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优秀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01:18:22 页码:8
最新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优秀20篇)
2023-11-10 01:18:22    小编:ZTFB

撰写报告需要注意文章结构的合理性和信息的准确性。在撰写报告时,要注意用词精准,避免模糊和主观判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这些范文涵盖了各个领域的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科学实验报告、年度工作报告等等。希望大家可以从中找到启示,提高自己的报告写作能力。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一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第一季度我们按省厅统一部署对全市范围内使用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服装等行业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调查。主要利用开展专项检查的契机采取随机抽查、发放调查表等方法,共抽查了1069家企业,涉及职工总数5.4万人,其中农民工1.2万人。调查结果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餐饮服务、服装行业中虽然存在,但情况不严重,但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比较严重。

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市(含四县)打工的农民工大约20万人,其主要分布在建筑业、餐饮业、轻纺行业等。据不完全统计,建筑行业使用农民工约15万人,约占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四分之三。经我们调查统计,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户数974个,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为1.1万人,分别占抽查企业户数和人数的91%和20%,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420.8万元,人均拖欠工资385.55元。

(一)拖欠工资的单位以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为主。在拖欠工资企业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60%;股份制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10%;其他类型企业占拖欠单位总数的30%。

(二)拖欠工资的企业以建筑行业为主。从抽查结果看,欠薪现象在建筑行业最为严重,拖欠农民工数为9000余人,拖欠总额316.8万元,分别占抽查拖欠总数的75%和82%。

(三)企业拖欠工资时间较长,数额较大。从抽查结果看,拖欠时间平均一个月以上,有的长达1年,其中有的被拖欠达3年以上。

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观或客观等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不能依法正常履行向职工支付工资的义务,确实没有能力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这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主要原因。

(二)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先天不足,导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而导致总包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价款,从而造成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

(三)少数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将承建工程非法转包或分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包工头)施工,造成民工工资发放无保障,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这类用工也是造成的拖欠职工工资的原因之一。个别包工头钻法律空子,不予民工签定劳动合同,随意克扣、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月发工资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四)监察机构人员不足,影响了监察工作开展。目前我市有专职监察员45人(经省培训发证),其中有部分专职监察员还从事其它工作。由于监察机构人员不足,监察案件逐年递增,迫使监察人员长年处于疲于应对状态,严重影响劳动监察工作的开展。

(五)职工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的意识淡薄。在劳动关系主体中,劳资双方是平等的参与者,但实际上劳动者明显处于弱者的地位,加上多数职工不学法、不懂法,致使绝大部分劳动者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懂、也不敢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从另一方面助长了一些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建筑市场管理。非法分包是建筑市场用工形式混乱主要原因之一,也是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等行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无资质劳务队或包工头。同时应把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情况与市场信用等级评定、资质年检和升级、评先创优挂钩,对有不良欠资记录的单位坚决降级其资质处理,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等进行限制。

另外,我市目前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追讨欠薪过程中遇到的举证难问题。制度实行三个月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民工中有部分人能拿出《劳动计酬手册》举证,希望有关部门加快该项制度的实施。

(二)健全劳动关系调整制度,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有些企业用人行为不规范,用工不签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无凭无据,这就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可乘之机。因此,要堵塞漏洞,就应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包括劳动报酬、工资支付、违犯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的有关条款。这样才能为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提供书面依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及时解决。

(三)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工资是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的直接收入来源,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加大执法力度,一经发现企业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不仅要求企业依法补发,还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并进行经济处罚。只有让经营者感到无故拖欠或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不仅不会有利可图,而且会得不偿失时,用人单位才有可能自觉地遵守《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地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要广泛宣传,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这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要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守法和维权的自觉性。要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农民工的维权信心。媒体应多向其宣传维权知识、方法、程序,加强劳动法的宣传等,使其人人皆知。农民工对企业拖欠行为要及时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以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好的典型及时曝光和宣传,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

(五)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面对日益增加的拖欠工资事件,如何由被动应付变为主动预防。由滞后的政府干预转变为规范的企业守法行为。从长远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去年,我市已在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欠薪保证金无法使用,没有发挥出应作用。政府部门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便于操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在所有企业或建筑等部分行业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二

对在产业集聚的工作一年以上,愿意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在养老、医疗、保障性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政策落实情况。

自收到通知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在全区范围内排查落实产业集聚区及区内企业的农民工参保情况,现把调查情况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产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全部按照劳动服务协议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包括农村户口的农民工,我们针对这部分人员及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且按照缴费时间段稽核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但大部分农民工家属已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我区还是以户口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在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针对以少数未参加任何保险的.职工家属,接下来我们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意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我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开发区医疗保险中心。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三

本文目录。

自接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并严格按照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与部署,对xx年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细致地自查与自评。现就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情况。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去年,我市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3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抽6名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市委毕美家书记的“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我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4月初我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市目标办印发了《淮北市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列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国家广播电台、中国劳动保障报、安徽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分别在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600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10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39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95人,带动136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县域、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分别在濉溪县临涣、刘桥、南坪三镇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1栋,建设面积123亩,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淮北天王机械加工、淮北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45人,带动118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濉溪县百善镇,相山区渠沟镇,杜集区石台镇、高岳街道,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等6个乡镇,正在建设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县区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狠抓转移就业工作,培育淮北特色转移就业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劳务合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13946人;建立了南坪、刘桥等10个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发展劳务经纪人87人,新增转移就业16839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6521人。

1、加强农民工领导机制建设。在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农业、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2、建立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我市围绕建立促进农民培训、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扶持政策和工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研究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淮北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淮北市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

3、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县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市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全市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乡镇、行政村实际出发,以五镇八村为试点,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都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39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充分就业社区”50个,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市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推进农民工工作。

4、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淮北就业网和淮北就业报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农民工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利用淮北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农民工提供贴心服务,目前网站拥有198家网络会员单位,xx年以来,共通过淮北就业网举办网上招聘会6场次,发布招聘信息720条,提供5014个就业岗位。

四、存在问题。

1、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调查统计,期间我市需求量较大的工种是煤化工、纺织、电子、电焊、车床、钳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从去年开始,部分在淮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目前,我市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农民工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摸清全市外来失地农民工基本情况,规范信息分解,实行动态维护,确保数据的精确。强化农民工政策调研,探索适合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实施《淮北市失地农民参保办法》。

2、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会议联席制度”、“日常联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

工作总结。

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同步进行了,同步到位。

3、强化农民工服务工作。完善农民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联络、服务功能,印制信息卡,维权服务卡等服务下乡,让更多的农民工及时得到好信息。

返回目录。

(淮北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自接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并严格按照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与部署,对xx年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细致地自查与自评。现就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工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情况。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去年,我市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3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抽6名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市委毕美家书记的“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我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4月初我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市目标办印发了《淮北市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列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国家广播电台、中国劳动保障报、安徽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分别在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600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10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39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95人,带动136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县域、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分别在濉溪县临涣、刘桥、南坪三镇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1栋,建设面积123亩,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淮北天王机械加工、淮北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45人,带动118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濉溪县百善镇,相山区渠沟镇,杜集区石台镇、高岳街道,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等6个乡镇,正在建设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县区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狠抓转移就业工作,培育淮北特色转移就业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劳务合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13946人;建立了南坪、刘桥等10个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发展劳务经纪人87人,新增转移就业16839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6521人。

1、加强农民工领导机制建设。在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农业、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2、建立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我市围绕建立促进农民培训、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扶持政策和工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研究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淮北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淮北市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

3、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县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市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全市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乡镇、行政村实际出发,以五镇八村为试点,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都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39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充分就业社区”50个,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市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推进农民工工作。

4、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淮北就业网和淮北就业报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农民工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利用淮北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农民工提供贴心服务,目前网站拥有198家网络会员单位,xx年以来,共通过淮北就业网举办网上招聘会6场次,发布招聘信息720条,提供5014个就业岗位。

四、存在问题。

1、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调查统计,期间我市需求量较大的工种是煤化工、纺织、电子、电焊、车床、钳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从去年开始,部分在淮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目前,我市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农民工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摸清全市外来失地农民工基本情况,规范信息分解,实行动态维护,确保数据的精确。强化农民工政策调研,探索适合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实施《淮北市失地农民参保办法》。

2、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会议联席制度”、“日常联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总结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同步进行了,同步到位。

3、强化农民工服务工作。完善农民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联络、服务功能,印制信息卡,维权服务卡等服务下乡,让更多的农民工及时得到好信息。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四

自接到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并严格按照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与部署,对xx年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刻、细致地自查与自评。现就我局开展农民工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领导,积极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成立领导小组。去年,我市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3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淮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抽6名专职人员从事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按照市委毕美家书记的“常年抓、抓常年”重要批示精神,我市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工作领导体系。

2、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4月初我市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和措施,对于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的享受招商引资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入园创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同等优惠政策;对创业农民初创的小企业,可适当放宽注册资本额度和注册资本到位期限等。切实从政策层面上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3、强化目标管理,积极落实农民工工作责任。市目标办印发了《淮北市20xx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办法》,将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等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下达,列入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督查、年底考核制度。

4、建立工作台帐,积极规范农民工工作程序。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各县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制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村户,通过上门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能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返乡农民工意愿和要求,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信息台帐。

5、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帮助农民工创业就业。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分别在服务大厅设立了宣传咨询窗口,在火车站、汽车站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深入开展了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国家广播电台、中国劳动保障报、安徽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曾多次对我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6、加强创业扶持,积极促进农民工创业。分别在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建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人员扶持档案,做到家庭住址清、联系方式清、范文写作技能优势清、发展项目清、经营状况清。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及大专院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免费为学员创业提供帮助和指导。收集适合返乡农民工创业项目600多个,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筛选,编印成册,推介给返乡创业农民工。共举办10期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班,390名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其中成功创业195人,带动1365人就业。

7、加强园区建设,积极孵化农民工创业。为加快推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城乡产业整合发展,积极支持县域、乡镇工业聚集区合作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提高开发园区的经济规模和辐射能力,从而形成增长极,有效带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的繁荣,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分别在濉溪县临涣、刘桥、南坪三镇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且初见成效,累计完成道路框架、电力配置、供排水配套等基础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1栋,建设面积123亩,现已入住华强面粉厂、淮北天王机械加工、淮北巨鑫特种铸锻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安排返乡农民工入园创业45人,带动1186名农民工就近就业。濉溪县百善镇,相山区渠沟镇,杜集区石台镇、高岳街道,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等6个乡镇,正在建设第二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园”。

8、强化就业服务,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强动态监控,对出现的企业规模裁员、批量农民工返乡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政府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个人简历把“返乡农民工与就业岗位招聘周”扩大为“招聘月”,组织各县区对返乡农民工实施了“三送”(就业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政策)等“一条龙”服务,深入开展返乡农民工系列现场招聘、技能助你就业、春风送岗位下乡、就业信息对接、返乡农民创业、用工需求调查等6大活动。

全面启动了以返乡农民工为重点对象的“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全年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县区及乡镇,并指导、督促全市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技能培训、鉴定发证和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三个对接”:即任务分配与定点培训机构对接;培训与技能鉴定对接;培训与就业对接,提高了农民工培训就业质量。狠抓转移就业工作,培育淮北特色转移就业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劳务合作。今年以来,共开展农民工培训13946人;建立了南坪、刘桥等10个转移就业示范乡镇,对辖区内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管理与服务;发展劳务经纪人87人,新增转移就业16839人,转移就业规模达到396521人。

1、加强农民工领导机制建设。在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分别成立了“农民工创业培训指导中心”;热门思想汇报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农业、教育、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了“政府统筹、各方参与、积极推动”的工作格局;建立了市、县、乡镇、村四级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工作领导体系,在18个乡镇分别设立了返乡农民工监测点,建立了返乡农民工日报告制度和就业信息台帐。

2、建立农民工工作政策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新政策新精神,积极适应就业形势发展新需求,我市围绕建立促进农民培训、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扶持政策和工作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就业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农民工培训政策体系建,研究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淮北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考核细则》、《淮北市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农民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体系。

3、心得体会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机制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层次配套的原则,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为功能最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的市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和劳务输出、劳务派遣等多项服务。在县区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在全市各街道、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全市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乡镇、行政村实际出发,以五镇八村为试点,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六到位”的要求,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乡镇、行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16个街道、18个乡镇都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139个社区都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充分就业社区”50个,第一批5个试点镇、8个试点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已初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工作,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就业再就业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城市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向农村覆盖,推进农民工工作。

4、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为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畅通农民工就业信息渠道,我们在充分发挥有形市场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运用淮北就业网和淮北就业报载体作用,全面搜集和发布适合农民工的就业信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为各类农民工量身定制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充分利用淮北就业网“就业政策宣传、业务办理、求职招聘、人才论坛”等多功能就业平台,为农民工提供贴心服务,目前网站拥有198家网络会员单位,20xx年以来,共通过淮北就业网举办网上招聘会6场次,发布招聘信息720条,提供5014个就业岗位。

1、劳动力素质不适应市场需求,结构性矛盾突出。据调查统计,“xxx”期间我市需求量较大的工种是煤化工、纺织、电子、电焊、车床、钳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难以满足我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从去年开始,部分在淮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已经逐步凸显。

2、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目前,我市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滞后,行政村没有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缺乏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满足农村劳动者对就业培训的需求。

1、加强农民工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摸清全市外来失地农民工基本情况,规范信息分解,实行动态维护,确保数据的精确。强化农民工政策调研,探索适合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进一步完善实施《淮北市失地农民参保办法》。

2、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实行“会议联席制度”、“日常联系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总结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同步进行了,同步到位。

3、强化农民工服务工作。完善农民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联络、服务功能,印制信息卡,维权服务卡等服务下乡,让更多的农民工及时得到好信息。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五

xxx区司法局按照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过年过节在工业区多次开展“欠薪举报”现场法律咨询解答活动及分发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温情卡等,为外来工寻找法律途径,排忧解难提供方便。

二是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繁华闹市、在工业区域、在便于为民服务的各种场所举行大型咨询宣传活动,采取形式多样,如融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法制猜谜、宣传资料等为一体的宣传活动,[本文作者申明:仅提供给范文先生网!]方便了各层次、各群体的需要,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各类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问题,进一步密切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三是开设法律频道,通过网络上传宣传法律法规相关栏目等内容,人民群众随时随地通过上网寻找解决各类利益纠纷问题的法律途径。

我局考虑到农民工身在异地他乡,所以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要求法律援助时给予简化程序,免去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等。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劳动报酬案件为40件,工伤赔偿案件为18件。通过法律援助均得到合理解决,缓解了社会矛盾纠纷问题。

今年来,我局与区公安分局共同讨论《警民联调工作实施方案》,得到区综治委员会认可,并作为经验材料转发。通过警民联调,共同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达到快速高效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同时,指导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法院、区劳动局、区工会、区妇联等相关部门经常沟通、协调、联手为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有力地树立了区委、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六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20**〕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20**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20**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20**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20**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20**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6次,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向广大施工人员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项目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项目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期间共散发宣传资料11000余份,现场咨询1200余人次,悬挂横幅4幅,张贴宣传标语40条,现场接受咨询60次,接受咨询人数1400人,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发放施工许可证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州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海北做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大部分建筑企业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制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相当数量的项目单位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招标办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七

根据安排,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支付工资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加班工资及同工同酬问题),重点行业和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存在的欠薪苗头隐患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支付工资,是否准售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是否会发生集体欠薪等问题)。专项行动采取实地检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

与此同时,广大的职工及外来务工者自己也可以积极维权,主动举报投诉,提供较为完备的证据,从而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今年无锡不太可能出现年末“集中讨薪”的情况,“主要现在很多职工,尤其是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维权的意识很强,很多时候,平时就已经在积极投诉维权了。”

相关负责人称,就建筑工地领域来说,按照“惯例”,建筑工的工资一般情况下是先支付三成,剩下的七成往往是年末一次性支付到位。为了防止年末被拖欠,现在往往是到了一年的中间,就要求支付剩下的三成乃至更多,剩下的三成年末再说。“不会说,等着年底要,现在是提前要,他们(务工者)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而这,也是近年来劳动监察等政府部门大力宣传政策、竭力引导的过程。

同样的,今年底,房地产行业,尤其是建筑领域依然是“欠薪”发生的高危领域。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期,无锡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正在协调处理无锡太湖大道附近一高端楼盘的群体欠薪问题。据悉,该楼盘因为销售惨淡导致资金链断裂,老板直接跑路,200多员工的工资没有了着落,“老板还是故意破产,债务主体都没有了,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士称。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也有些企业欠薪是因为确实本身经营不善造成,一些有“良心”的老板会主动申请破产,但是因为破产程序繁复,被欠薪者拿到工资可能花很多时间。“总体来说,故意拖欠的在减少,经济的大环境问题,也是客观原因。”

此外,相关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的劳动者在维权时,要有“证据意识”。“有时候,有很多的劳动者,有10、20个一起来,然后手上证明存在用工关系的材料什么都没有,就直接说,我们这么多人,肯定是真的。但是,从维权执法的角度讲,还是希望大家能尽可能保存、提供证据,缩短维权时间,方便及早维护自身权益。”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八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根据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建字[2014]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1.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我项目部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务合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3.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25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

4.为农民工工资建立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

5.本工程工程款分拨情况(1#楼9月份借记260万,1#楼10月份借记260万)。

江西省永新县建筑总公司。

2014年12月16日。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九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一

一、我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有产业花园和江滨花城。

二、施工企业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内容,既体现了20多年来城乡就业制度的改革成果,也为形成更加和谐、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我公司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三、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具体措施如下: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根据登录的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每月由计划部统计、汇总农民工工资,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

3、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四、我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

五、我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二

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欠薪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本镇将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快递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全面排查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障金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办结,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返乡过年,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三、组织机构。

镇成立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镇规建办、社发办、平安办、信访办、司法所、西虹桥地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及各村居、镇属公司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四、专项检查安排。

(一)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深入企业、工地、社区,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或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予以纠正,并结合企业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预警和排摸阶段(20xx年11月15日-20xx年1月15日)。

各村居、镇属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认真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用工企业的日常巡查,严格落实上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欠薪动态;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对各自行业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排查,督促总包及时拨付工程款,规范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镇经发办对快递物流行业企业进行排查,对独立运营的小微快递企业要重点关注,对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及时汇总。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检查、梳理排查工作、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执法和化解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春节前)。

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台账记录。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实体性用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欠薪企业,立即上报进入执法程序,迅速查清欠薪事实。镇规建办、水务局、征收办等负责对各自行业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各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用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制定化解整治方案和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在20xx年春节前全部化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和紧迫性。要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指导督查,履行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靠实工作职责、畅通维权渠道、细化排查任务、突出化解效果,密切保持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衔接,落实矛盾纠纷逐级化解,统筹推进欠薪工作的监管责任。

(三)树立防范意识,提高维稳能力。

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介入,查明情况,督促企业或建设工程项目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及时上报适时动用欠薪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基本工资,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落实专人负责检查台账和报表,对重要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联系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顾小红xxx。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三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国家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出台各项措施规范且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此类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今年以来由于受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我旗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频繁发生,主要集中在建筑和酒店餐饮行业,且解决的难度较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甚至,有的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激化矛盾、扩大纠纷,容易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恶性案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我旗拖欠民工工资案件的具体情况,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针对我旗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掌握此类问题的基本现状入手,分析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原因,从而提出通过各种途径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若干思考,以更好地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

一、我旗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状。

举报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劳动关系错综复杂。xx年以来,我旗劳动监察大队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95件,涉及农民工1281人次,追还拖欠工资2610多万元。其中群体性来访案件逐渐攀升,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尤其以江苏、四川、陕西、宁夏以及东三省劳动者居多,而且劳动关系错综复杂,建筑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包工头及挂靠现象非常普遍。劳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低下,抗风险能力较差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出现劳资纠纷后劳动者掌握依据不足,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二、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执行的不完善。目前我旗尚未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按照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预存保证金后方可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各苏木镇、工业园区的大量建设项目并未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较少,产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预存保证金和无建筑审批手续的项目。

(二)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建设项目垫资现象普遍。房地产开发项目多为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开发商按进度给建筑方付款,建筑方再按进度给劳务公司付款,劳务公司再把钱给包工头,包工头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由于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整体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导致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继而引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二是建设工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等现象。由于建设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最下游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建筑领域挂靠联营现象普遍,部分不具备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大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问题必然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三)劳务公司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农民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由过去的散兵游勇成为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员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但目前劳务公司大多注册资金少,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上游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根本没有能力垫付农民工工资,目前我旗工商登记注册的劳务公司有35家,大部分注册资金较少,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极为普遍。另外,部分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时未充分考虑人工成本的上涨因素,出现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时,公司无力支付人工工资,便会出现公司负责人携款逃逸或工人工资被拖欠的问题;还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在此情况下,煽动工人情绪,借讨薪之名讨要或要求追加工程款,形成恶意讨薪。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发生工资拖欠时应该是劳务公司的责任,但追根溯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是由于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或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的,劳务公司在工程款被拖欠时必然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此责任主体很难界定。而且作为拖欠工程款的上游企业与劳务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不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往往缺乏依据,这也是造成“讨薪难”的重要原因。

(五)劳动监察人员力量薄弱、执法手段单一。目前,我旗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个,人员10名,承担着对全旗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劳动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远远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难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有效监管,同时劳动监察执法缺乏强制手段,遇到拒不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最终必须通过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移交公安机关,难以对农民工的权益做好有效保护。

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

(一)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是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本之措,今后我旗将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防范制约机制。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不办理项目审批;对于施工企业过度垫资而引发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连带责任。二是施工企业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一律严禁参与新建工程的招投标;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工程,问题未解决前一律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三是对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施工企业,给予其限制承接新项目、停业整顿直至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并计入企业信用档案,降低其信用度。

(三)加强对劳务公司的监管,规范用工行为。要研究制订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劳务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劳务企业市场准入条件,按注册资金的大小、信誉度的高低对劳务公司设臵不同的等级,按等级承揽相应的工程量,以增强劳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还可引导、扶持有实力的施工企业自己设立劳务公司,避免劳资纠纷。要规范劳务合同签订及监督要求、工人工资支付方式、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方式或途径等,对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吊销其相关资质。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从帮助农民工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入手,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诉讼知识,强化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制宣传督促用工单位自觉规范自己的用工行为,防止主观上出现偏差,这也有利于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五)明确责任,互相配合,协同解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行政职能承担具体责任,要密切配合,做到信息灵通,上下联动,反应灵敏,防止和纠正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等问题的发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要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及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平安绿色的乌审旗贡献一份力量。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四

近些年来,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随意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突出。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杜绝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的发生与蔓延,同时也为了保证社会的安定团结,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亟待解决。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调查人:朱龙生调查时间:xx年4月。

调查地点:铜陵县钟鸣镇所属企业调查方法:走访企业、镇社保所、部分职工。

二、事实部分。

我国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就目前统计,钟鸣镇管辖内的企业176家,规模以上企业8家,劳工总人数5380人。据统计,xx年长顺服饰、金盛服饰等企业欠薪事件,追讨回农民工工资23万余元,宝莉菲服饰已通过信访代理,铜陵县法院已向市法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5万余元。从统计上看,拖欠工资问题越演越烈,主要原因是因为劳工和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追要工资方面比较困难。

三、分析部分。

(一)拖欠劳工工资的原因分析。

1.立法方面存在缺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够配套和完善,缺乏法律保驾护航,是拖欠工资问题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的职权规定得过于灵活,不利于严格执法,不能有效制裁、扼制用人单位的拖欠工资行为。

第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未作行之有效的规定,不利于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也不利于农民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举证,反倒容易助长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

2.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方面存在不足。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察不严,有隙可乘,是部分用人单位屡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两点:一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熟视无睹,不能及时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劳动行政执法中对国家有关规定大打折扣。

3.工会方面尚不完善。

从诞生之日起,工会一直在为提高工人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不懈奋斗,是代表和维护工人利益的特殊社会组织。虽然《工会法》逐渐臻于完备,但实际生活中,工会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仍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

第一,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严重制约着工会职能的发挥。第二,个别工会受用人单位影响太大,根本无法担负为农民工维护的责任。因此,工会在经济上对用人单位的依赖性较大,也易沦为企业行政的附庸。

第三,由于工会既有错误认识的存在以及宣传组织力度不够,致使农民工入会积极性不高。

4.用人单位自身的急功近利。

企业用人单位劳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企业利润与劳动工资之间的合理分配关系,总想通过拖欠工资以降低生产成本,进而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并控制员工流动。“当违法成本低于违法者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时,违法者肯定会选择后者”。

农民工处在弱势地位,法律意识淡漠,依法维权意识差。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不知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工资被企业拖欠时,不知道或不敢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审判机关申诉、起诉,及时主张自己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二)解决思路及对策。

为有效地防范、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现象的发生和继续蔓延,必须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心安定的重要任务。针对前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成因,结合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具体应对方案:

1.完善劳动立法,加大处罚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首先应从立法入手,建立完善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改变以往立法中存在的“有规定,没处罚,有职责,无手段”的漏洞。具体来说,有以下解决手段:

(1)加快建立起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尽早出台专门调整劳动报酬关系的法律,如《工资法》、《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等,并及时修改《劳动法》和相应法律法规,吸收目前地方立法中的成功经验,使我国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趋于统一,构成一个完善的立法体系,从而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护。

(2)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在刑法中可以增设侵占工资罪,将恶意欠薪行为规定为犯罪,给予有力打击,使恶意欠薪者付出得不偿失的代价,从而不敢再侵吞农民工的血汗钱,从源头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3)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经济处罚力度,加重用人单人因拖欠工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改变《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的弹性规定,增大用人单位实施该行为的违法成本,使之得不偿失。如南京市的《工资支付条例》就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时,劳动行政部门除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外,还应“责令其按相当于被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总和的一至五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全面规范各类企业,尤其是私营、外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包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以立法形式,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强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劳动审检,如年审、季审,对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2.加强劳动行政执法工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重点,提高地方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预防和认真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具体而言,一是建立和加强用人单位劳动年审和劳动规章备案制度,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等情况作为劳动年审的重点内容,逐步建立并推广“劳动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将长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录入系统,向社会曝光。二是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监控制度。对经常拖欠工资的企业要进行备案,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银行贷款、工程投标等行为资格。

3.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建立合作自助组织。各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加强劳动合同观念,培养维权意识,鼓励其在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主动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构寻求权益的法律救济。

4.改革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完全脱离行政机关,建立类似于仲裁机构的劳动仲裁机关,并用类似于仲裁法的法律法规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应当建立或裁或审、裁审分轨的争议处理机制,以解决劳动争议处理耗时耗力,不利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在此种制度下,农民工可以申请仲裁,可以直接起诉,也避免了因劳动仲裁机构久拖不决,导致仲裁期限延误的情况。

总而言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完善劳动立法,强调行政执法,发挥工会作用,强化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法律意识,改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努力消灭拖欠工资问题所滋生的“土壤”,还农民一片晴朗的天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拖欠工资问题将不再成为农民工的烦恼和政府的困扰。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五

据了解,20xx年9月至2023年春节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人社、发改、住建、交通、水务、国资等部门持续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相关行业部门组成4个行动组,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八项制度”落实情况为主要抓手,采取实时监控平台数据、开展线上线下交流培训、项目工地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领域、酒店餐饮业等行业企业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加大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力度,将发现的欠薪风险隐患,努力化解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减少农民工欠薪纠纷。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会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确保欠薪案件线索在2023年春节前动态清零,要强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项制度”全覆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在专项行动期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拓宽举报投诉渠道,按照“快立、快办、快结”原则,积极受理和查处各类欠薪投诉案件,让农民工不再担“薪”忧“酬”。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检查各类企业138户,涉及农民工9000余人,已查处农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为464名农民工追发工资908.8万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时、查处到位,件件有结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六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七

2月27日,参加了我国创新理论研究专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与创新发展》讲座以后,我深受启发,充分认识到了解放思想对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研究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人利用业余时间,对我县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研。

现状。

(一)建筑业企业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民合同制职工;二是“包工头式用工”,为建筑业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劳务企业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这种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劳动合同签订率。总体来说,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据统计,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20%。我省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存在很大差别。对农民合同制职工,企业大多与之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包工头式用工的,包工头与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包工头与农民工多为口头协议。劳务企业式用工的,总包、专业承包企业与农民工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也很低,从调研情况看,仅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随着任务的完成,合同关系自动终结。

2、劳动合同内容。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只有少数明确了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责任、用人单位的有关规定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等;多数只对工作任务、工资支付时间和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约定;个别的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建筑业企业对农民工普遍实行日工资制。绝大多数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在工资水平的确定上,大多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一般工人日工资在50-60元之间,技术工人在80-100元之间。建筑业企业直接招用的农民工,工资能够按月足额发放。通过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劳务分包公司或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每月支付工资数额一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农民工急需用钱时,可以向企业预借。

(四)建筑业农民工工会组建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组织结构松散,组建工会难度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较低,对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缺乏了解,参会积极性不高。

调研中了解到,企业和农民工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较高,而对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则普遍缺乏积极性。

问题。

(一)拖欠工程款、通过包工头支付是工资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建筑业企业由于拿不到工程款,无法保证职工工资的足额支付。工程款分“步、项”结算的方式,导致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难以按月足额支付。而包工头参与劳务分包是造成工资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无法人资质的包工头参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最终导致建筑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用工不规范。有的包工头领取工程劳务费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发农民工工资;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难以及时足额发放。

(二)用工主体不合法,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缺失。

目前,建筑劳务队伍“有资质无人员、有人员无资质”现象较为普遍。注册成立劳务企业必须纳税,而建筑劳务分包利润率很低,另因劳务企业资质标准较高,组建难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场上承揽工程的大多数劳务队伍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大量无合法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公司和包工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尤其是一些承揽工程的包工头直接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或从农村家乡带出一批亲朋好友,更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导致农民工劳动合同不规范。同时,由于无组织的`零散用工无法实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数包工头有机可乘,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给工资追讨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行业特殊性和企业、农民工缺乏积极性,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一是建筑业用工具有阶段性和临时性,建筑业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给签订劳动合同带来困难。企业与农民工多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大部分企业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的随意性流动不能加以制约,还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用人单位的管理成本。三是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要求签订合同会影响工作机会的获得。因此,双方对签订劳动合同都缺乏积极性。

企业与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建筑业企业普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是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会相应提高劳动力成本,粗略计算几项保险全部参加后,将使劳动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业企业,特别是劳务企业利润很低,社会保险推行起来非常困难。二是农民工务工收入不高,除保证自身生活外,几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条件和家人的教育、医疗等各项支出,难以承担各项保险费用,参保热情不高。三是建筑行业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单位、地点变动频繁,社会保险异地接续尤其是跨省、市接续问题难以解决。

建议。

(一)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积极引导、扶持劳务队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一是与有关部门协商,在税收政策上对劳务企业进行扶持,一定时期内适当减少税种,降低税率。二是适当降低劳务企业资质标准。对目前包工头形式劳务队伍中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要鼓励其注册为劳务企业,获得依法用工权。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劳务分包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禁止包工头式用工。对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的,应视同为企业直接用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应联合下发文件,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针对各行业特殊的用工模式和农民工临时性、流动性的就业特点,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针对当前劳动合同内容不全面、不规范问题,对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逐项加以说明,特别是对劳动报酬条款,必须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促使农民工和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一是对企业依法推行工资月支付制度,对因特殊情况执行月支付有困难的企业,在征求同级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实行按月部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做法,但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实行工资优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劳务费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三是实行发包方对工资支付情况负有监督义务的制度。严禁包工头代领、代发农民工工资。四是全面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参保办法。

企业要根据要求,为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证农民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要从当前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办法,逐步推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xx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办事处党工委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减负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二是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优抚等资金发放到位。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办事处“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镇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省、市、县三级要定期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将清理情况汇总上报。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国家对农民的粮食直补等补贴政策及兑付情况要予以公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不得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督卡要充实涉农价格等政策内容,及时发放到户。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纪律追究。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街道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罚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办事处严格执行《xx省村民一事一议村级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对“一事一议”提出了明确规定,在新农村建设中,各村确需群众“一事一议”出资出劳的,必须严格履行民主和审批程序,必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通过,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后实施,并不得超过上限规定。办事处各村没有“一事一议”出资出劳违规现象。各村按时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公布村级财务。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量力而行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没有发生下达违规任务指标和达标升级的现象。积极引导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自愿投资投劳。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按照规定开展农民负担资金专项审计。五是向农民收费时,按照规定开具票据。六是经常加强对基层干部政策培训。

今年来,xx街道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十九

对在产业集聚的工作一年以上,愿意转为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按照有关规定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在养老、医疗、保障性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政策落实情况。

自收到通知后,我中心高度重视,在全区范围内排查落实产业集聚区及区内企业的农民工参保情况,现把调查情况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产业集聚区内所有企业全部按照劳动服务协议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包括农村户口的农民工,我们针对这部分人员及时办理了参保手续。并且按照缴费时间段稽核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但大部分农民工家属已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了城乡居民养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我区还是以户口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在学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针对以少数未参加任何保险的职工家属,接下来我们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农民工及其家属的意愿选择参加社会保险,我们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开发区医疗保险中心。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农民工欠薪的自查报告通用篇二十

调查背景: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从乡村来到城市,在城市开始了寻梦之旅。

梦总是美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他们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仍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身份却还是农民,他们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

调查目标:借着这次跟着老师做调研的机会,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日-4日。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涌向北京,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儿,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以及很多方面仍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海淀区小月河及周边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在这次调查中,我们深入了解进城务工者们的现状,与农民工们交谈了解他们的一些基本情况,深入他们工作生活的地方感受他们的现状。现状将此次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目前,北京市大约有400万进城务工的人员,他们为北京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着他们这一特殊群体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群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来源地广泛,涉及30多个省、自治区,但主要集中来自于河北、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等农业大省。从年龄结构上看,主要是15到49岁之间的青壮年劳动力,他们选择那些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北京本地人不愿干的工作岗位;这群农民工主要以男性劳力为主,并且大部分是具有初中学历的人,这样才可以较为适应北京工作的需要。他们名下的耕地由家里亲戚经营的所占的比重相当大。对于出来打工的目的,年轻的农民工比较倾向于来大城市见见世面开开眼睛,换个环境发展自己;中年的农民工则会毫不犹豫地说是为了挣钱,为了养家。

二、就业特征。

在北京的农民工在从事着建筑和服务等诸行业,因而在小月河小吃街及建材一条街上极少能看到本地人,大多数都是外来进城务工人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大多都是无技术的工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体力劳动者,也有一部分是做些小本买卖,比如街边移动小吃摊、水果摊、地摊。在我们所调查的小月河及周围的地摊主中,我们发现,摆地摊的农民工还会有另一群竞争者。有很大一部分是毕业了的大学生,他们白天有着一份正当的工作,因为他们的工作收入不足以使其在北京过上好日子,夜晚就出来摆地摊。所在的工作单位性质基本上都是个体工商户,极少看到有农民工进入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业等社会福利较好的行业。这也与他们比较集中出事的行业为服务业及建筑业有关。他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左右,大多都是不固定的,会根据各种实际情况进行变化的。平均每个月休息的天数在2天左右,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一整天的休息时间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率,而农民工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在找工作方面,他们获得工作的途径有90%是通过朋友亲属介绍来的,基本上采取的模式是,有个熟人在这里干了觉得还可以就介绍亲戚朋友们也来这里工作。

在工资收入方面,变动幅度还是非常大的,从八百到四五千不等。在与他们的交谈中发现,他们基本不了解20xx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60元。北京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在1200到1300左右,这种收入水平虽然相当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四倍,可是,在北京这种高消费的城市里,这种收入水平或许只能满足温饱略有结余罢了,生活水平并不能比其他地方的民工高多少。我国的基尼系数排名世界前十,已经超过了0.5,说明我国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悬殊阶段。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特别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上层人士与这些下层民工收入差距更是触目惊心。除此之外,北京目前还存在着诸多拖欠甚至不发给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这虽然是多方面的原因(包括民工本身维权意识、合同意识不强等)造成的,但多数还是强势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欺压,是包括政府在内的组织不能充分保证民工利益的体现。当然,现在这种情况由于政府等机构的努力已不是那么泛滥,但仍不时有冒出北京民工为要回工资而遭遇拒绝和报复的新闻。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应该尽最大努力杜绝而不是减少这种不公正的现象,充分体现文明城市的公正、文明,这当然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长期共同努力,但最起码现在北京人应该尊重民工、善待民工、从态度上端正起来。

除了工资之外,他们找工作最为关注的问题大多集中在能否提供食宿等生活条件,毕竟要在北京自己租房生活的开销还是非常大的,但是工作单位所给他们提供的生活条件基本上只是属于能基本满足的水平,但他们也并没有过多的抱怨。

农民工所在的工作单位基本上没有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保障。他们也不舍得自己办理保险。若他们不来北京打工,留在当地的话,大多数都是从事农业生产方面,不仅辛苦并且一年到头也留不下多少钱,觉得挣得的钱并没有在北京辛苦打工的多。他们从事的行业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技能,因而在上岗之前只是作一些简单的介绍就能直接工作了,很少有全面的培训,不过他们还是挺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培训的,这样对于他们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提供了机会。

在业余活动方面,他们的休息时间并不是非常规律与充足,通常都是在家休息,限于看电视、睡觉等,并没有太多丰富的业余活动。一方面,他们本身的总体文化水平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当地人,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他们亦可能觉得自己除了工作没有什么时间去参见其他的休闲活动,也有的“难以融入北京当地的生活”。这其实也是有情可原的,前一种情况难以在短期内得以改变,后一种情况也符合农民工的切实心理:我们是赚钱来的,不是玩的。可是同样,这种情况也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他们的生活单调、简单、压抑,缺乏多样性,可能会造成某种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情况。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多搞一些针对农民工的活动,鼓励他们参与丰富多彩的生活,也会填补他们在其他方面缺失的真空。他们平时交往的对象主要是同事和工友以及老乡,社会交往范围还是属于比较窄小的。

三、流动行为。

进京的农民工基本上都有过在家务农的经历,因为在家种地既辛苦也挣不到多少钱,根本不足以养家以及供孩子上学,很多都是不得不出来打工的。也有部分农民工有着在其他城市务工的经历,只要有合适的工作,赚得比原来多,他们还是愿意变换工作地点的。变换工作地点的主要途径为亲属朋友介绍,变换决策主要还是由自己做出。在行业的变换也大多集中在销售、餐饮之类比较容易上手的服务业上,即使要变换工作,也优先现在原来从事的工作领域,毕竟是熟悉的有经验的。

四、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调查中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堆孩子们的成长都是非常不利的,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需缴纳高额费用,这对于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负担。

五、生活支出。

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将日常的支出分成这样几大部分,分别是:食品、衣服、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讯费用(包括交通和电话、上网费用)、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费用、住房费用(包括水、电、燃气等)。

在这其中,用于食品的比例还是占据着绝大部分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十。根据恩格尔系数反应国民生活质量,我们可以知道,食品支出比重越小生活质量越高,所以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还是有待提高的。

在衣服方面的支出与年龄及性别还是有非常大的联系的,其中,年轻女性的衣服支出最多,平均每个季度都会给自己添置一俩套新衣裳,她们买衣服的地点大多是在地摊或是去动物园等较便宜实惠的地方,极少会去逛商场。年纪大的男性衣服支出最少,基本不买衣服,穿旧衣服只要不破不烂就行了。

在全年医疗保健支出方面,他们的情况是只要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三分之二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正轨医院费用太高。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没有钱,为了节约。因而在医疗保健支出方面还是比较少的,平均占到百分之五。

在交通通讯费用方面,他们很少出远门,一般都是来回于工作与住所,一般住的地方都在工作的地方或者距离很近,因而交通方面的支出是相当少的,出门坐公交,极少会打的。手机现在是普遍都有的,每个月的平均话费支出在三十块左右,一般都是与家里人联系。农民工基本上是自己没有电脑的,上网一般都是通过手机或者去网吧,他们上网最经常做的事是聊qq,打麻将或斗地主等,甚至有些农民工把上网等同于上网聊天。总的来说,上网的支出还是比较少的,平均一个月十五块钱。

在住房方面,很大一部分是单位包住的,若不包住,则是租住一些出租屋,价位在一个月二百到三百左右,与他人合租,条件比较简陋。在设备用品以及服务、娱乐文教用品及服务这两方面的支出是非常少的,很多几乎为零。这也反映了他们的业余生活还是非常单调的。他们挣到的钱有很多部分都是留着寄回家给家里的老小提供必要的支出费用,在调查中同时也发现,有一部分农民工挣的钱不够自己花还在用着家里的钱,这种情况多出在年轻女性。

六、一些建议。

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不可逆转的洪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只能采取措施对他们进一步培训,规范建设更有利于他们生存的环境,使其尽快在城市里落脚,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和谐共处才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财富,才能更好地描绘未来城市的蓝图。

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农民工这个重要而可爱的群体吧!以下是一些建议: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大力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大力开展多种门类、多种形式的培训,增强农民工外出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完善农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输出地要为准备外出就业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准确、及时的务工信息:输入地要完善用工信息发布机制,所有职业介绍机构向农民工免费开放。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发展小城镇、县城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水电路气房”;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和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第三产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解决自己的问题,还增加新的就业机会,是今后农村新的增长点。要在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模种养业,创办工商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当然,我们看到,目前北京政府已经付出很大努力来管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了,这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分不开的。可是,仍然有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依赖于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积极帮助,让农民工能够更好的适应这个社会,更好的生活。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