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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范文(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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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范文(大全10篇)
2023-11-12 16:23:21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对过去经历的回忆,通过总结我们可以重新审视过去的经验,学习其中的教训和启示。编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最后,祝大家写出一篇精彩的总结,为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果。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一

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市法制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方案,确保了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了此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正常进行。

执法责任、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努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机制。

开、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三、加强考核,严格监督,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根据《xx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具体规定,按照综合考核、广泛监督的原则,制定本镇及各业务站所的〈考核办法〉,科学确定考核目标和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执法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新型考核监督机制,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干部的考核监督力度。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对违反行政执法规定的执法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进一步增强执法干部工作责任心,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以来,襄城县质监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争取四方支持,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快速发展的轨道。

局党组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发展的源泉。我局对以往社会、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进行了认真分析、归类,从中发现了一些比较普遍的问题,例如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条不恰当、事实认定不准确、收费标准不透明,以及在执法办案中的“人情案”、“暗箱操作”和处罚弹性过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我局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绝不姑息,从严处理。另外,局党组将全年执法打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核心。局党组结合“素质提升年”获得的要求,制定出了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局党组号召,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下企业检查时,主动向企业发放“阳光卡”、“禁酒令”等卡片,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此举既拓宽了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信息反馈、来源的渠道,使行政相对人有苦可诉,也进一步制约和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使个别有非分想法的人不敢为。

企业的支持,是行政执法工作的动力。也许有人说,在企业的眼中,行政执法部门就是罚款的,是与企业对立的,很难取得企业的支持。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转变思维,变对立为统一,与企业真心交朋友。在执法的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贯新的标准,多向企业提合理化建议,让企业明白,我们的监管、处罚只是手段,我们的最终目的是组织企业依法生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确保人们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在行政执法中要真正做到“监督一个产品、规范提高一个企业,监督一类产品、规范提高一个行业”。

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是行政执法的合力。行政执法工作,对质监部门而言,绝非“独角戏”,而是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人们群众广泛参与的“集体舞”,特别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的办理,更需要我们借助于公、检、法等部门的积极协助,才能顺利结案。我们今年二月份办理的一桩案件,处罚金额高达10万元,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要争取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通力协作,形成有效监管机制。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三

我科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较圆满完成上半工作任务,并相应的制定了下半年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20xx年酒类经营备案登记主要对中心城区备案登记实行全面推开和对乡镇经营户逐步开展备案登记。目前为止,我区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已备案登记350家,上传302家。

(二)“放心早餐”工程作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由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全年完成100家“放心早餐”店,分两批8个阶段,第一批建设50家基本完工,八月初次验收,由政府牵头组织验收考核,参加单位有xx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分局、区质监分局,政府统一采购配送的五统一,门店招牌、价目表已完工50家,电子收款机、垃圾桶、从业人员工作服物资已经发放到各街办、立新乡。

(三)招商引资工作

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到位资金一个亿,时间已过半,1-6月份完成任务5985万元,力争12月份之前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四)服饰商会

20xx年3月落实了办公室地点(沙隆达广场华城商业街2楼),并于5月完成装修,招聘了工作人员2名,召开了2次会长大会,1次常务理事大会。成立大会正在筹备中。

(一)随附单制度执行难,由于随附单目前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规范使用,同样在本市经营户中很难推行,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二)机关人员少,执法人员力量不够,存在酒类管理人员紧缺,影响了工作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三)市场检查密度不够,由于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在日常工作中,难以统筹兼顾,所以在检查酒类执法中相应减少。存在着工作布置多,督促检查少的问题,致使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我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通过常规检查、节日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部分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处罚,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行为,促进我区酒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规范我区屠宰市场的秩序。

(一)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经营户和改行停业经营者及时补办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证照相符。零售经营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促进我区酒类流通经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进一步提高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解决必要的专项管理经费和执法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设施。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

组织酒类管理人员培训,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定期交流探讨,提高酒类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

20xx年,xx区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尤其是乡镇酒类经营户要进快纳入备案登记,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备案登记应快速跟上,并全面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生产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必须实施随附单。要把目前备案登记工作尚未全面展开的乡镇酒类流通经营企业作为工作的难点,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到位,工作到位。

(四)加强督查,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加强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督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落实意识,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四

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林业行政执法的文件精神,积极与市局、乡政府协调合作,加强对林业用地的监管,强化我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确保林业资源合理承续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由于我区处于市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图内,高速发展的城市建设对林地的征占用程度频繁、强度大,所征占用的林地面积,远远超过区林业局的审批权限,加之,这几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国家公益林的划分等大型国家林业工程的实施,我区的林地绝大部分均列入国家保护范围。其审核、审批权相应升格,鉴于此,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只能从林业法律、法规给予的权限内进行工作。

今年来,我们执法的重点在于打击非法盗砍林木,非法侵占林地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由于有市局的强力介入,我局已成事实上的从属地位,执法的主体已由市局兼任,此情况的存在,对我局行政执法的影响,无可言喻。

目前的情况,我们只能是以市局为中心,围绕市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协助配合,此模式的运转,产生的效果:

1、使得各项重点工程的征占用林地,依法依规,森林资源得以合理开发利用;

2、使得城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被弱化,之而被市局支配;

3、重要的是使得城区林业沦为市局的附属后勤单位,沦为专职的森林扑火、植树造林队,彻底丧失城区林业的主体地位。

此现实的客观存在,使得城区林业执法无所作为,但按照市局布置的全年执法要求,我们全区未出现重大的林地纠纷及影响较大的森林资源被损事件,完成了林业局下达我区的林业目标任务。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县农业局安排,结合我县今年实际,我队自3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了为期四十天,以公路沿线场镇,农业主要乡镇,农资集聚集市为重点,主要农作物种子为对象的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及监管工作。

本次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是:春季使用的水稻、玉米种子,涉及内容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种子来源,进货时间、数量,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号,品种审定号,委托、代经销相关手续资料,包装、标识、标签,经营台帐档案,销售票证等内容。方式采取经营者填表自查,执法人员抽查、核实。

通过对沙洲、竹园、关庄、青溪等13个乡镇农资集贸市场的全面检查,63个被抽查农资经营店的核查,结果表明全县农资经营者较大多数人员能够按照《种子法》及相关规定,守法、诚信参与农资经营活动。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检查中发现未经培训即未取得资格证,参与种子经营者3户。

二是查获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玉米品种3个。

三是发现未经审定或未川引种号玉米品种4个,经销者达13户,占抽查户数的21%。以上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们分别给予了告诫或劝其退货、限期改正等处理意见。

1、未委托、协议及相关资料, 窜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

2、无固定营业场所,摆摊设点现象较多。

3、未建立经营档案,未进货台帐,未出具有效销售凭证问题突出。

4、进货渠道混乱,同一类别品种杂乱、繁多,未经示范上市销售情况严重。

如某个乡镇销售的玉米品种多达40余个,良莠不齐、农民不明,主推品种、当家品种不突出。针对目前全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建议在今后农业行政执法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大日常检查、处罚力度,业务法规培训、宣传力度,新品种示范、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有效引导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我县农资市场秩序。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海事(航务)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水平,根据遵市交发[20xx]142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县海事(航务)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与落实。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已制定推行海事(航务)实施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对海事(航务)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进行了分类排列、制定目录,汇编成册,把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因目前人员有限,暂无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职能股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扣3分。

暂未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扣2分。

暂未建立执法公示制度,未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种类、职权、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扣2分。

未完善和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扣5分,无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时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无未受理和审查案件当事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申诉、检举情况。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暂未建立案卷评查制,未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扣2分。

1、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

对新上岗人员已进行规范岗位前培训,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度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2、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执法证件,无执法人员不符合持证条件现象,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对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补领执法证件的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将其执法证件收回并报省厅,无违反规定执法的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情况。

1、主体合法。

执法主体和执法主体资格均合法。

2、内容合法。

执法行为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收集和采用规范、合法,处罚对象符合规范。

3、程序合法。

执法时亮证执法,并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依法举行听证,依法发行回避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集体讨论,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法执法执法案件。

4、文书填制与案卷归档。

严格按照使用程序填制相应的文书,无填制不方便或不规范现象;无字迹潦草,书面不清洁或者随意涂改现象;无应当编注案号的文书无案号或者随意乱编案号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无执法人员或者当事人签名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有更改现象,无没有当事人的手印或者签章现象;使用后的执法文书均按规定归档保存。

四、执法效果评价。

1、地方人民政府的评价意见。

未受到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现象。

2、无收到有效投诉现象。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七

我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和田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乡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结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我乡健全了以党委领导为中心的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我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各负其责,与行政执法人员签定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责、权、利分明,为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实行目标管理,抓好责任落实。为规范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管理,切实安排到各工作部门的年度工作中去,实行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奖惩。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分解到人头,全面实行了目标管理,层层签定了执法责任书,逗硬考评,积极调动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县法制办要求,我们积极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系列制度,如执法过错追究、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奖惩、规范性文件的制作等。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做到责任公示,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

(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需要我们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队伍整顿,严肃查处不合法的行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培训,严格执法证件的考领,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及档案管理工作;奖惩兑现,以此来推动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有较快地提高。今年以来,我乡分三个阶段对乡所有干部进行了三期培训,累计培训人次达126人。通过培训,使大家提高了法律认识,增强了行政执法的本领。

(一)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确保乡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效。

1、加强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审核,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坚持做到“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的原则。做到了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把好法律关、政策观,为领导的正确决策及时、准确地提供了法律保障。

2、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比如乡中学强行收取老师捐赠学校建设资金违法一事。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3、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设法制政府。今年在对乡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中,以此为重点,进一步学习、宣传了我县的贯彻落实纲要五年规划。一是要求全乡干部要认真学习《纲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二是组织安排调研我乡落实《纲要》的五年规划及年度安排意见;三是普法法律知识考核,乡依法治乡办也将《纲要》知识列入其考核内容。

1、乡里财政经费短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支持力度还不够大。

2、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仅限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执法人员的培训等,没有落实好建设法制政府的具体要求。

3、对于乡镇的行政执法工作比较陌生,在很多工作上都很盲动,缺乏指导。

1、进一步贯彻落实《和田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规划》,促进我乡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上报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作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3、落实好县《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办证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八

在市农业局、市执法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在xx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xx年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 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一年来,我们利用利用会议、墙报、宣传横幅、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大造舆论,形成全方位宣传格局,不断提高全区农民朋友依法治农的法制观念。领导讲话宣传3次,印发宣传资料56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6条,制作墙报3块、展板4块。主动上门向37户农资经营户面对面宣传。如三月份“农资打假月”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农技干部53人次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次,接待群众咨询491人次,印发农业法律法规和技术资料20xx余张,宣讲农业法律法规和农民维权知识、农作物栽培技术和农业投入品购销、使用知识,深受广大农民朋友和农业投入品经营户的欢迎。通过宣传,群众依法治农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2. 完善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执法必须有据,制度必须健全,执法行为才会规范。区农业局专门召开了农业行政执法研讨会,对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以工作职能、日常工作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财物管理制度、监督廉政制度和执法工作流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配套制度。为了便于执法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还特别组织人员搜集、选编了常用农业法律法规资料。目前,我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了“制度到位、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

3. 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区农业局推行政务公开,在区政务中心设立接待窗口,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扩大政务公开知晓面。将各项农业行政办理事项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处罚标准、执法时限、执法处理结果等“六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们还把与服务对象关系密切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内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在办公室和政务大厅上墙公开。

(2)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接待、登记、督办、反馈程序。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一包到底。对于所接待办理的每一事项进行登记,当时没有解决的,事后及时把处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实行受理投诉限时办结制。在政务大厅把受理投诉应当提供的条件、依据、手续、权利和义务等上墙公示,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对于公开的办事项目明确办事时限,并严格按时限办结,逾期未办结的,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三是推行服务承诺制。向社会公开我们的服务承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通过民情调查、开门评议活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行政执法、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人民群众满意。

(3)以公开推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农业行政执法良好公正的形象,同时,也使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上新台阶。

4. 依法行政,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建立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明确乡镇农技站站长兼任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员,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工作,并建议乡镇明确村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督员,负责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督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亲自任组长,成员有执法大队、农药管理站、植保站、环保站、土肥站、蔬菜站及乡镇街道农技站负责人,并邀请工商、质监等部门参加,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检查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对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

(2)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农业投入品规范经营和科学应用水平。

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列》、《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放《农药经营须知》、禁限用农药名录、种植业生产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主要品种名录等挂图,张贴到每个经营门店和市场,标准化生产基地都建立了永久性宣传图、牌。同时,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农业投入品监管员、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大对群众科学应用农业投入品、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宣传、指导力度,要求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使用者,严格按照农业投入品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禁止任何农业投入品超范围使用。积极推广生物、物理防治技术,加强农业投入品新产品试验、示范、推广,促进农业投入品使用科学化、规范化。

(3)严格资质审查,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按照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湘农业联〔20xx〕58号文件要求,开展农药经营资质审查,在蔬菜、果树、中草药材、茶叶产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经营。全区有农资经营单位37家(批发21家,零售16家),其中经营种子23家,经营肥料25家,经营农药29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5家;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生产基地13个;农产品加工企业49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个,市级龙头企业1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8个;农产品经营超市8家;休闲农庄9个。

(4)建立经营台帐,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管理。

建立农业投入品销售信息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和质量有保证的管理机制。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要建立经营档案,载明来源、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农业投入品销售后2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必须设置高毒农药分隔存放专柜,在专柜上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进货查验、实名购药等高毒农药经销专用台账,要求告知购买者用途,台账应保存3年以上备查。

(5)建立生产记录,实行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经济组织建立生产记录,在其标准化生产基地指定农业投入品管理员,建立农业投入品购进、领用登记台账等安全保管制度,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成份、用法、用量、日期和安全间隔期,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批发市场建立产销对接制度,超市建立标识流通制度,各类市场完善经营档案;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以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日常检验、产品召回和销毁为主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追溯管理。建立以经营者先行赔付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承诺制度,以行业公约、协会章程为主的行业自律制度,引导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诚实守信,自觉抵制、举报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诚信的生产、经营秩序。

(6)强化市场监管,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

我局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重点产品的监管。除日常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业投入品,经营未经登记和冒用登记证号的农业投入品,农业投入品标签制作和标注内容不规范及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毒性标识错误,有效含量不符,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外,重点组织开展对高毒农药的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就甲胺磷、毒鼠强、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等38种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和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三氯杀螨醇等19种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农药,对乡村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有禁用农药的,追根溯源,依法处理。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市区蒸湘北路、火车西站、头塘等农业投入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的监管,对一些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的地区集中整治。

三是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监管。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窝点和有多次严重违法行为记录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乡村流动商贩,依法取缔。

由于工作到位,基本控制了高毒农药在我区农业生产上的使用。

1. 受城区体制制约,我区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体系不稳定,没有专职人员,信息收集难,基础数据不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工作力不从心,许多工作仅依靠责任心来维持。

2. 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多而乱,监管难度大。

3. 由于没有安全的农药存放地点和化学防污经费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陷入困境,难以更好地开展。

4. 由于缺乏经费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农业投入品质量检测不及时,严重影响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

1.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改善工作条件。

2. 搞好监管基础工作和行政服务工作,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3. 继续做好农业投入品新产品、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为安全、科学应用农业投入品提供技术保障,减少农业行政执法成本。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九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商品流通领域各种不法行为,规范我市生猪屠宰、酒类流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以及再生资源、成品油等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在广大群众心目中的意识。根据市商务局的工作布置和我队的工作计划,现将201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执法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在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对案件的检查及处罚的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同时还将影响商务行政执法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因此我们非常重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更好地开展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理顺了行政执法程序,每个执法队员都严格按规章办事,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办理每一个案件。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商务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参加xx市商务局组织的酒类产品鉴别培训,要求每个执法队员都要熟练掌握酒类产品的鉴别技能,还为每个执法队员配备了酒类检查装备。

为了扩大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在广大群众中的知名度,让广大群众对12312商务举报投诉的业务范围及工作职责有所了解,为此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于2010年元月、3.15日和4月14日分别在黔城、安江两地利用宣传车、图片展示、电视报导、资料发放等多种方式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举报投诉热线的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余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城乡居民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暨12312商务服务举报投诉热线有了初步认识,部分酒类经销商主动上门要求执法大队提供酒类产品鉴别服务。今年我队执法人中员共为酒类经营者提供鉴别服务2次,鉴别出假冒茅台酒10瓶。

1、 加强日常监管。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日常巡查和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生猪屠宰、酒类流通领域各种违规违法经营。一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求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生猪屠宰加工,对定点屠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针对春季生猪疫情有所加重的情况,我大队监督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严把生猪进出关,今年来共计无害化处理病害生猪和病害生猪产品5400公斤,及时从源头上杜绝了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了上市肉品的安全。同时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真当好定点屠宰场与屠商、生猪经纪人之间的调解员,针对出现的问题和发生的矛盾,及时组织多方人员参加协调解决。二是加大市场稽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肉产品的上市。同时加强了对超市、餐馆、学校等场所的肉类产品的检查工作。三是继续抓好酒类批发许可审核和零售备案登记的同时,重点做好《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检查。根据《xx市〈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市商务局制定了《xx市领销和使用〈酒类随附单〉的办法》,并将《xx市领销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办法》分别发给各酒类批发商,同时上门回收未达到新的批发许可要求的原酒类批发商所领用的随附单,并告之不能再从事酒类批发业务。今年新办酒类批发许可证6户,零售备案登记10户。

2、 在元旦、春节、5.1等重大节日来临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酒类市场和生猪定点屠宰的专项整治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查出白板肉167公斤,病害猪肉54公斤,查获假冒名酒15瓶,共计案值13200元。

今年5月份,先后对安江、黔城的报废汽车代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份对全市的成品油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1、 继续抓好酒类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抓好酒类商品流通随附单的检查和市场打假,为酒类经销商搞好服务工作。

2、 在搞好黔城、安江两地的生猪屠宰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乡镇的生猪屠宰的监管工作。

3、 积极抓好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工作,搞好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4、认真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特别是报废汽车市场的监管工作。

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篇十

(一)领导带头,学习。

制度。

化。

为保障学习法律效果,我局制定了专项学习制度,

规定。

每月第一个周一为全体集中学习日,由局领导主持,学习有关法律和法规。采取理论学习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

办法。

通过以案释法增强学法效果。同时其它每周一上午为各部门集中学习日由部门分别组织进行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把《森林法》、《森林法实施。

条例。

》、《林政执法手册》以及有关森林保护的文件作为林业执法人员学习材料,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局领导经常性的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学习不力,执行制度不严的提出批评,对表现好的及时给予了表彰。一年来,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培训活动3次,培训人员70余人次。2020年10月份至20xx年9月份分别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参考、合格率达100%。;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加强宣传,营造执法环境。

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0月至次年4月的护林防火期间,开展森林法规宣教“进村入户”活动,扩大普法教育。我们还针对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少数林农法制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乱砍滥伐林木平乱采乱挖树木行为,深入农户,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下乡活动,一年来走村串户80余次,印发宣传标语悬挂条幅4和有关专项法规90余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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