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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实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4:30:45 页码:13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实用11篇)
2023-11-23 14:30:45    小编:ZTFB

合同有明确的目的和内容,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交易的具体条件、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这是一些合同编写的示范文本,供您在起草合同时参考。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一

乙方(承修、承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13.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二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建筑物产权或管理单位):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维修保养范围: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2、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五、乙方责任:

2、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及时(24小时内)维修;

4、对甲方值班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_______。

七、违约责任:_______。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方法解决。

1、由___________。

2、向___________。

八、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九、合同分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委托代理人:___。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三

风险告知: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末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有否濒临破产或经营境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有否违法经营范围、有否信誉欠佳的中介人牵线搭桥、有否高额回扣引诱、有否劣迹或商业丑闻等,订立合同者最好到对方单位亲自察看一下,不要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______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______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维保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九、补充条约。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四

1、乙方应派出有消防设施调试维修保养资格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该人员具有合法的资质及履行本合同所具备丰富的业务经验。乙方委派不少于一名消防维保技术人员,负责甲方合同项目的维修保养工作,维修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保清单、签名对照表、资质及单位授权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于本合同生效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送交市公安消防局备案。

2、乙方公司需保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报修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紧急故障通知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有关消防设施的故障并及时排除,不得以非工作时间为借口推诿不赶到现场,乙方应与其派遣人员签署劳动合同,保证劳动关系合法有效,乙方委派人员在甲方场地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3、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提前15天向甲方提供下月维修保养计划及相关配件更换目录。

4、对消防设施出现的故障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率达98%以上,有关维保要求及验收等内容必须由工程部、安保部审核。

5、对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每周例行检查及故障维修,每月进行一次月检,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季检,检查内容详见《月、季检查表》、《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更换记录》,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录,并会同甲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消防月度维保报告,每个月出具一次维保报告,每年12月31日[或合约结束前半个月]前出具一次全年整体维保报告,供甲方备案。

7、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不得不停用时,应会同甲方立即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系统的运行。

8、维保期内,若需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变更改造,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技术支持、电子文档,并保证符合消防规范及通过消防验收。

9、进入维保期后,乙方将对甲方所提供的消防系统图纸及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资料进行修改,对缺少的资料由乙方予以补齐。

10、维保期内,乙方负责协调诸如消防报审及报建等事宜,但所需的有关材料必须由甲方负责提供。

11、乙方在保养期间,负责免费清洗维保合同范围内影响正常使用的探测器及模块。

12、乙方应保证甲方合同条款中所有维修保养项的24小时正常运行和使用。

13、乙方按市消防局的最新要求对合同内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保。

14、乙方承诺:针对甲方各门店前期遗留的设备故障和存在的问题,在合同签定后两周时间内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和整改方案及材料设备报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于两周内解决前期遗留下来的线路和设备故障,全面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承诺对甲方各门店前期遗留的设备故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免费维修、调试,需要更换的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

15、乙方应在维保期结束前的三日内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技术交底。

16、乙方必须现状接受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场地,否则视为违约。

17、培训:

乙方有义务每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的对甲方相关技术、保安及客服人员的集体技术培训,甲方负责统一安排人员、地点。

18、乙方须提供相应施工资质及团体保险信息,并为派驻甲方施工人员出具书面文件,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具体作业资质等基本信息及因公司派遣而来到甲方施工,如中途人员变动也应出具书面文件提供新来甲方施工人员的上述信息。所有施工人员的行为均为职务行为,乙方应对此承担所有责任。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

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

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设备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滨江区滨文路。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淋系统;

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浓度报警系统);

6、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本次消防系统维修工期为二十天,自2013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维修单价按原签订的合同单价支付,费用为:整(大写:整),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80%,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剩余的20%。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13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七

1、每半年支付维保费用,支付前乙方需提供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记录经甲方安保、工程部确认签字。

2、合同付款凭甲方代表人员确认的文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季度付款(如维保质量评估有扣款项,需予以扣除相应维保款)。乙方同意甲方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乙方应保证账户的真实有效,因账户不实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户名:江苏扬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江都龙川支行。

帐号:90280188000071441。

所有付款须开具正规发票,发票出具:江苏扬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业发票)。

所有付款须开具有效、合法的正规发票,乙方同意,甲方在支付各期费用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然后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八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地址

二、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负责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______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______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维保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九、补充条约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九

建筑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甲方(建筑物产权或管理单位):乙方(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维修保养范围: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2.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故障及时通知乙方;。

五、乙方责任:

2.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及时(24小时内)维修;。

4.对甲方值班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方法解决。

1.由。

2.向。

八、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九、合同分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十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托修、托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承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消防水炮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泡沫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设施;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12.消防电梯;13.干粉灭火设施;14.移动式灭火器材;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附件:

一、建筑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设施。

1.防火门(包括自行关闭、顺序关闭设施,反馈信号)。

2.防火窗。

3.防火卷帘(包括手动、自动控制装置)。

4.防火阀。

5.推闩式外开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报警触发器件。

2.各级报警控制器。

3.各种警报装置。

4.系统接线装置。

5.系统接地装置。

三、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水池(包括取水口、取水井)。

2.消防水箱。

3.消防水泵(包括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放水阀门)。

4.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等。

5.水泵接合器。

6.管网及阀门。

四、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包括标志)。

2.室内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

3.启动按钮。

4.管网及阀门。

5.消防卷盘(包括胶带和喷嘴)。

五、消防水炮系统。

1.消防水炮及控制装置。

2.管网及阀门。

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源及供水装置(水池、水泵、增压设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类喷头。

3.报警阀。

4.控制阀。

5.水力警铃。

6.末端试水装置。

7.压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充气、排气装置。

10.管道及阀门。

七、气体灭火系统。

1.喷嘴。

2.气体灭火控制盘。

3.贮存装置。

4.选择装置。

5.管道及附件。

6.防护区门、窗、洞口自动关闭装置。

7.防护区通风装置。

8.紧急控制装置。

9.喷洒警示装置。

10.部分系统的冷却装置。

八、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1.水雾喷头。

2.雨淋阀组(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和通用阀门)。

3.过滤器。

4.传动管。

5.水源和供水装置。

九、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消防泵。

(2)泡沫比例混合器。

(3)泡沫液压力储罐。

(4)泡沫产生器。

(5)控制阀。

(6)固定泡沫灭火设备。

(7)泡沫钩管。

(8)泡沫枪。

(9)泡沫喷淋头。

2.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水泵。

(2)泡沫液泵。

(3)控制箱。

(4)泡沫发生器。

(5)比例混合器。

(6)泡沫液储罐。

(7)压力开关。

(8)管道过滤器。

(9)导泡筒。

十、防烟、排烟设施。

1.排烟窗控制装置(自动或手动)。

2.挡烟垂壁。

3.机械防烟设施。

(1)送风口。

(2)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机械加压送风机。

(4)风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机械排烟设施。

(1)排烟风机。

(2)排烟口(包括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排烟防火阀。

(4)排烟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十一、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消防电源。

2.自备发电机。

3.应急照明。

4.疏散指示标志。

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6.消防专线电话。

7.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

8.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

十二、消防电梯。

1.轿厢内的专用电话。

2.首层消防专用操作按钮。

3.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4.手动或自动控制装置。

十三、干粉灭火系统。

1.喷头。

2.贮存装置。

3.选择装置。

4.管道及附件。

5.防护区通风装置。

6.控制装置。

十四、移动式灭火器材。

消防维修保养合同简短篇十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二、维修保养范围: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______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

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______次全面检查测试。

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

维保费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不满一年的可以按月计算。

2。

自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

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_____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通知。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九、补充条约。

1。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

3。

十、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

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其不可分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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