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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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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通用9篇)
2023-11-18 18:09:52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有效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难题。制定方案时需要充分利用团队的智慧和经验。这些方案范例覆盖了不同的领域和问题,可以为制定方案提供启示和思路。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一

为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我市开展20xx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场所安全为目的,确保20xx年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在清明节前后的群众祭扫高峰期,加强福州市殡仪馆、文林山革命烈士陵园、三山陵园、妙峰山陵园、莲花峰陵园、圣泉陵园、安福陵园和西禅寺等公共祭扫场所及其周边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应急处置清明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成员分别由宣传、文明、城管、卫计、交通、公安、民政、安监、财政、市场监管、林业、民宗、消防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收集、编辑、分析、通报有关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做好本辖区的节日安全保障工作。

1.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2.市委文明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3.市交通委:加强公交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加大部分站点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4.市城管委:清理违法占道摊位,加大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5.市卫计委:协调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6.市民政局:加强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和监督,提前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加强对参战老兵群体相关祭扫活动的关注指导,引导群众有序祭扫。

7.市财政局:落实清明节宣传、安全保障等工作经费。

8.市公安局:制定交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祭扫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案件。

9.市民宗局:加强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0.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殡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

11.市林业局: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12.市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市消防支队:督促相关场所、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对重点场所、部位进行重点监护,严格落实节日各项执勤备战制度,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14.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前制定各项保障措施。

2.由福州市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适时组织市公安、城管、卫计、交通等部门,到部分殡葬服务场所实地查看,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推进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改进和加强药械监管工作,做好今年后四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保定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巩固xx年以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将药械安全专项和整治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将全县药械安全监管工作提到一个新水平。

围绕四个重点展开,切实解决辖区内药械安全领域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药械安全隐患。

重点查处以下九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2)不按规定储存药品;

(3)出租柜台、出借证照;

(4)走票、不索票;

(5)挂靠经营、私设仓库;

(6)非法渠道购进和使用;

(7)制售假劣药械;

(8)虚假广告;(9)邮购、回收药品。

重点监控以下区域:

(1)农村市场。

(2)县县结合部。

(3)偏远水区和偏僻社区。

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五种单位和人员:

(1)农村药店;

(2)县乡个体诊所;

(3)乡镇卫生院;

(4)游医药贩和从事非法邮购和回收药品人员;

(5)制售假劣药械黑窝点。

重点检查以下七类品种:

(1)广告热播药品和医疗器械;

(2)非药品冒充药品;

(3)新特药;

(4)壮阳药;

(5)生物制品(特别是疫苗和人血白蛋白等);

(6)季节性热卖药品;

(7)经营和使用量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大整顿规范力度,确保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1、全覆盖,严惩处。对批发、零售(含零售连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加大对盛市局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2、严要求,严监管。一是药械经营企业要落实“十严禁”。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转让柜台或出借证照;

(2)严禁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产品;

(3)严格药品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

(4)严禁零售搞批发或无证销售医疗器械行为;

(5)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和购进药品时走票和不索要发票的行为;

(6)严禁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私设仓库的行为;

(7)严禁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非法渠道销售或购进药品;

(8)严禁悬挂或发放虚假药品广告;

(10)严禁非药品和药品混放销售,要设专区、专柜、专门标识。

二是农村市场要做到“四个继续”。

(1)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械监督网络和药械供应网络建设;

(4)继续推动农村“两网”建设,维护农村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农村药械质量。

三是使用单位的整治要突出“三个规范”。

(3)要彻底规范医疗机构从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健康体检工作,达到持证上岗。

四是药品广告的整治要做到“三个加大”。

(2)加大对广告热播药械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

改的,可向省市局建议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其产品在本区域内的销售。

1、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要做好“两项工作”。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做好对被举报存在违规行为企业做好专项监督检查;

(2)做好市局交办的联查任务,强化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医疗器械流通秩序要突出“三个严查”。

(2)严查无证经营药字号试剂;

(3)严查销售和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结合市、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国务院(特别规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抓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落实和宣传发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加大工作力度,细化落实措施,保障专项行动目标实现。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配合市局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按照方案一项一项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要结合中秋、国庆、元旦“三节”进一步掀起专项整治新高潮。二是积极推动建立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快建立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完善药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演戏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快速反应、高效运转、有效处置,最大限度的消除危害。

(二)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按照《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二是监督执法人员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原料、辅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要予以查封、扣押,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要及时查封。三是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质监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要借这次专项整治东风,按照《特别规定》依法严惩违法分子。违法案件涉及其他执法部门职能权限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严禁相互推诿。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失察、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群防群治,加强信息沟通和宣传舆论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识别假劣药品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三

全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行统一抽检计划、统一检验资、统一项目标准、统一结果汇总、统一信息发布的“五个统一”制度,扩大抽检品种范围,增加抽检频次,确保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达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准。

重点选择食用农产品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校园周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周边等关键场所,重点抽检蔬菜、水果、肉禽制品、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米面制品、熟食、湘式挤压糕点等重点品种,实现食品安全检测广覆盖、多元化。

加大对全区食品评价性抽检力度,科学合理评价各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引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信息平台,完善检验检测信息报送、通报、发布工作体系,加强检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合理利用检测结果,实现全区检验检测结果共享,风险共知。

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市食药监局要求对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区县(市)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上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抽检批次不少于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快检室应每天对入市销售产品进行抽检。抽检对象包括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及周边经营门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如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核查处置,监督其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依法召回。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四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和水平,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师生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行和长期性。学校要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总负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

1.学校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校级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职,在各个岗位和各个操作环节都要责任到人,坚决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学校定期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学校周边午餐供应点、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做好四个“备案”:一是各层次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检查记录备案;二是发现安全隐患要有整改记录备案;三是出现食物中毒要有处理意见记录备案;四是要制定饮食卫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备案。

3.学校要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学校供水工作由专人监管,盛装学生饮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

4.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5.加强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学校工作人员随意水源,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6.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1.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包括食物中毒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工作。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同时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采取下列措施: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是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同时在当年的各项考核、评比中一票否决。

2.尽可能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切实加强管理。学校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4.定期开展培训。定期开展对学校有关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五

县局各有关股室队、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

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

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时间步骤。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六

冬季是安全变乱频发期,为认真贯彻执行沭教安卫(20xx)17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办法,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步履,确保了学校的安全不变。各科室,班级要以对广大师生生命财富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做好冬季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办法,落实责任,未雨绸缪,常抓不懈,确保学校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一、学校冬季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王经波。

1、消防与用电安全。主要是: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教职工宿舍、教室有无乱拉乱扯电线现象,照明用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责任人:王经波成员:王营。

2、交通安全。主要是: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是否有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教育学生不坐超载超速车辆、不坐“三无”车辆;经常对学生进行往返学校时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责任人:李英乾成员:各班主任。

4、治安保卫。主要是:是否做到及时关锁学校大门,能否做到严禁陌生人、车进入校园,是否做到严禁学生将刀具等危险物品带进校园,是否严格执行宿舍办理制度,是否经常对校园周边环境中的安全隐患经常排查整治。

责任人:王经波成员:各班班主任。

6、认真做好学生放学时的疏散工作确保学校无发生。

责任人:王经波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扎实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县教体局本年冬季在全县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步履,我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有程序地扎实进行。

四、认真开展学校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学校要统筹安排冬季安全查抄活动,年内至少组织三次安全大查抄。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学校冬季安全自查活动,查抄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查抄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比力重大的安全隐患要成立台帐,限期整改。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办法不落实,隐患排查及整改不及时而导致重大安全责任变乱发生的,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七

为认真贯彻国网公司《关于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局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目标和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针对春季检修预试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决定在3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其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这次活动,动员全体员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注意力,严格落实局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强化春季检修现场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确保春检安全生产和检修质量,为电网迎峰度夏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工作思路: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迎峰度夏准备、世博会和国际合唱节保供电工作,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恶性误操作事故为重点,以落实国网公司《“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重点措施十二条》为抓手,全面加强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大力推进春检计划及其实施、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反违章,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

工作目标: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确保春检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为迎峰度夏、世博会和国际合唱节保供电、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为了加强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局成立“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针对安全生产特点,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按要求重点做好下表中的工作。

序号重点工作工作措施责任部门配合部门。

营销部。

3.加强电网风险预警和监控针对检修、预试工作对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设备运行状况对系统运行方式影响进行电网临时方式、过渡方式、检修方式安全风险的评估,及时发出预警,并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和制订控制措施,告知有关部门实施监管调度所相关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八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引深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10·26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努力实现今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制订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为主题,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强势查处和综合整治,实现遏制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从严从快处理的四原则开展整治活动。

(一)以查促防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促进工地安全防范措施和预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查促管原则——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查找安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加强监管。

(三)治差治劣原则——通过对安全状况差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和查处,促进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转化,带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从严从快处理原则——建立快速处理通道,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措施的运用,从严从快对问题企业、项目和从业人员进行处理,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

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领导,省安全站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本辖区内整治活动领导工作。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文明施工情况;

(三)安全专项措施: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的活动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大型机械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

(一)以城乡结合部、监管薄弱的区域为重点;

(二)以低资质企业、近三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为重点;

(三)以日常监管中重点监控的差工地为重点。

(一)召开一个动员会。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一次本辖区内所有工地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今年的专项整治、10·26会议及本次整治活动精神,对建筑安全整治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综合整治氛围。

(二)进行一次大检查。各市要结合冬季施工检查、全省综合执法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专门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实施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在本辖区内的标化试点工地要高标准、严要求,让标化试点工地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动期间,将组成巡回督查组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处罚一批违规违法单位和相关人员。各市对本次整治活动检查出的违规违法问题,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隐患整改、停工整改、强制培训、通报批评和警告、罚款等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予以处理。并于11月20日前将3—5个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上报,省厅将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

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市要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要求于年月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全站。

安全加固实施方案通用篇九

x县农村机电井数量较多,由农民自用自管和经营。由于机电井管理者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淡薄,易引发事故。根据昌吉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机电井电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昌州安办字〔20xx〕4号)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为加强我县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机电井管理者的安全生产素质,预防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实现机电井电工经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作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国家有关特殊工种(电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电工安全技术理论。

1.安全用电。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机井控制柜降压启动的工作原理,机井电工操作安全常识,机井配电设备常见故障检修,常用电工仪器仪表使用规范及注意事项等。

2.实际操作。机井配电盘的拆装、电工仪器仪表的使用、触电急救演练。

(三)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安全管理经验。

培训由奇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委托具有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昌吉州天勤职业培训学校,县培训中心、供电局实施培训。经培训使农村机电井管理者取得国家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和职业技能证书。

培训从20xx年1月5日开始,每期6天,具体培训时间从20xx年1月5日开始至20xx年3月30日结束,共55期,每期6天(每天8课时),各乡镇负责协助配合实施,20xx年3月底前培训完毕。

古城乡、西北湾乡分别在县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其他乡镇在各自乡镇参加培训。

(一)培训费用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奇发改价函〔20xx〕第22号文件)核定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二)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由昌吉州安监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农村机井电工);由昌吉州劳动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证书》。

四、培训工作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充分认清农村机电井电工安全培训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组织机电井管理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

(二)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按一井一人组织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机电井管理人员不得上岗,并取消机电井承包管理资格。

(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农村机电井电工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确保不留死角。

(四)县安委会将农村机电井电工培训工作纳入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力、培训工作开展滞后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扣除相应的分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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