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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实用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8:52:52 页码:8
最新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实用20篇)
2023-11-11 08:52:52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自我成长的机会,我们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正确使用一些修辞手法,能够让总结更生动有趣,吸引读者的注意力。接下来是一些写作示例,希望能够启发大家的创作灵感。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一

1、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与贡献,实现公司整体绩效的放大和提升。

2、为公司员工奖惩带给参考依据。

3、作为公司成员提高竞争意识和职责意识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分配、业绩提成、任务奖金和岗位异动的参考。

创业投资担保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

1、公司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总经理助理。

4、部门各部长。

5、客户经理及后勤各岗位人员。

1、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重奖轻罚原则;。

2、以定量的业绩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个人绩效目标与公司目标持续一致原则;。

4、反馈与提升的原则:即把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并对完成绩效的过程进行指导。

1、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指导思想,广泛征求意见,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并予以组织实施。

2、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给各业务部门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务,并根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月度及年度具体完成业绩予以考核。

3、分管领导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考核状况并带给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意见。

4、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如实向财务部带给目标达成数据,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执行。

5、分管领导对考核结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负责,总经理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职责。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二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威海二中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评分标准: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考试的组织、命题: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考试试卷。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五、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六、考试巡视。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5、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

八、阅卷工作: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三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秩序,加强土地估价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土地估价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通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方可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三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二)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三)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一)、(二)、(三)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二)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三)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四)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第六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国土资源部组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决策。

第八条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根据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决策,具体组织实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

第九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于每年第三季度在各考区同时举行。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土地估价专业知识和执业能力。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

(一)土地管理基础知识;。

(二)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三)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

(四)土地估价实务。

第十一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照统一的考试大纲统一命题。

第十二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由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年度内有效。

第十三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评卷。各科成绩于考试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国土资源部通过《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公布。

第十四条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十五条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考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以下考务工作:

(一)发布考试公告;。

(二)组织报名和发放准考证;。

(三)安排考点考场;。

(四)落实考试安全、保密措施;。

(五)协助实施监考;。

(六)与考试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上述考务工作委托当地的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

特殊情况下考区需要临时调整的,由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报考人员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七条考试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第十八条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后果分别予以警告、考试成绩无效、两个考试年度内不得参加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处罚: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

(二)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三)扰乱考点、考场秩序,或者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四)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对于有前款规定情形,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撤销其土地估价师资格。

第十九条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协助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人报名的;。

(二)应当申请回避而未回避的;。

(三)擅自变更考试时间的;。

(四)泄露考题或考试工作的其他保密信息的;。

(五)包庇、纵容考生作弊的;。

(六)篡改分数的。

第二十条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

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实践考核和执业登记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实施。

第二十一条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可依法从事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的相关权利、权益的价格或者价值进行评测、判定、咨询等土地估价活动。

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进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二十三条香港永久性居民、澳门永久性居民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四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4、生产制造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五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和业绩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

第十一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十二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三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四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综合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五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六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十七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十八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综合部考核定案。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4.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综合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六

第一条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难度适中。要避免出偏题、怪题。

第二第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试题的类型要多样化,题型不得少于四种。题量要适当。一般以笔试90-120分钟、口试15-20分钟内完成拟定题量。试卷满分统一为100分。

第三条试卷由各系部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担任过主讲教师或现任主讲教师进行命题,也可由几名任课教师共同拟定,由教研室主任初审,最后由各系部负责人审定。

第四条为提高试卷的信度,提倡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如果条件成熟,要尽可能做到“教考分离”。

第五条期末考试凡不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的科目,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个月提交二套分量和难度相当的试题(a、b卷),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详细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抽取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六条根据课程性质和考试要求不同,提倡考试方式多样化,但第一次试行时,要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应报教务处审批。

第一条经系部审定的纸质试卷样卷、《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样卷送审表》(附件一)、电子文稿(word文档)等要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科。教务处要再次对试卷样卷进行审核,然后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随机抽取确定正考卷,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二条教务科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原则统一组织试卷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并在开考前交给监考老师。

第三条试卷的命题、送审、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均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任何形式泄密者应追究其责任,并以教学事故处理。

第一条教务处统一组织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单元测验由各系部及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日程安排,随时检查考查情况。

第二条期末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下达考试计划书(阶段性上课的科目原则上要留出至少半个月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复习,然后由相关系部提出考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方可开考),各系部根据考试计划书认真安排好相关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的信息(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统一协调安排好考务工作。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一周确认学生考试资格(祥细方案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z职业技术学院无资格参加考试学生名单》表样见附件二),并由教学秘书汇总后向教务处报送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该类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加加正常补考。

第四条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或变相暗示。不得出复习思考题变相缩小考试范围。

第五条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系部的教室,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并准时将教室钥匙交到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考试管理临时机构,负责执行考试工作。

第七条考场规则。

1、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规范张贴相关考场标志。使学生进入考场有清洁、舒适的环境。

2、进入考场时,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练习本、卡片、刀具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处。

3、严格考试时间,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考生迟到后,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出示学生证。一般实行教室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向朝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听监考人员指导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5、答卷前考生要在考卷上写清姓名、班级、座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外语或特殊考试除外),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考生在考试时不得互相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传纸条、夹带、交换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对于舞弊者和参与舞弊者,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7、考试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谈笔或在走廊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8、凡旷考考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应重修。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并送交主考办公室。

第八条监考规则。

(本规则不但适用于考试考查课的期中期末考试,也知用于期初补考和重考。)。

1、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到主考办室领取考试试卷。

2、每个考场设立监考二名,负责本考场考试过程的实施。

1)、安排考场学生座位。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查对学生座位,必要时有权临时调动考生座位。

2)、宣布考场规则和答卷注意事项。

3)、清点考生出缺席情况并作记录。

4)、发考卷及草稿纸,并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必须把班级、姓名和座号完事正确地填写在考卷上。

4、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或进行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考场内议论考题或学生答题情况,更不准有干扰或影响学生正常答案的行为。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要认真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场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爱护学生。若发现有学生不适,不能继续考试时,应立即通知教务处,并作临时处理。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监考人员要认真处理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若发现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要立即没收其考卷及作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交相关系部进行教育,同时将违纪考生的班级、姓名、座号及违纪事实经过填在《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好,将考卷、违纪证据一起上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处理。

7、监考人员应告诫考生装订成册的考卷不得擅自拆开,答题期间一律将考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正前方,不得偏左或偏右。答完的试卷不得拿起来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安排值班,及时处理和汇报有关事项。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遇有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通知该课程教师或相关室主任来答复,已经答复的问题,而另有学生提出疑问时,监考人员可以给予答复。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终了,应立即收卷,并当场点清,确认无误时,方可允许学生离开。延迟交卷的应予拒收。不按时交卷的学生,成绩以零分计;然后将收好的试卷装订成册;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表格内容,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装入考试袋内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人员验收无误后,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第一条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评卷,评卷工作由该课所在系组织教研室人员进行。评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完成。评卷过程要在隐名密封的情况下进行。登记成绩前,不得擅自将封条拆开。本规则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均适用。

第二条评卷工作要以课程为单位组成评卷小组(以2-3人为宜,不得少于2人)。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确保评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评分标准,如若改动需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提分,打人情分。评完的试卷要认真复查,保证评分和合分的准确性。

第三条评卷工作要在系部指定地点进行。试卷要妥善保管,决不允许带回家里。评卷期间不准接待学生,更不允许查看试卷,在任何情况下,教师不得透露评卷情况。

第四条每门必修课在考前由教学大纲的规定确定成绩比例,(一般平时占20%-40%,期末占80%-60%,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任课教师于考前将学生平时成绩一式四份(《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四)送交教学秘书加盖系部公章,评卷时连同试卷并交给评卷人员,评卷完毕,当场将期末成绩录入成绩单,按规定比例计算出该课程本学期的总成绩,经评卷教师签字后生效并交给系教学秘书。

第五条系教学秘书要及时将成绩单提交系主任审核签字,无异议则成绩单分别送教务处、任课老师、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系部存档。成绩一旦评定,无论何种情况,不得随意改动分数及试卷,不准学生查阅试卷。

第六条教师评卷时,在完全正确的答案上画相应符号(一般为“v”)为标记,不允许空白;对完全错误的试题打上相应符号(一般为“*”)并写上所扣分数;对部分错误的'客观题目要画上适当符号(如下划线、?、....等符号)并写上所扣分数;每个大题的最后得分写在左上角(如果一个大题中有若干个小题,将每个小题的得分累加),最后将每一个试题的得分填在试卷的得分栏内。在每一题的得分栏内签上评卷老师姓名。

第七条试卷袋的封皮必须填写评卷人的姓名及其所评题号。评完的试卷,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一起交给各系教学秘书以备查阅。

第八条学校组织巡视组,对评卷现场进行巡视。

第一条缓考。

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必须于考前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若确系急病者,应在当场考试结束前向系里请假,并于当场考试两天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系提出申请),由系主任严格审查并签注意见,及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的条件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表》表样见附件五),缓考和补考同时进行,缓考及格者其成绩按正考成绩登记,未按时办理缓考手续者或手续不完备者均按旷考处理。

第二条旷考。

无故缺考或正考前未办理缓考手续及申请缓考而未得到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其旷考课程成绩记为0分。如事后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努力者,由本人申请,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给毕业前一次补考机会。

第三条补考。

1、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应按学院的规定办理补考手续后方可参加补考,补考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补考,否则不予补考。

2、缓考、补考试卷应用正考的b卷,一般不要重新出卷;其监考、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应与正考时一样要求,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补考成绩单》(附件六);所有补考试卷一律交到系部由教学秘书保管存档,其存档要求同正考卷一样。凡操作不规范或故意放松要求者,其成绩要重新认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一学期或几学期累计达四门课程,或三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补考,直接留、降级;经补考后,一学期或连同过去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二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留、降级。

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降级规定的作挂科处理,准予毕业前再补考一次。

第一条评卷后的试卷由各系部统一分学科装入档案袋由各系部教学秘书登记存档。装袋存档材料目录及要求:

1、学生名单一份;。

2、学生试卷以班级学生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依次叠放;。

3、考场记录单一份;。

4、《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七)。

第二条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相关教研室对试卷进行复查,对评卷质量及学生成绩作出科学分析,及时向有关系反馈意见,并向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七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本公司之奖惩有所依循,并使广大员工能全面遵守厂规,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赏罚分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针对员的在厂表现。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考核方法。

公告:奖惩之公布于每月一次。

评级考核办法。

〈一〉分为主管干部和一般人员两种考核,主管干部依据该主管部门绩效衡量其。

1.部门工作专业能力。

2.对工作的计划推动能力。

3.对工作的组织能力。

4.对工作上团队运用之协调能力。

5.对工作问题上的改善能力。

6.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责任感。

7.自我开发能力。

〈二〉一般从业人员考核其。

1.作业效率。

2.作业品质。

3.作业配合性。

5.出勤状态。

6.行为状态。

〈三〉考核等级通常分a.b.c.d.四等,原则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结果再并入出勤状况,作最后核定考核等级。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等。

a.旷工记录。b.除公假外有其他请假记录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b等。

a.请假两日(含)以上的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b.记小过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b.c等。

a.旷工一天以上三天内的,b.记小过三次者。

底分为50分。

奖励种类区分如下:

评分项目及分数如下:

项目嘉奖小功大功工资上调晋级。

10分20分30分.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10分:

a.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没有差错。

b.良品率指标稳步达标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转交公司。

d.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

e.爱护公司财物,并有具体事迹者。

f.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制度并有具体事迹者。

g.主动参与各项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20分:

a.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绩效者。

b.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表现优秀者。

c.检举重大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d.参与紧急救援工作,主动承担,并处置得宜者。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对主办业务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经采用后成绩卓越者。

b.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c.遇意外事件或急变,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减少损害者。

d.研究改善工程制办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e.对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的确具有成效者。

惩罚的种类。

惩罚项目及惩处罚分如下:

项目警告小过大过降级违纪辞退。

扣10分20分.30分.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给予警告并扣10分。

a.上班忘记带识别证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佩挂识别证,发现一次即以警告处分(识别证一律挂在左胸前)。

b.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c.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d.在车间吃东西者。

e.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f.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g.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h.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i.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j.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k.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l.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m.不按规定乱粘胶带者。

n.上班时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o.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p.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q.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小过并扣20分:

a.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b.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c.在工作场所喧哗,妨害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d.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e.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造,制造事端者。

f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阅读书报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

h.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i.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j.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k.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l.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警备人员查询检查者。

m.放长流水,开长明灯,并与管理干部顶撞者。

n.擅自利用公司电打私人电话者。

o.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p.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q.遇到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r.下班铃及休息铃未响前擅自停工者。

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大过并扣30分:

a.在上班时间喝酒者。

b.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c.报告不实,蒙蔽上级者。

d.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

e.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

f.投机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者。

h.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i.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人或委托他人制造。

j.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

k.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l.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未完成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n.故意撕毁工厂的公告,文件者。

o.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p.未经许可者,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q.有小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r.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s.故意怠工作者。

职工在同一年度累计有二个大过(含)以上者,可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开除。

a.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它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确定被判劳动教养者。

c.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以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d.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

e.侵占公款公物者。

f.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上的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影印资料者。

g.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h.在厂内聚赌或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i.伪造或盗用公司账单,伪造公司文件者。

j.在同年度内记大过三次者。

k.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l.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经营活动者。

m.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n.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配调动者。

o.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或安全卫生分配调动者。

p.有记大过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大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

q.有本条各条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商议处分。

奖惩案件的公告提报。

a.受奖励或被惩罚的职工,应当按上列标准调整发当月份的工资。

b.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本办法与其它办法合并执行(出勤状态等)。

本办法未涵盖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据情节之轻重适当处理。

所有奖惩处理按相关层级核准,并经管理部正式公告。

奖惩案件者须由人事登记录入个人档案。

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它法律法规的,送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等级得分分配比例奖金系数备注。

a90以上10%须于考核表内注明理由。

d60以下5%须于考核表内注明理由。

*c级不变.d级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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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八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本公司之奖惩有所依循,并使广大员工能全面遵守厂规,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赏罚分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针对员的在厂表现。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和临时工。

考核方法

公告:奖惩之公布于每月一次

评级考核办法

〈一〉分为主管干部和一般人员两种考核,主管干部依据该主管部门绩效衡量其

1.部门工作专业能力。

2.对工作的计划推动能力。

3.对工作的组织能力。

4.对工作上团队运用之协调能力。

5.对工作问题上的改善能力。

6.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责任感

7.自我开发能力

〈二〉一般从业人员考核其

1.作业效率。

2.作业品质。

3.作业配合性。

4.服从管理度。

5.出勤状态

6.行为状态

〈三〉考核等级通常分http://四等,原则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结果再并入出勤状况,作最后核定考核等级。

〈五〉考勤扣分:

1.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a等

a.旷工记录。b.除公假外有其他请假记录者 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http://等

a.请假两日(含)以上的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b.记小过一次(含)

3. 有下列情形。不得为http://等

a.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内的,b.记小过三次者。

底分为50分

奖励种类区分如下:

评分项目及分数如下:

项目 嘉奖 小功 大功 工资上调 晋级

10分 20分 30分.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10分:

a. 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没有差错

b. 良品率指标稳步达标以上

c .拾金不昧呈转交公司

d .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

e .爱护公司财物,并有具体事迹者。

f .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制度并有具体事迹者

g. 主动参与各项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20分:

a.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绩效者

b.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表现优秀者

c .检举重大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d .参与紧急救援工作,主动承担,并处置得宜者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 对主办业务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经采用后成绩卓越者

b.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c .遇意外事件或急变,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不顾自身安危,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减少损 害者。

d .研究改善工程制办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e .对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的确具有成效者

惩罚的种类

惩罚项目及惩处罚分如下:

项目 警告 小过 大过 降级 违纪辞退

扣10分 20分.30分.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给予警告并扣10分

a. 上班忘记带识别证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佩挂识别证,发现一次即以警告处分(识别证一律挂在左胸前)

b. 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c. 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d. 在车间吃东西者

e. 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f. 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g. 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h. 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i. 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j. 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k. 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l.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m. 不按规定乱粘胶带者

n.上班时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o. 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p. 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q.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小过并扣20分:

a. 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b. 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c. 在工作场所喧哗,妨害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d. 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e.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造,制造事端者

f 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阅读书报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 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

h. 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i.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j. 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k. 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l. 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警备人员查询检查者

m. 放长流水,开长明灯,并与管理干部顶撞者

n. 擅自利用公司电打私人电话者

o. 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p. 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q. 遇到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r. 下班铃及休息铃未响前擅自停工者

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大过并扣30分:

a. 在上班时间喝酒者

b.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c. 报告不实,蒙蔽上级者

d. 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

e. 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

f. 投机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 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者

h. 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i. 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人或委托他人制造

j. 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

k. 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l.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未完成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n.故意撕毁工厂的`公告,文件者

o. 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p. 未经许可者,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q. 有小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r. 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s. 故意怠工作者

职工在同一年度累计有二个大过(含)以上者,可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开除

a. 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它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 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确定被判劳动教养者

c. 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以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d.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

e. 侵占公-款公物者

f. 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上的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影印资料者

g. 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h. 在厂内聚赌或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i.伪造或盗用公司账单,伪造公司文件者

j. 在同年度内记大过三次者

k.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l. 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经营活动者

m.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n.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配调动者

o. 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或安全卫生分配调动者

p.有记大过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大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

q. 有本条各条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商议处分

奖惩案件的公告提报

a. 受奖励或被惩罚的职工,应当按上列标准调整发当月 份的工资

b.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本办法与其它办法合并执行(出勤状态等)

本办法未涵盖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据情节之轻重适当处理

所有奖惩处理按相关层级核准,并经管理部正式公告

奖惩案件者须由人事登记录入个人档案

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它法律法规的,送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考核分等

等级 得分 分配比例 奖金系数 备注

a 90以上 10% 须于考核表内注明理由

d 60以下 5% 须于考核表内注明理由

*c级不变. d级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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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九

为了树立我校教师的师德形象,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合乎规范地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我校教师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班期间,因公因私外出者,应向学校有关领导说明情况,报以方位,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或续假。

二、上班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大声喧哗、不看与教学无关的书报,不网络聊天,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

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穿戴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相互尊重,每周一准时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并且按照学校安排站位。

四、严格执行三表(课程表、时间表、带班表),按时上下课、不拖堂、不随意调课,移动电话不得带进课堂,在授课中途不出课堂(因病除外)。

五、预备铃响,及时到达教室门口,目视学生;上课铃响后,师生互致问候。在教学活动中,态度和蔼,亲切大方、精神饱满,不坐着上课、不接打电话、不接待客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保持校内清洁卫生,不乱抛杂物,不随地吐痰,办公桌上的本簿要堆放整齐,学校开会时,通讯工具一律设为振动。

七、组织好每一节课的教学,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良好秩序,尤其是需要变换上课地点的课,教师要提前组织学生到位。

八、加强学生的卫生教育和管理,任课老师保证上课期间的教室卫生。

九、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

为了规范学分认定和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威海二中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分为:阶段测验,模块考试,期末统一考试。

除期末统考由市教研中心统一命题外,学校组织的阶段考试、模块考试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50分,其他各科施行百分制,各科满分值的百分之六十为及格。经过补考及格的科目,无论卷面分值多少,只能以及格分60分计入总成绩。

1、阶段测验、模块考试:阶段测验由各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各级部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3次。以口试、笔试,课外研究论文三种形式均可,但教师必须公正认真评分。模块考试每学期2次,其中一次由各备课组组织出题,各级部统一组织考试,另外一次参加市教研中心组织的统考。

2、期末统一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1、试题由各备课组命好后,命题人要严格校对,确认无误并经各级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由教务处组织打印。

2、试卷为机密性文件,必须提前一天打印好,打印好的试卷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4、考试试卷分发、收取由教务处和各级部负责。

1、阶段、模块测验,由各级部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级部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2、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要填写《违纪学生记录单》,阶段、模块考试上报级部,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4、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

5、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6、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7、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记一次工作失误。

8、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1、阶段、模块考试设巡视员,由各级部安排。期末统考巡视员由市上统一安排,学校由教务处、各级部主任负责督考。

2、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3、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1、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3、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4、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5、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其试卷按零分记。3、试题出错误由命题人负责;打印有错误由文印室负责,计一次工作失误。

1、阶段、模块考试由级部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2、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3、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各备课组长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写出试卷分析,以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并上交教务处归档。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一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师生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使每位学生都能正常地发挥自己的水平,使每位教师都能真实地了解自己教学成绩,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考人员。

1.监考工作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向教导处声明,不能参加监考的老师,须提前向校长请假签批后及时告知教导处。

2.监考教师不得擅自调换监考考场,特殊情况须由教导处统一调换,监考期间不到其它考场去,不准其它考场监考教师到本考场。

3.监考教师按要求提前10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试卷,不得代领。

4.监考老师监考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迟到、早退、中间离场扣5分,缺一场扣10分。

5.监考老师领取试卷后应直接到相应考场,并要求考生对号入座,保持安静。

6.监考教师考前要检查考生是否将课本、工具书、参考书、笔记本、手机和其它带字纸张带入考场,如已带入,一律放在指定地点。

7.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要将试卷有次序发放到学生手中,督促学生写好自己班级、考号、姓名,并告知本学科试卷页数,发现学生试卷缺页残损,及时调换。

8.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若同一考场有两名监考教师,要求一前一后,监考期间不得打瞌睡、接打电话、玩手机、吸烟、看书报、做题、谈笑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若违犯一项一次扣1分,监考前教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9.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规定准时领卷、发卷、收卷。不能让考生提前答卷或拖延考试时间,学生如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学生中途离开考场或提前交卷。制止不了的,记在监考记录上。

10.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维持好本考场纪律,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及相互之间借用具),监考教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作弊形成事实或考场上出现问题时,记在监考记录上,不没收、撕毁学生试卷,并在考试结束后及时报教导处。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二

(2)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机构统一考试;

(3)省内部分学校联合考试(限于高三);

(4)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

(5)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禁止年级组、备课组单独组考试。禁止组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不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

2、组织管理。

(1)管理权限。

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由学校组成考试领导小组并责成教务科具体负责在市教育局高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实施。

省、市统考,联考,学校入学考试,期中、期末考试由分管校长负责并责成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

(2)考室安排。

凡由教务科统一组织实施的考试均必须按规定重新排定考室;一般采用随机编排的方法。

考室由教务科安排的考室负责人布置,考室负责人按本考室人数根据有关规定摆好桌凳,粘贴座位号并书写编排序号;考室负责人负责本考室考试期间清洁卫生以及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时间规定。

(1)全国高考、省市统考按上级教育研究和教育考试部门统一部署进行。

(2)高三年级实行月考,考试密度包括统考、联考、月考在内每月一次,确有必要时个别月份可以组织两次考试;凡遇省市统考和联考时,月考可取消。时间上有冲突时高三年级可以不参加期中、期末考试。

高一、二年级实行学期考试,每学期学校统一组织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高一年级上学期可以由教务科组织入学考试。

(3)所有类别的考试应由负责人提前向校长室通报并提交组考方案。

1、命题。

(1)凡由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一律由教务科负责试题的引进或命制。引进试题必须从与本校为同一级别或级别高出本校的学校引进;校内命题必须由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命题;一般情况下教师不为本人所担任的年级命题。

(2)所有试题引进者或命题者均必须确保试题质量,并做到不泄密试卷。凡有试卷泄密者一经确认均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3)各命题教师必须严格把握试题难度。特别是由教务科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应使各科及格率在70%以上。

(4)高三试卷满分一般与高考试题满分保持一致,为统计登分方便可作适当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一般为150分;其他各科10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其余各年级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试题容量依据考试时间确定。试题题型与高考试题题型保持一致。

2、制卷。

所有考试试卷均由教务科组织统一印制,确保试卷印制质量、规范和保密。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排定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一般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高三为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90分钟(高三为120分钟),其他科目为60——90分钟。

3、凡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监考。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应在考试前两天到教务科说明;临时原因不能参加监考的由本人出面请其他老师替代或调换并上报教务科备案。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失误,教务科要予以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监考规则。学校组织的所有考试,均安排专人巡视,巡视员必须不间断地在指定巡视范围内巡视,并在该科考试结束时写出巡视通报。

(1)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负责试卷的回收、装订、密封、保管,并按规定分发到相关阅卷负责人手中。同时教务科要安排专人对监考教师漏收试卷、试卷颠倒、反页等现象进行登记并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2)年级组和备课组组织的考试分别由年级组长和备课组长指定教师收卷、装订、保管,有必要时要对试卷密封。

1、考试阅卷实行备课组长负责制。每次考试后由备课组长组织本组教师统一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阅卷分工,实行流水作业。

2、不同年级同时进行的考试,如高一、二年级期中、期末考试,采取年级之间交叉阅卷。阅卷任务悬殊较大时由教务科统一调配阅卷教师。

3、各种考试阅卷一般在领取试卷后24小时内完成,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报告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调配或适当延长阅卷时间。

4、教师阅卷应确保公正,力求准确。教务科可以对试卷进行抽样检查,凡误差超过5%的要进行通报直至确认为教学事故。

1、成绩统计登记。

每次考试成绩均由备课组长负责登记并上报年级组、教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分数需要更正的由备课组长确认后上报教务科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更正。

凡教务科组织实施的考试均由教务科安排人员进行成绩统计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考试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到教务科长、分管校长、校长;并按要求反馈给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

2、成绩应用。

(1)学生考试成绩可以作为学校分层教学以及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班级各科成绩可以作为班级评估的依据之一;

(3)任科教师各班成绩可以作为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4)每次考试以后,各年级组、备课组及各任课教师均应认真研究考试情况,评估教学效果,分析得失,制定整改措施。

(5)凡由教务科组织的考试,教务科须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校长室。

1、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和高三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应参加补考。

2、补考对象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各年级组长确认后报教务科备案。原则上各科参加补考的人数不得超过年级总人数的5%。

3、补考命题、组织实施、阅卷、成绩确认一律由教务科负责。

4、补考仍然不合格者由教务科与考生及考生家长共同协商是否再补考、留级或转学等。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三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试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四、考生答题,除答题卡按规定使用专用铅笔外,其余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规定的空格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书写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纸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示意,待批准后询问。监考员应公开回答。

六、考生得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写姓名和考号。在试卷、答题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记。违者试卷、答题卡作废。

七、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有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并将反扣在桌面上,双手放置桌下,待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

九、违反以上规则者,以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一、监考员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核对科目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并要求学生把相关的书籍资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学习《龙城初级中学考场规则》,逐一分发草稿纸、答题卡及试卷,指导学生正确填涂姓名、班级、考号,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等。

三、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题、做题和闭目养神等。

四、监考员要认真组织好考试,严格监考,杜绝防范考生各种形式的作弊现象,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点齐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管理制度《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对试室全面清查干净,关好灯、风扇、门窗才能离开。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记录表》交验卷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务办公室。

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作好监考准备。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清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确用笔填涂姓名、考号。监考员应仔细检查每位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填涂的'考号、科目是否正确,对于错写错涂的,必须令其当即改正。

四、考试开始铃响,才允许考生答题。监考员在试室讲台上注意考场纪律,认真监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四

为规范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考试,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考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教务处。

1、教务处负责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以及八年级结业考试和九年级模拟考试等项目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包括考场的设置、编排,考号的确定和监考、阅卷教师的安排。

2、教务处安排专人分卷、收卷、录分。录分教师对所录分数的正确性负责。其他教师不得擅自改动所录分数。如有差错,须经教务处同意,方可改动。

(二)班主任。

3、各班班主任须根据教务处通知在考前及时把本班人数及桌椅等情况报教务处,并亲自到教务处核对学生名单。

4、各班班主任须在考试前一天布置好本班考室并向学生讲清考试的具体要求,把考场、考号等有关事宜向学生讲清楚。

(一)监考规范。

5、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应当在开考前1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在开考前5分钟到达应到考场。考试终了铃响,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长考试时间,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6、首科考试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负责检查、核对考室各项安排,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整改。

7、监考教师须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认真填写卷头,要求考生把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工整书写在指定位置。

8、期中、期末考试每考场要保证2人同时监考,不得互相替班。

9、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得闲谈、不得看与本场考试无关的材料。遇有考生提问,应予以妥善处理。

10、监考教师要按考号顺序由小号到大号认真收卷,规范装订。遇有缺考,把试卷订在与该考生考号相应位置,不准出现串号、错订、反订现象,更不得漏收试卷。

11、监考期间,监考教师要对所监考场的物品管理、卫生管理负责,督促考生把废纸、包装袋等垃圾物带走。

12、负责考试期间纪律管理的教师要及时到位,认真管理学生,制止任何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13、与考试无关人员,特别是有关任课教师,未经允许,不准进入考场;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或教务处允许,可进入考场作适当说明,但不得提示试题解法。

14、考试期间,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学生正常值日,保持楼内外分担区卫生。

(二)阅卷规范。

15、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阅卷或异校交换阅卷。学校统一评卷时,期中考试由本年级本学科任课教师阅卷,期末考试由本教研组教师阅卷。根据实际需要,九年级月考、模拟考试、由本学科任课教师共同阅卷。异校交换阅卷,学校对交换学校做好保密工作。

16、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时,原则上以参考答案为主,如发现参考答案有误,须向相关人员请示、汇报,再作处理。

17、试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误应有规范的批阅符号,得分、减分须使考生明白。

18、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任务。阅卷期间,不得把试卷拆封。

19、阅卷过程中,任何教师不得干扰其他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也不得主动将所阅试卷提供给他人。

20、试卷总得分须认真计算、核查,确保准确无误。

21、期中、期末考试,阅卷教师应在指定位置签名。

22、期末考试,录完分的试卷由教务处保存备学校抽查。

23、学校抽查试卷时,如发现漏判、错判等现象,差多少分全部试卷均增(或减)相应的分数。

24、任课教师对阅过的试卷有疑问,可向教务处申诉,但不得擅自更改。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复查。

25、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要按考号入座,不得随意串座。要尊重监考教师,服从指挥,严禁顶撞监考教师等现象的发生。

26、考生要保证考试作息时间,不得迟到。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

27、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书包等非考试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28、考场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如把相关书籍、资料带在身边,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动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

29、考生须在答卷前工整填写卷头。考号、班级、姓名一律写在试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30、考生须珍惜任课教师的辛勤劳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认真答卷。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可举手向教师询问。

31、考生不得把考卷带出考场。

32、考试完毕,考生须安静离开考场,不得在楼内逗留,不得在一楼附近活动、喧哗。

33、考试期间,考生须爱护所在考场备品,保持卫生。

34、教师在监考、阅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黄柏初中教师量化考核条例》处理。

35、学生在考试过程出现的问题,根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五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本公司之奖惩有所依循,并使广大员工能全面遵守厂规,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赏罚分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而制定此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在厂表现为基本依据。

1、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2、进公司不足一个月的员工及兼职、特约人员不参加考核。

评级考核办法:分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两种考核。

〈一〉部门主管依据该主管部门绩效衡量其:

1、工作专业能力;

2、对工作的计划推动能力;

3、对工作的组织能力;

4、对工作上团队运用之协调能力;

5、对工作问题上的改善能力;

6、对平日工作主动积极,负责尽职的责任感;

7、自我开发能力。

〈二〉一般从业人员考核其:

1、作业效率;

2、作业品质;

3、作业配合性;

5、出勤状态;

6、行为状态。

〈三〉考核等级通常分优秀、良好、一般、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原则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结果再并入出勤状况,作最后核定考核等级。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等级:。

a、旷工记录。

b、除公假外有其他请假记录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良好等级:。

a、请假两日(含)以上的或迟到、早退两次(含)以上。

b、记小过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为优秀、良好、一般等级:。

a、旷工一天以上三天内的。

b、记小过三次者。

底分为50分。

〈六〉奖励种类区分如下:

1、评分项目及分数如下:

项目:嘉奖、小功、大功、工资上调、晋级。

加10分20分30分。

2、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10分:

a、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且没有差错;

b、良品率指标稳步达标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转交公司;

d、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

e、爱护公司财物,并有具体事迹者;

f、积极主动维护公司制度并有具体事迹者;

g、主动参与各项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3、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加20分:

a、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进展或改革绩效者;

b、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表现优秀者;

c、检举重大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d、参与紧急救援工作,主动承担,并处置得宜者。

4、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30分:

a、对主办业务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经采用后成绩卓越者;

b、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d、研究改善制作办法,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e、对于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后的确具有成效者。

〈七〉惩罚的种类。

1、惩罚项目及惩处罚分如下:

项目:警告、小过、大过、降级、违纪、辞退。

扣10分20分30分。

2、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应当给予警告并扣10分:

a、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工作以外之工作者;

c、在车间吃东西者;

d、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e、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f、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g、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h、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i、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j、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k、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l、上班时坐姿或站姿不端正者;

m、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n、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o、违反其它规定,情节尚属轻微者。

3、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小过并扣20分:

a、对上级交待的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者;

b、办事拖拉、积压文件、影响工作处理不当者;

c、在工作场所喧哗,妨害他人工作情节严重者;

d、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入厂者;

e、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造,制造事端者;

f、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阅读书报或做其它私人事情;

g、违反上级指示,情节尚属轻微者;

h、在非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i、言行失检、态度傲慢、经劝导仍不服从者;

j、被指派加班,加点,借故推脱不办理请假手续者;

k、非机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产量标准者;

l、携带物品出入工厂拒绝警备人员查询检查者;

m、放长流水,开长明灯,并与管理干部顶撞者;

n、擅自利用公司电打私人电话者;

o、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p、属警告事项,但拒绝认错者;

q、遇到意外重大问题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r、下班铃及休息铃未响前擅自停工者。

4、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记大过并扣30分:

a、在上班时间喝酒者;

b、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c、报告不实,蒙蔽上级者;

d、违反工作方法,严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者;

e、捏造不实记录,报表或口供蒙蔽上级者;

f、投机取巧,牟取非份利益者;

g、接受与职务有关的馈赠者;

h、造谣生事,散播流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i、利用公司设备制作私人或委托他人制造;

j、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

k、破坏设备,工具或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l、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未完成卫生规定,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m、作精神散漫又是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n、故意撕毁工厂的公告,文件者;

o、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p、未经许可者,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

q、有小过行为之一,经记过处分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r、有本条款行为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知道悔改的可减为记过处分;

s、故意怠工作者;

5、职工在同一年度累计有二个大过(含)以上者,可给予降级,降职处分。

6、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开除:

a、对上级领导及其家属或其它职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者;

b、被法院判有徒刑以上的或确定被判劳动教养者;

c、厂内聚众闹事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或以煽动怠工罢工,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d、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害者;

e、侵占公款公物者;

f、故意泄露公司技术上的秘密或未经许可擅自翻阅、抄录、影印资料者;

g、故意破坏设备、工具原材料、产品或其它公物者;

h、在厂内聚赌或重大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i、伪造或盗用公司账单,伪造公司文件者;

j、在同年度内记大过三次者;

k、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l、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法经营活动者;

m、伪造工作证或借用他人的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给他人蒙混入厂者;

n、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的工作分配调动者;

o、违反技术操作规范或安全卫生分配调动者;

p、有记大过各款行为之一,经记大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

q、有本条各条款行为之一,如情节较轻,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商议处分。

〈八〉奖惩案件的公告提报。

1、受奖励或被惩罚的职工,应当按上列标准调整发当月份的工资;

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的职工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处置。

五、本办法未涵盖的方面,由管理部根据情节之轻重适当处理。

六、所有奖惩处理按相关层级核准,并经管理部正式公告。

七、奖惩案件者须由综合部登记录入个人档案。

八、本办法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九、职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其它法律法规的,送当地执法部门处理。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其它办法合并执行(出勤状态等)。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六

1.周一、周五如无特殊工作,业务员应当在早8:30回公司参加公司会议,如不能参会,应在早8点前向总经理电话请假。(只能向总经理请假,向文秘请假无效)。未请假者,周一扣100元。周五扣200元。

2.周二至周四,业务员应当向文秘发送短信进行考勤汇报。短信内容包括:今日工作内容、拜访医院或客户名称。当天短信仅对当天考勤有效。未短信汇报者,每日扣20元。

业务员应对每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周工作进行规划,填写《周工作总结与计划表》并在每周六早10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总经理邮箱,抄送文秘邮箱。周报表少发一次,扣50元,晚发一次扣20元。

1、业务员应对每月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月工作进行规划。

2、《月工作计划与总结》应在每月30号之前发送至总经理邮箱,并抄送文秘邮箱。此报表不作为考核项目。

3、《销售预报表》应在每月30号之前发送至总经理邮箱,并抄送文秘邮箱。此报表作为考核项目,少发一次扣200元,晚发一次扣100元。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七

1、根据公司关于绩效考核的原则,制定全厂绩效考核总框架,为各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提供技术支持。

2、督促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总体框架制定出适合本部门的绩效考核细则。

3、收集各部门绩效方案进行评审,找出不合理项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直至相关部门对考核细则做出合理修改。

4、指导部门负责人开展考核工作,为绩效管理 实施过程提供帮助,向员工 解释相关绩效考核制度 问题。

5、监督绩效考核实施过程,检查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杜绝徇私舞弊等不正当现象发生。

6、月底收集各部门绩效考核汇总,并对各部门绩效考核汇总进行检查分析,指出其中不合理的考核项目令其及时改正,监督绩效工资的制定与执行。

7、将当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反馈到各部门,使其绩效考核汇总不断完善。

8、以月报的形式总结当月全厂绩效考核工作情况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4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修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准确把握考试功能。

考试主要发挥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学生评价要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引导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通过多种措施、方法,引导教师、学生、家长正确认识考试。

二、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三、科学运用考试结果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根据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对教师教学进行指导和培训。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十九

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作好监考准备。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清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确用笔填涂姓名、考号。监考员应仔细检查每位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填涂的考号、科目是否正确,对于错写错涂的,必须令其当即改正。

四、考试开始铃响,才允许考生答题。监考员在试室讲台上注意考场纪律,认真监考。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考核管理制度汇总篇二十

1.每月以15节为标准,初中、小学每节按18元计算,高中按20元计算。

2.按月发工资,满一月推后10日发工资,并扣除初中、小学老师30元,高中老师50元作为保证金。

1重担奖:每月以15节为标准,15—20节,多一节加10元;21节以上,多一节加8元。

3.进步奖:班级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者,每门奖励20元。

1.迟到早退5分钟者,不签到者,给予口头批评,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8元,连续出现3次者,按旷课一节课算。

2.迟到早退20分钟者,给予严重警告,发现一次扣10元,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18元,连续出现2次者,按旷课2节计算,属于严重教学事故。

3.旷课一节,工资加薪扣除,扣完为止。旷课连续2天者,工资扣除50%,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辞退,工资扣50%。

4.每位老师须有自己的教案,给学生安排作业和课堂笔记,随时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除工资的20%。

5.例会无故缺勤者,一次扣除8元,两次扣15元,予以严重警告处分,迟到者一次扣5元,两次扣12元。

6.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元。

7.辅导课按节计算,给予补贴,每节10元。

8.拒补服从调派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9.无故补参加培训者,没有工作总结者,按旷课算。

10.一学期未满者,按零工资算。

11.辞职须在2周前打报告,私自离职按零工资算。

12.原则上鼓励学生上辅导班,严禁老师在外单独辅导,若有例外由学校派遣专门老师进行辅导。

1、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教师需求数量,公布招聘信息及其条件。

2、个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申请书、简历各一份。

3、资格审核:需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主要审核身体状况、以往学习成绩和在校具体表现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填写《晨光家教辅导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4、面试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信条等。

(2)讲课30分钟:内容为预带科目教材内容,面试方式为班级授课制。

(3)面试时有3-5名评委,根据应聘者言谈举止及具体表现,给出综合成绩并提出意见。

6、办理入编手续

注 应聘条件:

1、性格开朗,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板书整洁大方。

4、在其所在班级综合考评前十名。

5、学生会和班委会成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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