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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 物资配送实施方案(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5 16:02:58 页码:7
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 物资配送实施方案(六篇)
2022-12-25 16:02:58    小编:ZTFB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人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二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 (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时,除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外,并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燃放鞭炮等。

第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车辆行驶和停放方面,遵守以下规定和约定:

(一) 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二)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和练车;

(三)机动车辆按规定的车位(停车区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绿化等场地停放;

(四)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车位使用费;

(五)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六)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

(七) 。

第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还遵守以下规定:

(一) ;

(二) ;

(三) 。

第十一条 (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扶栏、走廊、大堂、地下室、平台、天台、外墙、屋面、道路、绿地、停车场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

(三)擅自拆除、移装、占用或损坏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消防、体育、建筑小品等物业共用设施。

(四)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预留的固定晾晒处除外)。

(五)在非指定位置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六)在本物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七)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随意悬挂、张贴、涂鸦或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九)高空抛洒物品(对高空悬挂、搁置的物品应妥善管理)。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物业的维修养护)

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阻挠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五)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当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有部分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予以配合;有造成本物业共有部分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造成损坏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行为: 。

第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鉴于本物业区域内的情况,业主同意按以下第 项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一)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帐面金额不足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以下第 项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1、每月按[物业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 元/户]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2、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经营收益的 %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 %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4、 。

(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会同业主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十四条 (共有部分的收益归属)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所得利益应当单独列帐,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每半年向业主公示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选聘、解聘

(一)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选聘依法采取招投标方式,并由业主大会授权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实施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之前,应当按照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

(三)业主大会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有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在场签名并加盖业主大会印章。

第三章 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六条 业主和使用人在装饰装修时,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签定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业主应在 时间段内,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四)业主因房屋装饰装修或其专有部位中发生渗水等问题影响其他业主安全、正常使用物业的,业主应及时予以修复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人要及时予以赔偿。

(五)商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如需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物业整体形象,不得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六)为保持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建设原貌和整体美观。同意按照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七)如需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篷、防护栏、晒衣架、花架、鞋架、封闭阳台等的,应按照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安排的式样、规格、颜色进行施工。

(八)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应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并符合相关安装规范,不得违反房屋安全使用规定、破坏楼宇外观、侵害其他业主利益。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第十七条 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有偿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第五章 物业出租和转让

第十九条 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和本管理规约。业主转让物业时,本管理规约对物业继受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业主出租或者转让物业后,应当将物业出租或者转让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条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号;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nbsp; :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规约经第 届业主大会会议于 年 月 日表决通过,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规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物业所在地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区(市)县 (物业名称)业主大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建筑区划及物业构成附图

2、建筑区划物业共有部分明细

3、基本情况

附件1:建筑区划及物业构成附图

附件2:建筑区划物业共有部分明细

附件3:基本情况

一、开发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所在地:

(三)法定代表人:

(四)联系电话:

(五)通讯地址:

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所在地: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四)资质等级:

(五)联系电话:

(六)通讯地址: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

(二)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三)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座落:

有关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二

为保证土龙路、温彭路、温黄路、芙蓉大道等部分公路大修工程项目安全、顺利实施,确保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将对各道路实施双向半封闭施工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龙路半封闭范围:双流县九江镇场镇限高牌位置至温江界区域青羊区界木材加工场旁加气补胎门面处。

芙蓉大道半封闭范围:芙蓉大道下穿绕城高速通道。

温彭路半封闭范围:温江区寿安镇与生态大道相接处至普兴桥头郫县界处。

温黄路全封闭范围:温泉大道温黄路路口至温江与双流黄水镇交界处柑梓树桥尾处。

二、施工时间: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如该时间段内工程未完工,则封闭时间顺延至该工程完工之日)。

三、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和行人减速慢行、注意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信息通行,并服从现场安全人员指挥。

请过往车辆和沿路居民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在此对施工期间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成都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9日

有关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三

杨桥镇集镇道路于今日开始进行面层施工及人行道铺装,因此该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路段:杨桥镇集镇道路

二、封闭时间:20xx年11月28日至12月13日,约15天。

三、货车、大型客车在封闭期间请绕上吉线、八杨线、洞宜线。

四、小车绕行路线:

1、庙上村至卷山村道路。

2、庙上村、崚背村、下屋村、建陂村、观澜桥、状元路、新楼村道路。

3、目的地为镇政府的车辆可从中心学校绕行。

五、请过往车辆及沿线居民按通告要求选择安排好出行路线和时间,为此给你的出行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年月日

有关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四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加强对学生遵守纪律、知法守法教育,确保校园安全,创造安定和谐的育人环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整体意识、全面意识和为学生服务意识,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校从本学期起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学校成立综治领导小组,并配备2名保安人员,全天候24小时坚持岗位;门卫对学生进出及校外人员实行登记准出、准入制度。

为把“全封闭”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纳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明确责任目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试行)。

组 长:王德臣(校长)

副组长:肖迪(副校长)

组员:王海丹 刘金方 田丰伟 各班主任

①所有住宿生星期天到校后至星期五下午离校,中途不得出大门。

②所有走读生中午、晚自习后按时回家。其余在校时间不得出大门。

③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之外如出大门者必须有班主任签注同意的假条。

④需要出大门打扫卫生的学生,班主任要加强管理,在规定时间及时回校园,不得擅自逗留。

1、在封闭时间内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如有特殊情况而需离开校园的,须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并在校门口值班室登记方可出校。

2、因学校工作而调整的封闭时间,由学校另行规定。

3、特殊情况外出是指:

(1)外出取物:如取款、包裹,此类情况应出具相应证明,并经班主任核实签名,值日行政批准签名。此类情况,离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

(2)到校外就诊。返校后须交医院病历、处方(药品);住院治疗的由班主任证明,急重病号需同学护送的护送者一般不超过三个。此类情况离校时间不超过 8 个小时(住院者除外)。

(3)外出办理学校、班级公务,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4、学生送客到校门口止,不得出校门。

5、从学校未完善的围墙等非校门处出入校园的,一经发现一律按硬闯校门处理。

6、封闭期间出入校园应按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值班室登记;返校未登记按离校未归处理,硬闯校门者按扰乱学校治安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五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三)强化统筹兼顾。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3、应急处理。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救护组报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其他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安排专人看护居家隔离。

(二)村内防控措施

1、组建防控巡逻队伍。各村组建防控巡逻队,由村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巡逻队走村入户宣传防控要求,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外地返乡人员做到“四必查”“三必访”,即:返乡人员身份必查、返乡路线必查、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必查、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必查;外来人员必访、生病发烧人员必访、密切接触者必访。

2、严格网格化管理。以组、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村组干部、辅警、党员担任网格长,对农户进行严格管理。每个网格要落实“四个一”制度,即签一份承诺书、打一次电话、建一册台账、建一个微信群,做到“网眼细、抓的实、情况清、底数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3、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隔离看护工作。各村村医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发烧人员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严格管控外出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下三类人员经过村委会研究批准可以外出:一是外出就医人员;二是外出上班务工人员;三是外出购买急需物资人员。其他情况需要外出人员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后由村书记(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的方式方可出行。外出人员由村委会开具全市街道统一的《市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见附件2),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特殊情况需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后,方可开具通行证。对无通行证外出人员,疫情检测站发现后进行训诫劝返,不听从训诫的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5、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各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延期至疫情结束,“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走亲访友、打牌、打麻将、闲谈、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组织、参与3人以上聚集活动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环境整治措施。要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村头屯边、公路两侧、林带壕沟等成堆垃圾开展清理,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对生活垃圾、污物做到日产日清。

(三)物资保障措施

1、各村组成立生产生活保障队,负责村民所需要各方面生产生活物资,如需采购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由村组安排专人外出购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2、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门车辆配送、定点错峰采购等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3、对农民急需的备春耕物资,各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定点预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辆、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各村妇联主席要发动、引导农民自制口罩,做好疫情防控。要教育宣传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防控意识,增强防控本领。

(一)要坚持工作标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环节不减、标准不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会商研判,科学有效处置。要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安排专人每天将疫情信息汇总,上报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组会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空岗漏岗、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出现问题的村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二)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垂范,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带头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带头协助做好特殊时期村民思想工作,劝导村民听党话、真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有关封闭管理物资供应配送工作方案通用六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施工现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1、高度重视,提高意识。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自身防控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建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项目部微信工作群,宣传展板,提高项目部全体人员对疫情防控知识的认知和理解。

3、全员参与,群防群治。动员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各级管理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群防群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1、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

(2)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和劳务施工人员通过手机定位查询确认在京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实名制登记录入公司人员管理台账。没有健康信息的人员不得进人施工现场。

(3)配备专职卫生员。专职卫生员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监测体温、通风消毒、按照进场人员人数配备齐全防疫物品(体温表、体温检测仪、医用口罩、鞋套、手套、消毒液等)、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社区(村)和区住建委。

(4)新进场劳务人员必须实施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5)进出现场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鞋套、手套,并进行全身酒精喷洒消毒。

(6)各自劳动岗位必须相隔1米以上,人与人接触必须佩带口罩、手套。严格控制工作时间,防止过度疲劳引起身体抵抗力下降。

(7)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及劳务人员上下班专用客车接送。接送专用客车每天专人进行消毒,在集中接送起点和终点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查,接送过程中要戴好防护用品并坚持封闭式管理。

2、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规定》。

(2)施工现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

(4)每日对施工出入口、施工区域、库房、卫生间、建筑垃圾堆放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预防性消毒,消毒方法请参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执行。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空气流通。

(5)库房和卫生间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同时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通风2-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6)消毒方法采用配置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配比方法:有效氯含量为5%的消毒剂,配置时取一份消毒剂,加入99份水,擦拭或喷洒消毒,消毒顺序由内向外。

3、施工现场餐饮管理

(1)选择合法经营的餐饮配送单位订送餐,核实相关证照,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严禁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违法违规食品和高风险食品。

(2)就餐环境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现场人员就餐时间,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实行错峰就餐,独自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餐具餐食由专人统一发放,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餐前餐后使用消毒洗手液或消毒肥皂六步洗手法流水冲洗。避免人群聚集,严格限制人员外出就餐和食用流动商贩外卖餐品。

(3)餐后废弃物应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4、防护用品、机具材料、建筑垃圾管理

(1)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人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专人管理,每日早、中、晚集中消毒三次。

(2)进场机具专人管理,使用前后统一消毒。

(3)进场材料必须放置隔离区消毒后方可进行施工。

(4)建筑垃圾不得过长时间堆放在作业区的楼板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米,建筑垃圾必须及时装袋,并及时运走,水平运输采用小推车小型翻斗车运输,垂直运输利用建筑物电梯进行。建筑垃圾用手推车运到物业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点每日消毒两次。办理车辆运行通行证,组织专业运输队,每日晚间将拆除垃圾清运出场。

5、“日报告”制度

实行“日报告”制度,项目部每日上午十时向社区(村)、区住建委报送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施工人员情况(包括项目总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前一日新进场人员花名册等)。

6、防疫培训制度

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日常的防疫知识培训和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不信谣,不传谣,不利用社交软件传播不实言论和信息。

(1)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

(3)指导施工现场全体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4)要求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口罩,为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源,用过的口罩严禁随意丢弃,专人集中收纳至密闭垃圾桶。

(5)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7、应急处置

(1)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向区住建委报告。

(2)施工现场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应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3)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施工现场所有场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4)一旦发生疫情,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5)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6)项目部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有关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办公区的管理还须满足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宣传,确保各基层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知晓规定要求,并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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