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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 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总结(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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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 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总结(七篇)
2022-12-25 03:04:54    小编:ZTFB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关于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力实施教育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3月份和9月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2%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100%进入学校就读。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妇联主席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各乡(镇)长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包村包片负责,抓好依法控辍工作,积极签订“乡镇—村—社—户”为主线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结合扶贫、公安数据库,建立本乡镇在校生花名册、在外就读花名册、辍学生花名册、0-20周岁花名册、其他未入学情况花名册;依法劝返本辖区户籍适龄少儿入学就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督促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及时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核算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

(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

(五)县卫计局:负责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御、传染病防治工作。

(六)县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治理;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八)县司法局:配合乡镇、学校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县民宗局:如实统计全县适龄少儿入寺为僧数据;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避免新的适龄少儿入寺为僧,确保适龄少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十二)县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全县留守儿童数据统计;深入各乡镇、学校、社区巡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家庭教育宣传;帮扶困境儿童,确保不因贫而辍学。

(十三)县残联:建立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台账,数据要实、要准;建立健全残疾适龄少儿保障机制;加强对残疾适龄少儿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入学就读,使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入学达90%以上。

(十四)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十五)村(社)委会:村(社)委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村规民约处理,确保本村、社区适龄少儿按时入学。

(十六)中小学校:学校校长为“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保学”责任,制定工作规划,与校务会、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校长包校、校务会成员包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班级的“保学”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真正把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汇报制度和家访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及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大对学习、生活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加强家长和适龄少儿的法律意识。

校长:学校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统一指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开展工作,提高本校义务教育巩固率;必须熟知本校在校生人数,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以学籍档案为准开展不少于2次排查工作,针对各班学生详细信息和学生考勤情况,做好排查工作信息记录;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40人次。

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名注册时,要如实登记、规范填写学生及其家庭所有信息,所上交教务处的表册,必须内容填写完整,书写规范,易于辨认;建立本班规范学籍档案,协助学籍管理员完善本班学生的休学、转入、转出等相关手续;实行班主任包班制,认真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查,每天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及时访,对未入学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及时当天家访,并上交家访记录;及时报,对查出的3天未到校又为履行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家访确认为辍学生,名单要在一小时内报教导处;及时劝,对确认要辍学的学生,班主任及时与任课教师联合劝学生返校,确保无一名学生无故流生;要重点关注“留守生”和“后进生”,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留守子女联系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不得歧视后进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本班人数一半。

任课教师: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教务处与班主任协调安排,实行任课教师包学生制;要掌握了解所授课班级学生的详细信息;每节课前要用1-2分钟检查学生到位情况,若发现有学生缺席,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告知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牵头做跟踪联系,如有辍学现象,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形成合力做好劝返工作;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于品行较差的学生要协助班主任加强思想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沟通向学校汇报,由学校采取措施实行帮扶控辍;认真做好补差工作,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不使任何学生掉队;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改变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吸引学生学习,改变学生厌学情绪,实行课改控辍;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15人次。

(一)明确分工,全力履职。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控辍保学领导机构逐步健全,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坚决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县政府、乡政府、村(社区)、村(居)民为一线,主抓劝返复学工作;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家长为一线,落实保学安置工作责任。充分利用青海省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平台,加大核查摸底力度,实行销号清零制度。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工作,任务分解到乡、村(社区)、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疑似辍学情况得以落实。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一方面摸底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劝返。

(二)宣传先行,全力动员。各相关单位、乡镇、学校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风气。

(三)依法控辍,全力管控。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落实职责,出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保障性措施文件,让控辍保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不按章办事的相关人员,通过法律手段,使行政复学工作具体化、可操作,形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不了寺、务不了工、结不了婚的管控体系。

(四)妥善安置,全力保学。县教育局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细化到吃、住、学、管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安置就学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解决个别学生反复辍学问题。县教育局要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需求返校学生的实际,做好分类安置。组织教研力量,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单独编班,做好课程设置,确保符合学生实际,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杜绝学生厌学辍学问题。县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各乡(镇)解决安置工作中面临的校舍、教材不足问题及营养餐费、寄宿生生活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不足等问题。

(五)落实责任,全力督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乡(镇)政府、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辍学生劝返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第一阶段:摸清去向底数(1月中旬至2月底)。各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各学校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对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1239名)、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138名)、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去向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1、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核实学生基本户籍信息,按乡(镇)、村社、年龄分解到位。(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1239名学生)

2、各学校、各乡(镇)按照乡(镇)、村社、户、年龄、辍学时间查实数据,并编制花名册。

3、各乡镇按照编制的花名册,抽调人员深入村社,逐一核实辍学生去向,并登记造册,开展辍学生的劝返工作。

4、各乡镇要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对辖区内的无户口人员、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按照户籍管理规定逐一清理规范。

第二阶段:乡镇劝返、学校安置(3月1日至3月10日)。依据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等数据来源:

1、各乡镇制定辍学生劝返方案,下发返学通知书,督促辍学生按期返校,及时掌握本乡镇辍学生返校情况。

2、各乡镇、各学校沟通协调,对本学期春季开学后未及时返校的在校生进行追踪核查,摸清学生动向,劝返其尽快返校就读。

3、各学校做好返校生统计工作,建立劝返学生台账,每日将辍学生劝返情况与下午5点前上报县教育局。

4、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返校复学生就读工作的方案》(兴教〔2018〕30号),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辍学生复学就读方案,统筹安排好劝返入学的班级、教材、教师配备、食宿及安全管理等一切保障。

第三阶段:县级督查(3月11日至3月30日)。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学校,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乡镇、学校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等方面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劝返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责令整改建议。

1、各乡镇继续开展未返校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县政府根据各乡镇劝返复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2、各学校对返校复读生中无学籍的,抓紧补录学籍,重点为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各乡镇两基干事要与各校统计员及时沟通,需对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问题学生,第一时间提供印证材料,以便复学生全部录入学籍。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4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各乡镇、学校自查、县级督查梳理出的辍学生全面复学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县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省州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5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辍学劝返生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乡镇、各学校要全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同时,提早做好秋季开学控辍保学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协调、早落实,使控辍保学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针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1、全面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乡镇、村、学校及成员单位责任人责任,做到领导、人员、宣传、责任、措施、时间、目标到位。

2、加强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乡镇政府报告,提交名单,乡镇、村采取措施督促学生返校。

3、严格适龄生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总。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核实学生去向,做到不漏一人。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

4、树立优良师德师风建设。各校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

5、加强辍学多发时段学生的跟踪管理。各校突出抓好小升初、八年级成绩分化和初中毕业年级三个辍学多发关口。把“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纳入控辍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明确辍学返校生关爱体系。各校要安排师生为辍学返校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在生活上对其关爱,让其感受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温暖和关怀。校领导、班主任们平时积极与辍学返校生家长沟通,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查明原因,对症下药,消除其辍学意向,以确保学生在校学习。

(一)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县教育局负责对《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县控辍保学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教育局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宣传《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帐,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学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本乡镇入学率。各中小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基〔2015〕82号),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三是贯彻执行《2018年返校复学生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兴教〔2018〕39号),各校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发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56号),各校要完善并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认真审核贫困程度,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儿童少年享受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

(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学校要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返校辍学生以注册学籍的,返回原学校就读;未注册学籍或从未上学的,按年龄阶段插班入学,意愿在本乡镇就读的,可进入本乡镇学校相应班级就读,除此之外,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返校划分区域安排进入学校就读。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返校生、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四)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联系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按既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加强户籍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等工作。二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制度,配合乡镇、村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乡镇、教育行政部分。三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保证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杜绝学生在流转中辍学。四是各乡镇、学校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孤儿学生等5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措施不力的乡镇、学校、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控辍保学工作得力,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较高的乡镇、学校、个人,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记录工作日程、专项教育档案等乡镇、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本乡镇、本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实不清,措施不力,县委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辍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四)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不达指标的乡镇、义务阶段巩固率达不到指标的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义务阶段巩固率超指标完成,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五)对辍学生劝返工作不力的乡镇、学校、个人,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辍学生劝返工作政绩突出的乡镇、学校、个人,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关于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二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我校为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班班主任负责此项工作,落实责任,特别是保证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等孩子入学,确保适龄少年儿童“同在蓝天下,共进大学堂”。为此,学校与各班班主任签订此责任书,对未采取措施组织防止本班学生辍学的,依照学校有关管理条例条款追究其责任。

一、保证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布置的书杂费或其它代收费用除外),不乱收费、乱罚款,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的宴请或馈赠。

二、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役使、变相役使学生。

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时上下课、按时放学,作业符合标准,不用作业惩罚学生、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利。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不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不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和学生家长。

四、班主任是制止学生辍学的主要负责人,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动向,做好“两困生”的家访工作,保证本班学生巩固率为100%,一旦发现辍学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学校实行辍学工作责任追究制,凡因工作不力或言行违背职业道德而造成学生辍学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书期限:自签责任书之日起生效,无论人事变动更换,此责任书均有延续性。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各班主任各执一份。

关于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三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全县中小学校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力实施教育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3月份和9月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2%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100%进入学校就读。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妇联主席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各乡(镇)长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包村包片负责,抓好依法控辍工作,积极签订“乡镇—村—社—户”为主线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结合扶贫、公安数据库,建立本乡镇在校生花名册、在外就读花名册、辍学生花名册、0-20周岁花名册、其他未入学情况花名册;依法劝返本辖区户籍适龄少儿入学就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督促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及时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核算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

(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

(五)县卫计局:负责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御、传染病防治工作。

(六)县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涉及的社会治安问题,依法处理扰乱学校秩序、对学生殴打或侮辱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治理;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县民政局:加强对弱势儿童、少年的救助和关爱,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辍学。

(八)县司法局:配合乡镇、学校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十一)县民宗局:如实统计全县适龄少儿入寺为僧数据;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避免新的适龄少儿入寺为僧,确保适龄少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十二)县妇联: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健全全县留守儿童数据统计;深入各乡镇、学校、社区巡回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家庭教育宣传;帮扶困境儿童,确保不因贫而辍学。

(十三)县残联:建立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台账,数据要实、要准;建立健全残疾适龄少儿保障机制;加强对残疾适龄少儿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入学就读,使全县残疾适龄少儿入学达90%以上。

(十四)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对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十五)村(社)委会:村(社)委会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协同乡(镇)人民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学习,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依据村规民约处理,确保本村、社区适龄少儿按时入学。

(十六)中小学校:学校校长为“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保学”责任,制定工作规划,与校务会、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校长包校、校务会成员包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班级的“保学”工作责任制,学校与学生监护人签订《义务教育责任书》,真正把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学生辍学情况汇报制度和家访制度,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做好辍学生家访及劝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大对学习、生活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加强家长和适龄少儿的法律意识。

校长:学校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统一指挥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开展工作,提高本校义务教育巩固率;必须熟知本校在校生人数,随时掌握学生变动情况;每学期组织有关人员以学籍档案为准开展不少于2次排查工作,针对各班学生详细信息和学生考勤情况,做好排查工作信息记录;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40人次。

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学生报名注册时,要如实登记、规范填写学生及其家庭所有信息,所上交教务处的表册,必须内容填写完整,书写规范,易于辨认;建立本班规范学籍档案,协助学籍管理员完善本班学生的休学、转入、转出等相关手续;实行班主任包班制,认真做到“四及时”:即及时查,每天上课前班主任要亲自查点学生到校情况;及时访,对未入学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及时当天家访,并上交家访记录;及时报,对查出的3天未到校又为履行手续的学生,班主任家访确认为辍学生,名单要在一小时内报教导处;及时劝,对确认要辍学的学生,班主任及时与任课教师联合劝学生返校,确保无一名学生无故流生;要重点关注“留守生”和“后进生”,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留守子女联系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不得歧视后进生,切实关心学习困难学生和行为偏差学生;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本班人数一半。

任课教师:按照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教务处与班主任协调安排,实行任课教师包学生制;要掌握了解所授课班级学生的详细信息;每节课前要用1-2分钟检查学生到位情况,若发现有学生缺席,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告知本班班主任,由班主任牵头做跟踪联系,如有辍学现象,及时上报学校,以便形成合力做好劝返工作;要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于品行较差的学生要协助班主任加强思想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家庭贫困的学生要与班主任沟通向学校汇报,由学校采取措施实行帮扶控辍;认真做好补差工作,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不使任何学生掉队;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大教学改革力度,改变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吸引学生学习,改变学生厌学情绪,实行课改控辍;科任教师每学期家访数不能少于15人次。

(一)明确分工,全力履职。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控辍保学领导机构逐步健全,不断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与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任务,统筹各方力量,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坚决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县政府、乡政府、村(社区)、村(居)民为一线,主抓劝返复学工作;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家长为一线,落实保学安置工作责任。充分利用青海省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系统平台,加大核查摸底力度,实行销号清零制度。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工作,任务分解到乡、村(社区)、责任人,确保每一个疑似辍学情况得以落实。克服困难,加大工作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一方面摸底调查取证,一方面积极劝返。

(二)宣传先行,全力动员。各相关单位、乡镇、学校要重视宣传动员工作,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细致的做好群众思想动员,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主动送孩子入学成为社会风气。

(三)依法控辍,全力管控。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落实职责,出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保障性措施文件,让控辍保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不按章办事的相关人员,通过法律手段,使行政复学工作具体化、可操作,形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不了寺、务不了工、结不了婚的管控体系。

(四)妥善安置,全力保学。县教育局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意见,指导各乡(镇)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细化到吃、住、学、管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安置就学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解决个别学生反复辍学问题。县教育局要按照不同学段、不同年龄、不同需求返校学生的实际,做好分类安置。组织教研力量,坚持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年龄、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单独编班,做好课程设置,确保符合学生实际,使其学有兴趣、学有所获、学有所得,杜绝学生厌学辍学问题。县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全力支持各乡(镇)解决安置工作中面临的校舍、教材不足问题及营养餐费、寄宿生生活费和生均公用经费不足等问题。

(五)落实责任,全力督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乡(镇)政府、学校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辍学生劝返工作、家访工作、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表扬;对“控辍保学”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我县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辍学率超标的乡(镇)政府、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第一阶段:摸清去向底数(1月中旬至2月底)。各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各学校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重点对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1239名)、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138名)、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的去向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

1、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核实学生基本户籍信息,按乡(镇)、村社、年龄分解到位。(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1239名学生)

2、各学校、各乡(镇)按照乡(镇)、村社、户、年龄、辍学时间查实数据,并编制花名册。

3、各乡镇按照编制的花名册,抽调人员深入村社,逐一核实辍学生去向,并登记造册,开展辍学生的劝返工作。

4、各乡镇要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对辖区内的无户口人员、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按照户籍管理规定逐一清理规范。

第二阶段:乡镇劝返、学校安置(3月1日至3月10日)。依据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疑似辍学的学生、2010年-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等数据来源:

1、各乡镇制定辍学生劝返方案,下发返学通知书,督促辍学生按期返校,及时掌握本乡镇辍学生返校情况。

2、各乡镇、各学校沟通协调,对本学期春季开学后未及时返校的在校生进行追踪核查,摸清学生动向,劝返其尽快返校就读。

3、各学校做好返校生统计工作,建立劝返学生台账,每日将辍学生劝返情况与下午5点前上报县教育局。

4、各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返校复学生就读工作的方案》(兴教〔2018〕30号),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辍学生复学就读方案,统筹安排好劝返入学的班级、教材、教师配备、食宿及安全管理等一切保障。

第三阶段:县级督查(3月11日至3月30日)。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各学校,通过看、查、访、议的方式,对各乡镇、学校从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指标控制、教育行为、日常监控等方面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劝返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提出责令整改建议。

1、各乡镇继续开展未返校辍学生的劝返工作,县政府根据各乡镇劝返复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2、各学校对返校复读生中无学籍的,抓紧补录学籍,重点为7至15周岁户籍库人口中不在学籍库的学生。各乡镇两基干事要与各校统计员及时沟通,需对有户无人、一人多户、一家多户、户籍信息错误、死亡未注销、未及时迁入迁出等问题学生,第一时间提供印证材料,以便复学生全部录入学籍。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4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各乡镇、学校自查、县级督查梳理出的辍学生全面复学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县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形成汇报材料上报省州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5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辍保学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辍学劝返生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各乡镇、各学校要全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同时,提早做好秋季开学控辍保学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协调、早落实,使控辍保学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针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1、全面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乡镇、村、学校及成员单位责任人责任,做到领导、人员、宣传、责任、措施、时间、目标到位。

2、加强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乡镇政府报告,提交名单,乡镇、村采取措施督促学生返校。

3、严格适龄生信息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总。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核实学生去向,做到不漏一人。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

4、树立优良师德师风建设。各校紧紧围绕“育人为本,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学生。

5、加强辍学多发时段学生的跟踪管理。各校突出抓好小升初、八年级成绩分化和初中毕业年级三个辍学多发关口。把“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困难学生)、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弱势家庭学生纳入控辍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明确辍学返校生关爱体系。各校要安排师生为辍学返校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在生活上对其关爱,让其感受到学校老师和同学的温暖和关怀。校领导、班主任们平时积极与辍学返校生家长沟通,观察学生情绪变化,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进行耐心教育,查明原因,对症下药,消除其辍学意向,以确保学生在校学习。

(一)切实履职,健全长效机制。县教育局负责对《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各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县控辍保学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教育局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根据自身职责,共同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宣传《义务教育法》、《兴海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帐,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并劝返辍学学生复学,经劝返仍不复学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返学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本乡镇入学率。各中小学校要掌握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和思想状况,对未到校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做好登记工作;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工作,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落实资助制度,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基〔2015〕82号),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加强联系制度,建立关爱和服务体系,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和关爱水平,为他们提供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服务,使他们安心就读,健康成长。三是贯彻执行《2018年返校复学生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兴教〔2018〕39号),各校要关心和支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认真努力营造尊重、关爱每个残疾学生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个残疾学生都得到发展,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四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156号),各校要完善并落实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认真审核贫困程度,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一帮一”、“一帮多”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贫困家庭的子女不因贫困而辍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建档立卡儿童少年享受贫困家庭帮扶资助政策。

(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大保障。一是学校要做好返校学生的生活安排,做到吃在学校解食忧,住在学校受关爱,学在学校长知识,乐在学校感幸福。二是要保证教育教学。返校辍学生以注册学籍的,返回原学校就读;未注册学籍或从未上学的,按年龄阶段插班入学,意愿在本乡镇就读的,可进入本乡镇学校相应班级就读,除此之外,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返校划分区域安排进入学校就读。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及班主任定期开展学生家访工作,做好家访记录,对可能辍学的学生(尤其是返校生、贫困生和学困生)家庭,要做好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防止学生再次辍学。三是要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和各项兴趣活动,帮助辍学返校学生、学困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四是要加强学籍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并且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四)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联系衔接,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按既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是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完善措施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宣传引导,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劝返失辍学生,加强户籍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等工作。二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控辍保学制度,配合乡镇、村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学生信息统计,并及时上报乡镇、教育行政部分。三是严格落实学籍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入学起由学校按照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学生变动要严格履行变动手续,对变动情况做到数字准确、去向清楚、手续完备,保证学籍管理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杜绝学生在流转中辍学。四是各乡镇、学校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外务工家庭、孤儿学生等5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和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一)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措施不力的乡镇、学校、成员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控辍保学工作得力,学生入学率、巩固率较高的乡镇、学校、个人,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二)对没有成立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记录工作日程、专项教育档案等乡镇、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本乡镇、本学校在校生转入、转出、休学等数据不实不清,措施不力,县委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辍学生知情不报、瞒报等,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予以通报。

(四)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不达指标的乡镇、义务阶段巩固率达不到指标的学校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适龄少儿入学率、义务阶段巩固率超指标完成,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五)对辍学生劝返工作不力的乡镇、学校、个人,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辍学生劝返工作政绩突出的乡镇、学校、个人,酌情加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关于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四

为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控制我乡中、小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现象,防止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出现反弹现象,加快我乡基础教育发展,根据县“两基”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此“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职、规”五字控辍策略,落实“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质量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使我乡在校生辍学率降到国家规定的控制线以下。

二、工作目标

小学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

三、主要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教育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重要性的认识,让“普九”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家庭、学龄儿童少年各自的法律责任和应尽义务,从而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生的发生。

2、加强“控辍保学”的制度建设。制订控制小学、初中生流失的办法,把“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乡村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干部分村包干制,领导要带头包干,采取学校、教师、家长和乡政府、村委会、家长双向动员措施,一是把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纳入乡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二是将学生“控辍保学”列入学校、教师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责任制。乡政府和村委会要签订“保学控辍”责任状,将家长义务送子女入学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学校校长也要和班主任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从制度上保证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落实而造成学生辍学率超标且又未采取切实的措施和办法动员辍学生返校的乡村干部、学校校长、教师,乡政府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村义务教育执法队要广泛宣传法律政策,严格执法。

3、做好 “两免一补”工作,杜绝乱收费。切实做好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努力促使“两免一补”资金在第一时间到位,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乱收费、乱征订、乱摊派,坚决杜绝学校、教师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者从严查处。

4、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各校要通过教师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并通过活动课等方式吸引学生兴趣,做好后进生的辅导,各专任教师要制定帮教计划,真情为“学困生”补课,优等生友情为“学困生”补课,建立好师生、学生帮扶对象,使学习困难的学生“留得住,学得好”。

6、健全义务教育管理机制,提高普及程度。学校建立和健全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辍学生报告制度、动员返校复学制度、发放义务教育证书等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并建立辍学生及返校复学生的档案。

7、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健立和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学生进出变动手续,转学必须经中心学校审批备案,无客观合理的理由,不能让学生轻易转学,全面掌握学生变动情况。

8、强化工作协调配合。社会及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控辍保学”的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控辍保学”工作,严禁辖区内用工单位和企业、厂矿招收辍学学生做工,否则从严查处,屡教不改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9、奖惩措施。中心校要负责落实各校控措保学奖惩措施,并严格负责兑现,具体要求为巩固率为100%的学校,奖给学校小学1800元,中学元;小学辍学率2%以上的学校,每辍学一名学生罚学校200元,中学辍学率3%以上,每辍学一名学生罚学校200元(注:罚款从学校校长及中心校挂村领导工资中扣除;各学校根据本校制定的“控辍保学”奖惩办法,对责任教师实行奖惩)。

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是当务之急,为此,“控辍保学”是一项复杂的重要社会工程,乡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与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为“控辍保学”,巩固我乡基础教育成果而不懈努力,使我乡的“两基”工作能顺利通过各级部门的验收。

关于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五

要经常性地向广大群众和家长进行法制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作为家长和监护人,在保证子女和被监护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后,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控制学生流失,保证所有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采取教育、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等方面的措施,切实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与教师之间签订的控辍目标责任制度,把控制流失工作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班主任,并建立相应的检查和奖惩制度。

教导处必须按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义务教育管理档案,域内所有学龄前儿童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流动、流失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登记造册,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做到底数清楚明了,情况准确及时,为控制辍学提供客观准确及时的资料。对于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为主,但须经户籍所在地乡(镇)有关部门核准,并建立具体流向登记,掌握其去向及就学情况;流入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部门主动联系,切实保证流入本地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每学年末对学生流动流失情况进行登记核实,确保不因为管理上的漏洞使一个学生失学。

必须严格执行省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准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超标准收费,也不准代收费。要实行学年初一次性公布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执行“一费制”保证学校正常运行所需的公用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要求,各级政府都要设立中小学助学金,采取多方面措施资助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从今年起,建立贫困家庭学生情况档案,根据不同家庭学生的具体情况,分别实行免杂费、免书费和给予生活补助等具体资助措施。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要把面向全体学生,增强学校生活对学生的吸引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作为办学的主要目标,坚决纠正一些学校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在推进课程改革工作中,要重视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开发,重视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重视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使每一个学生在学校都学有所获,体验到进步和成功,增强自信心,增强学校生活的吸引力。办学要密切联系当地实际,突出特色,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要大胆创新,

教师批评、讽刺、体罚、歧视甚至驱赶学生是造成学生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把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和学校建设的重要目标,把教师的师德表现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评比各方面先进的主要依据。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教师,在聘任、考核和评模奖励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撤销教师资格,清理出教师队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每学年开学后,要结合“两基”复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对控制学生流失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流失率超过国家要求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采取措施,保证流失的学生按期复学。要把学生巩固率作为评价教师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指标,凡是控制流失工作不到位或辍学人数超过规定的,要对教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辍学情况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处分。班主任教师要协同所有任课教师做好各方面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迫学生退学,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和社会不断提高认识,形成控制学生流失工作的合力。

关于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六

   实行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度,确定控辍目标落实到班级,责任到人,每学年同各班主任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教师与学生家长签订控辍目标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将完成控辍目标作为教师的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列入考核内容,定期召开控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力求提高,对完成控辍目标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无辍学的班主任实行重奖,对完不成控辍目标的,除予以罚款外,限期完成控辍目标。

1、建立控辍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指导控辍工作把控辍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的抓好、抓实。

2、实行天天过问、周周检查、月月总结制度,总结经验,找到不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教学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留恋学校,把学校变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

4、实行奖励机制。严格控制学生流失,流失率不得超过1%。

5、实行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包校、班主任包班、科任包人,形成领导把关,人人抓控辍。

6、经常向学生、学生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以法控辍。

7、对后进生。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按照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学生,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措施,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严格控制各科考试量。制定辅差转化措施。使那些因厌学而辍学的学生入学.

8、科任教师要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生未上学后,要和班主任到家动员学生上学(至少配合班主任家访 1次)。如果科任教师未参加动员工作,该教师所得控流奖将由参加的教师获得。要求班主任在做动员工作时,要通知到科任教师,并做好动员工作记录,交政教处统计。如果做了大量工作仍未返校,班主任要以书面形式将流失原因及动员情况及时上报教导处。

1. 按教育局统一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学籍,人口档案资料,逐步利用现代化手段,学籍使用计算机管理,使之管理科学化。

2.在规定时间内为新生办理统一的学籍 。

3.确定专人管理学籍,严格转入转出制度,手续健全、档案完善。

1、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深入班级检查学额,填写出席人数,将出席总数、缺席人数,缺席原因报告给教导处,以便学校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2 、每天对班级的辍学生进行报告,每月综合报告,每学期末全面报告。

3、班主任对每个辍学生和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跟踪,了解他的辍学原因、思想动态及监护人的意见,做好跟踪记录、家访纪录,在做好复学动员工作的同时,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去向,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

4、班级发现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做好家长或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学生复学,工作一周未复学者,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递交学校,学校报告给区文教局教育股,由文教局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或强制学生复学,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工作不实造成辍学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5、对劝回的学生适时进行文化课辅导、心理辅导、思想工作,尽可能地为他们创设轻松和谐的生活氛围,减轻压力,留校学生防止再次辍学。

6、学校责成专人负责,每月将辍学情况上报给区教育局和督学室,保证及时上报。

为制止辍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便于班主任和学校及时了解学生动态,杜绝辍学现象发生,特制定此项制度。

1、班主任要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家访,及时沟通学生校内外表现,做到对症下药。

2、发现学生厌学情绪,班主任教师要及时家访,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家长协助学生做好工作。 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和学习困难学生结成“一帮一”互助组,重点完成下列几项工作:

(1)提高教师综合教育教学素质,增强教育教学活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差生为准,分层教学,用爱心帮助厌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

(2)坐位的安排,优带差,相互帮助。

(3)前后组成帮教小组,相互帮助。

(4)课堂兵教兵、优带差、优带偏。

(5手拉手比比看,为学生的点滴进步喝彩。

(6)班主任、科任用业余时间为差生、厌学生无偿补课。

(7)针对本班的后进生,班主任对每一名后进生做好转化的计划、实施步骤等纪录,因材施教,个别辅导和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有机结合,使其尽快转化。

3、对于产生辍学想法的学生,班主任更要及时地进行家访 ,对家长讲清学习的重要性,及时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例,以保证完成“普九”学业。

4、每次家访班主任要做好家访纪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5、班主任要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有所了解,及时家访,对于享受社会低保和贫困家庭的学生列为本班救助对象。

6、对于低保、特困户、贫困户的子女入学,由镇民政部出具证明,学校适当减免费用。

7、 建立扶困基金,开展扶困助学活动,通过手来手、一帮一,联系帮扶单位或个人的形式,切实保证贫困生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1、学校摸清班级学生底数,实行班主任包班,班级流失一名学生罚绩效奖。

2、对流失学生承包到人。无论是班、科任,对所包的流失的学生,动员上学,进行适当奖励,对所包的学生动员不来的不发奖金。学校对控辍有功的老师给予表彰奖励,全年没有流失的奖班主任200元钱.

3.把控辍保学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对特困而辍学的学生采取减、免、缓的办法,减免杂费和书

关于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总结如何写七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广大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学校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特签订本责任书。

1、坚持依法控辍,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弃学行为的发生。

2、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双困生”,从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双困生”更多的关怀和爱护。对有厌学情绪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3、发现学生无特殊情况缺课,科任教师要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尽快回校上课。经劝导无效连续五天缺课的,班主任要上报教务处。对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联系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学校将对班主任、科任教师进行问责。

4、经班主任、科任教师劝导无效,学生无特殊情况连续两个星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填写《文山县第一初级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单》上报教务处备案,由班主任、学校提请相关人民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动员复学。

5、在校学生正常变动的(转学、因病休学等),班主任要会同家长办理相关的转学、休学手续,上报教务处确认、登记,否则,视同辍学处理。

6、控辍保学奖罚措施:学校实行控辍保学考核“一票否决”制度,一学年内辍学率超过1%的班级,该班的任课教师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各级各类的优秀教师,该班主任本学年不能参评优秀班主任。

学校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名):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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