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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精选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7 23:09:22 页码:10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精选8篇)
2023-11-17 23:09:22    小编:ZTFB

2.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思考与总结论证是总结文章中通过逻辑推理和证据支持论点的关键环节。总结范文中的思路和结构可以作为我们写作的参考和借鉴。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一

______派出所:

兹有新生儿姓名:_____,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其父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其母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现特申请将______户籍报入其母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填写父亲户籍地址),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二

xx市xx派出所:

我叫xx,xx岁,重庆市江津人,20xx年5月9日在贵市xx小区购买了住房一套,并于20xx年11月25日实际入住。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把本人及孩子户口迁到昆明这边来,以方便本人工作及孩子上学。

根据昆明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特请求贵所按照有关规定,将本人及小孩的户口予以接收兹谢(附本人及小孩户口簿、所在社区证明等材料)。

特此申请,请予办理。

申请人:

日期: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三

某某派出所:

申请人父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母亲姓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由:我们二人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同居,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叫xxx,因未办理结婚手续的原因(或长期在外务工的原因),一直未给小孩申报户口,考虑到小孩即将上学,现申请给我的小孩上户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小孩。

父母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中国婚姻法规定,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三、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全部内容。非婚生子女由于是那些买有结婚生下的小孩的,所以其法律规定跟其他的是不同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四

__________派出所:

申请人:_____姓名:_____,年龄:_____,电话等基本情况。

申请事由:本人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医院生育一男孩,现取名为_____,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申请入户,望准予申请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五

各级领导:

本人_______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____支队教导队士官__________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男孩,取名____________,因父亲在部队服役,我长住娘家,为方便小孩以后的生活和学习,根据现行落户政策和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今特申请将我儿子____________的户口落入我户下,敬请各级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为感。

特此申请,敬请批准!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六

_____市公安局常平分局:

本人_______,男,于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户口所在地为____________,籍贯广东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做临时工,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于___年___月___日同_________女青年_________未婚生育一小孩,取名_________,现已五岁,小孩自出生以来一直随父居住在_________。

_________,女,于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户口所在地为_________,籍贯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无工作,居住在_________。

本人与_________当年未婚生子是因为_________生育时未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后本人与_________因性格不合而分开,故一直未办有结婚证,分开后小孩一直随母生活。

小孩今年已五岁,因未办理户口面临接受教育的问题,现申请随母给予小孩登记入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七

尊敬的领导:

本人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人,于20_____年_____月同_____地方男青年张_____未婚生育一小孩,取名毛毛,其父张_____身份证号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要求随母给小孩登记入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婚生育随母入户申请书怎么写篇八

某某派出所:

申请人父亲: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母亲姓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由:我们二人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同居,于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叫xxx,因未办理结婚手续的原因(或长期在外务工的原因),一直未给小孩申报户口,考虑到小孩即将上学,现申请给我的小孩上户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小孩父母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中国婚姻法规定,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原则出发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三、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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