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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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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实用19篇)
2023-11-24 00:57:44    小编:ZTFB

报告是一种对研究、调查或工作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和阐述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供有关某个主题或问题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报告主要用于向上级、同事或客户汇报工作进展或研究成果,有助于促进交流和决策。面对新的项目或任务,我们需要做好一份详实的报告。报告书写前需要明确受众,以便选择合适的语言和写作风格。这些报告范文的结构和内容经过精心设计和策划,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组织自己的报告。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一

xxx区司法局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过年过节在工业区多次开展“欠薪举报”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活动及分发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温情卡等,为外来工寻找法律途径,排忧解难提供方便。

二是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繁华闹市、在工业区域、在便于为民服务的各种场所举行大型咨询宣传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如融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法制猜谜、宣传资料等为一体的宣传活动,[本文作者申明:仅提供给范文先生网!]方便了各层次、各群体的需要,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问题,进一步密切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三是开设法律频道,通过网络上传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栏目等内容,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通过上网寻找解决各类利益纠纷问题的法律途径。

我局考虑到农民工身在异地他乡,所以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要求法律援助时给予简化程序,免去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等。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劳动报酬案件为40件,工伤赔偿案件为18件。通过法律援助均得到合理解决,缓解了社会矛盾纠纷问题。

今年来,我局与区公安分局共同讨论《警民联调工作实施方案》,得到区综治委员会认可,并作为经验材料转发。通过警民联调,共同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达到快速高效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同时,指导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法院、区劳动局、区工会、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经常沟通、协调、联手为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有力地树立了区委、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二

今年以来,市委、政府高度重视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专门部署。与住建、信访、公安、法院、工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努力处理信访投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清欠工作总体形势保持平稳。

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截止12月初,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共281个,已清欠项目160个,涉及农民工人数24917人,金额29508.28万元,尚未清欠项目71个,涉及农民工人数11346人,金额14150.96万元。受理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559件,已结案552件,举报投诉结案率为98%,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309份。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件,法院审理6件。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措施。3月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信访、住建等部门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我市建设领域防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与市住建委制定了市管工程复工管理办法,积极有序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有力推动了清欠工作的开展。二是精简建筑领域审批程序,完善日常监察工作。4月初,与住建委联合做好xx年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复工管理工作,凡手续齐全的,即使办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求建筑企业在开工前,在项目部门口将上一年度工资支付情况、劳资专管员个人信息情况、农民工投诉举报维权告示牌的张贴在公告栏。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详细登记务工人员身份证等信息,同时在项目部设立影像识别或考勤机等考勤设备,以确保用工人员考勤的真实性。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联合处置机制,设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市住建委、法院、公安局、法院、工会与人社局等部门都入驻市信访联合接访中心,共同处置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各旗县也都比照了市里的做法,成立了清欠小组,联合办公。同时建立了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主要用来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目前,全市已动用1900万应急周转金,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广泛宣传。全市防范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都积极采用发放宣传单、挂横幅、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五是加大日常排查力度。多部门联手,将执法检查工作贯穿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关口前移,早安排、早动手。在10月初,市委召开了全市清欠工作会议,并对全市清欠工作开展了督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每个月要对市管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劳动用工检查,并在今年的6月、9月开展了全市的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的专项检查。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涉及恶意欠薪的案件,通过移交公安和提供法律援助进行司法诉讼等手段,维护农民工权益。截止11月底,全市将八起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移交公安,同时抄送检察院。七是建立建筑领域分片区、领导包案、多部门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各旗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领导都要包联项目,对拖欠的建设项目,由各地领导包案负责,明确责任,制定方案,限期解决。

一是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动手早行动快,做到对各个施工项目底数清,能及早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化解矛盾,避免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全市普遍设立了应急周转金制度,并已经启动,妥善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使农民工及时返乡。三是与各部门协作建立了领导包案专项清欠工作小组,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处理力度。四是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提高了涉及拖欠工资案件的办理效率。目前,全市清欠工作有效推进,总体平稳。待年底国家下达给我市棚改资金到位后,预计清欠工作可如期完成。

一是建筑市场不景气、房地产销售低迷、开发企业贷款、融资困难、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二是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未能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致使少数承包人故意不结清农民工工资,借机集访讨要工程款。三是人社部门在案件处理上,办案实效长与农民工讨薪急的矛盾十分突出,使部分农民工不愿意立案处理,而通过集访形式寻求解决。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上手分析研究解决,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建筑领域防范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办法文件精神,对部分矛盾突出的施工项目,各清欠小组采取强制资产变现或启动各地政府的应急资金等手段筹措资金,优先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在清欠工作工职能优势。落实全市建筑领域“黑名单”制度。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利益受到较大损害、引发群体性的,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三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xx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二)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项目垫资现象普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开发商按进度给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进度给劳务公司付款,劳务公司再把钱给包工头,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导致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继而引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由于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最下游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建筑领域挂靠联营现象普遍,部分不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劳务公司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过去的散兵游勇成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但目前劳务公司大多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上游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根本没有能力垫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旗工商登记注册的劳务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册资金较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另外,部分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出现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无力支付人工工资,便会出现公司负责人携款逃逸或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还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此情况下,煽动工人情绪,借讨薪之名讨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恶意讨薪。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工资拖欠时应该是劳务公司的责任,但追根溯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是由于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的,劳务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时必然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责任主体很难界定。而且作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业与劳务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不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缺乏依据,这也是造成“讨薪难”的重要原因。

(五)劳动监察人员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目前,我旗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个,人员10名,承担着对全旗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监管,同时劳动监察执法缺乏强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最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移交公安机关,难以对农民工的权益做好有效保护。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一)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防范制约机制。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不办理项目审批;对于施工企业过度垫资而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连带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一律严禁参与新建工程的招投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问题未解决前一律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三是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规范用工行为。要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按注册资金的大小、信誉度的高低对劳务公司设臵不同的等级,按等级承揽相应的工程量,以增强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还可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自己设立劳务公司,避免劳资纠纷。要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及监督要求、工人工资支付方式、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方式或途径等,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吊销其相关资质。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用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防止主观上出现偏差,这也有利于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五)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协同解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政职能承担具体责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信息灵通,上下联动,反应灵敏,防止和纠正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等问题的发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绿色的乌审旗贡献一份力量。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四

根据《xxx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x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精神,xxx县工信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排专人组织力量,开展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30户规模企业中,正常生产21户,开工率70%(xxx公司已于7月5日复产)。另9户企业中,停产企业8户(其中:供热公司、xxx公司2户为季节性生产企业;xxx公司因租赁合同到期,正在进行交接事宜,计划8月下旬恢复生产;xxx公司生产线停产,以贸易形势经营企业;创高公司临时停产检修设备;xxx公司、xxx公司、xxx公司3户企业受环保因素影响,目前正在进行技术改造。),撤资注销1户(即xxx有限公司)。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x工信发〔20xx〕195号文件要求,xxx县工信局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按排,成立了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xxx县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赴全县规上生产企业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把握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工信局工信局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以规上生产企业为重点,建立了重点企业稳控台账、发放填写了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表和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检查登记表,及时跟踪掌握欠薪隐患。专项检查期间,21户生产企业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违法行为,并设立了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今后,xxx县工信局将建立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保障工信系统保障工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加强对用人工业项目、工业企业的监管,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有效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五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镇将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四、专项检查安排。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联系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小红xxx。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六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我们按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业,涉及职工总数5.4万人,其中农民工1.2万人。调查结果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服装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但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含四县)打工的农民工大约20万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轻纺行业等。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约15万人,约占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四分之三。经我们调查统计,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户数974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为1.1万人,分别占抽查企业户数和人数的91%和20%,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20.8万元,人均拖欠工资385.55元。

(一)拖欠工资的单位以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为主。在拖欠工资企业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60%;股份制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10%;其他类型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30%。

(二)拖欠工资的企业以建筑行业为主。从抽查结果看,欠薪现象在建筑行业最为严重,拖欠农民工数为9000余人,拖欠总额316.8万元,分别占抽查拖欠总数的75%和82%。

(三)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从抽查结果看,拖欠时间平均一个月以上,有的长达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达3年以上。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三)少数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将承建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包工头)施工,造成民工工资发放无保障,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这类用工也是造成的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之一。个别包工头钻法律空子,不予民工签定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月发工资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四)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影响了监察工作开展。目前我市有专职监察员45人(经省培训发证),其中有部分专职监察员还从事其它工作。由于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监察案件逐年递增,迫使监察人员长年处于疲于应对状态,严重影响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五)职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建筑市场管理。非法分包是建筑市场用工形式混乱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同时应把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情况与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资质年检和升级、评先创优挂钩,对有不良欠资记录的单位坚决降级其资质处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进行限制。

另外,我市目前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追讨欠薪过程中遇到的举证难问题。制度实行三个月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民工中有部分人能拿出《劳动计酬手册》举证,希望有关部门加快该项制度的实施。

(二)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有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无凭无据,这就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可乘之机。因此,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面对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资事件,如何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预防。由滞后的政府干预转变为规范的企业守法行为。从长远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已在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欠薪保证金无法使用,没有发挥出应作用。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便于操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在所有企业或建筑等部分行业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七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文档为doc格式。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八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xx]106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 [20xx]101号)、xx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意见的通知》(x交委路[20xx]63号)和涪陵区交委《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通知》(x交委发[20xx]398号)和20xx年7月10日市交委有关农民工资专题会议精神,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司立即会同项目各参建单位针对xx港龙头作业区一期工程、xx港龙头作业区二期工程、xx港龙头作业区土地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三个在建项目的农民工使用和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就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施工企业作为农民工使用主体责任单位,正在编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落实人员机构等制度体系,并设立清欠办公室落实责任人员,监理及业主单位监督管理落实情况,要求其必须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善办法的编制和人员机构的组建。

2、20xx年7月20日前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xx市重点水运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按期按比例扣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专款专用。

3、针对农民工应急周转金、欠薪保障金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预防因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

4、施工企业正在如实记录完善农民工花名册、劳动考勤、合同签署、农民工进退场、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台账,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确保用工实名制。

5、施工企业正在对招用的农民工申办的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施工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个人工资账户,以减少施工企业延迟拨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

6、施工企业正积极和银行对接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企业依据用工实名制台账、月工资表,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我司审定,并将工资款项拨付至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7、施工企业已完善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相关信息并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的位置,以保障农民工在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依法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8、施工企业正在完善对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签订工资结算承诺书和退场协议书,形成闭环台账。以预防引起不必要的劳务工资纠纷。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司本月底前将针对自查自纠的具体内容尽快落实到参建单位且定期的组织对施工企业建立的农民工实名制、现场作业农民工身份信息等、劳动合同签、劳动考勤、工资计酬、工资结算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落实实名制的应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用工实名制、不签订、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据不改正的及时依法移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通过本次“农民工工资”自查自纠活动,在今后的工程建设活动中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九

近些年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随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同时也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调查人:朱龙生调查时间:xx年4月。

调查地点:铜陵县钟鸣镇所属企业调查方法:走访企业、镇社保所、部分职工。

二、事实部分。

我国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就目前统计,钟鸣镇管辖内的企业176家,规模以上企业8家,劳工总人数5380人。据统计,xx年长顺服饰、金盛服饰等企业欠薪事件,追讨回农民工工资23万余元,宝莉菲服饰已通过信访代理,铜陵县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5万余元。从统计上看,拖欠工资问题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工和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追要工资方面比较困难。

三、分析部分。

(一)拖欠劳工工资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够配套和完善,缺乏法律保驾护航,是拖欠工资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职权规定得过于灵活,不利于严格执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单位的拖欠工资行为。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规定,不利于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农民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举证,反倒容易助长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

2.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存在不足。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不严,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单位屡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劳动行政执法中对国家有关规定大打折扣。

3.工会方面尚不完善。

从诞生之日起,工会一直在为提高工人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不懈奋斗,是代表和维护工人利益的特殊社会组织。虽然《工会法》逐渐臻于完备,但实际生活中,工会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第二,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无法担负为农民工维护的责任。因此,工会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的依赖性较大,也易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会既有错误认识的存在以及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

4.用人单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业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企业利润与劳动工资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总想通过拖欠工资以降低生产成本,进而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并控制员工流动。“当违法成本低于违法者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违法者肯定会选择后者”。

农民工处在弱势地位,法律意识淡漠,依法维权意识差。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不知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工资被企业拖欠时,不知道或不敢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申诉、起诉,及时主张自己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解决思路及对策。

为有效地防范、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现象的发生和继续蔓延,必须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务。针对前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结合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具体应对方案:

1.完善劳动立法,加大处罚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首先应从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以往立法中存在的“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的漏洞。具体来说,有以下解决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尽早出台专门调整劳动报酬关系的法律,如《工资法》、《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并及时修改《劳动法》和相应法律法规,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使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趋于统一,构成一个完善的立法体系,从而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2)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设侵占工资罪,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打击,使恶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从而不敢再侵吞农民工的血汗钱,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3)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人因拖欠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变《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弹性规定,增大用人单位实施该行为的违法成本,使之得不偿失。如南京市的《工资支付条例》就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除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外,还应“责令其按相当于被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全面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私营、外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包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强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劳动审检,如年审、季审,对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加强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提高地方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和认真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年审和劳动规章备案制度,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等情况作为劳动年审的重点内容,逐步建立并推广“劳动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将长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录入系统,向社会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监控制度。对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要进行备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银行贷款、工程投标等行为资格。

3.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建立合作自助组织。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加强劳动合同观念,培养维权意识,鼓励其在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主动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寻求权益的法律救济。

4.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完全脱离行政机关,建立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劳动仲裁机关,并用类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应当建立或裁或审、裁审分轨的争议处理机制,以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耗时耗力,不利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在此种制度下,农民工可以申请仲裁,可以直接起诉,也避免了因劳动仲裁机构久拖不决,导致仲裁期限延误的情况。

总而言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完善劳动立法,强调行政执法,发挥工会作用,强化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法律意识,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努力消灭拖欠工资问题所滋生的“土壤”,还农民一片晴朗的天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拖欠工资问题将不再成为农民工的烦恼和政府的困扰。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

2月27日,参加了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专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发展》讲座以后,我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了解放思想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对我县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研情况看,仅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日工资制。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大多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一般工人日工资在50-60元之间,技术工人在80-100元之间。建筑业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通过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每月支付工资数额一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企业预借。

(四)建筑业农民工工会组建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组织结构松散,组建工会难度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较低,对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缺乏了解,参会积极性不高。

调研中了解到,企业和农民工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较高,而对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则普遍缺乏积极性。

问题。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劳务费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发农民工工资;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企业与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建筑业企业普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会相应提高劳动力成本,粗略计算几项保险全部参加后,将使劳动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劳务企业利润很低,社会保险推行起来非常困难。二是农民工务工收入不高,除保证自身生活外,几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条件和家人的教育、医疗等各项支出,难以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参保热情不高。三是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地点变动频繁,社会保险异地接续尤其是跨省、市接续问题难以解决。

建议。

(一)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积极引导、扶持劳务队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一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税收政策上对劳务企业进行扶持,一定时期内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率。二是适当降低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对目前包工头形式劳务队伍中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要鼓励其注册为劳务企业,获得依法用工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包工头式用工。对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应视同为企业直接用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应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各行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和农民工临时性、流动性的就业特点,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农民工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对企业依法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执行月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在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实行按月部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做法,但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实行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劳务费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实行发包方对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义务的制度。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是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参保办法。

企业要根据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证农民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要从当前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办法,逐步推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

(五)大力开展农民工工会组建工作。

通过工会组织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会要监督履行。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工会可以代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从总体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一

根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镇性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定期主持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过各村“大喇叭”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二是组织安监、工商、司法、住建等单位利用集镇赶集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xx份。三是举办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摸底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对辖区内7家石厂、1家铅锌矿、7家建筑公司开展排查,发现建筑公司欠薪问题和隐患存在19例,涉及农民工71人,涉及资金126.45万元,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缴存金额、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存在未落实情况。以上问题现已交由相关行业监管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仍然存在部门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企业经常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等现象。二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权,遇到事情企业说了算,导致企业与职工情绪紧张。

下一步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合资源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事态严重化。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公司诚信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公司,一律拉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的资格。三是重处重罚违法企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营造优良的劳动关系。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xx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办事处党工委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二是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抚等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办事处“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省、市、县三级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上报。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补贴政策及兑付情况要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等政策内容,及时发放到户。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究。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街道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办事处严格执行《xx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办事处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xx街道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三

调查背景: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从乡村来到城市,在城市开始了寻梦之旅。

梦总是美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们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仍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身份却还是农民,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

调查目标:借着这次跟着老师做调研的机会,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日-4日。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涌向北京,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儿,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以及很多方面仍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海淀区小月河及周边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深入了解进城务工者们的现状,与农民工们交谈了解他们的一些基本情况,深入他们工作生活的地方感受他们的现状。现状将此次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目前,北京市大约有400万进城务工的人员,他们为北京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着他们这一特殊群体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群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来源地广泛,涉及30多个省、自治区,但主要集中来自于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等农业大省。从年龄结构上看,主要是15到49岁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他们选择那些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北京本地人不愿干的工作岗位;这群农民工主要以男性劳力为主,并且大部分是具有初中学历的人,这样才可以较为适应北京工作的需要。他们名下的耕地由家里亲戚经营的所占的比重相当大。对于出来打工的目的,年轻的农民工比较倾向于来大城市见见世面开开眼睛,换个环境发展自己;中年的农民工则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为了挣钱,为了养家。

二、就业特征。

在北京的农民工在从事着建筑和服务等诸行业,因而在小月河小吃街及建材一条街上极少能看到本地人,大多数都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大多都是无技术的工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体力劳动者,也有一部分是做些小本买卖,比如街边移动小吃摊、水果摊、地摊。在我们所调查的小月河及周围的地摊主中,我们发现,摆地摊的农民工还会有另一群竞争者。有很大一部分是毕业了的大学生,他们白天有着一份正当的工作,因为他们的工作收入不足以使其在北京过上好日子,夜晚就出来摆地摊。所在的工作单位性质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极少看到有农民工进入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业等社会福利较好的行业。这也与他们比较集中出事的行业为服务业及建筑业有关。他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左右,大多都是不固定的,会根据各种实际情况进行变化的。平均每个月休息的天数在2天左右,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率,而农民工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在找工作方面,他们获得工作的途径有90%是通过朋友亲属介绍来的,基本上采取的模式是,有个熟人在这里干了觉得还可以就介绍亲戚朋友们也来这里工作。

在工资收入方面,变动幅度还是非常大的,从八百到四五千不等。在与他们的交谈中发现,他们基本不了解20xx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60元。北京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在1200到1300左右,这种收入水平虽然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四倍,可是,在北京这种高消费的城市里,这种收入水平或许只能满足温饱略有结余罢了,生活水平并不能比其他地方的民工高多少。我国的基尼系数排名世界前十,已经超过了0.5,说明我国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悬殊阶段。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特别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上层人士与这些下层民工收入差距更是触目惊心。除此之外,北京目前还存在着诸多拖欠甚至不发给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虽然是多方面的原因(包括民工本身维权意识、合同意识不强等)造成的,但多数还是强势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欺压,是包括政府在内的组织不能充分保证民工利益的体现。当然,现在这种情况由于政府等机构的努力已不是那么泛滥,但仍不时有冒出北京民工为要回工资而遭遇拒绝和报复的新闻。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应该尽最大努力杜绝而不是减少这种不公正的现象,充分体现文明城市的公正、文明,这当然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长期共同努力,但最起码现在北京人应该尊重民工、善待民工、从态度上端正起来。

除了工资之外,他们找工作最为关注的问题大多集中在能否提供食宿等生活条件,毕竟要在北京自己租房生活的开销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工作单位所给他们提供的生活条件基本上只是属于能基本满足的水平,但他们也并没有过多的抱怨。

农民工所在的工作单位基本上没有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保障。他们也不舍得自己办理保险。若他们不来北京打工,留在当地的话,大多数都是从事农业生产方面,不仅辛苦并且一年到头也留不下多少钱,觉得挣得的钱并没有在北京辛苦打工的多。他们从事的行业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技能,因而在上岗之前只是作一些简单的介绍就能直接工作了,很少有全面的培训,不过他们还是挺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培训的,这样对于他们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提供了机会。

在业余活动方面,他们的休息时间并不是非常规律与充足,通常都是在家休息,限于看电视、睡觉等,并没有太多丰富的业余活动。一方面,他们本身的总体文化水平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当地人,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他们亦可能觉得自己除了工作没有什么时间去参见其他的休闲活动,也有的“难以融入北京当地的生活”。这其实也是有情可原的,前一种情况难以在短期内得以改变,后一种情况也符合农民工的切实心理:我们是赚钱来的,不是玩的。可是同样,这种情况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他们的生活单调、简单、压抑,缺乏多样性,可能会造成某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情况。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多搞一些针对农民工的活动,鼓励他们参与丰富多彩的生活,也会填补他们在其他方面缺失的真空。他们平时交往的对象主要是同事和工友以及老乡,社会交往范围还是属于比较窄小的。

三、流动行为。

进京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有过在家务农的经历,因为在家种地既辛苦也挣不到多少钱,根本不足以养家以及供孩子上学,很多都是不得不出来打工的。也有部分农民工有着在其他城市务工的经历,只要有合适的工作,赚得比原来多,他们还是愿意变换工作地点的。变换工作地点的主要途径为亲属朋友介绍,变换决策主要还是由自己做出。在行业的变换也大多集中在销售、餐饮之类比较容易上手的服务业上,即使要变换工作,也优先现在原来从事的工作领域,毕竟是熟悉的有经验的。

四、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堆孩子们的成长都是非常不利的,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需缴纳高额费用,这对于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五、生活支出。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将日常的支出分成这样几大部分,分别是:食品、衣服、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讯费用(包括交通和电话、上网费用)、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费用、住房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等)。

在这其中,用于食品的比例还是占据着绝大部分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十。根据恩格尔系数反应国民生活质量,我们可以知道,食品支出比重越小生活质量越高,所以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还是有待提高的。

在衣服方面的支出与年龄及性别还是有非常大的联系的,其中,年轻女性的衣服支出最多,平均每个季度都会给自己添置一俩套新衣裳,她们买衣服的地点大多是在地摊或是去动物园等较便宜实惠的地方,极少会去逛商场。年纪大的男性衣服支出最少,基本不买衣服,穿旧衣服只要不破不烂就行了。

在全年医疗保健支出方面,他们的情况是只要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三分之二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正轨医院费用太高。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没有钱,为了节约。因而在医疗保健支出方面还是比较少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

在交通通讯费用方面,他们很少出远门,一般都是来回于工作与住所,一般住的地方都在工作的地方或者距离很近,因而交通方面的支出是相当少的,出门坐公交,极少会打的。手机现在是普遍都有的,每个月的平均话费支出在三十块左右,一般都是与家里人联系。农民工基本上是自己没有电脑的,上网一般都是通过手机或者去网吧,他们上网最经常做的事是聊qq,打麻将或斗地主等,甚至有些农民工把上网等同于上网聊天。总的来说,上网的支出还是比较少的,平均一个月十五块钱。

在住房方面,很大一部分是单位包住的,若不包住,则是租住一些出租屋,价位在一个月二百到三百左右,与他人合租,条件比较简陋。在设备用品以及服务、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这两方面的支出是非常少的,很多几乎为零。这也反映了他们的业余生活还是非常单调的。他们挣到的钱有很多部分都是留着寄回家给家里的老小提供必要的支出费用,在调查中同时也发现,有一部分农民工挣的钱不够自己花还在用着家里的钱,这种情况多出在年轻女性。

六、一些建议。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进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有利于他们生存的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可爱的群体吧!以下是一些建议: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大力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大力开展多种门类、多种形式的培训,增强农民工外出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输出地要为准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准确、及时的务工信息:输入地要完善用工信息发布机制,所有职业介绍机构向农民工免费开放。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发展小城镇、县城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和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解决自己的问题,还增加新的就业机会,是今后农村新的增长点。要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种养业,创办工商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当然,我们看到,目前北京政府已经付出很大努力来管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了,这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分不开的。可是,仍然有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依赖于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帮助,让农民工能够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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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四

20xx年以来,丹西街道以“接轨、转型、提升、跨越”为主线,实施“三二一”计划,全面对接“千百十”工程,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政企联动、解围突困”等系列活动,丹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了长足发展。同时,也存在着企业欠(逃)薪等发展中问题。为此,街道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努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经济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相结合,注重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权益相结合,企业欠(逃)薪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有效推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面,我就本次督查的“如何解决企业欠(逃)薪问题”作一下简要的汇报。

丹西街道共有企业700多家,其中500万以上规模企业140家,20xx万以上企业39家,亿元企业8家。1—11月份,全街道社会工业总产值59.2亿元,同比增长36.57%。20xx年以来,全街道共发生鑫叶制衣、威丰泰等企业欠(逃)薪案件10余起,欠(逃)薪总额103万元,其中街道垫付22万元,通过设备处置、催讨应收款追讨回50万元,督促偿还欠薪31万元,未讨回13万元。街道企业欠(逃)薪情况主要分为三大类:

1、恶意欠薪案件。此类案件带有恶意拖欠,企业主逃逸等特性,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易引起群体骚乱及公共安全危机,如鑫叶制衣、资源针织、威丰泰等公司欠薪案件。20xx年7月旬,鑫叶制衣厂拖欠88位员工工资22万元,法人代表黄某携妻子潜逃云南,引发该厂职工集体上访。

2、一般欠薪案件。此类案件欠薪数额较小,企业主外逃较少,社会负面影响较小。如20xx年10月下旬,荣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拖欠5位员工工资3万余元。11月中旬,万象针织厂、谊顺针织厂的欠薪案件等。

3、劳资纠纷案件。此类案件个体性强,多为若干员工与企业的劳资纠纷问题。如20xx年11月下旬的张艺针织厂劳资纠纷案和12月18日的宁波恒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劳资纠纷案等。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企业欠(逃)薪现象,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分类对待方式,做到保障职工权益和推进企业发展双兼顾。对生产经营潜力较大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调解力度,促使企业和劳动者互相体谅,共渡难关;对生产经营正常,却又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指导双方加强沟通和协商,确保职工工资权益正常维护;对于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快协调、快处理,尽可能地维护职工权益。

1、网格式排查,“觉察”在先。实施网格式管理,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经营动态、资产状况。对租赁企业及大规模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动态监管,通过频繁的不定期实地走访,控制其欠薪风险;对工资支付不及时的企业,实行工资月报和工资核查制度;对一般企业,通过定期走访和电话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管。

2、人性化追讨,“教育”在先。坚持“挽救教育在先”原则,通过“发送偿还欠薪通知书—上门沟通—劳动仲裁—提起诉讼—通缉追讨”的人性化追讨模式,最大限度地做到既保障职工权益,又避免企业主深陷欠(逃)薪的泥沼。如鑫叶制衣法人逃薪案件,街道得知法人潜逃后,反复上门做其大哥的思想工作,讨回欠薪11.5万元,其妻在《偿还欠薪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偿还余款,并由其所在村担保到位。

3、保障性处置,“稳定”在先。企业主欠(逃)薪往往引发职工集体上访,造成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为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推进和谐丹西建设,街道坚持“保稳在先”原则,实行工资垫付制度。1—11月份,街道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先后垫付了22万元职工工资,有效避免了职工越级上访、采取不正常手段讨薪等问题。

通过对欠薪企业分类对待,将企业“危机型”、“资金周转困难型”、“良性经营性”等类别,立足防范,加强处置,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救济帮扶“四位一体”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体系。

1、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置。结合街道实际,积极配合县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通过组织开展职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情况监督检查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街道企业基本情况,特别是工资情况,以有效防范各种劳资纠纷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企业,实行跟踪调处,力争把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

2、全面实施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建立预防处置群体性的事件的长效机制。针对企业业主欠薪逃匿引发群体性的事件逐年增加的情况,制订《丹西街道企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对企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确保发生企业主逃匿事件后最大程度地保护职工的利益。

3、创新企业欠薪监管方式,实施企业工资发放监管工作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建立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以创新的工作方式,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有限监察为全面监察、静态监察为动态监察,逐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及时、全面了解企业动态,以有效防止欠薪逃匿群体性的事件的形成和发生。

4、建立和完善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的事件。为及时、妥善处置因企业关停,业主欠薪逃匿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丹西街道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欠薪逃匿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部门联动,切实加强企业欠薪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应急处置,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妥善地开展欠薪逃匿突发性群体的事件的处置工作。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五

按照《xx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六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崇人社【20xx】100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乡于20xx年12月6日至20xx年1月18日,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接文后,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此次行动圆满完成。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工作,我乡于20xx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的宣传。通过相关宣传工作,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于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1月15日,我乡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实效

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农民工,了解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

经检查,我乡未发现拖欠工资情况,亦无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通过检查发现,易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有: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1、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2、与农民工陈述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好处,多多进行宣传并以实际案例佐证(取工伤案例效果最好)。

3、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七

根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全镇性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工作。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定期主持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突破口常抓不懈。通过各村“大喇叭”滚动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从贴近百姓、关注民生、面向农民工、服务全社会的角度,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最新劳动保障资讯,解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二是组织安监、工商、司法、住建等单位利用集镇赶集日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三是举办农民工工资支付现场会,对建筑施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及部分工人代表就建筑劳务用工、台账管理等进行培训,引导树立正确的劳资理念,进一步营造了诚信用工、依法偿付薪资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摸底排查,督促整改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先后组织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保)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对辖区内7家石厂、1家铅锌矿、7家建筑公司开展排查,发现建筑公司欠薪问题和隐患存在19例,涉及农民工71人,涉及资金126.45万元,施工现场信息“双公示”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缴存金额、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存在未落实情况。以上问题现已交由相关行业监管单位督促限期整改。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仍然存在部门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导致企业经常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等现象。二是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权,遇到事情企业说了算,导致企业与职工情绪紧张。

下一步工作中,镇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行业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整合资源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事态严重化。二是建立健全建筑公司诚信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公司,一律拉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的资格。三是重处重罚违法企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使企业不敢违法,不想违法,营造优良的劳动关系。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八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解决好农名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而努力。

1、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落实责任机制。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宜黄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小红为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以组长为第一负责人,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并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预防处理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工程建设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机制。

一是建设项目在招标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信誉问题,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投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是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签订项目招标施工合同时,需缴纳保证金,凡未按要求交纳的,一律不得签订施工合同。

三是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拨付工程进度款时,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款的逐级发放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优先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每逢中秋、春节重要节假日,如出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立即从农民工保证金中列先行垫支,并从下一期工程款中扣回补足。

四是项目施工完毕通过交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必需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村委张贴公告,明示项目施工已完成,如有未结付农民工工资的,可反映投诉至我局,我局将根据情况从施工单位交纳的项目农民工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同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五是项目施工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给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置相应的劳保用品,同时我局对项目施工进行定期施工安全检查,巡查工地安全用工情况,出现涉及施工安全隐患及时停工整改,确保农民工施工人身安全。

3、实施突发案件快联动执法、速反应机制。

我局联合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公安局、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一起进行执法联动机制。执法联动机制通过拓宽执法信息来源,树立执法威信,提高执法工作实效,有效维护农民工自身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拖欠执法效果,使我们对以往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能更快速的`反应处理,解决我局执法力量单薄、后续强制执行力薄弱等情况。

4、排查治理方式,要做到“四个结合”

四是坚持把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5、积极协调民工工资来访事宜。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严格监督,做到了对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工作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在我局所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无重大事件、集体上访等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6、定期排查,积极预防。

为了使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按省联席办要求对所辖范围内的重建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20xx年到至今我局工程项目在进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也没发现我局工程项目有分包、转包、承包现象。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简短篇十九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根据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建字[2014]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1.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我项目部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25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

4.为农民工工资建立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

5.本工程工程款分拨情况(1#楼9月份借记260万,1#楼10月份借记260万)。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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