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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吃卤煮火烧散文简短 老北京小吃卤煮(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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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吃卤煮火烧散文简短 老北京小吃卤煮(二篇)
2022-12-22 03:12:5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北京小吃卤煮火烧散文简短一

为了使大家游览中增加情趣,现在利用乘车的时间,向大家介绍一些有关胡同和四合院的知识。

(导游员可利用适当的时间,向客人们总述或分段介绍下面的内容)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千万不可小看北京的胡同和四合院,更不能把它们看成是仅供人们栖身住宿的地方,如果听我稍加讲解,就可发现,原来北京的胡同和四合院蕴藏着如此丰富的中华文化!我先介绍一些有关“胡同”的知识。

(胡同一词的由来)

北京城内的胡同与繁华的大街比起来,确实有些不起眼,但是据专家们考证,明朝就有人对胡同进行研究了,至今已有了五六百年的研究史。胡同的写法明朝与现在不同,是将“胡同”二字,分别夹在“行”字的中间,如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出版的《京师五城坊巷吞[集》中的“吞[”二字,就是典型的早期文献证明。明朝人对这种写法非常得意,说胡和同是“胡人大同”的意思,从表面上看具有“少数民族团结”的,然而二字都夹在“行”字之间,就暗示着蒙古人(元朝统治者)早晚要走人的了。

历代众多的专家们曾从多角度对胡同一词进行考证,有的从音韵学角度,有的从字形发展角度,有的从方言角度……最后较集中的成果认为胡同一词原是蒙古语。本世纪40年代出版的《北京地名志》载,在蒙古,比村稍大的部落就叫胡同,也有专家说,胡同是蒙古语中“浩特”的音译。浩特即城镇,包括胡同。

原内蒙古大学副校长张清常先生的考证是较有说服力的。他认为胡同是蒙古语“hottog”的音译,是水井的意思,有人译作“霍多”或“忽洞”,现在内蒙古仍有以此音命名的地方,如赛音忽洞(好井)、乌克忽洞(死井)、哈业忽洞(双井)等。北京地区一向以水井为中心,分布居民。

(胡同一词何时出现)

胡同一词既然来源于蒙古语,那么蒙古人统治北京地区的元大都时期,这个词有可能就出现了。果然,人们在元杂剧中发现了“胡同”一词。元代大戏曲家王实甫的《歌舞丽春室》杂剧中,就有“恰便以锦胡同”的唱词,在其他的元杂剧中也有类似发现,如“辞别了老母,俺串胡同去了”(《孟母三移》)、“我家住在砖塔胡同”(《沙门岛张生煮海》)……戏中的砖塔胡同即现在西四丁字街南有座七级砖塔的那条胡同。

既然元代才出现胡同这个词,而北京却是一座具有3000多年历史的古城,人们可能会问,元代以前,北京地区的街巷叫什么呢?回答很简单的,那时的北京地区是按古代传下来的旧制,叫做街、巷、坊、里等。这一点从宣武区的地名中可得到证实。因为宣武区的历史早于内城。换句话说是先有宣武区(古蓟城),后有内城区(元大都),所以宣武区中现在叫胡同的地名相对要少,而以坊、巷、里、街等为地名的较多,如南横街、白纸坊、华康里、清泉巷等。

(有因可循的胡同名称)

一些外地朋友或外国客人对北京五花八门的胡同名称表示不可思议,耳朵眼、椅子背、豆芽菜、象鼻子坑、焖葫芦罐、石老娘、王寡妇、大脚、臭皮等,都是胡同名,令人不得要领,不如其他的大城市,如上海、天津等,用地名或事件作为该市地名,或称道,或称路,让人一目了然。其实北京的地名也是有其内在联系的,只是没引起人们的注意罢了。如果稍加分析,不难发现,北京的这些地名都与人们的生活或社会现象有关。之所以人们觉得它们如此五花八门、杂乱无章,主要是因为这些名称出现的时间有先后,社会现象复杂造成的。总的来说,北京的这些胡同名称是自然形成的,并非出于行政命令,统一规划,而且是源于生活。

最新北京小吃卤煮火烧散文简短二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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