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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医期末总结范文汇总 保健医学期末个人工作总结(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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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医期末总结范文汇总 保健医学期末个人工作总结(五篇)
2022-12-22 17:57:44    小编:ZTFB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保健医期末总结范文汇总一

在组织好丰富多彩的活动的同时,做到室内外活动相结合。

具体实施方法:

1、坚持开展体育游戏及艺术、语言等游戏,注意动静结合;

2、幼儿一日生活的内容和时间安排做到既有限定又有弹性,保证幼儿在原有水平上都能得到发展。

3、把安全工作渗透在每一个环节里,以确保幼儿活动时的健康与安全,而且通过各种活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

4、注重加强幼儿体能训练,利用周围环境中一切有利的自然因素,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注意培养幼儿的毅力、团结合作的能力以及耐挫力,

5、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二小时,户外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

平时在室内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洁净。

二、定期执行幼儿体检及评价

体检工作作为幼儿园保健医学期工作总结中的重要内容,作为关乎幼儿身体健康的一项措施,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1、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热情接待每一位幼儿,使幼儿从开学初对医生的畏惧到以后的亲和。

2、晨检时注重“看”、“摸”、“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每天出入园的幼儿身体健康。

3、及时掌握生病幼儿的情况,晨检后反馈到班级,使带班教师可以对生病的儿童进行特殊护理,保育员也可以加强保育,做好全日观察。

4、在防肠道传染病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幼儿园的零发病率。

三、加强防病措施

1、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的不同,对园内幼儿活动和生活场所、物品进行定期消毒。

2、坚持开窗通风,每日为幼儿提供清洁安全的生活空间。

3、在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和防流感期间,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对患感冒、发热的幼儿作好观察隔离工作,并主动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配合,同时增加预防药,提高消毒的密度与强度。

4、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工作,对幼儿的疫苗接种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做好漏种幼儿的宣传发动工作,保证计划内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

5、认真筛查体弱儿肥胖儿,对营养不良和有肥胖倾向的体弱儿肥胖儿进行个案管理,并及时与家长交流意见,使家长能够理解管理的意义并互相配合。

6、为杜绝病从口入,我们对幼儿的饮用水的水源进行了严格把关,不让幼儿接触到过期的饮用水,让幼儿饮到健康水、放心水。

四、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1、抓好幼儿园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

严格按照卫生保健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分片包干,根据幼儿园的美化、净化、绿化、儿化特点,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保持园内外经常性的清洁。

2、消毒工作是幼儿身体健康的保障。

每月组织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使保育员能全面掌握消毒方法,严格按照消毒规范进行消毒保洁,为防止交叉感染,幼儿一人一杯两巾。

并定时进行消毒。

3、每天对空间进行通风,紫外灯照射。

每天坚持对厕所进行消毒。

以防病毒入侵。

五、开展保健知识宣传栏

1、每学期开展健康快车、育儿知识宣传栏,把每个季节常见疾病的预防及治疗措施,及时传达给家长。

2、及时传递各年龄阶段幼儿适宜的运动,幼儿感冒期间的饮食等育儿知识。

只要努力做到上述幼儿园保健医学期工作总结中强调的几点,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肯定能取得质的飞跃,也能得到家长和上级领导的认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厉,加强日常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更规范地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好预防疾病的各项工作,让幼儿拥有强健的体魄,为他们的终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于保健医期末总结范文汇总二

一、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

对于新入园幼儿,每个幼儿必须持有体检表及预防接种卡,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入园。本学期中要完成市领期十月份的检查工作,以及x月份的在园幼儿的“龋齿”检查工作。

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1、认真做好晨检,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深入各班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体弱儿的管理及患病儿童的全日观察工作并且有次序地做好记录。

2、定期消毒医疗器械和晨检卡。

3、完善各项卫生保健制度,配合园主任做好保育管理。明确各自的职责,调动保育员“服务育人”的积极性。

4、做好儿童的体格发育测量及评价工作。

5、定期检查园内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

6、配合防疫部门进行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

7、努力做好幼儿卫生保健软件的全方位的输入工作,虚心请教,积极向有经验的姐妹园学习,勇于革新,力争使我们的软件达到卫生保健合格园。

三、做好儿童营养保健工作

1、管理好儿童膳食,每周制订带量食谱,食物品种多样,注意营养成分的搭配,保证按量供给每月一次营养计算并分析,要求炊事人员做好饮食卫生及餐具消毒。

2、制定合理的进餐时间与次数,幼儿进餐提倡定时定点定量,各餐合理热能,供给分配,以保证幼儿生长发育需要。

3、随时为幼儿提供饮水机会,水温符合要求。

4、遵守开饭时间,不宜提早或推迟,做好餐前准备,餐后管理工作,分餐时要洗手,分发干菜、干点不直接用手接触。

5、食堂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按食品卫生法烹饪,食物煮熟煮透,生熟分开,操作时保持食品营养素,制作食品色、香、味具全。

四、做好幼儿卫生习惯、消毒工作

1、为幼儿准备清洁卫生,安全符合幼儿特点的盥洗室和入厕设备,进食和入厕后必须用肥皂洗手。特别是小班幼儿,教师要及时教会幼儿洗手的方法,以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将幼儿每天所需餐巾摆放在固定的地方,方便幼儿取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3、各班加强餐前擦桌子的消毒工作,正确使用消毒液。

4、培养幼儿洗完手后要做双手合起来的动作,保持双手干净的好习惯,加强午餐习惯培养,教育幼儿不能挑食,确保营养的合理吸收。

5、组织好幼儿午餐,就餐秩序好、安静,在规定的时间内吃完。

6、饭后组织幼儿散步,遵守幼儿午睡作息时间。

7、掌握好幼儿看电视的时间,组织幼儿看电视注意坐姿与距离。

五、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实行一人一杯、一巾专用制度,各班做好标记。

2、消毒柜、紫外线灯专人负责,定时消毒及时记录。

3、定期利用空气和日光中的紫外线消毒一些不宜清洗的玩具、图书、被褥等。

4、加强晨检力度,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有患病的幼儿协助当班老师全面细心的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对体弱儿加强检疫,防止水痘、流感等流行病的蔓延,对有病患儿所在班级的玩具、物品要彻底消毒、暴晒。

6、及时换洗被褥、枕套(每月清洗一次),晾晒(每周一次)。

六、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1、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教育,各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制定规则,杜绝缝针、骨折、烫伤、走失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当班和接送幼儿的老师要仔细观察,对可疑者来园接幼儿要仔细询问并登记。

3、坚持不定期的午餐、午睡、卫生安全工作检查。

4、期初、期末组织各班测幼儿身高、体重,中大班测视力,并做好记载与评价。

5、做好体弱儿与肥胖儿的管理工作。

关于保健医期末总结范文汇总三

我园上学期的各项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体后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又有了明显的提高,促进了保教工作顺利开展,使我园的教育质量、服务质量、品牌质量又有了新的跨越。

在本学期,我们会继续以“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为保教服务”的三为宗旨,认真贯彻《幼儿园规程》,以专业化、现代化、技术化、制度化为科学的管理模式,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工作质量,保障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学期我园的后勤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以改革创新,大胆实践为动力,以教科研为先导,以全面提高园所保教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幼儿富有个性健康发展为最终目标,扎实而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1、坚持每周对园内各项后勤工作的检查,做到安全第一,让家长放心。

树立后勤人员“爱岗敬业”的思想和“园兴我荣、园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狠抓后勤人员的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并加大对后勤工作的检查力度,购放心物品,保证幼儿园的各种设施设备安全。

2、立完善各后勤制度,并组织学习,严格实施加强检查督促。让各位后勤工作人员充分的了解我园的各种后勤制度,在组织后勤人员学习的基础上,严格实施后勤制度,做到检查严格,检查过程有记录。

1、定期组织后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相互观摩,积极鼓励后勤人员进行业余学习。

2、幼儿园后勤人员评价,带入到后勤工作中去。

3、加强员工的理论水平,提高工作总结的能力。

1、加强膳食管理,充分发挥膳食小组的力量,提高膳食质量,增强幼儿体质。

2、加强幼儿体格检查和常规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重视安全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做到防患于未然。

3、把好财物关,做到财产分门别类,帐物相符,克服浪费现象,节约经费开支,保证幼儿园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

4、引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改进保健、财务的工作效率。

关于保健医期末总结范文汇总四

职责:

1.全面负责日托、全托幼儿保育保健管理工作;

2.幼儿保健、安全防病、幼儿定期体格检查及对体弱儿设专案管理;

3.幼儿日常健康的护理和疾病预防;

4.卫生常识的宣传指导;

5.管理安排幼儿膳食,以及对厨房工作的监督指导;

6.负责园内幼儿小病、小伤的应急处理。负责幼儿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7.负责全园师生的体检工作、幼儿保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7.培训、督导与检查班级与食堂卫生消毒工作,对食堂食品进行验货;

任职资格:

1.性别、年龄不限;

2.医学或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保健医生上岗证或护士执照;

3.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会电脑;

4.幼儿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5.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6.儿童医院、儿研所退休者,有国际学校、幼儿园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关于保健医期末总结范文汇总五

区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养结合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卫发〔2020〕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健康中国重庆行动为引领,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服务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使医养结合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服务模式更加健全、服务队伍更加专业、服务流程更加标准、服务品牌更加丰富,“养+防、治、护、安”(即基本养老+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五位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不断完善。到2022年,全区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独立的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区级医院附设的老年护理院;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不少于5个;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预期寿命达78.5岁。

(一)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作为区域卫生规划重点,加大建设力度。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提倡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内容、方式、费用,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为合作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可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按照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计划,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街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街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健康服务。制定完善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医疗卫生服务标准,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五个一”(一个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个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保障,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项重点”(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院加强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养结合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开设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设老年人就诊绿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能力。支持养老机构开设中医诊所,提供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和支持公立中医医院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探索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养老照护人员的中医药技能培训,鼓励中医医师在完成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中医保健和调理知识技能培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通过共享系统,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应用,逐步建立统一的行业数据交换共享指标体系,打造覆盖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互联网+老年健康”,鼓励医疗机构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鼓励利用体征监测、穿戴设备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增值服务,动态监测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共享运用,为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医养康养产品。立足实际,合理定位,科学规划,探索推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推动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规范发展。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推动适用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家庭的各类医疗器械、康复辅具的研发生产。推动发展体外检测医疗器械,满足高龄、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护理服务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发展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智慧健康医养康养产品。(区商务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的健康养老发展格局。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医养结合服务的监管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民政部门配合。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监管。按照国家的监管和考核办法,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落实国家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卫生及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制度。(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简化审批登记。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号)要求,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土地保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本区县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分别牵头探索编制完善中心城区医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批准后按程序纳入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有偿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对使用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探索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并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满及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由非营利性机构使用的,原划拨土地可继续划拨使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减轻税费负担。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对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承接当地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保险支持。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医养保险,针对老年人风险特征和需求特点,开发专属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并按规定报批报备,重点发展老年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探索鼓励深入社区为老年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全流程服务。加快发展包括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护理保障需求。(区医保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市级部门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的参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生活照料和与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护理服务,减轻家庭照护压力,提升专业照护水平。参照建立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以居家照护为重点,逐步建立与居家、社区、机构和住院护理等相适宜的长护险服务内容和支付标准。(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医疗服务支持制度。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探索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价格指导政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当以实际服务成本为基础,综合市场供求状况、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具备招标条件的,鼓励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开展上门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分配绩效工资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提供上门服务的机构要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落实老年慢性病用药长期处方制度。根据诊疗需要和医养结合机构能力条件,适度放宽医疗科室和药品目录限制。(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医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医养结合服务队伍,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支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培养,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统筹现有资源,设立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康复护理培训基地、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分级分类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常识培训,医养结合机构要优先招聘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

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实施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医养结合机构医务人员进修轮训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加大对助老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与医养结合机构结对开展服务,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鼓励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及其他专业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成员及家政服务等从业人员提供照护和应急救护培训。(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养结合领导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卫生健康、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将医养结合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密切跟踪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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