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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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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实用18篇)
2023-11-12 01:50:00    小编:ZTFB

制定一个好的方案需要充分的思考和分析,不能草率行事。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本质和背景,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方案范文的使用需要注意版权和知识产权的问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属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债务为五华区全口径债务,包括纳入债务监测系统的政府性债务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债务。

——政府债务。控制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不超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风险测算预线以内,不出现债务风险预警。

——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出现企业债务逾期失信行为。不得新增违规融资,公司融资行为不得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一)规范融资举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1.严禁新增违规债务。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只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对我区已列入省、市政府隐性债务贷款项目,要通过撤函剥离、贷款置换、提前偿还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争本年内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规范政府支出责任事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形成的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和分年财政预算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全面推动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对土地储备等收益能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申报、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项目建设,缓解融资压力。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科学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补短板、调结构重点环节。不得出台与地方政府财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超出当地财力承受范围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可行的原则,对建设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严格把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落实项目资金匹配保障。对在建项目,要做好项目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损失浪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本息偿还来源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制定偿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

1.政府债务。区财政局作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政府债务收支分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2.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作为化解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化解公司存量债务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建立债务项目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偿债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逐项落实偿债来源。妥善处理公司新增债务与化解存量债务的关系,对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新增债务及到期债务无法落实偿债来源的,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3.匹配锁定偿还来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偿债资产资源以及存量债务形成的资产收益等,根据资源价值、政府偿还责任和债务余额等情况,一一匹配后进行锁定,优先锁定政府债务偿还来源。按照“一个单位、一个清单”的要求,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偿还计划。政府债务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项目性质分类化解当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性债务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并将可偿债资产、资源锁定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一旦出现债务偿还风险,立即处置变现,严格专项用于偿还对应债务。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

1.扶持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配套扶持力度,通过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加大可用现金流量,做实公司资产,补充有效资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外部信用等级。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依托政府性资源和项目,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2.加大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剥离区属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化转型、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平台实体化经营范围,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健全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融资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华区债务管理机制,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五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各债务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债务风险问题必须在债务到期前2个月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按照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处置。遇突发或重大债务风险事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

20xx年债务系统锁定的存量债务,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化解。截至20xx年,系统锁定政府一类债务已全部偿还或进行置换,未来三年主要是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息,三年预计需偿还置换债券本息1.8929亿元,其中:20xx年0.706亿元,20xx年0.1434亿元,20xx年1.0435亿元,以上作为政府债务支出全额纳入当年预算安排;世行贷款,财政足额安排到期债务本息,在债务主体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中安排;应付工程款财政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支付尾款,并在系统内完成核销;担保贷款及其承担的偿还责任,财政部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核销。

20xx年新纳入债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务,财政足额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实公司债务对应链接制度。

公司到期债务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不出现偿还风险:一是借新还旧置换一部分到期债务;二是用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到期本息;三是以上两项措施无法覆盖的到期债务本息,采用拍卖公司锁定对应的产权资产方式保证偿还。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确定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分别为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债务风险。出现债务风险的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债务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对出现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发生债务风险导致政府失信影响政府信用的,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发生债务风险影响政府信用的,实行终身问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二

为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切实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开原市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行动方案。

以20xx年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严禁新增债务,调优债务结构,通过十年努力,多措化解债务。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20xx-20xx年化解债务1亿元;到20xx年底全市村级债务总额下降到0.5亿元以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所在乡镇(街道)为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村为实施主体,对乡镇(街道)实施捆绑考核。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村要针对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订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分析债务构成,摸清资产资源、理清化债思路等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保持社会稳定。

(四)坚持创新方法原则。在坚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前提下,以“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精神,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

围绕“每五年化债1亿元”目标,实施控债化债八大行动。

(一)债务明晰行动。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从村级民主决策和管理上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和明确,建立村级债务清单,并张榜公示。从20xx年开始,严禁新增债务,确需增新债务的,必须事先报请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同意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3月底前。

(二)债务清除行动。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村级债务进行集中清理。对应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组织)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转换债务关系;对债权单位确已撤销或债权人已放弃债权的债务,要依程序及时予以核销;对村集体历史上形成的不良借贷资金,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积极争取作呆帐、坏帐核销处理;对多重债务关系,要积极开展三方或多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采取债权债务对口划转、相互冲转抵账等方式消化债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三)履约清收行动。全面查清村级集体各类应收款和未兑现承包(租赁)合同,逐一制订清收计划,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清收时间节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催收,确保“应收必收”。同时,对已签的承包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对不合理的、明显低价的承包合同,通过双方依法平等协商、按照相应程序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

完成时间:20xx年4月底前。

(四)资源转换行动。激活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塘、房屋等资产资源,通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增加集体收入,利用增值收入一定比例偿还集体债务。与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政府提供担保、银行提供贷款等方式转换民间借贷。金融机构根据村级集体资产情况在贷款利率上予以倾斜,合力支持村级化债工作。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信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原市支行等。

完成时间:20xx年5月底前。

(五)物业经营行动。强化村集体对山林、土地等资源的所有权能。鼓励以农户委托、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等方式,对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和田间设施、防火、防盗、防病虫害方面进行物业化管理。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和经营服务。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间:20xx年6月底前。

(六)规范管理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新增债务申报审批、对村级债务实施动态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每年用一定比例集体经济收入偿还债务等制度。坚持“一村一账户”,村级项目、补助等一律通过基本帐户收支。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保障,各乡镇(街道)采取“按月打卡发放基础工资+年终呈现绩效考核工资”方式进行发放。绩效报酬与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债务化解情况挂钩。统一政策、统一渠道,规范村级班子成员的报酬。规范村级聘用人员和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村聘人员必须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聘用。村级临时用工必须经“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交村民(股东)代表会议形成用工标准等书面决议后才能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7月底前。

(七)减支节约行动。坚决杜绝村级行政性公务接待支出。严禁巧立名目发各种津贴、奖金及各种会议误工补贴。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有债务的村不得承担应该由村民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有线电视费、农村合作医疗、农房保险等),视债务情况酌情压缩村级慰问等费用。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8月底前。

(八)规范工程行动。严格按照《开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开原市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村级工程(项目)实行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终审制。所有村级建设项目或其他村级事项,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确保先预算后实施,资金保障率必须达到80%以上才能组织实施;确需举债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先报请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再启动村级议事程序,对项目或事项的必要性和村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认证,表决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属地乡镇(街道)。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原市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考核等。把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巡查的工作内容,加强村级债务的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完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施“三个一”制度: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所在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村级为实施主体;村级项目“上审一级”,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村级资金“上管一级”,由乡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其中村级工作(项目)、村干部报酬、村级人员聘用、村级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签。

(二)强化考核机制。把村级集体增收化债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评。如乡镇(街道)没有完成年度村级集体化债考核任务或有新增债务的村,一律不得设立乡镇(街道)自主单项考核,所在村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同乡镇(街道)驻村干部、村主要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

(三)加强化债监管。根据《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把村集体负债、化债和新债作为评定村级集体“三资”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把化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与正常审计工作相结合,强化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四)发展集体经济。全面落实开原市委《关于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按照“一村一项目”要求,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提升村级造血功能,提高村级债务偿还能力。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三

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及自治区“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部署,从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时间,完成我市“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即必须于20xx年底前偿清全部农村“普九”债务。同时,建立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

为确保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开展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清理化解及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新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军、杨少英同志兼任。

根据中央规定,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地、州、市级政府负责督促检查,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时,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农村“普九”债务都应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审计锁定原则。在清理核实基础上,所有需要偿还的农村“普九”债务,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认定后才能偿还。

(三)直接偿还到债权人原则。农村“普九”债务必须直接认定到债权人,偿还资金直接偿还到债权人。

需要化解的农村“普九”债务是指以各区(县)为单位推进农村“普九”工作到通过自治区“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债务。债务用途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筹集偿债资金是自治区、市、区(县)各级财政共同的责任。各级财政要从以下渠道筹集偿债资金:

(一)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财政给予的化解“普九”债务补助资金。

(二)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经费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偿债。

(三)教育专项资金。

(四)其他资金。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区(县)认真清理推进农村“普九”工作到通过自治区“普九”验收合格期间发生债务的项目、金额及债权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审计部门对清理的农村“普九”债务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区(县)将经过审计认定的清理农村“普九”债务报告,由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直接上报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同时,将清理农村“普九”债务报告上报市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备案。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化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在工作中,各区(县)严禁产生新的债务,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得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进行。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及产生新债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做好宣传。各区(县)、各部门要注意做好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宣传工作,及时把中央和自治区的政策传达到基层,使群众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报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各区(县)每个月都要向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报告本地化债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问题等情况。二是建立重大突发事件的即时报告制度。各区(县)对化债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的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不得瞒报。三是要建立化债信息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联络工作。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四

根据市政府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安排和我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我办编制了《债务清理核实统计表》,同时结合沙嘴办事处实际,制定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及偿还债务的规划:

1、按市政府工作要求,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全面完成债务审计,债务底数清楚,权责明晰,偿债责任100%落实;债务管理机制全面建立。

2、20xx年-20xx年,政府性存量债务到期偿还率90%,无新增政府债务;分五年每年按20%化解债务。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沙嘴办事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柳华兵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吴赤军为第一副组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国耀、党工副书记刘伟、牛倩、党工委委员朱旭光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所、审计办、统计站、农办、综治办、各管理区、信访办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上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五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1、根据此次清理核实沙嘴办事处政府性债务截至20xx年12月份尚有余额389.7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0万元、汉江酒店5.17万元、企业债务145.08万元、村级债务214.47万元、个人债务5万元。

2、我办在确保沙嘴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分五年偿还债务,每年偿还债务总额的20%。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财政收入增长点建设,增强地方可用财力,提高债务化解的资金保障。

2、压减“三公”经费、公务运行支出预算等一般性支出,保障民生项目资金需求,压减城市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新增债务融资规模。

3、合理规划项目,防止增加债务。

4、全办要高度重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制定的任务,确保五年化解政府债务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五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六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xx〕2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市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天办发〔20xx〕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根据前期推进情况确定具体清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xx年。

为切实加强开展《石家河镇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设立《石家河镇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谢国清。

组长:谢红宜。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管所,余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刚兵、梁卓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

(一)全面清理核实。结合年度村级资产清查工作,对全镇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管所、各村(居))。

(二)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乡镇统一管理。对有明确偿还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制定还款计划,由镇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化债办)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责任单位:镇化债办、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存在欠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对恶意欠款拒不偿还的对象要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子以核销。(责任单位:镇纪委、镇司法所、镇财管所、各村(居))。

(四)落实政策减免。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依法依规给子政策减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缴税费形成的债务给予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对因上级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产生的村级债务,各村应积极筹措资金化解。金融机构负责落实上级相关优惠政策,对村级呆账贷款按程序予以核销。(责任单位:镇化债办、镇财管所、镇农商行、镇农业银行、镇邮政银行)。

(五)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培育更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让更多农民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要维护集体经济的发展基础,一般不宜采取出售资产抵债的办法。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制度。加快推动省、市两级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落地见效,发挥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镇组织办、镇经济发展办、镇乡村振兴办、镇财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责任单位:镇财管所、镇经济发展办、各村(居))。

(七)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下决心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管所、各村(居))。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进行摸底调查、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宣传培训,统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镇、村分别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级小广播、宣传标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化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使农民真正理解、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化债工作,形成全镇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工作氛围。

(三)摸底调查,分类造册(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结合年度农经统计年报、“全国村级务摸调查管理系统”,村级账簿等资料对各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镇财管所指导各村(居)按照债权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四)公示公告,接受监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将清查结果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在“村级财务流水账公开栏”和村组微信群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科学分析,精准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针对摸底调查公示确认的债权债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精准制定化债的筹款方案,精准确定化债范围、化债比例、化债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级债务。

(六)考核验收,实施奖补(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20xx年各村化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实施奖补。

(一)明确工作职责。全镇化债工作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化债办具体组织实施;镇组织办负责对各级干部在化解债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镇纪委负责对化债中违规举债、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严肃查处问责;镇司法所负责欠款国家公职人员、恶意久款对象依法清收的指导;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镇财政所负责对化债工作的业务指导。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者,承担直接责任。

(二)强化检查督导。镇化债办及镇纪委要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督导组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化债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及时向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督导情况。镇化债办负责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考察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结果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镇化债工作整体推进。

(三)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各村(居)两委班子工作实绩考核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乡村基层治理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二)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三)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财办金〔2017〕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五)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一)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招标上限值)、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三)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区直各责任部门(单位)、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单位)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八

为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决定成立武功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张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军委、县信访局局长梁军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对领导小组安排给相关单位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对房地产领域涉及违法的人或单位及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相关事宜。

2.县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阳市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的处理,负责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对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完善手续;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和缴纳办法;负责对已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供热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研究确定对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消防审查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研究确定对因开发企业和施工方经济纠纷等原因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项目,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负责核查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追缴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天然气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4.县信访局。负责针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推动解决;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做好业主的'接待和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坚决杜绝业主来市赴省进京上访等任务。

5.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问题项目需补交城市配套费的提出解决意见,对符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求的,按报建对应期收费政策标准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专班有关部门加强涉险房地产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6.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等任务。

7.县税务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提出问题项目税务解决意见,对欠缴税款的项目进行追缴等任务。

8.县人防办。负责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政策;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9.县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使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房地产领域涉嫌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11.县司法局。负责对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涉法问题,做好法律咨询及解答工作等任务。

12.县法院。负责保证企业、债权人、业主利益合理处置,消除社会问题;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务。

1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常信访秩序,坚决杜绝在大门口聚集上访,对违法上访及时,迅速、果断处理;负责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等任务。

14.普集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上访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15.县人社局。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落实分级稳控责任,维护稳定。

16.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对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专班任务进行全环节督导,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解决化解工作。

其它未尽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班工作安排确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分包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下沉一线,深入了解信访问题来龙去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踪督办各个环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严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大原则,坚持“把解决群众办证难,入住难问题与处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把为群众先行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税费征缴相分离”的两相分离原则,为群众敢于担当,为实际大胆容缺,依次化解民生发展难题。

(三)密切协调配合,增强运转效能。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化解问题。坚持“一类一策、一盘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提高问题解决化解效率,对因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消防验收、市场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楼盘烂尾”“入住难”“办证难”等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决不允许扯皮推诿而回避矛盾,决不允许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决不允许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九

4、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存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风险。

4、严把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差旅费报销等财经关口,加强财务管理监督;

6、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工作规范,遵守财经纪律,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市、县化债工作实施意见,为促进全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稳步推进,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省、市、县三级化解村级债务会议精神,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总体要求,坚持“遵守法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重在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搞好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促进我镇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夯实经济基础。

镇委、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及农村“三资”等工作的联席会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联席会领导为副组长、全体包村行政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指导和督导各村化解债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村成立以包村行政干部为组长、村支部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村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由镇财政所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在财政所和村两委会中抽调,负责全镇化解村级债务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上报工作。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依规清收化解原则。

(四)坚持民主议事原则。

(一)债权目标和任务。

自20xx年5月起,全镇各村要在全面清理登记债权基础上,根据债权构成和类别,分别拟定清收方案,提交党员群众议定,拟定三年内完成债权清收计划。

(二)债务目标和任务。

一是财务清理目标:全面清理村组所有财务帐目、经济往来、承包合同、财产物资、两工折款、“一事一议”筹资、国家税赋减免、国家各项补贴、国家转移支付、干部工资尾欠及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是债务清查目标:以“锁定”和“挤水分”为重点,对每笔债务进行重新确认;每笔利息进行重新核实;所有干部工资尾欠进行重新审定;确保所有债务“水分”全部“挤干”。

三是化解债务目标: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债务清零。

(一)强化工作纪律。在化解过程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所有收支均由村会计经手,按照代理记帐手续办理,其他专班人员协助进行。

(二)明确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开展化解工作时,可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往前推进。

(三)落实工作责任。债务化解过程中专班要明确工作职责,履职尽责,强化担当,扎实做好清收化解工作。

1、在清收化解工程中,掌握工作方法,严禁激化矛盾。

2、工作专班团结一致,严禁拉帮结派,制造矛盾。

3、严格执行议定办法,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更改议定内容。

4、严禁提前宣传透漏议定内容。

5、未经履行议定程序,严禁私自更改债权债务化解金额。

6、非工作专班严禁插手债权债务业务。

(一)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村级债权债务清收化解涉及面广,数额大,成因复杂,通过会议、横幅、广播、电子屏、微信、短信、qq群、给农户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实行村干部带领专班入组开会进行宣传发动,对在外务工人员进行电话或邮寄信函形式告知,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子。

认真开展村级债权债务的核实清理,搞好债权债务的合并、分类及账务处理,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切实挤干水分,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用途、原因、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三)召开会议,民主议事。

对本村债权债务结果进行议定程序,由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后,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逐条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议定实施方案措施。

(四)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按照议定的债权债务方案措施,专班进行清收化解。

1、村干部带队,专班入户进行,按先集中户后分散户进行,对个别特殊情况户可合力攻坚。

2、债权清收和债务化解相结合,对同一家庭或家族同时有债权或债务的,经协商履定手续后可对冲核销。

3、对于死亡户和失踪失联人员等,认真做好清收化解记录,保留证据,每笔进行充分议证后按类型区分,分批化解或按程序作呆帐处理。

4、清理化解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化解过程中遇到黑恶势力将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打击。

5、村集体发展经济与化解清收相结合,对积极主动对债权进行偿还的,根据村规民约,可建立奖励机制,提高债务化解效率。

(五)帐务处理。

1、做好化解债务帐务处理。一是组织搞好结账,由村两委成员组织理财小组搞好村组全部清收单据款项、原手续核定待销,并全面提请党员群众代表议定。

2、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后的集中归类账务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化全解工作要分阶段进行结帐处理帐务,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对化解后的情况进行一一勾列、甄别,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按时还款或账务调帐处理,所有的还款调帐等手续须有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签字确认并履行“四议两公开”手续。

(六)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本村债权债务化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上报乡镇债权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各村村民理财小组将清理情况在村级财务公示栏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资料归档。

债权债务化解由专人建立独立档案,并形成会议记录,记录每次专班会议,图片,宣传发动,代表大会议定,专班入户清收化解债权债务等动态。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一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二

为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杜绝新增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凤险预测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确保政府性债务稳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对存量债务结构像还力度。按照“杜绝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化解存量,杜绝新增,减少债务风险,减轻融资压力,切实加强债务管理。根据我镇债务现状,通过压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化解存量,确保全镇政府性债务在20xx年全部偿清不新增债务,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债务事件。

为打赢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根据省、市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各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辉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臻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责任。做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

(一)工作原则。

据市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债务状况,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消化旧债、杜绝新债,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监控有力、责任到位”的管理机制,二是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对历史性债务进行限期偿还。三是规范管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镇20xx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合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财务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台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和领导负责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缓解偿债压力。通过缩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学调度资金,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偿还台账,采取一对一协商谈判的方式,通过减少债务额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实施一次性偿还。(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単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序推进。(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充分利用镇统一领导的功能,合理调配资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安排全镇建设,杜绝举债建设。(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镇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府性债务工作的重要性,各债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主要主任,按偿还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时间节点,责任要到人,时间到日,确保各项清偿工作按步推进。同时,在明责包干的基础上,单位内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确保全镇的债务偿还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三

以严控新增债务为首要目标,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增加势头,取得明显成绩效果。

20xx年村级债务化解率力争达80%,化解过去的债务,控制新增债务。

各村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口径和内容,组织开展对村集体债务的全面清理核实,组织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清理核查结果填写《村级债务情况统计表》,报镇农经站统一汇总信息。

针对不同的债务,需要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针对本镇余额较大的几类债务,三资中心明确了化解方式,确保各村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化解。

各村上报阶段性化债成果,周村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村级化债工作以及控债、化债长效制度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报送县农业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收入近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备了一定的偿还能力,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农户的.欠款大多数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级债务。

一是对单位已经不存在或个人已经死亡多年的债务,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核销,达到化解债务目的。

二是对于其他形成的呆死债务,有的能通过收回集体债权偿还的予以化解。对于金融部门的陈旧贷款,督促村里积极偿还;对修建住宅楼形成的虚拟债务,已计入“应付款”科目的,通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核准修建住宅楼的承包收款方,将预付款冲减虚拟债务后,结余资金转入“公积公益金”。

积极稳慎化解,把控新作为重中之重。

一是建立健全村级举债申报审批制度,村级新上重大项目,要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报乡镇备案。

二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设立债务警戒线,明确收益分配优先序,对超过警戒线的村集体,要先偿还债务,再进行分红。

三是规范集体成员福利费支出,改变一些村集体大包大揽水、电、气等费用的习惯,引导农户合理承担费用。四是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村级集体的支出压力,以防新增债务。

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产权,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管理。鼓励村集体挖掘人脉资源,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全民创业,通过税收新增财力返还,形成稳定收入。

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发展一些农业产业类、服务类的项目,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针对有些村级债务依靠村级组织本身难以化解的问题,本应有国家承担的修路架桥、教育卫生等形成的债务,各村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对接金融部门,全力化解相应债务。

各村要成立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组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

要建立村级债务化解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为化解村债第一责任人,对化解债务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镇党委政府将对化解工作中领导不力、任务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予以严肃处理。

村级债务化解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应严格对照政策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四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及总行部署,xx支行严格落实《江西省分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五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区人劳社保局高度重视,先后5次召开班子会,专题学习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关文件,理清思路、把握要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研究,带头更新观念,带头组织实施,为全局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使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理解、支持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该局及时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手册》,达到人手一册,转发了《新华区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新华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成立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大会,同时不定期、多层次组织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学习、动员,使大家尽快认知和了解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确保了全局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整体规划、步调一致、扎实推进。

针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部分人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义把握不准,内涵领会不深等问题,该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时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关文件进行多次学习讨论,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集中解惑疑问。通过交流研讨,使广大干部认识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与每个人紧密相连,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紧密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查找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才能不断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同时,该局还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流程等相关内容制成宣传版面,结合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制作“焦裕禄廉洁奉公警示句”宣传版面等,在全局办公场所显要地方和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张贴上墙,通过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来。

廉政风险点查找是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整个工作流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全局干部职工领会廉政风险防范内涵的基础上,该局于及时组织召开全局廉政风险点查找动员大会,对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该局紧密结合岗位职责、部门职能,广泛开展了个人自查、交叉互查、部门评查、评估审查等“四查”活动。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摆和分析廉政风险。每名干部职工在查找风险点时要求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各股室《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认真查找、填写后,先由负责各股室领导进行把关,对语言描叙不清楚,风险点查找不准确,措施制定针对性不强的一律推到重来。该局还成立廉政风险点审核小组,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各股室《制度机制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再次进行严格把关,然后报区纪委审批。廉政风险防范是一项前瞻性、探索性的工作,在工作开展中,该局还通过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该局在全局每名干部职工中建立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内除装入每个人的学习笔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手册》、《廉政风险识别、防控一览表》以及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外,还要求装入每个人廉政教育学习计划、每个阶段的学习心得。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廉政风险防范个人学习档案进行抽查,确保在思想道德风险的前期预防阶段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设置廉政风险警示牌。该局为重要岗位及股室制作“廉政风险警示牌”,实行廉政风险警示牌制度。警示牌一面是“廉政勤政、自律自警”警示句,一面是各自岗位工作职责。廉政风险警示牌出现在办公桌的醒目位置,不仅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次承诺,更是一面“镜子”,让广大干部职工做到进门思廉,抬头望廉;它也不仅是在激励约束自己,同时也是主动接受大家的监督,给自己保持廉洁自律多设了一道“防火墙”。三是公开重点岗位风险点。

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该局把重点岗位及股室作为切入点,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通过全面查找风险点,并逐一确定风险等级,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建立防控模式和监察预警机制,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该局还对掌握组织人事权,行政许可、审批以及执法权,财政审批权,物品采购和管理权,社保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审核管理权等职权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自我防控措施,在办公楼的显要位置设置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公开承诺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在全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六

为深入推进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xx〕5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看待和评估当前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好医疗卫生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强烈的“答卷”意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于未然、化解于无形。

医疗质量安全是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是依法执业的红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大,医护人员负担重,极易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环节多、隐患多。要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血液采集、运输、保存、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要全面落实好疫苗监管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控各类传染病,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血液传播类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暴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病例救治和隔离、检测、感染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要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排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制度、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的事件。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高峰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医院建筑、车辆、电梯等重点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的管理,严防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事件发生。要切实加强后勤管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要高度重视健康信息数据安全,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要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突出抓好“失独家庭”人群,落细落实各项扶助政策,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等事件。要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快速处置。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收受回扣等贿赂案件。要抓好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卫生秩序稳定。

围绕上述医疗、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科室、各个流程和各个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实查准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每个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排出整改时间表。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分类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进度,确保今年8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要严防死守,彻底杜绝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对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性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堵住监管漏洞。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研判、风险评估、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防控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主动仗,坚决守住全县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全稳定底线。

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县卫健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导,做到无死角、无遗漏,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到位。对官僚主义不作为、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和整改导致责任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引导处置网络舆情能力,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边处置、边汇报,以便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适时发出正面声音、权威声音,防止个别事件通过自媒体持续放大。要完善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把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七

多年来,我省公立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举债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医疗设备等,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破除,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公立医院发展的瓶颈。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总结经验、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区分公立医院存量债务性质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力争20xx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xx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

同时,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省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立医院债务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和偿还。

在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债务的同时,审计甄别政府有担保责任的.二类债务和其他三类债务中的长期债务和流动债务、实际债务和政府融资举债,锁定存量债务,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收支运行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一院一策,分别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规划、分年偿还、逐步化解。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有关规定,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的标准、规模,健全并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格控制举债,杜绝违规举债。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债务形成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等基础管理,构建公立医院长效发展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统一部署,在20xx—20xx年期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锁定的一类债务全部置换。债务置换后,全部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通过自查自审、交叉互审等方式,对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剔除实际未用于医院发展建设的政府融资贷款以及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利滚利、息转本”高息的贷款等形成的债务,出具审计甄别报告。建立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债务台账,统一编号,销号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审计甄别中,可统筹参考审计署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审计、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等报告结果。(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各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并报经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公立医院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

从20xx年开始,公立医院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医疗收入的5%提取偿债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度应还本息低于医疗收入5%的公立医院,按实际本息资金需求计提,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各级政府应积极搭建平台,支持公立医院与债务银行充分协商,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压缩截至20xx年底还本付息期限仍超过5年的债务期限,争取银行采取挂账停息、债务豁免等方式减轻债务负担;对暂时不能压缩偿债期限的债务,支持公立医院通过争取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偿债成本。

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适当安排债务贴息补助资金。省财政将对省属公立医院和贫困县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给予奖补。各级公立医院将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各类资金,剔除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偿债,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其中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资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类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按照存量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能继续使用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加快处置公立医院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将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的监管,必要时可组织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规模标准、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复审,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建设资金尚未落实需要贷款建设的项目,暂缓建设,待相关条件完备后再行续建。对复核后符合条件、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继续按立项时明确的筹资方式或原银行协议贷款续建;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资金。(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度对各地存量债务审计甄别、债务偿还进展、新债管控等进行考核。20xx年之前,省财政每年单独安排一定的新增债券额度,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地予以奖补,并对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及没有债务或提前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区给予倾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及续聘、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等挂钩。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较好的公立医院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未落实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公立医院,一律不得审批新项目。公立医院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级政府预算内统筹资金安排。经批准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在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建立财政综合绩效补助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审计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改等部门,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管理、债务锁定、考核奖补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审计甄别工作经费。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基本建设审批相关资料,完善项目审批机制,统筹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债务审计甄别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出具审计甄别工作报告。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复审,督促指导公立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债方案,落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公立医院要积极做好债务自查,及时全面提供债务审计甄别相关资料。各级医改部门要将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医改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本地财力、医院运行、债务结构、政府补助等因素,制定公立医院偿债计划清单,细化偿债项目、本息额度、资金来源、责任人及时间表等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审计甄别、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等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将本地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方案、审计甄别报告、偿债计划清单等文件资料报送省财政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偿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一律直接支付;对医院自筹偿债资金,要减少拨付环节,及时足额支付。各地可探索设立偿债资金共管账户,对各渠道安排的偿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具体办法由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的,如数追回资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方案简短篇十八

为进一步做好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和清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成立县中小学校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拟订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方案;核实与统计债权债务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全面清查核实(时间:10月9日至11月20日)。

全面清查撤并学校债权债务,核实往来科目明细,理清每笔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审批程序、期限和现状。

﹙二﹚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意见(时间:11月21日至12月10日)。

办公室要如实上报债权债务底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债权债务清理的意见。

﹙三﹚分类梳理,及时整改到位(时间:12月11日至12月20日)。

按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清理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对手续不完备的债权债务,要补充、完善好手续;对有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尽可能还清;对确实无偿还条件的债权债务,要积极予以消化,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确保风险可控(时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通过本次清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债权债务管理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压缩债权债务数额,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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