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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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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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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仅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规划和展望。总结的语言要简洁明了、准确精练,避免出现冗长和啰嗦的表达方式。以下是成功人士总结出的职业发展经验,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一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价值在800元以上,或使用周期为一年以上设备构成设备固定资产,在安装验收后,投产前应及时入帐,生产技术部应下达设备投产通知。生产部门正式投入使用,列入本车间的设备固定资产帐。财务监督提取折旧费、大修费,并在固定资产帐上增值。

2、设备从投产之日起开始构成固定资产,并开始创造价值,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之内。

3、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号、登记,分别建立设备台帐。折旧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做到车间、财务、设备一致。

4、设备的折旧实行单台计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进行。

5、设备的停用、改造、大修、更新、封存、调动应由车间申请,报上一级业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通知财务及有关人员。

6、各车间每季度应对本车间的设备进行清点的情况报财务部、机动部。

7、对于停用的设备必须入库。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二

1.企业单台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同时设备的购置价值(包括商品的出公司价值、运杂费、安装费等)在20xx元以上者列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2.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达到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所有设备的附件和所属设备均随同主机列为固定资产,不单独建立台帐和资产编号。

4.不具备上述固定资产划分标准的设备列为企业“低值易耗品”的范围,不列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5.凡列为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由设备科按一机部《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统一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台帐。五个复杂系数以上的生产设备列入主要生产设备,并建立设备单台档案。设备台帐分:设备总台帐、部门分台帐、重点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

6.设备科的设备台帐每年与财务部门的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核对一次,每年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7.新增添设备应填写《固定资产拨交单》,列入固定资产台帐,各车间之间设备调动,应填写《固定资产转移通知单》,办理转移手续。

8.设备档案包括:制造公司出公司检验单及装箱单、说明书、设备安装验收单、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事故报告单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结论、历次精度检验记录、设备大项修完工验收单、设备改造技术资料、设备二级保养(小修)记录单。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三

2、设备固定资产:单台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购置价(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费、管理费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设备固定资产。

3、设备选型、安装、移交使用,建档封存,厂内部调剂、向矿申请更新改造、报废、确定修旧方案由设备组负责。

4、生产设备操作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上岗使用。

5、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调整、变动设备的安装地点和使用条件。

6、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改变设备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

(二)考核办法。

5、已被定人定机,有操作证的设备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间,如不爱护设备、违章操作、拼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责任者承担。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四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部门检修。

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部门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

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部门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车间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间和技术科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科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

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

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

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

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含20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六

第一条设备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设备,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必须处理好生产与设备的辩证关系,摆正现代设备在当今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应有地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二条意义、目的(管理目标)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简称维护制度)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维修业务分工

公司实行全员维护制,即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要承担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小修理和日常点检等业务。停机检修(特别是定、年修)期间,生产操作人员应按责任分工或任务分配承担设备管理、环境清扫等设备检查准备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运、刷漆等检修辅助工作。承担的具体项目内容,应与维修人员协商确定,并以双方签订的生产与维修分工协议为准。

第四条“三好、四会”

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第五条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停、乱拆、乱装、乱割、乱焊、乱改造。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特殊岗位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第六条规程、标准

启用设备前必须具备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修技术文件。

设备维修技术文件应包括维修技术标准(即油脂使用标准、继电保护标准和法定检查标准等),详见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条执行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标准和制度。如需修订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第八条发现异常时的处置

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专职点检人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第九条设备环境管理的责任与标准

设备使用单位要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工段、班组及个人,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及安全设施。

4、特种设施及管道按规定喷涂不同颜色油漆,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齐有序。

第十条“四整”活动

各责任单位及个人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四整”活动:

1、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2、整顿: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的存放好。

3、整洁:工作场地要每天清扫,责任区要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4、整修:物品、道路、场地、标志、安全保护设施等若有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清扫分工

对设备的清扫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设备的外表清扫工作由岗位操作工负责,岗位操作工不能承担的,如电气室的设备外部的清扫工作由岗位维修工负责,设备内部的清扫工作由检修工根据专职点检人员提出的委托按计划进行。

第十二条紧固

设备的各部螺丝要经常保持紧固状态,为防止松动,必须定期检查和紧固。设备内部螺丝的紧固工作一般都纳入检修计划,平时容易松动的螺丝则列为日常点检项目,随时发现随时紧固。

第十三条设备的润滑工作

1、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因此必须加强润滑工作,凡需润滑的设备部必须严格执行给油脂标准。

2、需人工注油或手动加油设备由岗位操作工按规定进行加油,难以承担时,可由岗位维修工或专职点检员按规定进行加油,润滑作业表见附表。

3、凡自动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设备,由专职点检人员委托检修人员按计划定期加油或更换油脂。

4、点检中发现漏油、油质不佳或其它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5、要严格进行油质管理,防止杂物混入,油脂必须有合格证,按牌号使用,储油、加油用器具要妥善管理,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安全装置的检查,校正试验

对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行程控制等装置,必须严加监护检查,及时校验。责任分工的原则是:谁点检、谁负责。如责任者不能承担时,可委托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的防腐工作

1、周围有腐蚀性气体的和要求控制环境温度的设备,必须经常开动排气或空调设备,使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环境。

2、安装在地下的设备,必须保持排水设施的良好和畅通。

3、做好设备本体及钢结构构件、管道等防腐工作。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设备部。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 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xx元以上(含xx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下(不含xx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第六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直接从其它部门调拨并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采供部或综合管理部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人员和行政副总审批签字后办理,领用人必须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 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固定资产出库单》及时登记资产管理台帐。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公司内部调拨转移的,须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转出、转入部门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转移。

第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台帐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报废。

第十五条 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负责资产的登记、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抽查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

3、每季度末,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盘点,并出具书面报告。对各部门盘盈盘亏的资产,找出原因及责任人,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如属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将追究当事人和管理者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交接

1、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时,须保证账目与实物相符,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2、部门负责人新到岗时须对到岗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确认。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根据物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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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八

第一条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制定。

第二条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打印机、扫描。

仪、modem、ups电源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

递的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器等外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四条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应首先在关机状态(关掉所有设备电源)下将计算机及外设连接好,禁止带电连接或去掉计算机外部设备。

第五条计算机外部设备不使用时,应关掉外部设备的电源。禁止长期打开不使用的外部设备电源,显示器应设置节能模式,要求做到人走机关,下班时关机。

第六条计算机系统的电源应与功率大的用电设备(空调等)分开。

第八条及时按正确方法清洁和保养设备上的污垢,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第十条不得私自拆卸机械、增加、减少或试用新配件。

第十一条电脑出现故障时(以电话或飞秋)通知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在电话沟通无法解决问题时应尽快到现场处理。

第三章软件、硬件维护。

第十二条计算机软件及各类设备驱动程序、配置软件,统一贴好标签。并要求存放在防磁、防潮的安全地方。

第十三条各单位需要使用或安装新软件时,经部长同意后,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四条不得在电脑上安装各类游戏软件。

第十五条不得随意增加、删改计算机主要设备的驱动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是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相关审批配备给各部门人员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使用部门为责任部门,各部门使用人员负责保管配备的it资产的完好,必须加以爱护、保持整洁,并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

第十七条行政人事部对公司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计算机硬件明细清单,并定期对硬件进行维护。

第十八条公司it设备添置、更换、升级: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统一分配。

第十九条硬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说明情况,由网络管理员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拆装更换硬件设备。

第二十条各部门如需领取计算机外围设备(例如:鼠标、键盘、鼠标垫),需得到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的确认,进行发放并收回损坏设备。

第二十一条网络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硬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第四章网络维护。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服务器、ups、交换机、等设备进行移动、关机、重新启动或进行其它操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分为连网电脑和不连网电脑,连网电脑主机不能配置软驱、光驱。未经允许严禁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飞秋上传播非工作的内容(如散布、传播谣言及任何不利于公司的消息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网络管理员通过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局域网服务器对网络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并对各自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及上网资源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电脑通过一台专用的路由器接入宽带网(internet),并对监查部部分电脑禁用外网,禁止通过物理地址欺骗的方式上网。

第二十七条公司内所有打印机不允许设置密码,应让其它同事可以直接打印。第二十八条网内禁止玩游戏,干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章internet申请及使用。

第三十一条申请直接上网的员工,填写上网申请单,经部长批准,总监审核,再由行政人事部开放相应权限。

第三十三条为了安全和特别的原因,行政人事部有权随时关闭internet网。或者直接关闭某人的上网权限。

第三十四条公司电脑的ip地址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划,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其ip地址,更不得恶意占用他人的地址。

第三十五条为了节省网络带宽和防止电脑病毒,员工不得在网上下载音乐、电影或电影片断。违者将视情节处罚。

第三十六条在上班期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上网时,除非工作需要,否则不允许使用qq等软件上网聊天。第三十八条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在网上填写、发布任何应聘信息。

第三十九条员工不得利用他人电脑上网,监查部员工需用公用电脑上网。

第四十条不得利用黑客软件以任何形式攻击公司的其它电脑或服务器,违者将罚款,情节严重者,保留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权力。

第六章数据安全维护。

第四十一条网络管理员定期监控网络系统的流量及病毒情况。

第四十二条公司办公电脑安装有金山毒霸杀毒软件,每天进行一次快速扫描,每周进行一次全盘扫描。

第四十三条员工不得随意修改c盘的系统文件及相关电子文档,否则会造成电脑系统不能正常启动甚至崩溃。

第四十四条应用系统只有系统管理员有权变更;数据库维护人员在未经使用部门同意前不得自行更改资料。

第四十五条除相关部门领导批准或有特殊用途的电脑外,锁定所有电脑的usb接口,拆除或禁用光驱。

第四十六条除行政人事部网络管理员电脑和各部门公用电脑外,所有电脑禁止安装刻录机或相关设备。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人事部。

2011年7月26日。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九

1、资产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机房网管负责本机房桌椅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耳机机柜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微机中心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3、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生产班组要设置工人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1、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7、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8、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目的完善公司管理流程,加强公司资产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第二章范围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

第一章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第二......

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低值易耗品采购、使用效率,充分发挥......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

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的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办公设备主要包括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投影仪、笔记本电脑、对讲机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受理、采购、保管、配发、维修保养、设备调换等事宜。

2、在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一些部门也可自行购买设备。如安全护卫部可自行购买对讲机。

3、设备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办公设备的申购、使用、保管、维修保养等事宜。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1、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购买设备金额大于20xx元的需董事会批准。

2、经公司领导及董事会审批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专人购买。

1、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库房(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领取。

2、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2、公司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3、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办公设备运行、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1、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报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网管员处理;网管员无法处理的,可报院技术支持部;都无法解决的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联系供应商统一报修。

2、在保修期内的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包括委托维修商来完成任务,由部门主管按照维修的真实情况,填写设备维修单中的“维修记录”。

五、建立维修档案。

1、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况,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1、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账物相符。

2、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3、报废品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一、电脑的使用管理。

(一)专人收管。

1每台电脑指定专人上机,负责日常操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2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二)电脑的操作规定。

1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使用电脑玩游戏。

2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

3严禁私自拷贝、泄露涉及公司有关机密的文件资料。

(三)病毒防护。

1、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2、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安装(院限制安装软件除外)由使用部门自主决定。

3、任何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4、软件使用前要确保无病毒。

(四)硬件保护。

1、未经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所使用的电脑设备。

2、拆卸电脑设备时,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后,必须将所有设备复原。

4、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本部门电脑以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部门的电脑以及配套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五)电脑的保养。

1、保持电脑的清洁,严禁用手、锐物触摸屏幕,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闭电源。

2、定期对电脑内的资料进行整理,做好备份并删除不需要的文件,保证电脑运行的速度和存储。

二、电话的使用管理。

1、电话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

2、每次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

3、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4、(4)电话出现故障的可报工程维保部进行维修。

三、打印机、复印机的管理。

1、为确保复印机的安全运转,每天开机的时间不宜过长。

2、打印或者复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3、禁止打印或复印私人资料。

四、传真机使用管理。

1、传真机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使用。

2、不得使用传真传送个人资料,机密文件需经领导批准。

3、每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五、投影仪使用管理。

1、投影仪安置于公司会议室,需要使用部门向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申请。

2、投影仪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六、笔记本电脑。

1、笔记本电脑放置于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其他部门若需使用时至此处借用。

2、笔记本电脑用于公司、部门会议以及培训。

3、因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借用笔记本电脑的需填写《笔记本电脑借用单》。

七、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1、对讲机主要用于安全护卫部。

2、在上班期间,不得用对讲机聊天。

3、对讲机专人专用,不得借给无关人员使用。

1、专管专用,公司所有办公设备都要指定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负责人同意。

2、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

3、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责任。

第四章总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一

为了规范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维修保养电梯的质量和服务标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二、维保人员要严格执行维修安全规程及维保人员的`管理制度,认真作好维修保养工作,消灭事故隐患,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三、维保人员要管理好技术档案。保养记录记载要准确、全面、整洁。不得随便涂抹、漏填。

四、驻场维修人员要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接各种电线。要保持驻场宿舍的卫生,作到室内外整洁干净。

五、驻场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容留他人住宿,不得在室内聚众赌博及干违法事情。

六、维保人员要讲究服务礼仪。统一着装整齐干净,举止文明大方,态度诚恳,礼貌待人。

七、维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喝酒、吸烟,不得擅离职守。

本制度如有员工违反其中条款,可根据产生的后果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设资产管理员一名(可兼任),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五条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20xx元,但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二、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20xx元及以下,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2、低值家具类、技术图书资料、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主要指优盘、计算器等)、娱乐用品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洁用品、日用品、文具、办公耗材等。

二、楼宇竣工后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园区公建配套设施。

(1)负责制定、修订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的审核及处理;

(4)负责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5)负责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监督及资产变更登记工作。

二、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2)固定资产减损、租借时提供相关折旧价值数据;

(3)员工岗位变动时,确保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办理移交手续;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三、资产购置部门主要职责。

(1)公司的资产由执行采购职能的部门负责购置;

(2)在资产购置审批表(格式见附表二)上加具相关意见;

(3)凡正在使用的资产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更换,由资产购置部门联系原供货商处理相关事宜。

四、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2)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员;

(3)妥善保管新购资产的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保修、维修;

(6)每季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于该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自查盘点表(格式见附表三)原件及电子版交公司资产管理员,复印件自留存档。

第八条各部门对资产要严格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台账,按要求粘贴资产实物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资产明细账、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台账三者同时建账,每季度定期核对,对不遵守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资产申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资产管理部门加具资产现状意见,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进行询价议价(招标)。完成询价议价(招标)后附上相关资料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资产购置部门依据批示购买。

二、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后,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购买。

三、共享物资统一由资产购置部门集中采购。

四、对单次购置能够实现的资产,申购不得化整为零购置。

一、资产购置后,由资产购置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材料提供资产编码。公司资产管理员据此办理资产直拨手续。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编码粘贴资产实物卡后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并办理领用手续。

三、对于由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转入的新增资产,要完善资产直拨和验收手续。

一、每半年各部门应配合公司资产盘点小组进行全面盘点(特殊情况需临时盘点除外)。盘点小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固定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实物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抽查。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

三、盘点结束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资产调配。

一、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部门资产使用现状,经与部门协调,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将公司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调配同时开具资产调拨单(格式见附表四),资产调配双方据此及时更新资产台账,财务部门要更新财务资产明细账。

二、部门之间的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三、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必须及。

时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不得把公司资产作为后备库存。(资产移交表见附表五)。

四、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一、属自然损耗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见附表六),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财务部门给予折旧意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按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经审批后的报废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购置部门负责多方询价后实施外卖处理,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报废资产处置前,如有遗失,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责任。

第十四条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一、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公司各部门如有资产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同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通报被盗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

二、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见附表七)。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除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外,还将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三、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靠近、使用率孰高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每件资产明确到部门、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搬迁、长期借用其他部门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若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七条公司须加强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资产,由营销部门列出资产明细并提出随楼拍卖或附送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拍卖或附送工作,拍卖或附送资产的资料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第十九条物业系统公司须建立物料用品台账。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2、《资产购置审批表》。

3、《部门资产自查盘点表》。

4、《资产调拨单》。

5、《资产移交表》。

6、《资产报废审批表》。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处置管理,确保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和xx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那企业应按所处置资产价值的大小、实行分级审批,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参股的成员企业(简称“成员企业”);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企业资产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资产处置,是指资产占用单位转移、变更和核销其占有、使用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所有权、使用权,将企业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向xxxx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外进行处置的行为。

资产处置主要包括:

1.土地使用权、房屋、仓库、堆场、其他专用设施、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xxx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证券、债券投资);

3.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1)已注册的商号、商标、专利权、品牌;

(2)特许权、总经销(总代理)权;

(3)虽未注册,但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商号、商标、商誉等;

4.根据国家政策法规、xxxx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需要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五条资产处置的主要方式有:转让、出售、置换、报废等。

第六条处置资产应遵循下列程序:

1.立项。对资产处置行为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说明该项资产的历史沿革、现状情况、处置理由、方式和预期目标等。

2.报批。各成员企业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将拟处置的资产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报集团公司进行前置审批,获批准后按所在企业章程规定的程序决策。

3.评估。原则上应当对所处置资产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对于企业实际拥有但没有纳入账内核算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应同其他资产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评估作价。

4.处置。应通过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资产处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

5.归档。处置完毕后,有关中间环节的审批材料、合同、票据等材料应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存。

第七条处置资产报批权限价值的'确定,原则上以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但评估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以账面价值为准;无法评估的,以账面价值为准。

第八条xx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权限。在《固定资产管理试行办法》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金额较大的资产处置按下列权限和程序办理:

1.处置价值3万元以下的资产,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分管总经理审批;

5.处置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含)的资产,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省xxx集团公司按有关程序审批同意后,经公司董事会通过,提交股东会最终审议批准。

第九条成员企业资产处置权限。

成员企业(含下属公司)的资产处置,按如下权限和程序处置,即凡处置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均须提交集团公司前置审批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处置。处置资产单位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下的程序和权限由成员企业自行确定。

第十条浙江xxxxx有限公司控股企业视同浙江xxxx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

第十一条如未按本办法规定处置资产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xxxx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四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五

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的获取、保管、领用、处置与转移的权责关系与管理流程,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称的流动资产,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等。

本制度所称的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购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备品备件等。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称的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成果、特许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等。

本制度所称的长期投资,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准备一年内变现的投资。

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将其占有、使用的各类资产转让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综合部(以下简称“综合部”)应当指定有关人员为资产实物管理员,专门负责办理存货、固定资产的入库、领用、转移等登记工作,组织定期盘点,建立存货、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与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核对存货、固定资产台账。

不得以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兼任资产实物管理员,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也不得以存货、固定资产的财务台账代替存货、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人员或资产实物管理员。

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变动时,对于所管理的存货或固定资产应当按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

使用单位保管的存货、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需要进行资产损失核销时,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总公司履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购存货及固定资产时,应当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订立相应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类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七条

综合部作为资产管理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二)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建立相应的资产价值台账与实物台账;

(四)负责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作用权类无形资产的管理;

(五)负责管理设施、泵站设施等资产的实物管理;

(六)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七)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

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领用的资产进行保管;

(二)负责建立本单位资产实物台账,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盘点工作;

(四)其他与资产实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

审计部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各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一节

流动资产管理原则

第十条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等流动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存货的管理,执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节

存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十一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根据经常性采购项目、生产经营管理计划、销售计划等制定存货采购计划,并根据预算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编制存货的年度采购预算。

第十二条

公司采购实施责任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外购存货时,应当建立长期的供货渠道和客户信用评价体系,保证货源稳定、质量从优、价格合理、供应及时。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确定采购时点、采购批量时,应当考虑本单位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实际情况等因素,尽可能降低材料库存。

第十四条

采购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严格控制预算外或计划外采购。

第三节

存货的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十五条

综合部应当分别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入库存货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第十六条

外购存货入库前一般应经过以下验收程序:

(二)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采购人员及时办理退货或索赔;

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员发起《验收入库单》,详细填明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发票号等,验收人员审核确认、综合部负责人同意后,由实物保管员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后,办理实物入库签收手续。

第十七条

综合部应当按仓储物资所要求的储存条件贮存存货,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盗和防变质等措施;贵重物品、生产用关键备件、精密仪器和危险品的仓储,应当实行严格入库、出库审批制度。

第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验收入库的存货建立《存货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存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四节

存货的领用与发出控制

第十九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存货时,应当根据经批准的本单位预算,由经办人填写《领用(料)单》,单位负责人审核,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超出本单位预算领用(料)限额的,应当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资产实物保管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存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五节

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

第二十一条

综合部资产价值管理员应当于每年年末定期组织资产实物管理人员及各资产实物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存货实地盘点。

第二十二条

进行存货定期盘点时,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编制存货盘点表,分析存货盘盈、盘亏结果及原因,资产价值管理员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按照公司规定应当报送董事会批准的,由综合部报董事会审批。

第一节

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总公司下达的专项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项下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总公司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公司项下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请购与采购控制

第二十六条

公司相关单位根据科研、生产及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每年年底编制本单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报综合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并履行报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设备、生产性技术装备、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购置计划,需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参考价格等明细情况。

第二十七条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司指定的采购单位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和《招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进行采购;预算外的固定资产购置,还应当由使用单位提出专项申请,按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调整预算后再行采购。

第三节

固定资产入库验收与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动产,经取得所有权证书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结算后,应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综合部应当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财务部建卡及入账。

第二十九条

外购动产类固定资产入库前的验收,按照存货验收入库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台账》,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资产编码、资产名称、类型、规格型号、制造商、计量单位、数量、采购金额。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办理完入库手续后,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在固定资产标签上填写资产编码,并将标签粘贴在已入库固定资产的醒目位置,以作为标记,方便以后核对。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员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应当将发票原件交至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节

固定资产领用、变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条

各使用单位领用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生产设备及科研仪器等固定资产时,应当由使用人或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填写《领用(料)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批。

第三十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领用(料)单》发出货物,并在《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记录启用日期、使用状态、领用人、使用部门、存放地点。

第三十五条

各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精心维护与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装或擅自转借、出售。发现有毁损、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资产实物管理员报告。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不同单位之间相互转移时,应由转出单位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批,转交转入单位负责人同意、接收人审核确认,并抄送公司综合部,以调整《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中的记录。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盘点、维护和保养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货的盘点与处置控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综合部应当对各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养及维修。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由使用单位提出《固定资产请修单》,综合部经办人根据年度预算审核确认后,提交经综合部负责人核准后办理。

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需要发包给外部专业厂商维护时,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综合部对依法以公司名义取得的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状况及其变更进行监管。

综合部负责建立《特许经营权台账》与《土地使用权台账》,对特许经营权与土地使用权进行登记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制定投资管理办法,规范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果。

第四十一条

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集中决策,各单位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四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必须严格遵照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决策立项、资产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笼、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对外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履行好相关报批手续。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的,不得对外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第四十四条

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实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项目的效益测算和分析评价工作,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价值测试和分析,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四十五条

公司在发生产权转让及其他影响国有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四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进行资产评估后,由财务部负责选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合同由综合部代表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综合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当向公司总经理进行报告。

第四十八条

公司的资产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四十九条

公司项下资产处置范围包括:

(一)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

(二)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三)各类机器、设备、仪器;

(四)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

(五)报废与核销资产;

(六)存货;

(七)债权资产;

(八)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九)其它依法可以转让的实物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不包括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对外销售的产品。

第五十条

公司经批准进行资产对外转让的,根据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拍卖、竞投等公开竞价方式进行;需采用协议转让等其他处置方式的,必须按程序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五十一条

资产处置程序

(一)申报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由资产使用单位经办人发起《资产处置审批单》,提出资产处置申报意见和资产处置方案,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资产实物管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二)资产评估。

对需要进行评估的资产,在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后,由总公司财务部选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作为确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董事会决策与审批。

公司财务部收到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董事会同意后,由总经理会签、董事长审批。

(四)结算交易资金。

综合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确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资产处置,确定受让方后应组织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资金结算和资产移交工作。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综合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五)隐瞒或截留处置资产和处置收入;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授权综合部负责解释。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运作行为,逐步建立产权清晰、管理科学、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镇、村、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镇、村、队全体成员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是区政府主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是镇集体资产的出资人代表,具有镇级集体资产出资人权责。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是镇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与镇其他部门一起对镇、村、队的集体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集体资产检查、审计、纠错、除弊,促进集体资产的管理不断完善。

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负责本组织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四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行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凡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第五条农村集体资产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除国家征收土地和依法进行产权交易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七

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因素,为科学地进行设备管理,做到合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保证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同时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前期管理、设备的使用、维护、设备检修、设备档案管理、设备的停用及报废等。

1、设备定购。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公司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报常务副经理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1)申报,首先分公司先向总公司提出新增(或更新)所需设备申请,其中包括所需设备新增(或更新)原因、所需大体费用(包括设备价格、设备安装费用、防腐保温、新增管材费用、土建费用、吊装费用等)。待总公司批复后可按相关程序办理。

2)各分公司首先提供出所需设备满足生产所需的各种工艺参数,然后总公司根据参数选择制造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2-3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比从选定(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

3)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设备供应商确定后可签订采购合同并建立设备台帐,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补充完善,签订合同后应随时了解设备制做进度并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4)设备到厂后,由各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订货合同,检查到货数量、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装箱质量验收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及时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如固定资产和压力容器台帐)。若验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2、新设备安装及验收。

1)由总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具体实施,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就位、调试,总公司同时需负责安装技术指导。

2)安装调试结束后,可由总公司组织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正式移交给使用单位(各车间)。车间对该设备按照本车间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3)随机附件及工具由使用部门的操作者保管,随机备、配件由备件库负责保管,技术文件由各分公司生产科统一整理归档。

1、各分公司应根据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订正确使用方法,并纳入操作规程,并对操作工进行培训,2、操作者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特殊设备,须由国家特定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持证上岗。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

3、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实行定人定机方式。对于由多人操作的设备和生产线,实行班(组)制,由班(组)长负责,并由班(组)长包机到人。

4、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特别是开停车需注意的问题,如油位是否合适、盘车是否灵活、连接螺栓是否松动、油温是否正常等),严禁设备超负荷和带故障运转。

5、设备操作人员要按时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并保证设备运行记录的连续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

1、设备的维护保养主要由维修工的日常维护保养为主,各分公司根据设备情况制定包机责任人,并针对设备本身特性和正常使用情况规定具体维护保养内容,由于保养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设备维修人员对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设备故障。

3、设备包机人员必须每天按时巡检,不能流于形式,在搞设备卫生的同时,要切实通过“看”“听”“摸”,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进行解决,对马上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给出解决方案,做好监护运行准备。同时包机人员要做好巡回检查记录,真正做到对设备了如指掌。各车间设备主任根据包机人员的反馈及自己的日常检查要做好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将设备存在问题、需准备的材料、检修工时,需检修人员及工器具落实到位),以准备好随时停车检修而不慌乱。

4、设备包机人员要严格按照润滑周期表执行加油润滑,落实“五定”(指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定人)管理,防止设备因缺油而发生设备故障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5、各分公司生产科应定期组织各车间干部管理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整改单要求车间按要求进行整改,对未按时整改或不整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设备的维修。

1、设备的小修(或临时修理)。

围内可继续使用,如果超标则更换新配件。检修时一定通过科学手段进行检查,用数据说话,而不能靠经验来裁定。

2)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后,分公司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定制定检修方案,组织维修人员按检修方案进行检修,如果是主要运转设备或大型设备,需报总公司生产质量处(主要运转设备或大型设备),要求派技术人员协同解决。

3)对于公司现有技术力量无法完成的设备检修,应由分公司填写外协修理申请单,经总公司批准审核后,进行外协修理。外协修理申请单应详细注明维修设备的名称、故障原因、外协厂家和预计费用。

4)在维修完成以后,各分公司必须及时填写设备检修记录,同时做好设备事故台帐,对发生事故原因认真剖析,并从根本上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对主要设备的还需及时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2、设备大修、中修的检查验收。

1)设备大修、中修完工验收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或大、中修计划书中规定的各项检修内容、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2)对无法修复到出厂标准的老、旧设备,原制造有严重缺陷的设备,经过两次以上大修的设备,严重损坏过的设备,在保证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精度标准,或根据工艺要求另行制订大修的标准。凡降低修理项目精度标准的设备,必须在大修、中修任务书中注明。

3)设备大修、中修后应及时进行内、外部检查,空运转试验,升压、升温试验,负荷运行试验,试生产等必要的技术性能试验,必须达到设备出厂标准和符合原安装的生产工艺要求。

4)设备大修、中修验收由生产车间、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总公司技术部、财务各一份。

5)验收后各分公司生产科应将大修、中修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6)对于国家有特殊规定的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锅炉、超重机械等,各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检修和报检。

六、设备改造与更新。

1、各分公司可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状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

1)设备改造与更新方案的审批。

2)一般设备的改造与更新,由各分公司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中应写明改造原因、改造部位及详细改造方案、改造费用、效益分析及收回成本年限),报总部审批。

3)凡纳入新建或技改项目中的重大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总公司组织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后,各分公司立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设备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更新。

1)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2)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果很差的。

3)通过修理、改造虽恢复性能但不经济的。

4)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1、设备闲置。

1)闲置设备是指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停用的生产设备,设备闲置在半年以上的应进行封存管理。

2)设备封存程序。

a封存由各分公司进行,封存要有明显的标识。

b设备封存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并采取防尘、防锈和防潮措施。

c所有封存设备都要达到完好设备的要求,并列入设备检查范围。

3)因生产结构或技术原因长期不用,连续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4)设备的封存和启用需填写设备封存和启用表,并报总公司同意。

2、设备报废。

1)设备报废条件。

a因意外事故或灾害,造成主要部件、主要结构严重损坏而无法使用的设备。

b制造质量低劣,达不到最低工艺要求的设备。

c生产使用造成损坏、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d机器陈旧,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改造的设备。

e耗能高,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

f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2)报损、报废设备的处理方法。

a按现有价值整件或整机出售。

b拆卸、转让可利用的零部件。

c不能利用的部件按废料处理。

3)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设备报废申请由各分公司使用单位提出(写明使用年限及报废原因),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报总公司生产质量处进行专业审查,然后经计财处、常务副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备品配件是指设备维修所用的替换零部件,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持一定的库存。短缺时由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人员提出采购申请,报总公司审批后进行购买。

1、备品备件的申报。

非急需要的设备配件,可按月计划申报程序由各车间设备主任根据各维修人员提出的采购计划于每月20日前经各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总公司,经逐级审批后购买。

急需要购买的设备配件,可填写设备配件计划表,走急件报批程序,经分公司经理同意后,直接报总公司,经总经理签字后购买。

2、备品配件的验收。

配件到各分公司后,可由各分公司组织各车间设备负责人进行验收,需测量的必须进行检测,然后按照供货单检查到货数量、规格型号等,质量验收合格证后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好设备配件明细台帐。若验收不合格,可按合同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3、保管员应根据维修人员提供配件最少备用数量,确定最低储备量,做好备品配件定额储备管理,确保设备维修需要。

4、备品备件由维修人员提出领用申请,保管员按领料单发放。

5、设备配件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需调整间隙的安装时应运用检测工具进行测量,并记录好检测数据。

1、各分公司应对各车间的所有设备按照规定逐台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设备卡片和台账,建立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建立要将运转设备和静止设备分开),做到随机附件和技术资料齐全。进口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全套翻译入档。

2、财务部门应至少每年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复查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

3、设备的调拨。

1)设备的调拨必须由总公司统一进行,各部门不得私自进行调拨。

2)调拨出的设备必须随带原有辅机、附件和技术文件。

3)各生产车间如需设备调拨的,应由车间主任填写设备调拨申请单,交总部审查,总经理审批。由生产质量处组织调拨双方进行设备交接。设备的调拨应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1)各分公司设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技术档案和状态档案的管理工作。

3)状态档案是指设备的分布、购进和安装日期、使用年限、维修记录、调拨记录等资料。

4)设备管理员负责整理、保管本部门应归档的资料,负责与公司档案室进行相关的业务联系并及时归档本部门的资料。

5)已归档的设备档案资料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资料。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八

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组织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为:

(一)组织实施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和决议;。

(三)规范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四)定期组织清产核资;。

(五)向本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重要资产的处置和重大项目的投资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和资产收益台账、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收益分配、资产管理、经营报告等各项制度,并按照民主管理原则,实行政务和村(队)务公开,接受本组织成员监督。

第九条对农村集体资产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如有缺损应当查明原因,需要报损核销的,村、队集体资产经过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镇级集体资产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财会人员应取得会计任职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自主决定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包括: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

(二)承包经营;。

(三)租赁经营;。

(四)联营或股份合作经营;。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经营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科学合理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集体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规定程序确定经营者和签订经营合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者之间签订经营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村、队集体资产承包或租赁事项应当由村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该经营合同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镇级集体资产应当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的,必须明确经营责任、经营目标,逐步建立经营预决算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章产权界定。

第十四条对农村集体企业产权主体不明确的,必须进行产权界定,清晰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明晰产权归属。

第十五条产权界定的企业应当向本企业的主管单位提出申请进行产权界定,产权界定的操作程序为:

(一)村、队集体企业经同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其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复;镇级集体企业直接由该企业向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其进行审核并作出批复。

(二)企业按照批复的要求,接受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的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司法查证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村、队集体资产的审计结果先经同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然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镇级集体企业审计结果直接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

(四)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结果应当向区国资委备案,并由区国资委发函给区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企业改制(产权转让)。

第十六条农村集体企业改制(产权转让)应当按照金集资办[]31号文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村、队集体企业改制(产权转让)方案经同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向区国资委备案。

镇级集体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方案,经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报镇人民政府批准,然后将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的批复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区国资委审核,经审核(改制、产权转让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后出具同意改制(产权转让)的通知,办理产权交易等手续。

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转让,如产权主体不明确的,必须进行产权界定,产权主体不明确的不得予以转让。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改制(产权转让),由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有关情况应向本级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公示。

村、队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经同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

镇级集体资产评估结果由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核准。

第十八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出让价格,以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出让价格不低于核准或备案的评估价格,产权转让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场交易。

第十九条农村集体资产改制(产权转让)的方式有:拍卖、招标、协议转让。

其中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的单项产权转让,必须事先将转让方案报区国资委备案,转让原则上采用竞价拍卖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转让收入,按有关规定管理。涉及整体产权转让的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安置转让企业职工和偿还债务,其余用于发展再生产和集体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福利事业。

第二十一条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结束后,出让方或受让方应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和产权交易合同等在3个月内到区工商、房地、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规定,采取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方式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利用职权非法确定承包人、压价发包或者低价出租、出售农村集体资产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农村集体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查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十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什项设备)。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账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两年以下,非出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定)应以用度科目列账,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账。

固定资产按以别,由各公司指定部分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务部分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公务部分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分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负责管理,

第五条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分管理,并会同会计部分依其种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样签。

第六条移交。

职员调动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划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增减讲演。

会计部分应于次月十五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附件表3—1)一式三联送管理部分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第一联管理部分自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采用电脑处理的部分以电脑报表代替。

第八条清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分应会同会计部分每年清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种别至少抽点十项,清点后应填盘存单(附件表3—2)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两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分,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分对于盘盈和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划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划定办理。

第十条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分(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分)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附件表3—3)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分签章后,送会计部分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分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会计部分一般每月与管理部分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出罅漏事项立刻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损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价者,得由管理部分会同会计部分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分同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于企业财务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划定办理保险。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分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附件表3—4)一式三联会同管理部分签章后,送移入部分签认(假如管理部分不同,要加印一联,会同移入管理部分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分(假如管理部分不同,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分,转让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移入部分,第四联送移出部分。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分自存,第二联托运部分转送会计部分暂存凭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以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日转送托运部分的会计部分,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分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以后入厂,经点收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分的会计部分与第三联核对。

固定资产因故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划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分或管理部分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分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越日转送会计部分,第四、五、六联承运商运送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作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分验收后转交会计部分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杂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分。

第十条出租名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分应先会同会诸部分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办理,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分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房钱、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条流程的划定办理。

第十七条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已报废者,应由使用部分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附件表3—5)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分及会计部分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分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典质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需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分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分或使用部分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划定办理。

第十八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分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以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收拾整顿,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附件表3—6),拟定处理意见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划定办理:

计部分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分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物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入厂时间及过磅记实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分,第四联交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地翌日转会计部分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分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送使用部分保存。

第十九条典质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典质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分应事前备函写典质编号及资产名称、数目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典质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二条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分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半日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划定外,仍应按本条划定处理),第一联送管理部分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片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分,第三联归使用部分自存。

(二)移转时应通知管理部分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应比照第十五条的划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分会同使用部分自行制定。

(五)每年必需全面清点一次,其闲置部门应比照第十八条的划定处理。

(六)各公司必需自订管理对象的尺度(如寒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门比照第十七条的划定处理,减损单应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全部经过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账。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门。

(三)本项资产列为人个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共同使用者以部分设立,经理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分(仓库),一份保存入各科保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该科保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者领料单须经总经理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经理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分,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外管理。

第二十二条事务性杂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过物料账处理,于验收以后直接以设备或用度列账。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加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总管理部分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分收拾整顿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分转送管理部分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分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作的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的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公司设备资产管理制度怎么写篇二十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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