意识清醒后尽早开始做自助被动运动。

2)体位变换:主要时预防褥疮和肺部感染。另外,由于仰卧位强化伸肌优势,健侧卧位强化患侧屈肌优势,患侧卧位强化患侧伸肌优势,不断变换体位可使肢体的伸屈肌张力达到平衡,预防痉挛模式出现。一般1-2h变换体位一次。体位变换包括被动、主动向健侧和患侧反射,主动、被动向健侧和患侧横向移动。

3)神经促进技术:可酌情选用bobath技术、brunnstrom的技术、rood技术和pnf技术中的一些方法以诱发粗大运动、抑制异常运动。

4)功能性电刺激与生物反馈疗法:对防止肌肉萎缩、维持关节活动度、促进正常运动模式形成都有一定的康复治疗效果,可酌情应用。

5)床到轮椅(或椅)转移和站立训练均可酌情进行。

6)言语治疗:有言语障碍者应进行评估和治疗。

7)心理治疗:由于发病后时间较短,一般一时不能接受现实,所以常有否认、拒绝、恐惧、焦虑、抑郁等多种心理障碍。首先评定患者现在的心理障碍,再根据病员心理障碍进行心理治疗,必要时,可加用适当药物配合治疗等。

2.2.小儿脑瘫患者的康复治疗:小儿脑性瘫痪(cerebralpalsy,cp)简称脑瘫,是一种严重危害小儿健康的疾患。其主要危险因素先后以胎儿发育迟缓、早产、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等为主。由于小儿的大脑在不断地成熟和分化,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因此,如能对脑性瘫痪的儿童进行早期康复,即争取在出生后6—9个月的阶段内采取康复治疗措施,不仅能促进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改善异常姿势和运动,抑制异常反射,并且可以防止肌腱挛缩和骨关节畸形等合并症,从而降低致残率。

1)药物治疗目的是改变患儿的生理异常,促进脑发育,减轻残疾程度,改善功能或预防残疾发生,一般以学龄前儿童为主。

2)物理疗法可配合采用水疗(水中运动疗法)、电疗、生物反馈疗法等。

3)中医疗法中医、针灸对脑瘫的康复具有一定的疗效,应充分发掘并利用。

4)手术疗法通过改善患儿的解剖异常来消除其功能障碍。

5)康复护理为巩固患儿的治疗和训练效果、提高患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如脱穿衣裤鞋袜、刷牙洗漱、独自进食、大小便处理)、防止并发症等。

7)作业疗法常使用功能性作业疗法和儿童作业疗法,目的是改善患儿上肢的活动能力和手部运动的灵巧性等,提高患儿的日常生活能力。

8)语言治疗对语言发育迟滞和有运动性构音障碍的患儿进行语言训练,提高患儿的语言能力和交往能力。

9)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应用采用特殊装置或人工方法帮助患儿改善肢体功能或替代已受损的功能。

10)文体疗法根据小儿活泼好嬉戏的特性,通过游戏、体育比赛等形式调动患儿的情绪和主动性来提高其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以促进患儿全身心的功能改善。

3.感受和建议:

经过上半年的短暂研究,我意识到,疾病的康复不仅需要良好的临床治疗,康复训练后的治疗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对疾病的后遗症更是如此。临床医生在掌握临床治疗方法的同时,也应熟悉康复医学知识,为患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建议。上半年的学习一直很开心,但因为时间少了一点,学不完相关内容的系统,只是略读了一下内容,带着一些遗憾,就这些感觉的基础上。

建议我们以后可以多补充一点时间,我们可以以具体操作的形式进行教学,模仿康复治疗的相关方法,说明注意事项。那会更形象更容易记住。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大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本文着重从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如何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等三个方面来引导大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向更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迈进。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所应遵循的特定的行为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特殊形式和重要补充。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在范围上,它存在于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中间,是家庭、学校教育影响下所形成的道德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在内容上,它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成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职业习惯;在形式上,它具有具体、多样和较大的适用性。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人们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有利于促进社会生活的稳定发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一)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一个复杂而又协调的整体,各行各业与现代化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每个行业工作效率的高低和劳动态度的好坏.都直接影响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各行各业只有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和提高产品质量,建立起彼此协作和谐的关系,社会化大生产速度才能提高。

(二)对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起保证作用社会风尚的好坏.往往是通过各行各业的职业风气这一“窗口”表现出来。各行各业的风气是职工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的总体现,而整个社会的社会风尚又是各行各业道德水平和道德风貌的综合反映。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是促进社会风尚好转、巩固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三)对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起促进作用一个合格的从业人员固然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和工作技能,但能否尽职尽责关键在于他的职业道德修养程度。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可以帮助人们树立理想,坚定信念,可以激发人们的劳动热情、积极进取的精神和主人翁责任感,从而自觉钻研业务改革创新、提高效率、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合格人才。

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是职业道德原则的具体化,是职业范围内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行为要求,它在职业活动中调整个人与他人、集体、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我国现阶段各行各业从业人员都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一)、在岗爱岗敬业乐业在岗爱岗、敬业乐业就是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责任,只有热爱本职工作的人,才可能对自己的职业有一种自豪感和荣誉感,才会尽心尽力地去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人们把这种道德现象所体现出来的精神称为敬业精神。

(二)、诚实守信平等竞争诚实守信,就是言行一致遵守诺言。平等竞争是指参与市场活动的人无论其社会地位如何,在市场面前一律平等,即面对同等的条件,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处于同一个竞争起点。

(三)、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指从业人员在行使职业职权时要公平公正、公私分明,约束好自己的行为。这一道德要求就是提倡从业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克己奉公、不谋私利,自觉维护公众利益,抵制行业歪风,要“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五)、注重效益奉献社会注重效益.是指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合理地利用劳动时间.以较少的消耗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奉献社会,指的是在人具有奉献意识和奉献能力的条件下,当社会需要的时候.自愿将自己的体力、智力、财力甚至生命,奉献给社会的行为。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质最终要体现在其劳动成果上。

(一)、树立自信,自觉、自主地进行自我修养。在职业道德修养上,自觉是非常重要的,人一旦有了自觉性,才能在道德活动中处处留心,时时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完善自己的职业道德品格。

大学生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相对较差,但具有很强的可塑性,若能从自己内心培植职业道德的土壤,建立长效自我约束机制。就会在工作中爱岗敬业、谦逊礼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感情上,以为社会多作贡献为荣,以自己的劳动成果能为社会和他人带来幸福为乐.从而更好地在自我教育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二)、学习职业道德理论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学习职业道德理论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是提高职业道德修养的根本方法。

(三)、向新时期涌现的职业模范人物和身边的榜样学习。

(四)、自觉地进行内省和慎独。

(五)、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循序渐进。大学生正处在培养良好职业道德和练就技能本领的大好时期,只有在平凡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从点滴小事做起,通过长期积累,才能逐步培养,形成优秀的道德品质。因此,在道德修养中,要从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因为他人没有做到而原谅自己.或自己也不去做;也不能因为社会存在不正之风。还有许多不道德的现象出现而放纵自己、原谅自己,甚至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相反,更应该高标准、严要求,朝着高尚的职业道德境界去追求,只有这样,才能自觉形成一种道德习惯,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信念和品质。

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发生着很大变化.职业道德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许多新的问题。尽管如此,职业道德修养仍然是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作为当代大学生戒们更应首当其冲,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向更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迈进。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三

职业道德是档案工作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忠于和热爱档案工作,维护档案安全;树立和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利用水平;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服务;创新;团结协作。

一个人对职业的态度是他志向的表示。在这个世界上选择什么样的职业,如何对待自己的职业,是一个关于生命意义与价值的问题,我们的职业应能够引导我们逐步实现自己的才能和性格。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职业活动中应自觉遵守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档案人员的职业道德,是由档案工作的性质所决定的,同时担负着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任务,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必须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修养水平。从当前社会实际情况来看,档案工作仍然存在着服务意识不牢固,服务主动性欠缺,服务手段较落后,服务效率太低的问题,档案利用率低。解决好这些问题,除了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调节外,还必须从加强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的方式、方法进行调节解决。对档案工作者在职业活动的行为进行规范,要有针对性和适应性,要从端正服务思想,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入手,促使档案工作者适应社会主义新形式的要求。档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

一、忠于和热爱档案工作,维护档案安全。

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以档为凭,以史为证,维护历史的真实面貌,在特定历史时期分析特定原因。因此,要做好档案工作,必须具有对政治的敏锐感;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政治敏锐是理性的,是能发现未来的走向及态势,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要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并与日俱增。事业心和责任感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是一生执着追求的目标,作为档案工作者应具有默默奉献,耐得住寂寞,有强烈的敬业钻研精神,对工作有责任、有兴趣、有热情,严细认真的工作作风,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光荣、神圣的事业来做,热爱档案工作,自觉献身档案事业。职业道德是要求档案工作者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且要勤奋学习专业知识,自觉地搞好档案工作,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文化素养是一个人的涵养和含量,决定了对世界理解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相互交流、交往的层次和品味。档案工作者要改变工作作风,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率先树立起良好的形象,时刻维护档案的实体完整与安全,这是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档案保管工作的主要目的。档案工作者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卫生习惯,从档案的整理、排列、编号、保管、库房等都要保持清洁、整齐和安全。这样既能保护档案延长档案寿命,又使档案充分发挥利用价值。

二、树立和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利用水平。

利用档案是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标准的核心,也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有助于扩大档案的影响,增强全民档案意识。而树立和强化服务理念,有利于打造一支思想境界高、服务意识强、工作能力硬的高素质档案工作人员,更好地奉献于社会、帮助于他人。只有全身心投入工作中,热爱本职工作,才能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因此要求档案工作者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在工作中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同时做到热心、细心、耐心,讲文明,有礼貌,处事通情达理,注意与对方沟通、交流,遇有分歧要有气度,能忍让,不争吵,说话和气,急利用者之所急,想利用者之所想,帮利用者之所需。在工作方法上,不单一、不死板,不墨守成规,要注意适用性、灵活性、主动性。对待服务者的态度体现出档案工作者的道德修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是对自己品行的锤炼和陶冶,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三、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和科学性强的工作。档案的特殊性决定了档案工作者要具有一定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法制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意识。随着全国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档案工作正面临着新时代的挑战和严峻考验,知识经济的挑战和网络信息时代的冲击,以及出现的许多新型载体的档案和全新的管理手段,急需一批专业能力强、适应时代新变化,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的档案人员。因此要求档案工作者要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理论水平,将档案学习作为终身学习的一个重要部分来对待,以认真、严谨的学习态度,把档案知识学好,让档案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一定促进作用,同时把自已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档案工作者,也是为档案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档案具有唯一性、真实性和不可再生性,档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价值的体现不在当前,而是若干年后。档案是反映历史活动的客观过程,是真实、可靠的,因而档案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是国家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档案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档案工作者应遵守纪律,严守机密,尊重历史,珍视档案,用法律约束自己,保护档案原始性、社会性、真实性。团结协作是做好档案事业成功的基础。团结是超越个人的局限,取集体智慧,发挥集体的协作能力,只有依靠团结的力量,才能把个人的愿望和工作总体目标结合起来,将档案工作做好。新型档案管理下必须引入团队协作,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优势,认真协调各业务环节的工作,才是搞好档案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档案工作者所应有的职业道德标准之一。职业道德不是一夜之间能够养成的,是长期积累的过程。档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工作量大且面广,事情具体又琐碎,要求从事档案工作者既要有扎实的业务功底,熟悉各个环节、各个步骤,掌握各门类档案、各种载体档案的管理方法,又要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团结协作、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意识。档案按实体管理来分,可分为收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统计、检索、编研和提供利用档案等工作。虽专业分工细,但各业务环节却存在着相互联系,这就对档案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档案工作者要能适应新形势,敢于向传统观念挑战,善于提出新办法和新思路,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打破传统管理模式,在档案业务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同时认真搞好各业务环节的团结协作及部门内各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协调。使档案工作者在业务知识、科学知识以及管理水平、操作能力、品德修养等方面成为岗位优秀能手。

【参考文献】。

[1]郑锦霞.百年档案定义略论——兼论我国文件与档案关系问题[j].档案管理,20xx.1.

[2]杨英才.档案法制与职业道德建设[m].20xx.

[3]谢鹏.高校部门档案工作者队伍现状及改进对策[j].20xx.6.[4]十堰市档案局.创新跨越[c].20xx.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四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让这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道德——诚信。

诚信,如沙滩上的贝壳,纵然海浪再大也抹不去职业道德五光十色的缤纷。善良的人将诚信视为珍宝,将职业道德放在心灵的一块净土上,悉心培养,用自己的行动为职业道德浇水施肥。邪恶的人,将诚信视为粪土,将职业道德丢弃在腐烂的发霉的垃圾场中,这也注定了他们要为了自己的行动付出惨痛的代价。

如果没有诚信,就没有我们所谓的真诚;如果没诚信,就没有我们所谓的友情;如果没有诚信,就没有我们所谓的爱情。任何想要取得更好成绩的手段就是诚信,然而在充满诱惑的现实社会中,许多人已经失去了自我原则,看起诚信,他们也许会为一时的风光失去很多,甚至生命。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无立”,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信任,让我们争做诚信人,多做诚信事,让社会都充满诚信把!

道德——善良。

善良,如十字路口的路标,在你迷失方向时给你指明前进的方向。善良是一个动作,善良是一句话语,善良更是一段经历。《劝学》中有这样一句话,“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说得就是多做善事,就会拥有高尚的品德。教师是善良的,因为他无私奉献;母亲是善良的,因为她养育了你;社会是善良的,因为职业道德使你分辨人心真善美。

如果没有善良,就没有我们所谓的爱心;如果没有善良,就没我们所谓真心;如果没有善良,就没有我们所谓孝心……善良是一种品质,人人都会有,人人都会用,但不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会有帮助,奉献就是善良。当我们看见同学在生活上有困难时,我们应使用善良;当孤儿无家可归时,我们应使用善良;当盲人过马路时,我们应使用善良……这些才是正确的善良。

善良是火,点燃生命的灯;善良是灯,照亮生命的路;善良是路,引你走向黎明。愿我们都能找到那片曙阳,走向黎明!

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不珍惜宽容的人,是滥情;宽容不值得宽容的人,是姑息;宽容不可饶恕的丧尽天良的人,则是放纵。所以,宽容本身是,也是生活的一门学问。

如果没有宽容,就没有我们所谓的温暖;如果没有宽容,就没有我们所谓的海阔天空;如果没有宽容,就没有我们所谓的幸福。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发生得不仅仅是简单的'事。生活,往往纷繁,又常常平淡。

正因为宽容如水,使纷繁经过过滤变得纯净;正因为宽容似火,使平淡通过煅烧日趋鲜明;更因为有这诗般的宽容,才赋予人生以艺术,赋予生命以永恒!

让我们携手共创有道德素养的明天!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五

以美育德模式是指为解决道德教育问题,在一定的德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用以组织和完成教育任务的美感教育理论、手段、途径、程序、机制等有机结合起来的理论模型和实践范式。笔者在此提出的在“以美育德”模式下开展艺术类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是指利用美育和德育在育人目标、育人内容等方面的内在统一性,把职业道德教育寓于美育之中,创设审美、体验美、创造美的条件和氛围,让学生在美和善的感知、体验、实践中受到熏陶和教育,自觉接受和认同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逐步内化并付诸道德行动,从而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促进学生职业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发展。

受各种社会思潮的影响,新时期艺术类大学生在就业中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现象,如理想信念淡薄,热衷于追求薪酬和待遇,缺乏集体观念,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有所减弱,等等。因此,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艺术类大学生职业道德素养显得尤为迫切。苏霍姆林斯基说:“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全的强大源泉。”人们欣赏优美的事物时,也就不能不受到其崇高的内在意蕴和精神的熏陶,这势必会促进人们内在道德和人格的进一步完善。在“以美育德”模式下,将艺术和现实生活的美与职业道德要素相融合,学生通过愉悦的审美体验获得感知、感悟,进而深化对职业道德规范的认识,不断提高职业道德自律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当代艺术类大学生追求个性化发展,有较强的自我意识,传统“灌输式”、“说教式”的职业道德教育难以真正被学生所接受,反而容易引起学生的抵触情绪。而以美育德模式具有独特的道德教育优势,正如蔡元培所说:“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在该模式下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可以充分发挥美育“以美导善、以情化人、寓教于乐”的特点,使职业道德教育生动形象、直观感人。把职业道德教育寓于美育之中,让学生在“美”和“善”的熏陶中陶冶情感,净化心灵,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接受职业道德价值判断和选择的原则,并形成内在的道德需要,实现“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果。

(一)以美启知,树立理性的职业道德观念。

以美启知即用美的艺术启迪学生,使其在对“美”的鉴赏、感受和体验中,获得职业道德规范、原则的认知和理解。任何艺术教育和艺术作品都富有独特的内涵和人文情怀,学生通过视觉、听觉来认知和理解艺术形象,在分辨善恶美丑的同时自身的思想也得到感化。在对艺术类大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要从德育的角度充分挖掘美育资源,利用艺术教育和艺术作品的直观性、形象性、愉悦性等特点来陶冶和教化学生,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的活力。(1)要充分利用艺术类专业课程的优势,发挥艺术教育本身特有的德育功能。利用美术、动画、摄影等艺术形式在专业课程中有目的、有计划的介入职业道德规范的指导,用生动活泼的艺术形象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产生对是非、善恶、对错的认识判断和评价,提高大学生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和了解;(2)要采取各种措施激发学生的艺术兴趣,在美的艺术学习中加强对专业、职业、行业的理解,增进对未来职业角色的认同。例如,开设各类艺术选修课、组建各类艺术社团、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自觉参加,由被动的“知之者”变为主动的“好之者”,在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深化对职业道德的认识和理解。

(二)以美怡情,激发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感。

以美怡情以艺术类大学生最容易接受的审美情感体验为切入点,借助一定具体、有形、可感的审美对象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寓教于形,以形悦目,以情感人,使学生在认识、理解、践行某一职业道德观念时获得内心积极的情感支持。

1.高校要努力营造美的教育环境。“大学是一个‘大染缸’、‘泡菜坛子’,其构成的环境对人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作用。”高校可以在工作室、艺术展厅、作品陈列室等艺术专业场所中植入职业道德要素,渗透人文精神,激发学生的道德感、理智感、荣誉感、耻辱感等。另外,充分发挥艺术类大学生的专业优势进行校园环境化设计。如美术、艺术设计类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栏、教室走廊、宿舍等进行手绘创作,开展“图说职业道德”系列活动,将乐业、敬业、勤业、精业精神教育融入精美的画作中,使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得以形象化、生动化、立体化,能够极大地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2.完善教师形象,以美好的人情人性浸润大学生的心灵。“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言行举止和道德示范本身就是一种无声的教育。特别是艺术类专业教师往往具有较高的艺术造诣,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受学生的尊重和敬仰。加上他们与艺术生接触多,关系密切,学生容易“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他们身上表现出来的对艺术理想的追求、崇高的敬业精神、严谨治学的态度对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专业教师在日常的教学和生活中更应该以身作则,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在言传身教中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

(三)以美炼意,培养坚定的职业道德信念。

以美炼意,即在情动于衷、辨识道德的基础上,通过“美”和“善”教育和感化学生,提高他们的道德自觉性,锻炼道德意志,使其能够在处理职业生活矛盾和问题时产生支配行为的力量。学校可以将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充分挖掘艺术类大学生的内在需求,广泛吸引学生参与。学生可以从中受到教育、熏陶和锻炼,逐步培养对活动或事业的责任心、荣誉感、使命感。参与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磨砺职业道德意志的过程。如邀请知名企业家、艺术类行业领军人物、优秀校友举办职业道德专题讲座,介绍有感染力的成才、成功的典型事例,让大学生在聆听“真、善、美”的过程中去发现和感受崇高的职业道德情操。大力开展音乐、舞蹈、书法、摄影、漫画、海报设计等课余艺术活动,激发学生知美、爱美、创造美的热情,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陶冶健康的审美情趣。有意识地将“诚信”、“责任”、“创新”等职业道德理念渗透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和感化。另外,针对艺术类大学生成长特点,将职业道德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心理工作坊、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形式,帮助他们克服实用至上、个人至上、物质至上等不良社会思潮和职业道德观念的影响,提高分析于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引导他们在择业、就业以及职业发展过程中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

(四)以美导行,调控自觉的职业道德行为。

以美导行即在一定的职业道德认识、情感、意志支配下,在社会实践中自觉主动地以美的标准约束和调节自身行为,促进职业道德由他律向自律转化。高校在对艺术类大学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过程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意识与行动相结合,让学生通过体验美、实践美来领悟职业道德的真谛,逐渐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1)要充分利用校内艺术专业实践平台。利用版画、漆画、陶艺、摄影等艺术工作室进行创意项目设计,将职业道德教育与素质教育、企业文化教育贯穿在整个专业能力培养过程中。学生在创造作品、完成项目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解决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性、合作性、责任心、创新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逐步形成一定的职业道德素养;(2)要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帮助艺术类大学生在真实环境中接受职业道德的熏陶与锻炼。可以利用社会实践构筑学生审美、创造美的舞台,组织学生到农民工子弟小学、敬老院、社区等地开展文艺演出、艺术创作等形式的志愿者活动,促进其践行责任、奉献、服务、合作的职业道德理念;(3)可以选择一些本地区的企业、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创意园等作为艺术类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实践基地,将学生的专业实习、毕业设计、教育实习等与各类职业道德实践活动相结合,让学生将专业美、职业美的体验升华为精神美、道德美的理性认识,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达到“在做事中学做人、在做人中求发展”的良性教育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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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六

1.高职学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理念落后当今社会,传统道德观念受到冲击而新的价值观念还没形成,大学生思想尚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在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过程中,抵抗种种社会不良风气和消极因素影响的能力较差,缺乏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因此,职业道德教育中的现代性内容对他们来说十分必要。旅游专业学生缺乏职业道德认知是高校旅游专业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应该解决的重要问题。

2.高职学校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意义认识不到位职业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经历一个反复磨炼,不断累积的过程。高职院校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没有认识到职业道德教育是一种养成教育,没有把职业道德教育与职业实践相结合,而仅限于知识教育,从而导致学生对职业道德教育意义认识不到位,职业道德教育效果不理想,学生职业道德缺失。

1.旅游教育重知识技能传授,轻职业道德教育笔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高职学校没有把职业道德教育放到应有位置,一般只是提出职业道德教育的总体目标,缺乏实施具体过程。学校往往将工作重心放在旅游管理专业学生的一次性就业率上,而忽视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没有将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中,导致学生缺乏职业道德方面的认知,不能满足学生立足社会的需求。与此同时,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仅重视传授专业知识,而轻视道德教育。在平时的学生管理中,辅导员和相关管理人员也忽视了在学生生活实践中,渗透职业道德教育,很少用职业道德教育的理念引导学生、帮助学生。这是导致当前旅游专业学生职业责任感缺失、道德意识淡薄、职业素质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高职院校这种“重技能、轻道德”的做法,势必会影响未来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2.职业道德教育针对性不强职业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不在于使学生获得职业道德规范知识,而在于引导学生选择并建构合乎道德的职业方式。然而,高职院校现有的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模式仍存在不少弊端,职业道德教育针对性不强,学生对旅游职业道德的了解主要来源于旅游专业教师的讲解,缺乏专门的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主要采取理论知识灌输的方式,不善于运用问答或启发的方式在情境中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情感;旅游职业道德教途径比较单一,重理论轻实践,为学生提供的实习、实践机会较少,使培养出的学生走进社会后成为“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3.旅游专业教师缺少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指导旅游专业本身极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但大多数旅游专业学生表示在旅游专业实习过程中很少得到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指导,也很少听到他们谈及旅游职业道德的相关问题。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高职旅游专业师资力量薄弱,没有专门的旅游职业道德教育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进行跟踪指导;二是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主要以发表论文、完成课题的数量和质量为依据,这导致很多教师将更多精力用于学术研究,形成了“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教师与学生仅仅保持一种“纯教”的关系,除了课内的答疑、辅导外,很少在课外尤其是在实习中给予学生职业道德指导。因此,旅游专业学生在旅游行业实习过程中出现的责任感缺失、服务热情不高、易被游客投诉等种种道德失范现象,与当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的缺失存在一定关系。

(三)社会环境对职业道德教育效果的影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日益发达,产生了功利主义等消极价值理念,影响着越来越多的人,高职旅游专业学生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极易受到影响。加之学校不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导致不良社会环境制约了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水平,使职业道德教育效果不佳。

综上所述,良好的职业素养是每个旅游专业学生都应该具备的,高职院校旅游专业作为系统培养旅游人才的主要阵地,应充分了解高职学生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成因,认识到加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迫切性,探索开展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七

摘要:律师职业道德水平没有随着律师队伍壮大和专业水平的提高而提升;律师职业道德问题集中表现在唯利是图、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恶性竞争等方面;其原因在于律师与各方面交往时没有按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在于教育律师正确认识律师性质和使命,摒弃唯利是图错误思想和强化监管。

我们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当前,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丧失原则,唯利是图。

1.唯利是图,糊弄当事人。有的律师以最有吸引力的虚假承诺――“包打赢”作幌子争取案源。为了多收费,把简单的案子说复杂,把不可能胜诉的案子说成胜券在握;把即使胜诉赔偿数额也有限的案件,说成很可能获得巨额赔偿;更有甚者,为了掩盖多收费的目的,暗地里把一个通常为一次性收费案子分为若干阶段收费,把不法奸商宰人的把戏用得“炉火纯青”。

2.“双面人格”式的职业态度。有的律师对委托人的态度,在办理委托手续前后截然相反、判若两人。为了揽到案子,有的律师在接案收费前,百般讨好委托人。态度诚恳,有求必应,热情有加,想委托人所想,忧委托人所忧,让委托人感到相见恨晚,如遇救星。然而,一旦案子到手,便设法搪塞推诿,对人冷若冰霜,爱理不理,敷衍了事,甚至个别律师在接案收费后就踪影难觅,犹如街边不良小贩,钱到手,就反目不认人。

3.不顾条件,见案就接。有的律师不管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与自己的专业是否对路,也不管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只要案值较大,一旦抓住绝不放手。如有的律师斗大的英文不认几个,居然敢接相关法律文书满纸英文的案子,自己无法读懂有关材料,却要求当事人付费请翻译。

(二)恶性竞争,扰乱秩序。

1.利用非法回扣形式招揽案源。有的律师特别是新入行的律师,常常以支付“佣金”、“介绍费”等名义招揽案源。在一些地方,律师向中介人的“佣金”,比例一般为律师费的20%,也有的高达40-50%。因此催生了一班以此为生的“中介人”,严重搅乱的律师行业的秩序。

2.违规降低或提高收费。为了揽到案源,面对“大案”“要案”,有的律师采取竞相降价的方法来达到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目的。在一些地方,委托人找律师尤如到农贸市场购物,“货比三家”,择廉而定。相反,有的律师对于不懂收费“规矩”和不明“真相”的当事人,则设法抬高收费,能蒙多少就蒙多少。

3.以非法手段垄断业务。常见的做法是,律师与一些经常发生法律纠纷的行业、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排除其他律师的介入。此外,利用各种关系,依靠关系人的权力使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某一行业的法律事务由其垄断。如广东某地的某位李姓律师与当地的教育局负责人关系密切,该负责人在任期间,该地区所有的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全由该李姓律师垄断。

4.抬高自己诋毁别人。有的律师,在课堂、讲座、沙龙等场合片面地夸大自己的“业绩”,捏造或夸大其他律师的失误或缺点,损害他人社会信誉,藉此抬高自己的名声,借机招揽业务。特别在接受代理二审或申诉再审的案件时,相当多的律师都有意无意贬低、诋毁前审律师的能力。如西安某女性教授(兼职律师)经常在课堂上、在讲座中,蔑称其他律师为“地摊律师”,言外之意,只有她才是正宗的能力超群的业界“精英”。不仅如此,还有的律师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用极具煽动性的言语贬人扬己,标榜自己能他人所不能。如广东某律师对某些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的非法集资案,在电台回答听众问题时,信誓旦旦:信守合同,欠钱还债,天经地义,若本律师出马,赢这类官司如囊中探物。众债权人听后,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信心倍增。7月某日,一听众准备委托他为代理人,要求代理讨回10多年前的近亿元的集资款,条件就是如果收回全部集资款及利息,代理律师可得全部集资款加利息的总额的50%;如果无法实际收回款项,则由律师自己支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在电台中把自己吹得很神乎的家伙,竟然对如此优厚的待遇“无动于衷”。

(三)专业水平低,职业素质差。

有些律师专业水平低,特别是没有经过法律院校专业训练的律师,连基本的法律术语、基本的法律制度都不甚了了,对很多法律法规,连名称都不知道,对其内容更是一无所知;对于执业的程序、步骤也是模模糊糊,更谈不上执业技巧了;对相关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不是望文生义就是主观臆测。这些人考取律师资格后,也没有认真学习补救,所撰写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答辩词等言不达意、错漏百出、前后矛盾、不堪忍睹。

这些不学无术的律师,他们缺乏职业规划、缺乏工作计划,职业技能也很差。在庭审中缺乏缜密论证,在辩护、辩论中缺乏谋划和勇气;该说的话没说,不该说的话乱说。这样的职业素质,怎么指望他们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呢!

(四)违规越矩,知法犯法。

1.行贿。有的律师为了加大官司的“胜率”,贿赂法官等司法人员及其领导;贿赂各级地方党政要员;贿赂证人;贿赂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等等。为了揽到案源,贿赂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或决策者。

2.教唆作假。有的律师示意或唆使当事人伪造、篡改合同、借据,向法院作虚假陈述;收买或唆使证人作假证;唆使当事人隐匿或转移财产等等。

3.鼓动缠诉。对简单明了的一审正确的判决结果,有的律师在当事人面前,故意曲解歪读判决书,挑起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满,进而继续代理上诉;对于终审判决,毫无根据指责法官违规偏袒对方当事人,企图怂恿当事人申诉再审;更有甚者,鼓动当事人上访或越级上访。

我们知道,律师的行为是否合乎职业道德要求,在其整个执业工作以及各个工作环节上会充分表现出来。若要准确分析和把握律师行为失范何以产生,从其工作中面对的交往对象分析,则更能清楚看到其中真正的具体的原因。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面对的对象主要包括:委托人,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行竞争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等等。面对上述不同的对象,律师如果罔顾法律和道德,律己不严,稍有放纵,就有可能做出违法失的行为。

(一)面对委托人或当事人。

一般地,律师职业的收入主要源于委托人,因此,律师理所当然尽其所能为他们服务,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或把损害降到最低。在委托人眼里,评判一位律师执业水平的高低、职业道德的好坏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帮他们赢官司,能赢官司的,就是高水平的好律师。至于律师采取什么手段赢得官司,则不是他们考虑的。以“输赢”论英雄,这几乎是当下评价律师水平高低的普遍的社会标准,律师如果不能使委托人赢得官司,他就无法取得委托人和社会的认可,也无法在业界中立足。因此,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官司,不惜采取一切办法,包括违规违纪的、有悖于职业道德的办法。

再进一步看,当律师及其委托人一起共同面对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时,律师和他的委托人是共同的利益方,律师会千方百计要赢得官司,争取在社会上赢得“好律师”声誉。然而,相比较而言,官司的输赢,主要不掌握在律师手上,似乎更取决于法官。这就是为什么律师会以人所不齿的行贿方式,尽力讨好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等等。另一方面,当律师独自面对他的委托人时,他们就是利益对立的双方,也就是说,当委托人解决争讼的总费用一定时,律师要的金钱多了,委托人所得就少了。而在处理复杂繁琐的法律问题时,律师和委托人的地位和应对能力是不对等的,委托人就像病人面对医生一样,完全依赖和听从于律师。因而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律师会对委托人肆意糊弄和蒙骗,变着法子多收费。

(二)面对竞争者。

律师的竞争者主要包括专职执业律师、兼职律师和没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但在法律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律师的同行竞争者,与商海中的商业竞争者一样,鱼龙混杂、好坏并存。在僧多粥少的地方,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很多人都会在影响胜败的的每个因素想尽一切方法,包括一些不道德的方法取得优势,因而不当竞争处处可见。我们知道,律师能否在业界中生存,在竞争中获胜,主要取决于:。

1.案源以及竞争者的多寡。一个地方,在一定的单位时间内,案源数量和律师数量都是一定的。如果案源丰富,竞争者少,或竞争者多案源也多,律师生存无虞,竞争压力就相对小;相反,如果案源少,竞争者众,那么竞争压力自然很大。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律师除对到手的案子争取多收费外,就是要使出浑身解数争取案源。这样,一幕幕争夺案源的违法背德的丑剧登台露相了。

2.律师执业水平和能力的高低。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一个律师能否揽到案子,归根结底取决于他的执业能力的高低。而律师的实际能力的高低,社会并没有很明显的公认的权威标志,很多人都是依据该律师的职称、履历、学历学位等判断,坊间更多是以“输赢”作为简单明了的依据口耳相传。因此有的律师为了标榜自己能力“超群”,会用各种办法抬高自己,到处宣称自己与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有“特殊”关系,想方设法夸大自己的“威水史”,甚至以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博士学位示人。

3.收费的高低。我们都知道,物美价廉是商业竞争取胜的法宝。在物的品质已定时,价廉是竞争取胜的重要手段。律师行业的竞争也一样,律师在他的服务品质的一定的条件下,低廉的收费无疑是招揽案源的重要手段。特别对争讼标的案值大的案子,如前所述,不少律师常常以远低于政府和行业指导的参考价排挤其他竞争者。然而一旦案子到手后,又变着法子蒙骗委托人,把“失去”利益捞回来。

(三)面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这里主要是指律师面对法官、检察官,还包括公安人员、事实证据的鉴定人员等。在这些人中,最主要的是法官。上面我们提到:官司的输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法官应该是争讼双方的中立的裁判者,审判案件应该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很多情况下只是做出原则性、抽象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弹性很大,因而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很大。另外,对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等等都依赖于法官。因此,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律师都要千方百计讨好法官,行贿法官,甚至与法官结成某种程度的“利益同盟”。

(四)面对所在的律师所。

一般来讲,律师和律师所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律师为所在的律师所劳动,从律师所那里获得报酬(合伙律师同时也是是投资者),律师所也理所当然像企业对员工一样负责起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但是,当下律师职业道德问题不少,是律师所疏于教育和监管吗?事实上,律师所和律师的关系并不同于一般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远比一般企业的劳动关系复杂。一般企业的员工,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工作流程都是基本固定的,岗位清楚,职责分明。企业管理人员全方位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而律师则不同,大部分律师都是自己找案源,自己与委托人商谈委托签约事项,自己拟好工作计划,自己与相关人员周旋打交道;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没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流程,从接案到结案整个过程,都由律师自己“一条龙”搞定。在这个意义上说,律师的劳动是高度自由的。

然而,正是律师这种高度的“自由”,让律师所及其管理人员很难像其他企业管理其员工一样,对律师进行全程的有效监管。律师所试图通过每周、月的常规的开会、学习等方式对律师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其效果显然难如人意。律协的继续教育和执照年审对律师的教育和监管也难有好效果。这种近乎无人监管高度的“自由”,助长了那些无德之徒更加恣意妄为,也增强了他们对规避因其错误或不当行为而遭受惩处的侥幸心理。当然,这种“自由”也让律师很痛苦:首先,得承受无案可办的“断米”之苦;其次,风险代理的律师遇到败诉时就有“亏本”之虞;再次,在心理上律师独自承担来自委托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等方面的冷眼、猜疑、不解,乃至人身攻击。因此,这也不难理解,有的律师为了拓宽案源、转移风险、减轻痛苦而做出与律师职业道德要求背道而驰的行为。

如上分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每一个方面,都对其职业道德有重大影响。因此要整治违法乱纪行为,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长期的系统的建设工程。要把这项系统工程建设好,最根本的在于教育律师要端正对自身职业性质和使命的认识,摒弃金钱至上观念;最迫切的在于完善监管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相关措施。

(一)正确认识律师职业的性质和使命。

有的律师之所以做出种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其原因盘根错节,交织叠加,但最根本的在于他们没有正确认识律师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由此可见,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人员,依靠市场赖以生存,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赚取金钱无可非议,挣钱当然是律师职业的重要目标。但是,《律师法》同时还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而律师不应仅仅以金钱为目的,他还有更重的使命: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在执业中,要依法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同时还要要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将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力争做到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与维护个人利益相统一,从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律师铭记自己肩负这样崇高使命,在职业生涯中,就不会迷失方向,更不会因金钱而做出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摒弃唯利是图的思想,忠于法律,守望正义。

不可否认,在我们律师队伍中,满脑子“铜臭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乘人之危、唯利是图的人不少。这种见利忘义的思想是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格格不入,也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应努力摈弃“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想,摆正义利关系,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加强修养,淡泊名利,真正做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守望正义、维护司法公正。

强调忠于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可以拓宽律师职业空间,也颇具现实意义。近几年,随着依法治国的战略不断推进和全社会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律师在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是,在许多人的传统思维中,对律师仍抱有偏见,视律师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讼棍。而要消除这种偏见,不但要依赖于全社会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更要依赖于律师对自身的科学的定位和长期的良好服务。如果律师能摆正义利关系,以维护公平与正义为己任,就会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律师广泛、全面地参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创造条件。这样,既有利于拓宽律师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制拜金主义的诱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专业水平低下、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的律师,无法适应复杂多变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也无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国家主管部门应会同律师协会和律师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专业水平。

第一,科学制定规划。有的不求上进的律师的法律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减少,专业技能并不因年龄段增长而增长。这些人不但不主动学习,而且对于律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很少有认真对待,多半是走过场式的敷衍了事。对此,有关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提高律师队伍专业水平的中长期规划,设计好继续教育的有效措施和具体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第二,强化考核。当前,针对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各种培训,律师之所以敢消极对待,敷衍了事,主要在于有关部门轻视对学习培训效果的考核与检查,在于考核与检查措施的(下转第171页)(上接第169页)缺失。如有的地方的继续教育的培训,只要有人到场签到就了事,至于中间是否认真学习,效果如何,没有具体考核办法,这样的学习培训效果可想而知。因此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可以拍下整个学习培训现场的视像;要求事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要求培训导师向学员直接提问并与之对话等等。

第三,业务水平与权利挂钩。建立一套科学检测律师水平的机制。综合律师专业水平的高低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好坏等方面的因素,把律师分成若干等级,规定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权利。如按照等级的高低确定代理不同案值的案件,等级越低的律师,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也越长;最低等级的不能单独办案,只能做助理等等。

(四)加强监督与管理,提高道德素养。

第一,给予委托人充分的知情(权利、义务、风险)权,防范律师蒙骗当事人,减少误解和纠纷。委托人遭律师糊弄、蒙骗,其重要原因是委托人缺少知情权。为此,应该规定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告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可能的风险。另外,主管部门也可以邀请资深的律师、法官,对律师与当事人常见的纠纷、律师蒙骗当事人的常用手法以及预防措施,分门别类编成指引、手册或制作成光盘,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时,免费发给委托人。或者告知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购买。

第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投诉和举报渠道。律师所及其主管部门应主动联系委托人、法官、检察官、证人等,咨询他们对律师的意见,接受对律师的投诉。如规定律师必须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人相关的权利义务;规定必须把投诉渠道及电话告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证人等。另外,还应该规定律师把与案件有关的委托人、法官、证人等等的联系电话告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律师所及主管部门应有选择地有针对地主动与上述人员联系沟通,以此接受投诉和举报,从而有效防范律师的违法缺德行为。

第三,建立结案后的信息反馈制度。设立反馈信息卡,信息卡的设计内容要科学地充分地反映出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相关人员的评价及满意度。信息卡由委托人、法官等相关人员填写,规定结案后,律师必须把信息卡交回或由相关人员寄回律师所和主管部门。信息卡必须有编号,不能滥发、随意涂改,并按规定保管和销毁。

第四,加大奖惩力度。对于职业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社会满意度高的律师,要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大力褒奖;同时,像认定著名商标一样把他们确认为“著名律师”或“模范律师”。相反,如果因为律师的专业水平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害的,必须对其问责,除律师要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要在业界内部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八

随着亚健康人群、慢性病患者、伤残人群和病后康复人群日益增多,个性化、专业化的康复、保健按摩人员需求不断增大。康复保健按摩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的高低,不仅会影响患者的疗效,也可能给他们带来二次伤害。加强专业康复保健按摩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是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事业的迫切需要。

康复;保健按摩;职业道德;综合素质。

由于现代生活节奏不断加快,人们饮食结构及习惯发生变化,造成亚健康及慢性病患者日益增多,各种疾病治疗后需要病后康复人群和频发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单亲人群、伤残人群越来越多。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物质生活水平和养生保健意识的提高,对健康的认识和愿望不断发生变化,健康理念和要求也出现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趋势,人们已不满足于有病治病的传统治疗方式,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保健按摩新要求。保健按摩社会需求大幅度上升,这就使康复保健按摩行业日渐兴盛,各种保健按摩馆、康复中心,甚至康复医院及综合医院康复科相继建立,并很快受到了行业的重视,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而受过正规专业培训的康复医疗、保健、推拿按摩人才更是大受欢迎。然而,现有康复治疗从业人员大多是从神经内科、护理、骨伤及中医等其他学科进修后转过来的,专业技术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性规范化培养,虽有专业康复人员但数量甚微,而且多数刚从学校毕业出来时间不长,既缺乏经验又未取得资格证书,很难得到行业认可。保健按摩行业更是鱼龙混杂,人员素质也良莠不齐,大多是通过短期训练或是进所谓“速成班”培训后从业,甚至还有未经任何培训现学现用的。这些因素不仅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也给行业声誉带来了不良影响,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因此,加强专业康复保健按摩人才培养,同时对现有的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化、职业化、全程化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是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毕业后不一定都能成为优秀的康复推拿按摩技师,仅仅拥有娴熟的康复推拿按摩技术也不能成为优秀的技师,一名优秀的康复推拿按摩技师不仅要具备精湛的专业技术,更要具有良好的、规范的职业道德素质。尤其在以高品位康复保健按摩日益盛行的今天,一个优秀康复保健按摩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文化素质、人际沟通能力、工作环境、职业形象、服务质量等不仅会影响患者疗效,影响从业人员的声誉,甚至影响行业的发展。该研究结合自身教育工作实践,就康复保健按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升谈几点认识。

康复按摩治疗过程是直接和服务对象近距离接触的过程,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既要扎实的基础知识,又要丰富的实践操作能力,还要有较高的职业情商,积极的心态,耐心的沟通,良好的表达能力等等,可以说是既要软件又要硬件的专业技师,需要非常优秀的人才从事的职业。如果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个人修养不高,被服务对象就会对其产生抵触情绪,不仅影响治疗效果,也会造成服务的对象流失。所以优秀的康复按摩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自身修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行为,培养职业情感,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以高尚的职业操守和精湛的技能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才能得到患者的尊敬和认可。

1.1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要有深刻的职业认识。

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要在执业过程中不断认识和理解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认识自己在工作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强烈的服务意识,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自身行为,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能和技巧,按时优质地完成职业过程。

1.2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要有深厚的职业情感。

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要从自身工作的社会意义和性质上去认识自己的职业,有意识地从点点滴滴的工作中寻找乐趣,不断修炼自己职业情商,打造良好的职业心态,以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职业活动中。要乐于从业,精于职业,从内心中热爱自己的职业和岗位,强化职业自觉性、主动性和高效性,增强个人职业竞争力。

1.3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要有坚定的职业信念。

康复、保健、按摩大多数都是一个漫长的服务过程,执业人员长期与病患接触,不仅要耐心周到地对患者热情服务,而且还要正确处理好与患者的关系,妥善解决和克服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不仅要承受社会闲言碎语的舆论压力,还要承受一些患者的无理取闹,甚至身心攻击和伤害。因此,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既要严守职业道德,洁身自好,还要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和超乎常人的勇气。

1.4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要有良好的职业习惯。

康复保健按摩是在人体特定部位进行的有一定力量、有目的、有规律的手法或辅助器材操作过程。执业人员个人形象、卫生习惯、职业操守等对疗效和患者情绪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要在深刻理解职业道德规范和原则的基础上,在日常生活中,在专业训练中,在职业活动中不断克服自身的不良陋习,注重个人品行修养和养成教育,培养良好的言行举止和卫生习惯,加强人文知识学习,培养个人气质,进而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并达到崇高的职业境界,为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2.1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是奠基石。

“打铁需要自身硬”。一位专业的康复保健按摩人员要成功就业并在本行业立足发展,必须要练就一身过硬的专业技能,努力使自己成为该行业的行家里手,才能在行业竞争中不被淘汰。因此,合格的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不仅要认真完成诸如《中医学》《人体解剖学》《传统康复治疗学》《推拿临床治疗学》《手法学》《中医推拿学》《经络学》《腧穴学》等康复治疗及推拿按摩专业课程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掌握国内外各种保健按摩术的基本内容和特点,熟悉和精通各类康复技能、按摩技巧和手法。学习《心理学》《保健学》和《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知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民俗文化、人文社科、宗教禁忌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要了解国内外保健按摩术、按摩器械、递质及发展趋势,学习保健按摩室经营管理知识,掌握保养、维修按摩器械等方面的知识。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和实践技能基础,才能突破行业局限性,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才能成为不仅能够从事伤残、病后及亚健康等传统康复保健服务,而且还能够提供心理、精神等方面服务的康复保健按摩专业化人员。

2.2良好的敬业精神是源动力。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的态度是职业康复保健按摩人员必须具备的优秀品质,也是造就优秀康复保健按摩师的源动力。一个人只有从内心中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崇敬自己的职业,才能激发出自身的潜能和创造力,在不断的学习和创新中实现职业升华,在工作中实现人生价值。康复保健按摩亦是如此,如果一个职业康复保健按摩工作者自身都不热爱本职工作,甚至瞧不起这份职业,何谈敬业、尽职、守责,更谈不上创新,自然也就不可能在这一行有所建树,甚至影响行业的形象。因此,康复保健按摩从业人员要突破世俗的歧视和束缚,坚信康复保健按摩也是中华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一种劳动行业,它需要继承和发扬,需要有人去从事这种劳动,要从内心克服职业自卑感,增强职业自豪感,这样才能爱自己的职业,敬业守业,才能在在业务上有所建树,在技能上不断提高。

2.3精湛的专业技能是生命力。

康复保健按摩专业化非常强,尤其是按摩讲求的是一种“零缺陷”服务。因此,精湛的专业技能是成就优秀职业康复保健按摩师的法宝,也是吸引患者的磁铁,熟练掌握各种康复保健按摩手法,能迅速准确诊断患者的病症,并能按患者体质、习惯和要求,合理选用各种手法或器具对患者自如施诊,是优秀康复保健按摩从业人员必备的专业技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秀的康复保健按摩人员在专业技能方面不仅要精,而且还要新,不仅要在实践中努力练就“真本领,硬功夫”,还要努力钻研业务,挖掘自身潜能,不断探索创新,推出“特色”,拿出“绝活”,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和医风,不断推动行业发展。

2.4适宜的工作环境是助推器。

专业康复保健按摩人员所具备的设备、设施、环境不仅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和卫生标准,而且还要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探索创新,以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适应患者为目的,努力创造一个科学合理、切合实际、规范安全的硬件环境,还要营造一个即能体现个性和特色,又能体现文化内涵和品位的软件环境,即让患者有种宾至如归的感觉,还能增强康复保健按摩效果。

2.5恰当的沟通交流是润滑剂。

康复保健按摩过程也是一项医生与患者沟通交流的艺术活动。作为专业康复保健按摩人员不仅要精通专业技能,还要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在治疗或保健过程中,与患者进行适当的沟通交流,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感受,发现患者的禁忌证,准确把握患者心理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既能帮助患者减轻心理压力,也能促进患者积极配合治疗,提升康复保健按摩疗效。但也要注意,对患者的康复治疗保健按摩是主,言语交流、环境布局等都是辅助,二者把握恰当才为上佳,尤其是要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精力、情绪等灵活应变,切不可生搬硬套人人都用。综上所述,康复保健按摩是人类在同疾病与死亡斗争中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康复保健方法,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对于人们在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病后恢复等方面,都有很大作用。从业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优秀的职业素质、精湛的专业技能,才能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康复治疗和保健按摩服务,才能夯实职业活动基础,奠定事业成功的基石,才能不断促进行业向健康、清洁的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不断推动康复保健按摩行业真正成为一个现代化、正规化、规范化的朝阳行业的优秀品牌。

[1]赵玉琴.大学生职业素养提升[m].北京:中央民族大家出版社,20xx:9.

[6]贾海玲.如何提高盲人按摩师综合素质[j].考试周刊,20xx(56):196.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九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应注重提高律师整体素质、强化律师自律意识、提倡有序的同业竞争、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等。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也是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

目前,我国的律师队伍在人数上不断扩大发展,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高学历、复合型人才加入律师队伍,我国律师队伍整体职业道德素质是好的,但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也有个别律师存在一些一正当竞争行为和不足,其表现为:

(一)社会客观方面。

1.律师职业社会地位低,容易受到歧视,《律师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立法上对律师职业的如此定位,使人感觉到律师就像是向社会“贩卖法律”的个体户,与律师职业的崇高使命形成了巨大反差,使律师很难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2.刑事诉讼中“三难”问题仍未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问题,虽经几年来不停的呼吁引起了一定的重视,有些地区还制定了相关的措施。但仍有少数法、检、公的警察为难律师们的办案,工作中的诿扯皮。

3.司法不公、暗地操作现象仍存在,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如果按照严格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作出一个可预测的专业性判断,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实现这一判断,但在实际办案工作中,通过双方律师智慧和劳动的竞争,以实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优化的格局,往往因司法不公被暗箱操作而取代。

4.案件资源稀缺有限。目前,律师的案源主要来自于亲属、朋友、同学、熟人、客户的介绍,不经过介绍,直接上门的客户少。大部分客户在真正委托律师时,所关心的不是律师的专业水平,而是律师和法官的关系,这类委托人需要的是让律师打关系,而不是律师的专业化服务。

(二)主客方面的因素。

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在律师队伍数量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却呈下滑趋势,拜金主义、商业化倾向在律师中有泛滥之势。

因而造就了一批读很少书,看报,不深入研究法律,不会出庭的“精英”等等问题,收费无标准,为争夺案源任意压价,走后门,办关系案、金钱案,虚假宣传,贬低同行,不能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不钻研业务,刻意拉关系,作虚假承诺误导当事人,沾染不良习气,严重损害律师形象等。

(三)部分律师在执业中存在高收费,以收费多少论英雄的倾向;少数律师品德差,在执业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案件敷衍塞责,收钱不办事,甚至欺骗当事人;极少数律师为求案源或胜诉不择手段,不依法办案,知法犯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所有这一切,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阻碍了律师事业的发展。

(四)近年来,少数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有的律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的律师不依法办案,甚至发生了违法犯罪等严重问题,这些少数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主要表现为:少数律师贿赂司法人员,或者介绍当事人贿赂司法人员,严重者构成了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

二、解决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律师管理工作上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要联系实际,依法制定对律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的措施。严肃执行纪律。作为执法的律师队伍必须有严明的纪律,这是落实职业道德的基础保证,也是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纪律教育和执业风险教育,全面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抵御风险及金钱诱惑的能力。这个教育不是形式的、虚张声势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卓有成效的。现在,中央已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虽然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但律师如何全面准确地学习好和理解好这个准则是非常重要的。

(三)抓好律师队伍的业务学习,促进律师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水平,也是搞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现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增多,律师只有抓紧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学习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增强市场意识,增强市场经济法律意识,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特点,才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采取有利措施,切实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律师工作的性质决定律师工作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和国家的领导之下。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这是搞好职业道德建设在组织方面的一个重要保障。

(五)加强律师的纪律监察,司法行政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介入到律师行业中来,加强对如何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调研,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进行私访、问卷调查、调卷审查、回访当事人、深入公、检、法等机关座谈调查等,探索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在违纪的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对严重违纪的严惩不贷;同时还聘请一些群众监督员,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督。

总之,我们要以《纲要》为指导,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革创新。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抓起,尽快构筑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四大”系统工程,扎扎实实地搞好职业道德建设。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十

一、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在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协助侦查、审判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案件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努力促进实体公正;要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时效进行。二是要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必须坚持依法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三是要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全体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既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要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切实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五、通过学习,明确了要尽快转变律师工作的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等措施为主转移预防纠纷上来。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十一

医生又是个高风险的职业,医疗中任何一点疏漏都可能对病人的健康带来不良的后果。难怪常言道:医生杀人不用刀。医生一定要从这类话中感受到自己的责任十分重大。可见,医生的职业道德,也就是医德,对于一名医务工作者是何等重要。

然而,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关心私利。有些医院的黑幕、丑闻也随之曝光,而这种种内幕的真相也让人闻之心寒。

最近有媒体报道,在贵州,一名两岁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后遭护士数次扇耳光,次日死亡。消息一出,迅速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焦点。据说,当班护士对小患儿面部的拍打动作,不属于重症监护常规镇痛后的唤醒行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护理规范,丧失医护人员职业道德的事件。这件事值得我们反思。首先,高尚的道德和专业的技术是一致的。因为护理治疗专业技术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康复和生命安危。我们能设想一个道德高尚的护士,在她的专业护理技术严重不合格的情况下,能够完成救死扶伤的责任吗?这只会给病人带来痛苦和更严重后果。这样的医务人员即使是服务态度再好,也不会得到病人家属和社会的谅解。对医务工作者来说,无知就是犯罪。“扇耳光”事件中的那位当班护士就是杀死两岁小患儿的凶手。这给医学界也敲响了警钟。此外,近期在海南校长开房事件中,同一家医院出现了前后两次结果迥异的鉴定,令人大跌眼镜。涉事家长也曾多次接到熟人捎话,校长家人曾托人找他们私了,希望不要把此事闹大,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据此不禁可以想象这家医院的医德被什么样的势力吃了。一个化验结果的数据是否可靠,一份心电图的分析是否正确,如果每个参加操作和判定的医务人员都能意识到他们做出的结论对病人的以后将发生怎样重大的影响,从而谨慎从事,力求为病人提供最可靠的资料。这种高度负责的精神,其实也是医德高尚的一种体现。

除了以上两个案例体现了当今医生职业道德修养的欠缺外,我觉得医务人员对待病人的态度也很重要。医务人员中对病人态度比较常见的是冷漠。在医务人员眼里,门诊急诊部门都是一个很普通的地方。但是,在病人眼里却完全是另一回事。病人和他的家属到一个对他们完全陌生的环境,心情又焦急。可是,如果他们看见工作人员是一种漠不关心的神态,如果他们畏畏缩缩甚至低声下气地提问,得到的是爱理不理,心里会是一种什么滋味呢?在某些情况下,我们讲医德,用不着说什么大道理,需要的仅仅是“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假如你带着亲人去看病,或者是自己生了病,你就自然不光计较能不能看上病,看好病,也会计较医务人员的态度好坏等方面了。

当然,医生的职业道德败坏也只是个别现象,我国也有很多优秀的医生护士,像南丁格尔奖章的获得者刘振华、王秀瑛等等。媒体也频频报道过医务人员在危急时刻伸出援助之手,像汶川地震、雅安地震、非典时期、禽流感时期,医务人员都奋斗在第一线。他们之所以被誉为白衣天使,就是因为他们给一个又一个在病痛中的患者带来了温暖,光明和再生。我相信,每一个患者或者亲属看到医院急诊科的医生匆忙的小跑着推着急诊病患的时候,也会从心底产生一种仰望的尊重。医务人员的工作也是十分艰辛的,每时每刻,包括所有的节假日,也毫不例外,都有大量的医务人员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帮助病人解决病痛。当然,医生自己也是一个人,和大家一样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情绪不好的时候,甚至也会有因受到委屈而对他人不满的时候。我想,他们都会尽量克制自己不把这些带到工作中去。当他们穿上白大衣,也就摒除了一切杂念,,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这何尝不是一种高尚的职业道德呢?换个角度来说,我们就诊的病人也要多多体谅他们。

最后,简单讲讲如何更好地建设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医生的职业道德建设,首先应注重。

医德情感的培养。我认为医生应当具备“换位思考”的能力,只有设身处地地为病人着想,医学道德的责任感自然增强。有什么样的道德观,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医生也毫不例外首先是做人,然后是做事。病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无论是什么样的身份和地位,要在医生眼里,都是平等的。以仁爱之心对待病人,把他们看作自己的亲人。落实到具体措施上,据说北京医院经团委倡议,在门诊大厅安排了两位义务的“导医小姐”。她们每天亲切热烈地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给病人提供各种咨询,因此也受到普遍的欢迎和感谢,不少医院后来也采用了类似的做法。我觉得这些年轻医护人员的行动,无疑是应该受到赞赏的。实际上,这是并非难以做到的事。如果我们每个在门诊急诊工作的人员都有这种观念,注意一下态度亲切和顺便给病人一点指点,那将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充满温暖的氛围。

总而言之,仁心加上仁术,医者永远都是我们健康的保护神。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十二

一、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强调,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在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协助侦查、审判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案件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努力促进实体公正;要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时效进行。二是要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必须坚持依法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三是要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全体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既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要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切实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五、通过学习,明确了要尽快转变律师工作的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等措施为主转移预防纠纷上来。

在新经济环境下,律师的角色和功能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再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人或权利的维护者和辩护人,律师职能也要由过去的“治病”转变为“预防”。律师的职责应该是帮助企业少打官司,最好是不打官司。”尤其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承担四项功能:1、预防功能:在订立合同之前进行严密的审查,务使问题出现之前即得到有效的防范。调查研究新的立法动向,分析各种法案通过后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利弊,预先提出各种相应的对策和措施。2、治疗功能:一旦出现了问题,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确保本企业利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3、教育功能: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律教育;拟就指导性的格式合同范本和各类工作守则和程序。4、战略功能:参加公司的有关法律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的一些决策,研究有关业务开发更新的法律问题,从宏观上实现法律管理指导能力。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十三

在当前的会计学专业教学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属于一门专业必选课程。该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囊括会计工作相关的金融、财税和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研究方面的理论思维。通过提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水平,能够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社会经济中的交易事项,并且有利于学生从多思维视角思考会计问题,提升学生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课程教学特点和学科体系等因素,导致当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的教学水平依然较低,学生职业能力低下。

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深入研究教材内容,整合有效教学资源,其中有效教材资源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其一是校本资源。

再次,充分利用学校内部的网络教学资源平台,让学生共享有用教学资源,并利用该平台提交电子作业,进行电子在线考试,有效提高学生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

其二是学生资源。要求学生利用课前时间,结合教学内容搜集大量真实的资料信息,并进行归纳分析,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效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让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其三是社会资源。学生可充分利用网络、图书和媒体等多种平台,广泛搜集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图片、视频和案例,真正实现多种教学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合理地将课堂教学内容延伸到课堂教学之外,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提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的教学效率。

在当前《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的教学改革过程中,课证融通是必经之路。其中,“课”表示专业课程体系内容,“证”表示各个职业岗位的能力需求。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新修订的考试大纲中,对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结合新修订的课程标准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创新,并坚持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为主要基础条件,以便有效提高会计核算能力、税务处理能力和决策能力,促进学生更好地应对岗位需求。在新修订大纲的背景下,老师应该合理调整课堂教学内容。

例如:针对“增值税”的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尤其是在“营改增”政策的出台过程中,合理增加“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率、征收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点,这便要求老师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并合理地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网络课程内容与多种教学方法有效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最后,充分利用多种平台,搜集数据来验证假设的问题,从而总结归纳出结果,促使学生更深入地掌握新知识。通过采用问题教学法,让学生在不断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帮助学生在巩固旧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掌握新知识,系统全面地理解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其他知识点之间的内在关系,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效提升学生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

作为考证过程中一门必考的课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非常突出。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学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不断探究、不断总结和归纳的,促使学生进行学习之后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引导学生养成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和经营的意识和习惯,提高学生的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从而为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需求奠定良好的基础。

律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十四

随着社会法治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的缺陷逐渐暴露甚至步入了误区,需要我们要加紧步伐采取措施赶上社会的步伐,法治社会的节奏。

职业道德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是以社会分工为前提,以职业生活实践为依托,社会分工产生了职业和职业活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职业种类的日益繁多,职业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基于调整各种职业内外关系的现实需要,规范人们各种职业活动和职业行为的职业道德逐渐产生。律师也不例外。就连恩格斯也曾经说过:“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自的道德。”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在其职务活动与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违背事实的辩护可分为:没有掌握案件事实的辩护、掌握部分事实的辩护、故意逃避案件事实的辩护、故意捏造案件事实的辩护。在这我要说的是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

故意捏造事实的辩护指的是为他人捏造根本不存在的案件情节如伪造证据、诱使当事人、证人和其他人虚假陈述、制造、提供伪证等,作为法律的捍卫者的律师而言这是危害性最大的一种。无论是针对社会、当事人、还是律师本人而言。对于社会肯定是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当事人而言,因为其违法做了伪证,肯定又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律师来讲那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使得律师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各种矛盾有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培养和形成。律师是市场经济运转过程的监督者,律师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如果每一个律师在从业活动中,都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职业权利履行职业义务,自觉遵守其职业道德,那么律师就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律师职业道德产生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基础是律师职业道德赖以产生、存在、发展的基础和根源。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一经建立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反作用集中体现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贯彻落实。

3月4日,胡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的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指明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律师职业道德是立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础之上的。

(四)有利于社会主义律师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律师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同属于律师遵守的社会规范,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律师法律法规不能解决的问题,依靠律师职业道德能解决,甚至律师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还要以律师职业道德为基础,如果离开了律师职业道德的支持,律师法律法规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当然,律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两者绝不能杂揉并用,更不能彼此取而代之。律师法律法规自身固有局限性决定了社会调整规范多元的必然性,律师职业道德等软规则和法律法规硬规则的并存才是现代社会的应有之义。

四、健全律师职业道德规范。

麦克米伦曾经说过:“律师在行使其职能时必须尽到五个方面的责任:必须对当事人负责、对对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国家负责。在诉讼中这五方面往往是相互矛盾的,因此律师要想在这五方面保持平衡,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因此为了完善我们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我们必须采取措施。

如果说法律是律师职业的第一生命,那么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律师的职业的第二生命。我们必须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为切入点,通过规范律师自律的意识建成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律师队伍,使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意识、法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信任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五、结语。

我们要积极做好律师职业道德的规范问题,以较快的速度顺应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建立属于中国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律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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