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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内控防范心得体会如何写 银行内控案防心得体会(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12-26 12:36:15 页码:8
银行内控防范心得体会如何写 银行内控案防心得体会(4篇)
2022-12-26 12:36:15    小编:ZTFB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银行内控防范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在信的最后,我还是很坦率地向行里致敬,因为是它给予了我第一份工作的机会,赐予了我这次转变人生性格的手术台。同时,我还感激我的第一位领导,是您教会了我在工作中所应该发挥出的这么一种精神风采:热忱、积极、上进、谨慎、自律。

您好!经过了多日的思考,我很抱歉递交了辞职报告。首先感谢××银行在我刚从××大学金融专业毕业就给我就业机会,但是我现在只能说抱歉,因为我的离职。在××银行三年多的时间里,我从实习生做到了大堂经理,我付出了,公司也给了我机会,再次感谢。家庭关系和住房原因是我辞职的最终理由。做为大堂经理我完成以下职责

快速妥善地处理客户提出的批评性意见,避免客户与柜员发生直接争执,化解矛盾,减少客户投诉。对客户意见和有效投诉的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

1、协助管理和督导银行事务,纠正违反规范化服务标准的现象;

2、收集市场、客户信息,挖掘重点客户资源,与重点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

3、迎送客户,询问客户需求,引导、解答客户业务,处理客户意见,化解矛盾,减少客户投诉;

4、推介银行金融产品,提供理财建议;

5、保持卫生环境,维持营业秩序,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维护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及人身安全;

6、记载工作日志和客户资源信息簿(重点客户情况),安排人员。

在辞职的这段时间里,我会做好交接工作,让银行的损失降低到最小,也希望领导能够批准我的辞职请求。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银行内控防范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一、实习目的

作为大学生,毕业实习是我们所必修经历的过程,也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阶段。它让我们亲自体验社会生活,在实践中去了解社会、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发现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错误,完善自我,以便毕业后能够更快融入社会生活。实习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技能,增长了我们的见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是我们走向岗位的第一步。这次实习我首先熟悉了__银行最基本的业务,像各种票据,支票、汇票等,了解这一块的基本流程和贷款产品,其次进入银行风险信贷部,主要工作是审批企业申请的贷款,通过观看申请单位的财务状况,分析一下他们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将理论与实践进行有机结合,用实践检验理论,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实习,了解企业,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更好的融入社会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实习时间

20__年_月至_月

三、实习单位简介

__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__市分行拥有50多年的历史,经营业务不仅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房地产金融、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融资等传统业务,还推进个人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业务、国际业务、信用卡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等战略性业务发展,使“乐当家”、“龙卡”、“e路通”、“汇得盈”、“速贷通”等一系列服务品牌深入人心。在不断调整业务结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背景下,逐步迈向国际一流的商业银行。

四、对__银行__分行的管理岗的思考

在实习的这段时间,通过自己的分析思考认为,该银行首先要进行信贷管理的改革。存贷款作为四大国有银行来说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项业务,而如何有效利用存款,利用存款为银行创造更大的利益显得越来越突出,这就要求银行要进行必要的信贷管理改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人员配备上进行适当调整,将经理队伍建设充实起来,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的比例要搭配适当,这样不会让客户久等,同时客户经理也能够充分利用,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为银行谋更大利益。

第二,逐步提高营销意识。不断加大客户和市场的拓展力度,这就要求所有客户经理时时树立营销意识,可按时邀请有这方面的人士来银行进行营销技巧培训,与此同时,银行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政府的指引,把更多的企业引入自己银行,本着“主动出击、抢险营销”的战略性原则,多多发展新客户,稳住老客户。

第三,坚持紧抓风险管理。每个银行的放款都是为了谋取利润,而这期间必然要受到风险,所以作为银行要做好准备,严抓风险管理,提前预防,在保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上不断创新新的风险管理办法,尽量将风险降到最低,保证信贷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五、个人实习总结

不知不觉银行实习的日子接近尾声,在这短短的实习日子里,我学到的不仅是银行的相关业务,更学到了里面所迸发出的一种积极竞争的精神,以及勇挑重任、兢兢业业的员工工作心态,这些的获得充实了我的生活,成为了我人生中的一笔很大的财富。实习的这些日子,跟同事们一起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难免遇到不少问题,在一些具体业务上有疑问的地方他们都给了我不少帮助与鼓励,让我难以忘怀。从他们自身来看,对银行的具体业务知识、相关政策等那么的熟练精通,与客户关系、合作伙伴等的维护上那么的得心应手以及自己的工作做得那么井井有条,态度诚恳认真等等都让我受益匪浅,我想这也许就是我所缺乏的社会经验吧,一些生活的必需品需要我慢慢领悟,多学、多问、多思考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通过本次实习也让我深深明白了,在工作中与同事处理好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做事首先做人,这是最基本的道理,而如何与人相处也是一个生活技巧。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要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不断地改掉自己的缺点,将自己慢慢变得成熟起来,尽早适应这个社会,沟通和相互学习是最基本的,在这次实习中就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一些实习学生跟老师就像是朋友一样相处,学生有什么疑难问题直接找老师询问,老师耐心指导,老师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也很爽快的找我们帮忙,有什么好机会也首先想到我们,在这样的轻松环境里相互帮忙,相互合作,充实的生活油然展开,并没有会去想他们有什么后台或者关系,朋友就是朋友,坦诚相待,能帮的就尽量帮。

另一个方面,我觉得就是要多去了解信息,多掌握技能,这样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帮助别人多了,不但别人也会帮助你,同时你的综合素质也潜意识的提升了,各方面的人脉也打开了,人际面广了,无论做什么事也就顺心多了,形成的是一个良性循环,久而久之,收获的也多了。其次,自己的行为也很重要,这是由你的思想决定的,要改变行为首先要改变你的思想,很多时候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就会以同一种方式来对待你,这就是所说的得到同样的回报,慢慢的就意识到自己不能太独处了,独来独往最终导致自己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小,总担心别人的看法,不能敞开心扉的去接受别人,更不用说集体荣誉感,也不用说团队意识了,而这个社会正需要这些素质,所以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就要有意识的去培养,这样在以后踏入社会遇到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不再会一味的抱怨,做些无用功。人就是要慢慢成长、成熟,不断的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多接触新事物,多适应新环境,考验自己的适应能力,在温室下成长起来的人经不起风雨的打击,有句话这样说“没有经过风雨,哪能见彩虹”,简练的说明了只有经历过各种考验与锻炼才能让自己认清自我。

对于专业方面,在实习期间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算是对大学里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巩固和提高,体会到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我进一步的再学习,不断思考问题,虽然这次实习并未涉及很深的专业知识,只是在前台等了解了一下基本业务,但是对于一些专有名词等具体内涵还是模棱两可,基础知识不扎实,同时,通过接触基础业务,让我感觉到这不仅局限于课本上的知识,更使我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对于我所接触的银行风险管理这一部分,会计分工在期间起到重要作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表现的很凸出,这样也有利于减少错误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知道我了解的或者说我学到的还远远不够,在当前紧张的就业形势下,我们必须明确自己的目标,正确定位好自己,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一方面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在实习期间遇到的疑问争取从课本上明确出来,找到根据,对于课外知识多加涉及,另一方面,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有原则的做事情,不随波逐流,将自己的素质从思想上提升上来。

银行内控防范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交通银行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一)借款合同

(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4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5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6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3条款所述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4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对该未提或超计划提款部分,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5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它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

│第15期││││││

├────┼────┼────┼────┼────┼─────────┤

│第16期││││││

├────┼────┼────┼────┼────┼─────────┤

│第17期││││││

├────┼────┼────┼────┼────┼─────────┤

│第18期││││││

├────┼────┼────┼────┼────┼─────────┤

│第19期││││││

├────┼────┼────┼────┼────┼─────────┤

│第20期││││││

└────┴────┴────┴────┴────┴─────────┘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日前一具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4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本外币往来户和/或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卡片应交贷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未能签订进口合同,贷款方有权撤消本贷款。

8.3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置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5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积累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方办理。

8.6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它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7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的、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二)借款合同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对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

│年│季│月│││

├──────┼──────┼───────┼──────┼─────┤

││││││

├──────┼──────┼───────┼──────┼─────┤

││││││

├──────┼──────┼───────┼──────┼─────┤

││││││

└──────┴──────┴───────┴──────┴─────┘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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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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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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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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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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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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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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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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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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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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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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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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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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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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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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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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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客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一个月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就本合同中的借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处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7.1借款方向贷款方陈述并保证:

(1)借款方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自向贷款方提出本借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4)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的第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按合资(作)合同规定缴足资本金后,应及时将出资证明和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副本交贷款方备存。

8.2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检查和监督,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及时完整地提供本企业和投资企业的基建、生产、财务等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按季报送有关统计、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

8.3借款方为其他建设项目或投资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会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于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4发生下列事件,借款方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将本贷款项下投资股权以任何形式转让他人或设定抵押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府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的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4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6本合同正本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人公章)(法人公章)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

(三)借款合同

(适用于三资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借款币种:

1.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

│计划提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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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季│月│││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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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

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

│期序│金额│

├────┬────┬────┬────┬────┼─────────┤

│序数│年│季│月││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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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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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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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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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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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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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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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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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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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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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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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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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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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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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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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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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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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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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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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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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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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8.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8.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第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9.1(3)、9.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

银行内控防范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这个暑假,我来到中国工商银行支行进行阶段实习。中国工商银行支行是一个以房产贷款、个人贷款办理为特色的一个支行,存款规模达17个亿,各项贷款达14个亿,主要办理各项人民币、外币的存、贷、汇款业务,同时办理各种代理保险业务等。该支行在银行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各项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的创新,连续3年盈利居全市首位。

选择银行的原因是因为一直以来银行是各行各业资金的交汇点,加上体制的关系,人们更愿意把商业银行看作是一个“国家机构”,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应该是作为一个法人主体、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对于银行的盈利的讨论很大程度上和银行的存款额相挂钩,某些地区用存款额的多少来考察银行经营的成功性,而至关重要的信贷盈利却被丢在一边,产生了大量的坏帐。

入世之后,中国的金融行业必将接受来自世界金融业的强烈冲击,如果四大国有银行和各地区商业银行继续采用原先的政策,将使中国银行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央在看到这一情况后,国务院决定对四大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制,今年7月15号,中国工商银行宣布,在国务院决定对工商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后的70天时间里,工商银行已较好地完成了财务重组的各项任务。财务重组完成后,工商银行的财务和资产质量指针已经达到了健康银行的标准。截至6月底,工商银行资本总额达到2806亿元,充足率为9.12%,其中核心资本达到2525亿元,充足率为8.07%;境内外机构不良资产率降至2.72%,不良贷款率降至4.58%,分别较年初下降11.51个百分点和14.42个百分点;按拨备余额与应计拨备算,拨备覆盖率达到了100%。这也就意味着,工行将告别以存款额为业绩的历史,更加大信贷等盈利性业务在工行的营业范围和营业比重。

我的目的就是用会计知识了解和分析除了存款外,其它盈利性业务在工行的经营情况,并在此过程中,提高自己会计实践能力。很有幸,在工行能够进入信贷部,因为信贷部作为盈利性业务的代表,基本上就是整个盈利性业务的一个全面反映。能使我能够比较全面了解赢利性业务。

银行信贷以新颁布实施的《贷款通则》为准则。以银行存款收入作为银行融资的主要途径,在银行存款保证的基础上,利用种种业务把存款资金进行再投资,实现银行的利润增长,把营业利润作为银行资金增长的重要手段。以国家基准利率为基准,根据银行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上浮贷款利率或下降贷款利率以获得最大利润总值。

在实习期间,主要学习了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的具体操作业务,在学习过程中我也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这两项贷款业务进行了会计分析,希望用会计方法得到这两项业务的盈利情况。这两项业务是将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下调10%,以4.32%4.59%的利率范围进行业务开展。因为这两项业务的信贷风险是所有信贷业务中最低的,所以用较低的利率水平以吸引更多的贷款业务,实现创利。再从具体操作方式上看,在利率下调基础上,银行通过贷款中特定的条例,和保险公司合作,对所贷资金进行投保,这样既保证了所贷资金的安全性,又在和保险公司合作中得到利润,作为纯粹企业意义上来说是很好的盈利方式。当然,在具体规则的制定上,都是有利于银行利润的增长,并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还分别做了关于实际贷款金额、最高贷款金额、首付金额、贷款年限、抵押资产内容、抵押方式、资产评估等方面不同的要求。这些要求又为贷款提供了安全性保障,使银行的坏帐率达到最小。

由统计可以看出,去年信贷部门的住房贷款为67281万元,今年到本月为止为71385万元,增加了4104万元,半年增长率为5.7%,这是整体的统计数额情况。在实习期间,由凭证统计出(截至日期为8月24号):累计逾期本金金额为561902.39元;累计表内欠息(既由本金产生的利息);累计表外利息(复利计算)为12802.76元。由此三项产生的数额为721577.45元。从会计角度可以把这721577.45元看作是本期的支出,由增加的4104万元贷款额产生的利润为1883736元。净利润为1162158.55元。从这个数字上看银行的住房信贷这一块是盈利的。

再有是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上年为755万元,今年8月份为止是1423万,增长了668万。个人综合信贷业务由于银行风险远远大于住房贷款,所以相对的涉及金额也相继较少,这也有利于控制银行贷款风险。

由上述数字可以看出,个人信贷业务,银行风险还是比较小的,利润的多少,仅仅取决于贷款数额的多少。只要根据市场特点制定相对应较低的利率水平,银行是可以从个人信贷上取得固定利润的,这两项贷款业务是可以实现资产增值的。

再由银行对企业的信贷业务来看。企业贷款最为高风险业务,银行产生坏帐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贷款。由于经营时间长的原因,工商银行一度成为坏帐大户。对于一个盈利性企业来说,坏帐不可避免,如何降低坏帐发生率才是应该密切关注的。在实习期间,我看到,信贷部从上至下每一个员工,对于企业贷款都保持着警惕的态度,在接到企业贷款时,都会从基础进行清查,一旦发现不利因素,便立即停止贷款审查,取消贷款资格。从手续上使企业贷款不再畅通无阻。具体审查时,银行对贷款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涉及到总资产、总负债、资产负债率等各项考察项目。以某事业公司(实习期间有幸学习到对该公司进行资产审查。该公司贷款200万。主要从事:服装、鞋帽、餐饮、住宿、网吧)为例,银行对该企业的总资产(3599万)、总负债(1912万)、流动资产(677万)、流动负债(1910万)、存货(263万)、所有者权益(1688万)、资产负债率(53.12%)、流动比率(677万/1910万=35%)、货币资金(290万)、应收账款(95万)、预付账款(28万)、固定资产(2921万)、短期借款(1890万)、实收资本(158万)、上年销售收入(895万)、利润总额(190万)进行了分析。该企业去年利润总额为190万,2019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93万。经分析,该企业属于中型企业,总资产达到3599万,有能力归还200万的贷款。其流动比率为35%,其短期偿债能力不强,因为对该类企业、该类贷款年限为2年,所以必需考虑其短期偿债能力,即在2年内收回200万成本和318240元利息(利率在国家规定5.1基础上上浮30%)。其短期偿债能力弱,将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台阶。再考虑其产权比率,得出的结果是:1.13(1912万/1688万)。产权比率反映了企业长期偿债能力,一般指标越低,表示企业承担的财务风险越小,偿债能力更强。而该企业反映出来的长期偿债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一样,和平均水平相去甚远。这两项基本偿债能力的评价反映出该企业无论长、短期偿债能力都不强。给银行贷款带来了风险,银行很有可能因为风险原因放弃对该企业贷款的考虑。当然银行的审查不仅仅只限于会计范围,还涉及到社会等方面,到我实习结束为止,对该企业的贷款审查还没有结束。但从会计角度考虑,不应该对该企业进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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