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 水利工程发展史论文(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1 16:46:01 页码:12
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 水利工程发展史论文(9篇)
2022-12-21 16:46:01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一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甲方或乙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甲方或乙方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它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 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 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

6、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二

【题 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编号】gf-20__-0211

发包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

依据《民法典》,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三

维修养护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二条所列的通用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二、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所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四、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用词用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1.2承包人:指专用条款写明的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合同的当事人。

1.3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1.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8工程维修养护:指对工程的安全检查、日常巡查、防护、保养、维修,维持、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

1.10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分摊的其它费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历时。

1.12天:指日历天。

1.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

1.14不可抗力:指台风、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罢工、战争等异常现象以及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专用合同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补充合同或协议)。

2.2中标通知书

2.3招标文件

2.4专用合同条款。

2.5通用合同条款。

2.6技术条款。

2.7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语言。

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3.3施工中必须使用技术条款规定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规定和管理办法;没有相应规定时,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维修养护工艺,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第4条联络。本合同中有关各方的联络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签收手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

5.2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

5.3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与工程维修养护相关的档案资料。

5.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5.5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维修养护人员及设备的驻留场地。

5.6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按时支付维修养护款。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6.1在签订合同后及时进入维修养护现场,完成维修养护准备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及质量要求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6.2按发包人要求编制维修养护方案和实施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审批。维修养护方案中应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措施,保证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条款有关规定,防止因对噪音、扬尘、废水、废油不进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时清除而造成环境破坏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6.4自行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的用电、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担一切费用。

6.5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施的保护工作。维修养护时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保护,造成损坏承担一切费用。

6.6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维修养护工作区和生活区及其施工废弃物。

6.7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报表及维修养护工作计划、进展情况、管理信息等。

6.8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有关维修养护资料和文件。

第7条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可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某项维修养护工作的实施,并将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执行其指示。

第8条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应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发包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工作进度

第9条实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发包人的指示,编制实施计划提交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按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实施计划已经批准。

第10条延误开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条件,可以延长工期的,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不可以延长工期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给承包人予以赔偿。

第11条暂停工作。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全部或部分维修养护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承包人在暂停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当维修养护工作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发出的复工通知中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发生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时,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作内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单项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百分比。

12.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原因、项目内容、延期要求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发包人提出报告,经发包人审查确认答复。发包人收到报告后7天内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报告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第13条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工期提前。某项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协议修订进度计划,发包人应在2天内给予批准。发包人应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3.1提前的时间。

13.2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

13.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13.4赶工费用和奖金。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一份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主要人员资格、试验设备清单、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维修养护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

第15条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技术条款的规定和发包人的指示,对维修养护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其维修养护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记录,填制工程质量评定表,定期提交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于不合格的维修养护项目进行修补返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修补返工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再发现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处理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维修养护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正常进行,检查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影响正常维修养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维修养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16条质量要求。质量应达到水利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利行业没有具体标准的项目应达到技术条款的质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的,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返工的费用。

双方对维修养护质量有争议,可提请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裁定,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调整

合同价格在合同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作调整。

17.1发包人确认的变更。

17.2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增减和调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将调整原因、内容、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予以复核,批准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条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的核实确认

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在接到报告7天内核实已完维修养护工作任务和应支付的维修养护款,若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需要修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示进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维修养护付款申请报告。发包人应在3天内对修改后的月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签字确认。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

发包人在签字确认后14天内不予支付维修养护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减缓维修养护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同意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发包人可延期支付维修养护款。协议应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计算方法。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

维修养护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完工结算报告。发包人收到完工结算报告后应在28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结算。

6.变更

第21条变更

21.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和性质。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经批准的施工顺序。

21.2变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变更后必须按变更要求执行,若不同意变更,应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内答复发包人,则视为承包人已同意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要求。

(2)没有发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第22条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做出第21条规定的变更后,如果变更项目引起维修养护方案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影响了其原定维修养护费用时,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报价书,承包人和发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调整价款和完工日期的变更决定;除此之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因承包人违约必须作出的变更,因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验收

第23条验收

合同期满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时,可进行合同期满验收、阶段验收或单项验收。

23.1阶段验收或单项维修养护工作验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阶段或某一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后,承包人应7天内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和结论作为本合同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满验收

合同期满后14天内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验收报告(附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后7天内通知承包人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签署验收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出现争议时,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的,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决:

24.1提请行业经济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4.2签订仲裁协议或确定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调解和仲裁或诉讼判决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工作,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5条违约。发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期限内履行合同,否则有权暂停维修养护工作,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导致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赔偿因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实施、维修养护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及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发包人对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支付维修养护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承担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7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索赔。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可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按以下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6.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的申请报告。

26.2索赔申请报告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以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

26.3发包人在接到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内进行调查审核,并做出决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后7天后未予答复,应视为批准。

9.其他

第27条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发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工作的实施,对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的,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发包人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时,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时,须报发包人并双方签订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侵犯专利权等的诉讼及承担有关费用的约定后承包人才能实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建议被采纳,需由发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

第29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通报情况,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30.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30.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0.3造成承包人设备、机械的损坏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0.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3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满,维修养护工作终止,未完承包工作内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处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及合同条件

第1条词语涵义。

1.1发包人: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

1.3发包人代表: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

1.9承包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历时总天数_________天。

第2条合同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按照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第3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示例,仅供参考)

如果双方商定合同使用语言文字为汉语即:

3.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是汉语。

2.双方主要义务和责任

第5条发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

5.1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整个维修养护期内的总体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2审查批复承包人上报的单项维修养护计划的时间:_________

5.3_________。

5.4_________。

第6条承包人主要义务和责任_________

3.工作进度

第12条单项维修工作工期延误_________。

第13条工期提前_________。

4.质量与检验

第14条质量管理_________。

第16条质量要求_________。

5.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7条合同价格及调整_________。

第19条维修养护款支付_________。

第20条维修养护款结算_________。

6.变更第22条确定变更价格和工期_________。

7.验收第23条验收_________。

8.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24条争议的解决_________。

第25条违约_________。

第26条索赔_________

9.其他

第28条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_________。

技术条款

1.一般规定

第1条说明

1.1工程概况:

(1)工程位置:所属县;上下邻接;起至桩号等。

(2)工程类别:堤防工程,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水闸工程等。

(3)工程数量:堤防长度、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座数及坝垛数、水闸座数等。

1.2水文气象:气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气温

1.3对外交通条件_________

第2条合同项目工作范围及内容(承包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第3条维修养护工作会议与报表

3.1发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开周、月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工作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维修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承包人应在每周或每月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告,其主要内容有:上周(或月)维修养护工作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作量以及影响工作进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进措施;维修养护工作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4条质量管理

4.1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维修养护技术人员对维修养护工作的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4.2单项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认真进行质量检查,符合工程维修养护标准后,报请发包人检查验收。

第5条治安保卫与维修养护工作安全

5.1承包人应教育维修养护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社会治安,协助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5.2承包人应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等安全防护工作负责,并制定安全防护规程,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围内设置必要的标志和信号。

第6条环境保护

6.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禁止随意弃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质(扬尘、废水、废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违反环境的有关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要求赔偿,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6.2承包人应保持维修养护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理维修养护废弃物和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6.3在全部维修养护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发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须拆除一切应该拆除的临时维修养护设施和临时生活设施。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凡发包人决定保留的设施,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处理的办法。

第7条技术标准和规范

7.1承包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所有的材料、设备、维修养护工艺和维修养护工作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合同技术条款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和技术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

(5)《黄河防洪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6)《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实施细则》

(7)《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标准》(试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8)《堤防工程养护修理规程》(征求意见稿)

(9)《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

(10)《水闸工程管理技术规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设备管理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12)《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

2.工程维修养护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日常巡查、保养和防护,及时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降雨期间应加强巡查,对因雨水对工程造成的损坏随时采取临时措施(如对积水进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时关闭护路闸等)。

第8条堤防工程

8.1堤顶维修养护

(1)堤顶高程、宽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

(2)未硬化堤顶应保持花鼓顶,达到饱满平整,无车槽及明显凸凹、起伏;降雨期间及时排水,雨后无积水,平均每5.0米长堤段纵向高差不应大于0.1米,横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顶应保持无积水、无杂物,堤顶整洁,路面无损坏、裂缝、翻浆、脱皮、泛油、龟裂、啃边等现象。

(4)泥结碎石堤顶应适时补充磨耗层和洒水养护,保持顶面平顺,无明显凸凹、起伏。

(5)堤肩应达到无明显坑洼,堤肩线平顺规整,应植草防护。

(6)边埂应达到埝面平整,埝线顺直,无杂草。

(7)堤防土牛应达到顶平坡顺,边角整齐,规整划一。

(8)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车辆通行,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管护基地房台应达到边坡平顺、台面平整清洁、规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蚕食堤顶,硬化路口路面坚固无损。

(11)未硬化堤顶的维修养护应做到:①根据堤顶干燥程度,及时进行洒水养护。②对堤顶坑凹及时进行补土填平、夯实,雨后进行刮平碾压。③堤顶泥泞期间及时关闭护路闸(杆)、排除积水。

8.2堤坡(淤区边坡)维修养护

(1)堤坡(淤区边坡)应保持竣工验收时的坡度,坡面平顺,无残缺、水沟浪窝、陡坎、洞穴、陷坑、杂草杂物,无违章垦植及取土现象,堤脚线明确。

(2)淤背区、淤临区、前戗、后戗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顶面平整,沟、埂整齐,内外缘高差符合设计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险工、控导工程养护标准执行。

(4)对雨后出现的局部残缺和水沟浪窝、陷坑等,应及时按标准进行恢复,严格掌握工程质量。

(5)上堤辅道应保持完整、平顺,无沟坎、凹陷、残缺,无蚕食侵蚀堤身现象。

8.3护堤地维修养护:护堤地要达到地面平整,边界明确,界沟、界埂规整平顺,无违章取土现象,无杂物。

第9条险工、控导、护滩(岸)、防护坝工程

9.1坝、垛、护岸顶面

(1)宽度、高程符合竣工验收时或设计标准,顶面平整,无凸凹、裂缝、陷坑、浪窝,无乱石、杂物及高秆杂草等。

(2)沿子石规整、无缺损、无勾缝脱落;眉子土(边埂)平整、无缺损。

(3)备防石位置合理,摆放整齐,便于管理与抢险交通,无坍垛、无杂草杂物,坝号、垛号、方量等标注清晰。

9.2护坡

(1)土坝坡:坡面平顺,草皮覆盖完好,无高秆杂草、水沟浪窝、裂缝、洞穴、陷坑。

(2)散抛块石护坡:坡面平顺,无浮石、无游石、无缺石,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保持坡面清洁。

(3)干砌石护坡:坡面平顺、砌块完好、砌缝紧密,无松动、塌陷、架空,灰缝无脱落,坡面清洁。

(4)浆砌石护坡:坡面平顺、清洁,灰缝无脱落,无松动、变形。

9.3根石

(1)根石台的高程、宽度、坡度等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竣工验收时的标准。保持台面平整,无浮石、杂物。

(2)根石坡平顺,无明显外凸里凹现象,无浮石、游石。

(3)联坝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0条水闸工程

10.1管理范围内应保持整洁美观,搞好绿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无水沟浪窝、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无损坏、堵塞、失效;土石结合部无异常渗漏。

10.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墩墙无倾斜、滑动,无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无堵塞、损坏、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钢丝网水泥板)无裂缝、腐蚀、非正常磨损、剥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

10.5水下工程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无砂石杂物;伸缩缝止水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无损坏。

10.6闸门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铆钉锈蚀、松动;支承行走机构运转灵活;止水装置完好;门体表面涂层无大面积剥落。

10.7启闭设备运转灵活、制动性能良好,无腐蚀,运用时无异常声响;钢丝绳无断丝、锈蚀,端头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无缺损、裂纹、非正常磨损,螺杆无弯曲变形;油路通畅,油量、油质合乎规定要求。

10.8机电设备及防雷设施的设备、线路正常,接头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动作准确可靠,指示仪表指示准确、接地可靠,绝缘电阻值合乎规定,防雷设施安全可靠,备用电源完好可靠。

第11条围堤、格堤、防汛道路

参照堤防工程标准执行。

第12条生物防护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适生林、护堤地林及险工、控导、护滩(岸)、水闸的树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滥砍滥伐和人、畜破坏。行道林和险工、控导、水闸的树木修剪整齐、美观,鱼鳞坑、浇水沟规整,存活率达到98%以上。防浪林、适生林、护堤地林株行距适宜,存活率应达95%以上;林区无高秆杂草。

12.2堤防、险工、控导、水闸等适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洁美观,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高秆杂草。

12.3有景观功能的工程绿化,可参照园林景区进行养护。

第13条管理设施

13.1位移、渗流、应力应变、震动反应等安全监测设施完好。

13.2远程监控系统的现场设施、设备(仪器、传感器等)完好无损坏,运行正常。

13.3排水沟完好,畅通无损坏,无孔洞暗沟、沟身无蛰陷、断裂,接头无漏水、阻塞,出口无冲坑悬空,沟内无淤泥、杂物。

13.4公里桩、百米桩、边界桩、断面桩、坝号桩、高标桩、交界牌、指示牌、标志牌、责任牌、简介牌、纪念碑等埋设坚固,布局合理、尺度规范,标识清晰、醒目美观、无涂层脱落、无损坏和丢失。

13.5水尺无损坏,标尺清晰,基座涂层无脱落;测流测沙桥完整、稳固,铁件无锈蚀、无涂层脱落。

13.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等设施完好。

13.7护路闸(杆)开合灵活,标识齐全、醒目美观,埋设坚固无损坏,涂层无脱落。

13.8管护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险房、启闭机房、测流测沙房等,坚固完整、门窗齐全无损坏,墙体无裂缝、墙皮无脱落,房(屋)顶不漏水。

13.9景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干净整洁无损坏、涂层醒目无脱落。

第14条工程资料

工程检查记录要清晰、准确、完整、规范,各类工程的维修养护资料要清晰整洁,内容真实、齐全、准确、规范,并要求及时上报、存档。

维修养护资料包括:内部工作制度和办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资料,险工、控导工程根石探测资料,堤防隐患探测资料,维修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工程鉴定资料,原材料质量鉴定资料,检查检测试验资料,单项工程维修养护工作总结,维修养护大事记,维修养护日志,维修养护工作总结报告等。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四

水利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紫荆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完善目标施工管理,依照建筑施工法规及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特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基本条款: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区段: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性质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性质: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性质为纯包工。

(二)1、凡涉及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片石挡土墙砌筑(含所在区域涵管挡土墙、垫层)的所有工作内容,均为乙方承包范围。片石墙表面须作葡萄缝

2、甲方除负责大型机具,如大型机械设备、搅拌机、和灰机以及电线电缆外,其余设施、设备机械(机具)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的基槽清底、抽水工作。配合甲方做好本区域的定位放线,标高测设工作。工程所用的所有小型机具、工具、斗车、元钉、铁丝、马钉、钢钎、绳索、榔头、锄头、铁铲由乙方自备。

4、乙方负责手套、安全帽等劳保用品购置。无论什么原因引起,土方回填前,所施工段的片石、周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清理,不得影响土方回填工作。承包单价、结算及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二、

1、承包单价:____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第二款范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综合单价没立方米包干。(设计变更包括在内)

2、本工程原则上不产生计时工。如果甲方指派或甲方认定属合同范围外的计工日计算。

3、结算:_________________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由甲方开具结算清单。

4、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

(1)每完成工程量,经业主、监理、甲方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的。

(2)所有施工段完成后,经业主、监理、甲方三方验收合格,付款至总额的。

(3)余额主体竣工验收达到要求后,除留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结清外,其余余款项结算完毕后三个月内付清。

(4)工资发放时由乙方出具所完工程量的全部工资表并签字。

四、质量条款:

1、严格按照设计(变更)图纸、技术交底、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精心组织,规范施工,服从甲方指挥,维护甲方声誉。质量须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所有工程必须由甲方、建筑方、监理、质检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结束按手续。验收不合要求,必须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退场。退场结算时工程量按时计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百分之50。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可采取勒令返工、索赔、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手段。

五、安全条款

1、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2、乙方必须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做好班内安全学习、教育,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讲,使每个人员均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3、工地禁用55岁以上工人及17岁以下童工,有疾病、心脏病、高血压、残疾等病的人员禁止参入施工工作,原则上不使用女性工人。

4、加强各班组及个人之间的团结,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不论谁是谁非,均处以20__元罚款。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能教育,遵守国家安全法规、法令,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100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10000以上事故分析责任,按责任大小分别承担。

6、甲方对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的安全事故不承担直接或连带责任。

六、进度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控制进度时间,按期或提前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甲方每周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两次达不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

七、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下班前应对施工现场的场地进行清理,现场不能剩有未用完的砂浆等,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发生人工费用从乙方结算单中扣除。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及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人次。被业主和监理罚款者,有乙方负责。

4、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如有不听安排每次罚款50至500元/次

八、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备床铺、行李,水电、活树自理。)

2、乙方上岗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教育培顺。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任务,并对乙方进行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提供必要的施工材料及施工机具。

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有关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未经甲方安排、同意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擅自作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动用甲方专业人员操作的设备及电器开关箱。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和生活区以外随意逗留、玩耍、娱乐。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4、以防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他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承包的分项工程。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材料节约,不得浪费,不得偷窃,如有浪费或偷窃,甲方按损失材料价值加倍罚款。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乙方的进、退场费用自负。

8、乙方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进行班前安全检查。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损失。

3、不服从甲方安排、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要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花名册不符,每人罚款20元,乙方人员与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无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若有急事或重要事情须向甲方请假,如未请假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元至5000元。

5、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他班组的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6、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或不听安排的人员。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以补充条款解决。以上合同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对于大家完善合同内容和抓住细节是很有帮助的。大家在拟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合同对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明确,对于违约责任处理方式也要加以约定,为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处理依据。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五

20xx年3月开始,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通过整理查看内业资料和深入工程现场检查,对20xx年以来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梳理,重点检查政策和制度执行、工作流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逐项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整理规范档案资料。自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是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年度为20xx-20xx年。《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方案及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xx〕357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拔付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批复》(财农〔20xx〕1212号)文件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29.73万元。项目区位于吴家店镇,涉及古堂、松子关和吴家店三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32.5km2,1.37万人,耕地10080亩。项目建设计划整修塘坝111座,新建引水堰44座/611m,农渠8.3km/25条,排水沟8.2km/15条,斗农门4座,节制闸4座;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新建项目标志牌1处。《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第三、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xx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皖水农〔20xx〕218号)批复,投资计划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财农〔20xx〕2292号)下达: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项目区受益群众投劳折资205万元。项目规划在白塔畈镇的楼冲、街道、光慈、刘冲4个行政村实施。规划治理面积1.3万亩,新建配套整治塘坝81座,拦水堰10座,配套改造斗渠14.0km、农渠17.1km,配套渠系建筑物215座,配套改造排水沟7km,新建泵站2座,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喷灌70亩,标志牌1处。概算项目总投资为2105万元。《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修订已完成并上报省水利厅。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资金660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清淤整治220口,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23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699万元,共计922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156口、沟河堤防整治15处、堰渠15处。20xx年度省下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1248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300万元,我县整合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资金482.4万元,共计20xx.4万元,安排实施塘坝扩挖340口、沟河清淤及堤防整治28处、堰渠维修57处、更新改造小型泵站2处365千瓦、建设水利站1个、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创新改革试点3处。

(二)进展情况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xx年项目已按计划完工,共修塘坝103座,新建引水堰47座/615m,农渠7.5km/23条,排水沟7.8km/14条;发展高效节水喷灌400亩,滴灌380亩。完成投资2130.73万元。目前已通过县级自验,工程审计已完成,积极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20xx年项目于20xx年10月下旬开工,工程施工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5%,计划4月底全面完工。20xx年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并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2、专项工程及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新增农资综合补贴用于当清淤整治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20xx年项目实施乡镇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在20xx年4月底前所有项目均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县级竣工验收和市水利部门抽查验收,奖补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0xx年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县下达的项目及资金计划,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已基本完工,正在组织县级验收,计划4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三)主要成效

1、经济效益。20xx年以来,通过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实施,全县农田排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累计改善灌溉面积9.6万亩,改善排涝面积3.2万亩,促进了粮食增产增收,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灌溉节水技术和措施,采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手段,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劳动用工,提高农业生产质量和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体现党和国家重视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现了水利、财政部门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更加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社会稳定。

3、生态效益。通过实施塘堰坝渠及喷灌、滴灌节水灌溉工程,采用了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节约了水资源,降低农田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少水体面源污染和土壤有毒物质的积聚,减少地土壤养分流失,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环境的改善,从而达到稳产、高产和优质。同时,在项目实施中,注重于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农村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力求达到水清、岸绿、河(沟)畅、景美,发挥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立了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和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指挥部和规划委组成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合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资金整合方案》、《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技术标准和手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全县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建设模式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机制。组建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规划、审报、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业主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鉴定合同,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以合同的方式将建设管理目标与责任关系分解并延伸到施工承包商、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形成了设计、施工、监理等对项目法人负责、项目法人对国家负责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我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由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等方式进行建设,对集中连片、相对集中的项目,由乡镇或村实行打捆招标。

(三)质量监控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针对重点县项目单项工程规模小、施工分散等特点,县水利局编制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和群众监督质量管理体制执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对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在组织实施中,派代表常驻工地。监理单位成立建设项目监理项目部,实行全过程监理,采取巡视、旁站、见证、抽检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验收、评定等工作,对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并对其它参建单位进行协调管理。施工单位成立建设项目施工项目部,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队伍五大员,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单位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派代表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指导施工,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进一步补充完善施工设计。县水利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质量管理相关法规要求,对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过程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由乡镇和水利站进行逐个工程现场设计,核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建设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村民自建或打捆招标等方式进行建设,水利站技术人员分片包干,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同时,每村选派3-5名村民代表组成工程质量监督小组,跟踪监管,接受群众监督。

(四)资金使用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每年均能足额及时到位,县级配套资金每年年初列入财政预算配套到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农民投劳筹资使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投劳折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到位。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20xx年至20xx年我县农田水利财政奖补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县级报账制,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经县水利部门经办股室、领导分别签字后,方可到县财政部门报账,没有通过验收、资料不齐的,不予报账,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五)工程验收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我县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暂行办法》、《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验收工作细则》和《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验收程序,严把验收关。单元、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单位工程由业主组织验收,县级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同组织,竣工验收由水利局、财政局共组织;三年总验收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共同组织。目前,我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通过县级初验,正在准备竣工验收。

2、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严把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关。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申请县水利、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县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填报工程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到位进行整改落实,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近年来,我县不断探索和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推行建前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人员,签订工程管护协议,并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监管监督,起到了良好效果。积极稳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20xx年全县成立水利灌溉服务合作社3家,今年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

从自查情况看,近年来所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大部分都落实了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工程能够正常运行,发挥了较好的工程效益,群众满意程度较高。

从自查情况看,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项目监管服务力量较为薄弱。由于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点多面广线长,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在质量监管、技术指导服务上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到位的现象。

2、项目建设群众自筹资金难以筹措到位。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相当一部分资金需要受益群众自筹。但由于我县经济欠发达,群众收入整体不高,项目建设自筹资金难以全额自筹到位,部分工程未能按照设计实施到位,影响到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

3、项目档案资料需进一步完善。从自查情况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比较规范,但也有少数项目存在资料不全现象,特别是要求的工程建前、建中、建后照片不够齐全,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1、充实技术力量,切实加强项目监管。针对我县水利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的现实情况,从20xx年起,先后两批招录11名水利专业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水利站,同时局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原先从基层水利站借调到局机关的9名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今年初全部返回水利站上班,基层水利技术力量得到极大加强。在农田水利项目监管服务上,对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跟踪监管服务。从20xx年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看,质量监管、技术服务明显加强,工程进度、质量明显好于往年。

2、充分发挥奖补资金杠杆作用。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全部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了群众投资投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20xx年以来,群众投资投劳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与往年有较大提升。

3、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在项目实施中,严把“四关”。一是严把规划关。年初,根据上级下达我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各地水利工程现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组织乡镇和水利站深入现场规划,编制花名册,由乡镇报县水利局汇总,编制全县年度农田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年度方案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经市水利局评审,报省水利厅备案。二是严把实施关。省、市、县奖补资金计划下达后,由乡镇和水利站进行逐个工程现场设计,核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建设方式,采取群众自建或打捆招标等方式进行建设,水利站技术人员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三是严把验收关。工程完工后,由项目乡镇组织进行自验,自验合格的申请县水利、财政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县水利、财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填报工程验收单。四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实行县级报账制,对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的,经县水利部门经办股室、领导分别签字后,方可到县财政部门报账,没有通过验收、资料不齐的,不予报账,不予兑现奖补资金。通过严把“四关”,促使全县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更加健全完善,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更加透明,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从而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1、中央、省级农水奖补资金要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著名的革命老区,县域经济欠发达,农田水利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革命老区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快革命老区水利改革发展。

2、减少贫困地区农田水利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比例。建议对贫困地区提高小农水重点县等项目的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减少县级配套资金比例,或者取消县级配套资金。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六

为进一步发挥水利工作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站按照各级水利工作开展的相关精神,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的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在各级组织及领导的共同领导和单位职工的共同努力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完成了各项水利工作。现就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防汛工作

我镇共有小(一型水库一个、小(二型水库四个、山塘29个。根据国家防汛总部、市防汛指挥部、镇防汛指挥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防汛抗旱方案和应急预案,针对山塘水库的实际,逐个编制了防汛预案、落实了防汛物资,对各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下游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人口、耕地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统计,并结合各个防汛应急预案在各工程点标明了各点撤离路线。同时,落实了各山塘水库包保人员,对各山塘水库进行严密监控,做到措施、人员早落实早安排,汛情隐患早知道早报告,确保水利设施安全渡汛。

2、水利普查工作

今年是全国水利普查工作开展的第一年、为我镇农村人畜饮水、灌溉等提供重要依据。我站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市水利局组织的培训。组织本镇普查员培训两次、提高普查员的业务水平,目前已完成了水普清查阶段工作。

3、行风评议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水务工作行风建设,提高水务工作者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根据各相关部门对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及精神,我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成行风评议各阶段的工作。

在整个评议工作过程中单位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态度得到了明显转变。真正做到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建全制度。

同时为民办了部分实:

(一)免费帮助群众维修供水管道50余起,解决饮水人口470余人。

(二)帮助村、麦巷村协调处理自来水管理供给问题;

(三)协调解决了上坝水库、冷水寨水库和猫洞水库放水闸阀的维修,为群众解决了放水灌溉问题。

(四)帮助大平、化腊村帮扶资金1200

(五)帮助永乐村新田组、龙滩组解决农合医资金20xx元

4、抗旱工作

自旱情持续至今以来,我镇37个村(社区都遭受不同程度的干旱,农村饮用水源、灌溉水源多处水量减少或枯竭,给我镇广大农村群众造成生产和生活上的较大不便和损失。针对严竣的旱情,我站积极响应上级各级各部门的应急响应,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用水原则,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和春耕生产缺水问题。

组织抗旱机具投入抽水抗旱,发放移动抽水机具48台,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人畜饮水和必要的春耕生产用水。

5、其它工作

1河道治理:甘河河道治理正在进行中、投资320万元。

2完成了城区供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3完成了关口村、潘寨村人饮水源枯竭工程的建设。

4)完成了政府及业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单位工作量多,所涉及的面广,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少,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当中,对于解决专业技术方面问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2、由于国家水利项目及相应资金有限,且争取项目及资金的过程有一定程序,所以对各村及广大群众提出的问题与需及时解决的工程项目不能给予及时落实和答复。

三、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结合我单位今年来所开展的工作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有序开各工项工作,现就下一步的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城区供水改造工程的建设

结合现阶段城区供水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改造工程必须进行的重点建设内容,切实监督和完善城区供水改造工程。

2、认真抓好十二五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年度国家将计划实施人均半亩口粮田建设项目,重点是全面改善农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实行整村推进,我单位将认真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继续完善甘河河道治理及抗旱工程的实施

4、跟踪搞好戈家寨水、马场河水库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于自身工作的实际,结合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重从提高单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在全镇水利设施基础建设方面,实现总体规划、全面推进;在群众利益分歧中,努力做到多角度考虑问题,全方位考虑和制定落实方案,并坚决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不断探索水利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提高单位的整体素养和思想认识,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为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实现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七

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提高建设监理水平,保障监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结合现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际,水利部组织修订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为体现合同文本名称与其适用范围和相关内容的协调一致,本次修订将原名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改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文本》)。本次修订着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条款,进一步规范了委托人、监理人职责和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方式。修订后的《合同文本》将有利于规范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行为,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不准确等原因产生合同纠纷。《合同文本》包括“监理合同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四个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规定必须实行施工监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应当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参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时,“监理合同书”应由委托人与监理人平等协商一致后签署;“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一个有机整体,“通用合同条款”不得修改,“专用合同条款”是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特定条件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具体说明,应根据工程监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所列监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供委托人和监理人签订合同时参考。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监理大纲;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执________份,监理人执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十、“天”指日历天。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和联系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权利第七条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第八条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义务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生活、办公用房

办公设施、设备

检验、测试设备

交通工具

通讯设施

其他(水、电等)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监理人的义务第二十条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一、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一、计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一、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八

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

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5、 承包工期:工程自 年 月年 月 日完工;

6、 工程总造价: 元

二、施工要求

三、付款方式

日开始至

四、甲方责任

工程完工后,负责资金及时到位,有权派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五、乙方责任

1、及时开工,保证工期,负责工程质量,如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如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

3、负责保修一年。

4、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水利工程中中型水库的发展及研究应用论文(推荐)九

根据中共xxx县委办公室x办发〔20xx〕121号文《关于印发xxx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xxx市水务局x水办〔20xx〕254号文《关于印发xxx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xxx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了《xxx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x县水务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7月2日xxx市水务局下发了《xxx市水务局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督查的通知》(x水基〔20xx〕132号),按照通知要求我县对20xx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的重点水利项目扎实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召开了局班子会议,成立了xxx县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办公场所,制订了5项工作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多次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市、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及市县相关工作方案,通过会议、简报、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出良好的专项治理工作氛围。

按照xxx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安排,我县水务局又以涡水办〔20xx〕113号文《关于成立xxx县水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

(一)项目建设情况

1、xxx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该项目区主要涉及高炉镇的陆杨、杨瓦房、林场的单集、许圩、柴楼五个村,累计人口12000人,辖35个自然村,总面积2.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大沟2条、长7.4km,土方3.58万m3,中小沟131 条、长117.75km、土方62.33万m3、重建大沟桥6 座、新建大沟桥6座、新建中小沟桥涵187座;修泥结碎石生产路3.46 km;恢复泵站2座、修建防渗渠3.01 km;重打机井205眼,配套相应井灌设备;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2500亩,工程总投资为 1803.61万元。

目前,整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按市水务局的安排,5月28日县水务、财政局组织竣工验收。

2、xxx县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xxx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以皖发改投资〔20xx〕248号文《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xx年第一批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3.07万人,其中农村学校1.07万人;投资1312万元。

我县20xx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石弓大黄,龙山陈碱荒,林场单集供水厂总设计供水规模2230 m3/d,涉及石弓,龙山,林场 3个镇(场)、14个村委会、68个自然村,共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3504人。计划新建供水厂3处,其中打260m深井3眼,配置气压水罐供水设备3套,自动化供水设备3套,建井房及管理房3处,面积1689m2,埋设管网224.16km(其中农村学校6.25 km)及附属建筑物,解决43所农村学校饮水问题,建自动化水厂3处,配置自动化管理设备3台套。

目前,整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并于20xx年10月16日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于20xx年10月25日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已投入使用近一年,运行良好。

3、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xxx县20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xxx省发改委、水利厅、财政厅以《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xx〕462号)下达我县20xx年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人口1.38万人,投资5373万。

我县20xx年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青町镇张楼,牌坊镇牌坊、代庄,西阳镇王庙、店集镇宋牌坊、涡南镇双庙供水厂,临湖镇李竹园、石弓镇于张供水厂。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03536人,解决46所农村学校饮水问题。计划新建供水厂8处,其中打260m深井8眼,建井房、泵房及管理房8处,面积5412m2,建清水池3座,埋设管网667.25km及附属建筑物,配置气压水罐供水设备5套,自动化供水设备8套。

我县20xx年农饮项目动手早、行动快,目前,整个工程项目已全部开工,已打深井8眼,埋设管网377.4km,入户7500户,井房、泵房及管理房主体工程已完成,已完成总投资的65%。整个项目计划9月份全部完成建设任务,10月份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xxx县武家河治理工程

武家河是涡河的一条重要支流,发源于河南省商丘市境内的沙河,自xxx市谯城区芦庙乡雷庄流入我县,流经xxx市谯城区、xxx县,于xxx县城北汇入涡河,全长140km,流域面积1159km2。武家河在xxx县境内流经义门镇、牌坊镇、闸北街道办事处境内,境内长度武家河为33.6km。

xxx县武家河治理工程为国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xxx市委、市政府督办的重点工程,该项目已经xxx省水利厅《关于xxx县武家河流域治理工程初步审计的批复》(x水基〔20xx〕391号)批准同意实施。本次建设内容:疏浚赵楼至燕小庙闸段,长度10.4km;青龙桥、朝阳桥两座桥在原址拆除重建。

该项目项目法人为xxx市水务局,xxx县水务局为现场管理机构,负责地方关系协调、房屋及附属物拆迁及占地补偿,目前,该项目河道疏浚已于今年4月底全部完成;桥梁工程基本完成,正在浇筑栏杆及路面,计划8月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5、朱楼闸、燕小庙闸除险加固工程

朱楼闸位于xxx县涡兴河下游地段,设计流量为123.00m3/s,设计标准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任务是排涝和蓄水灌溉,并兼顾交通。xxx省水利厅以x水基函〔20xx〕1238号《关于xxx县朱楼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新建闸室为开敞式结构,3孔,单孔净宽5.0,单孔净高6.0m,闸底板顶面高程24.50m,闸室由闸墩和公路桥组合成箱涵结构;上游干砌石护砌7.0m,浆砌石护砌5.0m,混凝土铺盖长20.0m,下游新建消力池长13.50m,海漫长30.00m,防冲槽深2.00m。

燕小庙闸位于xxx县牌坊镇燕小庙村附近的武家河上,主要功能是以蓄水灌溉、排涝为主、兼顾当地交通的中型水闸。水闸控制流域面积240 km2,设计流量154.0 m3/s,属3级建筑物,开敞式结构,4孔,每孔净宽4.00m,底板高程27.00m。

xxx省水利厅以x水基函〔20xx〕1249号《关于xxx县燕小庙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本次加固的主要内容为:1)闸底板、闸墩混凝土结构补强;2)门槽改造;3)闸上交通桥及检修便桥拆除重建;4)启闭机台拆除重建;5)上下游浆砌块石护坡及护底部分翻新重修,增做浆砌块石齿埂,用水泥砂浆勾缝,上游翼墙及铺盖拆除重建,增做栏杆;下游翼墙压顶拆除重做,海漫段干砌石护底及防冲槽均拆除重建。

目前,朱楼闸、燕小庙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建设桥头堡及启闭机房。计划8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9月上旬进行工程验收。

(二)项目自查情况

按照《xxx市水务局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督查的通知》(x水基〔20xx〕132号),xxx县水务局对20xx年新开工的.以上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

1、项目决策情况

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按照程序操作,项目决策科学合理,按设计要求确定建设规模及标准,项目建设按规定上报审批,未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经常到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非常到位。

2、项目招投标情况

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均在xxx省水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未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以及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落实等问题;

3、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职责明确,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未出现肢解发包和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工程分包人,擅自违规变更设计,施工单位超出资质等级认可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混乱,不严格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

4、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以上项目工期合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有关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施工,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完成后,及时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验收。未出现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压缩合理安全生产费用,授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验收把关不严,不按照有关标准验收等问题;

5、20xx年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市委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xx〕1号)、《中共xxx省委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水利建设和改革的意见》及《中共xxx市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亳发〔20xx〕7号)的有关精神,各级要切实加大对水利的投入,“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每县区不少于5000万元(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建设维护税提取),自20xx年起,市、县区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

我县水务局审时度势,及时召集全局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及已休的水利老专家、座谈、讨论,共商我县治水大计。针对我县水现状,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出了治水的对策,“十二五”期间,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以镇村为单位,以“打井、修桥、清沟、建闸、建站”为主攻方向,整建制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省、市主管部门的安排,先后编制了《x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xxx县城市防洪规划》、《xxx县20xx~20xx年抗旱机井全覆盖实施方案》、《xxx县农村沟河清淤规划》、《xxx县塘坝扩挖规划》、《xxx县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xxx县中型病险水闸初步设计》、《xxx县病险桥梁修复方案》、《xxx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高效节水灌溉规划》。为争取上级部门的投资,积极做好项目储备。

20xx年,我县各级财政投入为:曹市镇凤凰沟治理工程,投资324万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配套涵管经费250万元;全县110座涵闸维修养护经费9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配套资金300万元;武家河治理工程县级配套资金262万元;中型涵闸燕小庙闸、朱楼闸重建县级配套资金233万元;机井全覆盖工程项目,新打机井经费222万元;病险桥梁维修重建项目经费319万元。以上合计20xx万元。

6、使用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情况等

根据xxx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总体验收暨20xx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皖水农〔20xx〕214号文),xxx县水务局完成了xxx县20xx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绩效考评资料汇编,近期省水利厅、财政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其他项目绩效考评上级部门还没有安排布置。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