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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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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选14篇)
2023-11-10 04:11:26    小编:ZTFB

成长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需要看清自己的成长轨迹。接下来,我们可以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查阅和分析,来获取更多的信息。请大家欣赏这些总结范文,并从中汲取知识和智慧。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一

(一)广大学生要自觉维护学校供电设施,掌握、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二)服从学校用电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三)严禁破坏学校用电设施和违规违章用电,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破坏学校用电设施。

(2)严禁私入电房拨弄开关或私自自供,送电。

(3)严禁使用劣质,破损电器,禁止使用应急灯,白炽灯泡台灯,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至抽屉或床铺上,宿舍内无人时禁止使用电器(含充电器充电)。

(一)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二)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烧纸、点蜡烛、蚊香、燃放烟花爆竹等)。

(一)不在宿舍内存放或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三)离开宿舍前应检查并切断宿舍内的电源,并将宿舍的门窗关好。

(四)宿舍内严禁从事经营性活动。

(五)严禁将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带入宿舍。

(六)同学间互相关心,如遇有情况请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二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与相关文件精神,搞好预防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生活部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各宿舍的.生活老师是学生在宿舍期间的第一责任人,生活老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举动,一旦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进行教育;如发现学生有反常举动应立即汇报并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和家长联系。

2、各楼道口、楼梯口的值岗老师必须认真负责做好值岗工作,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举动。

3、餐厅各楼层的值岗老师应提前5分钟做好准备工作,不可让陌生人和家长进入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4、如有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进入宿舍区,生活老师必须及时询问了解情况,(原则上除校车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入)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

5、在夜自习结束后如学生因病因事需离校时由该生生活老师写好离校证明并送至门卫亲手交给熟悉的家长,等家长签字确认后方可让他带回。

6、组长应每天关注本组内生活老师的工作情况及思想动态,如有异常要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7、生活老师平时应把自己的刀具、杀虫剂、84消毒液、洁厕液等物品收放好,每周要对学生的抽屉、柜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违禁物品要没收并进行教育。

8、生活老师发现宿舍内出现学生受伤、失踪事件要及时向主管报告。

9、生活老师不得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宿舍,并加大对活动场所的巡视管理。

10、学生晚自习回宿舍后如要到医务室看病必须要由生活老师陪同前往。

1、生活老师应妥善保管好学生的个人物品及学校物品,确保财产安全。

2、生活老师应每周检查学生所带的食品(牛奶、点心)是否过期,如发现有过期食品,应先和家长联系后方可丢弃。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三

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寄宿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

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

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经值班老师批准。

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后勤处有关人员修理。

14.班主任每天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15.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6.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四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确保学生宿舍安全,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发生。

2、在宿舍区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科室,并要机智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不准将外人留在本宿舍内过夜。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负责安全检查,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的快,点燃蜡烛,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以及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照价赔偿并严加处理。

9、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遵守值班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11、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时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12、认真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楼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楼道内不得堆放杂物,注意清查宿舍内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

13、午休和晚自习结束后,要不断巡视,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政教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14、宿舍管理员每天在熄灯后对住宿生检查两遍人数,对未在宿舍住宿又未请假的学生及时联系班主任或通知学生家长。对夜不归宿的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对检查不仔细、不认真的宿舍管理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5、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告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修处理。

16、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对闹情绪的学生要予以劝导,严重的要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并加强看护。

17、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8、熟悉宿舍安全预案,掌握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五

1、洗刷一律在洗刷间,不得在宿舍内洗刷。不能向水槽内丢洗发膏袋、食品袋等杂物。不得向楼下扔垃圾、杂物、泼水。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3、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吹风、充电器、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电开关。在学校统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电风扇。

5、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7、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上课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在宿舍逗留。

8、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9、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0、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11、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12、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3、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4、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16、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17、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不得破坏水龙头、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不得用脚踢门,不得乱调水龙头。

18、任何同学不得将饭菜、零食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扣班级分。严禁将火种、刀具等带入宿舍,严禁吸烟。

19、严禁攀登阳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阳台上打闹玩耍。

20、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2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2、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23、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24、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5、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26、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7、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28、按时作息,休息期间不能说话,不得随便出入,坚决不准乱串宿舍、床位。

29、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0、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31、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32、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33、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34、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3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36、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7、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8、提前上好厕所,午休期间不得以上厕所为借口随便外出,晚休后一小时之内不得外出上厕所。

39、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40、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41、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4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43、各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定时通风,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44、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45、不准私自外宿、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保安和值班管理人员。

46、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47、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48、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50、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51、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52、回到宿舍后,必须先把阳台上的窗帘拉上。午休期间,不得关闭宿舍门,随时接受值班老师的检查。

53、不准在楼梯追逐打闹,要靠右行走,要轻声细语。不准在走廊和楼道内聚堆、吵闹。

54、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55、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56、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7、公寓楼一楼在晚休期间,阳台门一律关上插销。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六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七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八

1、学生宿舍由学校宿管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学校宿管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管理员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

4、学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单、枕头等物品)均按学校统一要求发放。

5、学生离校(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由管理员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须先向管理员请假,办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请假审批表交宿舍管理员。

9、住校期间,学生晚休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记过等处分。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九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每个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和水电。

2、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熄灯制度,宿舍管理部门将按时关闭楼道大门。凡迟归者,一律凭有效证件由门卫登记后方可入内,任何人不得爬门翻墙、攀窗进入宿舍。

3、每个学生都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准任意大声喧哗、起哄、打闹、踢球等。严禁进入异性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须经宿管或保卫处或班主任批准。

4、宿舍内不准搞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不准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从事宗教、迷信等活动。

5、不准在宿舍楼层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括修理、挨门兜售等,不准搞任何形式的买卖活动。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6、保持楼道畅通,不得将自行车或其他物品停放在楼道内。

7、学生宿舍不准私拉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烧废纸。擅自使用电热器者,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学生个人高额现金应存入银行,票、证、卡等贵重物品入箱上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或私配钥匙,如丢失钥匙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更换门锁。严禁爬门攀窗,杜绝意外事故。

10、不得擅自留宿在外或留外人住宿。学生宿舍严禁留宿他人,如擅自留宿,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再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11、学生宿舍消防器材等设施,严禁随意动用,故意损坏者按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12、学生携带物品离开宿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要时公寓门卫有权查询或暂扣。

13、校外人员确有需要进入学生宿舍时,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会客结束后,须注销登记手续。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及财物安全,所有住校学生及住宿人员必须执行以下安全规定:

一、防止火灾发生

1、宿舍内严禁带入和持有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2、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蜡烛(停电等特殊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严禁燃烧物品。

3、宿舍内严禁持有或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热得快”和充电式应急灯等大功率电热、电器产品。

4、宿舍内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等)放在床上使用或充电。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宿舍内严禁损坏、挪动、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7、宿舍内点燃的蚊香由宿管老师统一管理使用,必须放置在宿舍中央地面上。

二、防止财物丢失

8、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

9、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饰品及电子学习用品(如手饰、手机、随身听、电子学习机等)。

10、严禁串宿舍。

11、严禁留外来人员住宿。

12、严禁无请假手续滞留宿舍。

13、中午午休、晚上晚休时必须在房内锁上宿舍门。

三、防止意外伤害

14、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辱骂他人。

15、宿舍内严禁打架。

16、宿舍内严禁喝酒、吸烟、打牌。

17、宿舍内严禁持有、藏匿管制刀具、棍具、器械。

18、宿舍内严禁爬窗户、跳-楼。

19、严禁在宿舍内、走廊、楼梯、外跨楼梯奔跑、跳跃、追逐、打闹、拥挤。

20、上下楼梯、楼道内要靠右行走。

21、严禁在床铺间跳动,上下床不蹬爬梯。

22、严禁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十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02]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一

1、建立卫生档案,进行卫生检查。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一次寝室卫生,并要求有记录。

2、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必须做到“八个一条直线”

4、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教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

7、要保持宿舍周围的卫生清洁,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教师提出,合理解决。

9、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二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我校住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拟定《xx小学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学生宿舍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对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个人物品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学校财产、设施的安全;宿舍区域卫生的打扫、保洁;学生用水用电等各项服务工作。具体容如下:。

一、宿舍管理员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

二、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

三、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

四、负责按照宿管的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

五、负责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卫生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上课、打扫卫生。及时解决学生矛盾,制止学生骂人、打架等发生,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负责督促学生关锁门窗,留意各种可疑现象,保障学生的财物安全。凡出现学生现金、物品被盗,要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活动,查明失劫原因。

七、抓好清洁卫生。检查宿舍楼、厕所的卫生的打扫,督促学生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八、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汇报。

九、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

十、宿舍管理员须将检查情况及时公布,将各类检查表上交存档,学校将对管理员工作定期检查和抽查,宿舍管理员接受学校的管理和考核。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十三

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住宿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人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老师批准。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就寝时间不得播放广播、音乐,影响其他同学休息;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点燃蚊香等物;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持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开具的人楼证。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修理。

14.学管人员要安排学生干部每天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15.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6.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学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篇十四

第一条我校的教职工宿舍是学校的公有财产,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安排入住使用。

第二条住房标准:教职工带家属且长期住宿为一间,夫妻均为本校教职工且有子女随同住宿的可考虑两间或一间半。其他单身教职工原则上二人一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经学校分管领导会同总务处的负责同志研究后,酌情安排(以上对象为居住地离学校在5公里左右的教职工)。

第三条家俱配备标准:原则上每人配备木床(单人)一张,桌一张,凳一张。如需增配其他物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四条收费标准。

1.房租费:每月1元/m2,同一房间多人居住的,按住房人数均摊。超出规定的2元/m2。

2.水电费:按表计量收费。严禁私拉私接电线和自来水管道,违者处100—5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宿舍人员变动或迁出时,总务处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统一安排调整,对不服从调整,抢占房间,私让房间,私留校外人员住宿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不准私自改动和安装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卫生间维修由学校负责,但如属主观原因或人为破坏,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七条宿舍内,严禁饲养犬、家畜、家禽和其他宠物。

第八条学校为教职工宿舍配备的各种家具,是学校的公有财产,不得个人挪做它用,总务处负责登记管理,使用人签字办理有关手续。室内公共设施,如桌椅、门窗、灯具、玻璃等,由室内人员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善或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或室内人员共同负责赔偿。住宿人员迁出时,必须到总务处办理清退房间、物品交接手续,并经总务处现场检查验收,方能迁出。

第九条室内卫生和该宿舍门前走廊卫生由居住人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要严以律已,自觉执行规定,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做文明寝室。

第十一条有关费用由会计室于学期末统一扣除并公示。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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