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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 刘亮程乡土散文的特点(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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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 刘亮程乡土散文的特点(八篇)
2022-12-22 18:11:43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一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可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有干着急。因为,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可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可是中国现在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不过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可以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这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可以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后来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下来。到现在,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二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三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这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知道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而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能力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知道,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变化,也只有发生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但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可以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在社会结构上,《乡土中国》深入浅出地把社会分为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和中国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团体格局指的是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而差序格局则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费老还作一个有趣的比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在水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越推越薄,而所谓伦,也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多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很多的贪腐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己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因此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但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况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这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但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四

《乡土中国》一书由费孝通先生所作,收录了14篇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内容,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作了大体上的解剖分析,从乡土社会的本质到乡土社会权利结构问题的分析都给出让人耳目一新的见解,而本书中一些有关乡土社会的理论分析恰好又能验证当今中国社会变迁中所不断涌现出的新问题,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书首次出版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当时就对“乡”这个字作了一个从社会大众视角的解释,无外乎包含了贬低蔑视的意味,而就算在现在这个时代这个字眼同样多少带着贬意,但与以前的时代相比,我们可以感觉到“乡”中的贬低意味是逐渐在减小的。举一个例子,就像假如今天我们在讨论一个问题,有人要是用“乡里人”作为攻击一个人观点的工具的话,我们会觉得这个人眼界小、没水平、没素质。这可能也是一个侧面,反应出当今社会乡土社会的变迁。

原来的时代,城里人嫌弃乡下人土气首先应该注意到的问题是,正是因为有城市的存在才会出现这样的对比,要是整个中国都是农村也就不存在乡气不乡气的问题了。城市与乡村产生这种对比,是由于在乡村社会所适用并有效的那套规则,在城市现代化的社会里行不通,以一种落后无效的方法运用于追求效率的现代化社会,无可厚非会遭受到负面的评价。中国几千年来都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农业不像游牧可以逐草而居,农业最倚重的是土地,守着土地生存变成了乡土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特性,即人口流动性小,安土重迁。

费孝通先生在有关“文字下乡”的章节中提出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并对这个问题作了一定的回答解释,即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必要。费孝通先生主要从一个空间格局,一个时间格局来讨论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是必要的。

我们先从空间格局来看文字在乡土社会是否有必要性。聚村而居是乡土社会在空间分布上的一个特性,人和人之间的沟通是可以直接面对面来进行的,有什么想传达的信息可以以语言这种直接有效的方式完成。文字是附着意义的象征体系,它产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方便人类生活,但是文字作为传递信息的方式有着不能百分之百还原表意人意思的缺点。既然在乡土社会中,人们不存在空间上的阻隔,可以直接使用相比文字更能清晰准确表达表意人想法的语言作为信息表达工具时,文字在乡土社会就失去了其所具有的价值。

接下来再从时间格局看文字在乡土社会的必要性。时间上的阻隔分为个人的今昔之隔和社会的世代之隔。乡土社会是一个不怎么变动,相对来说十分安定的一个社会,大家都守着一块相同的土地,在这块熟悉的土地上耕作,跟熟悉的人打着交道,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今昔之隔与社会的世代之隔等同了,因为只是不同的人面对着相同的环境用一套固定的经验去做同一件事情,而这一套有利生存的固定经验人们可以通过学习的方式取得,“习”就是不断反复地做,这就得倚赖于人类独特的功能——记忆。

人类的记忆功能得靠象征体系才能得到正常的运作,象征体系又分为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语言,以及可以被看见的附着意义的象征体系————文字。上面我们说到乡土社会中大家生活就是不同的人面对着相同的环境用一套固定的经验去做同一件事情,个人今昔之隔与社会世代之隔等同了,这一套固定经验中有什么不熟悉的地方,在这同一环境中肯定有知道经验的长辈,所以乡土社会中人们“记忆”经验的方式没有用到文字的必要性,语言在乡土社会足以承担传递经验的作用。

在第三部分里面我将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联系在一起来分析,因为我认为后者是差序格局在中国基层社会所派生出来的现象。差序格局说的是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格局,费孝通先生将西方社会结构的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进行了一个对比,益于我们对差序格局有一个更好的理解。他在这个章节用“家”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作为一个基点来引述差序格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格局,在西方团体格局中“家”这个词,有着非常严格的界限,基本上就能确定是以夫妻与子女为主体的一个团体;但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家”这个词含糊不清,可大可小,从这个对比中大致可以了解到作为中国乡土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家”具有伸缩功能,而作为中国乡土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也同样具有这种功能。

费孝通将西方的社会结构形容成由把、扎所组成一捆柴,其实是想借此更加清楚地表达西方是由有着严格界限的团体所组成的一个社会,这种社会结构格局被称为团体格局;而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则是以“己”为出发点,将“己”与其他人联系起来的一种呈放射性的格局,与任何人的关系都是从这一个“己”推出来的差序。

社会结构的不同也会导致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的差异,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不同也就导致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在道德观念上的不同。首先,我们可以来看一下团体格局是怎样影响西方的道德观念的。团体格局里最基本的就是一个有包含关系的大框架,在这种格局里面我们首先就是要承认这个有着严格界限的大框架中的行为规范,这个规范的产生是为了团体可以正常有序的运作,这个行为规范建立在共同意志的基础上,每个人在这个规矩里行事,同样这个规矩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一样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得到了产生,每个人有权利要求对团体秩序造成破坏的人恢复秩序,承担责任;每个人也有不影响这个团体正常秩序的义务,在我看来这是公共道德产生的一个基础。

而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被费孝通先生称为“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样一“公”一“私”,区别对比就显现出来了。为什么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系维着私人的道德”,这还是要跟上面的差序格局联系在一起来说明。在上面我们知道了差序格局事实上就是以“己”为中心逐渐向外散发的一种“己”与其他人的联系的格局,在这种格局里任何事都是以自己为中心作为出发点,向外扩展没有一个固定分明的界限,道德这种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范在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根根单独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每一根人与人的联系中所使用的道德观念是不同的,并不存在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可以使用。

既然不存在一种笼统的道德观念可以普遍适用于乡土社会并让乡土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去遵守这种一致的道德观念,然而“克己复礼”就成了乡土社会中道德观念的核心了,毕竟只有自己是可控的。费孝通先生在这里抽出了一个“仁”字来帮助我们更好的认识中国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其中的这个孔子所极力推崇的“仁”字,孔子自己也没能给出一个明晰的笼统的解释,他对于“仁”的解说都是围绕着私人之间的关系展开的,同样可以论证中国乡土社会的道德是“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在家族这一个章节中,我认为最基本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乡土社会中家庭到家族的演化,男女有别的现象也是由它衍生出来的。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到乡土社会中政治、经济等功能可以用家庭来负担,而反过来家庭要负担政治、经济等功能就要求家的结构的扩大,这并不是以生儿育女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家庭可以负担的;而且家庭在承担政治、经济等功能之后就被要求具有长期绵续性,故具有临时性以夫妻为主轴的西方家庭不能胜任这一功能。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以父子、婆媳为主轴,夫妻为配角的结构也是为适应这些功能的承担,父子为主轴避免了个人的死亡而导致的家庭的终结,变得只是成分而不是父子主轴的结构。

在上面我们提到中国乡土社会为了承担政治经济等功能,维持家庭的长期绵续性,将家庭演化为以父子为主轴夫妻为配角的形式,根据费孝通先生的说法这是将生育以外的其他功能拉入家庭导致的结果。政治经济等事业要求效率,效率要求纪律,纪律排斥私情,任何带有强烈情感波动的情绪都会对事业产生影响,这就导致了“男女有别”这种现象的发生,毕竟男女求同的过程就是激烈的。

从历史发展的长河里我们可以看出了大部分求同的过程都是激烈血腥的,种族与种族之间的求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求同,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求同无不是伴随着艰难曲折的过程,所以男女这种从生理上就不一致的两种类型其求同的过程也同样是激烈的。但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承担了政治经济等功能,被要求具有长期性,这就一定程度上排斥伴随着激烈过程的男女求同,这影响到中国乡土社会中家庭的效率,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基本主要体现在同性之间。承认男女差别,但不追求两者相互之间的认识认同,将情感的交流发生于同性之间,乡土社会“男女有别”也就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就像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法律来调整的,在中国乡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礼”来规范的,中国乡土社会使用“礼”来规范人与人关系的“礼治”。

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人口流动性极小的社会,一代代人都在同一片土地上耕种,依靠一套固定的经验,不变的规则就可以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这种经过不断验证而确又十分有效,有益于这个社会运作的一些行为规范,这些社会所积累下来的经验慢慢就演化为了传统。“礼”的维持依靠传统,而“礼”就是人们主动对传统服膺的习惯。要使人们主动服膺于传统,那么这一套传统必须是经人们不断亲身试验,确实能满足生活需求的。在中国的乡土社会这样一种环境稳定,人口不大流动的农耕社会才能孕育出“礼治”社会。现代社会变迁速度快,不可能存在一套不变的经验或规矩能适用于任何环境并无法使人服从,这时候才需要法律作为工具来调节现代社会人与人的关系。

上面我们提到“礼治”在乡土社会的产生以及为何“礼治”可以在乡土社会被适用的问题。我们接下来就可以来看一下“法律”能否融于乡土社会。法律它不考虑伦理道德的问题,它旨在保护个人权利和社会安全,所以说像一些由道德伦理去评价的那些家庭琐事,它是不管的,但乡土社会的“礼”调整大部分的却刚好是这些伦理上的事情。然而一个社会是不能同时存在两种评级体系,两种迥然不同的评价体系存在于同一社会必然会造成这个社会的混乱动荡。

在中国乡土社会,法律刚下乡的时候,我相信肯定是有过这一混乱时期的。有一部电影刚好反应了这一问题,有一天,出现一波村民找到一名刚下乡的青年法官要求这位法官帮他们解决问题,问题出于a村民的猪在外觅食的时候把b村民家的祖坟给拱了,a、b两家人协调不好,闹到法官这里,b村民要求赔偿两头猪和一场法事而a村民坚持只赔一头猪和一场法事,刚好这一天在乡下待得较旧有资历的老法官不在现场,只留下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官,这位年轻法官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由不接受审理,结果导致a、b两家村民大打出手。从这个故事里面我们就大致能看出法律在乡土社会的地位是很尴尬的,这种尴尬时期就发生在乡土社会依然可以用“礼”来有效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法”被强行安插进来的阶段。从上面的故事验证了费孝通先生的观点,即现代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副作用,破坏原有的礼治,却没有建设起法治秩序。

在讨论乡土社会权力结构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梳理一下费孝通先生所提到的几种权利结构。在这本《乡土中国》里面他一共提到了四种权力结构的形式,即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权利以及时势权利。横暴权利是一个阶级以权力为工具对另一个阶级的剩余利益进行剥夺的一种权力结构,这种权力结构存在的前提是作为被统治的另一阶级需要具有一定的剩余利益。

同意权利产生于社会合作分工的基础之上,社会分工提高了社会的效率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每个人在自己所属的位置上安分守己地为自己所处的社会提供必要的服务,这就免不了秩序的出现来规制不利于社会分工的行为,这种秩序的出现依靠的是社会同意的力量,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同意权利在此产生。长老权利是一种在乡土社会这种人口流动性小,环境固定,依靠一种固定不变的文化传统就能有效解决生活问题的社会结构里所产生的一种教化式的权利。时势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的过程当中,社会变迁也就是所谓的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这四种结构在乡土社会的比重。上面我们提到横暴权力的出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存在剩余利益可以被剥夺,不然这种对抗性权利的出现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但是在中国,乡土社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不存在多少剩余利益可以促使横暴权利的产生,这是乡土社会对横暴权力的限制。

但这并不是说中国社会就不存在横暴权力了,在中国乡土社会横暴权力的发生具有周期性,当小农经济的社会休养生息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太过饱和再加上这个国家统治层的权利的膨胀,就会有一种向外扩张或在内部大兴建设的企图,这时候为了自己计划的实施,它必须对没有太多剩余利益的乡土社会进行压榨,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动荡,接下来战争的爆发又导致人口的减少和新政权的产生,这时横暴权利终止,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休养生息。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部分朝代为了自身的长治久安而强调“无为”政治。而同意权力产生在社会分工合作的基础之上,在自给自足的乡土社会是不存在所谓的同意权力的,所有的生活资料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行动完成,不需要社会分工来解决。

再讲长老权利和时势权利之前,我觉得有两个过程要先提出来,一个是社会继替,一个是社会变迁。社会继替是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社会变迁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两种过程不是被分割,而是同时行进的。先提出来这个概念是想说明,属于社会继替所影响的长老权力与属于社会变迁所影响的时势权力是同时存在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起支配的权力是长老权力,一种教化性的权利。这种权力之所以能在乡土社会处于支配地位是因为乡土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极其稳定的社会,社会结构以及环境都不变,变的只是人的继替,世世代代都可以用一套固定的经验处理同一类问题,在这样一种社会里文化传统备受重视,这种被验证有效的经验成为了生活中宝贵的财富,而经验来自于长辈的教化,这是长老权力在乡土社会起支配的原因。而时势权利发生于激烈的社会变迁的过程中,这种社会变迁是由于原来有效的固定经验在变更了的环境下不再适用,旧的社会结构不能再满足人民的需要,新的社会结构被要求出现,而激烈社会变迁引起的新旧交替所导致的社会不安,促使了“英雄”的产生,随之而产生了“英雄”对跟随他的民众的支配的权力。

上面我们说了,时势权力与长老权力之间、社会继替与社会变迁之间在时间上不是分隔开来,而是同时存在的。慢速率的社会变迁中,社会继替可以紧跟社会变迁的步伐,可以“注释”的权力变动方式来改变长老权力下文化传统的内容,也就是“名实的分离”。而当社会变迁速度加快并伴随着激烈过程的时候,长老权力衰落了,随着而来的是时势权力的抬头。

当今社会出现的一些事件刚好能印证激烈社会变迁中长老权力逐渐衰弱这种说法,就像这几年时常会看到的农村老人因儿女经常不回家或不尽孝道而导致农村老人自杀的新闻。如今我们的社会正处在激烈的社会变迁之中,原来固有的文化传统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的作用越来越小,快速发展的社会要求人们与时俱进,人们面对着的是社会的优胜劣汰,当固定的传统不能有效运用于并有益于生活时,这种传统就面临着被抛弃的命运,而远在乡村的家中长辈作为长老权力的体现者,由于其所拥有的经验再也无法帮助子孙后辈也同样面临着被“抛弃”的风险。

《乡土社会》虽然篇幅不大,但其包含的内容却直面乡土社会最基本的问题;虽然作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但其中费孝通先生提出的部分理论还是适用于如今的乡土社会。就像现在的城市化进程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农村男性结婚困难导致的“农村剩男”现象、农村老人自杀等问题,都可以从《乡土社会》的一些理论中得到解释。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五

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想了解中国就一定要先阅读《乡土中国》。因为它可以让你了解清楚什么是中国。

这本书回答了中国是如何崛起与什么是中国特色。《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实质的作品。全书有12篇,涉及乡土社会的人文环境、传统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文章共十四章,一环扣一环,所以当我在第一章感到疑惑时,我就知道我注定读不懂这本书,但好在坚持读完一本书后还是获得了一些感悟。

在阅读过程中,费孝通的观点一点一点地渗入了我的脑海,像是有一只小虫子不停地在心口挪动。整本书以通俗的语言阐述了中国人的社会操作系统,其内涵远远流长,十分经典。所以就连外国人都在费尽心思地研究这一本书,研究这个作者。《乡土中国》是一本很成功的书,虽然页数不多,仅有100来页,但它的内涵确实是很深沉,所以这么多年来它不断更新出版,越来越多的人去阅读它,更有的人反复阅读这本书,以求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好在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悟与思考。

人们总在口头上喊着中国崛起、中国模式、中国特色和中国制度, 倘若读不懂这本书,不明白中国的本质,大多都是空想。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基层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土人才是中国的基层,可现在的人们却是带着几分蔑视的意味去看待乡下人。书中讲,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绝对运动的,所以它的发展就相对比较缓慢,尽管一直在变革但是社会性质还是没有改变,土气就成了乡下的一种特征。因为乡下人的生活是固定的,早起劳作晚上归家,也没有别的活动,更不会想到其他。因此乡下人的生活被局限在了泥土里,乡下人熟悉了根植于土地的所有习惯,加上辈辈相传,无需其它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一生。从乡土社会转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也出现涌入的东西无法进入乡土社会生活的情景,免不了冒出一些笑话。所以乡下人被骂做老土、愚蠢,难以成为衣锦荣归的去处。

书中作者表达的观点是,在乡土社会里不会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蠢的表现。我也是十分赞同这个观点的。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抛离乡土社会。文字已成为现代化的工具,处处都离不开文字。乡土社会中出现的文盲,并非出自乡下人的愚蠢,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单纯以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类人是错误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达情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工具,乡下人不是学不了文字,而是根本不需要文字,文字在乡下,没有丝毫的生存空间,所以文字下乡是很难对乡下人产生大的影响的,但这绝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蠢,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书中也提到文字下乡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是建国后的社会改造,大规模发展工商业,中国完成了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型,商品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打破了空间和时间上的阻隔,打破了乡土社会的基础,文字才能成为大众的需求,所以才能带来真正的文字下乡高潮。

其实谈到中国社会的特点,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中国人的关系,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起来是最最特别的。对于书中的差序格局,阐述了消除社会结构的特征,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联系成了社会关系,会随着个人的实力而伸缩,代表一种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出发,所以会产生自私。中国人“自私”的印象也一直为外国人诟病。

我认为中国人的做事准则是挺含糊的,不像外国那么严厉执法,中国是一个尽人情的国家,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的伸缩。这是我们从小生活环境就可以感受到的,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找关系办事,找亲朋好友捎根烟塞红包也成了屡见不鲜的现象。当然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时代。

中国人同情被动的人们,所以真正地执行起司法来,一旦被惩罚,违法者摆出楚楚可怜的姿态,就会得到广大人民的原谅,而在国外,一旦被抓到,违反了法律丝毫没有情面可讲,这就是中外很大的不同,这从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便可以看出。中国在之前管得是非常的松了,因为中国人总是不忍心发狠不下心去,好在中国的规章制度一直都在不停完善,到现在21世纪中国的规章制度已经相当的完善了,即将到来的20xx年,现在也可以预见它的辉煌。

很多的乡土性都被慢慢地被新型法所代替,现在的社会已让相同社会那种融合的事情体系认证淡化,以前最重要的人情已经难以维持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现在的社会朝着更科学更秩序的方向发展。

总之,旧社会沿袭下来确实会对祖祖辈辈产生影响,但在社会不断更替制度的同时,总会贯彻那么一个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社会学永远不简单,社会的发展问题,永远不会有一致的意见,人们会一直研究,一直争论,一直改进,一直进步。中国朝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在小学作文中的20xx年马上就要到来了,预定的计划已经大概完成,虽然没有幻想的飞船,但中国确实正欣欣向荣,全面前进!

总之,社会学是一个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学科,要想了解社会,也得多了解,多关注,从客观实际出发。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六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有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览全书,可以感受到一股浓厚的乡土气息,费孝通先生分析的中国乡土社会的最大特点主要是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差序格局”下礼治秩序。其描述的“乡土中国”主要有以下特点:

在《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中,费孝通先生为中国社会下了一个定性———“土”。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有三个特点:第一与泥土分不开,第二不流动性,第三熟人社会。“乡土性”强调的是对土地的重视,靠土地为生的人是离不开土地的,以土地形成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形成了家庭,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元———乡村。“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深深扎根于土地中,在人与空间上是不流动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不是指个人和个之间的关系,而是村和村之间的关系。由于人们固着在土地上,所以产生了不流动性,这种不流动性被千百年来的人们固化为一种“安土重迁”的价值观。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客观上决定了在乡土社会中生存的成员对法律没有信仰和依赖,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

我们都知道差序格局、是费老在研究中国乡村结构时提出的概念,费老用社会结构分析方法对社会传统的农村进行分析,他在涂尔干提出的概念的基础上为更准确地区分中国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提出了“差序格局”。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就如费老说的“好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圈子的大小和血缘、地缘、经济水平、政治地位和知识文化水平几个因素的大小强弱是成正比的。血缘组织越大,圈子就越大,其属性规则以伦理辈分为基础,地缘越是接近就越易形成差序圈子,而经济水平和政治地位的高低是圈子形成最重要的因素,它象征着权力支配的大小,而文化知识则是农村居民普遍缺乏又普遍渴求的,圈子的形成可能是种因素的结果,也可能是几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同时又从属于以优于自己的人为中心的圈子。费老进一步指出,这种差序格局”是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很多国外人士就说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的确,中国人的私心特别重与其西方的团体意识相比之下我国的强调孝悌尊卑的一套道德的主张是有不足之处的。我国的道德和法律是在一定意义上是有伸缩性的,这都在于被施者的身份和地位以及所谓的关系对,费老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指出西方人讲权利,而我们则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到我们今天的社会,也正是如此。

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社会里在村落内部,熟悉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共享的资源。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依靠的不是现代社会所熟悉的力量,法律在乡土社会不能产生也不被依赖和信任,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礼不需要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是积累的经验。在乡土社会,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在乡土社会中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前人的经验,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做自己生活的指南。代代相传的累积使得多数传统后来者不需知之,只需照办。礼就是按照“仪式”去做,礼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礼治表面上看去似乎是人们不受规律约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是人们主动地墨守成规,是社会教化所形成的。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对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

这样的社会特点、社会结构和生活环境,就决定了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法律文化的不同的价值选择。传统中国乡土社会的历史结构和经济形式造就了乡土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进而形成了典型的乡土社会的法律文化和价值的选择和取向。如今,我国正不断地推进法治进程,如果从乡土中国的角度来看,推进法治的进程,恰恰是要改变中国几千年的人治的传统。归根到底,要解决中国的法治问题,还是要从农村着手,解决了中国的农村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基本的经济形式和体制,进而建立近代以“权利”、“平等”为基本价值选择的法律文化体系,走到那时,法治也将成为中国国家运行和治理的必然选择。

学术著作做的高深并不难,难的是就高深又能让读者豁然开朗,有所释怀。“不以貌取人”的道理也能套用到阅读的选择上。《乡土中国》这本貌不惊人的“小册子”,再次印证了“浓缩的都是精华”这一经典论断,在书中费老提出了很多创新的概念,讲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本性等等。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捧起这本书,看看半个世纪前思想大师费孝通先生告诉你的“中国那些事儿”,体会到古老的中国在当今日新月异的变化背后,仍保有的那些不变的根性执着,这可能是比“中国经济奇迹”“世界制造工厂”等新晋头衔更加耐人寻味、发人深省。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七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乡土生命的本源论刘亮程的散文通用八

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 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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