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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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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大全14篇)
2023-11-23 06:10:19    小编:ZTFB

总结是一次自我审视的机会,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怎样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让自己的文章更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写作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一

金融衍生交易是一种金融合约,而非资金借贷关系,其价值取决于现货市场上的一种或多种资产或资产指数的价值。在计算其价值时,一般可以将之分解为期货、期权、调换等基本形式。其主要目的是用于转移资产价值波动所引起的价格风险,即用于避险或投机。衍生金融工具极具风险性,按国际证券监管委员会1994年7月发布的《衍生金融工具管理指南》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即市场价格不利变化而影响机构财务状况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即缺乏对手会使公司不能实现平仓或不能以同等或接近市价而平仓的风险;结算风险即公司未能于预算期内收取对手方付款或付货的风险;运作风险即公司因人为的错误或运作系统控制失灵招致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即公司因合约不能执行或条文不当而招致损失的风险。

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金融市场极为活跃,在运作时大多采用财务杠杆的方式,即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进入市场交易。交易者只需少量的资金即可搏动巨大的交易合约,只要操作得当,价格预测无误,便可以较少的投资成本,带来十倍或数十倍的收益,因而引来了大量的投资者。衍生金融工具这种以小搏大的财务杠杆放大作用不仅分散了企业风险,增强了企业应付风险的能力,还拓宽了企业的筹资渠道。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市场自由化、一体化趋势的加强,数据处理电子化降低了支付清算方面的成本和二级证券市场的发达,证券利率的下降,企业运用新的金融工具将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

1.对会计处理基础的冲击。现金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均以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作为基础。而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是待执行的合约,与合约相关的经济利益和平仓交割义务只有到实际履行合约时才能确认为资产、负债、收益,在此之前无法证明其利益和风险,况且衍生工具具有风险性、流动性、市场性,要求不断的确认和再确认。从传统的实现原则出发,这些事项在财务报表上是无法反映的,会计也失去了对它的监督职能。

2.对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的冲击。传统的会计理论确认一个要素,应满足两项标准:(1)与拟被确认的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或流出企业,(2)拟被确定的项目的成本或公允价值(fairvalue)能可靠地予以计量,其共同点是立足于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而且在未来期间又必定有经济利益或资源流入流出企业。衍生交易尽管为企业所控制,但其立足点在于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其风险性导致未来期间经济利益和资源的流向、金额具有不确定性,难以准确计量。若要把衍生工具列为企业的.资产或负债,对它们则必须重新定义,其他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也将发生一系列变化。

3.对历史成本原则的会计计量基础的冲击。历史成本原则属性只确认交易和准交易的事项,并且在确认时,通常只以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入帐后,一般不再变动。金融衍生交易不像传统交易那样可在一个时点完成,从合约的签订到最终交割或平仓,都需要一段时间,此间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可能随时发生变化。合约价格反映的即是订约时的价值,如果不对随时变化的市价作及时反映,就无法反映交易的风险。

4.对会计报告的冲击。衍生金融工具由于自身的特点,加之现行财务报表的固定模式,使得衍生金融工具很难在表内充分反映,只能在表外作重大信息说明。如按现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及分类,金融资产和负债无法得到充分的披露。然而衍生交易的规模及风险以及企业未来的巨额现金流量足以影响企业的存亡,如此重大的信息若不能揭示反映,显然与充分揭示原则相悖,不利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进行决策,也不利于企业会计人员对风险进行监管预测,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将大打折扣。

三、对现行会计制度的改革。

1.对权责发生制的改革。衍生金融工具实际上就是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金融合约,合约交易结算是通过独立的结算系统来完成,结算系统根据市价的变化决定交易者保证金帐户金额的增减与否,可见进入了结算系统,合约的风险和报酬就已经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开始确认、记录、列报和揭露。把合约从订立到履行过程的全貌反映在报表上。也就是在确认金融资产和负债时采用“转移原则”代替“实现原则”。

2.对财务会计要素的重新定义。资产不仅要包括由于过去的业务引起的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可带来未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还包括约定的未来可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负债不仅包括过去业务引起的由企业承担的可用货币单位准确计量的经济责任,还包括约定的未来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经过新的定义,会计要素的内涵和外延均包容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样会计要素就可分为金融性要素和非金融性要素,以利于报表信息的揭露。

3.采用多种计价基础。衍生金融工具没有历史成本可循,不能采用历史成本计算。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出被计量对象的价值,以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可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应从有效的市场取得,它是通过市场价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贴现体现出来的,也就是我们通常的终值、现值换算关系。

4.对财务报表的改造。由于会计要素的重新定义,我们有必要对报表项目按双重标准进行分类,先按金融资产或负债和非金融资产或负债分类,再按流动性大小分类。在报表的排列上,金融性项目按风险程度大小排列;对非金融项目按其流动性大小排列。为了适应金融工具的特殊需要,可增编一张“金融头寸表”。必须改变“附注”的观念,报表附注不仅仅是附加注释,而是与报表本身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报表体系,其作用明显的在提高。附注内至少应包括金融工具的类别、特征、风险系数、帐面价值、本论文来源于(/)公允价值、到期日、持有日等重大信息。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二

依托acs系统“一点接入,一点清算”强大功能,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初在全国推广了银行机构资金归集管理功能。依据《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资金归集业务管理办法》(银办发〔2014〕193号)精神,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人民银行申请设立资金归集账户和零余额账户,并进行绑定。中国工商银行在2015年6月通过了资金归集管理业务开办申请,工商银行湖北辖内鄂州、孝感、黄石、荆门、恩施等分支机构于2015年11月12日实施了零余额账户绑定,实现了存放人民银行备付金账户内的资金实时自动上划至总行备付金归集账户统筹管理。工商银行孝感分行成为孝感辖内首家开办该业务的银行机构。借工商银行孝感分行进行acs零余额账户绑定总行归集账户四个月契机,本文探究了acs资金归集管理业务实施对基层银行的影响,思考分析了该业务运行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

二、主要成效。

(一)节约清算成本,提高了资金运用效率。

通过实施acs资金归集管理功能绑定零余额账户后,基层银行机构在人民银行开立的零余额账户产生任何一笔收入或支出时,都会实时从归集账户调拨对应的头寸,从而做到零余额账户的余额皆为“0”。因此,相较于实施绑定前,基层银行现在不再需要在零余额账户上分级存放备付金,极大的减少了机会成本,提升了备付资金的使用效率,解放了支付清算的“生产力”,使得资金可动用头寸大大提高。

(二)减少业务总量,降低了柜面操作风险。

在实施acs资金归集管理后,基层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全部业务可通过同步借记或贷记指定的资金归集账户,清算全程电子化实时处理,减少了人工干预的诸多中间环节,大幅降低了业务量和柜面操作风险。以工商银行孝感分行为例,一是原先日均2次的调拨头寸降为“0”次;二是存取现、汇款、财政性交存款等柜面业务均可通过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全程电子化处理实现,减少了人员手工制单和跑票的中间环节;三是业务处理人员由原来经办、复核、主管、票据交换的4人精减至经办和主管2人;四是运行以来业务处理时效由半小时缩短到10分钟完成,支付便利性得到了很大提升。

(三)统筹资金管理,强化了清算安全性能。

零余额账户绑定有效实现了基层银行清算资金的自动上存下划,清算业务由总行进行资金调配和监督运行,资金安全和风险保障上收,基层银行成为业务终端,其资金分散缴存管理模式得以调整。例如,工商银行总行资金归集账户可实时查询工商银行孝感分行7个分支机构账户余额、预期头寸、日间透支和业务排队等流动性情况,方便统筹管控备付金的流动性,规避了分支行头寸透支及敞口风险,强化了清算资金的安全性能。

(四)归集资金账户,便利了双方业务管理。

以工商银行孝感分行为例,一方面,实施acs资金归集管理业务时,它先要对自身账户进行梳理,主动归并多余资金账户,然后将选择零余额账户进行绑定,集中上存下划清算资金,有效克服了分散、重复开设账户而导致的资金滞留和管理低效。另一方面,因其全部业务由acs系统自动同步借记或者贷记绑定的资金归集账户,人民银行分支行管理的零余额账户余额实时为零且不计息,日终账务核对也依托acs综合前置系统自动对账,大大节约了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成本。

三、几点思考。

(一)基层银行“权受限”,推广步调显被动。

一方面,在现行总分支行制度下,acs资金归集管理业务的开办由商业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申请,经审批后部署安排其分支行机构到归属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具体办理零余额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等手续,以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工商银行孝感分行在实施零余额账户绑定后,减量增效明显。辖内其它几家国有银行申请权限受限,业务推广自上而下步调被动。特别对于地方性的.商业银行,如:湖北银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来说,因清算资金管理模式不同,推广资金归集管理业务更是难以实现。

(二)基层银行“重操作”,业务规范待提高。

要推行acs资金归集管理业务,商业银行需要对支付清算系统、核算流程改造,内部管理规范也应及时跟进。然而,在业务实施中,基层银行一般注重清算支付方式便捷性、业务量增减性等实际操作流程的变化,往往对于业务推行方案的制定、岗位责任的明确和明确预警措施、内控制度等方面容易忽视,这就要求基层银行机构要把工作做细致,把制度抓严实,提高资金归集管理业务的规范性。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内控管理,以规范促发展。

acs资金归集管理业务是一项新的资金清算模式,推广实施涉及基层银行机构多方面工作。基层银行不仅需要改变资金清算流程,清理各类账户,完成零余额账户绑定,而且还要及时关注acs系统对行内运行操作的合规性,修订办理资金管理业务营运操作规程,明确总分支行各级管理职责,并从风险预警制度上划分经办、复核和主管的权责范围,强化重点环节风险提示,纳入总分行考核重要指标,加强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促进该业务健康发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以合作促共赢。

基层银行机构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一方面按照指导和要求完成acs资金归集管理的账户开立、变更、撤销、运行业务,保持与上级行的沟通和反馈,及时共享信息和应对问题,统一实施步调;另一方面要与当地人民银行沟通联系,在账户清查、绑定、调整上齐心协力,做好资金划转、清算账务核对管理,日终处理后及时相互监督,以合作促成共赢,确保资金运转安全、畅通。

(三)加强交流学习,以实践促推广。

在我国“三去一降一补”背景下,经济社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安全的资金调度机制,acs资金归集管理业务推广恰逢其时。目前,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等机构已经办理了资金归集账户管理业务。在人民银行总行大力推广下,未来将有更多银行机构开办acs资金归集管理业务。人民银行分支行要搭建共享信息平台,加深经验案例的交流学习,顺利做好资金归集业务的推广工作。

针对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系统存在的问题,首先,我们要开发建设合理高效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满足内部审计的需要。其次,选择合适的非现场审计工作模式,通过一定的自定义平台来开展数据分析,确保数据分析的质量。最后,可以采取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结合的审计模式,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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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三

所谓“倾销”,是指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倾销幅度”。发达国家输入我国市场的产品往往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点,因此尽管其价格可能高于国产产品,但仍会成为一些消费者优先选择的对象,对于按正常价值进口到我国的产品,我们只能通过不断发展和提高国产产品的综合竞争优势与之展开竞争,然而由于中国市场现有的和未来潜在的巨大吸引力,有些外国厂商为了进入我国市场并抢占更多市场份额,不惜采取低于其本国市场价格或低于其在第三国的市场价格等低于正常价值的手段向我国市场倾销产品。这样就会造成我国相关企业缩小或失去国内市场,利润下降,开工不足,工人失业,甚至企业倒闭。

上市公司往往是我国相关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在其所在的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市场份额,是外国企业在中国的主要竞争对手。因而国外产品倾销行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是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可能受到的损害除了上述所描述的直接损失和后果外,还有以下潜在损害:

上市公司可能出现增长被剥夺,发展潜力受到抑制的侵害,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进口产品的倾销,上市公司本来具有拓展市场空间、增长产品销售从而使企业增值和发展的潜力。由于倾销的出现,即使上市公司仍能保持住原有的市场份额,表面上并没有坡,但实际上他们已经推动了市场份额继续增长的机会。而对上市公司的所有者――广大股东来说,公司未来增值的潜力和发展的前景,是他们对公司是否报有信心的重要依据。

与倾销产品无直接竞争的产业及其上市公司也可能受到损害。有些产品虽然不直接与倾销产品形成竞争关系。但由于消费者受倾销产品低廉价格的吸引选择了倾销产品,因此就会减少或放弃对其他产品的消费,从而使这些企业遭受“殃及池鱼”之祸。对那些消费倾销有产品――把倾销产品作为原材料或零配件,生产加工制成品的企业来说,可能由于暂时的成本降低和利润增加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决策,盲目的扩大生产。一旦倾销停止,可能由此波及和影响到整个产业乃至整个国内市场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没有市场,安有利润。

证券投资收益来源于两方面,其一是企业分配给股东的红利,其二是该企业股票在市场上的差价收入。这两种收入均基于企业已获得利润及获利潜力。而有利可获,则基于该企业的产品能以高于其成本的价格销售出去,并且现在和将来能够占有一定比例的市场份额。

只要有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市场就是国际化的,生产企业绝不能将国内市场作为唯一市场,将国内同类产品作为唯一的竞争对手;消费者亦不能将某企业在国内同行业占居首位,就将其视为独占鳌头者。因为,进口的同类产品正在或将要挤占更多的国内市场份额。这就是十五大所倡导的要搞跨行业、跨国界大企业集团的意义所在。

对我国众多的上市公司来说,在市场趋于国际化的同时,股东和股本资金的来源也在趋于国际化。要想到国际市场上去筹措资金,其产品现在占有市场份额的`情况和发展的前景肯定是外国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出口产品倾销行为将会导致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产品出口国的投资者对倾销国的上市公司丧失信心,放弃投资选择或出售所持股票,引起股价下跌。对国内投资者来说也是一样。

有些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很单一,集中在一个行业的几种产品上,甚至以一、二种产品的生产为主。这些产品若受到外国产品倾销的压力,其所占市场份额递减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从而严重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倾销产品较好的质量和过低的价格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国内企业以公平竞争方式开拓市场的努力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

没有市场,安有利润?作为以扩张本国产业,占领国际市场为目的的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和股市的影响是直接的和巨大的,对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民都应给予高度重视,尤其是上市公司,更应从理性的法律角度客观地对待倾销问题。

运用反倾销的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打击竞争对手。

所谓“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依法在倾销幅度以内征收反倾销的惩罚性关税,以限制或排斥进口产品,保护本国相关产业。

(一)上市公司要依靠财力和其他优势,建立自己的信息情报收集和分析处理系统。

判断一种商品是否构成倾销,需要掌握确凿详实的国际国内市场资料。根据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一种商品倾销行为的成立由两方面构成:倾销的存在和实质损害的存在。确定倾销是否存在需要首先确定这种商品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然后比较二者的差额,前者高于后者的,可确定倾销存在,高出的差额部分,为“倾销幅度”。而实质损害是否存在则要通过调查倾销产品的数量,倾销产品的价格,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倾销产品出口国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和库存等四个方面来确定。

上述一系列数据、标准和事项的判断、需要搜集、调查和分析国内外大量的资料和信息。上市公司只有依靠有效的情报信息处理系统,才能及时发现和正确判断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从而确定应对之策。

(二)遭到进口产品倾销的上市公司以及其他企业要联手协作,共御“外敌”

进口产品的倾销,损害的不仅是个别企业的利益,更是国内某一产业的利益。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把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为认定倾销的一项重要标准。国内产业,是指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产量占国内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全部产量大部分的生产者。依照国际惯例,当支持反倾销调查申请的国内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不足国内该类产品生产总量的25%时,不得提起反倾销调查。因此,遭到进口产品倾销的上市公司之间、上市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要共同合作,通过行业协会或组织产业联盟协调行动,这样才能确保反倾销申请获得成功。

(三)反倾销措施对股市的影响。

对一项反倾销申请初步裁定倾销成立了,该产品将被征收临时反倾销或被要求提供保证或担保;最终裁定倾销成立的,将被征收长期(一般为五年)反倾销税。因此,反倾销调查程序的开始,将会成为利好消。

息,使该行业上市公司股票上涨。一旦进口产品被裁定倾销成立,无疑会增强股民对该类上市公司的信息,刺激股民的投资欲望,从而带动一个甚至几个板块的股市行情上扬,使股民和上市公司均在反倾销行动中成为受益者。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四

在对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最大的特点就是债务重组产生的差额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新准则要求,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则确认为当期损失。而在新准则出台之前,债务重组收益可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不少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即通过获得不菲的债务重组收益以达到“摘帽”或避免“戴帽”的目的。新准则使得通过债务重组获取收益的行为被终结,债务重组将不再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这有助于真实反映上市公司正常的经营状况。

此项新准则虽然自1月1日起施行;但财政部规定对于新准则施行之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其会计处理方法与新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应予追溯调整。这意味着新准则将对部分上市公司的年、报将产生重大影响。仅仅是去年12月一个月,就有12家公司在年关之前实施了债务重组,这些公司多为绩差公司,其中st和pt公司占了绝大多数。它们可能原本希望通过债务重组来实现扭亏,但由于债务重组收益不能如期进入利润,这些公司的年报可能会出现令投资者吃惊的亏损数额。此外,以前年度曾有债务重组收益入账的公司需进行相应的损益调整,当年靠债务重组收益补上的“窟窿”将会再现。

二、资产置换收益以补价为限。

在原来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中,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就为利用资产置换进行利润包装提供了机会。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规定:只有在非货币性交易收到补价时,才能确认收益,而且应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这样一来,非货币性交易产生的收益将局限在补价的范围内,这大大低于旧准则下所可能产生的收益。因此,新准则极大地压缩了上市公司和其母公司以不支付现金的资产置换来进行报表重组和包装利润的空间。不过,如果上市公司通过加大补价数额,同时低估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就可以利用资产置换产生一定的当期收益。这对于处于亏损边缘的上市公司有一定的作用。在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上,新准则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将支付的税费作为入账价值的一部分。根据新准则,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样一来,因非货币性交易发生的税费将从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当期损益转为影响资产总额。

三、严格界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条件。

长期以来,由于确认依据不明确,利息资本化成为一些上市公司用来调控利润的手段。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条件、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及资本化的开始、暂停、停止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有助于减少企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随意性,也压缩了企业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来虚增利润的空间。

根据准则所规定的资本化确认条件,只有因专门借款(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和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才能在符合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下,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的借款费用则不能资本化,只能确认为当期费用。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上,准则制定了公正客观的量化公式,其中所涉及的各项计算指标,均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加权方法来确定,从而保证了资本化金额的合理性,确保资本化金额不被企业有意地扩大。准则强调只有同时满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三个条件时,专门借款费用才能开始资本化。这三个条件为审计提供了明确依据,可以有效地防止假借专门借款的名义实施资本化现象的发生。对于资本化的停止,准则规定,只要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状态,就要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对于各部分分别完工的固定资产项目,准则规定,只要完工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就要停止核部分资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样就能避免企业以整体未完工为由,将本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转入资产。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五

对高管人员行为的研究一向是企业管理研究的重点,国内外对高管人员的相关研究范围较广,下面从高管增、减持两个方面对相关的文献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1。对高管减持的研究。

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相对较晚,2009年创业板挂牌之后,与高管减持有关的研究不断增加。胡建平指出,股票市场效率低和市场定价功能失调是导致高管辞职套取现金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杨松令也指出,以套取现金补偿机制实现股票升值后变现从而将股票向子公司投入,降低融资成本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是高管减持的重要目的,同时也是创业板上市公司或子公司进行融资的重要方式。乌阵国梅认为,高管辞职套取现金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的正常运行,对上市公司的融资产生了不利影响。汪强指出,在解禁后,股东的解禁力度不断增加,券商直接参与投入的“快进快出”管理模式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人们对投资晚、成本高的创投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

2。对高管增持的研究。

王鹏指出,在增持行为发生后产生的是正向的财富效应;kenberry认为,短期内增持行为产生的作用为负,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会产生积极作用;njeng则指出,增持行为本身并不会对市场产生显著影响。于海云指出,财务绩效对促进高管增持有促进作用,认为,公司高管通常会在公司股市行情上涨时选择减持股份,在股市行情下跌时选择增持股份。

目前对于高管增减持行为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统一的概念,并没有对高管进行具体细分。国内外学者对股份增持和股份回购行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很少有人直接对高管增持的市场行为进行分析,也没有学者对增持行为对市场的影响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将高管分为董事、监事、经理三个不同类别,研究不同高管的增减持行为对市场的影响有何不同。

二、实证分析。

笔者对2008年一2014年期间上市公司高管的股票增持和减持行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对选择的样本进行了筛选。首先,剔除了金融业、st类上市公司和退市公司;其次,剔除了数据缺失或不全的上市公司;再次,由于本文在研究中对不同类型高管的市场反应进行了研究,因此剔除了上市公司身兼数职的高管的样本;最后,剔除了高管离职的股票变动样本。经过初步筛选后,本文进一步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处理。具体包括对同一日的高管股权变动进行合并,对事件窗口期内的多次股权变动以第一次为准。经过处理,共得到3155个高管增减持股票的公司样本,其中董事增减持股票的样本为1385个,监事增减持股票的样本为825个,经理层增减持股票的样本为945个。

三、结论。

本文详细分析了2008~2014年高管持股变动的公司样本,并对高管增持和减持行为后的市场变化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在上市公司股票减持公告日前,董事会高管、经理层高管和监事会高管的减持行为都会导致累计超常收益率增加,而监事会高管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告日后的`收益产生显著影响。董事会高管和经理层高管增持行为则会对超常收益率产生负面影响,并且在公告日结束后存在正的累计超常收益率,其中董事会高管的增持会比经理层高管增持带来更大的超常收益;监事会高管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并不会带来累计超常收益率。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不论董事、监事还是经理层,在发生减持时的超额收益率均要显著于增持时。究其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市场将公司高管持增当做优势因素,将其看作是股票增长的重要评价标准,因此高管增持会导致市场信号调整。公司在做出运营调整时高管总会第一时间收到调整信息,更容易做出减持信号。第二,高管增持多是由于公司股权激励,并不是自身主动意识的体现,并不会在公告日前后引起更多的收益。

不同类型的高管在增减持时会带来不同的超常收益率。究其原因,主要还是高管的职责不同所致。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掌握的经营管理权各有不同,担当的责任差异性较大。股东将法人财产的经营权委托给董事会,并且由董事长担任法人代表,因此在董事会内部掌握实际权力的是董事会成员。‘壕沟防御效应”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旦经营者掌握了企业的大量股份,很有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保障自身利益和职位,从而降低外部因素对自身的约束,在更大的范围内追求利益。也就是说,董事更能利用手中的职权去获得个人利益;经理层次之。而监事由于自身职责缘故,并不参与公司的具体运作,只负责监督事宜,所以并不能够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利益。

从本文的研究可以看到,频繁出现的高管股权变动现象会导致市场背离其设立的初衷,从而降低公众的投资积极性;而从长远来看,这种股权变动极为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也必然会影响我国总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预防这些不利影响。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进一步优化监管重点,将董事和经理层增、减持行为的监管作为重点,尤其是手握企业大权的董事和经理层;其二,注重优化初始股权结构,并且在董事、监事、经理层的股权激励方面,体现制衡理论,能够形成有效的决策、监督和制衡机制;其三,加强监督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其四,提高企业的市场理性及有效性,从根本上影响企业的发展。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六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尽可能地鉴戒了国际惯例,夸大了会计准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操纵性。这些准则都是针对当前我国财务会计发展中的热门、难点题目,特别是上市公司会计处理中所面临的题目做出的具体规范,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又有助于规范我国的会计实务。新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充分鉴戒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完善了我国的准则体系,具体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实质性修改、补充和完善。具体准则涉及领域从过往偏重工商企业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等众多领域,覆盖了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不足,规范各类上市公司的会计实务,进步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主要创新表现在:。

(1)新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理念上的创新,体现了面向市场经济的理念。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形成了一个体系,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领域。新会计准则强化给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充分和有用的信息,以便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2)在会计处理的具体内容上,引进多项新的概念。如:公允价值概念引进。新会计准则引进了公允价值计量,有了较大改动,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进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贸易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使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公允价值已经运用较为普遍,所以,此次国内引进公允价值,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体现更加直观。

原会计准则规定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导致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核算。新会计准则关于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更加直观。

新会计准则充分鉴戒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进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进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业务处理起到很大的作用,尤其是新会计准则中引进了公允价值的调整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所得税内容的调整,这种变化不仅仅是与国际惯例趋同,更体现了观念的变化,克服了原基本准则在会计目标定位上的不足之处,即会计不再简单地被看作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工具,而要成为企业治理者与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交流工具。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业务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新准则体系中六个会计要素的定义以及各要素的确认条件,均已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在坚持历史本钱计量属性的基础上,引进了重置本钱、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也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实质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对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质趋同的事实予以确认和肯定。

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财政部在发布会上称新会计准则于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降低。

(1)会计基本原则方面。

新会计准则继续保存了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夸大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本钱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2)会计要素计量方面。

新会计准则在应用公允价值时把握这样一个原则:以历史本钱为基础,同时引进公允价值,但是运用公允价值总体上要把握两点:一是要存在活跃的市场;二是交易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也可以说是公允的。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在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我国构建了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从纵向上看,新、旧会计准则体系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笔者以为,客观地评估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1)取消后进先出减少利润操纵。

关于存货发出计价,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将使当期本钱用度上升,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增加当期利润。若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情况则正好相反。新会计准则杜尽了企业采用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惯用手段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将更加有利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进步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2)所得税的影响。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体现在:在计税基础上,旧会计准则夸大收进和用度与纳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从发生额的角度进行分析;新会计准则夸大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日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从余额角度进行分析。在所得税确认上,旧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新准则完全杜尽了虚增利润的手段。

(3)限制资产减值杜尽虚增利润。

旧会计准则有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减值预备。新准则指出,除了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石油自然气开采等特别规定外,资产价值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旧会计准则答应企业转回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预备。有的企业固然年年有利润,但却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局面。为了遏制这种利润虚增现象,新会计准则明文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杜尽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来调节利润的做法。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较,经多次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不但鉴戒了国外宝贵经验,在内容体系、会计政策选择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体现了“国际趋同”,使之更符合我国大多数会计职员的思维模式与业务素质要求。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和融进国际经济体系的步伐。由新、旧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在以上三个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有着重要的影响。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更体现公允,会计信息更加正确。它的实施使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进步,更加有利于国际投资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理解,更加有利于公司相关利益职员进行财务分析,计量体系更加严谨和科学,减少了公司治理层对利润的操纵,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的利益,也为企业决策者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参考文献:。

[1]葛家澍,耿金岭.企业财务会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中华会计网.新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人民出版社,.

[3]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七

会计信息在银行监管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会计报表数据是银行持续监管的基础,会计谨慎性原则与银行审慎监管在理念上一脉相通,银行监管的重要指标实质上是财务比率的演化。银行监管者更关注会计信息质量,也更强调会计标准的重要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已经显示出当前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之间存在的差异。从目标来看,会计部门趋向于建立对银行财务状况的“中性”评估,监管部门从审慎的角度则更趋向于保守的评估。从方法来看,会计部门要反映过去交易和事件的结果,强调回溯性方法,监管部门则更关注未来,强调前瞻性方法。长远目标是要保持会计准则与监管要求的一致,但在达到长远目标的过渡时期,两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

一、对监管资本的影响。

资本充足率的变动来自银行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变动,而国际会计准则直接影响了这两个项目。一方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化,增加了银行资本的波动性。另一方面,新资本协议对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主要包括表内业务的信用风险和表外业务的市场风险,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有些表外业务也将纳入表内反映,必将影响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

二、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强调在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时要有确切的证据表明贷款损失已经发生。这与银行监管政策的审慎性和前瞻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银行监管当局要求银行不仅要对已经发生的损失计提专项准备,还要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一般准备。

三、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影响。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的风险和回报是否已经实质上发生转移的终止确认标准,绝大多数已经证券化的信贷资产仍应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就不可能在资本监管方面得到优惠,从而提高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要求。

四、对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划分的影响。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银行应将交易性业务与传统的银行业务分开。交易账户按市场价格计价,银行账户则按历史成本计价。而国际会计准则极大地拓宽了按公允价值计价的金融工具范围,使得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界限更加模糊,增加了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实施审慎资本监管的难度。

五、对判断银行损益真实性的影响。

尽管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商业银行在运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时必须有确实的理由、事实或依据,但不能排除其中包含有大量的主观分析和判断,这给监管部门评价商业银行收益或损失的真实性带来一定困难。

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银行监管机构都认为,新的会计准则为金融工具规定了全面的、明确的会计标准,建立了良好的约束机制,对提高银行会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高度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对审慎银行监管可能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各国监管当局高度重视会计制度的重大变化与监管政策不同步带来的分歧和挑战,强调监管当局应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采取审慎的前瞻性的监管标准,努力使会计制度变革符合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框架,在会计报告和监管报告、会计资本和监管资本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一些发达国家的监管当局也对国际会计准则表示了谨慎的支持。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八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尽可能地鉴戒了国际惯例,夸大了会计准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操纵性。这些准则都是针对当前我国财务会计发展中的热门、难点题目,特别是上市公司会计处理中所面临的题目做出的具体规范,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又有助于规范我国的会计实务。新会计准则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充分鉴戒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完善了我国的准则体系,具体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其中基本准则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实质性修改、补充和完善。具体准则涉及领域从过往偏重工商企业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等众多领域,覆盖了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不足,规范各类上市公司的会计实务,进步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主要创新表现在:。

(1)新会计准则体系体现了理念上的创新,体现了面向市场经济的理念。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形成了一个体系,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领域。新会计准则强化给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充分和有用的信息,以便使其做出正确的决策。

(2)在会计处理的具体内容上,引进多项新的概念。如:公允价值概念引进。新会计准则引进了公允价值计量,有了较大改动,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进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贸易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使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公允价值已经运用较为普遍,所以,此次国内引进公允价值,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体现更加直观。

原会计准则规定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时间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导致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核算。新会计准则关于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趋同,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更加直观。

新会计准则充分鉴戒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进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进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上市公司业务处理起到很大的作用,尤其是新会计准则中引进了公允价值的调整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所得税内容的调整,这种变化不仅仅是与国际惯例趋同,更体现了观念的变化,克服了原基本准则在会计目标定位上的不足之处,即会计不再简单地被看作是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工具,而要成为企业治理者与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交流工具。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改善我国上市公司业务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新准则体系中六个会计要素的定义以及各要素的确认条件,均已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在坚持历史本钱计量属性的基础上,引进了重置本钱、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也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实质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共同签署联合声明,对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质趋同的事实予以确认和肯定。

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财政部在发布会上称新会计准则于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降低。

(1)会计基本原则方面。

新会计准则继续保存了1992年11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夸大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本钱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2)会计要素计量方面。

新会计准则在应用公允价值时把握这样一个原则:以历史本钱为基础,同时引进公允价值,但是运用公允价值总体上要把握两点:一是要存在活跃的市场;二是交易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也可以说是公允的。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在国际趋同的背景下,我国构建了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从纵向上看,新、旧会计准则体系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因此,笔者以为,客观地评估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可能带来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1)取消后进先出减少利润操纵。

关于存货发出计价,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将使当期本钱用度上升,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会增加当期利润。若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情况则正好相反。新会计准则杜尽了企业采用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惯用手段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将更加有利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进步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2)所得税的影响。

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体现在:在计税基础上,旧会计准则夸大收进和用度与纳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从发生额的角度进行分析;新会计准则夸大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日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从余额角度进行分析。在所得税确认上,旧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新准则完全杜尽了虚增利润的手段。

(3)限制资产减值杜尽虚增利润。

旧会计准则有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减值预备。新准则指出,除了存货、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石油自然气开采等特别规定外,资产价值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旧会计准则答应企业转回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预备。有的企业固然年年有利润,但却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局面。为了遏制这种利润虚增现象,新会计准则明文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杜尽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来调节利润的做法。

与旧会计准则相比较,经多次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不但鉴戒了国外宝贵经验,在内容体系、会计政策选择运用上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体现了“国际趋同”,使之更符合我国大多数会计职员的思维模式与业务素质要求。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和融进国际经济体系的步伐。由新、旧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在以上三个方面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有着重要的影响。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更体现公允,会计信息更加正确。它的实施使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进一步进步,更加有利于国际投资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理解,更加有利于公司相关利益职员进行财务分析,计量体系更加严谨和科学,减少了公司治理层对利润的操纵,维护国家企业投资者的利益,也为企业决策者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参考文献:。

[1]葛家澍,耿金岭.企业财务会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中华会计网.新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九

公司治理结构在经济运行中具体表现为两类公司治理机制:一类是内部治理机制,公司的出资者为保障投资利益在公司内部通过组织程序明确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关系,具体表现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决策权力分配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安排;另一类是外部治理机制,公司的出资者通过市场体系对经营者进行控制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它是通过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如产品市场、经理市场、资本市场、并购市场和控制权市场的监督约束发生作用的。内部治理机制可以行使事前的监督和治理,避免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外部治理机制则是一种事后机制,其能够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充分的、准确的公司信息披露。

根据莫兰德(moerland)的“二分法”,公司治理有两种典型模式:英美市场导向型(market-oriented)模式和日德组织控制型(network-oriented)模式。前者的所有权结构较为分散,其公司治理更多地依赖外部市场的力量,公司股东依靠财务报表了解公司情况,通过“用脚投票”的机制实现对公司的影响,并以此对代理人形成间接约束;后者以法人持股为主,股权相对集中,其公司治理更多地依赖于债务约束和大股东的控制力,董事会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约束作用相对直接和突出。近十年来由于美国经济的强劲增长,美国式公司治理模式似乎已成为全球公司治理的标准,但美国式公司治理模式并非完美无缺。

首先,美国的独立董事不能真正发挥作用。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之外,而又行使董事监督职权的外部董事。在美国,独立董事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在一元权力模式下加强董事的独立性使董事会能够对经理层履行监督职责。由于美国是一个靠外部治理机制为主的国家,所以它的独立董事制度在整个公司治理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很多公司,独立董事占70%到80%以上。但是由于不存在对独立董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美国公司里的独立董事并不“独立”。在美国,25%的独立董事是所任职公司的顾问或律师;或者为所任职公司提供经纪和投资银行业务,从公司赚取大量的咨询费和其他收入[1]。以安然案为例,公司在2000年召开董事会时,董事们每人接受了7.9万美元的薪金,同时不少的董事与安然有直接的生意往来,有的为安然做咨询业务,有的仰仗安然的捐助,所以安然任何合法不合法的交易都能得到董事会的`通过[2]。安然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尽管负有对公司财务报告最终监督及对关联交易定期检查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按规定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深入调查[3]。

其次,为激励公司管理层而设计的股票期权制度成了公司造假的直接动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开始大力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股票期权的本意是通过“公司业绩――股票价格――高层管理人员回报”的联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激励制度,促使经营者将自身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紧密结合,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据悉,在美国规模为100亿美元以上的大公司中,首席执行官的薪酬构成中有65%为长期激励,基本年薪只占17%。世界通信的ceo埃伯斯(ebbers),持有近2690多万世界通信普通股,12名董事和执行官员合计持有近5000万股,两者合计占世界通信普通股的1.7%[4]。近些年美国大公司ceo的收入在大幅度上涨,从15年前的最高为2000万美元上升到了2001年的7亿多美元,其中绝大部分来自股票期权收入[1]。当股票期权成为经理人报酬的主要来源时,经理人自然更为关注公司股价;当公司股价主要受利润影响时,经理人当然有动力操纵利润,企业利润增加,公司股价提高,执行期权才有利可图,否则期权就只是“画饼”。如世界通信公司在账目中有38亿美元费用支出被作为资本开支,掩盖公司的亏损。美国信贷评级机构魏斯(weissratings)对美国7000家上市公司所做的研究显示,多达1/3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篡改其盈利报告之嫌[4]。另外,由于管理层的信息优势,加上美国法律允许管理层向公司贷款以购买公司股票,事实上管理层已经将自己作为股东的风险完全转嫁给了公司,只要在坏消息出台之前抬高股价、卖出股票即可。于是,那些为激发“企业家才能”而设计的机制,恰恰成了伪造账目、虚报利润以维持虚高股价的动力。

第三,公正的中介机构丧失了独立性。股权分散的投资者主要依靠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则由外部审计师鉴定。在美国,独立的会计公司负责定期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核查、认证并帮助加以披露,但是,近年来许多审计公司既做审计业务又做咨询业务,而且其咨询业务的收入大大超过了审计业务,占到事务所总收入的60%。审计业务需要绝对的独立性,要排除外界的任何干扰,只针对数字说话;但是咨询业务却不仅要找出公司财务和管理的漏洞,规避一些税收、法律规定,采取一些防范措施(如调整帐目等),还要顺应管理层的意向。如果一个公司同时从事这两种业务,就会产生利益冲突和技术标准的冲突,在利益冲突时当然是收费较低的审计业务让位于收费很高的咨询业务,技术标准的冲突需要执业人员靠道德去平衡,而道德是脆弱的。就这样,即使是作为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五大”,为了利益甘愿牺牲审计的独立性,做假账也在所不惜,安达信参与安然的造假、毕马威参与施乐的造假、德勤公司也因糟糕的审计纪录而被推上被告席。

另外一个起监督作用的主要中介机构是投资银行,投资银行的角色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准确评估各个企业的发展潜力,把投资者的资金引向最有赢利可能的企业。但是,越来越多的华尔街投行如美林、高盛、摩根・斯坦利等均存在将分析师的薪水与投行业务挂构的做法,因此,分析师为了自己的利益,提供虚假财务分析报告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美国的投资银行都是混业经营,既做上市承销业务,也做证券咨询业务,为首次上市的公司做承销是利润很高的业务,银行之间在这一块竞争非常激烈。这样,上市公司就会提出各种条件,其中包括要这些银行的证券咨询部门给他们好的评级,尽量配合公司的发展,大力向投资者推荐等。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证券咨询部门的独立性就牺牲了。比如美林为了获得goto公司的上市承销业务,把goto公司赢利的时间提前了一年,而且给予好的评级[2]。

第四,政府机构监管不力。由于薪水低,经费不足,人员流动性大,美国政府的监管工作并不是很得力。就拿sec来说,每年要审阅1.7万家上市公司的相关文档和信息;掌握和监督大量的对冲基金的情况;保证交易所的正常运转;阻止无数潜在的操纵市场和内部交易事件的发生,同时在市场上出现任。

何差错时,负责进行调查工作,sec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手去处理。去年一名在sec工作的首席会计师承认,2000年每15份年报中只有一份才有可能被审阅[5]。

三、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

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主要是借鉴美国公司治理模式制订的,也强调独立董事的作用,也大力提倡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而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一直被视为理想模式的美国式公司治理其实存在着重大缺陷,尤其是其内部治理机制是失败的,那么,作为新兴市场,在制度借鉴过程中,就必须考虑榜样制度已经暴露出来的弱点,并尽快加以改进,同时充分考虑自身股权结构的特点,建立起适合自己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独立董事制度。考虑监事会存在的现实,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时进行一些修正,使其确实能在我国特定的现实环境下行之有效。如将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定位于对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违规行为进行制约,并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我国是1999年首先从境外上市公司开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随后,一些境内上市公司也纷纷设立独立董事,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与美国相同的问题,“人情董事”、“花瓶董事”现象普遍存在,独立董事基本上处于大股东的控制之下。因此,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可由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资格建立一个认证制度,使独立董事职业化;独立董事由中小股东推荐产生,切断独立董事与大股东的关系;借鉴美国基金业的经验,为独立董事上保险,这种特殊的保险叫做“董事和经理责任保险(directo'&officers'liabilityinsurance)”,保证独立董事在怀疑管理层有违法行为和与管理层发生争执时敢于声张正义,保持公正;鼓励独立董事持有所任职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股东,从而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谨慎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正倡导或正在实施股权激励,但也出现了一些管理层操纵股价的事件(如“东方电子”案),虽然由于范围较小,未出现大问题,但在继续推广时就应谨慎,既不能因噎废食,又不能急躁冒进,应吸取这次华尔街危机的教训,对行权价、行权期及行权数量有周密的计划,防止经营者只关注股市暴利而不在管理上下功夫。笔者认为,“股票期权”制度可以对管理人员进行准确定位,在激励和监督经营者方面,确实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培育出我国的“职业经理人”阶层。因此,适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还是有必要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加以约束,防止管理层短期化行为的出现以及防止管理层将持股风险转移给公司、投资者和市场。同时实施时还必须考虑我国现实条件的制约,如:国有股、法人股不能流通的问题;股票市场对企业业绩反映过弱、投机性强的现状;管理层权力过大、股票期权可能发放过多的现实及潜在问题;税收、会计制度的不配套问题等,所有这些都可能影响股票期权激励的有效性。笔者建议我国上市公司在实施股票期权时,应对经营者卖出股票的时间进行一定的限制,不仅在任职期内不允许卖出股票,而且可规定离职若干年后才允许卖出。

(三)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从制度上保持中介机构的独立性;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建立民事赔偿处罚机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是影响会计师独立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审计价格、审计方案的是财务总监,而财务总监就是被审计对象,是财务报表编制的负责人,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根本从形式上就无法保证审计的独立,更不用说实质上。同时由于体制原因,公司管理层在会计信息编报方面的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出现经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施加压力,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因此,要维护审计师的独立性,首先必须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其次,规范审计行为。与美国不同的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还是集中在法定审计方面,咨询、服务业务的开拓正处于起步阶段,并非因为两个业务不分引起造假,因此,对审计人员的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由国际审计发展的趋势看,最初规范大多通过行业自律,现在各国都是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法规来规范。美国在安然事件后颁布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在法律层次上对会计、审计进行了功能定位和制度安排,我国在银广厦事件后,也相继出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等新规定,为“财务欺诈和会计造假”设置了政策防火墙,这里需强调的是制度的执行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执行,最好的制度也是没用的。

(四)加大政府监管力度,适当扩大证券监管部门的权限。中国证监会也存在与sec同样的问题,经费不足,人手不够,加上中国证监会权力不够,执法力度更弱。此次假账丑闻后,美国政府提出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冻结支付的职责,即当一个公司被调查时,sec可以拒绝支付公司经理各种津贴。相比之下,中国证监会还不具有国外监管机构普遍拥有的执法权限,如对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强制传唤权,查询资金账户等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率,因此可适当扩大我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权限,以加大执法力度。

(五)建立外部市场体系,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由于信息失真,美国的外部市场体系作用微弱。我国的情况有些不同,可以认为我国目前并没有形成这么一套市场体系,资本市场规模小、投机性强,购并市场正在发育,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缺乏对经理人业绩的评价。因此,在我国,目前重要的是如何建立一个规范的能起作用的市场体系,尤其是经理人市场,既可以使经理人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又可以使其业绩评价市场化,强化其就职的竞争压力,促进经理人员的有效流动和合理配置。

确实,华尔街危机表明,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即便是在市场经济相对成熟的国家,其公司治理结构也有漏洞存在,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中国与美国面临相似的问题:道德自律、行政监管、法律处罚和公司内外的监督、约束,而不同的是,美国是曾经运行良好的制度暴露出了缺陷,而我们则还处在制度建设的过程当中;美国迫切需要的是修补他们的制度,而我们则应该多方吸取经验教训,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

【参考文献】。

[3]张新,(美)陈国钊.美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与信用制度的重建[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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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十

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在年元月首先在我国上市公司试行并建议其他国有企业运用,到,必须全部使用20颁布的新的会计准则。新的会计准则符合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部分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运用新准则对上市公司经生产经营活动将产生重大且深远的影响。

(一)新准则概述。

会计准则通俗地说是一种规范。新准则首先在我国的上市公司试行,然后在其他国有企业推广实行,新准则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具体有38项细则。

经济学家希克思1946年提出的,他说:“一个人的收益是他在期末和期初保持同等富有程度的前提下可能消费的最大金额”。

在新会计准则中再次引入公允价值则规范和扩宽了上市公司利润的来源,使上市公司利润来源更加真实客观、信息更加具有可比性。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经济全球化已进入全新的时代,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是现代社会的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顺应国内外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产物。

新的会计准则的实施可以防止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规范上市公司利润和上市公司上市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展是促进会计核算适应经济发展进程的要求。

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国际经济的一体化,要求我国必须建立一套统一的会计语言来进行国际间交流和投融资活动,要求建立一套公认的会计标准来进行约束。我国经济的发展于20融入国际市场中,必须提供一种适合在国际间交流的会计信息,这样才能给大家提供一种真实可靠地的会计数据信息。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与试行,为构建一个统一的会计语言平台奠定了基础,从而顺应了当前经济的发展需要。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改了旧会计准则中一些不科学的规定,促使编制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经济本质,以提高会计数据质量、服务投资者经济决策为目标,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了严格和科学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信息的约束,有效地维护投资者的权利,有利于社会公众作出正确而理性的决策,从而维护了我国的经济秩序和投资者合法利益。

(三)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上市公司经营者的需要。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不只为上市企业提供了科学统一的.会计核算规范,更增强了会计数据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而且还能更好的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防止上市公司操纵利润和会计舞弊行为,从而使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新会计准则在存货核算办法上,取缔了“后进先出法”这种计量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对于生产周长的企业,如果原材料价格一直不断的下降,核算办法改为“先进先出法”,将提高成本,促使本期利润的下降。相反,如果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改变存货计量的核算方法,会导致本期利润的上升。

以前上市公司普遍采用“后进先出”这种方法进行核算,而06年颁布的新准则要求这些企业不能再使用这种核算方式,而核算方式改为“先进先出”等方式时,这些企业的本期利润就会有较大幅度的变化。新准则还要求公司不能自主选择存货核算方式,这样做是为了控制企业利用核算方式调节利润,使得企业的经营和会计信息更加真实。

根据“谨慎性”原则: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需要对未来可能出现较大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这些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内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能够造成上市企业的利润在会计年度之间调整,从而保持上市企业的年度利润的平稳。新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不再允许随意转回。主要是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利用计提减值准备调节公司利润的行为。

那么上市公司的“隐藏利润”将不再“浮出水面”。

(三)投资性房地产改变核算方式影响。

上市公司的利润新准则规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这种核算方式的提出,公允价值的变动可以直接确认当期损益。在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中,采用公允价值这种核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可能会使当期的利润突增。而关于这种核算方式带来的税收的问题又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资产总价值的降低。

一旦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核算投资性房地产,就不能对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等。目前对于这种核算方式的税收问题还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

新准则使上市公司利润有消有长,在新旧准则的交替过程中,部分公司会利用交替过程中的漏洞加强对利润的操纵。这样就要求国家采用一系列方式方法来规范,防止随意操纵利润行为的发生。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1.上市公司要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财务核算制度,通过各方面的相互牵制和制约,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保障广大职工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经营者开展正常的财务工作。

2.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的是社会监督,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独立性,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强弱,可以很好杜绝行业内违规和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在新旧准则交替的过程中下,会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坚决抵制会计造假行为。要经常对在职会计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使其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可以更好的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在2007年牛市大背景下公司市值得到长足的增长,但在年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缩水,甚至破产。因此,政府就有必要加强对上司公司的监督。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一方面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使上市公司更好地防御风险,同时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上市公司在规范利润方面的策略我国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国际化。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明白,我国在引入新核算方式的同时,应该将加强对其正确的使用,公允价值的提出、资产评估等新的会计概念并不是很完善,应加强对其特别关注:第一,需要加强资产评估人才的培养,使其建立完善的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有利于各项资产的评估工作。比如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应聘请权威的机构为其服务与评估,将使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阵势可靠。第二,需加大上市公司的表内外的披露的力度,要求上市公司充分具体地披露因新旧准则差异造成的利润影响。第三,要加强外在经营市场的建设,上市公司应下大力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自身监督体系的建立,将公司自身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效地统一结合,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工作的质量。

六、结束语。

以上影响的因素在上市公司的首次执行年中表现突出,所有者、投资者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应结合经营情况对其利润的高低做出正确而合理的判断。在规范会计制度的同时,加强新准则的执行力,提高所有者、投资者识别会计信息的能力,最终促使我国新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的良性结合,树立社会大众对我国经济的信心,促进我国上司公司长远的发展。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十一

年,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paulmccauley给出了影子银行的定义,影子银行是经营借贷业务和表外业务的类似于传统银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影子银行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其源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资产证券化,随后影子银行逐渐成为了金融改革发展的补充系统。进入21世纪之后,美国影子银行的资产规模开始超越传统银行,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参与者。一般而言,影子银行包括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保险公司、结构性投资工具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影子银行设计了不同的投资产品,执行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传统银行的功能,因此在美国影子银行也被称为“平行银行”。

我国影子银行的起步较晚,年类似于上述影子银行的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率先出现在国内的商业银行。尽管起步较晚,影子银行在我国的发展却十分迅速。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相对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不够完善,造成我国资金的需求和供给存在较大差异,这直接促使我国影子银行的产生和过度发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警告中国关于影子银行的风险,与此同时,国内学者在关于影子银行的研究方面持续发酵。我国影子银行的规模有多大、促使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动因是什么、如何监管影子银行等一系列问题亟须解决。

二、影子银行的基本特点及其风险机制。

(一)影子银行的基本特点。自从提出影子银行的概念之后,其就被广泛地应用在金融领域,有关影子银行的一些基本特点如下:

1、期限的不匹配。影子银行不具备吸收存款的渠道,然而它却可以吸收安全系数较高的基金并将其贷出。这意味着影子银行是将短期债务提供给金融市场作为长期资产使用,使得影子银行面临更高的风险。

2、高杠杆性。影子银行没有最低准备金的要求,因此其操作的杠杆较高。在金融创新的背景下,影子银行在过去的几年中已经创新出许多高杠杆的产品,随着全球化和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这种信用的扩张逐步变成了一种系统风险的来源。

3、产品设计的复杂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影子银行在产品的结构设计上十分复杂,综合考虑了经济学、数学、心理学、统计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其销售在场外市场进行。由于其拥有证券化的背景,因此信息的不对称性也是影子银行产品的重要特征。

4、监管的缺失。在风险监管领域,传统的商业银行接受着监管当局和巴塞尔协议的监管,他们必须确保相对充足的保证金,公布业务和账户的风险。绝大部分的影子银行不受监管系统的约束,其不必考虑巴塞尔协议有关资本充足率的规定,也不必公开金融地位的细节,这使得影子银行在金融系统遭受外来冲击时抵抗力减弱,同时也使得影子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

(二)影子银行的风险机制。

明斯基时刻是资产价值崩溃的时候,其主要特点是经济的长期稳定可能引起债务和杠杆的同时增加,进而增大了金融危机爆发的风险,最终经济陷入到了去杠杆化的长周期中。明斯基时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投资者承担大量的债务,同时拥有持续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能力;第二阶段,尽管投资者仅能支付利息费用,然而他们仍然能够促进金融规模的扩张;第三阶段,只有金融资产价格的风险爆发能够补偿债务,这也被称为庞氏骗局。明斯基通过揭示经济从稳定到危机的运动规律而闻名。为了迎合监管需求,传统商业银行采取了以下方法:(1)在金融衍生品市场购买信用风险对冲工具,比如cd;(2)继续发行那些流动性弱但稳定的现金流;(3)将结构性投资工具发展转化为信用风险,并且取得大量的投资收益,这些工具是基于多种流动性、风险和盈利能力共同设计出来的。在这种高风险的业务中,影子银行仍没有被监管机构监管,也没有被强制性地设置存款准备金率来应对各种风险。在影子银行系统中的信用委托链持续扩张和延伸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成为金融模型的假设,信用链的崩溃也将波及影子银行。

三、中国影子银行的特点。

影子银行起源于美国,中国金融市场中的影子银行也具备上述影子银行的基本特征,但也具备一些特有的特征,这是由于中国和美国的金融系统和其发展水平存在巨大差异,影子银行和其运行模式也存在差异。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美国和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子银行主要基于衍生品、证券化和再证券化工具,其产品主要是银行信贷的信用创造。然而,中国的大部分影子银行局限于传统银行的间接融资领域,通过在机构形式上的改变,传统的银行融资转变为直接的民间借贷,比如股权融资。

第二,以影子银行的规模来看,美国的影子银行已经成为主要的信用创造者,并且深刻地改变了金融结构和金融运作模式。中国的影子银行起步较晚,早期的非标准信托和农村资金合作社已经拥有影子银行的一些特征。直到2004年,国内商业银行推出的财富管理产品拥有一些典型的影子银行产品特点,在年中国开始出现信贷资产证券化。

第三,从影子银行扮演的角色来看,美国影子银行系统的发展加速了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改变和美国金融系统市场化进程,这极大地提高了美国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然而,在中国,绝大多数的影子银行局限于直接融资的传统领域,影子银行仅仅是一种商业银行业务的替代。因此,影子银行有利于金融的多元化,更好地迎合了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影子银行是我国传统银行系统的有效补充。

第四,不同于美国和欧洲影子银行的创新能力和高杠杆性,过度创新和高杠杆并非是中国影子银行的特点,这是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欠发展和缺少衍生金融工具,改革和杠杆空间不大。

第五,由于美国和中国不同的环境,两国有关引起影子银行风险的原因也不尽相同。在中国,房地产贷款的证券化不会成为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中国的影子银行主要活跃在民间金融、非标准的资产证券化、私募基金和其他一些灰色监管领域。因此,民间金融的盲目发展和监管措施的缺失将成为中国影子银行的最大风险来源。

四、影子银行对中国金融安全的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调查统计数据显示,从2004年到,国内社会融资规模从28,629亿元人民币增长到164,773亿元人民币,增长规模巨大,与此同时,银行的存贷比从年的64.9%仅增加到年的67.24%。这表明银行信贷不能反映实体经济的融资规模,同时也间接看出影子银行的扩张规模不容小觑,但是在影子银行领域仍有许多参与者,包括信用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小贷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典当公司和其他的投资金融机构。以上机构并没有被严格的监管,因此统计这些影子银行的规模具有相当的难度。随着中国影子银行规模的扩张,其对于金融系统的影响将变得越来越大。

总之,影子银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金融领域的`改革产物,它有效促进了金融对于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然而,影子银行在关于宏观调控机制及其有效性的影响方面,威胁着金融安全。首先,在金融市场,以满足金融资产和金融产品的需求,影子银行创造出信用产品,进一步地促成了资产的价格,最后形成资产泡沫、降低了资产质量;其次,影子银行的活跃也会加速全社会的资金流动速度,从而影响货币供给的调节。另外,影子银行体系内各种金融资产的创新是为了规避监管和暴利产品的追求,它的价格会影响官方的利率,并对实施的政策意图造成有害干扰;最后,影子银行的快速扩张将会导致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错配,破坏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五、小结及建议。

尽管我国影子银行的实际规模难以确定,监管措施和监管体系缺失,但是影子银行在近几年来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也不容否认。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和庞大的规模也引发了极大的关切,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不够完善,影子银行也表现出不同于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影子银行的特征。我国影子银行是在民间投资的快速发展和监管体系缺失的环境中产生的,同时我国影子银行并没有过度改革和高杠杆的特征。

根据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特征,本文给出了几点关于避免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建议:

(1)监管机构应该制定影子银行股权资本比例来降低风险;。

(3)影子银行应该被纳入到监管体系,其行业经营数据也要定期公布;。

(4)构建合法合规的平台系统来支持影子银行,完善投资银行行为规范,修改有关金融产品的法律和法规来改善金融环境。

总之,影子银行的存在有其积极的一面,影子银行推动了金融发展的改革,然而,信用的过度扩张和非常规的发展将会威胁到我国的金融安全。因此,完善相关法规和规范监管,以保证我国影子银行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十二

摘要: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入手,通过分析目前治理结构中出现的问题,探讨公司治理结构下的公司会计行为,反映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行为的影响,并揭示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状态下产生的不良会计行为,为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损害股东利益的会计行为找出深层次的根源。

自从美国首先提出“公司治理”的观点后,现代公司治理问题和实践已经成为各国管理界普遍研究的一项课题。在我国,公司治理是被作为“公司治理结构”来研究的,其对国家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广泛意义上的公司治理是用以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即股东、贷款人、管理人员和职工等一切与公司有利益联系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经济目标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原则。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说:“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1]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则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公司治理结构会影响整个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行为,企业发生的多数行为都是与其存在密切关系。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不同主体,对公司行为有不同的影响:公司的所有者即股东,要求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他们注重公司的长远发展,青睐那些投资收益率高的项目,即使这些项目的周期比较长;公司的债权人更关心公司的获利能力,更注重公司到期是否可以还债,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不甚在意;董事作为股东的代表,时刻代表股东利益,有制定公司发展计划和作出重大决策的权利;而经理作为受托经营公司的一方,追求短期内个人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对于那些投资周期长、见效慢,却对公司今后发展有益的项目,他可能会由于考虑到任期内利益的问题而放弃。公司治理就是一个处理各方矛盾的机制。我国股份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涉及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屡屡发生会计行为违规的事实来看,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其发展不无裨益。但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结构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首先要了解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由此产生的一些违法违规的会计行为,只有做到“知故”,才能更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

1.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种类繁多,持有不同种类股票的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有不同的影响。目前在深、沪两市上市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中,既有a股也有b股,而a股中又包括国家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b股中则包含了外资法人股、外资股、境内社会法人股、境内个人股。因此存在着众多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主体。这些主体持有公司的股票,就是公司的所有者,就应有权参与公司治理以实现自身的投资目的,但不同利益主体各自的投资利益不尽相同,难免发生利益冲突,这就使得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由于涉及面的广泛而变得更加复杂。

2.股权结构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尤以国家股比重最大,股权结构不合理。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而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由此市场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即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到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

3.上市公司举债比例小,债权结构不合理。上市公司的债务多来自借款和应付款,债权筹资的比重低。由前文所知,广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权结构、债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债权人借助债务协议同样也可以对董事会实施一定的影响力,而这种影响力会最终反映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在国外,由于债权筹资有成本低、债权人不能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年终利润分配等优点,深受广大上市公司的欢迎。而在我国,情况却缺恰恰相反,尽管《证券法》中对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要比申请配股的条件宽松得多,可申请发行债券的公司仍寥寥无几。归结其原因,国家股占绝对控股地位的现状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上市公司即使给出了10配10这样高的配股比率,流通股的比重仍然与国家股和法人股相差甚远,加之流通股的股东多数是中小散户投资者,持股分散,所以配股根本无法撼动国家的控股地位。我国股东似乎完全可以忍受上市公司多年不分派股利的行为使得股票筹资成本甚至小于债券筹资的同期成本,上市公司当然会青睐于前者。

4.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绝大多数,董事会结构不合理导致权力失衡。董事从股东中选举产生,而持股数又代表着所持的选票数,因此控股股东通过推举代表其利益的董事参加董事会的方式掌控着董事会。我国多数上市公司中国家股占控股地位,自然代表国家的董事在董事会中占优势,而代表法人股、社会公众股的董事虽然人数众多处于票数上的劣势,这就使得董事会的投票决策机制形同虚设,出现了公司治理上的“无效区”。董事会通过聘任符合自己利益的公司经理阶层,达到层层控制公司的目的。目前我国多数国有企业的董事、经理还是由控股股东委派而来,其代表股东行使的权利过大,甚至出现了不少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总经理取代了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将董事会架空,自己管理自己,自己评价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内部控制人”,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全丧失效力,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损害了大股东自身的利益。

由会计行为主体(会计人员、会计组织)、会计行为客体(会计主体因所发生的交易、事项和情况而引发的财务信息及其流动)、会计行为方式(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和会计行为手段(凭证、帐表、计算机程序等)这四方面组成,其内容涵盖了企业日常经营行为中的一切会计活动,是一套主要围绕会计信息而进行的系统全面的管理活动。股份公司都会有专门的财务经理(或主管),负责本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做出具体的财务决策,财务经理接受总经理的指令,对总经理负责。但财务经理的日常管理活动本身不属于狭义的公司治理范围之内。

对财务经理有直接管理权力的总经理接受董事会的指令,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具体安排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其经营权来自董事会的授权并对董事会负责。而董事会作为公司最高的决策机构,不仅形式上是由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实质上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者,其权力由股东会赋予,对股东会负责。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虽然公司的会计行为本身不属于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环节,但可以看出公司治理结构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一些会计行为的发生。再看我国上市公司的现况,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先天存在的国家股比重过大的特点,使公司治理模式自然而然地为大股东所设计,由此也产生了一些不合理的会计行为。首先,持国家股的股东选出的董事占董事会大多数。这些董事多为国家部门、国有企业委派产生,本身对资本市场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加之代表法人股、社会公众股的董事在票数上处于劣势,对会计行为又少了制约能力,这就为公司的一些不正当会计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其次,有些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在聘任经理后放权幅度过大,使得经理取代了董事会的部分职能,一些上市公司甚至以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使董事会完全放弃了对经理阶层的监督、控制职能,造成了公司治理结构丧失连贯性,部分失效。这样的环境很容易产生违法违规的会计行为,因为多数情况下经理才是公司不正当会计行为的始作蛹者。经理与股东各自的利益不一致,经理阶层如果没有必要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机制,他很难顺应股东利益行事,经理阶层与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本身就决定了经理阶层在缺乏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很难把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放在第一位,而经理能获得利益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经理追求自身物质利益最大化的的目标会使他竭尽所能地提高公司的净利润。此外,经理与股东各自了解到的公司经营信息存在不对称性,也给经理提供了隐瞒实情的条件。经理实际参与了公司日常管理,他了解公司业务的来龙去脉,熟悉业务处理的惯例,掌握公司最新动向,这也为他及时处理信息提供了便利。如果没有了董事会的监控,他完全可以通过指使属下的会计人员在第一时间修改会计信息以提供对自己有利的“高质量”的会计报表来提高自身的价值。目前股东对经理的评价还仅限于审阅会计报表中有关的数据资料,而董事会对经理的业绩评价也多由于经理的大权独揽变成自我评价,评价方法的不科学使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掩盖。最后,监事会由于职权范围狭小、地位不中立导致的监督不到位使对经理的最后一道制约防线也变得失效。结果就是股东被自己设计的公司治理结构欺骗,造成了国有财产的流失,不仅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自身的利益。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结构决定着企业的会计行为,而企业会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反映出公司治理结构上的缺陷。

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占股东人数比重较大的中小投资者,由于身处公司经营之外,在行使其对公司事务知情权即悉知公司信息的过程中处于劣势,绝大多数情况下扮演的是“不知情者”的角色。他们通过报表所了解到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事实上并非是公司真实情况的反映,而是经理在法规、制度允许的条件下(当然也可能是在违反法规、制度条件下)选择会计方法的结果。在这里,我们将可以找到法规、制度依据,但偏离真实、可靠地反映会计信息的目标的会计行为称作不良会计行为。不良会计行为的产生有制度上存在“选择空间”的原因,但根本原因还是由于经理阶层利益独立于公司所有者利益之外,使其成为了经理阶层为谋求自身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手段。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近些年突出地表现在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作假这类严重侵害广大股东利益的事件频繁发生。作假现象的屡禁不止,其深层次根源于在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公司的会计行为因缺少必要的外部监督而偏离了公允记录、反映公司财务活动的初衷,成为了经理阶层实现物质利益最大化的工具。下文将从不同方面分析某些上市公司在特定活动中产生的不良会计行为:

在我国,如果股份公司被获准发行股票,那么它就自动取得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股票上市会使公司从股市里获得大量的资金,有百益而无一害。不过上市要先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司要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本亏损的公司为了符合条件,通常会通过采用剥离不良资产的手段,使公司以优质资产出现在投资者面前,或者通过分拆公司,将以优良资产组成的子公司包装上市,而母公司可以通过对子公司的控制达到利用资本市场的目的。在这两种方法下,由于导致亏损的资产已经被排除在外,使得整合后的新公司(或原公司)计算利润额时就一跃由亏损成为盈利的公司,也就具备了上市的条件。但是这种获取上市资格的方法严重扭曲了公司整体实力,也破坏了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因为此种获利能力是通过计算得出来的而不是公司本来具备的,这种会计行为对投资者来说是严重的误导,虽然有不合理之处,但就其行为本身来说还属于合法的。股票在获准上市后,股份公司都希望尽可能多的从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在发行股份一定的情况下,能获得资金的多少就取决于股票发行价格的高低,而发行价格=每股税后利润×市盈率,法律中对市盈率有硬性的规定,即不得超过15倍,所以焦点便集中在每股的税后利润上,为提高利润而进行的合法的、非法的会计行为不胜枚举,例如延长无形资产和待摊费用的摊销期、编造虚假销售虚增利润等。最终的结果当然是使发行价格上有了长足的提高,公司获得了更多的资金。无论是要尽早上市还是发行中广额“圈钱”,经理都可以通过他手中掌握的财务会计工具以助“一臂之力”,事后又可以向董事会“邀功请赏”,成为最大的利益即得者。19底,中国证监会通报批评了8家上市公司,并要求限期整顿及公布整顿结果。其中有的上市公司为了显示其偿债能力,对报表中有些项目进行调整,以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如王府井在上市时招股说明书中称其流动负债0.31亿元,实际为1.08亿元。[3]但是,公司上市时提供的会计信息水分过大,这还只是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下产生的不良的会计行为的初步表现。

为了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国家对股份有限公。

司制定了一套专门的会计制度,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遵守,具体会计准则、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制止了一些违法会计行为的发生,对企业的会计行为具有规范指导作用,但同时也给会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判断余地”。加之监督制度实施力度的相对薄弱,使公司不仅可以在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中自由选择,甚至出现了一些违反制度的情况,为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众所周知,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公司的获利情况,而利润的高低与公司的形象、筹资计划和经理阶层的待遇息息相关。公司为了符合配股的条件以满足对资金的需要、为实现扭亏以重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为了使实际的盈利符合预测或达到二级市场炒作以提高公司知名度的目的,经理可以指使会计人员采取各种各样的会计操纵行为。拿公司配股来说,上市一年的公司配股必须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且净资产税后平均利润率在10%以上(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类公司为9%)。多数达不到资格线的上市公司就会利用会计制度(更有部分公司违反制度)“操纵”利润来达到目的。目前,已有相当多的统计研究揭示,我国证券市场存在“10%现象”,即净资产收益率位于10%―11%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大于9%―10%之间的上市公司数量,可见众多公司为了获得配股权而长期将自己的净资产收益率人为地稳定在资格以上,其中的玄机不言自明。股份公司常用的操纵利润的手段有:高估资产以提高公司价值,延长递延资产的摊销期、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潜亏挂帐已虚增公司的利润,还有一种更为灵活的方法就是通过关联方的交易来随时调节利润。关联方之间由于特殊关系而有更多的默契,虽然财政部出台了专门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规范关联方交易,但由于交易的隐蔽性和特殊性、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理解、关联交易内容及重要性的确认、交易价格的确定等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广大投资者对准则的知之甚少,使得公司披露关联方交易更像是例行一种形式,没有真正形成一种舆论上对公司会计行为的监督,这也构成了不良会计行为泛滥的一个外因。

上市公司在披露财务报告前都必须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的审计,上市公司接受审计是对公司财务信息的最后鉴定,是增强广大投资者对财务信息信赖程度的手段,同时也是公司一个会计年度会计活动终结前实施的最后一项会计行为。如果cpa严守职业道德,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实施审计,他完全有可能查出公司财务报告中的大部分违法违规信息并予揭露,也就会基本避免上述众多不良会计行为的发生。但目前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审计人员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公司审计业务涉及三方:委托人(股东或董事会)、受托人(事务所)和第三人(公司经理),由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经理权力过大,致使董事会被架空,所以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实为公司的经理,加上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审计费用的权力又被经理控制,于是就出现了经理自己出钱委托别人审计自己的矛盾情形。在此种情形下,经理完全可以通过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事务所和控制审计费用的方法制约cpa的审计活动,使审计活动部分甚至全部失效,达到了庇护不良会计行为的目的。

结语:

对于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下产生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加紧法规的建立、加大执法的力度、培养教育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加快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等措施以避免诸多不公正的会计行为的发生,但要从根本上杜绝这种行为,还有从根源上入手,即改变我国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变股东持股比例不均衡的现状,使公司真正的公众化,决策真正代表广大股东的利益。鉴于本文的内容,笔者在这里不就对策作详细的论述,但制度的改变却迫在眉睫,目前正在实施的国有股减持计划是一个好的开始,也反映了国家对方面问题的重视,但仅有减持还不够,减持后国有股依旧占统治地位,其结果也不会发生更本性的变化,如果我们同时引入独立董事机制,真正地平衡董事会的权利,才可能真正实现公司治理结构上的优化合理,以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红亮“公司治理理论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研究》1910期。

[2]丁际刚、黎宇宁“特定制度安排下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研究”,《会计研究》194期。

[4]安亚人、张立“会计行为的构成和环境”,《税务与经济》1994年3期。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十三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都需要对相关企业逐一排查,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关、停、闭、改企业将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环境治理过程也是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的过程,具体而言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2.1《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所规定,但实践中适用法律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2.1.1认识协商在劳动合同变更中的重要性。

2.1.2区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两条并行线,虽然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都能使劳动关系消灭,但在通知程序和补偿金计算上仍有所区别。劳动合同的解除体现为意定性,无论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都是其主观意思的表达,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其体现为法定性。

在实践层面两者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差别:一是通知程序方面,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此给予劳动者过渡准备期,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时用人单位无此义务;二是补偿金计算上,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都须支付补偿金,但劳动合同终止支付补偿金是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即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而劳动合同解除则是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因此2008年之前入职的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获得的补偿金更多。[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简单,而企业往往利用法律条文的`近似和模糊而扩大解释《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提前解散”的情形,扩大劳动合同终止的适用。

对于该条款的准确适用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用人单位“提前解散”应指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即解散的应具商事主体资格,而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不是商事主体,其撤销关闭不能适用本条款;第二,应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规衔接,解散决定的做出要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解散事由和程序性规定;第三,因企业的解散属于企业自主经营问题,在劳动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审查解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仅审查解散的合法性,但对于解散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1.3正确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环境治理退产能裁员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制度,对该制度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准确理解第41条第4款和第40条第3款的关系。该两款在表述上极其相似,第41条第4款为“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第40条第3款则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两者是否存在差别?上述两条款同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法律性质上两者并不存在冲突。立法并没有对两者内涵解释,司法实践中企业搬迁、兼并、资产转移等均可视为符合上述情形,但从立法初衷来看,在适用的先后顺序上应当以第41条优先,即只要裁员数量符合经济性裁员制度要求,则应优先适用第41条第4款之规定。

第二,裁员程序应合法。相对于一般性的劳动合同解除,经济性裁员规定了两项特殊的程序,即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和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程序。首先,听取意见的对象可以是工会也可以是职工,实践中部分企业以向工会委员公开裁员方案来逃避向全体职工公开,应当注意听取意见的对象应具有一定的覆盖率和代表性;其次,“听取意见”的含义不明确,“听取意见”是否等于“同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工会或职工同意裁员是否是经济性裁员必要前提尚不能确定,但司法实践中鲜见作此要求。再次,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仅是备案,而不须获得许可。

第三,正确适用优先留用制度,平衡企业的经营自由和社会责任。第41条同时规定了优先留用人员,这是法律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企业既是经济实体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其应当承担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职责,因此对于服务期长,就业难度高的以及承担家庭抚养义务的职工应当优先留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优先留用的前提是“同等条件下”,因此在工龄、年龄、技术水平、再就业能力等方面综合考量后优先留用,这是对企业经营自由权的保障。

正确理解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对各情形下劳动关系变动正确定性。

2.2.1企业迁移。

为完成区域产业链建设,形成区域产业体系,部分重点企业由京津地区外迁至河北。企业迁移必然引起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等变化,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应当适用第40条第3款解除劳动合同。

2.2.2企业破产、责令停产停业或提前解散。

对于高污染的“僵尸”企业,可能适用《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也可能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撤销或者企业依据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约定主动解散,上述情形都能引起用人单位主体的消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2.2.3企业合并、分立。

环境治理产业升级,企业可能通过合并或分立实现转型。企业的合并、分立引起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吸收和分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若没有变动则无需重新签订,由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这属于劳动合同的继承;若需要变更合同或裁员,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或劳动合同的解除,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的,则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2.2.4撤销分支机构或转让。

资产缩小生产经营规模环境治理要求相关行业减产,企业可能因此撤销分支机构,转卖部分资产,削减生产经营规模。企业撤销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分支机构并不是企业主体的消灭,因撤销分支机构而裁员不是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企业转卖资产按具体转让方式法律定性有所差别,一种是单纯性资产转让,因出售部分资产而裁员,此等同于撤销分支机构,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另一种是附带劳动者转移的资产转让,即将劳动者与转让资产捆绑一起转让,这与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相当,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继承,若受让单位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有所调整,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2.2.5产业升级、转产、改变经营方式环境治理下企业可能改变其经营内容或经营方式,由此可能引起工作岗位、工作性质、薪酬待遇的变化,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若因此而批量裁员,则属于第41条第3款的情形,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3津冀环境治理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环境治理伴随的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是劳动关系的调整与重构的契机。坚持法治理念,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积极发挥工会、政府的作用,在变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3.1以人为本,关注特殊职工的安置。

大型企业尤其是成立时间长、规模大的国有企业,职工人员结构复杂。在制定安置方案时除了要正确适用法律外,还要结合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例如对于部队复员人员、插队人员或外单位调入人员,在依据工龄计算补偿金时应考虑其工龄衔接问题。对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类人员,在裁员时将其排除,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置,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应优先考虑适用内退制度,离岗待退,以基本退养费和补充退养费进行安置。

3.2积极发挥工会作用,引入劳资协商制度。

纵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论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还是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劳资双方是否能协商一致都是关键。环境治理中的劳动合同批量调整,企业要拿出具有说服力,能够被职工普遍认可的方案,这就要发挥工会作为职工代表组织的作用。首先,利用工会实现职工的知情权,企业可将调整方案报工会,由工会向职工传达并收集反馈意见。其次,引入劳资协商制度,在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工会作为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协商和谈判,通过协商职工在了解企业现状和困难情况下,可能适度放弃部分权益而形成替代性方案,如暂时降低冻结部分工资,征召自愿内退的人员替代裁员,有利于企业与职工达成利益共识共渡难关。最后,要发挥工会宣传作用,积极做好法制政策宣传工作,协助企业做好职工心理疏导,避免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

3.3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发挥职能部门的指导性作用。

目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有明确规定的仅是在经济性裁员时有备案程序。备案不等于许可,但无需审批不等于无需审查,劳动行政部门作为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指导企业裁员,通过备案程序审查经济性裁员的必要性以及安置方案、裁员程序的合法性,并针对存在问题对提供法制政策讲解与指导,将纠纷解决前置,在源头把关最大限度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

3.4利用地方性法规适度放宽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规定过于刚性,在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中,可能加大企业安置职工的难度,如不论何种情形下劳动合同变更都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又如在亏损情况下或企业。减产限产进行环保改造时,经济补偿金的支出对于企业无疑是巨大的负担。在相关法律修订前,可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原有法律规定进行弹性调整,如在确保不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放款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允许企业在严重亏损或生产经营调整等情况下,一定期间一定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以促企业渡过难关。对于环境治理的“重灾区”行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适度调整经济补偿金数额,确定保底年限,如十年,超出部分适度打折,以减轻企业负担。

参考文献。

[1]边丽娜.河北省化解产能过剩和环境治理中职工再就业问题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j].2015(7):39.

[2]刘继承,供给侧改革《劳动合同法》要不要跟进,人力资源[j].2016(8):43.

[3]关怀,林嘉.劳动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公司治理对上市公司影响论文通用篇十四

摘要:我国的经济在近些年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财政部门也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而制定了最新的会计准则,进而也适应经济的国际化及市场化。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与落实,对于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带来了十分巨大的影响,所以,对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的影响进行分析与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税务管理;筹划。

1引言。

我国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代表着我国的财务工作应向着国家化及市场化的方向发展,也代表了我国的会计行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不过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会计信息的提供起到了限制的作用。同时,对投资者的权力也进行了维护,使投资者得到了更为准确的财务信息,最终做出正确的决策。而且新会计准则还对各个企业的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他们必须对自身职业判断力进行及时的提高,专业水平及职业道德修养也必须要及时提升。所以,我们必须正面应对并响应新会计准则,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进而制定出最有效的措施方案,让企业的税务管理及筹划工作能够很快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使新会计准则的作用得到全面的发挥,也可以为税务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1存货期末计价方法的不同。

新会计准则当中淘汰了以往“后进先出”的存货管理办法,所采用的是最新的“先进先出”管理办法来进行记账,但这样一来,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自主调节利润的机动性。“后进先出”的管理办法指的是在存货价格上涨时,当期的利润会随之减少,而存货价格下降时,当期利润就会增加,这可以突出“后进先出”管理法的谨慎性,也是受到许多企业普遍使用的原因之一。而“先进先出”则是指在存货价格上涨时,当期利润也会随之增加,当存货价格出现下调时,当期利润也会随之下降。当企业采用“后进先出”的管理办法时,便可以自己对利润进行相应的调整,而新存货管理办法则限制了企业的这一点,对企业有较大的影响。“先进先出”的存货期末计价法对企业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对于生产周期长的企业来讲,使用这种方法能够降低成本,提高会计利润,因此,要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看待“先进先出”存货期末计价法。

2.2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

新会计准则当中一如了公允价值计量,这样可以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使企业会计行为得到规范,最终能够满足企业对会计信息提出的相关要求。这其中提到的公允价值计量就是在公平交易的过程中,交易双方的前提是必须要彼此熟悉,而且进行的债务清偿都是自愿行为,或者是资产交易的金额。这一点与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完全吻合,对于经济的发展也十分有利。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可以使企业更好地对税务管理进行完善,也让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发生了改变,企业能够从会计报告中获取每个阶段最准确的情况数据,进而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做出一个明确的判断。

2.3债务重组方法的不同。

在新会计准则当中所提到的债务重组收益,不再计入资本公积,而是要放在营业外收入。这说明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把债务重组收益计算到当期的损益上,这样也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润。新会计准则把有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划分为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通过非现金形式进行债务偿还;第二,转化为资本债务偿还;第三,以现金形式进行债务偿还;第四,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修改,进而进行债务的偿还。这些都可以说明新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要求进行严格的规范,同时也存了企业对于税务管理制度的改革,使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3.1对财务制度进行了完善。

新会计准则要去每个企业都要执行新的财务管理办法,不仅要从大的方面对原有的规定、准则进行修改,还要修改财务运作的具体方法,这就要求必须要精确到其中的每一项经济业务(会计科目的使用、填制、取得凭证),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还可以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让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能够持续开展。

3.2税务管理层次的提高。

目前我国税务管理水平相对来说还比较低,对企业的把握还不全面。现如今,在新环境的时代背景下,企业想要不断提升自身的资金效率,就一定要不断提升税务管理的层次。首先,企业需要不断扩大税务管理的内容(保险、金融风险管理、税金),更要向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进行扩大;其次,对财务管理办法要进行更新,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工作过程中,使用更多的.是不确定决策、风险决策和滚动预算及定量预算等财务的管理办法;最后,企业对于自身的管理办法也要不断地完善,使企业资源规划尽早实现信息化和网络化。

3.3全面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于企业管理人员来讲,是一项非常大的挑战。在新会计准则当中,不但要对企业的损益情况进行关注,还要看企业资产负债表能否准确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不仅对企业的运营效果加以重视,对资产效率的运行,以及企业盈利模式及企业发展也都引起了高度的关注。对此,我们要在对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于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地进行改进,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这也对财务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还必须认真贯彻其中的精神,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当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这样才可以保证能够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立于不败之地,同时,企业也可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成为最终的赢家。

4结语。

新会计准则的执行对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十分巨大,它要求企业一定要对新会计准则的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并按照其中的相关规定来不断改进财务制度,加大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让群众及投资者享有知情的权力,并且为他们提供真实、透明、有效的财务信息,确保最终做出的决策科学、合理、有效。

参考文献。

[1]乔莉萍.新会计准则下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税务筹划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6(17).

[2]吴昊.企业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j].财会学习,2017(24).

[3]张燕.当前企业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纳税,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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