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优秀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12:30:59 页码:13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优秀11篇)
2023-11-10 12:30:59    小编:ZTFB

总结是我们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关键工具。怎样在学习中保持动力和兴趣?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典型例子,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一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也付出了资源环境代价,虽然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我国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但在环境方面仍然出现很多的问题,如雾霾天气的长期出现,部分地区江、河、湖、海等水资源污染问题凸显,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刻不容缓。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表现在:

1、空气污染。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空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类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当前国内许多城市都出现雾霾天气就是空气污染的具体表现形式,它的成因有以下几方面:

1)大规模的工业生产。

2)居民采暖锅炉的大量使用。

3)汽车使用量的不断增加。

2、水资源污染。

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的垃圾。水资源污染的成因有以下几方面:

1)有机污染。

2)有机及无机化学药品的污染。

3)各种化工厂和药厂等。

4)磷污染。

5)重金属污染。

3、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达到恶化的边缘。

现代工业无限制的扩产,使用的原煤量历年递增,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中国煤炭消费量为1873.3百万吨,同比增长6.1%,在全球煤炭消费总量中的比例首次超过50%,达到50.2%。同时在煤炭被大量开采的同时消耗大量的地下水资源,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采煤破坏地下水资源超过20亿立方米,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指出,2035年,中国由能源生产导致的水资源消耗将比20xx年增长83%,其中煤炭生产和消费是水资源消耗的主要因素。煤炭的大量开采还造成土地的塌陷,专家介绍,每开采万吨煤炭造成的土地塌陷面积达0.267公顷,仅五大平原煤炭基地中的两淮基地和鲁西基地的搬迁人数就超过了三峡移民130多万的总数。

4、乱砍乱伐现象屡禁不止,使大量土地荒漠、洪水泛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物质的需求不断扩大,特别是对木材的使用量不断攀升,国家为了节制森林的开发,对木材开发机加工的税赋不断提升,更加刺激了一些人的乱砍乱伐现象的发生。森林是空气的调节器,也是植物和各种动物赖以生存的家园。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森林覆盖面积锐减。森林具有多种功能,有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户田保土,调节气候、增加降雨,保护环境、净化大气等作用。同时森林是生物链最为基础,如植物的叶和果实为昆虫提供食物,昆虫是各种鸟的食物来源,有了鸟才有鹰和蛇,有了鹰和蛇来鼠才不能泛滥。因此森林养育了许多野生动物,一旦森林失去保护,将会给各种野生动带来灭顶之灾。人类也会失去保护。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离不开经济发展,但如果经济发展破坏了生态环境,雾霾天气等恶劣气候、各种自然灾害随之而来,如果人们的生存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幸福生活。同时各种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无限制的开采,今后我们的子孙将如何生存。可持续性发展理论强调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能力的发展。1991年,由世界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共同发表了《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简称《生存战略》。《生存战略》提出的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生存于不超出维持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并且着重提出可持续生存的九条基本原则。在这九条基本原则中,既强调了人类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要与地球承载能力保持平衡,保护地球的生命力和生物多样性。

1、节制人口增长,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计划生育政策是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性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国策。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于二十世纪70年代就已经全面开始,1982年定为基本国策。由于我国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世界60亿人口日的到来推迟了4年,为发展中国家妥善解决人口问题探索了道路。

2、合理控制大型能源消耗型企业无限制的扩产,对小型能源。

消耗型企业进行降低各种资源的消耗国家要鼓励大型耗能高的企业进行技术挖潜,技术革新,进行节能降耗,将国内总量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将能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将能耗高的小型企业根据本地区特点进行关、停、并转,降低各种能源的消耗,使生态环境得以保护。

3、合理的利用森林资源,杜绝乱砍乱伐现象的发生。

要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森林建设,要坚决与乱砍乱伐现象作斗争,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完好的家园,保持物种的多样性,同时大力开展全民绿化活动,增加绿化覆盖率,保护生态平衡。

4、建立健全环保体系,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

环境保护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制定的《环保法》,与其他部门一起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国家生态保护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特点建立切实可行的环保保护标准,要加强环保监察工作,对严重破坏环境的企业及个人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资源消耗型企业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建设时要严格执行环境评价“三同时”监督工作,对环境评价不合格的企业不予发证。

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子孙后代,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建立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同时要爱护野生动物,要坚决抵制对野生动物的捕杀,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二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生态环境保护就是伴随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上至国家,下至县乡都把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作为国家或是地区发展研究的基本内容。任何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都必须遵守环境优先的原则,把发展经济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一、栾川县经济发展优势。

(一)矿藏资源富集。

栾川县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已探明的金属、非金属、能源和水汽矿产4大类50余种。是中国16个重要多金属成矿带核心区域钼铅锌重要矿产地,是文明遐迩的“中国钼都”矿业给栾川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发展,2011年以来,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矿业占到70%-80%。

(二)旅游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

融奇山、秀水、险峰、峡谷、飞瀑、幽林、翠竹、溶洞、为一体,拥有老君山、鸡冠洞、2个国家aaaaa级及养子沟、重渡沟、抱犊寨、龙峪湾、4个aaaa景区,是中原地区著名的生态旅游热线和“中国优秀旅游名县”、“中国最美的小城”、“全国低碳旅游试验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是国家旅游局首批命名的17个“中国旅游强县”之一、全乡林地面积达2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6%,空气清新怡人,负氧离子含量平均达到每立方厘米30000个,有中原肺叶之称。

伴随着高额的经济收入,栾川县滥开滥采现象非常严重。1988年,全县钼选厂总数发展到5087个,大小矿洞120个,乱采滥挖钼矿石1086吨。由于大多是老百姓小规模选矿,为追求高额利润,污水到处排放,回收率低,这种现象造成了栾川遍地黄金的虚假经济模式,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1988-2012年24年间,栾川县共进行大规模整治20余次,填埋氮化池170个,累计封停矿口近2000个,取缔小选厂小碾子3000多个。在之后这几年,各乡镇每年都要对废弃矿口进行摸查,以免死灰复燃。2017年2月由于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6号溢流井发生坍塌,造成大量尾矿砂和淤泥流入伊河,沿途各乡镇为清理淤泥,历时3个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仅仅栾川乡一个乡镇清淤投入300余万元。2017-2018年,栾川乡在环境整治方面封停散乱污企业48家,对辖区内的商户煤改电250家,投入资金20万元。

(一)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因小失大。

近几年,有关环境保护是不是遏制了经济的发展一直是老百姓关心的话题,认为封停矿口、拆除小企业会对老百姓的经济收入造成很大的影响。从短期来看,大环境整治对经济增长确实有很明显的影响。但深层次分析可知,环境保护影响的通常是粗放、低端、小规模的经济活动领域,对整体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从长远来看,通过环境保护,消除不良竞争可以对宏观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优化、保护作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关系,要正确把握二者的关系,才能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栾川县前几年大规模粗放型管理给当地人居环境造成的极大破坏就是最好的.例子,并且在持续的二十几年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治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通过整治,栾川县这几年变化非常大,2018年元月,栾川县4家民营企业进入市高新技术培育库,不仅可以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还可享受省市财政一次性奖励,对当地财政收入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也是一种优胜劣汰的竞争方式。

(二)栾川山区较差的环境承载力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有较大影响。

栾川多是山区,有机质含量低、土壤贫瘠、总体来说生态系统脆弱,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由于乱采乱伐造成化学性污染严重,重金属对土壤产生严重的污染。环境承载能力强弱,对一个地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也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承载力差的,会带来不利局面。栾川大部都属于山区,物质基础先天脆弱。发展经济往往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要发展经济离不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自然条件薄弱,自然导致经济总量不高,为了提高经济总量,就容易导致生态环境的破坏。

(三)地方政策也对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带来极大影响。

栾川县近几年来在环境方面引导的多,而真正形成政策的少,引导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第一,坚持“靶向治疗法”。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往往出现“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现象,在整治了污染产业的同时,健康产业也会受到很大影响,造成经济下滑,影响治理污染的信心和决心,所以在治理环境时必须树立靶向治疗的理念,给健康产业留出更多发展空间。第二,坚持奖惩相结合,通过奖惩措施引导生产要素投入,让绿色产业、健康产业得到发展。例如对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这些税收收入可以用来补偿绿色产业,让绿色产业有钱可赚,这样在惩罚了污染企业的同时,发展了绿色产业,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和谐发展。第三,提升环境治理层次,中央和地方联动,尤其是中央层次要加大投入,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资金积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响应公众提升环境质量的需求,引导各利益相关方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四)较为陈旧的观念。

栾川处于山区,“等靠要”的思想依然存在,有些人是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思想解放不够,依赖性较强,创新意识缺乏,对新思想、新理念的接受和理解还存在不足,总认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生态环境破坏难以避免,总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处于对立状态。

(五)产业结构基础薄弱。

这些数据反映了栾川产业结构单一,矿业依赖性强,而矿产这几年都不太景气,很多原来矿上就业的都处于失业状态。工业基础也很薄弱工业基本就是机械制造、建材加工、农产品初级加工,属于低端工业,毛利率低,竞争力弱。农业主要依赖种植业和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增值程度较低。新兴产业,如信息产业等不发达。现在栾川县在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该产业具有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市场和政府双管齐下,有力制止。

资源乱采现象,保障矿产业稳定发展。这些年,栾川县矿产资源乱采现象比较严重,既浪费了大量资源,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在污染问题上,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往往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从利己的目的出发,不采取任何污染治理的措施,从而进入破坏环境的纳什均衡状态。经济的外部性造成了污染的产生,我们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调控,采取激励手段来治理、消减污染价格手段,把污染问题的经济外部性,内化到各阶层的经济活动中。具体可以通过以下制度建设加以实施:第一,制定合理的生态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来控制污染可以给污染者提供减少污染的经济激励,促使其寻求先进的方法和手段来清除其排放物,同时也可以防止污染者把其生产成本(污染成本)转嫁给他人,降低了过度生产的激励。第二,实施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是栾川控制环境污染的根本思路。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合理的排污缴费政策、配套法规和标准。没有一个合理的制度,企业的排污、城乡居民的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的排放不采取收费政策,企业和个人都存在搭便车现象,经济的外部性不能正确反映出来,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

(二)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模式。

优化产业结构,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要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投入少、产出多、消耗低、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首先,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对第二产业中重工业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产业限制发展采取关、挺、并、转的措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推行清洁生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保护生态环境。其次,治理第一产业中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源于农药、化肥,控制的关键在于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提高产品质量及利用率。同时,要转变农民观念,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实施生态农业,从根本上控制面源污染,实现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依靠科技进步,加强技术改造。

针对金属污染、垃圾污染,选择科学的的污水处理工艺和垃圾处理技术。各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和科学的处理方式。生活垃圾的治理也应坚持因地制宜、与当地经济条件相结合的原则,对已有的处理场加强技术改造,以便发挥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李怀政.生态经济学变迁及其理论演进评述.江汉论坛,2007年第2期。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三

近年来在我国有关污水治理的问题非常突出,严重的影响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出现了生活用水供不应求的现象,并且还伴有水污染等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的规模在大面积增大,导致工业废水大量的排除,对现有的水体系统产生严重污染。因此水资源的保护工作不仅是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我们的应尽的义务。

1污水治理的方法。

1.1污水的定义。

在生产生活中,所生成生的废水并被污染的水体,我们统称为污水。它涵盖了生活废水、工业废水、被污染的雨水等。其中被污染的雨水主要是指早期的雨水,早期的雨水随着地面上的各种污染物进入下水道,对城市的排水系统产生重大的影响,如建筑工地的沉淀物、有机废弃物等,这些雨水里富含了许重金属、病原体等,因此被污染的雨水污染的程度非常大。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升,相关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提升我国水体的质量。

1.2城市污水治理常用方法探讨。

1.2.1活性污泥法。

城市生活污水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它具备了较强的净化水的能力,这是它的优势之一。这种方法主要利用了曝气池中的生化反应,使得微生物迅速增殖,并从沉淀池中排出系统外,这样就能达到稳定持久的运行该系统。此外,活性污泥还具有较好的凝聚和沉降效果,能够将活性污泥与混合液分离出来,得到净化后的水。但这种方法因为使用成本较高,在实际的运行中还是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1.2.2光催化法。

光催化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它具有为设备简单、杀菌作用强等优势,不仅在经济上满足了人们的要求,还达到了人们对污水处理的的理想状态。光催化反应,就是在光的条件下进行的一系列化学反应。光化学主要利用了新物质的产生,达到良好的氧化效果,同时光化学反应的驱动能量来源于光子的能量,促使太阳能向光电转换。

2.1我国水资源当前状况。

我国的水资源环境正在经济建设中一步步地走向恶化,而人们在用水上存在极大的浪费,如果遇到突发的洪涝灾害,我国的水资源就会骤然紧缺。水,作为一种量化国家储备资源是否丰厚的判断标准。因此相关技术人员致力于研究对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还体现了国家在水资源配置上的能力,大大的预示了国家发展潜能大小,一旦出现水资源调配不均衡,将会给国家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

2.2提升城市规划中污水治理与水资源保护利用的具体方案。

2.2.1强化相关部门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意识。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水污染产生危害的了解。在经济生态型社会共同发展的时代中,有关人员要意识到水源污染不经处理后会引发更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相关部门要提高警惕,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对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配置,严禁破坏性的开采利用。此外,还要注重节约用水、清洁用水光荣等理念的大力宣传,并且做到严格用水制度。同时,还要依法强化对水污染源的制止。对偷排污水、污染破坏水源环境和不服从管理现象,应对当事人进行公开惩处,并追究当事者的相关责任。总而言之,整顿水源污染就要从根源做起,加强水资源的防污、治污工作的全面计划,尽最大能力,改善我国水资源的水质状况。

2.2.2对我国水体使用结构进行优化。

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业中用水多是必不可免的问题,经研究发现人们对地下水的'利用占了很大一个比重,反而造成地表水利用效率低下的现象,造成大量水浪费的现象。在地下水开采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做好水利城市建设的规划,把城市供水规划作为工作重心,去除一切的不利因素,城市供水更加稳定,同时尽快改变水源超采问题。

2.2.3强化水资源的开源节流并重原则的深化。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全面兼顾的原则,最大程度地做好全市范围的水利工程建设。同时加强相关政策的推行,引导企业对水资源的二次利用。除此之外,还应当构建节水型社会,着重加强城市用水审批和管理。同时带动要城镇居民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提高对节水器具的使用率。用水资源的节约上还是以减少农业用水为主,不仅要在水的总量上进行削减,更重要的是采用灌溉、渗透的技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实问题。

2.2.4促进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的稳定注入。

水利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它是近年来我国发展的重要部分,水利工程的发展决定着它要解决好水利与国民经济之间的发展关系,同时要协调好人、自然环境、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样这几者才能达到一个平衡的状态,水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才能顺利进行。除建立完整的、科学的水利规划体系外,还必须保障大量的资金投入,才能满足人们对用水的需求。

3结语。

城市污水处理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目前越来越多的受到人们的关注,相关部门也引起了重视,但目前存在最明显的问题是技术的改良和污水处理的全面落实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加强新技术的研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绿色。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的任务,相关人员应该确保绿色理念宣传到位,从思想上加深他们对绿色理念的认识,并鼓励人们大力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制品。此外,还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体系的完善,这样才能分清在城市污水处理中的主次。在城市污水处理技术上,相关部门应该引进新型人才,致力于污水处理以及提高用水效率的方法和设备的开发,比如利用我国城市污水中的热能加以利用给城市供暖,这一构想既符合绿色发展的理念,又能减少污水排放和净化的成本,还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品质生活,一举多得。

参考文献。

[1]喻泽斌,王敦球,张学洪.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发展回顾与展望[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2):173.

[2]张志刚,孟广明,法污水处理工艺的特点及技术管理[j].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3(3):135.

[3]徐红霞.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思考[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158.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四

环境保护已成为新一代投资条约中的重要议题。本文通过文本分析的方式研究投资条约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并将其分为序言环境保护规定、协调投资条约和环境条约间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不降低标准条款、一般例外条款四种典型类型,理清环境保护在投资条约中的发展脉络,预测其发展趋势。当今的投资条约保护投资者的原始目的并没有改变,但投资保护和环境保护有融合的趋势。

一、环境保护条款概述

环境保护条款在投资条约用来平衡投资者利益和东道国环境利益。投资条约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发展,最突出的表现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签订了大量的投资条约。这些投资条约包括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定和自由贸易协议中的投资协定。晚近投资条约是否已经改变了其自给自足的法律体系,并且在投资争端解决过程中仲裁庭是否在法律适用中考虑环境保护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环境保护条款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已经规定在投资条约中,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发展。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nafta)的作用不可低估,其对后来的的投资条约在起草环境保护条款中起到了示范作用。每一种模式的环境保护规则都将对环境保护起到积极作用。环境保护在投资和贸易协定谈判中已成为基本的议题,投资、贸易中环境保护理念已逐步确立。美欧等西方发达国家在投资条约的签订中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保护,这反映了投资条约中价值追求的新变化:不只追求高标准的投资保护,也开始重视国家必要、正当的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乃至司法。

二、环境条款的类型

(一)序言中环境保护规定

晚近的投资条约序言中一般都规定了环境保护。序言中的环境保护带有政策性、宣誓性的特征,一般不具有直接适用效力。以往双边投资条约前言中集中规定缔约方为投资者投资创造有利的条件,扮演促进、保护投资的积极角色。传统上投资条约唯一目的即促进、保护外国投资。

序言中涉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投资协议首先规定在1992年签订、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nafta序言强调实现经济目标要“符合环境保护和维护”,并且缔约方决定“发展和增强实施环境法律法规”。美国依据其1994年的双边投资范本签订的三个投资协议在序言中开始规定环境保护用语。基于这些经验美国双边投资范本序言明确规定以“符合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方式”促进和保护投资。从此,促进、保护投资与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了。加拿大双边投资条约范本也在促进、保护投资与可持续发展间建立了联系。在以后的投资协定中规定了投资的促进和保护不得放松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

投资条约的序言对于解释条约具有重要的作用。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2)条,序言构成投资条约解释的上下文语境。国际法院多次在解释条约时涉及其序言。wto上诉机构wto协议序言中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wto协议附件的解释“添加颜色,纹理和背景”。

在投资争端中广泛涉及投资条约的序言,尤其是在仲裁庭确定投资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时。但有关环境保护的投资仲裁裁决很少引用序言中的'环境保护规定。在s.d.myers诉加拿大案中,仲裁庭在回顾nafta序言后,认为nafta和北美环境保护协议及其承认的国际协议表明nafta的具体条款应当通过下列方式解释:各成员方有权利建立高水平的环境保护,他们没有仅仅为了满足其他成员方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而降低环境保护标准的义务;各成员方应当防止贸易扭曲;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可以,而且应当相互支持。当依据nafta第1102条分析国民待遇时,仲裁庭指出在解释第1102条相同情形时必须考虑nafta文本中的一般法律原则包括环境保护和防止贸易扭曲。

(二)协调环境保护条约和投资条约间关系的冲突规则

晚近的一些投资条约涉及到了双边或多边的环境保护协定。《比利时-卢森堡投资协定》第5条第3款规定,“缔约方重申各自已经接受的国际环境保护协定中的承诺,并应当努力确保这些义务通过国内法实施承认并实施”。比利时bit范本第5条第1款规定,“鉴于缔约方有权建立自己的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发展政策以及优先事项,有权制定或修改自己的环境立法,各缔约方应努力确保其立法达到国际当的协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并应继续改善其立法。”

这些条款的效力非常可疑,因为其语言仅是宣示或告诫性的。因为依据维也纳条约法第30(2)条,这些条款不能认定为保留条款或冲突规则。nafta中规定了冲突规则。其104条规定当nafta和所规定的国际环境保护协定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环境保护条款。但在其后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投资的章节中并未规定在环境保护协定和投资条约发生冲突时优先适用环境协定。在这些自由贸易协定中虽然承认环境协定及其执行的重要性,但没有特殊的冲突规范解决环境协议和投资条约间冲突间的冲突。例如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第19.8条规定“缔约方承认缔约双方共同参加的多边环境,不论是从全球角度还是国内角度来看都在环境保护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各方对于这些协定的执行,对于达到这些环境保护的目标是非常关键的。因此,缔约方应当寻求措施,以增进缔约双方都加入多边环境协定和国际贸易协定的相互支持。在wto谈判中,关于多边环境协定,缔约双方应定期协商。”这种不明确法律适用的条款一般规定在贸易章节,很少规定在投资章节。

(三)不降低标准条款

不降低标准条款用来规制投资从规定高标准的环境保护规则的国家转向低标准准国家的观点。一些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可能竞相降低本国的环境保护标准,但产生了严重的担忧:东道国可能成为“污染天堂”。nafta在谈判阶段注意到了此种问题,在其1114(2)规定:“缔约方承诺通过放松国内健康、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措施来鼓励投资是不恰当的。因此,各地约方不应为鼓励投资者在其境内设立、收购、扩张、或保留投资而放弃或者以其他方式减损,或提议、放弃或以其它方式减损这种措施。正如缔约方认为缔约另一方提供了这种鼓励,可以提出与对方进行磋商,并且双方必须就避免此种鼓励进行磋商。”这一规定成为不降低标注的范例。本款首先规定了各成员方的共识而非国际法义务,认为通过放松国内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措施鼓励投资是不适当的。最后一句则规定了违反本条的规定后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端的机制。

十年后,相似的条款出现在美国和加拿大投资条约范本中,并且规定在这两个国家签订的投资条约中。在20美国双边投资范本中将“should”变为语气较弱的“shouldstrivetoensure”,并且将关于本条的争议明确排除在国家间的争端解决机制中。环境保护仅是鼓励性的而非真正的条约义务,其争端解决方式也仅是缔约方协商解决。

美国双边投资条约范本,不降低标准条款规定并未像以往那样规定在投资章节,而是规在环境章节,更重要的是不降低条款增添了新的含义。新投资条约范本中的不降低条款中使用“shall”代替“should”,并且因该条引起的争端不仅可以通过缔约缔约双方协商解决,而且可以由中立的第三方裁决。当然本条的适用效果还有待观察。

(四)一般例外

一般例外条款已经出现在一些投资条约中。在nafta第1114(1)条规定了环境保护措施:“在其他方面与本章规定相一致的情况下,本章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解释为阻止缔约方采取维护和执行其认为对确保在其境内的投资活动以一种关注环境因素的方式展开来说是适当的措施。”

如果没有例外条款,国家环境保护措施将会违反其他条款,并且不符合本章内容。与投资条约不符正是需要这些例外的特征。如果nafta第1114(1)条毫无意义,那么这条规定仅仅是宣言和赘述。缔约各方应当同时考虑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问题,也意味着解决这两项宗旨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晚近的美国区域贸易协定表明在文本中已注意区分非排除条款和一般例外条款。区域贸易协定中致力于一般例外条款。根本安全例外条款不受限制的适用于整个条约,而与gatt第20条和gats第14条结构相似的一般例外条款谨慎的规定了其适用范围。

一般例外条款已经规定在投资条约中。加拿大是在投资条约中规定类似gatt一般例外条款。加拿大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制定了相当完备、体系化的一般例外条款。20《加拿大外国投资协定范本》第10条规定“在遵守关于此类措施的实施不得在投资之间或投资者间构成武断或不合理的歧视,或对国际贸易或投资构成变相歧视的前提下,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一缔约方采取或实施下列必要措施:(a)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c)为了保护生物或非生物的可用竭资源的措施。”一些亚洲国家依据gats第14条或者gatt第20稍作修改规定在投资条约中。例如《韩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第21(2)(2)(c)条。必须注意,当选择gats第14条一般例外的模式时,投资条约例外条款中可能并不包括“为了保护可用竭的自然资源”

和自由贸易协定相比,投资协定中有关一般例外条款的规定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投资者在东道国进行投资活动,更容易接受东道国的监管,从而更容易因东道国监管行为而遭受损害。这也解释了东道国更倾向于对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利益的保证,但是对于本国环境监管缺少应有的空间。

这些一般例外条款为东道国规制权提供法律依据,为仲裁庭协调投资保护和环境保护间的法律冲突提供了指引,并对投资者的投资保护范围产生影响。毫无疑问在仲裁实践中,在投资条约中规定了明确的一般例外条款会使得仲裁庭认同环境保护措施的合法性。

一般例外影响了投资者利益保护标准,尤其对于征收补偿问题。一般例外使得环境保护措施不再认定为征收,东道国不再承担补偿责任。多边投资协定的起草者认为对于征收的补偿是东道国绝对保证,因此一般例外条款并不使用于解决有关征收和及其补偿的争端问题。至今未有适用投资条约中一般例外的案例。考虑到这些一般例外条款的来源,可以预测仲裁庭可能参考wto争端解决机构做出的先例。

三、结语

环境保护条款成为重新协调投资者利益和东道国利益的法律基础。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投资章节规定了环境保护条款,表现出鲜明的区域性烙印。美国对于塑造投资条约中的环境保护用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投资条约中的环境保护条款从无到有,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大多数的环境保护用语多是激励性或指南性的。当然一些投资条约中的条款具有创新性。冲突规则、一般例外可以协调投资条约和环境保护法协定间的法律冲突。尽管这些条款在少数的投资协议中,但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际将会不断推广。投资条约中的环境保护规则并不具体,但是环境法已经作为部门法向纵深发展。国际投资条约对特定环境保护领域规制将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五

摘要:公路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具有范围广、时间长、因素多及难于弥补和预测等特点,因此,公路工程的环保工作要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以工程前期、施工期和营运期等阶段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把公路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关键词:公路工程

环境

保护

1.公路工程对环境影响分析

1.1工程前期对环境的影响

长期以来,公路的规划、设计人员没有对于公路的环保问题如何解决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也要求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但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对沿线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景观资源等造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大多没有量化指标,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从管理层到设计人员,往往忽略工程建设与使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公路规划与设计在环保方面的不足。

1.2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放样、场地清理、征地及拆迁安置、建立施工驻地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正式组织施工两大活动。

施工期间拟建项目由于挖土填土、借土弃土、改移河道、清理表土、开采料场等活动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地形改变、沟谷大量消失,恶化生物栖息的生态环境,加速地表侵蚀,增大地表径流,增加水土流失,改变自然流水形态,加剧水质恶化,从而直接导致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1.3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开始意味着项目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开始发挥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对沿线环境产生长期负面影响的开始。

随着交通量的与日俱增,噪声和汽车尾气及粉尘污染逐渐加剧,噪音对沿线居民、学校和机关单位的学习、工作和休息产生长期的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措施

2.1工程前期环保措施

2.1.1珍惜自然环境,规划好公路用地范围

1)保护土地、水体、空气和生物资源,珍惜现有资源价值。

合理产生新的生产用地,保护和增强现有土地的利用。

2)路线应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促进城镇更新及改善环境。

一方面尽量减少项目与城镇规划相干扰,又要有利于城镇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方便车辆进出城镇,尽量保持项目与城镇的合理间距―――“靠而不近,离而不远”。

3)避开环境敏感性区域。

如学校、工厂、医院、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湿地和鸟类栖息地、精密仪器基地和军事设施等。

2.1.2设计要结合自然地形

1)平面线形: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采用较低技术指标是使路线顺应地形的一个好办法,采用各种类型的曲线也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2)纵面线形:合理设置纵坡和竖曲线使纵面线顺应地形成渐变、顺滑的纵坡线,避免大填大挖。

深开挖路段要多考虑隧道方案,可避免山体开挖,保护森林植被和水土资源。

3)边坡设计:在确保稳定的情况下,边坡的形状要尽可能与周围的景观协调,并用植物进行绿化(可结合各种土工防护结构和其它绿化基础工程综合实施)处理,坡脚、坡顶、坡面相交处等处的棱角要进行弧形整理,既可产生自然美感又可防风蚀。

2.2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六

贵州是我国矿产资源大省,有42种矿产资源储量排名居全国前十位,矿产储量排名居全国前三位的有20种,截至2012年,贵州省矿业生产总值达917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虽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支撑了省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在后期加以解决。否则,将严重影响和阻碍我省矿产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矿山结构不够合理、开采方式粗放落后、生态环境破坏比较严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多等方面。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对资源的过度利用和开发,将导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环境不断恶化的同时,将造成资源的损毁并对人类的生存构成严重威胁。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枯竭,还引起各种各样的生态环境问题。所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以环境保护为前提,坚持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才能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1.1破坏植被、地形地貌。

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易造成地形地貌和植被破坏。贵州因受地质条件的影响,在地形地貌上,高坡陡,落差大,因此矿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很容易造成大量山体撕裂、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有的甚至使植被和原生地形地貌面目全非。对矿山植被和地形地貌破坏最为严重的是砂石矿、铝土矿和卡林型金矿、煤矿,植被和地形地貌破坏都比较严重。

2.1.2破坏地下水均衡。

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许多有害物质进入地表水体和农田,同时以直接渗入方式进入地下含水层,造成周围地区的土地和地下水严重污染。一些矿井由于排水,破坏了矿区水均衡系统,导致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使原本使用地下水的厂矿、村庄、城镇发生水荒。如在全省的煤矿、磷矿、铅锌矿、铝土矿、汞矿等矿山开采区,尤其以煤矿开采区较为严重,如毕节市纳雍、织金等各县煤矿区和铅锌矿区;遵义市桐梓,仁怀市的'煤矿区。这些矿区的开采活动严重破坏了地下含水层,导致泉井干枯,水田变成旱地。

2.1.3诱发各类次生地质灾害。

贵州多为喀斯特地貌,地质构造复杂且地质环境脆弱,由于采矿而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多而频繁。在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一些地区乱采滥挖以及落后的采矿方式,造成地下采空,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了山体、斜坡稳定,改变了地质结构,从而不同程度地引起地表下沉、山体开裂、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环境问题,诱发各类地质灾害。如前所述,贵州矿山地质灾害在煤矿山分布最多,常见地质灾害类型为采空塌陷、其次是地裂缝、崩塌滑坡等,主要分布在六盘水市、毕节市和遵义市等地。矿山开采活动诱发的各类地质灾害已日趋严重,极大地危及到生态环境平衡和附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2.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目前,一些法律条款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和矿业形势。法律滞后致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受到了严重制约。因此,需要健全完善各项法律制度,确保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有法可依。同时,根据贵州矿产资源开发的具体环境保护问题,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为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提供法律保障。

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矿产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监管。(1)严格规划管理,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坚持以转变全省的矿业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调整矿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提升矿山规模和集中度;(2)加强对矿产开采过程的监管,在矿山开采的全过程严格勘查、开采审批登记、进行地质环境评估、矿山企业资质条件审查、监督企业进行环保设施建设等。

2.2.3综合利用资源、减少三废排放。

尽量减少“三废”的排放量和开发过程对环境的影响。(1)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采用数字矿山开发技术、天井掘进新方法、大直径深孔采矿法等先进的技术进行矿产开采。(2)积极发展矿产品深加工业,提升主要矿产资源的就地转化率,延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的附加值,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3)采用一定的回收技术,对“三废”进行回收处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废弃物闭路循环和再资源化。(4)合理引进部分矿产资源,减少劣势矿产资源和对本土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矿产资源开采,保护本土的生态环境。

3.结语。

贵州省是我国西部资源大省,在发展中面临着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只有正确认识并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才能从源头上解决资源与环境、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七

摘要:首先对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认真研究了相关控制措施,最后深入研究高速公路建设工程中的进度管理问题,主要对影响进度的相关因素以及相关保障措施进行认真分析,望能为日后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工程管理

0、引言

高速公路建设是一项高成本、高投资的工程,所以在管理方面必须各尽所能,才能够提高整体效益。项目管理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成本管理,其贯穿项目的立项、审批到施工、缺陷分析的全过程。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做好成本管理,不仅可以防止资源的浪费,还可以获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投资者和社会的双赢。下面就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进行系统的分析。

1、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及控制措施

1.1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标成本的预测。目标成本预测在成本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管理者的水平,重点考虑的是该项目成本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分项目之间的联系。项目立项、审批阶段的成本管理。项目的总体规划决定着建设的成本,所以项目的主管部门必须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与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的线路和建设模型,在进行项目的审批时与环保、水利部门进行协调,最后选择出最优的线路,保障建筑经费的合理使用;进行项目的审批时要与设计单位进行协调,以过程建设为中心,根据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出合理的设计参数,从而控制建设的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施工阶段的成本占项目工程的绝大部分,所以就必须做好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合理制定工期、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避免不必要的赶工和施工人员的增加,合理有序的进行管理,做好沿线原材料的调研工作,从而获得最大的效益;项目缺陷期内的成本管理。对项目的缺陷管理要做到按照技术标准和建设模型进行施工,尽量避免计划的变更。不能有效的预测项目制造的成本,从而导致工程造价的错误。对于每一个项目,在进行投标前就应该进行精准的测算,这种做法在国际上是通用的。但是目前我国在投标报价阶段还是缺乏对项目成本预测,所以很难对这个项目有整体的把握。施工企业最关心的是能否中标,却很少精确计算建设成本,从而造成工程所需的实际费用与报价不符。对施工缺乏正确的组织设计,施工企业中标后,不能够全面分析项目,缺乏系统的统筹计划,造成组织设计的不合理,在工艺、工法的选择上缺乏缜密的思考,不能按照原定的施工计划进行,人员、设备经常处于闲置状态,无形之中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项目主管人员对工期不能够进行严格的控制,经常会出现盲目赶工的现象,造成控制性项目延期完成,在降低施工效率的同时,也浪费了资源。标段划分不合理,造成临时工程的浪费。这突出表现在预制场和拌和站的浪费,无形之中就增加了费用,造成了工程的浪费对原材料缺乏合理的控制,大部分企业缺乏对水泥、钢筋、砂石等原材料的管理,在选择料源时,缺乏专业的知识,无形之中增加了运输成本,加上采购的不及时,经常会出现窝工的现象,如果在价格高的时候大量购进原材料,就会加大工程成本。责任部门范围有限,财务部和项目部不能够完全处理技术、安全和人事方面的事务,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和人事部门又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1.2控制措施

加强成本体系建设,明确责权。在工程项目中,要充分发挥项目经理的主导地位,由项目经理负责制定管理任务,设定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数量,明确各类施工人员的权利义务,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机制,有效地保障工期和质量。制定出各个施工段的成本控制目标,由相关人员定期审核,及时发现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料、机等参数。在工程项目中,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注重施工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操作水平。对材料的购置、存储和使用尽可能做到精细化管理,防止劣质材料的购进和合格材料的变质。提高运营机械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机械的配置既要合理又要避免浪费;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分段工期目标,使企业的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制定出各个工期的成本控制目标,提高全体成员的成本管理意识。综合运用物流理论,合理确定原材料及土方的运距。在购进大宗材料时,要根据项目的资金动向、成本的多少、库存能力、生产状况确定进货量的多少,从而保障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结合库存理论,在降低成本的同时,确保生产的顺畅。加强设计变更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浪费。项目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成本增加的现象,这就需要及时变更管理计划,建设部门要严格对图纸进行控制并与施工现场图进行审查,以防止在开工后变更设计造成资源的浪费。还要加强对原材料价格变更的管理,密切关注施工的进展,对建筑材料的购进和使用情况建立专门的账户,避免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引起资源的浪费。要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避免因人为因素而增加建设成本。

2、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进度管理

2.1影响进度的因素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方法。计算工程进度常用的方法有网络图法、横道图法和关键路径法。都是将一个工程划分为几道工序或作业。在高速公路的建设中运用最多的是横道图法。项目工程进度的制约因素。影响高速公路工程进度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的因素。建设单位的可行性报告审核通过后,就应该进行投标,但是往往随之而来的有土地审批的问题、房屋、厂矿的拆迁问题、沿线居民的阻碍等问题,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开展。

(2)建筑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原材料的购进不及时,设备不到位,或有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都将导致建设工程的停滞。

(3)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不及时。设计施工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分项工程需要更改设计方案的现象,如果变更的资料不能够得到顺利的审批,或原有的'设计方案不符合现场的情况等都会导致工期的延后。

(4)自然气候的影响。地质、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都会对工程造成一定的影响。

(5)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影响。资金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如果业主不能及时足额的供应工程款,就一定会影响到施工的进度。

(6)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影响。如果承包商设计的施工方案与现场情况不相符,出现问题不能进行有效的解决,施工方案的不合理,施工单位缺乏管理经验都将影响到工程的顺利进行。

(7)其他风险因素的影响。主要是指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因素及自然灾害的影响。

2.2保障措施

首先要有合理的施工计划,每个施工段都应该有专门的项目经理,专门负责项目的进度,在项目开工前,制定出周密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发现偏差及时解决。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进行管理,尽量避免交叉施工带来的干扰,保证各个分项目的顺利开展。对控制性工程要选择最佳的施工方案,由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期。在施工的过程中,综合考虑气候、地形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充分发挥项目指挥部的职能,定期召开例会,找出制约工程进度的因素,对落后的标段重点管理。强化考核机制,保证人员和设备的质量,与地方政府加强协调,排除人为的干扰因素。出现恶劣天气时,要对分段工程进行具体的调整,尽量排除自然因素的干扰,在冬季要选择受气候影响小的工程,并抓住有利的时机开工作业。根据工程的进度确定材料的供给,避免出现材料衔接不到位的现象,确保路面施工的质量。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及时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应用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建设单位定期召开例会,做好协调督导工作,对于滞后的施工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

3、结语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在制定合理工期时,必须将经济投入实情和施工工艺规律等多种因素列入计算范畴;在保证企业方便管理的大前提下,按照施工操作原则和工期总目标,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标段;最后就是充分利用项目附近可利用的所有资源,合理的降低成本投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比。

参考文献: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八

摘要:基于“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学”的交叉学科研究,通过对当代城市规划实践的深入调查,并结合环境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批判性地指出了当代城市规划领域中所蕴藏的十分严重的环境问题,并通过对相应问题的实证分析,基于“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提出了在今后城市规划中所应采取的环境保护的相应策略。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谐;可持续发展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不仅为人类提供了重要的物质资源,而且还在给予人类物质关怀的同时潜移默化了人类的思想。城市规划是人类调控城市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双刃剑”,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同样带来了很多问题。

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因素[1],从广义建筑学的角度看,城市也是环境的组成因子。然而,在当代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的研究已迫在眉睫,环境学也成为当代社会的最大显学。

在人类最为积聚的城市中,也是环境矛盾最为尖锐的地方。而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城市规划,必须融入环境保护学科的相应研究,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是基于城市规划和环境学这两门交叉学科的新研究方向,是寻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环境的新途径。

从本质上看,这些都是由于城市发展过程中对于城市规划的认识问题所引发的,尤其是表现在城市规划领域中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往往片面的依照“人口——性质——规模——布局”的模式来规划城市。

所以,在当代的城市化进程中,世界各国的规划工作者已普遍认识到,以形态环境为基本对象的城市规划必须同时要考虑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城市规划上考虑环境问题,才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并有利于环境的逐步改善。

目前,我国的经济和城市建设活动空前繁荣,然而,由于在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缺乏相应的环境控制和环境规划,在许多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对环境保护的论述往往还只停留在各个污染点治理的描述上,这种观念已无法应付日益复杂的城市环境问题。所以,城市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控制。这样也直接影响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在城市规划领域加强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理论和控制手段的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我们将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念应用在这项研究上,重点分析了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其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建设和谐的环境、和谐的城市,并最终实现天人合一的和谐社会。

1理论基础

1.1当代城市规划理论

(1)“反规划”的思想;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人们应该要考虑保护什么,不是要考虑盖什么。所谓“反规划”,就是要考虑哪些东西是不能动的,1000年不能动,1万年也不能动的。

——俞孔坚

“反规划”的思想是由北京大学俞孔坚等研究学者提出的,其基本含义是:我们在考虑城市新物质建设的同时,必须要意识到人也需要自然的服务:新鲜的空气、干净的水、休闲、体育、审美等等。而这些并不是由我们人造的,而是大自然积累下来的。

“反规划”的意图就是:如何先保护大自然的这个生命之树,而后再思考城市、建筑等,因为,这些都是这个生命之树下的果实。

(2)“田园城市”与“广亩城市”:

这两者是当代生态城思考的基点,也是在城市规划领域中对于环境保护问题思考的最好体现。“田园城市”是由英国著名城市规划师霍华德提出的,主要思想是在于将城市的人造物与自然的环境同时考虑,将城市规划的人为控制与原初的自然体作为相互等同的因素,以此来控制城市规模及城市土地的利用“广亩城市”是由建筑师赖特提出的,主要思想在于为单位性因子提供标准的配给,以系统论的观点来思考城市,用单一的标准结构控制整体城市的环境。

这两个途径分别从区域和自身活力的角度形成了城市规划中对于环境保护的策略,都体现了环境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对于当代的城市规划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人与动物、花草及所有造物的关系中,存在着一种完整而伟大的伦理,这种伦理虽然尚未被人发现,但它最终将会被人们所认识,并成为人类伦理的延伸和补充??毫无疑问,使人与人的关系文明化是头等大事。一个人首先必须做到这一点;人类的精神护法为了确保这一点而暂时忽略了对其他存在物的关心,这是无可非议的。这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可以说是苟日新,日日新。但是,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文明化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这方面,所有的工作都有待我们从头做起。

当人类历史蹒跚进入20世纪中期时,地球自然生态和人类精神生态呈现出重重危机,人与自然关系的诸多问题引发了西方思想文化领域的反思和自省。特别自20世纪70年代始,历史、哲学、法律、社会学和宗教等很多人文学科的研究,都显现出“绿色化”态势。在社会领域,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环境保护运动作为“新社会运动”(newsocialmovements)的一支,与反战运动、民权运动、妇女运动等一起席卷欧美,向西方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发起挑战。改变过去主宰文学研究的“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批评立场,代之以“生态中心主义”的批评。并且在竭力完成一个“朝向以生物为中心的世界观的转变”。

回顾整个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历史,其研究的核.心依然是有关“环境身份”的确定问题[4]。身份认同是一切文化的基础,因而,在环境伦理上有关身份的问题同样具有着重要的作用。用和谐的理念为环境身份问题设定了全新的归属,同时也为城市规划中有关环境问题的思考指明了新的方向。

2实证基础——当代城市环境问题的调查——a.n.怀特海这些准备工作是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它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资料,例如地理位置、生态环境、气象、水文等;城市的社会与经济状况,如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等[6];环境状况的调查分析,如大气、水体、噪声的监测资料,固体废物的来源与历年累计量,对污染的治理状况等;城市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功能区划等。(2)城市规划应同时编制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综合整治规划。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在对水污染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容量计算最大允许排放量并确定最佳治理方案[7]。根据我国水污染的具体情况,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应该通过改革落后的生产方式,采用少废、无废工艺实现清洁生产,提高污水处理效果和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修建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治理,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水资源的目的。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环境目标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与处理、处置指标体系并制定最终治理对策。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处于固体废物包围之中,解决固体废物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固体废物综合整治规划的目的是依据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城市规模对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处理并循环利用。进人新世纪在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中注意“可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3)城市规划编制应将整体环境“区域化”及“节点化”。

区域化就是将城市的环境放到整体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九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农村公路是农村经济发展、农业机构调整、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更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村公路要解决“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与低产出、低效益、低科技”的矛盾,就必须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农村公路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农村公路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突出质量效益,统筹建设管理养护,促进农村公路走上投入少、污染少、消耗低、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规范设计建设中体现人性化

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是为群众谋利益的一个方面。我们要在农村公路的规划和设计上重点体现出“以人为本”。在规划上要听群众的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合理搞好规划布局,尽可能的将通村公路修到村部、学校、村组院落、田间地头,延伸到生态观光园、农业示范区、畜牧养殖小区、生产园区和产业基地等人流、物流集中的地点,并尽可能与其它公路联网。在设计上要体现环保、安全、舒适、便民的.原则,路线、坡度、弯道半径、错车台设置上体现人性化。合理布局候车站点,开通农村公交或农公班车,方便群众出行,力争使农村公路建设能使绝大多数群众得到实惠,让群众满意。

二、树立发展意识,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建设标准

一是要把立足当前实际与适应将来发展结合起来,推进“通乡公路”建设。通乡公路原则上不低于三级技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6米,路面机构以水泥混凝土为主,小桥涵与安保工程同步建设。不能过于强调当前经济困难而低标准重复建设,避免浪费投资和失去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是要把立足国家政策支持与发挥地方积极性结合起来,推进“村村通水泥(油)路”工程建设。实现以行政村村部(学校)为标志通水泥路,是“十一五”我省农村公路的目标。在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中,要执行技术等级不低于四级、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混凝土路面厚度不低于18厘米,强度不低于c30,并合理设置错车道;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并完善安保设施的最低标准。经济条件许可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任务提前完成的地区,可开展实施村村通延伸和联网工程。

三是要把立足满足农民需要与经济可行结合起来,推进“渡改桥”与“客运站、渡运码头”建设。“渡改桥”工程不能仅仅解决“行人”的问题,要满足能够通行农业生产机械和农用运输车辆,达到适应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需求,桥面净宽以不低于4.5米为宜。

三、突出质量效益,实现农村公路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指又好又快和可持续的发展,强调的是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这对农村公路来说更有意义。就发展质量而言,农村公路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质量不搞好就会劳民伤财,会损害群众的利益。因此要继续开展好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把质量工作放在核心位置,动员领导、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质量监督,采取“政府监督、业主管理、专业化监理和社会各界参与”等多种措施、利用多种手段搞好质量控制,确保农村公路是修一条成一条,见效一条,真正把通村公路修成群众的满意路、放心路、致富路。其次是发展的效益,就农村公路而言,效益可以理解为数量、规模及作用的发挥。要加强项目争取,动员各方力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里程,构建覆盖面更广的农村公路网络,提高农村公路发展的效益。

四、统筹建设管理养护,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农村公路发展中,要统筹农村公路配套建设、统筹路、站、运一体化发展、统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促进农村公路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统筹农村公路配套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路附属设施、安保工程和警示标志,促进农村公路的全面发展。一是搞好附属设施建设。要搞好错车台、路肩、边沟、护岸、绿化等设施建设。二是配套安保工程。农村公路坡陡、弯急、交叉点多,要在危险路段设置防撞墙、防护墩等设施,提高安全通行能力。三是完善警示标识标牌标桩。要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设置标牌和宣传牌,在交叉道口和临河、临崖等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牌、标桩等设施。通过配套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公路等级化、标准化和美化。

统筹路、站、运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公路的协调发展。目前,农村车辆通达深度不足,群众乘车不便的问题依然存在,公路的运输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未真正发挥出来。要按照“路、站、运、渡”一体化发展原则,推进城乡客渡一体化进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方便和实惠。同时要积极发展农村货运市场。支持发展农村货运企业,加强场站网点建设,建立农村货运集散物流中心,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促进农村货运的发展。

统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促进农村可持续性发展。农村公路建设成败在质量,长效在养护,“三分建设,七分管养”是农村公路工作的基本经验。良好的养护是实现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的长效机制,实行“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同时加强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开展公路执法,维护路产路权,并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示范路”、“路基标准化”等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积极开展机械化养护,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养护方式,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由粗放式向集约式的转变,从而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综合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真正实现农村公路“村村通、路路通、天天通”的目标。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十

摘要:通过分析南通沿海开发过程中面临的环境压力和目前存在的不足,结合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目标,从环境保护角度探讨了南通市的沿海开发战略问题。南通市需根据区域发展定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根本,重点实施生态空间管制、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保障南通沿海开发战略实施的同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确保生态安全。

关键词:南通市;沿海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战略

江苏省南通市地处我国沿江沿海“t”型生产力布局主轴线的交汇区域,是江苏沿海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江海岸线372km,滨江临海的区位优势独特。近年来,《南通市沿江开发江海联动总体规划纲要》、《南通市沿海开发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和《南通市“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总规划和分类规划先后编制,对江海岸线的利用与后延陆域的布局进行刚性约束和控制,统筹港口、园区、产业、城镇建设[1-2]。南通市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是江苏沿海地区“两纵六横多节点”生态廊道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生态服务功能。本文通过研究南通沿海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探索南通沿海开发环境保护的新道路,为南通沿海开发奠定环境基础,实现人与自然生态和谐发展、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护研究论文篇十一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范围内具有乡村性质的居住区,或者说是一类处于由乡村居住区(村庄)向城市居住社区转型过程中的过渡型居住区,它是中国快速城市化与征地扩大化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长期以来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发展,导致社会城市化滞后于土地城市化的结果。笔者以新乡县几年来城中村改造为视野,经过认真调研,对城镇化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对策。

一、新乡县城镇化过程中城中村改造的现状

新乡县地处中原经济区中心地带,县域面积382平方公里,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6镇1乡,178个行政村,35万人,耕地35万亩。全县综合经济实力连续多年保持全省20强。将全县178个行政村规划成54个新型农村社区,截至目前,已启动建设32个,其中,市级示范社区8个。累计投入新型农民住宅建设资金28.7亿元,建成和在建新型农民住宅15509套,建筑面积306.5万平方米,32个社区均开始入住,入住农户12276户,入住率达70%。

城中村改造中发现的问题

1、土地问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大、速度快、对土地的需求大与建新房拆旧宅的周期长、难度大并不易及时腾出土地的现状是当前深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突出矛盾。

2、资金问题。一是新乡县城中村改造主要靠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支撑,特别是依靠县财政投入,近年来,新乡县投入新型农村社区的各类项目资金6.4亿元,其中投入新建社区的近5亿元,目前仅够完成20个新建社区一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部分拆迁补偿。如果保持目前的投入机制,不但县财政将被拖跨,社区建设也将难以为继。二是农民到新型农村社区建房,户均投资需20万元左右,由于农民的信用意识薄弱,而银行贷款门槛又过高,导致农民较难获得银行的贷款。

3、旧宅拆迁问题。旧宅拆迁成本高、难度大。新乡县由于经济基础较好,以来全县50%以上的农户都完成了新一轮的房屋翻建,且翻建的房屋全部是两层以上楼房。以古固寨镇后辛庄村为例,拆除160多户,已投入拆迁资金1400万元,平均每户需投入拆迁资金8万元,如果不引入市场机制,巨额的旧宅拆除补偿资金根本无法筹措。

4、运行管理问题。在城中村改造推进中,虽然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划配套跟进实施,但由于上级对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办公经费来源没有明确意见或规定,加上公共服务设施内部软件配置也需要资金投入和过渡周期,导致社区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无法及时到位,出现了重建设、轻运行的问题。

5、规划管理问题。新乡县成立“村改居”工作机构――制定村集体资产共有者身份确认方案――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评估确认――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和村集体资产量化方案――征求村民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村民会议表决通过――报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组织实施。共规划54个新型农村社区,目前已启动32个,调研表明,虽然很多规划已制定出台,但在规划执行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规划优先的理念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部分规划层次偏低、前瞻性不强;二是总体规划与重点规划的制定、衔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城乡一体的规划执法体制尚未理顺,导致规划执法不到位。

二、集体资产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首先,集体资产运营收益难以在城中村民之间实现公平分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许多地方采取了对集体资产进行量化分配、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措施,旨在通过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使产权明晰,保障每一个城中村民的经济利益,但是,大部分城中村民目前尚不具备作为现代企业股东的知识与素质,不懂得如何行使自己对企业的权利以及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对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缺乏知情权,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得不到股东的监督和制约,企业改制只是一个表面化的形式,并未真正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收益分配的不公平难以避免。其次,城中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城中村股份制经济的盈利状况既取决于其自身的竞争能力,又取决于宏观经济背景,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以此作为城中村民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显然具有较大的风险。

三、关于集体成员权受损害的现状及问题

通过土地流转,让农民放弃土地进入城镇成为市民,这一过程中的农民权益再次引起关注。集体成员权受损害的现状及问题有:1.农民的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面临被剥夺的危险。在土地流转中,给予农民补偿的也仅限于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整组整村搬迁后集体建设用地、未承包土地、公用地要么不给于补偿,要么补偿与农民无缘。2.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的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首先,以土地换社保违背了中央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政策导向。其次,以土地换社保的做法,是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分割的产物。目前我国城镇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廉价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基本涵盖了社会保障的所有项目。若农民的社保要用其主要的生产资料--土地交换为代价,显然与中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精神背道而驰。再次,以可以世代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成员受益权换取这一代农民的社会保障,无疑是对农民的不公。这种制度安排,农民付出的代价和承担的风险是巨大的。第四,没有考虑农民的稳定就业和收入的增长。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断了非农就业农民的退路,减少于兼业农民的收入来源,特别是纯农户失地意味着失业,尤其是中老年农民,不少将依靠领取的基本生活补助费维持生计。

3.集中居住后农民失多得少。一是农民贡献了较大面积的宅基地,但只是得到集中居住区面积有限的住房。二是减少了部分农民的家庭副业收入。三是集中居住后农民的生活成本大幅度增加。集中居住后,蔬菜等副食品消费全部要购买,水电费、物业费等的支出大幅度增加。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分配问题(1)关于在政府、集体、村民之间的分配:笔者认为:集体经济组织应是村民集体管理集体经济而设立的组织,村内集体收入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但在实践中,很多地方没有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收入分配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代为行使权利。因而,当土地收益分配纠纷发生诉讼时,便发生在村民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之间。因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济管理的组织,两者均不是一级政府机构,所以,进行的管理、分配等活动不具有行政性。

(2)关于村民各家各户之间的分配:法律已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有权参与分配的也只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认定的依据一般应以户籍为原则,但户籍又不是惟一依据。在实际分配时应注意区分如下几种情况: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回,已属居民户,且已在外工作,有生活来源,虽然未将户口迁至其工作所在地,但不应当以户口在本村认定其分配资格;5、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6、确系本村新生人口,根据法律规定,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故不能以其户口手续未办好而拒绝发放,只要能够确认征地补偿费产生于其出生之后,就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另外,笔者认为:1、服刑人员的合法财产权利不受剥夺,不应当以其正在服刑为由拒绝发放;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扣留村民的合法财产,确实存在其他纠纷应通过正当途径、合法程序解决。

五、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成员权益保护的对策与措施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包括了对于集体财产的所有权,还包括了对于集体事务的管理权。集体组织成员权包括:(1)监督和参与对集体财产民主管理的权利。(2)有权根据章程选举集体财产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3)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分得宅基地建造房屋。(4)有权要求分取收益。(5)在集体财产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有权推选代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一些地方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在涉及农村征地补偿、土地使用权流转方面,违反法定程序出售、出租集体财产、发包集体土地、侵吞土地补偿款,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在这些方面赋予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司法救济权,但是其可操作性和适用范围远远小于实际的需要。

1、修改现行法律,建立有利于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农地产权制度。现行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本着“耕者有其田”的精神,通过新的立法或司法解释,明晰集体土地的具体含义,“农村集体”可以理解为所有农户或成员联合成一个整体,对所拥有的土地享受法律上的最终归属权、管理和控制权、收益权;还可以理解为集体中每个成员对于土地拥有公平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使农村集体经济的每一个成员都拥有按股分割农地所有权的权利,可以将土地入股、向企业出租,从而分享不断上升的土地级差收益。

2、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首先,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内涵与外延,借鉴国外立法对“公共利益”做出列举性规定,将国家的征地权严格限定于公共利益的需要,防止征地权的滥用。其次,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必须制定新的补偿办法,以市场补偿为原则,补偿费要以土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同时要考虑农民失地后选择就业、居住、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需要以及土地的区位、市场供求状况、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政府的宏观政策等因素,让农民分享到经营城市过程中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保障农民不因土地被征收而生活水平下降。再次,增加土地征收的安置方式。改一次性的货币补偿为分期和终身的货币补偿;改货币补偿的单一方式为包括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以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最后,建立严格、透明的土地征收程序。主要包括:预先通告,确保失地农民知情权;召开征地听证会,确保有关权利人的话语权;建立集体土地征用异议制度,对有异议的,应当允许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救济;加强监督,使征地行为透明化,避免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侵占农民的土地补偿费用。

3、制定《农民权益保障法》,明确农民土地权益的内涵。农民土地权益具体包括:1、财产权,既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增值的权利。2、生存权,即农民依靠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的权利。3、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农民以土地为劳动对象,实现劳动价值的权利。4、农地发展权。即将农地改为最佳利用方向的权利。它是内生于土地所有权而又可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用益物权,农民作为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承包经营者应当享有这种权利。5、成员权,即农民作为集体土地的共同拥有者成员之一,对于集体土地的处置、收益等事务,天然地享有决策权。6、与土地有关的一系列相关权利。

4、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一)建立农民土地权益的司法救济途径。为保证被征收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司法机关或独立的第三方对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进行审理或仲裁是确保土地征用征收公平性的必然发展趋势。(二)建立农民法律援助制度。具体措施为:首先,国家积极引导独立于法院体系之外的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专门的农民土地权益法律援助中心或部门,为农民在土地权利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其次,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培训,熟悉与土地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再次,法律援助中心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通过媒体宣传、散发书面资料,对农民提供面对面的咨询等方式,向农民传播有关土地权利的常识。最后,所有服务和法律代理均应当实行低价收费或者免费。(三)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地方立法机关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征地保障办法》,合理界定保障对象;科学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同时,确立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机制,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位。(四)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具体内容包括:为失地农民建立相应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农村合作医疗组织的立法;探索失地农民医疗保障机制,建立失地农民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个人帐户和集体帐户,以应对大病风险医疗问题。(六)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建立一个布局合理的人员培训网络,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和文化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让失地农民真正掌握一门非农职业技能,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

(作者通讯地址:新乡县人民法院,河南新乡453700)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