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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 基础设施投资与一般产业投资的关系(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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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 基础设施投资与一般产业投资的关系(六篇)
2022-12-25 09:05:4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一

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2国家及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第三条:审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了规划方案、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批;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二)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与承接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资质、合同、市场行为、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人防、卫生、无障碍设计等强制性标准、规范;

(四)建(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五)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六)是否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收到审查资料后 7 日内(建设单位答复时限不计算在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建设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审查合格报告书备案。

第六条: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审查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提出书面意见后,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施工图退回建设单位,并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重新送审的,需重新履行审查手续,审查费用另计。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实行有偿服务,所需经费由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审查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概算核定,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本审查项目审查收费核定为 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在签定合同后一次向审查机构付清。如审查中发现重大浪费部分,经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后,建设单位按审查修正后节约投资3%作为对审查机构的奖励,在交付综合审查意见前一并付清。

第八条:各方责任:

8.1建设单位责任:

8.1.1建设单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审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

8.1.2建设单位变更审查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建设单位应按审查单位所耗工作量向建设单位增付审查费。

8.2审查机构责任:

8.2.1审查机构对出具的审查报告书负责,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8.2.2审查机构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进行审查。

8.2.3审查工作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和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审查要点(试行)》。

8.2.4审查机构应保护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他人泄露、转让建设单位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

造成经济损失,上述单位有权向审查单位索赔。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建设单位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审查机构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以上时,审查人员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9.2由于审查机构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审查报告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9.3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发生工程设计质量问题,审查单位应承担审查的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它:

10.1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2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

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3本合同一式,建设单位 份。

10.4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建设单位向审查单位支付审查费后生效。

10.5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其它约下事项:

甲方:乙方:年月日:

精选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_____________二期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1、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悠山郡二期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主工程。

2、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清工

3、工程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楼施工图内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结构的混凝土浇筑保养、墙体砌筑、楼层清理)。

4、工程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______元/平方米,完工后按施工图标注面积计算,其他项目承包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5、付款方式:开工后,乙方每天需将工人出勤工时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负责下属考勤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未及时考勤每天罚款100元,甲方在次月10天内按实发清,工人工资必须凭人员名册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按50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70%,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允许借支。完工后付10%,竣工验收后依壹个月付清余款。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签证为准,审核意见最终确定权归甲方。

6、工程质量要求:优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及标准,并按创标和省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

7、工期: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特别需夜间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每月不少与25个工作日。由于施工力量不足未能按时组织技术人员进场,甲方在二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无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调派其他工班进场同时参加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退场,双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帐了结,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有固定在施工现场工人20人(其中技工12人,普工8人),遇工期紧张时需增加临时工人,人员数量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临时工人工资按60元/天支付,算在月进度款内。

9、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乙方工人必须和甲方签定个人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凡违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对职工加强宣传教育,推行文明施工、标化管理、提高意识,对职工中存在的传统习惯性、随心所欲、自行其事、不受约束性及怕麻烦的思想,应针对性的进行文明施工,场容管理的规定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能够使职工自觉遵守以下事项:

(1)对自班中的落手清工作,必须保证工完场清。

(2)对当日施工段的施工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3)如砖、砼、砂浆等材料确实不能使用的、应全部集中堆放。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做到材料集中堆放、节约用料、综合利用。

(4)对职工应多组织开会,加强学习、做到文明施工、不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上班时间严禁酗酒。

(5)宿舍必须每天清扫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6)遵守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其他:

(1)乙方必须负责配合项目部定位测量放线工作,所内外驳运,但工资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作任何调整。

(2)因乙方施工引起的返工和材料浪费及不符合施工图及规范要求等现象,如甲方、总包、监理单位一经发现进行处罚,由乙方及时返工处理。同时乙方承担其一切损失和罚款金额。负责材料装卸、堆放、清理、所内外驳运,做到工完场清,及时做好废料利用和回收工作,甲方不负责任何点工工资及其他费用。

(3)混凝土浇筑前模内必须清理干净,且负责淋水湿润模板直至满足为止。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作出处罚。

1l、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公司备案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注:_________________13#、15#从一层算起。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土建基础承包合同

精选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三

行政助理:

行政助理的工作内容以公司运营保障为主,工作内容较多元化,但较基础

文书写作、档案管理,

熟练使用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英语基础,具备较强的听说能力

工作效率高,条理性强,具有叫强的应变能力,并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领用工作,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助人事行政经理完成部门的相关工作,以及其它总裁交办的工作

.协助办公设备及办公环境的维持及维护;

结算各项行政费用;

负责相关文档管理工作;

其他日常行政支持性工作。

协助行政经理完成公司行政事务管理;

2、参与公司绩效管理、考勤等工作;

3、参与公司行政、采购事务管理.

细心,耐心,有亲和力,语言和沟通的能力

1、文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记录;

2、电话记录、打印文件、复印资料;

3、日常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传递、上报;

4、遇突发事件,紧急联系相关负责人,协助解决;

5、收发邮件、信件,及时转交相关人员;

6、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7、保密工作(包括:公司内部信息、资料、文件、人事、档案、会议内容、计算机信息、财务等)

8、处理各部门人员的报帐事宜,审核、汇总、传递工作;

9、协调各部门人事关系,使之工作能顺利、高效完成;

10、完成上级管理层交付的临时工作;

11、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等。

文秘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事处文秘、公章管理。

二、开具各种信函(包括行政介绍信、证明等)和干部(工人)调动 通知。

三、负责各种文件和通知的收发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的信访接待和日常事务工作。

五、负责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协助做好人事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

七、负责人事处网页的维护和文件、表格的录入工作。

八、做好本部门计生、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精选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四

针对《电子技术基础》课程“入门难,发展快,学时少,实践性强”的特点,我们积极进行该课程的教学改革,实行理论实习一体化。按照企业生产流程,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对课程结构进行项目化改造,形成相应的项目教学任务。并以真实项目任务为载体,以任务为中心,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实现“学习的内容就是工作,通过工作实现学习”体现“教、学、做合一”的思想。

根据职业教育实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培养规格,结合课程教学改革思路,按照加强针对性、突出实用性、体现先进型的原则,系统规划课程的教学方案、教学内容。为此,我们全面科学地修订和重新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教学方案的框架体系,强调了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将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要求规范化,并且落实和体现在每一个教学环节的实施中。由于优化了教学方案与教学内容,突出了重点,同进合理地采用了多媒体教学,保证学生较好地掌握电子技术必备知识及电子技术应用能力,为学生从业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学中,我们考虑到《电子技术基础》是电子技术应用专业的基础与核心课程,从课程设置整体优化的角度出发,在设计项目教学内容时,恰当地解决好了“基础与发展”、“基础与应用”、“理论与实践”、“重点内容与知识面”等矛盾,使项目课程内容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先进性、启发性、实用性。同时我们加强针对性,突出适用性,教学内容遵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从理论到实践,从点到面的教学规律。

电子技术课程的学习对学生来说,是逐步实现理论学习向实践应用方向转变的过程。因此,电子技术课程的改革应该为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改革过程中,加大了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改革力度。我们淘汰了过去的验证性实验,增加了检测性、综合性的实验,精选了一些典型的课程实训教学项目,例如超外差收音机装配与调试项目,让学生从元器件性能的测试、电路的焊接、电路的静态调试、动态调试和统调各个环节都亲自动手,使每个学生既掌握了常用电子元器件的测试方法、电路的焊接技术,同时对电子电路的调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亲身的经历,也初步掌握了电子电路的调试方法。像这样的实践性环节,学生很感兴趣,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锻炼了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为培养实用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超外差收音机装配与调试项目中,锻炼了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加了学生的成就感,达到了其他教学方法无法达到的效果。使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得到了很好的训练和锻炼,突出了电子技术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

1)采用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从课程的地位、教学目标和能力要求入手,变从以“学科为中心”教学模式变为以“能力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实施模块化、项目化教学改革试验,以一个个单元电路的制作、测试与分析能力的培养为教学目标展开,基于电子产品生产实际工作的全过程。模糊了理论课与实验课、实训课之间的界限,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大教学体系相互融合成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2)采用项目化、模块化教学方法。把整个教学内容分成六个较大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又包含若干个工作任务,通过这些项目与模块的教学,使学生置身于一个个问题的解决的环境中。每一个教学项目设计都体现“做中学、学中做”的思想,使教、学、做融为一体。我们把电子单元电路、电子产品的装配与调试作为教学的主线,按电路的结构进行剖析,分解成几个职业情景,每一个项目中又用若干个任务对学生进行职业岗位知识与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岗位操作能力的培养。

对于本课程的考试考核方法,我们改革了以理论为主的考试方式,注重多样化考试考核方法,采用理论与实践并重、理论考核和实验考核相结合、集中考试和平时成绩评定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方式。《电子技术基础》课程按照以实验考核为主,理论考核为辅的考试模式进行考试改革。把实验考核作为实验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期末成绩评定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作为教学改革的一个探索。

①平时实验报告成绩作为课程成绩的16%。

②平时实验成绩作为课程成绩的24%。

③期末实验考核成绩(以抽签形式进行实际的实验操作并答卷,每人一组,独立完成)作为课程成绩的30%。

④平时成绩(学习态度、出勤情况、作业情况等)作为课程成绩的10%。

⑤期末理论考试成绩作为课程成绩的20%。

在实验课的考核中,对每个学生在每次实验中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然后结合实验报告的质量,期末实验考核成绩,综合给出学生实验成绩。

在通过对以上考核方法的改革,解决了重视理论轻视实践的问题,使实践性环节在实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突显出来,考试考核方法的改革,在教学中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这样做不仅是对学生知识与能力的综合评价,推动学生学习向良性方向发展,同时也是对教学效果的客观评价,有力地促进了教学工作的改善,效果显著。

中职教育应根据市场及行业特点进行修正,加强适销对路的专业技能培养。同时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内容。面向就业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中心”可促进学生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全面提高中职教育质量。一年多来,我们通过不断深化课程改革,《电子技术基础》课程改革、建设已初见成效。任课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累了宝贵而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随着电子技术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继续深入,我们还将对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不断丰富、改进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式,使课程体系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为最终将“电子技术”课程建成国家级的示范课程而进行不懈的努力。

精选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五

项目 期

需方: 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需方已就 项目 期 工程 材料采购进行了招标,供方完全接受需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与需方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货物单价见采购清单(见附件1)。合同总价可以按本合同的规定作出调整。

二、量标准/等级为: 。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

2、每批次货物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 %;

3、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4、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

5、保修期满,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

如本合同提供上述3.1款所述预付款,在需方要求下,供方应事先提供经需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4)。

四、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为: ,详见供货计划(附件2)。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供方。

五、包装方式为: 。

六、供方银行账户信息: ;供方应保证其账户信息准确性,如付款时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否则因账户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化导致付款迟延或付款不能的,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期为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合同签订后,供方须按本合同、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的指令及有关技术要求(附件3)进行材料的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九、供方交付货物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证明文件;

2、进关手续文件(如有);

3、不少于 份的产品说明书;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

5、其他: 。

十、采购合同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解释如下: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采购清单(附件1)、供货计划(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附件4)];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

5、往来函件;

6、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

如上述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按上述顺序作出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顺序无法作出明确解释的,在不影响供货计划的前提下,供方同意由需方作出合理解释。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需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1: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含税): 大写:

附件2: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

材料名称 数 量 供货日期 备注

附件3: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请根据具体采购的材料进行明确

附件4: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鉴于你方作为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材料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条件规定,就贵方向供方支付的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行为,我方将按需方通知,作为首要负法律责任者和保证人,同意出具此无条件且不可撤回的担保函。在供方未履行上述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贵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索回已付给供方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当我们接到贵方提出的首次索偿要求时,我们保证向贵方支付金额不超过 (金额大写)的款额,无须贵方首先向承包人提出索偿要求。

此外,我们亦同意:需方与供方之间对合同条件、产品说明、技术规范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变更、增补或其他改动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导致解除我们依据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此,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上述变更、增补或修改均不要求给予通知。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有效至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效力终止。

担保银行(或金融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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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条件

第1条 定义

1.1 需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采购货物的一方。

1.2 供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供应货物的企业及其合法继承者。

1.3 工程:指将根据本合同采购得到的货物运用到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1.4 总包人:由需方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方在必要时,授权总包人参加对本合同货物采购管理。

1.5 分包人:由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总包人选定的,需要使用本合同货物或与本合同货物的贮存、安装、使用等有关联的工程施工单位。

1.6 合同总价:指本合同签订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总金额。

第2条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有约定的,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执行。

供方的企业内部规范,经需方书面认可,可作为检测是否符合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依据。

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作为生产、交货、验收的标准。

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供方的内部规范以及样品之间如有差异,供需双方同意执行较高或较严标准,以该标准为本次合同货物的标准,且需方无须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

第3条 价格说明

货物的单价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制造、运输(含运输保险)、保险、装卸(含装卸损耗)、样品、检测试验、指导安装、人员培训、安全责任、税收、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政府收费、报关报检费用、知识产权费用,市场价格涨跌等完成供货所需的全部费用。供需双方同意,不论影响单价的各项因素如何变动,除非另有约定,单价不再调整。

第4条 数量说明

4.1 结算数量

本合同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在需方确认供货完成后,按供方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所有可纳入结算的货物数量仅为交付给需方所书面确认的合格数量。任何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以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不计入本合同结算数量。

4.2 数量增减

如货物是供方专门为需方生产的(该类货物称“订制货物”),供方应在事先予以明确书面告知,并经需方确认。订制货物之外的货物或未明确性质的货物,均为“非订制货物”。

对于订制货物,供方在货物生产/采购总量达到清单暂定数量的百分之八十时,应向需方详细了解需方的实际需求量,按经需方届时确认的数量继续或停止供货。

对于订制货物,需方有权在清单暂定数量基础上增减百分之二十的货物,而无需事先征得供方同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数量供货。对于需方减少订制货物采购数量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需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对于非订制货物,需方可在书面通知供方后,增减货物的采购数量,供方同意按需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对于需方减少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对于需方增加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需方根据增加的数量,参考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与供方商定一个合理的供货延长期,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3 计量单位

以个或套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个”或“套”对应;数量按自然个数或套数计算;每一个或套单位货物应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及备用零件。

以平方米、延长米所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平方米”、“米”对应;数量按货物实际净尺寸而不按其标称尺寸计算。

以公斤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公斤”对应;数量按其物理形状及重量特性计算其理论重量。如需通过称量确定其重量,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第5条 供货计划

5.1 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由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供方应按供货计划组织生产、采办、供货。合同履行中有关供货的计划、通知、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分批供货

在供货计划内或双方对供货计划协商变更的范围内,需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供方分批供货。分批次数和每一批次供货数量由需方提前书面通知决定。每一批次的供货数量与时间应根据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和供货计划合理确定。

5.3 供货计划延迟

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书面通知需方,同时提交新的供货计划。需方如认为新的供货计划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供方提交另一份新的供货计划。终止合同或按新的计划供货不免除供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按协议约定书面通知供方。需方决定供货计划延迟,如涉及供方仓储、资金占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额外支出,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 供货计划提前

需方如要求供货计划提前执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供方。如果因此使供方额外费用的,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5.5 需方检查

经供方同意,需方可于任何时间视察供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如供方为货物经销商,则负责与制造商联络,安排需方视察、参观。供方不得以涉及专利等理由拒绝需方视察,但可以不接受需方视察专利工序、工艺的要求。

第6条 包装、运输与保险

6.1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由供方书面说明,包括包装材料、箱体尺寸、单件内的货物数量、重量、所需要的搬运方式(人工、机械起重)等细节。

包装材料的安全、环保标准应与货物本身所需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安全、环保标准一致。

包装要求见合同协议书约定。如双方未约定包装方式和标准的,则按同类企业常规包装标准执行,如国家或行业有相关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6.2 运输

如无特别约定,运输方式由供方确定。运输到达地点为需方指定的地点。6.3 保险

供方应为交付给需方之前的货物购买保险。

第7条 卸运、检测与验收

7.1 货物卸运

供方须按供货计划(包括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后的供货计划)供应货物。对于供方提前送达的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放置堆放场地但不办理接收手续。对于供方逾期送达的货物需方可以选择拒收、接收,但需方的接收不免除供方的逾期供货责任。

货物到达48小时前,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接收单位准备接收。

除非另有约定,供方的供货责任包含将货物卸车,搬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按需方要求和根据货物特点堆放整齐。

供方应对需方仓储条件提供意见,指导需方堆放货物,以免货物储存期间受损,如果供方不履行此告知义务导致货物损毁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货物检测

货物检测的内容与方式按供货清单中约定的项目、内容执行或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如无约定,货物的检测内容与方式由需方按货物的性质、合同约定的基本参数及相关法规、规范予以决定。

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或认可。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除非另有约定,检测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如需方认为须重新检测的,则启动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结果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重新检测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因重新检测工作耽误的货期作相应顺延。

7.3 货物验收

货物装运前需要需方查验的,应提前3日通知需方到装运地点查验。需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或合理的期限内到装运地点查验。如果需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查验的,视为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货物到达时,需方或者(以及)需方委托的验收单位应会同供方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并检查货物质量。若货物与约定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如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须于收到需方拒收通知之后将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立即运离工地。如未按时运离工地,该类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需方可委托总包人或分包人代为验收,需方的委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向供方出具委托授权书,该授权书应当写明具体的授权事项。

货物验收的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质证明、生产合格证、技术资料以及需方认为必须的与货物有关的其他文件)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协助需方验收货物。

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对货物的验收,不代表需方对供方所提供货物质量的最终认可。供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及货物质量本身的要求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7.4 货物更换

对于已交货物,如需方发现其质量、规格、颜色、功能等与验收标准不符的,供方仍有义务在需方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且不应因此造成需方使用时间上的延误。如因此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8. 货款支付

8.1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按货物批次付款,具体方式按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的约定。

第8条 货款申请

每批货物交付后,由供方向需方提出付款资料和书面的付款申请。付款资料应详细说明交付货物的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款及需方或其受委托人的验收证明文件等。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的付款资料及付款申请且经审批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将本批货物应付款项支付给供方。

8.3 正式发票

在每次付款日期前,供方应当向需方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将相应款项的支付日期顺延。

8.4 合理扣除

需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包括质量保证金)扣除(抵销)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需方的任何款项。

第9条 使用说明、培训

9.1 使用说明

供方应于货物交付后安装前向需方免费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详细阐述安装、使用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时的特别工艺要求。

产品说明,包括原材料产地说明、检测说明、包装、使用功能说明等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培训

如需方要求,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及其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所有权、安全与环保

10.1 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

供方对所供货物须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处分权。

货物交付给需方后,其所有权归需方所有。在货物交付之前发生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供方自行承担。

交付后的货物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供方予以配合。

供方向需方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包括政府/司法机关)对供方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在货物交付后,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任何瑕疵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或货物所有权遭受任何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0.2 安全责任

供方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需方、总包人、分包人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在贮存、安装及使用货物过程中不因货物本身发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如需方有合理证据表明货物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供方交付货物时又未明确说明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供方承担质量及货期方面的违约责任。

10.3 环保要求

货物及用于生产货物的各种材料,其放射性、有毒性、气味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且应满足需方对相关指标的控制要求。

工程验收时,货物的环保指标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工程交付使用后至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前,亦必须通过使用者个人和使用机构的检测。如上述检测结果不符合环保标准,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货物更换、重新施工、修复受影响部位或系统,以及对使用者健康的损害等。

第11条 质量保证期

11.1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未约定的,按照货物本身的质量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企业的一般性或公认的规定执行。

11.2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

如无特别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3 质量保证期的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使用故障,供方应在接到需方或其指定机构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质量问题或排除故障。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履行保修义务、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经过三次维修仍未能修好的,需方有权可自行采购同等货物替代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供方有义务补足。

因供方货物质量缺陷导致需方修复受影响部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由供方承担。

第12条 合同转让

12.1 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

如供方为经销商,供方不能组织未得到需方认可的制造商进行加工、生产本合同货物。

第13条 合同违约

13.1 付款延误

需方无正当理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该批应付未付货款额每天千分之 计算违约金。但此种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供方仍有义务按供货计划执行下一批次的供货。

13.2 货期延误

因供方原因造成货期延误的,每迟延一天,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如货期延误严重(指任一批货物货期延误超过10天,或累计总货期延误超过20天),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验收货物时,如需方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数量超过该批货物百分之五,并要求供方更换相应货物的,供方更换货物时间超过2天,则超过的天数视为该批货物货期延误的时间,需方有权按上述规定追究供方货期延误责任。如供方更换货物的时间持续超过15天,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 质量缺陷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接收后可要求供方退货,由此造成的供方运输、保险、商业机会等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造成货期延误的,需方可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可以与供方约定折价接收,但供方必须明示该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的标准之间的差距及货物的潜在缺陷,否则由此造成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在货物折价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视为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供方质量责任或货期延误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导致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 所有权缺陷

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瑕疵,导致需方卷入诉讼的,则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审理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及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支出,均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的,则需方将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如导致需方货物所有权被剥夺的,则供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14条 合同解除

14.1 解除情形

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承诺与保证的,另一方可要求其限期纠正。如果该方拒不纠正,逾期纠正或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依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约定进行处理。如经争议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判定或认定,解约方不具备解除合同条件而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擅自解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擅自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4.2 解除处理

因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应返还需方预付款和经需方确认的超付货款(均加算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供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合同解除后,在供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需方对合同解除前已供货物的价款进行结算审核。在结算完成后15天内,向供方支付经结算的已供合格货物的货款。该款项是在扣除供方应支付给需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和需方垫付的费用等之后,需方确认的剩余价款。

因需方违反约定而供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需方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第15条 其他

15.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台风、战争、动乱、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爆炸、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国家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的重大政策等事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时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须附有政府机关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

发生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双方应重新商定合同履行事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合同,如未能尽全力或怠于继续履行合同,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经济损失。

15.2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工业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若需方受到此类起诉或索赔,则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5.3 反商业贿赂

供需双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供方承诺,本合同价格是以在本合同签署时行业内公认信息机构所认可或公布的价格为参考价格。供方已了解需方有关廉洁管理制度,保证不得以商业贿赂(合同价格高于行业内一般参考价格20%以上的,可视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来影响需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需方除有权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供方承诺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赔偿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 特别约定

任何一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完全注意到本合同中的任一义务以及违反本合同任一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歧义,并自愿签署本合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2 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

发生争议后,除非双方协议停止供货或者需方书面要求停止供货,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供货与采购的连续。

第17条 合同效力

1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 合同终止后义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精选基础设施产业对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加快________________基础设施的建设,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四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

甲、乙方负责项目回购。

丁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及全过程管理。

丙方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满足移交的相关资料后,移交甲、乙方使用。

三、 回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回购价款:由回购基数(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建设期利息___%、代建管理费___%、投资回报___%四部分组成。

2、回购价款的支付:采用现金回购,银行转账支付。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年内,按各方认可的审计单位审定的回购价款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给丁方(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

四、回购承诺和担保

1、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乙方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完全回购丁方在本合同投资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合格工程项目,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全部回购价款。

2、回购担保:

(1)甲、乙方出具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承诺函,于项目达到回购条件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回购。

资金来源不足以全额支付回购款时,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市财政补差进行偿还,以确保丁方银行信用不受影响。

(2)乙方以____________周边尚未开发的____亩土地及________区____________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作为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担保。

五、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方权利、义务

(1)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进行地下部份的施工,______年___月___日前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规划方案。

(2)协调政府各部门及村委会关系。

(3)协调涉及地铁建设的相关事项。

(4)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5)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支付丁方的投资。

2、丙方权利、义务

(1)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作。

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______建成后移交给甲、乙方使用。

(2)按时获得勘察、设计费及合格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权利。

3、丁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结算、决算、财务管理及其它管理。

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3)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协议的签订,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并通过政府审计。

(4)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收回投资。

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

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先行组织地下部份的施工,则丙方将不能按期移交________、__________相关工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甲、乙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另行与丁方签订融资代建合同,约定具体实施的工作内容。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丁 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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