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实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4 11:48:05 页码:10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实用15篇)
2023-11-24 11:48:05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思考的过程,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非常重要。总结的时候要注意结构的合理和逻辑的清晰。总结范文中的案例和分享,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日俱进,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师风形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的现象,我们组构了整改调查机构,有针对性开展了各项活动,对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认真的进行了自查自纠,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教师思想素质。

学校经常组织教师广泛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让广大教师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大力宣传了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热爱祖国、关爱学生、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并在教师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师德规范转化为教师的内在理念和自觉行动,在教育实践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学校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适时组织教师开展一些政治活动,如职师德报告会,模范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并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为主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大力倡导教师献身教育、与日俱进的职业道德素质。与此同时,还认真、全面、积极地召开各类会议及教师、学生、家长会议,征求他们对学校、教师、领导的意见和建设,针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纠正、整改、提高自身素质。

三、建立激励机制,开展师德师风评议活动。

学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了《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明确了师德师风考核与评议的具体内容和办法,每学年对在岗教师进行一次师德师风全面考核评议,并将考核成绩记入教师师德师风档案。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奖惩制度,对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师德师风败坏的教师进行严肃批评,对情节严重的,社会影响大的行为,学校决不手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规范从教行为,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校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对教师的从教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全体教师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一要做到“三热爱”: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二要做到“三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质量;三要做到“六不准”: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吃请,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准侮辱体罚学生,不准私自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乱编、乱印、乱发学生资料,不准抹牌赌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坐着上课。

五、建立完善监督机构,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学校为了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杜绝控制教育走向误区,切实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建立了以校长王展雄为组长,邵焕样为副组长的监督管理机构和目标责任制,完善了各项依法管理制度,提高了依法治校的管理水平。学校从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也从来没有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的教师。学校管理目标明确,常规工作开展有序,确保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牛车小学。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二

(一)高职院校教师普遍存在的不良现象表现为职业倦怠。普遍认为,职业倦怠属于心理综合症的表现之一,通常表现在那些就职于要求连续性紧张并且与他人进行互动的职业中。倦怠情况的产生是从事该类型工作的个体,在长期连续压力下的一种反应。作为高职院校教师,由于工作压力强度较大,工作过程相对单一,加之授课对象知识层次结构较低,教学模式受限性较大,获得物质报酬不高等等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职业倦怠现象。职业倦怠现象的产生,从很大程度上挫伤了高职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容易让人产生得过且过,虚晃度日的情绪,使得一部分教师只满足于简单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很多前沿性的行业知识、信息的关注度削弱,知识体系不能及时更新、完善,进而大大影响了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热情,同时也阻碍了我国整体职业教育事业的推进。

(二)高职院校的教师中显现的一个更为严重的倾向,就是关于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提升问题。目前我国的一些高职院校不乏资历深厚的教师,他们有着相对较为丰富教学经验,但是由于当今专业知识更新较快,而他们获得知识的时间相对较为久远,从而使得教师跟不上步伐,导致这部分教师出现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落后的现象。而高职院校的广大新晋教师,虽然掌握了最新知识结构,但是缺乏实际动手的能力,致使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在教学过程中往往陷入“说一套,做一套”的怪圈。由此可见,作为高职院校教师,只有定期接受新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才能更好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更好去教授给学生们最新鲜的知识。面对当下90后高职院校在校学生,他们对教师的要求是多方面的。传统的“粉笔加黑板”的单一教学模式,再加之缺乏时效性、毫无新鲜度可言的教学知识,通过这种途径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新时代思维接轨能力。只有授课教师的知识体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能够跟得上时代发展节奏,同时又紧密结合行业职业特色,才能够培养出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的高级职业技能型人才。

二、高职院校教师应具有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以及技能。

教师的专业素质、教师的专业知识以及教师的专业技能的发展水平代表了教师这个职业的发展水平。

(一)教师的专业素质,就是指一个教师所具备的的的专业素养,它与能力无关,代表的是一个教师在专业方面的态度和修为。

(二)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师的专业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学科的知识内容;

2、教师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掌握的一般教学方法和教学知识;

3、课程知识,即要掌握作为教师应该掌握的材料和程序等方面的知识;

4、掌握学科课程知识与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

5、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基本心理及特性,为下一步更好的给学生进行授课奠定好基础。

(三)教师的专业技能。教师在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指导下,在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前提下,仔细掌握一个教师从事学科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从而更好的形成从事学科教学这个工作的技能,即为教师的专业技能。作为一名合格的高职院校教师,一般来说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技能。

4、在课堂教学之外的关于教学研究方面的技能,主要体现在对于行业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的了解、分析,以及对于行业职业教育发展前景的展望,对于学生职业生涯的规划和指导,对于高职教育建设的思考和创新等。

三、高职院校的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必要性及有效途径。

鉴于高职院校的教师普遍出现的不良现象,基于行业的要求,教师参与职业教育就显得异常重要。当代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长远发展,就必须要学会接受新事物,必须要创新和发展。不管是一个企业还是一个人,如果他停止不前,就必定会被他人超越,就必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教师这个职业也是一样,知识的更新替换变化之快,要求教师必须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接受新事物,才能跟上这个时代的发展,高职院校教师参与职业教育的改革途径主要有:

(一)充分鼓励高校教师利用先进的网络资源,广泛参与职业教育理论建设。当今各种发达的教育手段不断的被运用于高职教育中,例如远程教育、多媒体、网络自主学习等。这些先进实用的学习途径,便捷高效,使得教师们在办公室里就可以进行职业教育,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高职院校的教师通过网络的途径来参与职业教育改革,是最佳的参与途径。

(二)高职院校内定期进行的`教师集体培训,对于参与职业教育改革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在高职院校内部定期进行的教师集体培训,所有的教师集中在一起进行培训,教师与教师之间可以在知识问题上进行相互的交流与沟通,每个教师的理解不同,收获也不同,所有教师都能交流分享自己的培训心得,这样的效果也很显著。如果是单个教师独自进行职业教育,他对培训内容的理解有限,有些地方甚至会不明了,不能彻底领悟所培训的职业教育,这样,培训的目的就没有充分达到,如果是有很多教师在一起交流,教师们可以就同一件新事物进行探讨,所有的结论汇集在一起,这个新事物就会被分析的很透彻。

(三)鼓励高职教师积极参与行业培训辅导、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等实践参与手段,可以给广大高职教师提供更加贴近专业的实践机会。高职教师普遍具有较为全面完善的专业理论背景,知识体系结构较为完整,但是由于平时工作性质的制约,缺乏将个人理论、经验付诸实践的机会和途径。广泛的参与相关行业培训,既不会使得教师脱离其自身角色定位,又必然使得高职教师在培训时,针对授课对象的变化主动转变知识讲授方法,从而能够更多的联系行业实际。合理安排高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对教师个人和行业企业部门都是大有裨益的。高职教师到企业中,能够带来最新最为全面的行业动向信息,从而更加坚实了行业企业今后科学稳健发展的理论基石;同时,行业企业提供的各个挂职岗位都与企业生产管理息息相关,把高职教师放到此类岗位上,让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接触到最为直观形象的专业训练,更加合理的将自身已经具备的抽象性知识建构与具体化的专业实践相结合,对于高职教师职业素养的培养乃至各个新型高职院校学术专业建设能够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通过关注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动态研究和政策方针来帮助教师参与其中。作为一名新时期的高职院校教师,应该及时将国家与之行业相关的政策方针以及各类有效信息进行积极的消化吸收。同时,高度关注发达国家高职教育中的一切优秀、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方法,以此来完善自身的教育方式。这些信息的了解和掌握,能够让教师在第一时间确立自身发展的方向,更好地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此同时,这些新信息中也包含了大量详细生动的解释和例证,几方面的结合作用也能够最大程度的丰富高职教师的内在素养。

四、高职院校的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动力机制。

高职院校的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一个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另一个就是时代的需求,这就迫使教师不断地去学习、去完善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一)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内的考核机制。相对于传统高等教育体制,高职院校属于新兴的教育组织形式。但是从当今高职院校的教师考核机制来看,大多数院校仍然停留在按职称、授课情况、学生反馈等综合情况来对其教师进行考评,从而使得教师对于工作出现“倦怠”,积极性不高。结合这种现状,建议相关高职院校将教师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情况更多的纳入考评机制中,并且加重其在教师考核过程中所占的更大比例及影响,让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建设的教师,不再把这种活动作为一种“走过场”的形式,仅仅将这一过程当成一种职业“镀金”的行为。

(二)努力尝试建立可行性的校外奖励、激励机制。正如上文所分析的,让高职院校教师参与行业企业培训、挂职活动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如何给参与的教师以相应的奖励,从而更好地激励他们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热情。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高职院校的教师应该拥有较为宽松的参与形式。如果能够在相关行业、挂职企业中认真制定一些适当的奖励机制,如合理地将挂职工时与授课课时进行折算;挂职期间参与企业各类评比、竞赛成绩与院校内部评比、评奖活动的相互认定;适当提高挂职教师在企业服务期间的津贴标准;对于教师在企业期间发明专利产品、科研成果进行相应奖励等等。这些校外奖励激励机制的设立,能够更好地促进提升教师参与度,对于各类高等职业院校师资整体水平的提高将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也必将为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的趋势所向。当今时代是一个“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时代,教师行业也是一样,要不断的去进行职业教育才能跟得上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步伐。当前的形式下,高职院校教师广泛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

文档为doc格式。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三

一、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强调,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在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提出辩护和代理意见,协助侦查、审判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促进案件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努力促进实体公正;要切实维护程序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共同推动诉讼活动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时效进行。二是要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律师必须坚持依法执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到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要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依法为当事人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自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文化,为法律的正确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三是要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让全体公民平等享受法律保护。法律援助既是律师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要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切实增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承办的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确保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五、通过学习,明确了要尽快转变律师工作的思路,将注意力从采取应诉补救等措施为主转移预防纠纷上来。

在新经济环境下,律师的角色和功能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再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人或权利的维护者和辩护人,律师职能也要由过去的“治病”转变为“预防”。律师的职责应该是帮助企业少打官司,最好是不打官司。”尤其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承担四项功能:1、预防功能:在订立合同之前进行严密的审查,务使问题出现之前即得到有效的防范。调查研究新的立法动向,分析各种法案通过后可能给本企业带来的利弊,预先提出各种相应的对策和措施。2、治疗功能:一旦出现了问题,尽快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确保本企业利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3、教育功能: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律教育;拟就指导性的格式合同范本和各类工作守则和程序。4、战略功能:参加公司的有关法律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的一些决策,研究有关业务开发更新的法律问题,从宏观上实现法律管理指导能力。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四

摘要:律师职业道德水平没有随着律师队伍壮大和专业水平的提高而提升;律师职业道德问题集中表现在唯利是图、损害当事人利益和恶性竞争等方面;其原因在于律师与各方面交往时没有按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提升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对策在于教育律师正确认识律师性质和使命,摒弃唯利是图错误思想和强化监管。

我们知道,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当前,律师职业道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丧失原则,唯利是图。

1.唯利是图,糊弄当事人。有的律师以最有吸引力的虚假承诺――“包打赢”作幌子争取案源。为了多收费,把简单的案子说复杂,把不可能胜诉的案子说成胜券在握;把即使胜诉赔偿数额也有限的案件,说成很可能获得巨额赔偿;更有甚者,为了掩盖多收费的目的,暗地里把一个通常为一次性收费案子分为若干阶段收费,把不法奸商宰人的把戏用得“炉火纯青”。

2.“双面人格”式的职业态度。有的律师对委托人的态度,在办理委托手续前后截然相反、判若两人。为了揽到案子,有的律师在接案收费前,百般讨好委托人。态度诚恳,有求必应,热情有加,想委托人所想,忧委托人所忧,让委托人感到相见恨晚,如遇救星。然而,一旦案子到手,便设法搪塞推诿,对人冷若冰霜,爱理不理,敷衍了事,甚至个别律师在接案收费后就踪影难觅,犹如街边不良小贩,钱到手,就反目不认人。

3.不顾条件,见案就接。有的律师不管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与自己的专业是否对路,也不管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只要案值较大,一旦抓住绝不放手。如有的律师斗大的英文不认几个,居然敢接相关法律文书满纸英文的案子,自己无法读懂有关材料,却要求当事人付费请翻译。

(二)恶性竞争,扰乱秩序。

1.利用非法回扣形式招揽案源。有的律师特别是新入行的律师,常常以支付“佣金”、“介绍费”等名义招揽案源。在一些地方,律师向中介人的“佣金”,比例一般为律师费的20%,也有的高达40-50%。因此催生了一班以此为生的“中介人”,严重搅乱的律师行业的秩序。

2.违规降低或提高收费。为了揽到案源,面对“大案”“要案”,有的律师采取竞相降价的方法来达到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目的。在一些地方,委托人找律师尤如到农贸市场购物,“货比三家”,择廉而定。相反,有的律师对于不懂收费“规矩”和不明“真相”的当事人,则设法抬高收费,能蒙多少就蒙多少。

3.以非法手段垄断业务。常见的做法是,律师与一些经常发生法律纠纷的行业、单位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排除其他律师的介入。此外,利用各种关系,依靠关系人的权力使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某一行业的法律事务由其垄断。如广东某地的某位李姓律师与当地的教育局负责人关系密切,该负责人在任期间,该地区所有的与学校相关的法律事务全由该李姓律师垄断。

4.抬高自己诋毁别人。有的律师,在课堂、讲座、沙龙等场合片面地夸大自己的“业绩”,捏造或夸大其他律师的失误或缺点,损害他人社会信誉,藉此抬高自己的名声,借机招揽业务。特别在接受代理二审或申诉再审的案件时,相当多的律师都有意无意贬低、诋毁前审律师的能力。如西安某女性教授(兼职律师)经常在课堂上、在讲座中,蔑称其他律师为“地摊律师”,言外之意,只有她才是正宗的能力超群的业界“精英”。不仅如此,还有的律师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用极具煽动性的言语贬人扬己,标榜自己能他人所不能。如广东某律师对某些由于历史的原因形成的非法集资案,在电台回答听众问题时,信誓旦旦:信守合同,欠钱还债,天经地义,若本律师出马,赢这类官司如囊中探物。众债权人听后,欢欣鼓舞,奔走相告,信心倍增。7月某日,一听众准备委托他为代理人,要求代理讨回10多年前的近亿元的集资款,条件就是如果收回全部集资款及利息,代理律师可得全部集资款加利息的总额的50%;如果无法实际收回款项,则由律师自己支付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费用。在电台中把自己吹得很神乎的家伙,竟然对如此优厚的待遇“无动于衷”。

(三)专业水平低,职业素质差。

有些律师专业水平低,特别是没有经过法律院校专业训练的律师,连基本的法律术语、基本的法律制度都不甚了了,对很多法律法规,连名称都不知道,对其内容更是一无所知;对于执业的程序、步骤也是模模糊糊,更谈不上执业技巧了;对相关的法律条文的理解,不是望文生义就是主观臆测。这些人考取律师资格后,也没有认真学习补救,所撰写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答辩词等言不达意、错漏百出、前后矛盾、不堪忍睹。

这些不学无术的律师,他们缺乏职业规划、缺乏工作计划,职业技能也很差。在庭审中缺乏缜密论证,在辩护、辩论中缺乏谋划和勇气;该说的话没说,不该说的话乱说。这样的职业素质,怎么指望他们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呢!

(四)违规越矩,知法犯法。

1.行贿。有的律师为了加大官司的“胜率”,贿赂法官等司法人员及其领导;贿赂各级地方党政要员;贿赂证人;贿赂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等等。为了揽到案源,贿赂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理人或决策者。

2.教唆作假。有的律师示意或唆使当事人伪造、篡改合同、借据,向法院作虚假陈述;收买或唆使证人作假证;唆使当事人隐匿或转移财产等等。

3.鼓动缠诉。对简单明了的一审正确的判决结果,有的律师在当事人面前,故意曲解歪读判决书,挑起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满,进而继续代理上诉;对于终审判决,毫无根据指责法官违规偏袒对方当事人,企图怂恿当事人申诉再审;更有甚者,鼓动当事人上访或越级上访。

我们知道,律师的行为是否合乎职业道德要求,在其整个执业工作以及各个工作环节上会充分表现出来。若要准确分析和把握律师行为失范何以产生,从其工作中面对的交往对象分析,则更能清楚看到其中真正的具体的原因。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面对的对象主要包括:委托人,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行竞争者,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等等。面对上述不同的对象,律师如果罔顾法律和道德,律己不严,稍有放纵,就有可能做出违法失的行为。

(一)面对委托人或当事人。

一般地,律师职业的收入主要源于委托人,因此,律师理所当然尽其所能为他们服务,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或把损害降到最低。在委托人眼里,评判一位律师执业水平的高低、职业道德的好坏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帮他们赢官司,能赢官司的,就是高水平的好律师。至于律师采取什么手段赢得官司,则不是他们考虑的。以“输赢”论英雄,这几乎是当下评价律师水平高低的普遍的社会标准,律师如果不能使委托人赢得官司,他就无法取得委托人和社会的认可,也无法在业界中立足。因此,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官司,不惜采取一切办法,包括违规违纪的、有悖于职业道德的办法。

再进一步看,当律师及其委托人一起共同面对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时,律师和他的委托人是共同的利益方,律师会千方百计要赢得官司,争取在社会上赢得“好律师”声誉。然而,相比较而言,官司的输赢,主要不掌握在律师手上,似乎更取决于法官。这就是为什么律师会以人所不齿的行贿方式,尽力讨好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证人等等。另一方面,当律师独自面对他的委托人时,他们就是利益对立的双方,也就是说,当委托人解决争讼的总费用一定时,律师要的金钱多了,委托人所得就少了。而在处理复杂繁琐的法律问题时,律师和委托人的地位和应对能力是不对等的,委托人就像病人面对医生一样,完全依赖和听从于律师。因而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律师会对委托人肆意糊弄和蒙骗,变着法子多收费。

(二)面对竞争者。

律师的竞争者主要包括专职执业律师、兼职律师和没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但在法律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律师的同行竞争者,与商海中的商业竞争者一样,鱼龙混杂、好坏并存。在僧多粥少的地方,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很多人都会在影响胜败的的每个因素想尽一切方法,包括一些不道德的方法取得优势,因而不当竞争处处可见。我们知道,律师能否在业界中生存,在竞争中获胜,主要取决于:。

1.案源以及竞争者的多寡。一个地方,在一定的单位时间内,案源数量和律师数量都是一定的。如果案源丰富,竞争者少,或竞争者多案源也多,律师生存无虞,竞争压力就相对小;相反,如果案源少,竞争者众,那么竞争压力自然很大。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律师除对到手的案子争取多收费外,就是要使出浑身解数争取案源。这样,一幕幕争夺案源的违法背德的丑剧登台露相了。

2.律师执业水平和能力的高低。在案源少,竞争者众的情况下,一个律师能否揽到案子,归根结底取决于他的执业能力的高低。而律师的实际能力的高低,社会并没有很明显的公认的权威标志,很多人都是依据该律师的职称、履历、学历学位等判断,坊间更多是以“输赢”作为简单明了的依据口耳相传。因此有的律师为了标榜自己能力“超群”,会用各种办法抬高自己,到处宣称自己与司法机关的相关人员有“特殊”关系,想方设法夸大自己的“威水史”,甚至以美国“西太平洋大学”博士学位示人。

3.收费的高低。我们都知道,物美价廉是商业竞争取胜的法宝。在物的品质已定时,价廉是竞争取胜的重要手段。律师行业的竞争也一样,律师在他的服务品质的一定的条件下,低廉的收费无疑是招揽案源的重要手段。特别对争讼标的案值大的案子,如前所述,不少律师常常以远低于政府和行业指导的参考价排挤其他竞争者。然而一旦案子到手后,又变着法子蒙骗委托人,把“失去”利益捞回来。

(三)面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这里主要是指律师面对法官、检察官,还包括公安人员、事实证据的鉴定人员等。在这些人中,最主要的是法官。上面我们提到:官司的输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为什么呢?我们知道,法官应该是争讼双方的中立的裁判者,审判案件应该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很多情况下只是做出原则性、抽象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弹性很大,因而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很大。另外,对证据的采信、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等等都依赖于法官。因此,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律师都要千方百计讨好法官,行贿法官,甚至与法官结成某种程度的“利益同盟”。

(四)面对所在的律师所。

一般来讲,律师和律师所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律师为所在的律师所劳动,从律师所那里获得报酬(合伙律师同时也是是投资者),律师所也理所当然像企业对员工一样负责起对律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但是,当下律师职业道德问题不少,是律师所疏于教育和监管吗?事实上,律师所和律师的关系并不同于一般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远比一般企业的劳动关系复杂。一般企业的员工,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工作流程都是基本固定的,岗位清楚,职责分明。企业管理人员全方位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而律师则不同,大部分律师都是自己找案源,自己与委托人商谈委托签约事项,自己拟好工作计划,自己与相关人员周旋打交道;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和场所,没有相对固定的工作流程,从接案到结案整个过程,都由律师自己“一条龙”搞定。在这个意义上说,律师的劳动是高度自由的。

然而,正是律师这种高度的“自由”,让律师所及其管理人员很难像其他企业管理其员工一样,对律师进行全程的有效监管。律师所试图通过每周、月的常规的开会、学习等方式对律师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其效果显然难如人意。律协的继续教育和执照年审对律师的教育和监管也难有好效果。这种近乎无人监管高度的“自由”,助长了那些无德之徒更加恣意妄为,也增强了他们对规避因其错误或不当行为而遭受惩处的侥幸心理。当然,这种“自由”也让律师很痛苦:首先,得承受无案可办的“断米”之苦;其次,风险代理的律师遇到败诉时就有“亏本”之虞;再次,在心理上律师独自承担来自委托人、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等方面的冷眼、猜疑、不解,乃至人身攻击。因此,这也不难理解,有的律师为了拓宽案源、转移风险、减轻痛苦而做出与律师职业道德要求背道而驰的行为。

如上分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关系,每一个方面,都对其职业道德有重大影响。因此要整治违法乱纪行为,提高律师职业道德,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长期的系统的建设工程。要把这项系统工程建设好,最根本的在于教育律师要端正对自身职业性质和使命的认识,摒弃金钱至上观念;最迫切的在于完善监管制度,切实落实各项相关措施。

(一)正确认识律师职业的性质和使命。

有的律师之所以做出种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其原因盘根错节,交织叠加,但最根本的在于他们没有正确认识律师的性质、地位和职责。《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由此可见,律师是社会的法律工作人员,依靠市场赖以生存,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赚取金钱无可非议,挣钱当然是律师职业的重要目标。但是,《律师法》同时还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而律师不应仅仅以金钱为目的,他还有更重的使命: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在执业中,要依法办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同时还要要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将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力争做到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与维护个人利益相统一,从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如果律师铭记自己肩负这样崇高使命,在职业生涯中,就不会迷失方向,更不会因金钱而做出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摒弃唯利是图的思想,忠于法律,守望正义。

不可否认,在我们律师队伍中,满脑子“铜臭味”,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乘人之危、唯利是图的人不少。这种见利忘义的思想是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格格不入,也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应努力摈弃“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想,摆正义利关系,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加强修养,淡泊名利,真正做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守望正义、维护司法公正。

强调忠于法律,维护公平和正义,可以拓宽律师职业空间,也颇具现实意义。近几年,随着依法治国的战略不断推进和全社会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律师在维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方面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是,在许多人的传统思维中,对律师仍抱有偏见,视律师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讼棍。而要消除这种偏见,不但要依赖于全社会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更要依赖于律师对自身的科学的定位和长期的良好服务。如果律师能摆正义利关系,以维护公平与正义为己任,就会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律师广泛、全面地参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创造条件。这样,既有利于拓宽律师的工作空间,也有利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制拜金主义的诱惑。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专业水平低下、职业道德素质不高的律师,无法适应复杂多变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也无法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国家主管部门应会同律师协会和律师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高律师队伍的专业水平。

第一,科学制定规划。有的不求上进的律师的法律知识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减少,专业技能并不因年龄段增长而增长。这些人不但不主动学习,而且对于律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很少有认真对待,多半是走过场式的敷衍了事。对此,有关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提高律师队伍专业水平的中长期规划,设计好继续教育的有效措施和具体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第二,强化考核。当前,针对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各种培训,律师之所以敢消极对待,敷衍了事,主要在于有关部门轻视对学习培训效果的考核与检查,在于考核与检查措施的(下转第171页)(上接第169页)缺失。如有的地方的继续教育的培训,只要有人到场签到就了事,至于中间是否认真学习,效果如何,没有具体考核办法,这样的学习培训效果可想而知。因此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可以拍下整个学习培训现场的视像;要求事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要求培训导师向学员直接提问并与之对话等等。

第三,业务水平与权利挂钩。建立一套科学检测律师水平的机制。综合律师专业水平的高低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好坏等方面的因素,把律师分成若干等级,规定不同的等级,享受不同的权利。如按照等级的高低确定代理不同案值的案件,等级越低的律师,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也越长;最低等级的不能单独办案,只能做助理等等。

(四)加强监督与管理,提高道德素养。

第一,给予委托人充分的知情(权利、义务、风险)权,防范律师蒙骗当事人,减少误解和纠纷。委托人遭律师糊弄、蒙骗,其重要原因是委托人缺少知情权。为此,应该规定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告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种可能的风险。另外,主管部门也可以邀请资深的律师、法官,对律师与当事人常见的纠纷、律师蒙骗当事人的常用手法以及预防措施,分门别类编成指引、手册或制作成光盘,在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时,免费发给委托人。或者告知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购买。

第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投诉和举报渠道。律师所及其主管部门应主动联系委托人、法官、检察官、证人等,咨询他们对律师的意见,接受对律师的投诉。如规定律师必须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人相关的权利义务;规定必须把投诉渠道及电话告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证人等。另外,还应该规定律师把与案件有关的委托人、法官、证人等等的联系电话告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律师所及主管部门应有选择地有针对地主动与上述人员联系沟通,以此接受投诉和举报,从而有效防范律师的违法缺德行为。

第三,建立结案后的信息反馈制度。设立反馈信息卡,信息卡的设计内容要科学地充分地反映出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以及相关人员的评价及满意度。信息卡由委托人、法官等相关人员填写,规定结案后,律师必须把信息卡交回或由相关人员寄回律师所和主管部门。信息卡必须有编号,不能滥发、随意涂改,并按规定保管和销毁。

第四,加大奖惩力度。对于职业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社会满意度高的律师,要给予物质和精神的大力褒奖;同时,像认定著名商标一样把他们确认为“著名律师”或“模范律师”。相反,如果因为律师的专业水平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害的,必须对其问责,除律师要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要在业界内部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五

教师职业道德是从事教学工作的脑力劳动者在教学实践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知识分子职业道德之一,为大家分享了教师职业道德论文,欢迎借鉴!

摘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一个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境界。本文通过检索分析近年来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研究的相关论文,研究总结了教师职业道德的传统与发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边界、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有关西方发达国家的教师职业道德研究现状等问题,对教师职业道德现状研究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与把握,并且针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教师职业道德是一个永恒而新鲜的话题,常谈常新。中国古代的孔子是“为人师表”的典范,他所倡导的有教无类,教学相长,因材施教,诲人不倦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当时以及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现在也是指引教师道德言行的行为准则。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迁,教师职业道德在继承传统思想的基础上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这就需要我们在继承和发展先辈的教育思想精髓的基础上吸收、借鉴现代的元素进行整合与创新。基于此我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和总结,通过分析国内外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文献资料梳理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现状,并且针对建设现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从事教育活动时应遵守的基本社会规范之一。不同的社会规范反应着人们之间不同的社会关系,也规定着个体之间不同类型的交往行为,因此其各自有着不同的性质与功能,不可相互取代与混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边界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它直接关系到规范本身制定的科学性与使用的适宜性,间接影响着教师对规范的认同与内化,以及师德教育的内容。目前,通过分析有代表性的各省市的学校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本发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没有与教师教育活动领域中的经济、政治、法律、技术和语言这些非道德规范区分开来,导致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边界不甚清晰。首先,表现在教师的经济利益与学生的教育利益发生冲突时教师应当优先考虑学生的教育利益;其次,政治和道德的范畴和作用方式以及体现的社会关系各不相同,因此不应当从政治的视角要求道德使道德政治化;再次,法律其实界定了人类行为的最低道德底线:在这个行为底线以上的属于人们一般认为的道德问题,在这个底线以下的,就触及到了法律(属于法律范畴,但其实是更严重的道德问题)。所以说不应当将“依法从教”等法律规范写入教师职业道德当中,这样不但磨灭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在底线道德上的区别,而且不利于法律规范本身的落实,也会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带来混乱;最后,技术和语言本身是价值中立的,它们不直接具有道德涵义,只是技术和语言的使用关乎道德价值。所以,技术和语言的道德涵义来自于其与社会价值的吻合程度,来自于其与学习类型和内容的适切性,来自于教学情境需要的满足和教师自身特点的表现。综上所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可以直接包含教师活动中的经济、政治、法律、技术和语言规范,但可以在道德与教师的经济、政治、法律、技术和语言活动的联系中考虑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这些活动的限定。

(二)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教师职业道德地建设停留在理论道德的说教层面而没有重视从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当中去培养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实际上,只有在具体的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当中教师才能够对教师职业道德有更深层次地领悟和理解,在此基础之上教师才能具有积极地教师职业道德认知和教师职业道德情感,然后通过教师地主动建构进而形成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而只有在此基础之上建立的教师职业道德才是理性的、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的、长久的以及具有发展性的。正如品德的形成过程一样,只有通过受教育者自主地、主动地建构才能形成健康的、良好的品德,而不是仅仅通过施教者的道德说教去形成。同时,由于教师在不同的阶段存在着不同的教师职业道德需求与水平,例如在教师入职前、入职以后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因针对不同阶段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的方法和策略,不能采取一刀切、大一统的方式。

(三)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代表了更高水平的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人格、品行等优秀品质会影响学生学生学习的内驱力,而教师人格、品行等又是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提高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在具体的实践活动当中充分地尊重教师的主体性使教师通过实践活动,借助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地建构;也需要学校创造一种宽松、民主、和谐的外部环境,使教师体验到归属感和幸福感的基础上提高教育的信心和责任感;也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以多元、激励、认同为特征的评价体系将更有助于提高教师重建教师职业道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讲求“和”为贵、以邻为善、仁义礼智信等等,具有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表现在教育领域自古就有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这突出的表现在作为万世师表的孔子身上。孔子作为我国早期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他的许多教育思想至今深刻地影响着我们,表现在师德方面,主要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深切关怀、体贴备至,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有教无类等等。这些师德标准不仅体现了一名教师应该具备的职业操守,同时也反应出了一名教师所秉持的教育理念。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当今的教学对象、教学手段以及教学组织形式等都与孔子所处的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继承和发扬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教师典范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学校要创设协调的内外部制度环境使教师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形成,同时教师也要自觉的将自己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形成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促进自身专业成长。

(五)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大都经历过一个从忽视教师职业道德到例行一般性的德行要求再到教师专业化的过程。19世纪末以前教师职业道德还仅仅是一种自发、零星的渗透,还没有被提升到一个自觉专门的领域,也没有成为教师职业自觉发展的需要。到19世纪末期,教师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开始出现,直到1929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制定了《教学专业伦理规范》。这一规范的实行,将教师职业道德同从往笼统的教师教育剥离出来,成为一个专门的领域,尽管这一规范仍然存有种种不足,并且与专业化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但在当时却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紧接着在20世纪70年代兴起了教师专业化的浪潮。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首次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职业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而1972年英国的《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更是将教师专业发展及教师职业专业化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教师教育开始从职业向专业迈进。美国的国家教育协会于1975年正式颁布《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其中对有关师德规则的具体要求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动,但专业化思潮的影响已经有所渗透,使得美国教师职业伦理在指导思想发生了一些实质性的变化,将教师专业自主、专业伦理等教师专业特质纳入其中。与职业道德相比教师专业伦理更凸显的是教师的专业性和自主性,从行为规范层面的职业化道德要求,上升为将教师作为一种特殊专业人员的一种伦理考虑。

二、研究结论及对策分析。

(一)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研究和实践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具有一定的差距。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研究无论是从研究的视角还是在具体的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当中基本上停留在教师职业道德这一层面。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从上世纪末开始已经通过制定相关的规范、准则等形式将教师职业道德提升到了教师专业伦理这一层次。教师专业伦理与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在本质上都是指从事教师职业者所承担的道德责任,所应达到的伦理和道德方面的要求,但是两个概念之间还是有差异的,两个概念背后所体现的教育理念却有着明显的不同。教师职业道德更多关注的是教师行为约束层面的职业道德规范,而教师专业伦理体现的是教师的专业性和自主性,关注教师作为特殊专业人员的专业责任和专业精神等内在的伦理品质。所以建议有关部门在做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制度设计时应当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俗话说:“站的更高,才能看得更远”,应当学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先进做法,注重从教师专业伦理这一高度进行设计。

(二)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过程中应当体现专业性、科学性、人文性和前瞻性。我国各地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但是制定的规范缺乏层次感和实用性。例如有的规范将教师不准进娱乐场所,教师教学的过程当中应当讲普通话,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当中应当采用启发式教学等等一些内容写进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过程中应当渗透一定的教育理念,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对教师行为约束这一层面,应当上升到教师专业伦理这一高度。其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过程当中应当体现一定的人文性。教师也是人,教师也具有作为一个人所具有的需求和欲望,所以应当关注教师生命的成长。只有教师生活愉快、心情舒畅了,教师才会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的活动过程当中,教育教学质量在无形当中才能够得到质的提升。所以在规范制定的过程当中应当体现一定的人文性。再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过程中应当体现科学性。比如在上面提到的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当使用普通话,应当采用启发式教学等等。我觉得这些规范内容的科学性有待考量。难道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使用普通话吗?有些地方学生、教师的普通话不是很好,刻意的要求说普通话不是强人所难吗?何况有些时候说家乡话、方言更能把意思表达清楚、透彻,同时还能培养学生对家乡的情感和认同感。课堂上也没必要都要采用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只有在相应的教学情境当中采用才会达到一定的效果。所以规范制定的科学性也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把提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事项来做。只有教师的待遇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才会随之提升,教师作为知识的化身、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良好形象才能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全社会才能形成一股尊师重道的良好风尚。这样,教师才能更加具有尊严感和自尊感,才能激发教师对教师职业的认同感,才能使得教师发自内心地热爱教师这一职业,坚守教师职业道德操守,自觉地践行和提高自身的教师职业道德。

(四)广大教育工作者应当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自觉提升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提升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追求。自觉的将教师职业道德纳入到自己的教师专业化发展当中,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境界。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当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所在,自觉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境界,把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栋梁和有用之才,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为自己的教育理想和教育职责。

参考文献:。

[2]包金玲.教师职业道德的传统与发展[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6).。

[3]冯婉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边界[j].教师教育研究,,(1).。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六

大学生网络道德论文应该怎么写?网络是我们现在生活中不能够少的一部分,看看下面的关于大学生网络道德论文吧!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而大学生群体作为网络活动的主力军,其网络意识和行为对整个网络社会的道德现状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大学生在利用网络获得大量信息和愉悦身心的同时也陷入了形形色色的网络陷阱之中,出现网络道德失范现象。

本文旨在阐述大学生网络失范现象,分析现象出现的原因,进而探索如何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正确引导。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研究结果显示:我国大学生网民占网民总数的近40%,大学生群体已经成为网络活动的主力军,大学生网络行为和意识将影响整个网络的发展。

因此如何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规范其运用网络的行为成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受到了学校、家庭、社会的重视,网络教育研究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然而,诸如网络语言不文明行为、网络欺骗盗窃行为、网络诽谤行为、传播计算机病毒与网络黑客、网络色情等行为的凸显,说明大学生在使用网络时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陷阱常常做出错误判断,从而引发各种网络道德失范的行为出现。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现象。

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大学生网络诚信缺失。

网络交往中大学生可以完全隐去自己真实的身份,以一个或者多个的虚拟身份从事网上活动。

一旦自己不满意,可以随时终止自己某种身份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同时,网络还允许匿名发表个人意见而忽视了发表言论的道德化与合法化,虚拟的世界解除了现实社会对人的身份、角色的束缚,网民可以随心所欲的享受自己的“精神乐园”,并一次性缓解在现实生活中长期压抑的情绪,从而获得内心的发泄和平衡。

基于这样的原因,大学生在网络生活中不顾道德和诚信的约束,在网络交往上产生不负责任的懈怠思想。

至今,不少人尚未将网络上的非诚信行为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由此引发的网络诚信危机,以及在网络活动中的精力消耗,势必会造成大学生与周围同学关系的淡薄与疏远。

同时,网络的不良诱导使得网络犯罪率上升。

网络不单单为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也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使大学生难免其害。

网络的飞速发展催生了“网络犯罪”这个名词。

如网络游戏的内容多是带搏杀、武斗、色情等情节,使得一些痴迷于网络游戏的大学生深受其害,甚至纷纷效仿。

不良信息的诱惑,使得大学生难以分辨,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由于网络不良诱导而发生的大学生犯罪事件。

同时,由于大学生的自控能力比较弱,过度沉迷网络游戏,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经济能力支付游戏费用,但又抵挡不住游戏的诱惑,从而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为达目的铤而走险。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失范的原因分析。

首先,大学生自身价值观不稳定,网络道德认识不高从而导致信念不坚定。

大学生的自制力相对较差,意志力薄弱,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各种干扰就会改变甚至扭曲其正确的价值观,在网络社会中道德防线很容易崩溃,心中的道德良知很容易泯灭。

其次,由于利益的驱动,网络法规的不完善,网络上充斥着追逐私利和享乐的个人主义的消极思想和不良信息。

网络的日益普及使得人类社会出现了新的生存空间——电子空间。

电子空间由于互联网所采用的特殊离散结构,没有中心,没有国界,不受任何组织机构的控制,更没有健全的法规制约,加上利益的驱动,电子空间就脱离了网络法规的限制和约束,各种软件开发商开发出虽利润空间大但包含暴力色情等不利于大学生身心发展的游戏、软件,从而腐蚀大学生身心,引发一系列不良社会问题。

再次,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缺乏有针对性、积极的教育引导机制。

网络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而现行的网络道德教育却将道德从活生生的网络世界中抽离出来,变成了僵硬的教条,让大学生背诵、记忆,将网络道德变成了没有情感与意志的抽象物,使得大学生很难从中找到与自身发展的切合点,无法把道德内化成自身的理念,外化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绝大多数大学生明知网络文明公约,却在网络上进行各种不道德行为,获得自我满足。

除此之外,生硬的“灌输教育”和“全程讲授”的教育方法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内在需求和自我需要,学生没有机会对所接受的道德观念教育进行批评性思考,没有将各种观点进行比较,而是被动的接受,思想灌输并没有真正成为塑造大学生性格的手段,反而降低了学校教育引导的效率和成果。

目前,学校、社会、国家都还没有一套针对大学生网络道德的积极有效的教育引导机制。

因此建立有针对性的积极的教育引导机制迫在眉睫。

三、如何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

第一、要客观认识网络,保持积极心态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网络之所以能在快速发展的今天受到欢迎与应用,是因为它自身很多优点方便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适应了当今社会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越来越得到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重视。

三方结合,对规范大学生网络道德行为,明确大学生网络道德目标,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网络道德教育作为新生事物,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关注,他们的著作从伦理学的角度审视信息世界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问题,介绍计算机网络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探讨适应我国网络人群特点和网络文明发展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为进一步具体研究我国网络道德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要强化思想道德课程教育力度,引导大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培养道德自律精神。

大学教育在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过程中始终起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大学要充分认识自身角色的重要性,依托《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课程,积极引导,对大学生进行网络道德行为和思想意识教育,积极响应《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切实实施其中提出的“五要”、“五不要”方略,矫正大学生盲目使用网络的行为。

通过教育使大学生具备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端正上网的心态和目的,做到科学合理地使用网络资源。

第三、要创新网络道德教育手段,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的针对性。

网络强大的交互性、开放性和及时性,使网络道德教育的内容也相应丰富、及时而全面。

因此,针对大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手段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理论教条,而是应开拓新颖的教育引导方法,开辟新的教育阵地,充分运用网络自身加强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正确引导,使教育内容从通俗化向科技化转变。

针对大学生不同类型的网络道德危机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重点教育和引导。

同时,道德的监督需要舆论的有力支持,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络道德缺乏舆论监督,因此舆论应该发挥其特点,加强对网络道德的及时监督。

总之,网络一方面使大学生面临着不可多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只要我们积极面对,汲取网络文化的精华,清晰认识问题症结,就一定能充分发挥网络媒介的强大优势,推进大学生的网络道德建设,建立良好的网络伦理规范,将网络技术与道德伦理有机结合,让大学生在网络世界中充分的认识和发展自我,成为新时代真正的主人,为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许剑颖论网络环境中的信息理论问题及对策[j]情报杂志,2004(4)。

2、王秀荣建构网络伦理规范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j]中国成人教育,2006(4)。

3、王文网络文化与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j]电化教育研究,2005(7)。

4、张彦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现状探析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8(4)。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七

根据云南省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和所在县律师事务所的安排,结合前期在律师事务所的学习实践,特别是近来认真学习了律师远程培训,受益匪浅,思想认识和专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总结如下学习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具备良好的学习心态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品格。

当今时代发展大趋势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出现了多层次化、复杂化,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和合作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

作为中国律师队伍的预备队和接班人的一员怎样才能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怎样才能在残酷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我认为一定要先保持平和的心态,放低身价、保持做人的低姿态,从最容易、最简单的小事做起,特别是注意工作细节。

当然最需要强调的是做人一定要谦虚,做律师更要谦虚。

我们要多去发现同仁律师们的长处,多去寻找自身的不足,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我认为还要强调一下学习心态反映了一名律师的修养境界,影响了一名律师的发展空间。

做律师前一定得注意要生存、要发展、要进步,就要有好的心态。

而一名律师好的心态主要包括付出的心态、坚持的心态、合作的心态、感恩的心态、谦虚的心态等。

二、我认为一名律师要有一个人生职业规划,要具有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

目前来说,做律师难,做一名好律师更难。

这一情况已经严重影响最近几年我国律师在数量上的增长。

目前流行所谓“二八律”,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服务市场集中在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手中。

而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律师服务市场由近百分之八十的律师来竞争。

这一局面,造成新律师和实习人员的生存危机。

我认为作为一名老律师,就应为新律师指导职业规划,否则他们将来做律师只能处处被动、步步艰难。

同样,老律师们如果不能与时俱进,不提高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照样会被无情的竞争刷新和淘汰。

在战争中的战略战术的运用同样也常常适用于律师与律师、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

也只有竞争才能沙里淘金,才能更好的激励律师提高自身素质,以服务于当事人,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

要想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批判和检讨“单纯军事观点”的观念和做法,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但要学会办案,也要多参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公益活动,适当地在相关媒体有关法律宣传教育栏目中展现自我风采。

不要把自己变成单纯的`“办案机器”,要提高自身社会责任感,注重律师办案的社会效果,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要积极为其提供帮助;要做到外圆内方,坚守律师执业道德的底线,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今后的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越雷池一步;另一方面也要善于规避风险,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灵活处事,善于规避风险,学会保护自己。

记得看到过这样的一个笑话,其实这并不算一个笑话,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2006年2月,美国副总统切尼在德克萨斯州打猎时误伤一位老翁。

消息一经传出,切尼的民调大幅下降。

但不久,当民众得知被射伤的是一位律师时,民调又重新上升。

在很多国家,律师是说谎的机器,在电影《七宗罪》里的因原罪“贪婪”被杀死的就是一名事业成功但“臭名昭著”的大律师。

更让我有深刻体会的是,有一次母亲打电话来说“在路上碰到以前的同事,他问我你学的是什么专业,我说是法律,他突然扬起头来大笑,说在中国学法律有什么前途。

女儿,司法真的没前途,当时的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母亲,因为这个问题我也没找到答案。

美国律师亚伦·德修兹曾说过:“不要爱上法律,因为你一定会大失所望。

要知道,法律是一种工具,一种机制,一种建构出来的东西,我们生活中有许多这样虚假的偶像。”正是有那些像我母亲那样对法律的仰慕者,有像那位叔叔一样对法律极度失望者,有我这样怀着无限敬意却耳濡目染残酷现实的法律学习者,让法律人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强烈的冲突并不止发生在戏剧中,也发生在法律人时时刻刻的行为之中。

法律人匡扶正义的强烈责任感与法律道德潜规则的局促现实的冲突,让台湾学者陈长文和罗智强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书中讲到了很多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问题。

首先要说明的是法律职业道德并不是一般的“街头正义”不是普通人的“道德规范”,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法律也赋予其辩护律师为其无罪或者罪轻辩护的权利,正如辩护大师丹诺所说:“被告辩护律师的责任,在于保护被告免于在犯罪证据不明确的情况下被判刑;如果被告罪证确凿,原则上是争取最低的刑罚。

”这只是一种程序的正义,无关法律人的道德,像是“计程车规则”,律师做的就是“立场决定脑袋”的工作,律师所做的尽力辩护和说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像是说谎,作伪证,贿赂法官检察官等等这些就是违反职业道德了。

书中对于职业道德和利益相冲突的情况,做了一个很好的类比,这就好比朦胧选项里面的清楚选择。

世界并不是简单的二分法,非善即恶,摆在法律人前的选择题往往是界限模糊有很大解释空间的。

在这种利益与正义交错纠结时,如何做出清楚的选择成了法律人性格形成的最重要一课。

有的人选了正义,可能坚持原则被笑话,依旧是不体面的小律师;有的人选了利益,可能赚得碗满钵满被簇拥,变成了风光的大律师。

那些“潜规则”是你的生存法则还是你的警戒线,取决于你在面对朦胧选项时的清楚选择。

托尔斯泰曾经在小说《伊凡·伊列区之死》中描写了这样一位检察长,他事业平步青云,春风得意,家庭幸福美满,朋友羡慕钦佩。

但是由于一次意外,他卧病不起,他才真正地开始审视自己拥有的一切,拥有的财富,事业,名誉其实都是假象,没有人真的关心他,以前大家关心的只是他的工作社会地位所投射的利益。

他后悔莫及,想更真实地活一次。

“他也做过一些原本觉得可怕的事,并因此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厌恶过自己;然而,后来他看到身居高位的人士,也做了同样的事情,而且不以为错,就安心了;虽然他并不是真的视为理所当然,却完全忘怀了,或者,即使回想起来,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烦恼。”这正是他开始慢慢偏离自己追逐财富,追逐欲望的起点,从对“潜规则”的习以为常开始,从良心的麻木开始。

我们在人生中总会遇到无数的选择,无数的十字路口,每一次,我们都知道哪条路是正确的,但我们从不选择它,因为我们知道,正确的路有多么难走。

并不想拿出“法律职业道德”这样正统的字眼来震慑那些人,只是觉得良心如枕,等到老无所依之时,我们法律人不要被欲望和贪婪喂得无法动弹,毕竟曾经滋润你的,最终也将摧毁你。

纪伯伦曾说过:“就像一片孤叶,不会未经整株大树的默许就枯黄,作恶者胡作非为的背后,并非没有你我大家的隐匿允诺。”法律的职业道德不允许我们自己成为破坏法律名誉的枯叶,但是最可怕的并不是恶者的嚣张,最可怕的是善者的沉默,所以我们也不能成为枯叶萎黄的隐匿允诺者。

一、通过学习,我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

律师工作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努力在执业理念、执业实践、执业作用等方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一是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工作中律师无论从政治上、理论上还是感情上,都应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

二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律师工作,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律师工作的各个方面。

三是要坚持把律师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坚定性。

四是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五是要坚持律师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切实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

六是要始终坚持“三拥护”的基本要求,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

二、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律师工作是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要通过依法办理诉讼法律事务,努力化解社矛盾纠纷。

诉讼法律业务是律师的基本业务,律师通过办理诉讼法律业务,依法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是律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

要坚持调解优先,强化调解意识,把调解手段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律师主动参与民商事纠纷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纷争,实现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

三、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

律师要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努力把维护人民权益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律服务工作的各个方面。

工作中要把执业为民作为律师的执业理念,切实增强群众观念,自觉把执业为民的要求融会到执业活动各个环节,正确处理执业收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律师工作服务为民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依法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同时,正确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

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律师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把人民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解决民生问题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新变化,贴近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拓展工作领域、完善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四、通过学习,明确了律师工作要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当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我国维护社会和谐最突出的任务,而律师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

新修订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定为律师的一项基本职责和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律师工作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应有之义。

一是要积极依法参加诉讼活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八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的建设,应注重提高律师整体素质、强化律师自律意识、提倡有序的同业竞争、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等。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也是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

目前,我国的律师队伍在人数上不断扩大发展,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高学历、复合型人才加入律师队伍,我国律师队伍整体职业道德素质是好的,但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也有个别律师存在一些一正当竞争行为和不足,其表现为:

(一)社会客观方面。

1.律师职业社会地位低,容易受到歧视,《律师法》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立法上对律师职业的如此定位,使人感觉到律师就像是向社会“贩卖法律”的个体户,与律师职业的崇高使命形成了巨大反差,使律师很难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2.刑事诉讼中“三难”问题仍未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问题,虽经几年来不停的呼吁引起了一定的重视,有些地区还制定了相关的措施。但仍有少数法、检、公的警察为难律师们的办案,工作中的诿扯皮。

3.司法不公、暗地操作现象仍存在,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如果按照严格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凭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作出一个可预测的专业性判断,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实现这一判断,但在实际办案工作中,通过双方律师智慧和劳动的竞争,以实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优化的格局,往往因司法不公被暗箱操作而取代。

4.案件资源稀缺有限。目前,律师的案源主要来自于亲属、朋友、同学、熟人、客户的介绍,不经过介绍,直接上门的客户少。大部分客户在真正委托律师时,所关心的不是律师的专业水平,而是律师和法官的关系,这类委托人需要的是让律师打关系,而不是律师的专业化服务。

(二)主客方面的因素。

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在律师队伍数量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却呈下滑趋势,拜金主义、商业化倾向在律师中有泛滥之势。

因而造就了一批读很少书,看报,不深入研究法律,不会出庭的“精英”等等问题,收费无标准,为争夺案源任意压价,走后门,办关系案、金钱案,虚假宣传,贬低同行,不能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不钻研业务,刻意拉关系,作虚假承诺误导当事人,沾染不良习气,严重损害律师形象等。

(三)部分律师在执业中存在高收费,以收费多少论英雄的倾向;少数律师品德差,在执业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案件敷衍塞责,收钱不办事,甚至欺骗当事人;极少数律师为求案源或胜诉不择手段,不依法办案,知法犯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所有这一切,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阻碍了律师事业的发展。

(四)近年来,少数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不高,有的律师不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的律师不依法办案,甚至发生了违法犯罪等严重问题,这些少数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主要表现为:少数律师贿赂司法人员,或者介绍当事人贿赂司法人员,严重者构成了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

二、解决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律师管理工作上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要联系实际,依法制定对律师强化监督,加强管理的措施。严肃执行纪律。作为执法的律师队伍必须有严明的纪律,这是落实职业道德的基础保证,也是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纪律教育和执业风险教育,全面提高律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抵御风险及金钱诱惑的能力。这个教育不是形式的、虚张声势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卓有成效的。现在,中央已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虽然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但律师如何全面准确地学习好和理解好这个准则是非常重要的。

(三)抓好律师队伍的业务学习,促进律师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律师依法执业的水平,也是搞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现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增多,律师只有抓紧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学习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增强市场意识,增强市场经济法律意识,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特点,才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采取有利措施,切实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律师工作的性质决定律师工作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和国家的领导之下。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政治核心和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这是搞好职业道德建设在组织方面的一个重要保障。

(五)加强律师的纪律监察,司法行政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介入到律师行业中来,加强对如何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调研,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如进行私访、问卷调查、调卷审查、回访当事人、深入公、检、法等机关座谈调查等,探索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在违纪的及时进行教育帮助,对严重违纪的严惩不贷;同时还聘请一些群众监督员,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督。

总之,我们要以《纲要》为指导,认真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改革创新。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抓起,尽快构筑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四大”系统工程,扎扎实实地搞好职业道德建设。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九

【论文摘要】。

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是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态度的外在表现,在课堂教学中会通过以学生为本的形式渗透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可见教师职业道德在课堂教学中的重要性。因此,本文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具体内容及其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两个方面来分析。

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一位师德高尚的教师,传道,不仅传学问之道,更要传为人之道;授业,不仅要授学业,更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解惑,不仅要解共同之惑,更要解个体的特殊之惑。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所以说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和要求,同时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教书育人,作为传承人类文明的纽带,它首先承载的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和良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八个字很精辟地诠释了“师范”的含义。“师”与“范”涵盖着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也闪耀着教师道德的光辉。其次,教师道德的光辉还体现在乐于奉献的精神上。“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人们往往把教师的职业比作“红烛”,这句诗饱含着讴歌教师无私奉献的深刻内涵。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着不平凡的生命价值,也只有无私的奉献,我们才对得起“教师”这一光荣的称谓,才无愧于祖国和人民给予我们的信任和爱戴。此外,作为新时代的教师,恪守新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教师教出的学生是否合格,不仅要看文化知识,还要看思想品德。因为,学生是社会的人,他们要到社会实践中去经受锻炼和考验。因此,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既做“经师”更要做“人师”。做“人师”就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晓之以理。常言道:读书明理。教育的目的不仅在于使学生掌握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懂道理、明事理、通情理、知伦理。各门课程中都蕴涵着丰富的德育内容,教师要意识地挖掘和整理,形成系统的教案,将其巧妙、自然地穿插在教学中。“育德”与“育智”能否结合好和出成效,关键是把教学的各个环节统筹安排好。要注意精心设计教学内容,科学设定教学过程,使教学内容贴近学生、吸引学生,避免枯燥乏味;教学过程生动活泼、动静兼备,防止呆板生硬。在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的组织上,要始终贯穿一条主线,就是把“教知识”与“教思想”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育人的工作渗透每一个环节,使育人的内容达到入耳、入脑、入心的效果。

(2)动之以情。教师的对象是人,人是有情感的。教师心理学认为教师的情感对学生有直接的感染作用。教师真正热爱教育工作和他的学生,学生就容易受感动,产生肯定的情感反应,并且乐于向教师谈及自己的问题和接受教师的教导。教师不能一味说教,更不能板着面孔训人,否则就会把道理讲虚,把思想搞僵,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只有以诚相待,以情感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正确对待他们的优点、缺点,设身处地为学生考虑,才能激起感情的共鸣,引起思想的共振,从而打开学生的心扉。

(3)导之以行。学生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人格、性格、品格尚不成熟,可塑性很强,必须进行正确的引导。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是在人生转折的紧要关口,如果引导得好,哪怕是一堂课、一次谈话、一句批语,其作用都是很明显的。反之,则会把思想搞乱,更甚者会使人产生颓废情绪。所以,对于阅历较浅、思想比较单纯的学生,抢在各种错误思想、消极情绪尚未占领他们头脑之前,加强正面引导,防止出现误导,以打牢思想为基础,增强其对各种错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抵御能力,是至关紧要的。

(4)授之以渔。“授之以鱼,只供一饭之需;授人以渔,于终身受用无穷。”授渔比送鱼复杂得多,授渔比送鱼有用得多,授渔比送鱼所需的精力要大得多。授渔是向学生交出一把打开知识、科学、真理大门的金钥匙。作为教师,教给学生专门知识是重要的,但教给学生获取知识和正确认识事物的方法更加重要。要达到既教书又育人的目的,就必须把这些基本的方法教授给他们,让他们不断增强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5)示之以范。教师的职业劳动是一种用人格力量培育人格。以灵魂影响来塑造灵魂的劳动。教育过程自始至终都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能动过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示之以范的是他的品格和品质。首先是“学品”。尊重知识,善于学习,如饥似渴,广见博闻,吸纳众长,不断丰富知识的行囊,充实智慧的宝藏,最后甚至不知老之将至。其次是“师品”。具有人梯精神,让学生从自己的肩膀上出发,向科学的高峰攀登;具有向导精神,不仅在学业上精心点传,而且在德行上细心导航。第三是“人品”。把“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严格要求自己,教师具备了良好的学品、师品、人品,也就树立了崇高的师表形象,进而成为学生敬仰、效仿的楷模。

总而言之,教师作为社会道德传统的继承者和传递者,不仅要把前人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和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给学生,还要把前人确定的道德价值观传递给学生。作为教师只有把每一名学生都当作自己的孩子,发自内心的去关心、爱护他们,才能使他们更健康更茁壮的成长。而教师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不仅仅要时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去要求自己,去衡量自己,更要使其内化为一种道德品质,使其成为自身人格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够发自内心地为学生做好每一件事情,发自内心地热爱学生,热爱自己的事业;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全面发展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

[2]张行涛.新世纪教师素养.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

[3]刘晓明.评好课与师德行为.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十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给我们教育工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我们要做的不是回避或者绕开它,而是需要正视它们,并在不断前进的过程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

关键词:

1、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繁荣使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上升,但各个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东西部经济差距较大。经济发达地区人口不断增长,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不断向发达地区聚集与迁移,造成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镇人口增多。在这种环境下,催生了我国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也随之出现了农民工子女与农村留守儿童。如何解决两个群体的教育问题,是我们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新问题。

2、对社会群体、个人权益的保护与尊重意识在不断增强过去我们一直奉行国家利益至上,个人利益服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受国外各种思潮的影响,个人权益越来越被重视、推崇,社会、家长与学生对个人利益的保护和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

3、教师专业受到社会质疑现代社会对教师专业化提出了质疑,社会普遍认同的专业是医生与律师,而教师是专业的职业吗?许多人心中存有疑惑。似乎每个人都做过学生,都了解教师的职业内容与角色,因此使得教师的专业不再神秘,如同谁都可以当教师,而且一部分教师没有比较完整的知识与理论,也加深了社会对教师专业的质疑。

在新形势下,社会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师德标兵,如马克、王颖等等,但每一个师德标兵背后都是一个感人的育人故事与非同寻常的辛苦付出。每一个师德模范,都是乐于奉献,时刻准备把自己的私人时间与知识投入教学工作和学校的整体发展中,这样才能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作为成千上万普通教师的我们是否都能做到,是否都应该做到呢?我们究竟应该有怎样的职业道德呢?这就需要我们明确教师的职业道德,明确义务道德与超义务道德的含义。“道德义务”是指道德上带有强制性的应尽的责任或要求。超道德的行为指的是超出道德义务所要求的行为。一个人的行为是否道德取决于它是否满足了道德义务所要求的,而不取决于它是否满足了超道德的要求。比如,一位路人没有给乞丐零钱,他的行为道德上是可允许的,通常只要没有违背行为道德往往都是可允许的,我们一般不会对道德上可允许的行为加以谴责。明确了我们教师的职业道德,能更好地使我们践行教师职业道德,也就是教师的义务道德。

三、作为教师,我们究竟怎样才能道德地行动。

1、明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义务道德如对工作高度负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等,都是我们教师的义务道德。作为教师,我们每个人未必就能成为一个道德家,成为一个具有高尚情操的人,但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专业实践中按照某种既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去行动。

2、关注教师的行动,践行教师职业道德母诗灏的事件告诉我们,我们不能通过教师的动机或者教师的行动结果来判断教师的行动是否符合教师规范,只能通过教师的行为来决定教师行为的规范与否。当一个教师的行为出了问题,你的目标、出发点、行动的结果都不能成为你行动合理规范的理由,因为教师的动机、出发点是不可见的,行动结果是不可预测的,我们只能要求教师自身的行为符合规范。如同俗语说的一个好人,一个高尚的人,不一定都做好事,动机和境界保障不了行为不出错。

3、培养教师在自身专业工作中的道德敏感与判断力在日常工作中,教师的职业就是与人打交道,我们不能保障每一件事的发生都有一个比较合理规范的处理方法,这就需要我们教师不断地在工作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的敏感度与判断力,努力处理好日常工作中的事务。师德之所以重要,不只是为了“教书育人”为了学生,而且也是为了教师专业本身,为了教师自身利益。作为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我们面临着来自社会、家庭的压力和培育国家未来人才的大难题。面对家庭的希望,我们不能退缩;面对国家的要求,我们不能放弃;面对祖国未来的希望,我们不能停滞与徘徊。所以我们教育工作者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完善自己,提高师德素养,立志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祖国的未来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贾霞,陈定军.浅谈新时期如何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3).

[2]胡建军.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与能力分析[j].教育管理与艺术,(1).

[3]覃克利.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j].高教论坛,1995(4).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十一

记得法国作家卢梭说过:“没有榜样,你永远不能成功地教给学生以任何东西。”法国作家罗曼,罗兰也说过:“要撒播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我心中有阳光。”我想,我们每个教师的师德就如同那里的“榜样”与“阳光”。俗话说,亲其师,则信其道;信其道,则循其步。所以说教师是旗帜,学生如影随形般地追随;教师是路标,学生毫不迟疑地顺着标记前行。

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教师若不是路标,纵然你的理论再高,教育的形式再好,艺术性再强,都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每个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一情一态,都清晰而准确地印在学生的视网膜里、心光屏上,这就是无声路标的示范性,这种示范性将在学生的心灵深处构成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内化力。

我从小就喜欢教师这一职业。此刻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从教至今已经有几个年头,我深深地感到教师的物质生活相对清贫,但精神生活却无比充实。每当看到那一双双渴求的目光,一张张专注的面容,不由得让人身心激动,似乎融入到无比圣洁的情境,生命也因此赢得了壮丽的升华。我们的奉献虽然不见什么轰轰烈烈的壮举,但却是用平凡与崇高的师德之光,照亮了一片清纯的天地。课堂内外淳淳的教诲,一点一滴,潜移默化,日积月累,耳濡目染,久而久之,教师的道德品格便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正如古诗所云:“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是的,教师的职业是平凡而琐碎的,教师的生活清贫而艰辛的。但是我们也看到了,老师们脸上却永远挂着晨曦般的笑容,正是因为老师们都愿自我像一片绿叶,默默地去成就果实的辉煌,才有这天的桃李满天…有一个曾做过教师的人说:教师这工作是少有的净土,如果能在光荣感之余再多点幸福感,是值得一向干下去的。

但是,即使是再关心我的好友,也无人问及,你幸福吗?

我幸福吗?

幸福是什么?也许我们记住了许多快乐的场面,可幸福却是一种自我灵魂的问答。

当然,你完全能够选取爱自我的亲人与朋友,获得幸福。但当你身为一名教师,就有了一份以爱为主题的职业,那就去爱你身边的孩子吧,像宽容你亲人的小脾气,与原谅你的孩子的恶作剧一样,去接纳他们的优点与缺点。关爱别人,是一种发自灵魂的芬芳,一种深入骨髓的甜蜜,日子久了,它就会萦绕成一团幸福,紧紧裹住你的心灵。

几年的工作经历,使我深深懂得,教育是爱的事业,教师的爱不一样于一般的爱,她高于母爱、大于友爱、胜于情爱。不是吗?母爱容易出现溺爱,友爱需要回报,情爱是专一、自私的爱。而师爱是严与爱的结合,是理智的科学的爱,是用心主动的爱。这种爱包涵了崇高的使命感与职责感。

在我的工作生涯中,最大的事就是用爱滋润每一个孩子的心田。虽然有时也会因学生的调皮而埋怨,因他们的退步而急躁,因他们的违纪而失态,虽然有时也感到很累,很烦,但这时心中总会涌起一种强烈的职责感:我是老师,我要给这些寻梦的孩子引路,在他们心里写一本最美的书。这强烈的意识不断激励我以真诚去拥抱每一个学生。与孩子朝夕相处,我始终想着两句话,那就是“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这样的情感使我对孩子少了一份埋怨,多了一份宽容;少了一份苛求,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指责,多了一份尊重。家长把天真烂漫、聪明伶俐的孩子交给我们培养,这是对我们的极大信任。我又怎样能不全身心地去爱他们呢?我坚信,我们也必须能以一片至真至诚的爱心感动我应对的全体学生。

“起始于辛劳,收结于平淡”。这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人生写照。但是,我既然选取了这个职业,就会无怨无悔,当清晨走进校园,应对一个个标准的队礼,一声声清脆的“老师早”;当走进圣洁的课堂,看到一双双渴求甘霖的双眸,一颗颗等待塑造的无邪的心灵;当课间跟孩子们泡在一齐,看到一个个生龙活虎的身影,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我又是那么激动,那么满足,终而丢不下九月的承诺,离不开那笑靥的花朵。

这天,网络时代与知识经济的并驾齐驱为教育赋予了全新的内涵,“育人”已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传授知识,而是要教在这天,想在明天,以明日建设者的素质要求,做好今日的教育教学工作。我能够培养他们扎实的自学潜力、独立思考的潜力、探求新知的欲望、动手实践的潜力与创造的本领。我愿以一个平凡教育工作者的诚挚,投身于教育改革的风尖浪头,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地丰富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赢得世人的尊敬,社会的肯定,努力实现我真诚的育人理想。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我们的教育事业是常青的。我的生命在学生身上延续,我的价值在学生身上体现。我无悔于我的生命,更无悔于我的选取,在这三尺讲台上,阅历春秋,苦苦耕耘,用我的爱心、诚心、细心、耐心、操心去换取学生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祖国的振兴!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十二

唐代文学家、哲学家韩愈在《师说》中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就是老师在教授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品质。老师在情感、态度、价值观上给予学生积极、正面的激励和引导,用自己良好的品质与言行感染学生,逐步培养学生完整、健康的人格,培养正确的世界观。“授业”,就是传授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老师因人而异地采用恰当的方法让学生乐学、好学,最终形成学生不断学习新知识的能力。“解惑”,就是在学习的过程中老师要帮助和启发学生,把疑问与困难解决在当下,为学习新知识扫除障碍。

二、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要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国家对教师职业道德作明文规定并经数次修定,新规范从沿用至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六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虽然只有短短的24个字,但其中所蕴含的道理和艰难却是不言而喻的。师德师风是教师最重要的职业素质,师风是学校、区域教育环境的风向标,优良的师德师风是人民对教育最大的期盼,是教育自身发展完善的重要体现。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从社会角度来讲,爱国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当做到的。但作为一条职业道德规范来说,在新时期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爱国守法,要求教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爱国守法”看似容易,但在日常教学中,有些教师的言行却与这条规范背道而驰。比如:一些教师,利用职业和职务(招生、考试等)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在工作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对工作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在课堂抽烟,使用移动电话,无所忌惮;衣冠不整,形象邋遢等等。对此,一些教师不以为然,认为全国教师如此之多,自己只是其中一个,图些小利,偷偷懒,犯点小错,不会产生多大影响。倘若每一个人都这么想,国家的教育如何发展?祖国繁荣富强如何实现?中国的家庭中“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观念由来已久,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接受最好的教育,而教育的根本在老师。如果教师的德行和学识被社会、家长和学生所唾弃,那国家的繁荣昌盛,家庭的兴旺发达就只能是一种空想。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百尺密室焚之突隙,身为教师,要严以律己,操守职业道德,才不负“人民教师”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号。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作为一名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不仅要忠诚于教育事业,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还应做到敬业和乐业。

教师对自己的职业抱什么样的态度?是把教书看作是谋生的手段,还是看作一项事业,其中的态度决定了工作好坏,决定了能否培养出合格人才。早在100多年前,梁启超就说过:“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制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用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的”。“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因而,我们应该以敬业的心态来对待我们的职业。

如果说敬业是教师的一种责任状态,那么乐业就是教师的一种境界追求,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当我们以“不得不”的心态做一件事时,你总会感到烦躁、感到痛苦,长期处于这种心理状态的老师怎么可能教好学生!最后只会煎熬了岁月荒废了事业,耽误了学子。但如果我们是情愿的、喜欢的,就会感到轻松、愉悦。任何职业,当我们以乐业的心态去看待它时,才会产生满足感,教师尤为如此,它能让我们以最饱满的状态去面对工作,所以有些老师虽然尽职尽责但总难取得好的效果、很难出现真心笑容就不难明了。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只要有一颗慈爱的心,再特殊再棘手的孩子也能转化,就像湖南电视台《变形记》的孩子们一样,他们需要的只是信任和理解。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担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像大海一样容纳百川,像细雨一样润物无声,有了对学生发自内心的尊重和爱,教育也就有了精彩的理由。

一些老师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生理及心理上的伤害。近来网络上常报道态度粗鲁甚至是粗野的老师,给整个教育环境造成极坏的影响,看过视频真是让人发指,如果没有监控录像真的无法想象还有多少孩子要被无情的摧残和伤害,这些披着教师美丽外衣的败类真是无法让人原谅。

教师对社会所承担的职责,不仅要“教书”,而且要“育人”,“教书”是教师劳动的主要手段,“育人”则是教师劳动的根本目的。陶行知先生曾说:“教师的职责,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教育者不是造神,不是造石像,不是造爱人。他们要创造的是懂得真善美的活人。”

当今的学校,什么奥班、尖子班层出不穷。学生刚踏进校门就被分为三六九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被“唯分是好”取而代之,作为最重要的“德”被忽视甚至可有可无。学校、社会、家长都把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师工作业绩的唯一标准,导致很多老师对如何育人概念模糊。教师仅仅为考试而教书,沦为了教书机器,学生也成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这个现状如何改变?这样下去我们中国还有希望吗?教育是人才的源泉,我们国人真正要从上到下重视和改革教育,不要让领导重视总成为报道或人民盼望却实现不了愿望。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为人师表”,是指教师应该成为学生效仿的表率。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孔夫子能被后世誉为“万世师表”,绝非偶然。他最早倡导以身作则,提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道理。而最可贵的是孔夫子总是身体力行,孔子的一生,是“以身立教”的一生。他热爱教育,倡导教师要有良好的举止,语言的修养,重视教育有道,鼓励有方,认识有法。正因为如此,孔子受到学生的爱戴和尊敬,也受到后世教育工作者的敬仰。

教师作为知识的传播者,正道的指引者,其言行对学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在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生心中,老师是榜样,教师的行为、气质、谈吐对学生一生的影响就更不用说,比如一些名人、大家对小学老师印象特别深刻。因此,作为教师,我们应当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时时处处都为人师表。

6.终身学习――教师发展不竭的动力。

学无止尽,天下何其大,知识何其多,更何况新鲜事物还不断涌现,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要给学生一滴水,教师要有长流水”。那“水”从何来?教师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才能有“水”。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的内在需求,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才能有“长流水。”

三、结语。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其说是规则,倒不如说是一个方向,它为广大教师指明了方向,“为师”的根本在修身。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它不需要刻意去挖掘,而是要体现在日常工作的点滴中。“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们教师要做的,除了内省、慎独,更要在教育生涯中完善自我、升华自己,真正变成一个有师德的教师,当回首往昔可以无愧于教育事业的人。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十三

3.教师微笑的妙用。

6.师德师风建设的必要性。

8.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为什么更高。

9.教师如何更好地与学生沟通(论师生沟通的技巧)。

11.对教书育人的思考。

12.教师的身教是学生成长的阳光(论教师身教的作用)。

13.教师创新意识的培养。

14.关于教师心理健康问题的思考。

15.注重教师人格魅力的培养。

16、教师必须遵循的师德规范。

18、“师爱”是师德的核心。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十四

育是以人育人的事业,教师作为这一特殊的职业,直接负担着培养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历史重任,因此,教师职业道德比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更加强烈的典范性,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教师形象是每个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师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下面就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教师新形象谈一谈自己的点滴感受。

在眼下这个社会,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越来越有点让人寒心了。每当看到新闻某某老师亵渎学生是在是太让人们干到寒心。家长有心送孩子去上学却不想羊入虎口。由此可见当今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师德师风的重要意义。教育关乎我们国家、民族的未来,教师作为教育的实施者,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要认识到自己身上肩负的社会责任。当前受当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教师的社会认可度有所下降,教师自身责任心显得不足。因此,提高学校师德师风十分必要。

教师作为广大学生的启蒙者和培育祖国的花朵和栋梁之才的引导者,就必须具备好的职业技术道德和搞得素质。在中国这种教育制度里,教师不仅代表学校的形象更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祖国的素质形象。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老师就一定要具有职业道德规范认识。要做到爱国守法。热爱祖国,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学生是由一个个鲜活的个体组成的,教师在施教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学生的个性差别,使学生个性得到健康和谐的进展。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培养出有革新能力的人才。这要求每一位教师要了解学生、关心学生、信任学生、热爱学生。教师对事业的热爱就是通过倾注在对学生的热爱上,教师对民族、对人民的感情融汇于对学生的培养上,教师对社会的责任与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注是息息相关的,教师把自己的才智、精力、热情献给社会是以献给学生开始的,又落实在桃李满天下的伟业中。教师对学生感情的加深,一方面不仅会激励自己更加精益求精,而且会为了学生而更加注意锤炼自己的品德素养。师徳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谦虚和无私奉献,教师对学生的感情会促使教师把各种美好的道德在教学过程中以隐性的或显性的方式传递给学生,教师对学生的感情是促使教师教书育人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教师对学生的积极感情也会增强教师的教学效果,缩短教师与学生在空间和心理上的距离,使教师更准确地认识学生、把握学生、亲近学生,以而沟通知识传播的渠道,使之更加通畅。师生心理相通、感情相融,学生也会亲其师,信其道,学其理,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还有面对日新月异飞速进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现代社会、现代教育的急剧变革向教师提出挑战,要求教师承担多重角色,要求教师具有多方面、综合性的能力,因此,教师应树立起“终身学习”、“永远探讨”的思想,在教育实践中,潜心学习论述,运用论述,钻研业务,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发扬探讨和革新精神,为教育事业不断攀登,终生奋斗。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师德的养成,除了教师本身的基本素质决定外,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教育引导。要通过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师德师风教育与业务活动相结合、师德师风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等不同方式,使教师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自己在培养未来国家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中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自觉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的工作中来。

教师都理应是社会公德的楷模,然而良好师德师风的保持和提高,光靠教师的自觉性还是远远不够的,学校应制定一定的规范,从制度约束方面来保证提高师德师风措施的有效性和长期性。师德师风规范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的行为指南,制定出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师德师风规范,对教师提出具体可行的要求。同时,还应出台一套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中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表彰激励先进模范。

所以我们要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努力营造形成良好师德师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职业道德氛围人是在环境中存活的,环境对人的价值观形成与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营造有利于高职生职业道德形成的校园环境,必须推进以良好师德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不仅要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继续努力,扩大受益幅度,努力减少与其它职业的差距;而且要为学校教师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干群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心,每个教师都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师德的人,才能完成“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托起明天的太阳!

律师职业道德论文范本篇十五

摘要:教师承担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任,肩负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这就需要教师转变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更需要教师加强自身修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社会分工的发展,导致了各种职业的产生,而人们在从事其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就必然会形成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团体、社会之间各种复杂的职业关系,以及如何处理这些关系的相应的规范和要求,这就涉及到了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为人的行为准则。只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才能完成好教书育人的任务,才能在学生心中永驻其崇高的人师形象。

教师承担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重任,肩负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这就需要教师转变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更需要教师加强自身修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简称高校教师的师德,是高校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所形成和遵循的,与高校教师的职业特点相适应的各种道德规范以及由此产生的道德观念、道德品质之总和。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具有极强的典范性,它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以及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继承性和奉献性的特征,是全社会职业道德的排头兵。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对高等教育活动以及社会生活产生巨大的能动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

高等学校培养人才这一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高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校和社会之间也必然会形成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以及矛盾和冲突,这就需要职业道德对各种利益关系进行规范与调整,以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具备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同时需要高尚的人格和品德来感化学生,实现学生在“专业上成才”,在“精神上成人”。

良好的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使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水平,改善教学的方法,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同时也有利于教师形成正确的学生观、教学观与教育观,正确处理其与学生、家庭以及学校之间的利益关系,并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始终将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对于学生来说,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认识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所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同时,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疑会对学生起到一种强烈的示范作用,使学生从中受到感染与教育,从而提升道德认识,升华道德感情,强化道德意志,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实现人格、心里的全面发展。高等学校育人使命的真正达成离不开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作用的发挥。

2.在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中的作用。

研究者与服务者也是现代高校教师所要扮演的重要角色。高校教师作为一种学术职业,无论是在其科学研究还是在社会服务的活动中,所表现出的道德问题主要是在学术道德方面,它同时也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一个重要的构成部分。

坚持真理和科学精深、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不滥用学术权利。学术道德的水平对高校教师科研以及服务职责的履行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引导高校教师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崇高的学术追求,高校教师要具有崇高地学术信仰以及价值追求,同时也要与学术共同体内部其他成员相互交流与探讨,并建立起融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在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激励高校教师坚守学术的高尚性与纯洁性,有利于引导高校教师关注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问题解决的方法,从而在问题探究的过程中发现知识、创新知识,同时要协调好参与社会服务与在校内从事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时间上的分配,教学与科研始终应该被视为高校教师本体性的职责。

3.在高校教师道德人格发展中的作用。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与高校教师所从事的特殊职业活动密切相关,同时也与作为一般个体存在的高校教师发生着最直接、最经常的联系,对其自身人格的发展与完善以及道德品质的形成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好的师德师风就是一本教科书,对学生的影响是终身的。”高校教师职业的特点和性质,决定了高校教师要做“人之楷模”。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不仅是对高校教师个人行为的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

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其一般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促进其一般道德的发展与完善;另一个方面,高校教师所具备的一般道德又是提升和增强其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一般道德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增强高校教师对其职业道德的认知能力与行动能力。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在高校教师自身道德人格发展与完善过程中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引导高校教师正确处理职业生活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形成合理的处事和行为准则。第二,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能够促进高校教师自律精神的培养与发扬。第三,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追求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4.在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中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各种职业群体事实上已在各个方面主导着社会生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也就不可避免地成为社会道德主要地构成部分。作为社会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由于其自身所具有的典范性与深远性的特点,而对整个社会道德风尚的培育产生着特殊的影响。

作为学术职业人员的高校教师,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声誉,并享有较高的社会期待,其职业道德往往会对社会其他成员产生较强的示范性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引领社会道德风气的作用。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一方面可以通过高校教师从事教学以及科学研究工作而间接地作用于社会道德风尚,同时也可以通过高校教师参与社会服务或对社会进行批判而直接地作用于社会的道德风尚。具体来说,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影响社会道德风尚的方式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第一,高校教师通过履行培养专业人才的职责,而使其职业道德对社会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直接作用于学生,提升学生的道德风貌,实现学生道德人格的完善发展。第二,高校教师通过直接参与社会事务,而使其职业道德直接作用于社会。在参与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作为拥有较高职业声誉的高校教师,其高尚的职业道德无疑会对社会其他成员产生直接而广泛的影响。第三,高校教师所拥有的职业道德同时还会对其家庭、所在社区产生重要的影响。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影响高校教师一般道德水平的重要因素,对高校教师道德理想、道德情操的培育有着重要的作用,这必然对其家庭成员以及所在社区产生相应的影响。

强化和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增进高校教师对其职业道德的认识水平,从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可以促使高校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提升和改善教育教学的质量。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高校教师确立崇高的学术理想与价值追求,并激发其献身教育事业、学术事业的勇气与决心,不断追求自我实现。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既是人民教师的崇高职责和时代赋予的使命,也是教师自我完善的要求。作为新时代的高校教师要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要时刻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合格是基础优秀是方向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总之,作为高校教师,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道德的人,才能不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