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精选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3 02:53:44 页码:13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范文(精选16篇)
2023-11-13 02:53:44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不足之处,从而更好地改进和提高。总结要体现自己的思考和反思,不仅仅是简单的陈述和描述。以下是教育专家对于培养下一代的建议和经验分享,对教育工作者有启发。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整改,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及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在安全检查和施工生产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必须进行彻底整改。

二、对发现、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整改内容及要求。

三、责任部门要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方案。

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期限。

五、责任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按整改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重人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人上交隐患整改检查验收申请。

六、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七、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

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产进行整改;没有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不能复工;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进行彻底整改并通过检查验收后,方可复工。

九、在安全生产会上要通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无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拒绝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没有通过检查验收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要给予严肃批评和处理。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二

1、整改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2、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教学楼、厕所、围墙等校舍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对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三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商品混凝土预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和提高我单位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确保实现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生产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交通部提出的“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建立和完善“五项制度”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搅拌站的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逐一排查。

四、排查治理范围和检查类型。

安全生产用电、高空作业、特殊生产工种作业、防火安全、防洪安全,安全行车。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职责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职责分工。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职责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景,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景和劳务用工管理情景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职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职责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景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资料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职责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职责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职责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职责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职责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景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景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职责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职责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职责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职责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职责单位及职责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项目部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进行治理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项目部全体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参加人员有: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现场值班电工等人员。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隐患整改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对下周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为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要求,督促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部门。安全部必须审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并及时监督落实。

5、施工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消除,确保项目部所有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存在隐患的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

7、隐患责任单位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8、整改完成以后,隐患责任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安全部门进行复查,复查人必须签署复查意见。安全部门留存备案。

9、对于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按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0、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工程公司、甲方、监理等上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否则将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六

1、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齐防盗、防火设备。

2、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会室、食堂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3、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4、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5、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6、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7、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8、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七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八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qj2867《危险点控制管理规定》。

3.1隐患: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对职工安全健康构成直接威胁,能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

3.2安全问题:可直接诱发职工伤亡的不安全行为。

4.1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公司经营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备案。

4.2.1对事故隐患类别填写事故隐患登记表(见附录),按期上报。

4.2.2对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公司)按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进行检查、汇总并及时整改、上报。

4.3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负责人。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分公司;分公司能解决的不推总公司;总公司能解决的不推院里。

4.4排除隐患所需的经费,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列入大修、针修、技改经费中解决。涉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在生产收益中分摊。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九

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创造一个礼貌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景;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主要经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

3、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4、自我安全检查:班组成员应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的习惯。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景。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景,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景。

5、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景,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适宜,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1、经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职责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分厂或车间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职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本事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十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项目部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进行治理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项目部全体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参加人员有: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现场值班电工等人员。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隐患整改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对下周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为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要求,督促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部门。安全部必须审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并及时监督落实。

5、施工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消除,确保项目部所有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存在隐患的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

7、隐患责任单位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8、整改完成以后,隐患责任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安全部门进行复查,复查人必须签署复查意见。安全部门留存备案。

9、对于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按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0、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工程公司、甲方、监理等上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否则将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十一

1、事故隐患的范围:危及临时经营场所安全的不安全因素。

2、临时经营场所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台帐设在临时经营场所安全管理部门。

3、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4、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临时经营场所的隐患整改计划必须在每年1月31日前报安全生产主管。

5、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

6、安全生产主管对事故隐患整改负组织领导责任,对自检自查和有关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组织和落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中。

7、内部自检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和复查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等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突出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现将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据统计,2011年,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566.4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881.3万项,整改率96%(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6630项,整改率89.9%)。

(二)工矿企业进展情况。

2011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191.3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364.4万项,整改率95.4%(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4214项,整改率85.5%)。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展情况。

2011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375.1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516.9万项,整改率96.4%(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2416项,整改率91.4%)。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全面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广东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先后召开了四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并结合“大运会”重要时段以及下半年生产安全事故反弹的情况,及时对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并作出部署,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川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隐患问题,研究制定了深化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打非”专项行动。吉林省认真实施《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先后四次部署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抓住了关键环节,着眼于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事故发生。重庆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总体目标,部署实施“基层基础攻坚年”主题活动,深化“打非”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黑龙江省根据2011年初制定的《全省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排查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排、设备资金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分析评估、治理整改、统计汇总;组织有关部门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辽宁省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政策措施法制化;在建立周期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年各个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加强部门协调,增强整治合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赢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在建住房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等,加强部门协调,加强联合执法,抓重点、多举措、全方位地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国务院组织开展了全国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河北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察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执法中查隐患、找问题,以严打重罚为手段,促使问题企业抓好隐患整改,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为重点的执法行动,认真梳理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登记建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湖南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大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中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贵州省针对省内煤矿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多、灾害严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远学淮南、近学盘江”,牢固树立“瓦斯可防可控可治”的安全理念,着力实现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的“三个零”目标;积极采取部门牵头、地方为主、专家检查的办法,帮助煤矿企业排查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促进安全生产。上海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必须抓源头、抓隐患”的'主题,落实“三级督办、四级责任”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强跟踪督办,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调研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实施方案,在巩固2015年“打非”成果的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实行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落实,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提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以卧铺客车隐患、车辆超载为重点,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专项整治,对全国在建的52条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农业部深化农机安全整治,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教育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督查,并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水利部启动了全国4.6万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安全监察。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排查治理活动。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考核,认真做好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工作。

2011年,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全国范围的督查检查,向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发出了210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函和78份警示通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管理考核,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治理单位做到“五落实”,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尤其是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工作,2011年全国重大隐患整改率比上年提高了3.7%。天津市共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物流企业、商场、市场、老旧楼房、无人值守高层电梯、占压地下长输管线等18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安全隐患,明确责任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整改时限,并积极推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江苏省印发了《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先后组织了五次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狠抓“四类”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十个方面”的情况,确保“五个落实”,有效地促进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陕西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百项隐患专人专事专项治理行动,对安全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历年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的100项安全隐患在报纸上公开发布,明确了治理责任人、治理时限和督办单位,确保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云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并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交通运输、工矿、建设施工、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5大行业领域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号、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浙江省公布了23家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和17家省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并列入“平安浙江”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相关指标考核,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和各部门协调配合,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江西省、海南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狠抓重大隐患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创新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规范 化、信息化、常态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创新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关键,按照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现场会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北京市以“打非”为切入点,总结推广顺义区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应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立监管企业基础台账,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纳入市政府督查考核体系,落实了责任,彻底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山东省制定了《全省非煤矿山地下开采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关口前移、超前预防,进一步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五)完善统计基础,加强能力建设,为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信息支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要求,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的信息统计制度,2011年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时报送了月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打非”专项行动情况统计报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江西等20个省(区、市)按时报送了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材料。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安全发展理念尚未牢固确立,对排查治理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些地方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提高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倾向依然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停留在临时阶段,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到位,导致较大、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主动性不强。

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较差,不能依法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应付的问题还普遍存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漏洞。

(三)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率有待提高。

一些地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坚决、不彻底。少数基层政府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力量和权威性不足,技术装备和手段落后,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工作效率不高,不能有效地指导、督促企业按期合格地完成隐患整改。

(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

少数地区存在松劲厌战情绪,在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上,行动迟缓甚至敷衍了事,造成非法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由此导致的事故仍然频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自觉坚定地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通知》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事故预防尤其是重特大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三个坚持”、“三个强化”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一是要充分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要着力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和合力,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积极探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二是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突出预防,着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完善促进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三是要进一步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监察效能,意志坚定地推进安全发展。四是要深刻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引导企业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注重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遏制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治本之策,毫不松懈地抓下去。要突出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全面强化安全发展基础,强化超前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一是要把煤矿安全始终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认真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精神,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和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强力推行抽采达标,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二是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抓紧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推动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安全使用。继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是要切实抓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立足实际、确定重点,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监督管理的信息互动机制。五是要认真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加大重大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提高隐患治理效率。

(三)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要加快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要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一是要搞好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区域内、行业内联合执法机制的同时,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难点,探索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打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二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严肃安全生产党纪国法。三是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问题,抓紧建立非法违法企业、重特大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全国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

(四)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节后复产和“两会”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一季度节假日相对集中,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实际,进一步转变作风,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精心组织、严密实施,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 安全防范 工作,确保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集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紧紧盯住煤矿、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车站、机场、公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要派出专人现场盯守,务必把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各类矿山企业的特点,提出复产复工安全生产要求,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及时纠正复产复工企业存在的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盲目复产复工等行为,严把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关,严防企业在复产复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要完善预案,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新的一年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五)完善统计基础,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打非”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统计管理,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专项行动统计工作的经验和方法,针对当前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健全统计工作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数据质量,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加强统计分析,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建立了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 ,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班子必须安排一名领导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

2、各班班主任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参加。

3、校班子组织的较大排查每期不少于三次。

4、负责领导每星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5、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当场确定排除方案,限期整改。

6、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7、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8、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9、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班会课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10、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11、各班若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处理。

12、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

14、保育员要随时关注学生食宿上的安危,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15、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一周的值日工作,把关好学生离校交接工作。

16、各位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关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子女生病护理等工作。

17、家长强化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保险。

以上几点希各位师生注意执行。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十三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学校的重要资料。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價导、部门职责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职责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捶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职责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职责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景,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捧查职责人: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搏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职责人。所以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职责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职责人的职责。

8、排查职责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我能够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来源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捧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我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职责人直接负责。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职责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十四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隐患整改措施。

一、学校安全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章程;

2、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

3、依法查处违反学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负责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

5、加强安全管理,依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应当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依法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队伍。

7、发现区域或者学校周边区域存在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即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建筑物、设施,不得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9、定期对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防范和杜绝火情。发生火灾隐患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10、对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到位。

11、学校实验室以及技能操作、文艺、体育用品和其他设施、设备,在每次使用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

四、制订预案与调查处理。

1、学校制定火灾、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置预案,预先安排负责人员。出现紧急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理救助、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规定报告区教育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2、学校设立报警求助、应急处置设备的安全通道,并确保其安全有效。

3、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学校按照灾害处置预案安排教职工到校,保证到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学校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学校应当安排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4、每学期第二周为学生安全教育周,每周二的晨会是安全教育日。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一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

5、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救护措施,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十五

经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善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职责,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职责,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隐患排查要从人、机、环、管等方面着手,着重要排查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持证上岗情景;职工培训、安全教育以及遵章守纪情景;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

职工队伍素养及思想状况;其他影响人员作业安全的主观因素。

2)设备和环境方面:

重要生产区域的安全状况;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重大危险源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状况;各类电动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的检验使用状况;项目部礼貌施工状况;作业区域内现场沟坑孔洞、平台栏杆步道等影响人员作业安全的设施状况;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和设置情景;宿舍、食堂、健身中心等生活设施的防火、用电等安全状况;其他设备设施及环境因素状况。

3)管理隐患方面:

规章制度建设(公司的标准制度是否与国家、行业相关规定不符,规章制度是否齐全,管理流程是否简洁、有效、可操作,以及人员的学习掌握情景);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情景;各协作单位的资质状况;协作单位准入及现场管理状况;特种设备管理状况;重大危险源管理状况;危险源辨识和管控状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景,以及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落实情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管理情景;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情景;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情景;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消防、保卫、防汛管理其它管理隐患。

4)隐患排查前要制定排查计划和方案,明确排查目的、范围,选择合理的排查方法。

5)隐患排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能够采用综合检查、专业(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周定期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多种方法。各部门能够以自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展开排查,牵头组织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随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6)项目部各部门要在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隐患排查的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和监督人,真正做到排查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1)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治理方案和措施,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以及要到达的效果。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

2)项目部要将排查出各种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分类,并按要求进行汇总,落实职责部门和职责人,确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间。同时要将隐患问题汇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存档整理,进行闭环管理、在线管理。

3)要保证整改治理的质量,彻底解决隐患问题,实现本质安全,并且要举一反三,避免发生同类问题。

4)在治理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讨论,重新研究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职责,对一些遗留问题、重大问题集思广益,彻底解决问题。

5)监督体系(包括安全监督和技术监督)必须发挥监督职能,对隐患治理过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问题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6)隐患治理结束后,隐患治理部门、提出部门要对治理结果进行逐级验收,最终构成验证和评估报告。对于治理效果不贴合要求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重新治理。

7)各隐患治理职责部门要每月总结评比隐患排查治理情景,总结治理情景,构成书面报告,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

1)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公司将对隐患发现者和治理及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奖励。

2)对于不及时整改或不上报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程度,将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严肃考核。由于整改不及时或防控措施和预案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部门和职责人,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从重处罚。

3)对排查工作执行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篇十六

一、单位对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

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放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安全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安全设施,切断设施电源的;

8、违章使用电气设施和其他机械、压力容器设施的;

9、违章进行电气安装的;

10、防盗、防爆、防抢设施和工作不到位的;

11、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款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当事部门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如不能确保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停工整改。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或者人员应将其整改情况和结果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五、对安全隐患不予重视,迟迟不改或抵制不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